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库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 充装 气瓶 公司 管理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气瓶库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气瓶库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奥克公司气瓶管理的基本要求,气瓶的购入、充装、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检验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奥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气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0年12月31日颁布 3 管理职责

3.1 工艺设施中心负责公司内所有单位气瓶(空气呼吸器气瓶除外)的监督管理。 3.2 安质环保处负责公司内空气呼吸器气瓶的监督管理。

3.3 公司所属各个基地分公司单位生产设施部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及充装站气瓶的管理工作。

3.4 气瓶充装站负责自有气瓶的安全充装和日常管理。

3.5 基层车间等使用单位负责按所在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领用、保管及使用气瓶。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气瓶的购入

4.1.1 气瓶充装站购置气瓶(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气瓶)必须经机动设备处同意,列入零购更新计划,由电子商务部负责采购。

4.1.2 电子商务部为气瓶充装站购置新瓶时,必须到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应采购其许可证允许类别和范围内的气瓶。

4.1.3 电子商务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用气体,必须到经安全监察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充装单位采购,并对入库气瓶进行验收,保证气瓶在有效检验期内,气瓶附件齐全,无变形、无泄漏。

4.2 气瓶的充装

4.2.1 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气瓶充装站只充装自有气瓶。 4.2.2 气瓶充装站应对自有气瓶做永久标记(打钢印),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并配置专用计算机软件,对气瓶的基本情况及充装、检验情况进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4.2.3 气瓶充装站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4.2.4 气瓶充装站必须制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气瓶的安全管理。

4.2.5 气瓶充装站必须制定有关气体充装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规定进行充装操作。 4.2.6 充装前,气瓶充装站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确定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b)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c)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d)超过检验期限的;

e)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f)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粘有油脂的;

g)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4.2.7 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充装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3 气瓶的运输

4.3.1 运输气瓶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撞。

4.3.2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应头部朝向一方横向放置(乙炔气瓶不允许横放,应立式放置并牢固固定)。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4.3.3 夏季运输气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3.4 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及防毒面具。 4.3.5 易燃品、油脂或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4.3.6 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4.4 气瓶的储存

4.4.1 气瓶在存放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4.4.2 装有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及灭火器材。

4.4.3 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4.4 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符合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 4.5 气瓶的使用

4.5.1 气瓶进入装置前,使用单位应进行验收,保证气瓶在有效检验期内,气瓶附件齐全,无变形、无泄漏。

4.5.2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摔打。 4.5.3 气瓶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5.4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5.5 不得用电磁起重设备搬运。 4.5.6 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4.5.7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

4.5.8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

4.5.9 各生产装置用完的空瓶应在2个工作日内由电子商务部收回,不得长期存放在装置内。

4.6 气瓶的检验

4.6.1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4.6.2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4.6.3 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按规定进行定期技术检验的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4.6.4 气瓶检验后,应将气瓶制造单位、制造年份、气瓶编号、设计压力、检验日期、检验结论等内容,认真记录,并载入气瓶档案。充装单位或检验单位对气瓶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

4.7 气瓶的报废处理

4.7.1 气瓶经技术检验,发现瓶壁有裂纹、渗漏和明显变形等缺陷,符合判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

4.7.2 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必须予以报废。

4.7.3 充装有毒、易燃等介质的气瓶报废,应进行妥善的安全处理,必须放掉余压,必要时可进行清洗。然后方可允许作为废品出售。

4.7.4 出售报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气瓶,严格按公司危险化学品规定执行。 4.7.5 气瓶报废应在档案、台帐上注明检验情况,处理情况及气瓶去向。存档备查。 4.8 定期报表

气瓶基础数字统计表由所在单位的生产设施部整理、填写、备查. 5 检查与考核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由生产设施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到生产设施部每月的日常考核中。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奥克工艺设施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奥克工艺设施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审 核: 审 定: 批 准:

第二篇: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2.2.4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2.2.5 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当用起重机吊装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3 气瓶使用

3.1 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除按1.3检查外,还应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露、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

3.2 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

3.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3.4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3.5 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3.6 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3.7 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所,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3.8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洗,再缓慢地打开瓶阀。严禁使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3.9 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止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3.10 应缓慢的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3.11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3.12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3.13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佩戴好瓶帽。 3.14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5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16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3.17 气瓶通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3.18 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3.19 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露,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4 气瓶存储

4.1 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4.2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3 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4.4 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毒性气体气瓶或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面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4.5 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产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4.6 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3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3(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放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4.7 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4.8 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瓶帽,整齐排放。

4.9 盛装不宜长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气体的气瓶,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气瓶,均应注明存放期限。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储存点的最高温度,并应避开放射源。气瓶存放到期后,应及时处理。

4.10 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4.11 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4.12 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13 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面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篇: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

1 气体钢瓶特点及危险特性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气体,一般以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性气体等形式储存于钢瓶内,被收录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气体的钢瓶,一般承载的压力在1.0 ~ 30 MPa之间,且较多钢瓶容积都大于30 L,被收录在《特种设备目录》(2014)中,属于压力容器。

部分气体除易燃、易爆、有毒特性外,还往往容易与外界,或气体之间引发化学反应,如氧气与油脂、乙炔与铜、氢气与氧气、氯气与氨气等,因此实验室内禁止气瓶混放。

气瓶泄漏或管理不善,可能酿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极其惨烈,即便是无毒的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一旦泄漏喷出,极易使人受伤,甚至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2 常用气体的安全使用

2.1 氧气

(1)氧气贮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贮存。采用氧乙炔火焰进行作业时,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及焊(割)炬必须相互错开,氧气瓶与焊(割)炬明火的距离应任10 m以上。

(2)开启瓶阀和减压阀时,动作应缓慢,以减轻气流的冲击和摩擦,防止管路过热着火。 (3)禁止用压缩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或吹扫清理,禁止以压缩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风动工具的动力源,以防引发燃爆事故。

(4)特别提醒:操作高压氧气阀门时必须缓慢进行,待阀门前后管道内压力均衡后方可开大;氧气严禁与油脂接触;氧气放散时周边30 m 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手套严禁被油脂污染;氧气管道要远离热源。

2.2 氢气

(1)氢气的贮存注意事项: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局部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 m。 (3)氨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4)氢气瓶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5)禁止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暴晒。

(6)必须使用专门的氢气减压阀。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阀门或减压阀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8)氢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0.2 MPa ~ 0.3 MPa以上的余压。 (9)使用前要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确认不漏气后再进行使用。 (10)使用结束后,先顺时针关闭钢瓶总阀,再逆时针旋松减压阀。

2.3 氯气

(1)氯气贮存注意事项:氯气钢瓶应远离热源,严禁用热源烘烤和加热钢瓶。防止高温,当气温在30℃以上时,严禁钢瓶瓶体在太阳卞暴晒,应将钢瓶放入库房,或者在钢瓶上加盖草包并用水喷洒冷却。 (2)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专用的个人防毒面具,各使用地应配备有预防氯气中毒的解毒药物。 (3)氯气不得与氧气、氢气、液氨、乙炔同车运送,不得与易燃品、爆炸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通车运送。

(4)应设有专用仓库贮存氯气钢瓶,不应与氧气、氢气、液氨、乙炔、油料等化工原材料同仓存放。贮存氯气的仓库地面应干燥,防止潮湿,仓库要阴凉、通风良好,避免阳光暴晒和接近火源。

(5)氯气钢瓶不能直接与反应器连接,中间必须有缓冲器。 (6)金属钛和聚乙烯等材料不得应用于液氯和干燥氯气系统。

(7)通氯气用的铜管应尽量少弯折宁以防铜管折破;发现铜管破损后应及时更换。如果空气中有大量泄漏的氯气,则可以使用氯气捕消器,使用时一定要佩戴好自动供氧形式的呼吸面具,以防止使用过程中缺氧而产生意外。

2.4 乙炔气

(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安全架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进入橡皮管,造成火灾爆炸。

(4)要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5)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天应留0.1 MPa ~ 0.2 MPa,夏天应留有0.1 MPa~3 MPa。 (6)乙炔瓶体温度不成超过40℃。夏天要防止暴晒。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 m。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不含油性的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使用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 m 以上。

(10)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处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 m,且不应设在隐藏部位或空气不流通处。

2.5 氮气

(1)氮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氮气泄漏应急处理;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 I制出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忐I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特别提醒:进入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作业,必须检测氧含量。含氧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在氮气大量放散时应通知周边人员;在使用氮气吹、引煤气等可燃气管道、容器时必须检测氮气中含氧量小于2%方可使用;氮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2.6 氩气

(1)氩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氩气现场急救措施:常压下无毒。高浓度时,使氧分压降低而发生窒息,氩浓度达50%以上,引起严重症状;75%以上时,可在数分钟内死亡。当空气中氩浓度增高时,先出现呼吸加速,注意力不集中,继之,疲倦乏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昏迷、抽搐,以至死亡。应脱离污染环境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输氧或人工呼吸,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液态氩可致皮肤冻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3)氩气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4)氩气瓶的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或者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5)特别提醒:氩气的比重大于空气,宜沉积管低洼处。因此在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检修作业前必须检测氧含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氩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2.7 二氯化碳

(1)使用方法:使用前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调整至确实不漏气后才进行实验。

(2)防止钢瓶的使用温度过高。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不得超过30℃,以免液体二氧化碳随温度的升高,体积膨胀而形成高压气体,产生爆炸危险。

(3)钢瓶千万不能卧放。如果钢瓶卧放,打开减压阀时,冲出的二氧化碳液体迅速气化,容易发生导气管爆裂及大量泄漏的事故。

(4)减压阀、接头及压力调节器装置正确连接且无泄漏、没有损坏、状态良好。

(5)二氧化碳不得超量填充。液化二氧化碳的填充量,温带气候不要超过钢瓶溶剂的75%,热带气候不要超过66.7%。

3 高校气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各高校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的规模和体量也实现了成倍的增长,有专家指出,高校实验室的危险性是企业的100倍,因此实验室对危险源的管控显得尤为重要,气体钢瓶是实验室一类重要的危险源,目前高校对钢瓶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3.1 制度规范不健全

尚有不少高校并未针对气瓶管理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文件,作为实验室内的一类危险源,也无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实验室对气瓶的管理和监管缺乏指导和执行的依据。

3.2 颜色标识不清晰

根据《气瓶颜色标志》(GB/T 7144-2016)规定,气瓶外表面的涂敷颜色、字样、字色、色带和检验色标等,是识别气瓶所充装气体和定期检验年限等信息的主要标志之一

日常实验室内环境复杂,腐蚀较严重,卫生状况也不佳,加上实验室内部管理不善,对气瓶的日常维保缺失,常会导致瓶身锈蚀严重,颜色模糊不清,钢印、标识污损不全,甚至全部脱落,无法识别相应信息,个别实验室建设时为了节约使用成本,甚至擅自改装气瓶,混装气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3.3 气瓶存放不规范

实验室使用的气体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且大多属于后期添置,未能统一规划,放置随意。又因实验室设计面积狭小,与火源、热源、电气设备之间无法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易燃和助燃气瓶存在混放现象。为节省占地面积,个别实验室也未直立放置钢瓶,而是横倒后直接放置在实验桌、通风橱柜等下方,留下较大安全隐患。

3.4 管控措施不完善

部分钢瓶无气瓶帽、防震圈,且未进行有效固定,容易摔断瓶阀而造成事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瓶未能单独存放,防爆装置、泄露报警装置及通风换气装置未能有效配备;毒性,尤其是剧毒气体,无法实行双人双锁等“五双”管理,留有较大隐患。

3.5 安全责任未落实

为贪图实验方便,气体钢瓶一般被随意放置在实验装置或设备附近,未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无定期检查瓶体及管路的完整性及气密性、瓶体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警示标识、气瓶状态标识牌、气瓶信息台账等是否齐全。

深圳市中南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实验台,通风柜,PP通风柜,药品柜等实验室家具的厂家,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忠信路9号汇亿财富中心1509,专业从事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装修,实验室通风系统整体规划,实验室升级维护,无菌实验室,实验室净化,洁净项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实验室整体规划布局方案,实验室一站式的服务,公司本着“质量为本,诚信经营,不断创新”的原则,经过多年的经营。咨询热线:0755-29042050

4 气瓶安全管理思路

4.1 科学规划,规范设计

实验室装修、新建、改建、扩建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如涉及实验气体的使用,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助燃气体的使用,应进行科学规划气瓶与设备、气瓶与气瓶间的布局,如氧气与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 m的安全距离,且距明火有10 m的安全距离;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剧毒性气体应实行“双人双锁”,放在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此外,气体管路应规范化设计与施工,以满足日常使用及安全性要求。

4.2 安装监控,防患未然

使用具有危险性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气体泄漏报警仪,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多功能的气体泄漏报警仪根据不同的气体采用不同的探头,可以检测如氢气、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氯气、氯化氢、二氧化硫、磷化氢、卤素气体、氰化氢、可燃气等的浓度并具报警功能,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靠近释放源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除了实验室常用的固定式气体泄露报警器以外,还有便携式气体泄露探测器,携带、检测方便,且大多可实行数据的实时上传和查询管理,实行远程监控和管理。

4.3 完善制度,建立规程。

完善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使对气瓶采购、存放、使用、移动、处置等步骤都有明确的操作依据,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张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必须”、“应该”和“禁止”的相应事项

4.4 落实责任,强化培训。

使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是实验室气瓶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气瓶的“多人使用,无人专管”是目前存在的普遍情况,因此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管理,将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负责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同时加强涉及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管理。

4.5 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气瓶作为压力容器,被纳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管理范畴,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制定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了气瓶各项活动需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是气瓶供应单位应严格履行的义务,作为气瓶使用者,也需定期检查所使用的气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管理人员需要对气瓶实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如检查其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等缺陷,气瓶及附件是否清洁、干燥,停止使用时瓶头阀是否关闭,瓶内气体是否留有余压,气体管道是否出现裂缝导致漏气等现象。

结语

高校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必须认真对待,严格管理,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和惰性心理,要认识到今天的隐患可能就是明天的事故,要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科学规划与设计,完善相应的制度与规程,定期检查,培训上岗,共同努力创建安全和谐校园,确保教学、科研秩序顺利开展。

第四篇:氧气瓶、乙炔瓶存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和使用安全,规范危险品气瓶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瓶储存场所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建筑Ⅱ级要求,且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仓库与周边建筑物要有安全距离(50m);

2、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3、相邻库室的隔绝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室内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

5、仓库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7、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8、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室内不设电器装置,电灯排风必须选用防爆型,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

10、仓库要设有避雷装置,室内不得有接地线穿过;

11、仓库上下气瓶的平台应有缓冲设施(如橡胶垫等);

12、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13、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4、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5、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16、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二、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可卧放,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整齐排放头部要朝同一方面;

5、堆叠高度不超过3层,竖放一堆不超过9瓶;

6、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7、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8、乙炔存放场所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

9、乙炔瓶严禁放在橡A胶等绝缘体上;

10、盛装容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一般为三年);

11、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3(相当40瓶)。

三、气瓶运输安全管理

1、移动前要检查气瓶两个防震圈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2、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3、瓶阀不得对准人;

4、氧气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不得穿沾有油污的衣服、手套装卸气瓶,气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净;

5、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如作业中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6、禁止用不稳定车辆如自行车、吊车运送气瓶。

四、库管

1、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经常注意储存点空气中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氧气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30℃,乙炔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40℃,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高温天气应进行洒水降温措施(不能溅到瓶体);

4、保证每个气瓶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5、保证气瓶(包括空瓶)阀门紧闭,定期用肥皂水检测是否漏气。

五、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1、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需要作业时必须得到责任人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气瓶房存放地;

2、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破损;

3、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 开启瓶阀要缓慢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快速开启阀门;

4、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5、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6、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

7、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0.2Mpa余压;

8、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10、夏季室外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1、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气瓶工作;

12、当氧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应在瓶底加垫绝缘物,防止被串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13、气瓶泄漏应搬到室外空地进行处理,处理现场周围严禁烟火,不懂处理可找焊工协助。

六、相关方安全管理

公司采购部门必须跟供货商签署安全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安全责任,其中必须包括条款

1、供货商资质;

2、供货商供应的各种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

3、因供货商提供的气瓶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责任划分;

4、气瓶必须定期监测的周期内使用(三年),气瓶身份凭证齐全;

5、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4)同车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检验是否堵塞,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正常使用时, 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6、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7、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8、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9、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0、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11、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12、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 量须得高于70%。

13、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4、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5、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6、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存放。

17、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8、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9、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20、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21、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一、 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储存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第五篇:油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1、 油品库的管理工作必须有专人指定负责,并建立油品领用和使用台账或记录。

2、 油品区各类油品要明确分类,可燃油品于易燃油品分区域存放,并有明显油品标识和MSDS说明书。

3、 每日必须对油品库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4、 油品库必须有相应的防渗漏措施及防泄漏处理措施,安装防静电接地线,定期进行通风。

5、 油品库合适的位置必须配备灭火器或消防沙箱,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在明显位置要张贴严禁烟火的安全警示标识。

6、 油品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

7、 油品库必须保持阴凉通风,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棉纱、棉布等物品。

8、 油品库内存放的油品不得无盖存放。

9、 油品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均因按规范要求采用密闭防爆装置。夜间停电进入油品库必须使用手电筒或其他无火源照明工具。

10、 任何人进入油品库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易燃品,油品库50米范围内不得有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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