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键词: 建筑施工 作业 开展 生产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精选17篇)

篇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外围施工单位:

为提高中金建安公司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作业水平,做好今年的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金建安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本生产维修部所辖外围施工队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外围施工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0年3月10-12日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办法。

(二)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三)生产维修部对外围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条例

(四)生产维修部对外围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处罚制度

三、培训考核

培训后,对从业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中金建安公司安全资格上岗证。

四、联系人

吴小平:***张炬:***

希各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将培训计划于3月10日上午前报生产维修部安全科,培训人员带本人2张小一寸照片报名,凡没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中金建安公司生产维修部

2010年3月9日

篇2: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省(区、市)邮政公司:

为认真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相关持证要求,确保全国邮政金融网点理财业务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集团公司与邮储总行决定于2012年12月下旬,利用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以下简称中邮网院)培训考试平台,组织开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一)考试人员范围:代理金融网点理财业务销售人员,其中专兼职理财经理为必考人员。

(二)免考人员范围:通过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和个人理财两门考试的人员,持有CFA证书、AFP证书、CFP证书、CHFP证书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理财经理持证上岗培训教材——营销技巧分册(试用版)》、《理财经理持证上岗培训教材——理财业务分册(试用版)》。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方式:采用网上在线限时答题,计算机阅卷判分 的方式。闭卷考试,考生有1次正式考试、1次补考的机会。

(二)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五天,其中12月24日-27日为正式考试时间,28日为补考时间。每天8:30-17:00,共设8个场次,具体场次及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

(三)考试地点

各省邮政公司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数量情况,以县以上单位,设立计算机考试地点,并组织员工在考点集中参加考试

(四)考试规则与注意事项

1.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其中,单选题40道,每题1.5分,计60分;多选题10道,每题2分,计20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计20分;总计70道题,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时间为60分钟,在60分钟内完成答题,点击“提交”结束考试。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答题、系统将自动提交。

四、考试实施流程

本次考试实施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12月1日起,中邮网院将在邮政业务分院开设“理财产品销售从业人员资格学习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各省可组织员工登录中邮网院(网址:http:// 中邮网院联系人及方式: 刘 涛:(0311)85998813 田卫辉:(0311)85990340 中邮网院服务支持电话:400-010-1890 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表 2.学员报名及学习方法

篇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探讨

自2010年开始, 我国开始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做出了明文规定和要求, 按照相关的规定,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科学的培训, 培训完毕后经过严格的考核后发放从业资格证书, 因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招聘工作人员时, 必须要求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然而, 因为我国各个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展状态、发展水平都不相同, 导致从业人员培训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培训质量难以提高, 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埋下了安全隐患。

1 存在问题

(1) 各个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布比较广泛, 很多企业的培训与考核模式都是随着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在经过培训之后, 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些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系统性考核, 考核完毕之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代理部门发放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书。在我国严格的考核状态下, 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从业人员都获得了相关的资格证书, 可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但是, 正因为地域性缘故, 我国有许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受到地方机构的限制, 形成了地方领域政策, 导致各个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从业人员水平不一, 素质有高有低。

(2) 针对性不强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共分为16个种类, 从事不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人员数量不等, 有多有少, 这给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难题。每一类工种都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 有的工种只有寥寥数人, 也需按照规定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 投入的成本非常大。为了节约成本, 减少培训机构的开支, 培训机构会采取工种合堂培训的政策。在合堂培训的过程中, 受到人员与工种的限制, 培训老师无法对每一个工种进行深入的讲解与研究, 会忽略很多的细节与问题, 这种培训方式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 导致每个工种培训效效率大大降低, 针对性较弱, 无法保证培训质量。

(3) 实际操作能力差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本身具备高危险性, 而危险的来源大多数发生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 因此在培训的过程中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但是, 我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当中, 培训老师基本上都是在讲述安全技术培训, 大部分都是理论知识, 并没有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导致培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非常的差, 实际操作考核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4) 积极性差为了保证企业的生产任务, 很多企业的安全培训都是选定在员工休息时间段。而工作人员在经过长时间工作之后, 本身就比较疲惫, 在这个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会增加工作人员的抵触心理, 使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产生逆反心理。在这种状态下进行培训, 不仅会降低培训人员的积极性, 还会降低培训的效果, 导致培训质量大大降低。培训人员在休息时间培训, 不仅会情绪低落, 无法集中注意力进行学习, 还会耽误休息时间, 影响到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

2 改进措施

(1) 集中培训受到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影响, 我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地域性限制太强, 导致从业人员之间的综合素质与技术水平高低不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安全培训部门可以建立培训联盟机构, 对从业人员进行统一标准的培训。建立集中培训机制, 将从业人按照工种集中在一起, 进行专业、统一的安全技术培训。这样不仅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与意识, 还能缩小从业人员之间的差距, 有助于化工企业统一协调发展。

(2) 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化工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每一个工种的工作人员, 都需要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单个工种人员进行培训, 投资较大, 会使企业发生入不敷出的现象。因此, 培训机构可以将各个工种的培训人员进行分类, 将同工种, 不同地区的工作人员集中在一起, 进行针对性培训。这种培训方式既能满足培训的要求, 还能增加培训机构的收入, 使得培训机构能够长久发展下去。

(3) 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实践操作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必须重新制定, 不能够选在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或进行带薪培训, 增加培训人员的积极性, 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效率。除此之外, 还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机会, 增强培训人员时间操作能力。培训机构应该建立专业的实践基地, 带领学生在基地进行实践操作, 这样不仅能通过实践寻找不足, 还能加强从业人员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从而提高培训质量。

3 结语

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 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 对培训方式进行创新, 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茵, 方江敏, 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探讨[J].安全, 2014, (11) .

篇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下同)的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发、推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开展;管理省直部门(单位)、在并的中央驻晋单位和省直管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其它各市、县(区)行政区域的部属、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各市财政局负责本市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确定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监督、管理本市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制定、审核本市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具体组织本市中级(含)及以下职称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实行全省统一管理

各市、有关各单位应积极向省财政厅推荐本市、本单位德才兼备、有理论、有实践、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热心会计教育的人员作为全省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后备人选。省财政厅依据各市、各单位的推荐,择优选拔一批人员组成继续教育师资库,并将师资库人员基本情况和技能特长在“会计之星”网站上公布,全省共享,担负全省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凡入选的师资,每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省财政厅将提供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师资授课质量由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评价,对授课质量差的实行淘汰,并定期补充新的师资。凡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都要从师资库里挑选使用师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有能力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直管单位,应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备案后可组织本系统(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区)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当地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办学证照、场地设备和培训收费;备案时间:每年年底(12月份);备案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备案一次。培训机构要严格办学条件,严格教学管理,要按照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规划安排教学内容,不得私自改变培训内容、滥用滥发教材。

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举办方要将本期培训方案进行备案,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老师、选用教材以及考试试题大纲等。财政部门应对培训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备案方,进行修改。培训期间,财政部门要对培训班进行监督管理。每期培训结束后,举办方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财政部门要向参训人员发放征求意见卡,对培训质量、师资水平及整个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随时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以各种名义欺骗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取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检查结果于每年年初(1月份)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会计管理部门。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凡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举办方应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送所备案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确认登记。凡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班,省财政厅将以便函形式,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发送各相关市级财政部门,以便进行后续管理。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情况,由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证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登记。对无特殊原因、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予以公告。不进行注册登记的,不能办理调转手续。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财政厅1998年2月27日公布的《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会字[1998]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注: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详见本刊2007年第1期上第73页

篇5: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文件

自贡市公安局

自公发„2007‟67号

关于开展信息网络

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公安局、人事局及相关单位:

为适应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加大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管理力度,确保我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开始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06]177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1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自贡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全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施教机构、培训师资的资质认证等工作。经报省公安厅、人事厅批准,自贡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作为自贡市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的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各区县公安机关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主动与人事部门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二、将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范畴。

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网吧、信息系统联网使用单位、互联网服务单位等落实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网吧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三、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作性质分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安全技术、2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四类,按照《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结合自贡的实际、分类培训、考试和颁发证书。在培训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信息安全责任要求和制度措施等内容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按照《四川省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市继教办公室要对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施教单位师资、场所、设施、教学计划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教机构教学质量。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报经省公安厅网监总队审核并报省物价部门审批,物价部门的批准件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备案。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653”)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统一部署,四川省公安厅、人事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06]177号),结合自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下半年启动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至2010年完成自贡辖区内1800名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培训时间安排见附表2)。各区县要抓紧对所辖区县

3的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清理,并做好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2010年对第一轮信息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为下一轮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准备。

附件:1.自贡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自贡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时间安排表

3.四川省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实施细则

4.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5.公安部、人事部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培训大纲

二 ○ ○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主题词: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自贡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007年4月16日印发 拟稿:罗广新核稿:李平校对:罗广新打印:李慧

4附件1

自贡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唐拥军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桂林自贡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员:李平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

罗广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副支队长

林宏市人事局

办公室:

主任:李平(兼)

副主任:罗广新(兼)

林宏(兼)

成员:黄涛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张琳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朱显伟市人事局人才培训科

附件2

自贡市信息网络安全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表

2007年完成教育培训300人。其中,党政机关2期100人;网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4期200人

2008年完成教育培训500人。其中,党政机关1期50人;网吧安全管理人员2期100人;重点企业、事业单位5期250人;金融、证券、保险2期100人

2009年完成教育培训500人。其中,党政机关1期50人;网吧安全管理人员6期300人;重点企业、事业单位2期100人;金融、证券、保险1期50人

2010年完成教育培训500人。其中,文教、卫生4期200人,党政机关1期50人;商贸、民企、生活设施单位4期200人;网吧安全管理人员1期50人

篇6: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信规函[200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根据“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5]398号)”的要求,为了做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保证相关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达到考核要求,部计划组织开展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工作及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工作可以比照通信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组织模式进行。部综合规划司负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培训计划;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生源、制定本行政区培训计划报部综合规划司,并与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共同落实培训任务;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培训师资、组织考试、阅卷及协助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落实培训任务等工作。

部负责组织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人员的考核,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人员的考核,具体参照“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5]39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

通信建设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三、培训日程安排

(一)首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日程安排:

每期培训班共五天时间,第一天至第四天集中授课,第五天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 法律法规

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天 安全生产管理

主要讲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评价、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三天 讲解通信安全生产技术

第四天 通信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第五天 组织考试

(二)参加过建设部或地方建设厅培训的人员日程安排: 该类人员参加培训重点讲授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班共三天,第一、二天集中授课,第三天进行考试。具体安全如下:

第一天 上午--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下午--讲解通信安全生产技术

第二天 上午--讲解通信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分析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统一授课,考试时使用不同的试卷。

四、时间要求

篇7: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厦建工〔2010〕118号

索引号:XM00116-54-01-2010-095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10-12-21]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安全生产重要管理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实效的通知》(厦建工〔2010〕14号)及《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 [2008]23号)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和教育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在我市备案的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来在我市建筑工地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厦建工〔2010〕14号”和“闽建建 [2008]23号”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具体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教材、培训师资、考试大纲和考卷、培训学时、培训教育经费,以及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等。

三、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将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未认真按“厦建工〔2010〕14号”和“闽建建 [2008]23号”文件规定进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的企业和相关人员,我局将给予相应处理。

篇8: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为提高汕头市农机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市农机管理部门于9月下旬举办全市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培训班, 各有关区县未经培训的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及农机管理、农机监理业务骨干共70多人接受了培训。培训班特邀市交警支队法制辅导员为学员讲授道路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的常识, 增强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学员讲授联合收割机的结构性能、驾驶技能、故障排除、保养维护和作业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及伤员急救等常识, 使学员提高了操作驾驶、维护保养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同时增强了学员的安全作业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篇9: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篇10: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应急救护人员和现场初级急救培训的

通 知

各公司、公司各部门、各车队:

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从业人员遇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我公司与红十字会将在近期共同举办一期红十字救护员专题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救护员证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22日-23日(培训时间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培训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培训的形式和内容:

1、培训形式包括理论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等。

2、培训的内容:红十字基本知识,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理论,常见急症、意外与灾害现场创伤救护,心肺复苏实操训练,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现场避险逃生知识、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现场应对、模拟创伤事故现场急救训练。

四、培训对象:

1、历年来积极支持参与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如通过红十字会捐款,宣传组织参加无偿献血等)的企业职工、2、中卫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天马义工服务总队)的应急救援小组全体成员。

3、中卫汽车客运总站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4、快客、普客的司乘人员。

五、考核内容:理论考核、心肺复苏操作考核、创伤事故现场急救训练。

六、其它事项: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救护员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快客、普客的司乘人员由公司客运部组织、站务员由客运站组织、应急救护小组由公司安技部组织、各公司自行组织管理人员参加。

(二)各组织负责人于22日前提交以下资料:

1、三张一寸照片(彩色),照片背面填写单位名称、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救护员花名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篇11: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安管人员”培训教育专项检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解决人的不安全因素,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发生过安全事故企业所承建工程,以及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项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分包单位是否根据每天工作任务的不同特点,对作业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开展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教育学时是否符合要求;教育情况是否建立相关档案。根据规定,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是否针对施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等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交底人、被交底人等签字确认。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建筑电工、焊工、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是否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上岗作业。

(2)建筑桩机工、门式起重司机和安装拆卸工是否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上岗作业。(注:目前,桩机工考核发证的有:柴油打桩机桩机工、冲击钻机桩机工、粉喷桩机桩机工、回转钻机桩机工、静力压桩机桩机工、深层搅拌桩机桩机工)。

4.“安管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是否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安管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31日前):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教育一律不得进入现场作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从业。作业人员“应知应会”基本安全生产知识详见附件1。

(二)督查检查(6月20日前):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在监工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自查自纠情况、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省动态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查处。安全培训教育法律法规要求详见附件2。

(三)总结提高(6月20日后):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一线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培训教育工作,做好“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长效机制,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是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做好培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并于5月31日前以项目为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上报所属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对培训教育档案情况予以核查。

(二)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应通过档案、资料核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问答等方式,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离岗培训。对使用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经抽查安全生产知识不合格人员的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按规定作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

(三)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此次检查总结工作,查缺补漏,不断促进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应于6月30日前将此次检查总结情况上报我局质安处,检查总结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等。

(四)强化培训教育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以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采取出墙报、板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工作,促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杜绝各类违规行为,防范事故。

附件1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基本常识

一、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求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

7.坚决拒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用品。

三、“安全三宝”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安全帽必须有合格的帽衬、帽带。3.戴帽必须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1.建议使用背套式安全带。

2.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先挂牢后作业。

(三)安全网

1.不得随意拆毁安全网。

2.不得随意向网上乱抛杂物或随意撕毁网片。

四、“四口防护”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四口”的防护设施。

五、“五大伤害” 建筑业是伤亡事故多发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85%以上。

六、高处作业及临边防护

(一)高处作业 1.系好安全带。2.禁穿拖鞋、高跟鞋。3.攀登用具结构牢固可靠。

4.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架子、翻越阳台。5.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处。6.严禁嬉戏打闹。

(二)“五临边”

“五临边”是临边作业的五种类型,一般指:沟、坑、槽、深基坑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五临边”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

七、新工人上岗前须知

1.签订劳动合同——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进行三级教育——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教育。

八、“三不伤害” 1.不伤害自己。2.不伤害别人。3.不被别人伤害。

附件2 安全培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一、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法律法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规定: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二)相关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可以: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一)法律法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相关处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可以: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可以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施工前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

(一)法律法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相关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可以: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一)法律法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相关处罚

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可以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可以: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一)法律法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二)相关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可以:

篇12: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郑档学〔2011〕6号

各档案学会分会,机关、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和业务知识更新的需要,提高档案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我会拟于近期举办全市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未依法持证上岗的档案从业人员(未持有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或上岗证已超过有效期);

2.需要进行知识更新的档案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档案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2.档案法律知识

3.档案保护技术

4.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

5.归档文件整理方法

6.科技档案管理

7.档案文献编纂学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1.参加培训人员请于10月13日前通过电话联系郑州市档案局科教处进行报名,报名电话:67170003。报名前请登录郑州档案信息网。

2.集中授课及考试时间: 10月14日—10月21日

授课地点:郑州市华原宾馆(郑州市建设东路32号、郑州市碧沙岗公园北门东100米)。

3.考试结束后,另安排有异地学习考察。

四、收费标准

本地培训费用850元(含食宿),异地学习考察费约3000元。

五、培训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档案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定期更新知识。市档案管理行政部门将联合市人大及法制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档案事业规范化认证、评先等活动,未依法持证上岗的个人不得从事档案工作。

2.各县(市)、区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岗位培训工作,此项工作将列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每门课程均实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5.培训时每人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6.未尽事宜,请联系以下电话:

(1)教学安排及培训证办理: 67170003;

(2)食宿、异地学习考察: 67181173。

郑州市档案学会

篇1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2007年9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32号)。“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

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有2.6亿多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搞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不但直接的节约环保效益巨大,而且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较大的贡献。

二、“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

1.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精神,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

3.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宣传活动。采取各种生动活泼、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和宣传形式,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熟悉要求、宣传群众、教育自己。

4.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开发和建设一批满足广大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基地,方便学生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化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养成环保习惯。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

5.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6.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和“节约型学校建设”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较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应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年底前完成对“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篇1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5中电建协〔2010〕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电力工程监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电力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10版)(中电建协〔2010〕50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中电建协决定在2010年下半年继续开展电力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电力工程监理从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见《管理办法》(2010版)(网址:,“监理--监理培训”栏查询并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一)按《填报说明及申报材料顺序》(附件1),申报人员填写相应的《电力工程监理员岗位资格申请表》(附件2)、《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申报表》(附件3)、《电力工程 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申报表》(附件4)及提供相关资料,企业初审合格统一填写《电力工程监理员岗位资格汇总表》(附件5)、《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申报汇总表》(附件6)和《电力工程 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申报汇总表》(附件7)。以上附件可在中电建协网站: “监理—监理培训”栏查询并下载)。

(二)经中电建协预审后,将符合条件者的名单反馈至所属企业,由所属企业统一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8)并报至培训学校。

四、培训内容:

《电力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实务》、《电力建设监理工程师实务》及案例分析。

五、培训计划及收费

(一)培训班计划表见附表1-3。

(二)培训费用

总监理工程师: 1800元/人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200元/人

(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为方便企业,参培人数超过80人的企业,可向中电建协申请单独举办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单位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企业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路甲39号院内

邮编 :100053

联 系 人:徐 文 张雅萍

联系电话:010-63414338、63413125(兼传真)电子邮箱:djqxxuwen@163.com

djqxzhangyaping@163.com

附表:

篇15:关于开展农村财务人员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我县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支农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一支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农村基层财会队伍。

二、方案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县行政村负责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包括乡镇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村报帐员;村集体企业会计、出纳)。

(二)培训内容

1、涉农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会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涉农法律法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政策;

2、会计基础财务管理知识和实务操作;

3、农村土地承包与合同管理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开班,分片培训的方式。各乡镇要按照培训日程

组织好参训人员,足员、按时做好培训工作。

(四)日程安排

开班典礼: 9月 18日早8点半,地点北井头办事处,各乡镇经管主管领导、纪检书记、经管站长和雷牙乡村级负责人及报帐员参加。

培训安排:雷牙乡月日林皋镇月日 西固 月 日史官镇月日北塬月日尧禾镇 月 日冯雷镇月日城关镇月日云台乡 月 日

三、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

此次培训由县纪委监察局与农业局联合举办,县党风办和经管站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充分重视,将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有关培训的安排要求,落实好农村财务培训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

1、县经管站和党风办负责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实施,各镇纪检和经管站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村组培训人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2、各乡镇须在安排日程前一天向培训机构联系,确定培训地点,参训人数等。

篇16: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4-15 00:00:00 查看次数:690223 次

豫财会〔2011〕2号

关于开展201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和本工作计划,为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2011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必学内容

1、企业单位会计人员

(1)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四个学时)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解读及运用(四个学时)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制度新解(四个学时)(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析(四个学时)

(二)选学内容

会计人员在完成上述必学内容后,可根据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选学,每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当年所学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须达到24个学时(含考试时间)。

二、合作网校: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8002/henancms/),选两家网校提供的课件进行网上学习。

2、选学课程前可以对两个网校提供的课件分别进行免费试听,试听时间15分钟,选定一家网校相应课程之后,通过网上一次性缴费,按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正式开课后5分钟不动鼠标即停止计时,原计时有效,可以累计。

4、会计人员学习的学时可以在一个内累计,每科考试合格后通过会计管理系统自动记入本人信息库内。

四、缴费办法

统一收费标准,每人当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学习应通过银联卡缴学费人民币60元,补课80元。

五、具体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当年学习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时学习的,须在下一进行补课,补课内容为网校提供的选学课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1、在职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提供以上考试成绩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2、在职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提供院校学籍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3、在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提供有关课题、论文原件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4、高级会计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输入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库内。

(三)会计人员超过50人(含50人)的单位,确有特殊需求进行面授培训的,可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经省级会计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予以确认。

(四)联系人:姚旭东

篇17: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键词:机会教育;模式;安全素质;班组人员

作者简介:张彦刚(1977-),男,山东菏泽人,山东胜利发电厂二期运行部,工程师。(山东东营257087)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9-0109-02

一线班组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是企业达标和创“一流”的关键。班组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首要任务是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全体班组人员的安全素质。众所周知,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但对于特殊工种的运行人员来说,使用传统老套的培训方法显得无能为力,大家学习被动,积极性低,显然质量不高。这里介绍一种把日常工作和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的培训方式——机会教育,在运行部甲班实践半年来效果越来越明显,班组的各项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达到班组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机会教育概述

先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当发现一职工开疏水门时先开二次门,后开一次门,这时就可以利用其出错的机会给予讲解指正,为使疏水一次门不被冲刷至坏,应该是先开一次门后开二次门,关疏水门时先关二次门,后关一次门,使他能真正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地教育班组其他人员。这样的教育方式通常称之为机会教育。这里把机会教育的定义扩展开,即利用外界的学习氛围抓住一切可能培训的机会,对职工进行有力的教育,都称之为机会教育。目前管理界提出现场管理,走动式管理其实都是机会教育,这种教育因为属于实践活动,所以往往比理论更让人印象深刻,教育效果更明显,把机会教育的理念引入到技能员工安全素质的培养过程中,一定会解决目前班组长培训中的不少疑难。

二、机会教育在班组中的应用模式

安全素质包括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精湛的技术、工作细心有责任感、不违章操作等多方面,是一个人的安全思维、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行为的综合体现。因此,把厂里每次下达的安全文件、把运行部每次下发的技术措施、把班组每次搞的安全活动、每次操作都视为一次很好的教育大氛围,都作为增强班组成员安全素质的极好机会。这些机会涉及到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事故案例教育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等,点多面广,内容丰富。班组只要紧紧地把握住这些机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就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根据笔者班组的实践,建立了机会教育模式,如图1所示。

根据机会教育模式:一个教育机会到来时,可能是来自同事的一项误操作,也可能是来自厂里涉及面很广的技术比武,作为班组安全员都要认真对待,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学习目标,搜集整理出全面的学习资料,这是机会教育的重要一步。班长在班前会上布置学习的内容,点拨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大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进步,又在学习中努力工作,学习方式各种各样,可以手持资料自己研究,也可以和老师傅交流,这样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气氛活跃,感觉不到学习的枯燥。班组各成员的个性单元长最为清楚,有的人性子慢,有的人性子急;有的人个性强,有的人个性平和;有些人需要点压力,有的可能需要点动力,而有的压力和动力都需要;有的人需要批评敲打,而有的可能需要鼓励称赞。班组长因人而异,区别给予督促。在检查考评环节,采用抽查方式代替人人厌烦的考试,这样既弥补老师傅能说能干不会考的弱点,又解决新手会考干不了的问题。班组长采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严格标准对大家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以推动新一轮的学习开始。

不难看出,机会教育的过程既是班组执行厂里、运行部各项安全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过程,又是实施各项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的过程。所以它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和持续性,比较适合在基层班组培训工作中推广应用。

三、开展机会教育须抓好四个关键点

为使机会教育在班组中顺利的展开,得到预想的效果,须抓好以下四个关键点。

(1)班组长是班组所有工作的领头雁,把握大局,导好方向。作为一班之长要具有过硬的技术业务,建立健全班组严格的考核制度,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去营造和谐的安全氛围。

(2)选好班组安全员,当好班组长的得力助手。安全员必须是善于学习型的,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善于抓住教育机会(不管是反面材料还是正面材料),及时搜集整理出全面的学习资料,资料宜简不宜繁,宜少不宜多,以免给大家制造思想压力,产生抵触情绪,难以执行。在监督大家日常的安全行为上,利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比如:宁做安全平凡人,不做违章英雄汉;事故牵动千万家,安全要靠你我他;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等等,大家的安全素质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提高。

(3)以人为本,全员提高。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事故的统计学规律揭示:人是事故的主要致因,约占事故直接原因的88%,在机会教育过程中以人为本就至关重要。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矮的那块木板,木桶定律告诉我们:班组的安全生产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安全素质最低的人员,因此要以人为本,全员认同,全员参与,全员提高,整个班组的安全生产水平才有质的提升。

(4)开展机会教育,重在持续性、广泛性。“预防针”长打,安全警钟长鸣,机会教育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四、机会教育在运行部甲班的应用成效

运行部甲班有15人:单元长1人,机组长2人,主值2人,副值6人,助理值班员4人。具有明显的岗位梯度,人员结构合理,利于机会教育的展开。该班自2010年1月开始应用机会教育模式,将安全思想溶入到日常工作中,从精心监盘、精心操作和精心巡检三方面提升班组的安全生产水平。到目前已有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2010年1至8月份,运行部甲班安全生产状况非常好,在监盘、操作和巡检方面取得很大成绩。5月29日,#4机监盘人员发现4B送风机轴承温度缓慢上升至80℃,经就地仔细检查发现4B送风机润滑油站冷油器冷却水入口阀门被关,打开阀门后轴承温度慢慢恢复正常。6月8日上午,甲值#4机组配合生产管理中心、运行部做调整#4炉燃烧的切圆反向试验,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克服了油枪不好用,B、C、D磨给煤机下煤不正常,发电机氢气泄漏严重等困难,积极配合厂领导、生产管理中心、运行部进行了紧张有序的操作,最终使#4炉燃烧的切圆方向得到调整,即由原来的顺时针方向调整为逆时针方向,消除了#4炉存在的安全隐患。由于发现及时,处理准确,预防了一次机组降出力和停运事故的发生。到目前为止甲班共办理各种工作票167张,操作票62张,发现送风机电机轴承磨损等设备各类缺陷236处。从表1可以看出个人差错减少,违章消除,未发生一次异常、障碍和事故,为电厂长周期的安全生产做出了贡献。

(2)在部门小指标竞赛中,#3和#4机组均居前三名以内。

(3)培养了一批业务强、素质高有强烈责任感的优秀员工,有5人在技术比武中位居前10名,有1人在全厂“安全为了谁”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有3人崗位得到提升。

(4)提高了个人执行力和团队执行力,保证了电厂、运行部管理信息零衰减。年终还被电厂评为“四星级班组”荣誉称号。

五、结论

总之,机会教育作为日常工作、培训与管理三者相结合的新产物,教育方式喜闻乐见,有助于增强班组成员防止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的能力,是培养企业的人才队伍,推进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杨传箭.电力安全学[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0.

[2]马玉英.现场培训的探讨与分析[J].电力安全技术,2004,(12).

[3] 张文生,许继锋.浅谈班组安全管理“三到位”[J].化工安全与环境,2005,(17).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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