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化工行业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四).Convertor
案
例
3.16炼油厂联合装置车间着火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3月16日5时,联合装置车间,P0
17、P0
18、P016等区域已出现火焰。值班人员立即安排室内人员报火警、报厂调度台,并与常减压岗位人员一起进行熄火、停泵、投用水幕、蒸汽等紧急停工处理措施,同时安排催化、焦化降量循环。因P0
17、P0
18、P016等区域无法靠近,现场停泵关阀的步骤无法实现,两名职工随即联系电气分厂调度从开闭所进行停电停泵。
【事故经过】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迅速赶到火场,并在岗位人员的配合下,对P0
17、 P0
18、P016区域和减顶空气冷却器区域进行重点扑救,同时对常顶油气分离罐V00
2、V003等重点部位进行冷却保护,对地面流淌火进行阻截,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厂调度台接到联合装置车间火警报告后,立即按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及时赶到,一起组织指挥进一步的生产处理、生产调整、灭火扑救等一系列的应急救援工作。大约过了50分钟,火灾被全部扑灭。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P017入口短节法兰面腐蚀泄漏 ,260℃的蜡油喷出产生大量气雾,当蜡油喷到相临高温设备等裸露部位后发生着火。在着火过程中,P017入口短节法兰的燃烧火焰又将泵出口法兰密封烧坏泄漏,高压蜡油喷出着火 。
(二)、间接原因:炼油厂自2005年加工高硫高酸油以来,尽管采取了材质升级、在线检测、工艺处理等一系列技术管理措施,但对高硫高酸的腐蚀规律、特点和部位仍然认识不足,尤其对泵体出入口法兰密封面等部位 。 【吸取教训】
一、提高对生产工艺、物料危险性的认识。(本次事故中炼油厂对炼制高硫高酸油危险性和高硫高酸油腐蚀规律、特点和部位认识不足,尤其对泵体出入口法兰密封面等部位 )。
二、加强设备管理:
1、重视压力容器检查和压力管道在线检验工作,重点放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设备、强酸、强碱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和管道、法兰面和螺纹连接件、阀门密封、管件弯头、三通、异径管等易腐蚀部位,对易燃易爆设备、强酸、强碱等腐蚀性介质管线要标明输送的介质名称及输送方向;
2、重视常压储罐的外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罐顶和罐壁变形、腐蚀情况,罐底边缘板及外角焊缝腐蚀情况,阀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使用情况,储罐附件完好情况,做好静电接地电阻测试工作,检查静电接地线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有无腐蚀生锈和断开现象;
3、要加强对高温法兰、测速孔板、引压管线、分析取样管线等流变部位及空冷器出、入口部位的定期检查和巡检工作,检查压力表接管、倒淋接管等部位安装、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4、加强转动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重点设备的特护包机、运行管理、检维修维护保养管理、设备的动静密封、润滑管理、冷却水及各种设备附件完好状况及设计是否存在缺陷;
5、要加强对高温、易燃易爆介质设备和管道、相邻设备和管道保温的检查维护工作,避免高温部件直接裸露。 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5次较大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
【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
六是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 【事故责任追究】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
1. 王芳,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助理、苯胺二车间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申东明,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对事故和水污染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于力,吉化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有关程序罢免其董事长职务。
4. 贺荣芳,中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 段文德,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油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 吴扬,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 王立英,吉林省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吸取教训】
1、组织制定、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认真扎实地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操作知识的培训;
3、认真、全面对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评审;
4、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吉林石化分公司 12.30”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4年12月30日8时,化肥厂合成气车间气化工段气化炉当班操作工赵某接班后,1号、3号气化炉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其中3号气化炉温度为1277℃。9时左右,操作工赵某认为炉温低,与氧压机岗位联系,进行了提氧操作。9时20分,3号气化炉温度呈上升趋势,10时最低的一点温度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高操作温度(正常指标为≤1380℃);11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548℃、1566℃、1692℃;12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指示表最大量程为1800℃)。而在此过程中,赵某连续6个点的手写记录都为1293℃。12时35分左右,值班长在组织对3号气化炉进行降温操作无效后,通知工厂调度室对3号气化炉紧急停车处理。在处理过程中,14时20分左右,2号终洗塔突然发生爆炸。 【事故原因】
由于当班操作工严重违章,没有认真监盘,填写“假记录”,操作失控,导致过氧和炉温持续升高,在终洗塔后部形成氧气积聚,与合成气中的高浓度氢气和一氧化碳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发生爆炸。 【事故责任追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追究合成气车间主操作工赵某刑事责任。
2、合成气车间化工班长武振林,本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3、给予合成气车间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4、给予合成气车间生产副主任行政撤职处分。
5、给予合成气车间设备副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6、给予化肥厂生产副厂长行政记过处分。
7、给予化肥厂厂长行政警告处分。
8、给予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行政警告处分。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事故单位罚款10万元人民币,由吉林市安全监管局执行。 【吸取教训】
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2、加强日常生产的检查,对职工的生产记录进行核对;
3、提高设备的自动化水平,本质安全。
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置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
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事故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分析判断,排除了化学爆炸和压缩机出口超压的可能,爆炸为物理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二)间接原因: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该公司将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724万元),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68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56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2006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属违规建设项目。
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纸组织施工。与事故有关的2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的辅助管线设计。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和安装。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2007年1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该公司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没有停止项目建设。7月7日,由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立许可审查,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置和部分装置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在未进行整改、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吸取教训】
1、对于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2、设备设施的安装、选材必须经过科学论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装,严禁私自改动设计要求,如果需改变原设计应经过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3、新装置开车前必须制定详实的试车或开车方案;
4、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消除,防止“带病” 运行。 设备设施老化严重、维护不到位事故
某化工厂氧化釜搅拌器传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导致操作平台发生爆燃事故 【事故经过】
某化工厂的前身为拉绒厂,后经批准更名为化工厂,汪某是其法定代表人。化工厂主营甲硫酸钠,兼营织布、拉绒。为了减轻债务压力,该厂与某新技术发展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由新技术发展公司租赁经营化工厂,但汪某仍为化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后,新技术发展公司派出总经理梁某全面管理化工厂,主营项目仍然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甲硫酸钠。出于节约考虑,租赁后的化工厂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安全设备进行及时改造和维修,对过时老化的设备继续使用。一天,生产副厂长王某组织几名未经过培训的工人接班工作,突然氧化釜搅拌器传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导致操作平台发生爆燃,使整个生产车间起火。结果造成8人死亡,4人重伤。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不合格的氧化釜搅拌器超期使用、缺乏必要维护而发生物料泄漏,在物料泄漏后有关人员又处理不当造成的。
(二)间接原因:
1、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检测,设备老化严重;
2、对最危险的要害设备氧化釜,该厂订购的是无证厂家生产的压力容器,没有基本的设备资料。同时,对安全设备也缺乏必要的经常性维护、保养。 【吸取教训】
1、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分清责任,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并保存检维修记录;
2、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采购、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同时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登记、建档,定期维护,保存资料和记录。针对特种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3、对于安全设施要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安全生产法》第29条的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企业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
某石化分公司2002年2月23日聚乙烯装置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2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二, 从凌晨3点左右开始,聚乙烯新线工艺参数不正常,降负荷生产,到早上7点负荷降到了40%。7时20分,当班班长发现悬浮液接受罐压力急速上升,反应速度下降,于是安排3名操作工到现场关阀门,进行停车处理。操作工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有物料泄漏,立即打电话向装置主控室报告,在班长跑向现场不到1分钟,新线就发生了剧烈爆炸。结果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18人轻伤,事后统计,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52.78万元。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由于聚乙烯系统运行不正常,造成压力升高,致使劣质玻璃视镜破裂,导致大量的乙烯气体瞬间喷出,溢出的乙烯又被引风机吸入沸腾床干燥器内,与聚乙烯粉末、热空气形成的爆炸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被聚乙烯粉末沸腾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火花引爆,发生了爆炸
(二)间接原因:通过多方分析这起事故,发现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生产操作和工艺管理、装置设计、用工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存在问题。
1、采购环节存在严重问题。(这块视镜的公称压力为2.5MPa。根据事后解读DCS记录,在0.5 MPa时视镜就破裂了 ,视镜是从没有资质的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人员、验货人员严重失职,使不合格的视镜安在了装置上,埋下了事故隐患 ) 。
2、工程施工管理混乱。安装打压试验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易燃易爆的化工生产装置尤为重要。但打压单位没有进行打压。
3、工艺、生产管理不严肃。事故的起因是聚合反应不正常,而且历史上聚乙烯也多次发生过聚合反应不好,但没有查出具体原因,不了了之。结果遇到这种情况,束手无策。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线的操作规程也与实际工艺不符,操作规程上规定干燥系统采用氮气法,而实际上采用的是空气法,增加了氧含量,为事故埋下了祸根。
4、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方面不规范。新线工艺是按老线工艺照搬过来的,设计单位公司不求甚解,马马虎虎 ;
5、劳动纪律松散,员工责任心不强,用工管理不严,技术培训有差距。主要表现:值班长不请假 ,职工上班洗澡,临时工现场过多,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等。 【吸取教训】
1、全面识别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制定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2、加强职工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对物资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加强认识;
4、对设计单位所作的设计要进行论证。
5、加强工程监理工作,保存好建设过程中的基本资料;
6、制定详实的生产操作规程,各种参数的变动要履行相应的手续。 压力容器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案例
2000年1月18日河北省临漳县兴达制浆有限公司一台25m3蒸球出浆管伸缩节连接处意外脱落造成蒸汽纸浆喷出,导致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3万元。 一 事故的主要经过
2000年1月17日8时,蒸球车间2名操作工上班后与二楼切草人员配合开始给3号蒸球内加料,下午1时30分加料完毕,开始送汽。约1个半小时后,球内压力达到0.6MPa开始保压正常运行,同时,由于2号蒸球内出料口堵塞,生产安全技术员,维修工,操作工等3人正在现场维修 。 【案情】
17时40分,3号蒸球出料管伸缩节突然错位脱落,球内大量蒸汽纸浆向西方向迅速喷出,这时正在2号蒸球工作台上抢修的三名工作人员由于躲避不及(车间门向内开),当场烫伤、昏迷,事故发生后,伤员当即用车送到就近的磁县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二 事故分析
1.事故前设备状况:
该公司4台25M3蒸球及伸缩节均由原邯郸市造纸厂搬迁安装,使用前未按规定由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按规定输移装手续。 2.破坏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可见放汽头锁母脱落,放汽头管子发生错位在200mm左右。 【评析】
3.事故原因分析及结论:
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
1) 3号蒸球与出浆管道接合部的伸缩节内紧固销钉损坏,连接处错位脱落,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车间的门朝里开,致使事故发生时,人员无法逃避,也是造成人员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
2) 该蒸球移装前,未进行检验,也未办理移装手续,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是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 由于单位领导参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全不重视,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人员也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就上岗,安全技术人员未能及时检验发现损坏的紧固销钉,使设备带病运行,也是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结论:该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属责任事故。 三 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建议:
1. 要用这次血的教训,教育全体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2. 切实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维修保养,特别要加强对压力容器和锅炉的监督和检验,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3.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自觉制止和消除各种“三违”现象;
4. 立即停止设备运行,由市锅检所进行检验,符合安全使要求且办理移装有关手续后,方可恢复运行。 火药爆炸事故
辽阳市庆阳化工厂爆炸
【案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2月9日19时30分,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厂二分厂梯恩梯生产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重伤13人,轻伤94人 ,硝化房全部炸毁,附近其它厂房设施均遭到严重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
2月9日19时15分左右,硝化工组3段2号机手牛某某送样返回机台后,发现2号机分离器压盖处往外冒烟,就将分离器雨淋阀打开,并打开硝化机的旁路水开关进行降温,然后到仪表室向班长张某某报告。仪表工看了一下仪表室内仪表温度不到97℃,还未达到报警温度100—105℃。张某某即同2名仪表工与牛某某一起到硝化工房南大门处,张让牛去打开安全硫酸,并让仪表工关掉“MNT”,停止送料。
牛某某打开安全硫酸,同时将机前循环打开,因烟太大,不能在机台坚持观察分离器温度变化,便离机往南大门走去。当他走到二段一号和二号机附近时,发现三段二号机分离器着火,便到南大门报告班长张某某,张某某也同时看到火从二号机分离器压盖处窜出,瞬间大火漫延整个硝化工房,张某某大喊快撤,当他们跑到距工房30米处时,发生丁爆炸。 【评析】
二、事故原因分析
这是一起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的爆炸事故。张某某在接到分离器冒烟的报告后,未按该厂《岗位操作与安全防火守则》第5条第5项的规定“分离器温度超过上线10℃或冒烟时开废酸循环阀进行本机循环,同时将硝化物和废酸向相邻两机分摊”,采取打开废酸循环阀进行降温这一关键措施,而错误地让牛某某打开安全硫酸,严重违章指挥,同时违反该守则第5条第8项“在整个处理不正常情况过程中,在未处理妥善之前不准离开工作岗位”的规定,擅自离开岗位,
特别是当其发现起火之后,没有立即返回机台切断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联系,反而离岗跑掉。牛某某在处理分离器冒烟过程中,没有带防毒面具,使其无法在机台观察温度变化情况,违反该厂《岗位操作与安全防火守则》第5条第8项规定。二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牛某某、张某某提起公诉。辽阳市人民法院以同罪判处牛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丹阳市江苏丹化集团 【案情】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丹化集团公司化工助剂厂。
2、业别:化工
3、企业性质:镇办企业,因产品结构调整,该厂l992年与江苏丹化集团公司脱钩,但未更改营业执照,现无任何隶属关系。
4、事故发生时间和地址:l999年11月17日13时45分,丹阳市珥陵镇江苏丹化集团公司化工助剂厂硝酸铅车间新增设正在施工中的转化池内。
5、事故类别:中毒。
6、事故的伤亡情况:这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死者庄荣锁,男,27岁,丹阳市云林镇人;陆仁山,男,31岁,丹阳市云林镇人;庄武中,男,37岁,丹阳市云林镇人。伤者褚振宽,男,41岁,内蒙古突泉县人;沈江辉。男,22岁,丹阳市珥陵镇人。
7、事故的经济损失:赔偿死者各种费用27.566万元;事故抢救、招待、后事处理等费用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达36万余元。
8、事故性质:对照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事故经过
1993年3月该厂根据市场的调查后。决定新上硝酸铅项目,租赁给本厂副厂长陆筱平,并向丹阳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和丹阳市环境保护局申请硝酸铅、三盐基硫酸铅的项目。以上两单位均作了批复。1999年5月份和6月份、省石化厅会同省环保局、省固废中心、镇江市环保局等单位的代表到该厂硝酸铅车间实地考 察,并在南京和丹阳两地听取了该厂的情况报告和产品介绍。
经评审认为该项目的技术路线可行,同时对该产品的销路、风险作了肯定的评价和评估。确认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经镇江市环保局、省石化厅初审同意及丹阳市环保局终审批准同意该厂于l999年8月1日试产:在整个试产过程中,厂方发现该生产工艺设备上还存在一些缺陷,即转化池与反应釜不配套,盐析池与离心机不配套,严重影响到生产工艺的优化。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艺配套设施,决定在转化车间增设一座转化池。并向丹阳市环保局提交了《关于增设一座转化池和盐析池的申请报告》,丹阳市环保局1999年10月21日批准同意增设后,该工程于10月22日即行动工,1月30日结束。转化达池的作用是:将原料烟道灰 (主要成份为废铅粉末)、自来水和炭酸氢氨搅拌成混合物。
该池基建工程完工后。承租方分管技术和经营的负责人戴森林于11月1日曾下到池底(池深2.6m、直径2.4m)检查工程质量情况,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并于11月11日开始安装转化池PVC内衬(防漏及光滑)。施工三天,前后有四人下池。11月13日助剂厂对转化池进行了充注水试漏,经检查未发现任何漏水及其它问题后,于11月14日将池内试漏的清水抽掉,池底仅剩下部分余水,约0.3米深,拟作使用前清洗用水。
这以后一直未有人下过池,也未经任何施工。直至11月17日由车间主任褚振宽带领三名工人,对该转化池安装搅拌机减速器(减速器安装在转化池池口平面的搅拌机上,作池内搅拌减速用)。在安装过程当中,无任何人发观有异常情况和不良反应。13时45分时,正在安装的车间主任褚振宽不慎跌落到池底,且马上出观昏迷发抖等现象。
一起工作的三人均认为他是摔伤所致,庄武忠、陆仁山两人立即下池抢救褚振宽,当他俩下到池底准备扶起褚振宽的同时也昏到并拌有发抖现象,当时三人都未能说上一句话。池上面的人此时已感到问题的严重即大喊“救人”,很快有几人赶到现场,见池内三人的情况,又误认为是触电所至,急叫人拉下总电闸,随后单位领导及其他员工均赶到现场。
庄荣锁在关总电闸后从梯子上第一个又下池底,紧跟随的沈江辉也下到池底,可当他俩下到池底后,摇晃两下又跌倒昏迷在池内。这时候池上的救援人员意识到根本不是触电所至,可能是由其它原因危及着池内五人。此时在场的领导和职工都坚决阻止其他人再下池救人,立即用钉钯将五人全部救出池外,并快速请求了外界的支援,及时向当地
110、120、派出所和消防队等单位打电话报告,这些部门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抢救,将救出的五人急送丹阳市人民医院救治。
这起事故从发生到伤员全部送到丹阳市人民医院历时40分钟,在抢救时间和措施上都尽了最大努力,不幸的是庄荣锁、陆仁山、庄武忠三人经丹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褚振宽、沈江辉二人经抢救现已治愈出院。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该厂硝酸铅车间生产中的反应釜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沉积到新安装转化池内,由于一名安装人员不慎跌落到池底,其它人员相继下池抢救时中毒,这是造成这次急性二氧化碳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后,江苏省、镇江市和丹阳市三级的化工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的技术专家乡次抽取物质进行化验分析, 一致辞认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化学气体中毒窒息。
【评析】
省卫生防疫站派员用进口仪器到该厂取样化验检测未果。丹阳市公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法医进行尸检也没有明确结论。丹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报告的结论为氨气中毒和慢性铅中毒。化工专家倾向氨气中毒、一氧化碳或二氧化碳中毒。鉴于以上情况,二OOO年一月七日,我们邀请了镇江市化工局、镇江市卫生防疫站,丹阳市人民医院、丹阳市卫生防疫站、丹阳市公安局、江苏丹化集团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对事故直接原因进行了分析,专家认为硫化氢、氦气、氮氧化物中毒的可能性小,一致认为死因主要是急性二氧化碳中毒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该企业对硝酸铅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了解、不清楚,只是依靠聘请的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该项目示通过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产品没有领取《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不力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二。
四、事故的责任分析
1、该厂副厂长硝酸铅车间承租陆筱平忽视安全生产,对该产品的生产特性认识不足,试生产过程管理不当。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2、承租方分管技术和经营的负责人戴森林,对该产品的生产特性认识不足,在试生产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不力,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3、助剂厂厂长、法人代表徐建.将该车间租赁后,放弃了安全管理职责、忽略安全生产,对这是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珥陵镇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站长张菊生,对该厂的安全生产未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对这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5、珥陵镇党委副书记,经济实业公司总经理陈国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抓管理不力,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
五、事故处理意见
1、建议珥陵镇政府撤销陆筱平副厂长职务。鉴于此事故发生在乡镇企业,且陆筱平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承租人,给予经济罚款2万元。
2、调查组认为戴森林不适合继读担任该厂硝酸铅生产的技术管理职务,建议珥陵镇政府按程序解聘,并给予经济罚款3000元。
3、建议珥陵镇政府对该厂厂长、法人代表徐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建议珥陵镇政府对珥陵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站长张菊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建议珥陵镇党委副书记、经济实业公司总经理陈国强向丹阳市行政作出书面检查。
6、建议珥陵镇政府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
六、整改措施建议
认真吸取教训,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这类事故的发生,建议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建议丹阳市政府、安委会针对“11.17”事故的发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根据各类企业、行业、设备的特点,对全市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尤其要将全市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对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领取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2、建议丹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这起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的领取,并严格把好审批关。各化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要全面落实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建议丹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珥陵镇政府,切实加强对该企业停产整顿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工作,该项目必须经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通过,领取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达到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并由丹阳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4、建议丹阳市政府和珥陵镇政府认真吸取“11.17”重大死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杜绝此类事故的重复发生,为丹阳市及珥陵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和社会环境。
第二篇: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序言
化工是一个高危行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烧伤等危害有害因素和时刻伴随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在化工生产活动中,各种各样的事故总是时有发生,防不胜防。中新化工作为一个新企业,人员设备的磨合尚在早期事故多发期,稍不留意就会酿成事故,给企业和相关人员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无法弥补的伤害。
吃一堑长一智不是真本事,吃别人的堑长自己的智才显大智慧。通过对相关事故案例的学习可以使我们知道哪些是正确的和错误的行为,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少犯错误,避免事故的发生;使管理更合理、操作更规范;尤其能使我们变得更加明智、更加聪慧。鉴于安全事故学习的重要性,我们特意针对近期中新化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近年来相关企业安全事故,汇集成册以供大家学习。这些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而每一起事故都可能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或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希望大家工作之余能够认真地学习每一个事故案例,要努力从每一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增长知识,对照自身的工作行为或习惯,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遵章守纪。您的安全将是您最大的福利,公司安全稳定的生产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最后,让我们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安全理念,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做好中新化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篇:化工厂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生产工艺本身具有危险性
化工企业生产常处于高温高压状态。所使用的原料和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常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的还具有腐蚀性,复杂的工艺流程,操作控制要求严格等特点,对安全生产构成十分不利的因素。因而,应针对性采取措施实现安全稳定生产。
2、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有些企业在改扩建过程中,未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3、企业安全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
化工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之间、岗位之间必须有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因而对企业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必须严格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设备技术状况差,失修严重
化工生产所涉设备多,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与管线之间关联密切,一环套一环,每台设备在生产时都必须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5、员工素质差,违章违纪现象严重
化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与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责任心的教育,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要坚决调离化工生产操作岗位。对员工违章违纪必须严肃处理。
6、组织制度不落实
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必须从组织机构到安全设施、安全网络、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各方面都落实到实处。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一、贵州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8月2日,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事故,事故造成在现场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严重烧伤),6个储罐被摧毁。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立即率有关有关处室人员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初步调查分析,此次事故是一起因严重违规违章施工作业引发的责任事故。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将事故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2008年8月2日上午10时2分,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区一精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引发该罐区内其他5个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该储罐区共有8个储罐,其中粗甲醇储罐2个(各为1000立方米)、精甲醇储罐5个(3个为1000立方米、2个为250立方米)、杂醇油储罐1个250立方米,事故造成5个精甲醇储罐和杂醇油储罐爆炸燃烧(爆炸燃烧的精甲醇约240吨、杂醇油约30吨)。2个粗甲醇储罐未发生爆炸、泄漏。
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兴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了事故的进一步蔓延。据当地环保部门监测,事故未对环境造成影响,但该事故发生在奥运前夕,影响十分恶劣。
(二)事故原因
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进行甲醇罐惰性气体保护设施建设,委托湖北省宜都市昌业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进行储罐的二氧化碳管道安装工作(据调查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已过期)。
2008年7月30日,该安装公司在处于生产状况下的甲醇罐区违规将精甲醇c储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管道另一端则延伸至罐外下部,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致使空气进入罐内,与甲醇蒸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8月2日上午,因气温较高,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通过配管外泄,使罐内、管道及管口区域充斥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精甲醇c罐旁边又在违规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据初步调查,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引起管口区域爆炸性混合气体燃烧,并通过连通管道引发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罐底部被冲开,大量甲醇外泄、燃烧,使附近地势较底处储罐先后被烈火加热,罐内甲醇剧烈汽化,又使5个储罐(4个精甲醇储罐,1个杂醇油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
此次事故是一起因严重违规违章施工作业引发的责任事故,而且发生在奥运会前期,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1、施工单位缺乏化工安全的基本知识,施工中严重违规违章作业。施工人员在未对储罐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置的情况下,违规将精甲醇c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同时又严重违规违章在罐旁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最终引发事故。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在施工单位资质已过期的情况下,企业仍委托其进行施工作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生产、施工交叉作业没有统一的指挥、协调,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违章行为熟视无睹,未及时制止、纠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不清楚作业场所危害的基本安全知识。
3、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虽然经过百日安全督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混乱、严重违规违章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地方安监部门应加强监管,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对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现场危害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施工作业要立即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并进行处罚。
2、督促、监督企业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教育培训到位;危险区域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到位;交叉作业的统一管理到位;动火、入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票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并给予处罚。
3、各地要立即将本通报转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5、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以及应急能力。
6、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工作,严格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二、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9月11日16时,吉林省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因违章吸烟致3人被烧死,重伤1人,轻伤2人。
11日16时许,因该厂空分车间的氧气不合格,不能装瓶,682氧气装瓶站的6名工人将室内的压缩机空气吹洗出口阀打开放空后,便集中在休息室内学习。18时50分,1名工人在点香烟时,火柴在富氧中剧烈燃烧,该工人随即将火柴扔在地上用脚踩,火焰即由裤脚向上蔓延,另1名工人见状急忙协助其进行扑救,不料自己身上也着起火来,倾刻之间室内烟火弥漫,有2名工人破窗逃出。班长、点烟的工人和1名工人夺门而出,协助灭火的那名工人因惊慌失措未将门拉开而烧死在休息室内,班长和点烟的工人因烧伤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1名工人因惊恐过度精神失常,其它2人轻伤。
(二)事故原因
1、空分车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委托苏联设计的,原设计中氧气装瓶站压缩机岗位没有室外放空管线,而是利用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的空气吹洗的出口阀做放空阀,只能将氧气排在室内,事故当时氧气放空达3小时,室内氧气浓度高。
2、操作人员违反该厂有关安全的规定,在非吸烟点的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内吸烟,加之职工缺乏安全防火知识,对富氧燃烧认识不足,以致扩大了灾情。
3、氧气装瓶站休息室的门不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门向内开,致在紧急情况下,不便撤离。
(三)防范措施
1、增设室外氧气放空管,将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原放空处加盲板。
2、组织检查厂内所有危险岗位的门窗,将方向不符者均改成疏散方向。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了解本厂、本岗位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及防护措施。
三、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一)事故经过
1987年6月22日14时05分,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罐车在返厂途中,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已向外冒白色氨雾,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液氨储罐发生爆炸。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达770公斤的罐体挣断四根由8号钢丝制成的固定绳,向前冲去,先摧毁驾驶室, 挤死一名驾驶员,冲出95.7米远时又撞死3人。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疗。液氨和氨气扩散后覆盖约200棵树和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均被毁。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伤。
(二)事故原因
1、液氨储罐制造质量低劣。该储罐的纵、环焊缝均未开坡口,所有的焊缝均未焊透,10毫米厚的钢板,熔合深度乎均为4毫米,X光拍片检查,全部不合格,该罐原是一台固定式容器,由毫州市化肥厂自行改制为汽车储罐。但因无整体底座,无法与汽车车厢连接,而且只装了压力表和安全阀,其他附件均未安装。
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乱。该罐投入使用后从未进行过检查,厂方对罐体质量情况一无所知。爆炸前,罐体上已出现多处裂纹,有的裂纹距外表面仅1毫米。
3、充装违反规定。充装前未进行检查,充装时也没有进行称重,充装没有记录,计量仅凭估计,不能保证充装量小于规定值。
4、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未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也未遵守严禁危险品运输通过人口稠密地区的规定。
(三)防范措施
1、对压力容器开展深入地安全大检查。对制造质量低劣的存有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理,缺陷严重的要坚决停用。对超期未检验的压力容器要进行检验,对自行改造的压力容器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更新。新压力容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以杜绝质量低劣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严格危险品的运输。运输危险品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运输,以避免发生事故和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严格液化气体的充装管理。充装前必须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装。充装时要认真计量,防止过量充装。
四、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一)事故经过
大化集团公司前身是河南省中原化肥厂(建于1985年),1997年改制成立。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52万吨/年、复合肥30万吨/年、三聚氰胺6万吨/年等。
大化集团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醇项目的施工建设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和河南省第二建设公司共同承包。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又将该工程气化装置15单元设备内件安装转包给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安排对气化装置的煤灰过滤器(S1504)内部进行除锈作业。在没有对作 业设备进行有效隔离、没有对作业容器内氧含量进行分析、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进入煤灰过滤器进行作业,约l0点30分左右, 1名作业人员窒息晕倒坠落作业容器底部,在施救过程中另外3名作业人员相继窒息晕倒在作业容器内。随后赶来的救援人员在向该煤灰过滤器中注入空气后,将4 名受伤人员救出,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二)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煤灰过滤器(S1504)下部与煤灰储罐(V1505)连接管线上有一膨胀节,膨胀节设有 吹扫氮气管线。2月22日装置外购液氮气化用于磨煤机单机试车。液氮用完后,氮气储罐(V3052,容积为200m3)中仍有0.9MPa的压力。2月 23日在调试氮气储罐(V3052)的控制系统时,连接管线上的电磁阀误动作打开,使氮气储罐内氮气串入煤灰过滤器(S1504)下部膨胀节吹扫氮气管 线,由于该吹扫氮气管线的两个阀门中的一个没有关闭,另一个因阀内存有施工遗留杂物而关闭不严,氮气窜入煤灰过滤器中,导致煤灰过滤器内氧含量迅速减少, 造成正在进行除锈作业的人员窒息晕倒。由于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这是一起典型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因试车过程安全管理不严,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引发的较大事故,暴露出当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准备过程中安全管理还存在明显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施工单位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弛,严重违章作业。该公司对装置引入氮气后进入设备作业的风险认识不 够,在安排煤灰过滤器(S1504)内部除锈作业前,没有对作业设备进行有效隔离,没有对作业容器内氧含量进行分析,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在作业人员遇险后,盲目施救,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2、大化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大化集团公司在年产30万吨甲醇建设项目试车引入氮气后,防止氮气窒息的安 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界定引入氮气的范围,采取可靠的措施与周围系统隔离;装置引入氮气后对施工单位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要求和安全把关不严,试车调试 组织不严密、不科学,仪表调试安全措施不落实。
3、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作业人员严重违章作业、施救人员在没有佩戴防护用具情况下冒险施救,导致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扩大。
另外,事故还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施工层层转包的问题。
(三)防范措施
1、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和执行;
2、深入开展作业过程的风险分析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救援防护设备,对有危害的场所要检测,查明真相,正确选择、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并加强监护;
4、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五、山西化工厂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4年8月10日下午2点40分,山西省一个民营化工厂的碳酸钡车间的三名工人对脱硫罐进行清洗,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名工人先下罐清洗,一下去就昏倒了,上面两名工人看见后,立即下去救人,下去后也昏倒。此时,车间主任赶到,戴上防毒面具后下去,救出三名中毒工人,立即拨打120,下午3点30分左右送到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
从这起中毒案件中可以看到,该企业在几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1)用人单位没有对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人没有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是导致这起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2)没有严格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工人盲目作业。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首先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管理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不能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职业卫生工作,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中赋予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用人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用人单位要有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只看眼前的经济效益,不重视工人的身体健康及相关的权益,在管理机构中没有任何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因此没有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更不可能对现场的职业危害进行定期的监测,也没有人对工人进行岗前及在岗中的职业培训,导致工人没有对所接触的职业危害的防护意识和知识,这是现在很多企业频繁发生职业中毒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化工企业应当有较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应急救援在中毒事故发生后,对减少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这起中毒事故中,如能在第一时间对中毒人员实施救治,两名死亡的中毒患者有生还的可能,如:上风向安置患者,脱去患者所有衣物,阻止硫化氢的继续吸收;供氧,以改善急性中毒患者的缺氧状态等。
3、加大执法力度作为国家的监督执法机构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类似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邓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并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以防此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总结:
1、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在为我们敲响安全的警钟,只有安全警钟长鸣,才能职工家庭幸福。
2、上面这些事故都是由于疏忽大意、管理不严等原因所造成的,只要我们时刻心系安全,用安全的行为约束自己,影响他人,这些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3、我们企业对安全的要求:
观念:决定我们的意识; 意识:强化我们的责任; 责任:规范我们的行为; 行为:表现我们的素质; 责质:决定我们的命运。
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掌握安全技能,严格管理,精心操作,确保装置安、稳、长、满、优生产。
第四篇: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1. 物体打击事故:
柳州化肥厂车间在检修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时,因胶管上楼用的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将一名参加检修的操作工打死。
事故经过:该车间的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母液回收胶管被堵塞。当天下午,趁合成临时停车的机会,车间安排当班操作工陈某等二人将胶管卸下楼进行疏通,至11时许,车间工艺员找来一根约直径8毫米旧三股麻绳给陈某吊胶管上四楼用(胶管直径50毫米,长29米,胶管的一端待有一个直径50毫米*12毫米的小法兰)。吊胶管时,值班长和另一名操作工在四楼拉绳子,陈在一楼用手托着胶管往上送,当胶管拉到12米高时(离地面约
1.5米),因胶管较重,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陈因躲闪不及被打中右前额,当即钟起一个3公厘的血泡,但陈仍坚持工作,到下午感到不舒服才送厂职工医院,后出现呕吐、四肢冰冷抽蓄,昏迷,厂即转送柳州地区医院,诊断为继发性脑挫伤,硬模外出血,即施行手术抢救,到12月10日,因伤情恶化死亡。
主要原因分析:此事故主要是思想麻痹造成的,布置任务时没有同时布置安全,旧麻绳经过四人之手,竟无一人检查其是否安全可靠,同时,当胶管吊离地面后,陈仍然展在其正下方,被掉下的胶管打中。 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布置任务时要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吊装作业,事先应所需用具绳索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2. 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临桂氮肥厂造气车间拉煤工赵某,被掉下的吊车滑轮打死。
晚上十时十三分,值班维修钳工胡某到造气三楼准备试开刚维修好的1#电动葫芦,胡站在平台上用手拉吊车钢丝绳往上提滑轮时,因滑轮自行倒转,偏心锁卡张开,滑轮脱开钢丝绳掉下,砸中正在一楼坑内清灰的拉煤工赵某的左太阳穴至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六月四日死亡。同时工作的另一拉煤工也被砸中背部受轻伤。 由于吊车修理平台正对坑上方,因此,在事故前,厂值班调度员曾告诉赵某等人:三楼上有人在修理吊车葫芦,在没有修好以前,不准到煤坑边张望或下煤坑清灰,以免出事伤人。但仅隔一小时后,赵等两人在没有得到三楼通知的情况下,就下煤坑清灰。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二是赵某等人违反现场纪律。
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凡有高处作业有落物伤人危险时,应在危险区域悬挂临时警示牌或设置障碍,防止人员进入,防止事故发生。
3、螺旋输送机伤害事故:
鹿寨化肥厂型焦车间女工朱某被螺旋输送机绞死。
事故经过:螺旋输送机操作工朱某上零点班时迟到,没有赶上交接班。朱到车间后,副班长告诉朱:中班交班时说螺旋输送机堵了两次料。朱上岗位立即开机,并手持一节园钢去清理机槽内的堵煤。在清理时,园钢被绞龙叶片卡住变形并随绞龙旋转,朱用力抽不出反被拉倒跌在机槽上,右臂被绞龙轧断两节,全身随绞龙往前移动了1.5米,颈部动脉被割破8cm而当场死亡。
原因分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朱违章作业,未停机就去清理料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停机情况下,严禁对转动部位进行任何维修和清理工作,同时应在岗位的显要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随时提醒工人注意,防止事故发生。
4、电焊机触电事故
玉林地区化肥厂电焊工刘某在作业中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某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厂生活开水锅炉漏水,行政科安排电焊工麦某带徒弟刘某及水电工、司炉工等四人在中班加班抢修。准备工作就绪后,十七日零时三十分,由刘一人钻到炉底焊补,过了不久,麦等三人便离开岗位到食堂看炊事员做包子。至凌晨一时许,刘出来找麦,但麦已回家拿开水,刘又独自继续工作。麦拿开水回来后、即到食堂帮做包子,至一时二十分,水电工李某听不到电焊机声、就走到开水炉看,发现刘躺在炉底呼叫不应,即告诉麦,麦出来先拉下焊机开关,然后把刘玖出,但因触电时间过久而死亡。 原因分析:电焊机使用时间过久,线圈绝缘老化破坏,输出电压达155V,(正常空载电压60-80V,工作电压30V),同时焊把电缆绝缘也因老化多处剥落,铜芯裸露,因当时天气较热,刘未穿戴劳保用品,造成触电死亡。 防范措施:
1、对焊机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凡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及时维修或更新。
2、为防止机壳带电和变压器高压窜低压造成触电事故,焊机外壳及二次侧应接地(或接零)。
3、移动式电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进行管理。在危险环境中(锅炉房、化工生产车间、容器、管道内和金属构架),焊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5、违章焊接着火事故
贵县氮肥厂煤球车间配料工蒙某用电焊机焊接压球岗位铁架时,焊渣溅到旁边操作台上一个盛有半盆洗零件用汽油的脸盆内,引起着火,在场的车间指导员见状,急将脸盆捧起拿走,但因手被烫,盆子掉了下来,汽油泼在蒙的身上燃烧,蒙惊慌急跑,又踢翻了另一个盛有汽油的脸盆,火越烧越大,蒙仍边跑边拍身上的火,此时,一位工人急跑上去将蒙绊倒,用一个装石棉的麻袋压在蒙身上将火扑灭,蒙被烧成重伤。
事故教训:
1、这是一起违章作业事故。在非固定动火区动火,都应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应将场地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清理干净,并配备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余火后方可离开。
2、不准用汽油清洗设备和零件。
6、炉膛喷爆事故
融水氮肥厂司炉工韦某在处理沸腾锅炉炉膛结疤时,发生炉膛喷爆被烧成重伤。
事故经过:上一班因炉膛高温结疤没有处理,停炉交班。鼓风机,引风机都已停下,炉门关闭。韦接班后,为了抢时间开炉,就打开炉门用钢钎撬疤块,引起炉膛喷爆,气浪将韦冲出六米远,因韦只穿一条短内裤工作,被烫重伤。
原因分析:锅炉停炉后,炉门关闭,使炉膛煤气不能完全燃烧而聚集,当韦打开炉门时,大量空气进入炉膛与煤气混合发生爆炸。
防范措施:锅炉停炉后,应停止加煤并打开炉门,当要重新开炉或清理炉膛时应先开启引风机引凤输分钟,将聚集在炉膛和烟道中的煤气排出后才能工作。
7、违章动火甲醇储槽爆炸事故
宾阳农药厂要把甲醇储槽改装硫酸,派焊工陈某把出料管改大,由于没有清洗就动火,储槽内的残存甲醇发生爆炸,一端封头环焊缝被炸断,封头飞出,将陈打死。
防范措施:甲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动火前应将储槽清洗干净并做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8、煤气中毒事故
东兰氮肥厂造气车间副主任黄某进入一号煤气发生炉扒渣时中毒死亡。
事故经过:上午运行中的3号造气炉因空气考克转不动车出理,下午四时许,黄上班后,厂领导通知开一号炉生产,因1号炉很久没有使用,黄就带工人做点火准备工作,先拉来了一车柴火,随后将灰门,灰屏、打扒孔等全部关好,拿了一架铁梯架在炉口上,黄接着把1号抽空阀打开用蒸汽抽空,这时,当班班长知道黄要下炉清理炉渣,就对黄说不要下去了,用工具把炉渣扒平就行了,但黄未置科否,至五时十七分,黄没告诉任何人就独自拿电筒、铁钩下到炉底,五时二十五分,炊事员送饭到车间,新进厂的造气工杨某叫黄上来吃饭,没听到黄答应,以为黄从炉底出去了,杨就下一楼去看,发现炉底出不来,即上二楼告诉另一操作工周某,二人即到三楼炉口,没见炉内有电筒亮,因炉底很暗看不清是否有人,周就拿了一片小纸点火丢进炉内,见黄倒在炉底,而与此同时,炉内发生爆炸,气浪夹着炉渣从炉口喷出,杨即去喊人,周则下到二楼把二号炉停下,往1号炉水封加水并把灰门、灰屏、打扒孔全部打开,几分钟后黄被救出,但因中毒时间过长【30分钟】,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1号炉很久没有使用,水封没有水,煤气考克漏,黄进炉前,把原开启着的灰门、灰屏、打疤孔全部关上,并开抽空阀用蒸汽抽空,造成煤气从洗涤塔通过水封倒窜到1号炉。
2、黄违章作业,进炉前没往水封加水,不带防毒面具,也不派人监护。
3、周某已意识到黄是煤气中毒,但仍点火丢入炉内造成爆炸。
防范措施:(1)进炉之前,应查水封是否有水,无水时应加水以切断气源,同时要加强炉内通风。作业人员要带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2)易燃易爆的有毒气体中毒时,在抢救过程中严禁用明火照明。
通过学习以上事故案例,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认真总结吸取教训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事故案例每人写一份感想。
安 全 部
2011-12-21
第五篇:水泥行业安全事故案例
山东枣庄市水泥厂坍塌事故2人死亡
2010年3月23日省住建厅通报了山东省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
山东枣庄市水泥厂坍塌事故2人死亡
1月16日,枣庄市阴平镇申丰水泥厂100万吨粉磨站磨机厂房工程,在进行三层顶板混凝土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1月27日菏泽市郓城县宋江明都居民小区6号楼工程塔机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5日,济南一工地约10米高落地式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3月10日,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梅州水泥厂发生事故 高温粉尘闷死4工人
2010年6月28日上午,该厂设备、工人作业等一切都运转正常。下午2时20分许,当时电闪雷鸣致使电路跳闸,公司全线设备跳停。下午3时,公司恢复供电生产。4时20分许,公司安排了6名工人进入直径4.2米圆柱形的磨料机烘干仓内更换衬板。不料作业15分钟后,因雷电感应,窑尾排风机发生液变故障跳停,致使磨料机内无法排风,造成生料粉尘和近300℃热气回流进磨料机烘干仓。6名工人中,两名工人反应较快迅速爬出了磨料机,其他4人则被困在磨料机烘干仓。
下午5时40分许,窑尾排风机重新启动后,被困的4名工人被全部救出,其中一名工人被救出时已经死亡,其他3人被送至医院,1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新埔镇北方村,于2006年11月建成投产,年产水泥120万吨。“这次事件之前一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从事水泥行业20多年的生产总调度长周薇称。 冀东水泥二期工程发生安全事故致6死1伤
发生事故的水泥公司
发生倾斜的工作平台
2009年9月10日17时许,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的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一预热器分解炉耐火砖砌筑作业现场吊式平台发生倾斜,导致7名工人坠地,6人死亡1人重伤。
枣庄薛城愚公水泥厂发生安全事故1死3伤
2010年12月7日凌晨2时,愚公水泥有限公司4号窑除尘器安装多年,锈蚀严重,缺乏维护,加之当夜风力过大,导致除尘器突然倒塌,造成窑炉
二、
三、四号钢结构操作平台坍塌,最终导致下层的风机操作室楼板垮塌,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海口一家公司水泥储存罐爆炸致2死3伤
2011年4月13日零时许,海口市城西苍西村内的海南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简称:智海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中的一名伤者
安徽枞阳海螺发生水泥一氧化碳事故 造成1死12伤
2009年1月3日20时30分左右,海螺水泥股份公司3号炉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安全事故,导致正在炉内检修的13名工人中毒。截至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
韶峰水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010年10月27日,湘乡棋梓桥镇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散装水泥罐突然发生垮塌,上百吨水泥外泄,造成三名工人被埋,其中两人受伤,一人死亡。两个并排的散装水泥罐其中一个完全垮塌,近30米高的传送带断成两截,两个罐子中间的操作间全部垮塌,一辆正在装水泥的卡车被压在废墟中,车头驾驶室严重变形。
2011年1月24日14时许,位于湖南衡阳县樟树工业园内的雁城韶峰水泥有限公司粉磨工段车间在年底设备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料斗突然从大约4米多高的上空坠落,伴随着料斗一起坠落的还有几名正在维修的工人,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 安徽巢湖一水泥厂发生特大安全事故
2010年2时20分,巢湖市安徽瀛浦金龙水泥有限公司6名检修工人在检修煤磨袋式除尘器时,因一氧化碳浓度超标,与空气混合引起了爆炸事故,4人受气浪冲击从高空摔落死亡。
毕节一水泥厂发生安全事故 工人被卷进机器 不治身亡
2005年3月5日,毕节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的临时工张槐周在下到近20米深的塔底(散装水泥库)清理残留在里面的水泥时,被卷进运送水泥的螺运机中,
广创水泥厂四人严重烧伤
2005年8月16日晚上8点50分,位于綦江打通镇的重庆广创工贸有限公司水泥厂发生一起喷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窑口突然传出‘呼’的一声巨响,部分炉料夹杂着1500摄氏度高温的火苗,从立窑口喷涌而出,造成4人严重烧伤。
被烧伤的肢体让人心颤
出事故的窑
青海水泥厂车间倒塌
2008年11月10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在建车间发生倒塌事故,致使5人死亡,1人重伤。经过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陕西铜川声威水泥厂内在建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1年5月7日凌晨,位于陕西省铜川市的陕西声威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严重的施工安全事故,两名正在干活的农民工被塌方土方掩埋,窒息死亡。令人费解的是,出事地点就在该公司的厂区里,离公司行政楼不过五六百米。而且两名农民工在土里埋了三个多小时才被早上接班的工友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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