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中央党校博士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2011学年进站博士后招收简章
根据《中央戏剧学院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中央戏剧学院 2011年至2012学年进站博士后招收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招收的博士后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人员;
2.申请者必须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招收的博士后所学专业应是戏剧戏曲学相关专业,原则上不招收本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研究的课题方向主要从以下指定的方向中选择。自筹经费博士后不受以下专业限制。(以下课题方向不分先后)
1.当代中国戏剧研究;
2.当代西方戏剧研究;
3.东方戏剧比较研究;
4.当代莎士比亚演出研究;
5.跨文化戏剧演出研究;
6.东方面具艺术比较研究(要求图文并茂);
7.音乐剧研究;
8.影视艺术研究。
三、招收名额:1至2名
四、报名申请日期: 2011年5月20日至2011月7月10日
五、考核日期: 2011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者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进入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网址:
联 系 人: 王亚娜
篇2:中央党校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4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制和学费
我校自2011年起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特别提示:
1.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交纳学费。
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不再实行集中授课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 1
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予负责。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流程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是:http://menhu.cufe.edu.cn/yjs/jump/bsbm
1.网报时间
2010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表格请勿在线直接打印,需下载到计算机磁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考生于2011年3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资格审查(生源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6日资格审查,生源地为非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7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⑤《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⑥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⑨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试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于2011年3月19日至20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经济学(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
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另行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是相同的,占70%,第二部分考核相应专业知识,占3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外聘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进行合作培养。
(二)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三)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四)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及沙河校区二期工程现未启动,我校2011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清河校区住宿(清河校区距学院南路校区约11公里,乘公交和地铁通行均方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只招收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七)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我校与委
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一律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和参考用书。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十、我校研招办和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金融学院: 62289313;会计学院: 62288612;商学院: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923; 法学院:62288672信息学院:6228889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
保险学院:62288627;政府管理学院:62288697; 统计学院:62288184;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8396;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篇3:完善博士招生体制的思考
一、我国现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体系
目前, 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程序主要有三个环节: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每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审批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各高校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初试及复试的相关内容, 通常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会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监控, 以确保招生质量及选拔结果的公正公平。
1.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文件的规定, 在报名时除了要审查考生一些必备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信息外, 还需要考生在报名材料中写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 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等, 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材料。同时, 需要提交由两名专家提供的推荐书。
2.初试
根据国家文件的规定, 初试一般要求测试3门科目, 即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科目。初试旨在体现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的考察, 看考生是否有足够的理解力来完成博士考试, 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时间为3个小时。
3.复试
复试一般在初试后不久进行, 旨在加深导师对考生的了解, 复试在博士招生的权重各个学校有所不同, 不同专业也有所区别, 以辽宁大学为例, 复试权重占30%, 各学校复试权重最高不会超过50%。
二、现行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问题
1.生源上“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存在
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不利于开展学术争鸣, 这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是不利的, 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不相适应。而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之所以普遍存在, 有其客观原因:其一, 本校学生熟悉本校的学科、导师的情况, 有的考生报考的导师就是其硕士导师, 选择的目标性较强;其二, 对本校考试科目的内容及重点较为熟悉, 又便于找老师答疑, 因而容易得高分;其三, 录取工作中, 对于许多导师而言, 情感的砝码会自觉不自觉的倾向于自己的毕业生, 从而导致本校考生录取比率较大。
2.招生程序的规范与否尚无相关部门的监督
在我国, 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导师的自主权比较大, 如果遇到有关投诉, 并没有专门接受投诉的部门, 也没有处理相关事件的制度可供参考, 现行通用的做法是, 由研究生院转到相关院系来处理, 其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这样的结果容易导致考生心灰意冷, 更有甚者对某些导师乃至学校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3.招生环节与培养模式不匹配
目前, 博士生招生报名部分院校仍然是以报考专业为主, 导师在复试、录取等环节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 也仍然保留着“欧式学徒制”的风格。以“美式招生制度”来决定复杂的招生程序, 招生结果主要由“欧式招生制”来决定, 这样, 就可能会产生漏洞。如此产生的招生环节与培养模式的不匹配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4.学历泡沫导致生源质量不高
近年来, 随着学历之风的不断扩张, 部分人将目标转向高校, 其报考的目的不是为了学术而是为了获得实现个人利益的跳板, 加上用人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认可这个标签。因此, 造成了对博士的虚假需求, 形成了某种程度上学历泡沫经济, 从而导致招收部分基础较弱的考生, 不利于学术研究的深入。
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防止弊端发生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观念的支配, 长期以来, 高校的博士招生工作还停留在等待考生前来报考的阶段。为了招收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各高校应当广泛宣传自身的优势专业,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扩大招生范围, 以保证生源的充分性。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除了公开招考的方式外, 还有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选拔方式, 各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的宏观政策, 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生源选拔出来, 这样有利于激发考生们的报考积极性, 同时, 提前攻博也有利于课题的深入研究, 早出成果, 这些入学方式都是开拓生源、吸引优秀人才的有效途径。
2.建立投诉和处理部门,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我国对于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现象, 尚无专门有效的机构进行监管, 且在制度建设上这一领域也是空白, 针对这种现象, 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 及时填补这一方面的空白。在美国, 如果哪位考生对录取过程的公正性表示怀疑, 并且言之有据, 可以提出申诉, 如果对学校的处理依然不满, 还可以诉诸法律。我们不能因为国内此类事件的鲜有而忽视制度的约束。应该设立一个仲裁机关专门负责处理各种投诉。根据投诉和处理制度, 对所投诉的时间做出反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博士生招生质量是博士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与博士生培养、导师队伍建设等环节相协调、相匹配。这种协调与匹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机制。当前, 招生单位虽然在招生工作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但是招生与培养工作的理念并不一致, 致使考生、导师、招生单位间经常出现各种误解。应当尽快统一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目标理念, 以避免在不同理念指导下产生的制度性摩擦与障碍。近年来, 各招生单位逐步实施包括博士生在内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因此,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机制的协调在操作层面上更显得重要。将导师科研经费、资助能力、培养质量、学科特征以及发展需求与研究生招生机制相结合是各招生单位的普遍做法。培养机制的变化必然导致考生与导师的不同利益诉求, 这需要招生单位深入思考、稳妥操作。
4.完善用人制度, 防范学历泡沫
改变这种名为学术人才, 实为想获得个人利益的现象, 关键在于改革目前现有的用人制度, 取消或限制博士在企事业单位中的特权, 做到既看重学历, 也要看重能力, 从根源上使得博士培养转变成为真正能力的培养。
随着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科研人才需求的日益增强, 广大有志人士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会日益增多,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 世界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努力探索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 积极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深化招生改革, 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培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这也是博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
参考文献
[1]欧阳丹.面向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高教论坛, 2008.
篇4:完善博士招生体制的思考
[关键词] 博士 招生体制 完善
近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前所未有的机遇。博士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直接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现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体系
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程序主要有三个环节: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每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审批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各高校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初试及复试的相关内容,通常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会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监控,以确保招生质量及选拔结果的公正公平。
1.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时除了要审查考生一些必备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信息外,还需要考生在报名材料中写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等,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材料。同时,需要提交由两名专家提供的推荐书。
2.初试
根据国家文件的规定,初试一般要求测试3门科目,即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科目。初试旨在体现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的考察,看考生是否有足够的理解力来完成博士考试,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个小时。
3.复试
复试一般在初试后不久进行,旨在加深导师对考生的了解,复试在博士招生的权重各个学校有所不同,不同专业也有所区别,以辽宁大学为例,复试权重占30%,各学校复试权重最高不会超过50%。
二、现行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问题
1.生源上“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存在
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不利于开展学术争鸣,这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是不利的,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不相适应。而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之所以普遍存在,有其客观原因:其一,本校学生熟悉本校的学科、导师的情况,有的考生报考的导师就是其硕士导师,选择的目标性较强;其二,对本校考试科目的内容及重点较为熟悉,又便于找老师答疑,因而容易得高分;其三,录取工作中,对于许多导师而言,情感的砝码会自觉不自觉的倾向于自己的毕业生,从而导致本校考生录取比率较大。
2.招生程序的规范与否尚无相关部门的监督
在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导师的自主权比较大,如果遇到有关投诉,并没有专门接受投诉的部门,也没有处理相关事件的制度可供参考,现行通用的做法是,由研究生院转到相关院系来处理,其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这样的结果容易导致考生心灰意冷,更有甚者对某些导师乃至学校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3.招生环节与培养模式不匹配
目前,博士生招生报名部分院校仍然是以报考专业为主,导师在复试、录取等环节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也仍然保留着“欧式学徒制”的风格。以“美式招生制度”来决定复杂的招生程序,招生结果主要由“欧式招生制”来决定,这样,就可能会产生漏洞。如此产生的招生环节与培养模式的不匹配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4.学历泡沫导致生源质量不高
近年来,随着学历之风的不断扩张,部分人将目标转向高校,其报考的目的不是为了学术而是为了获得实现个人利益的跳板,加上用人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认可这个标签。因此,造成了对博士的虚假需求,形成了某种程度上学历泡沫经济,从而导致招收部分基础较弱的考生,不利于学术研究的深入。
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弊端发生
1.优化生源结构,多渠道吸引优秀生源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观念的支配,长期以来,高校的博士招生工作还停留在等待考生前来报考的阶段。为了招收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各高校应当广泛宣传自身的优势专业,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招生范围,以保证生源的充分性。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除了公开招考的方式外,还有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选拔方式,各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的宏观政策,把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生源选拔出来,这样有利于激发考生们的报考积极性,同时,提前攻博也有利于课题的深入研究,早出成果,这些入学方式都是开拓生源、吸引优秀人才的有效途径。
2.建立投诉和处理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我国对于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现象,尚无专门有效的机构进行监管,且在制度建设上这一领域也是空白,针对这种现象,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及时填补这一方面的空白。在美国,如果哪位考生对录取过程的公正性表示怀疑,并且言之有据,可以提出申诉,如果对学校的处理依然不满,还可以诉诸法律。我们不能因为国内此类事件的鲜有而忽视制度的约束。应该设立一个仲裁机关专门负责处理各种投诉。根据投诉和处理制度,对所投诉的时间做出反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3.招生培养协调机制
博士生招生质量是博士生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博士生培养、导师队伍建设等环节相协调、相匹配。这种协调与匹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机制。当前,招生单位虽然在招生工作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但是招生与培养工作的理念并不一致,致使考生、导师、招生单位间经常出现各种误解。应当尽快统一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目标理念,以避免在不同理念指导下产生的制度性摩擦与障碍。近年来,各招生单位逐步实施包括博士生在内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因此,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机制的协调在操作层面上更显得重要。将导师科研经费、资助能力、培养质量、学科特征以及发展需求与研究生招生机制相结合是各招生单位的普遍做法。培养机制的变化必然导致考生与导师的不同利益诉求,这需要招生单位深入思考、稳妥操作。
4.完善用人制度,防范学历泡沫
改变这种名为学术人才,实为想获得个人利益的现象,关键在于改革目前现有的用人制度,取消或限制博士在企事业单位中的特权,做到既看重学历,也要看重能力,从根源上使得博士培养转变成为真正能力的培养。
随着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科研人才需求的日益增强,广大有志人士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会日益增多,博士生招生工作将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世界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努力探索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积极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深化招生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培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也是博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
参考文献:
[1]欧阳丹.面向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高教论坛,2008.
篇5:博士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人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以下简称“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 xxxx 年博士研究生分院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参考。
学习年限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xxxx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招生专业和导师组主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xx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报考我校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专业的考生,外语水平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6.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非定向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类别:为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博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博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厦门大学xxxx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直博生应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要参加12月开始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我校目前在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理工医类学院所属的国家重点学科招收直博生,报考条件请参见相关院系直博生招生简章(详见学院网站)。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硕士生阶段即可转为博士生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xxxx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分为申请材料初审和面(笔)试考核复审两个阶段进行,由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我校xxxx年继续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试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我校全面实(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暂命名,含物理学系、天文学系、电子科学系、电磁声学研究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每年拿出部分名额进行申请考核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xxxx年我校新增了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试行申请考核,新增了管理学院财务学系部分招生名额试行申请考核。有关报名、选拔通知请至两院网页查询。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 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注:实行申请考核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xxxx 年 3 月 21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篇6: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校内外招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博生,并在校内在读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博士生。
一、招生规模
我校博士生总招生规模为800余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待春季招生结束后,将于10月25日前,在《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扣除春季招生人数后实际的秋季招生人数。
中国农业大学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及一线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普通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办法
录取为2017年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四、秋季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补充条件如下: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两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援疆师资项目“仅指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7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
2017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照片”、“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 。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
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
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17年1月学院初审后(部分学院是春季开学时进行初审),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7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已取得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2017年元旦后,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7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与录取:2017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17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六、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10000元/年;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8000元/元,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学制内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四年,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8月1日前缴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学费。
(二)奖助(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1、奖助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非定向硕博连读生及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生。
2、奖助类型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30%(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40%)。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5)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6)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每生每月300元,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八、监督机制
继续对博士生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现场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附件:附表1、各招生学院对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篇7:哈医大博士招生简章
说明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哈尔滨医科大学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230名左右(含本校硕博连读生),录取时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确定招生名额,录取学位类型均为科学学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全日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MPH、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专业国家级论文2篇(第一作者,其中一篇影响因子在0.4以上,报名时须出具哈医大图书馆检索中心影响因子证明)或获得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两名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各项条件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报考专业要求
⑴ 原则上按所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⑵ 往届非临床医学硕士报考临床医学学科条件:从事所报考专业工作2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且获得所报考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2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证书)。
8、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我们将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流程及所需报考材料
201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12月2日,网上报名的网址:
http://210.46.93.2/;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2月4日-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A227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医大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二楼);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所需携带材料
⑴ 《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1);
⑵ 两名专家〔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者〕的《专家推荐书》(表2)各一份;⑶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1份(于哈尔滨医科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需提交);
⑷ 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非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的考生还需医师资格
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http://.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cn/xlrz/ct05.shtml;
⑹报考定向和委培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所属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是否定向或委托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哈医大职工报考博士须加盖所在院系人事科及大学人事处公章),并与网报信息一致,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⑺ 初试报名费300元;
⑻ 表
1、表2在网上报名时下载。
5、外地考生可以通过信件方式进行函报
工作、学习或档案所在地不在黑龙江省的考生可以函报,函报考生不邮寄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但需要复印件),取准考证时审验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其他材料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费以邮政汇款方式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朱研收”;同时提供一张近期免冠蓝色背景的电子版照片,以“报名号+姓名”命名,发至电子邮箱:hydyzb@sina.com,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非全日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MPH、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者)不接受函报。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参加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
5、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中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课考试包括公共与专业两部分,各占50%。其中,内科学公共部分含诊断学30分,心内、呼吸、消化、血液各5分;外科学公共部分含总论30分,泌尿外、神外、普外、骨外各5分;肿瘤学公共部分为肿瘤学概论50分;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考试科目中影像诊断学公共部分含超声10分、CT10分、磁共振10分、X线10分、介入5分、核医学5分。
6、复试时间: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在初试结束后的第二天考生到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
六、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6671349传真:(0451)87503167联系人:朱研
请考生随时浏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主页网址:
篇8:关于博士招生体制的反思与完善
一、博士招生体制问题审视
(一) 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的固化
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的固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招考方式的固化。《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目前博士研究生的选拔, 只有三种方式, “只有”两字, 表明了国家政策上对其他招考方式的排他性, 使得各招生单位陷于“规范与创新”的两难, 几乎没有招生单位敢于对这三种选拔方式进行突破。而这三种固化的、硬性的招考方式是否能够保证选拔到具有良好学业基础、优秀培养潜质的创新型、研究型人才, 能否适应创新拔尖人才的特点和规律, 值得质疑。近年来, 虽偶有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招生单位尝试对招考方式进行完善, 但仍缺乏制度保障和政策认可。二是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与硕士研究生招生模式类似, 即“初试+复试”的传统两段式的考试模式。初试一般为笔试, 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 包括外语、两门专业课, 主要用来评定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深造的学业基础和理论积淀。复试一般为面试, 侧重考察考生对某一学术领域前沿问题的把握能力, 主要用来评定考生基本的研究素养。初试在整个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过程中是一个刚性的、无法逾越的线, 几乎占据着主宰性的地位, 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见, 应试教育仍然主宰着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考试成绩的高低仍然是主要的衡量标准。这种按笔试成绩决定复试资格, 甚至决定最终录取结果的招生模式, 标准单一、机械, 偶然性较大, 缺乏对考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的有效发现途径和考察机制, 既缺乏科学性, 也有失公正性, 更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存在内在的冲突与不适。
(二) 博士招生考试的不规范性
博士招生考试的不规范既有制度本身的原因, 也有人为的影响因素。从制度本身来看, 我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国家充分放权, 各招生单位自主权较大, 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试时间、考试次数、考试范围、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自主判卷、自主划线、自主确定复试规则和复试程序、自主录取。招生单位自主权的增大,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招生单位充分发挥本校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 但是在实际招生过程中却造成诸多制度漏洞, 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博士招生考试不规范性的争议和质疑。例如:自主考试时间的不一致造成各招生单位生源的不均衡, 难以形成高校间的良性竞争;自主命题的不规范造成同一学科各招生单位考试科目千差万别, 试题难易程度迥然不同, 引发高校学源结构不合理, 近亲繁殖现象突出;自主选拔的不规范造成复试规则不一致, 程序不透明, 存在权力寻租的制度空间。从人为影响因素来看, 招生培养单位、招生管理工作者和博士生导师是影响博士招生规范性的重要因素。现实中, 有的招生培养单位急于扩大博士生规模, 出现个别不规范的“土政策”, 急求外延发展而忽视内涵建设;个别招生管理工作者不能很好地行使国家赋予的自主权, 在招生管理工作中不能照章办事, 具体运作中存在徇私情、谋私利的现象;也有部分博士生导师不能自觉抵制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和各种关系网的纠结, 自愿或被迫放弃了招考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上述各种人为因素均直接影响了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
(三) 博士招生监督机制的缺失
博士招生监督机制的缺失也是我国博士招生体制的一个固有顽疾。目前, 国家对博士招生只负责宏观政策导向, 而不过问微观具体操作;只负责总体控制, 而不参与个别指导。因此, 从国家到地方, 从教育部到各招生单位, 对博士招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监督力度明显弱于硕士招生工作。但是, 我们都知道“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 因此, 在坚持权利下放的同时应当配以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在相信自律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他律。博士招生监督机制的缺失,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招生单位以及招生管理工作者缺乏统一的制度性规范, 各自为政, 监督无据;博士生指导教师责、权、利不明, 奖惩机制不完善, 更没有形成导师组集体把关、集体讨论、集体负责的良性制度安排;对考生缺乏学术品格和诚信考试的规范, 部分考生仅仅为了职称、职务、学历的提升, 通过某些不正当手段获取攻读博士的机会, 与博士培养目标相背离, 造成社会上“博士不博”、“官员博士”等现象的产生, 严重影响博士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博士招生体制的完善与创新
(一) 积极开拓生源
生源质量是提高博士招生质量的前提, 如何稳定并积极开拓生源是博士招生制度完善的第一环。
从国家层面来看, 国家应当确定“稳定规模, 提升质量, 深化改革, 突出创新”的博士招生指导原则,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水平、社会需求现状和高等教育资源情况, 适度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 适应社会需求, 突出质量意识。同时, 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和资助政策, 创造方便条件, 吸引优秀硕士生、有深造要求的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
从各招生单位层面看, 各招生单位应当突出办学特色, 避免同质化发展, 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注重学科建设, 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促进招生资源分配向重点学科倾斜, 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保证导师质量, 强化师资培养, 确保优秀生源的成长环境;拓宽招生渠道, 鼓励联合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 促进人才互补, 发挥各类生源的优势, 也能较好地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同时, 还应注意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增加招生宣传形式, 多方位提高学校知名度。只有这样, 才能从多渠道、多角度吸引并保证优秀生源能够进入到国家精英教育阶段, 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成为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 完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提高博士招生质量的保障, 如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 完善招生管理规范,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是博士招生制度完善最重要的一环。
公开透明、严谨规范的规章制度是提高博士招生质量的保证。完善的制度建设可以确保基本的程序正义, 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界定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规范博士招生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1.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对招生工作人员要进行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 对博士生导师, 要进行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 对涉密人员要进行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
2.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教育部要求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及时发布招生简章, 公布招生办法、招生人数、复试办法规则和程序等, 努力做到博士招生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博士招生工作应实施全程监督, 以克服主观性和工作的随意性,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质询。
4.完善集体议事规则, 鼓励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负责, 相互监督, 互为制衡。
5.构建招生评估反馈机制。对初试、评卷、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评估, 建立质量评价体系, 确保博士招生质量的提高。
(三) 创新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的创新是提高博士招生质量的核心, 是完善博士招生制度最关键的一环。博士招生体制的改革创新主要集中在选拔方式的改革创新, 一切创新选拔方式的构思与应用, 都是为了保障博士招生质量的提高, 使真正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脱颖而出。
1. 理顺初复试关系, 突出复试环节。
初试+复试的博士招生选拔模式在整个博士招生过程中占据着决定性的地位。初试阶段, 我们应当制定科学的选拔标准, 在保证试题质量的基础上充分考察考生基础知识的广博性和专业知识的精深性, 增加初试的信度和效度。复试阶段, 我们应破除应试教育的弊端, 改变初试成绩决定复试资格, 甚至决定录取结果的现行体制, 扩大复试选拔范围, 使初试成绩不理想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较好的考生能够进入复试阶段;建立科学、合理的复试规则和评价机制, 加大复试成绩在整个博士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使复试与初试形成制度互补, 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实质正义, 在全面考察考生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的基础上, 将真正具有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2. 破除体制制约, 突出改革创新。
目前博士研究生的选拔, 国家规定只有三种方式, 限制了各招生单位选拔方式的创新空间, 忽视了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因此, 要破除现行体制的制约, 构建新型选拔方式, 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倾向等作为选拔博士生的重要评价标准, 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新型选拔模式可以考虑以宽口径的博士生资格考试为起点, 博士生资格考试仅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初步的学术筛选, 而重点在于后续过程中合理的淘汰机制的跟进。新型选拔模式也可以考虑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博士生导师群体中, 试行“自主发现、自主选拔”的机制。新型选拔模式还可以在某些国家关键领域、重点学科中, 尝试“个人申请+专家推荐+学科综合评定”的选拔模式。选拔模式完全可以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 以“质量和创新”为原则, 鼓励各招生单位进行博士招生选拔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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