发展党员细则心得体

关键词: 智育 体育 教师 教育

发展党员细则心得体(精选7篇)

篇1:发展党员细则心得体

一是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是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是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是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是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是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篇2:发展党员细则心得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该《细则》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是对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要求的制度化和具体实施,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

(一)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细则》,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1、《细则》对入党关口把关更为提前。首先《细则》第七条规定:“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这是90年《细则》所没有的,这强调了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就应当对入党申请人有所了解、有所审查。其次,《细则》第八条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增加了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要求。再次,第八条要求党支部开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应当报上级党委备案,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提前到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党委把关提前了一步,有利于好中选优。

2、《细则》对入党程序层层备案审核规定更严。前面提到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向党委备案,而《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应上报党委备案;第十九条规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还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综看这些规定,无不体现一级一级的层层审核把关,体现了入党从严的要求。

3、《细则》对用词和入党程序细节方面更规范了。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将“党内外群众”改成了“党员和群众”,这一改变,用词更规范了,因为群众还分“党内和党外群众吗”?这容易引起误解,而改成“党员和群众”就一目了然了,分类更精确了。还有第三十八条:把“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必须”改为了“应当”,体现了用词文风上的一种转变。第三十八条将“地(市)、县委”,变为“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用词范围涵盖更明确了。另一方面,在入党程序上,第十二条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这两条规定,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和现接收党组织的要求和责任,甚至细致到“时间可连续计算”这样的细节,可见新《细则》对入党环节规定更为细致,更具有可操作性了。

4、《细则》更突出对政治标准的要求。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要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一个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标准。一个政治上合格的发展对象,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这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了一致,对于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着重点出,当然更加突出时代特征。

5、《细则》与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辅相成。一个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规范,一个是对入党扎紧“篱笆”,严把入口,用制度规范党员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啃掉利益藩篱、制度天花板等一系列“硬骨头”,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小康社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创造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提供制度保证。其中《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要审查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这和《干部任用选拔条例》要注重对干部“德”方面的考察是相辅相成的。

6、《细则》更注重对流动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一是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环节(第六条),明确了流动人员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环节(第十六条),规定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三是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流动转入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因为流动党员有时存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转正,这个规定很“人性化”。

二、余江县贯彻落实新《细则》特色做法

1、制定目标,控制总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余组字[2014]11号),通知要求全县发展新党员225名,其中,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的占发展总数的90%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占发展党员总数的90%以上,35周岁以下占7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占50%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占80%以上;女党员不低于20%;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数量不低于当年发展计划数的13%。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35周岁以下新党员。

2、严把关口,完善入党机制。实行党员发展“2+5模式”和“三推两培一票决”(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和党员推荐,政治素质培育、能力素质培养,支部大会票决的方式)制度相结合。完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近亲属入党考察机制。一是进行备案。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近亲属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村(社区)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须以书面形式报党(工)委备案,党(工)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进行联合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前,须由县委组织部指派干部和基层党(工)委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时,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要回避。三是进行审批。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对符合入党条件且支部半数以上党员没有异议的,下发书面批复,提交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得“同意票”达不到三分之二,或得“不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一,及其他有影响入党情形的,一律不予批复。我县的这一做法已被《江西组工通讯》宣传报道。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入党考察机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了解非公企业出资人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工)委要将其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工)委批准。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出资人,由县委组织部做好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吸收入党时,同步征求县委统战部意见。完善外出务工人员入党考察机制。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入党坚持双向考察、两地公示。流入地党组织主要负责考察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负责考察发展对象的一贯表现。同时,要将发展对象的情况在户籍地和务工地进行公示,接受两地群众监督。

3、举办培训班,加大对入党对象的培训力度。5月27-29日,举办了全县党员发展对象暨党务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县各基层单位的110余名党员发展对象和30余名党务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培训结束进行了知识测试,达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半年检查。全面梳理出了我县基层党委发展党员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要求各党(工)委整改。

2、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总要求,注重在五个领域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结构。确保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一名35周岁以下农村致富带头人,实现所有30户以上自然村有一名以上党员。

3、进一步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是我县发展党员工作的一块短板。目前,我们仅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学培训,而对分配一定社会工作等实践培训是缺乏的。而对预备党员,一般只是等到了时间转正,中间缺少必要的教育考察。下一步,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比如到农产品专业示范基地参观学习、岗位锻炼学习等手段,丰富教育考察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作用,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篇3:发展党员细则心得体

课堂教学要“以教师为主导, 以学生为主体”, 这虽已成为广大教师的共识, 但在具体操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二者关系处理的好坏, 不仅关系到学科教学质量, 而且影响着学生身心发展。那么,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 教师该如何处理“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呢?

一、明确两者的含义

“以教师为主导”是指教师要转变原有角色, 成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合作者, 引导学生进行系统学习,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使其思维、情感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以学生为主体”是指教师必须把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中心, 一切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都应该为学生这一“主体”服务,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由此可见, 两者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地位显然是不同的。在历史教学中, 要处理好两者关系, 教师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整个教育教学活动要紧紧围绕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能力这一关键环节进行。

二、巩固教师主导地位,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要巩固历史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 一是要求教师应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 努力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方法, 为学生主体地位的实现创造条件;二是在加强学生历史思维能力的训练上下工夫。教师应在传授历史知识的基础上, 把学生历史思维能力的训练贯穿于读、讲、练、评等整个教学活动中去。

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历史教师应做到:一是要让学生正确认识自身在教学中的地位, 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二是积极为学生创造参与体现主体地位活动的机会;三是教师要设法保障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三、抓好两者的衔接

教学过程是一个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过程。其间, 即使教师课讲得非常精彩, 但得不到学生的认同, 也是白费工夫。课堂教学中, 教师的作用是间接的, 要想使教学产生正面效应, 还必须依靠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教师的“主导”要被学生很好的接受, 使“主体”产生“主导”所期望的结果, 这就需要一个衔接的过程。笔者认为, 二者的衔接点应该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讲明学习的目的和意义, 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二是要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教学媒体, 使学生直观地感知历史知识, 激发其深入学习历史知识的欲望;三是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 从乡土历史知识入手引导学生学习, 在“旧史”的阐释中注入“新知”;四是教师要提高专业素养, 练好基本功, 不断丰富自身知识储备, 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改革教学方法。

四、重视协调发展

历史课堂教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师与生、教与学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要想使课堂教学达到最优化, 实现“主导”与“主体”的协调发展, 还需要以下条件的满足:一是一致的教学目标。历史教学中, 师生双方都要围绕知识学习、能力提高和个性发展这一总目标。在一致的教学目标指引下, 才能实现“主导”与“主体”的协调发展;二是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教法、学法及学法与教法的同步, 教法要为学法服务。教学方法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要由点面结构向主体交叉式结构转变, 这样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三是科学的教学评价。历史教学的过程既是师生交流的过程, 同时又是学生个性发展的过程, 师生双方应按照教学总目标的要求去评价教与学, 这样才更为科学、合理;四是及时的教学反馈。教学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师生双方只有不断收集、分析、处理反馈信息, 实现教与学的协调发展, 才能实现预定的教学目标, “主导”与“主体”才能达到相对稳定的平衡。

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篇4:“小群体”与孩子的发展

孩子们自动地形成“小群体”是客观规律的反映。人与人必须交往,没有交往,人就不能发展,甚至难以生存。“小群体”是人的交往需要和交往行为的必然结果,在交往中,人与人发生着互动关系。你影响我,我影响你;个人影响群体,群体影响个人。我们每个成年人都有过“小群体”的经历,直到老年,都会有随不同组织而存在的“小群体”。

孩子们的“小群体”发展有什么特点呢?

在小学低年级,这种“小群体”不是很稳定,聚散的变化比较多。一次表扬,可能使几个孩子聚在一起;一次批评,又可能分开。许多简单的因素都可能成为聚散的催化剂。小学中年级开始,“小群体”的凝聚力会逐渐加强,支撑“小群体”的精神内容会越来越深刻。上了初中以后,这种“小群体”现象就更明显了,一旦形成,其稳定程度大大超过小学。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小群体”的人数多少不一,就总的趋势看,这一时期人数较多。

“小群体”有几个共同性的特点:

其一,在“小群体”成员之间,有使之联合的心理纽带。

孩子们凑在一起,总是有趋同的心理需要。比如,住家相邻;父母在一单位上班;父母职业相同、地位相近;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在班上有相近的角色地位;有相互保护的需要等等。这种心理纽带是必然存在的。

其二,“小群体”有一个核心人物。

这不是选举出来的,而是自然形成的。这个核心人物,实际上就是“头儿”。他的言行,对“小群体”有重要影响。他的能力,有某种优势。

其三,“小群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小学中年级以后,这个特点越来越明显。孩子们在“小群体”中,有一种满足感。在“小群体”成功地做了某些事情之后,这种满足感得到强化,凝聚力会越来越强。

其四,“小群体”有共同的行为模式

尽管每个孩子有自身的行为特点,但在“小群体”里会要求自己遵循“小群体”的行为方式。在学校里,在课间,“小群体”成员往往凑在一起谈这谈那,甚至上厕所都共同行动。

一般来说,“小群体”有三种基本类型:积极型、消极型和中间型。这是依据“小群体”在集体中的表现和对孩子的发展影响来区分的。即使是消极型的“小群体”,也会有积极因素。

我们讲述上面这些内容,是为了让家长对“小群体”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在处理孩子与“小群体”关系时,不至于陷于盲目性而效果不佳。有的家长,盲目反对孩子们的“小群体”,不支持孩子与“小群体”交往;也有的家长意欲拆散孩子们的“小群体”而采取种种强制性手段。这样做往往达不到目的,跟孩子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出现家长越“拆”孩子们越“抱团”的现象。

家长应如何正确对待孩子们的小群体?

不抱敌视态度。

“小群体”既然是人际交往的一种反映,属正常现象,当然不能敌视。有的家长出于担心“小群体”会影响孩子的纪律、学习,而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参与“小群体”活动,可以理解,但强硬的措施会导致孩子的逆反心理。

就大多数“小群体”来说,对孩子的发展有利因素多于不利因素。如果引导得法,能够克服不利的影响。家长应该明白,孩子在“小群体”里,精神自由,天性得到充分发挥,那种互相促进的力量,是成人难以给予的。

认真分析“小群体”的特点。

“小群体”有共同特点,但每个“小群体”又有各自的特点。家长应该通过察言观色以及与“小群体”的直接接触,分析“小群体”特点。比如:这个“小群体”的共同心理需要是什么?谁是核心人物,他有什么特点?“小群体”有哪些共同活动,利弊因素如何?“小群体”在班集体中的角色、地位如何?班主任老师怎样看待这个“小群体”……

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把握了“小群体”各方面的情况,为下一步正确引导奠定了基础。

对“小群体”进行科学引导

引导的基本原则是 “兴利除弊”。家长要朋友式地与孩子们沟通,肯定“小群体”的优点,引导孩子们认识到:“我们在一起,要促使大家都进步。”

做好核心人物的工作尤其重要。充分肯定他的能力,也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小群体”往哪方面发展,他的努力举足轻重。建议他主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为班集体做一两件好事。当他们受到表扬时,就强化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学习方面,核心人物应起带头作用,只要有点滴进步,就会促进几个人。

篇5:发展党员细则培训心得体会

新的细则通篇看下来,可以概括成四个字“控量提质”,按照“三严”(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原则进行操作,其根本目的是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简单谈下自己的几点感受:

1、党员规模方面,新细则首次提出要保持党员队伍在适度规模,要控制总量,未来各级党组织要对发展新的党员进行严格控制。

2、党员质量方面,新细则对入党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新细则将“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单独成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都做了明确规定,力求从细节处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3、党员结构方面,新细则首次提出“要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提出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4、党员管理方面,新细则强调要强化党员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并首次提出“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修订印发,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

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则》中提到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从“入门”之时,就起到了筛“沙”除“尘”的作用,严把党员的“入口关”。

不得不说,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出现急于求成、降低标准以及把关不严,我们的党组织也混进了一些思想上不积极,政治上不坚定,工作上无能力,作风上不扎实的所谓的党员,结果进入党组织后,也危害到了党的肌体,损害了党的形象,导致党员队伍增速虚热虚胖、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说:“一个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新《细则》的颁布实施,说明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是党的担当,是通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保证质量,让担当贯穿于发展党员的全过程,指导各地党员发展更加规范化,有序化,从而保证党员质量,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保持共产党的活力,也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篇6: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怎么写

作为一名刚刚结束党课培训教育的新晋入党积极分子,我时刻关注党的信息,通过对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认真阅读和理解,我有以下几方面的心得体会:首先,我明白了,中国共产党的队伍是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先锋队,因此对于每一位要加入其中的人员都会有严格的要求和考验,从我决定加入这支队伍的那天起我就已经做好接受党的考验的准备,严格要求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的入党动机很简单,那就是不愿意碌碌无为的活着,从小看那些讲述革命英雄的事迹的电影我被他们爱国爱民族的伟大精神所感动,在我心里早已经把他们当作榜样,我告诉自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了更好的做到这一点,我需要时时以优秀的人为榜样,以无私奉献的人为镜子,因为在他们的影响与激励下我才能做得更好。

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但我会认真学习共产党员规范和要求,把党的要求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去,在学校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有集体荣誉感,和同学能相处融洽,团结一致,同时我也是一个热于帮助别人的人,从内心来讲我认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句话一点不错。当然,我深深的知道做好自己远远不够,共产党人不仅仅要做好自己,更重要的是要对他人有益,给别人带去好的影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必然有他无私的奉献精神,为人民服务的觉悟和强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会努力做到让自己沉下来,学进去,脚踏实地,学习优秀的共产党员身上的优秀品质,发扬他们的优良品德,在享受美好幸福生活的同时,饮水思源,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努力为了更加幸福的明天而奋斗,时刻不忘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一个廉洁的人,我想,只有我尽全力做好了才会离党的怀抱越来越近,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请党组织考验我!

篇7:发展党员细则心得体

大二时我担任了金融统计Q1241团支书,站在这个角度来看细则,我发现对于各项要求更加严格,如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严格的把关,对同学的思想动态要时刻了解。在《细则》第八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形式。进一步要求团支书对班级团员思想动态以及学习生活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中也体会到要抓紧对团员的思想建设,在平时多进行思想上的建设以及熏陶,鉴定对党组织的信仰,从而更加贴近的靠近党组织。

从预备党员的角度上出发,入党规则更加细致以及全面了。如在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章节第十四五条中更加详细的规定了入党介绍人的任务,在预备党员的接受中第二十六一条也详细的规定了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的主要程序。同时也加了一些补充,如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规定;二是如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用党员推荐等方式选人等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出这几个特点;

一是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二是突出问题的导向,使问题更加具体化,并为其分析作出指导以及规定。 三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让一些手续更加简单。

党组织在用自己的行动,一步步完善党组织,让制度更加精简变得更加实用,也体现了从开始的地方稳抓党的建设,让党的结构更加扎实,让党员的思想更加真诚,更加端正,让党的步伐走的更加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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