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奖罚制度

关键词: 计发 熏坏 奖罚 事故

安全环保奖罚制度(精选10篇)

篇1:安全环保奖罚制度

企业环保奖罚管理制度 1、公司设立环保绩效工资,按人均每月 100 元计发,当月未出现环保事故,按时发放,出现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处罚处理。

2、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的发生,对出现“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熏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责任车间全部环保绩效工资。

3、所有冲洗废水一律要收集进入污水池,冲洗地面要用喷枪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违反规定每次罚款 100 元。

4、生活垃圾由统一暂存于垃圾存放区集中处理,废油、废液不能随便乱倒,一律倒入废液罐集中处理,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 100 元。

6、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搞好环境卫生,对各单位或责任人的卫生区要坚持每天清扫,始终保持清洁,每星期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环保绩效工资 30 元,日常检查发现四次不合格扣除全部环保绩效工资。

7、对生产过程和实验、化验用完的试剂、包装瓶、桶、废弃物要造册登记上报,做好化学危险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垃圾桶分类放置,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废弃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对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 100 元。

8、对出现的各种环保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本部门不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整改和技改。

9、每年底对环保工作成效突出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篇2:安全环保奖罚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的纪律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不服从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一次罚款20元。

二、不戴安全帽进场,酒后作业,穿拖鞋、穿高跟鞋、上班,一次罚款20元。

三、无证操作机电设备,擅自拆卸机电设备,罚款50元。擅自拆卸安全设施,安全标志,一次罚款50元。

四、向开挖槽底抛掷物品,一次罚款100元。

五、在禁火区域吸烟一次罚款50元。

六、接到整改通知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的,罚款100元。

七、对危险源及灾情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得当,赢到了工期,避免了事故的当事人,视情况奖励50—1000元。

武汉市青山区市政工程总公司

篇3:安全环保奖罚制度

一、加强领导, 摆上日程。

在新闻界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 是坚持新闻真实, 是党的新闻工作的基本准则, 也是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为此, 报社党委对贯彻落实《方案》高度重视。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 报社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制定了相应的《方案》, 并成立了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抓推进, 抓落实。同时, 将这项工作纳入2011年报社全年重点工作当中, 突出加以强调。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这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定期检查督促, 针对发现的问题,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促进学习取得成效。

二、认真学习, 注重实效。

报社党委及编委会充分认识到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为此今年年初接到此《方案》后, 按照省记协的要求, 我们不仅要求全体编采人员要把学习、宣传、领会防范和杜绝虚假报道作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 长期贯穿于工作始终, 而且提出要把贯彻落实防范和杜绝虚假报道与在报社编采人员中开展的精品工程结合起来。并要通过学习, 在新闻队伍中形成终身学习之风, 深入研究之风, 勇于创新之风, 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 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把新闻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在实践中开展了“三创优”活动, 即鼓励编采人员写优质稿件、编优质版面、创优质服务。在贯彻落实打击虚假报道工作中, 报社党委和编委会认真组织全体新闻从业人员开展座谈讨论和学习活动,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学习效果。一是坚持学习制度。编辑部各部门针对个别编采人员政治意识不强、业务能力较弱、作风漂浮、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滑坡等问题, 定期组织编采人员进行学习。为了便于编采人员及时掌握有关规定, 我们还充分发挥微机平台的优势, 把有关文件材料输入部主任文件库, 以便随时学习, 对照查摆。报社党委将参与学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各部门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二是领导带头授课, 突出针对性。总编、副总编辑走上讲台, 讲解如何杜绝虚假报道;如何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宣传工作;如何把好关、把好度;如何提高业务能力、端正作风、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编采各部主任针对新情况、新问题, 畅谈如何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新闻宣传质量, 大家感到收益匪浅。三是典型引路, 弘扬先进, 鞭挞落后。在专项教育活动中, 报社党委结合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评先创优活动, 大力树立一批先进人物典型, 宣传他们的事迹, 号召向他们学习。

三、及时查摆, 完善制度。

篇4:环保新风暴:显现制度制衡

两年前,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包括三峡总公司在内的30个未做“环评”即违法开工的有政府背景的巨额投资工程项目,被传媒称之为“环保风暴”。与一片叫好声对应的,是质疑声:30个工程之外同样未做“环评”即行动工的工程是否也应叫停?今后同样情况是否均照此办理?叫停的30个项目补办“环评”后均获批准,如果所有的项目只要做“环评”就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法》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叫停的30个项目补办“环评”后批得比别的项目还快,这里面是否有“做秀”的成分?

差不多一年前,国家环保总局又对数百个项目和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和查处。人们中虽有振奋,但总体反映平平。这就是传媒所称的“第二次环保风暴”。

新春伊始,国家环保总局在通报投资约1123亿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的同时,宣布: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保总局将启动实施“区域限批”政策,对河北唐山、山西吕梁等城市和对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大型企业,在未完成违法项目的彻底整改前,停止其境内或其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的审批。

面对这被传媒称之为“第三次环保风暴”的国家环保总局的行动,再没有了“做秀”之类的评说。人们关注的是从和谐的目的和理念出发,怎样真正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目标,在法治和善治的框架下,多方合作,以逐渐型塑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之势。

与叫停项目和“挂牌督办”等不同,“区域限批”是一种制度制衡的设置。当然,和其他制度一样,“区域限批”作为一种制度的规定,也会有法律社会学所说的“文本上的制度”与“行动中的制度”,“严格实行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的制度”和“只停留在纸面上的制度”,以及“制度体系内具体制度的相互抵触和交互作用”等问题,但制度的本性在于排除权力的“恣意”和设定不同人或机构、行为相互间的制衡:你在环境保护上违法,不改过,新项目再好,也不可能获得批准。

制度的设置关乎对现实的认知和价值理念的选择。之所以在人们已经程度不等地成为环境受害者的情况下,人们还再做破坏环境的事,首先是我们之中的一些人在观念上受形成于计划经济年代的思维定式的影响;其次是近十余年形成的利益格局的所致。真心认为“和平、发展、合作”是时代潮流,才会把一个人的生存质量的提升放在首位(而不再把计划经济年代的为“准备打仗”而提升国力放在首位);真心“为促进社会和谐”,才不会在“总不能不发展”的借口下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支持只有利于大企业或某些利益集团的“发展”。

当社会日趋多元时,需要一个整体的能够协调、平衡不同利益和主张的政府,而能够协调、平衡不同利益和主张的前提,是政府的各个部门不能利益、主张各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能不同利益、主张各异;作为整体的政府必须是真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它认识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当人不再与人为敌时,当人的价值、人的权利、人的尊严、人的生存质量被看重,“以人为本”成为一个社会主流的实在的基础理念时,人才可能真心地不再与自然为敌。于是,“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统筹城乡环境建设”“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才能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等举措,才会有认真实行的必要。真心希望我们的社会离那一天不会太远。

篇5:安全奖罚制度 新

一、受奖罚范围的人员责任、权利、义务

公司主要领导及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责任、权利、义务依据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制度与细则执行

二、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1、排土场安全挡墙和反坡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工队罚款200—500元∕次。

2、因排土场不平整和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翻车事故的对相关责任者各罚款1000元∕次。

3、排土场指挥人员和施工计量人员,在夜间工作时必须佩戴夜间反光衣服,如发现不佩戴反光衣服人员罚款50-200元∕次。

4、车辆在排土场排土时起放液压时,驾驶员不准在车斗附近或车斗下面查看。车厢后盖打不开不准司机私自到车厢下面敲击,必须通知现场安全员后采取安全可行的办法处理,违者罚款200元∕次。

5、挖掘机装车作业时刮撞运输车辆罚责任方200元∕次。

6、运输车辆在排土场作业时相互刮撞罚责任方200元∕次。

7、运输车辆在运输道路上发生刮撞事故罚责任方200元∕次。

8、装载机在排土场平整场地时碰撞运输车辆或其它设备时罚款200元∕次。

9、运输车辆或其他设备不按标志牌明确指示行驶罚款200元∕次。

10、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罚款2000-2000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罚款10000-100000元∕次。

11、凡进入工作地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

12、翻斗车驾驶室内不准乘坐2人以上(包括2人),如发现罚款200元∕人∕次。

13、严禁酒后驾车,违反者罚款500元∕次,并清退出施工现场

14、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刹车不灵、灯光及转向不全,罚款200元∕辆。

15、所有施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前后车辆保持15-20米行驶距离,空车不得超过20Km每小时、重车不得超过20 Km每小时,不得超车。如违者罚款200元∕次。

16、驾驶员在作业时不准与路边行人嬉戏、玩闹,如发现罚款200元∕次。

17、驾驶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拖鞋驾驶,违者罚款200元∕次。

18、空重车道不准随意停车,违者罚款200元∕次。

19、严禁在高压线下起斗检修车辆,违者罚款200元∕次。

20、主便道上不准停放机械车辆,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否则罚款200元∕次。随意在施工道路俩旁倒土、岩石一次罚款500元每次。

21、土方运输车辆抢装抢卸、无证驾车、穿拖鞋驾车、超速行车、驾驶时吃东西,打电话罚款200元∕次并停止该车施工作业。

22、油库必须有“油库制度”一切车辆必须熄火加油,如有违章,一次罚款100到200元。

23、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一次罚款500元∕次,并停止施工作业。

24、对安全工作突出奉献的,关键时刻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次。

25、发现安全隐患一处,第一次要求及时整改,第二次发现仍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次。

26、要求施工队每周必须有两次会议,如不参加或施工人员人数达不到80%,罚款100元∕次。

27、施工车辆挂断电线一次,除联系电工把电线架设完好以外,处罚当事人500—1000元∕次。

28、爆破时警戒不到位或造成一定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2000元罚款。

29、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及车辆必须服从现场爆破指挥员命令,如违者罚款500元∕次。

30、如发现未处理盲炮,罚爆破公司1000-2000元∕次。

31、在交接班不准自卸车内拉人,发现一次罚100元。

32、不准在十字路口交接班发现一次罚100元。

33、以上所有出发奖励由公司本部、瑞德项目部共同监察执行,并将罚款及奖励交由公司财务处理。

34、此奖罚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本部、瑞德项目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隆丰盛世工程机械施工

有限责任公司

篇6:安全文明奖罚制度

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杜绝违章作业,如发现一次违章作业,接受20元处罚。并承担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责任。

二、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50元罚款,不正确偑戴的接受10元处罚。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动电器设备或自拉乱接,发现一次罚500元。

四、配合班组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发现一次做不到罚款50元。

五、注意公共财产保护,不偷拿工地物品,如发现损坏物品,按成本的3倍赔偿,如偷拿工地物品,按价值的10倍处罚。

六、在工地严禁淘气打搞,发现一次并承担罚款50元,并承担后果责任。

七、剩饭、剩菜不得随意乱倒,发现一次罚款5-10元。

篇7: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过程安全工作秩序,全面强化行为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消灭事故隐患,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务实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健康持续平稳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监总局第33号令)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督查组织

矿安监处及有关职能科室,依据各自职责,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协调机制。

依照职责界定为牵头部门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督查的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制订安全督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相关考核、参与部门等事项。

二、安全督查范围

矿属井上下生产单位、地面后勤服务单位、多经三产各单位及各级管理部门。

三、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矿规定应由各个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联合查处的所属单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及应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依法处置的违法行为。

(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四)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

(五)上级安全监督检查及矿上次安全监督检查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七)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八)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矿安全文件、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专题会议、安全阶段性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

(九)安监系统管理及安监队伍建设情况。

(十)安全奖励使用及安全罚款执行情况。

(十一)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带班下井,转变工作作风情况。

(十二)证照管理及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十三)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

(十四)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消号情况。

(十五)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十六)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每次安全督查的重点内容同时根据矿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四、安全督查形式

适时督查、重点督查、一般督查和特殊督查。

五、安全督查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需要开展常规的、重大的联合检查与专项督查以及上级要求开展的相关检查时,由牵头部门提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对单一专业力量难以纠正、制止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可提前3日将检查方案提交有关领导,由矿分管领导牵头,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督查时,牵头部门应根据矿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检查或督查方案,由矿分管领导牵头,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安全督查

(一)安监处每旬组织开展一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管理检查,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矿安全大检查。并对其矿属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检。

(二)矿安监处配合相关部门,按月开展对重点场所的安全专项检查:

由环保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所属固体废物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供应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井用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由保卫科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范围内交通与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上述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专业及时将检查情况总结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并传报安监局监察处存档。

(三)安全费用使用及项目工程完成情况检查

由安监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按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对安全费用使用及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四)安全动态督查

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矿有关规定,对矿属井上下生产单位进行不定期动态督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按照矿有关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就存在的隐患问题根据性质分类,给予责任单位(部门)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或经济处罚,并按规定对矿井(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总分或专业分数进行否决。

(五)由通风科、生产科、地质科、机电科、计划科负责,根据“专项整治”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每月分系统对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抽放、运输治乱、防治水、小煤矿管理、供电管理、瓦斯发电、重点工程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报安监处备案。

七、安全督查结果整改落实

(一)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和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同时依照矿有关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并根据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规定对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评总分或专业分数及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总分进行否决。

(二)严格落实“四定”(定隐患问题、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规定。

八、奖惩

矿对安全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绩效给予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督查隐患的整改或不能积极组织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相关规定

(一)安全督查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各相关检查部门要积极配合安全督查牵头部门的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参加安全督查的部门要指派具有专业资质或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并明确督查人员的工作职责。凡是参加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分系统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督查工作,被检查单位相关领导必须在“四定”表上签字确认。

(三)联合检查与专项督查都应做好相关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的要书面抄送矿领导或有关部门跟踪督办。

(四)被检查与被督查单位(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向组织检查的职能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五)安全督查工作阶段性结束后,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总

结、通报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要在全矿范围内公布检查与督查结果。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同步提请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督办。

篇8: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庆金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美.金山湖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一、奖罚管理

1、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各行其职。

3、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各劳务队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制止。项目部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各类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制度或先进、优秀事迹均有权奖罚。

4、奖罚单应有两人签字,即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发往被奖罚单位和项目计财部。

5、奖金由项目部计财部统一执行下发,被奖人员或各劳务签收。

6、被罚款单位及个人依据罚款单在指定时间内由各劳务签收后到项目计财部缴纳罚款,计财部收到罚款后开具收据。

7、无故不按时缴纳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直至清除出场的处罚,罚款金额直接从该劳务处和直接责任人的月度工资中双倍扣除。

二、奖罚措施

(一)、安全部分:

1、施工人员入场不上报,未进行安全教育,不办理相关入场手续,每人次处罚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工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不系安全帽帽带或安全帽无编号,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光背、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每人次罚款100元。

3、危险施工区域未进行围挡、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处罚200元。

4、未按规定开展每日班组安全活动,或无记录的处罚500元;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的处罚1000元。

5、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元;未按规定高挂抵用或不扣保险扣每人次处罚100元;登高作业或爬梯作业下方无人看护的每处处罚100元。

6、特殊工种无证操作,或操作证过期未复检,未随身携带操作证复印件,处罚当事人(每人次)200元,并处罚该班工班长100元。

7、安全防护(如安全网、警戒围栏、脚手架及跳板搭设、孔洞临边防护、各类爬梯、移动操作平台等)设施不按规范或规定、方案设置和施工,每处处罚200~500元。

8、未经工地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或施工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防护的,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

9、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或填报不及时的每处处罚200元;开关箱使用有一闸多机现象处罚200元;配电箱内电器元件损坏未及时更换,零、地线乱接每处处罚200元。

10、工地临时架设电线电缆,必须参照有关规定,严禁缠绕在脚手架上或围栏上,乱拉乱拖,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1、私拉乱接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没收电器设备外每项次处罚200元;用电设备无插头,电源线直插插座供电的每处处罚500元;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设保护接地的每处处罚100元。

12、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或昏暗区域未配照明设施的,照明灯具架设达不到安全高度的,每处处罚200元。

13、动火作业未履行动火证手续的,焊工作业无专人看火,无灭火器材,在高处施焊时焊点下方有易燃物或作业人员时不使用接火斗,在重点防火区域内吸烟、生火烘烤或在施工现场焚烧物料的每人次处罚200~500元。

14、施工作业中氧气与乙炔气瓶未按要求分开摆放的,使用中未达安全距离的,压力表、防回火阀等安全装置损坏的,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使用现象的处罚300~1000元。

15、消防器材布局不合理,失效器材未及时更换每瓶处罚10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每处处罚500元;灭火器材随意乱拿乱放或损坏的均将处罚300元;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罚劳务负责人10000~50000元,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6、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所在各劳务承担1000~5000元罚款。

17、起重吊装违反“十不吊”规定的,处罚责任者200元;高空安拆作业等危险区域内无人监护、无证指挥每次罚款200~500元。

18、无证或违章操作机械设备处罚200~500元;人为造成机械或其它设备事故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19、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张挂操作规程牌、设备检测合格牌等其他警示牌的每处处罚100元;机械无防雨设施,动力部位无防护罩,无挡板,无保险装置的每处处罚200元。

20、大型机械设备未检测、未按规定上报备案即进行使用的每次处罚1000元。

21、振动、打夯机等电器设备作业未采用绝缘防护用品的处罚100~200元。

22、明知有危险,冒险强行作业而发生事故的,除处罚200元外,责任者自负。(二)、文明施工及环境部分

1、未按要求开展文明施工相关教育及宣传的,处罚各劳务200~1000元。

2、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管理人员处罚200元,工人处罚100元;野蛮施工,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处罚200元。

3、对施工现场外来人员、非施工人员游荡未进行制止的,处罚当班保卫人员或安全员100元。

4、任何班组及个人都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打架、斗殴,打架双方单位视情节各处罚2000~5000元,造成财产损坏或人员受伤的由责任者自行承担。

5、从高处往下抛洒建筑垃圾、物料、工具等每次处罚当事人100~500元。

6、现场各类标识、标语、图牌按规划要求统一设置或悬挂,违反一处将处罚100~500元。

7、各类临时设施(如办公室、宿舍、食堂、材料库、加工场等等)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及设计进行布置和建设,并要规范管理。违反各类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按责任大小处罚200~2000元,并对违规临设进行拆除。

8、施工现场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挂牌堆放,做到堆放安全稳定,整齐美观。如施工现场混乱、材料乱堆乱放、标识不清,视情节处罚各劳务1000~5000元。

9、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如有破坏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罚款200~500元。

10、大型设备、材料运输或繁忙路段及危险路段运输无道路指挥、警戒、疏导人员每处处罚200元。

11、做好工完料清工作,交班或完工后,发现场地凌乱、废料散落,垃圾不及时清运,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12、土方作业时无人指挥或挖掘机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如:电缆、水管、电线)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处罚2000~5000元。

13、夜间施工,大声喧哗者罚款100元;装卸材料、设备时发出严重噪声,噪音影响环境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14、乱倒剩饭、剩菜、脏水、垃圾,罚款200元;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生活区卫生差而不及时处理的处罚1000元。

15、爱护公共财物,经查实偷窃集体或个人财物者,以被窃财物实际(成品)价格的十倍罚款至清除出场,交司法机关处置。

16、在建筑物体上用粉笔、墨汁、油漆等乱图乱画,每人次罚款100元。

(三)通用条款部分:

1、对项目部下达的整改措施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整改完成),未按时对整改单进行回复或没进行自检,每次处罚200~500元。

2、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相关资料、台帐、报表未及时按项目部要求建立、填报和回复,或有弄虚作假现象,每项处罚200~500元。

3、各劳务如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混乱、而受到甲方指挥部或监理单位批评、扣分的,视情节(影响面大小)给予责任单位每次1000~5000元处罚。如:现场临边、孔洞防护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1000元;检查时发现各劳务有关人员不在岗(电话联系5分钟内不到场的)每次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不在岗情况,将其撤换或调离岗位;现场安全员若因工作不认真或工作能力不强,经常出现的安全隐患不能识别或发现不制止、不提出整改通知,项目部检查人员、监理或业主人提出来,一次罚当班安全员100元。

4、各劳务发生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项目部给予各劳务及其主要负责人下列处罚:

①发生重伤事故1人的,各劳务罚款5000元,班组长罚款2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各劳务安全主管罚款500元。②发生重伤事故2人以上的,各劳务罚款1万元,班组长罚款4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00元,各劳务安全主管罚款1000元。

③发生1人死亡事故的,各劳务罚款3万元,组长罚款5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500元,劳务安全主管罚款1500元。

④发生2人死亡事故的,各劳务负责人罚款6万元,班长罚款2万元,技术负责人罚款1万元,劳务安全主管罚款2000元。

5、以上条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及职工劳动规范准则,违反者将按章处罚并承担事故责任,同时现场所有职工均应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规定和措施,违反者按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行为恶劣、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将加倍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6、奖励规定:按原《项目部管理考评办法》执行,同时项目部根据个人或集体在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所取得的成绩及优秀事迹进行相应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200~2000元。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项目安质部。望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重庆金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金山湖项目部

篇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全和健康,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促生产和发展,多创安全标准化工地。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制性标准和省人民政府二00年第125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长令要求。公司对各项目现场安全状况,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

1、各项目不要配备兼职安全员,如没有,则对项目经理罚款100元;若安全员做出成绩,则奖1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和分部、分项无安全技术交底,罚施工员100元。

3、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拒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

4、无班前活动制度或无班前安全记录罚款50元。

5、工人违章、无证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每人次罚款50元。

6、施工现场无安全标牌、标志、标语或不全不符要求的罚款100元。

二、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米围挡和一般路段工地未设置高于108米围挡的罚款200元;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罚款50元;无门卫制度罚款50

元;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罚款50元。

3、工地地面(主要指搅拌机、砂浆机附近,材料堆放场地和主要道路)未做硬功化处理且道路不畅通的罚款200元;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工地有积水罚款100元。

4、建筑材料、构建、料具不按总片面布局堆放,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罚款100元;砂、石材料未用砖砌围挡、未设排水沟罚款100元;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罚款5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罚款50元。

5、在建筑工程兼做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罚款100元。

6、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才的罚款50元。

7、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且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工地现场发现打架斗殴事件的,每次罚款200元。

8、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无安全标语、未设宣传栏、黑板报的罚100元、。

9、厕所要用砖砌、粉刷且男女分开,原则上要设水冲式。无厕所,随地大小便罚款100元。食堂无设置吊顶、灶台面未用瓷砖铺设,无卫生责任制罚款100元。

三、外脚手架

1、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材质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2、无扫地杆和无排水措施罚款50元

3、立杆间距超过1.2米,大横杆步距(上下间距)大于1.5米,罚款50米

4、连墙点未按高4米,水平间距7米设置,罚款50元。

5、剪刀撑未按高4米,水平间距7米设置,罚款50元。

6、脚手板才是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发现一处有探头板,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杆和挡脚板罚款50元,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绿色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罚款50元。

7、小横杆不按立杆与大横杆焦点处设置,小头直径<9厘米,罚50元,且伸出立杆部分不应小于30厘米,靠墙一端应离开墙面10~15厘米。

8、杆件搭接小于1.5米,且绑扎小于3道,罚款20元。

9、架体不设上下通道,且通道不符合哟啊球罚5.0元。

10、御料平台为用钢管搭设、平台板未用硬木板铺设、未设防护门、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罚100元。

四、支抗支护

1、基抗深度超过50米,无专项支护设计,深度超过2米的基抗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罚50元。

2、基抗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高小于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罚50元。

3、人员上下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罚20元。

4、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司机无证作业,罚款50元。

五、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系统不牢固,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板无垫底或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罚50元。

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堆料不均与罚50元。

3、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罚50元。

4、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为拆除的悬空模板,罚50元。

5、模板拆除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20元。

6、混凝土强制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罚50元。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到垫板,走道垫付板不稳步牢,罚50元。

7、祖业面孔东及临边五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措施,罚50元。

六、“三宝”“四口”

1、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罚20元。

2、在建工程未测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要求。且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标准用证罚100元。

3、悬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罚20元。

4、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处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50元、5、通道口网路防护棚、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未设通道标志,牌罚50元。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罚50元。

七、施工用电

1、架空线路与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线之间少于安全局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罚50元。

2、未采用TN-5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罚100元。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50元。

3、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铁制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罚100元

4、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开关(未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罚50元。

5、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箱下引出线混乱,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闸具损坏等,每处罚50元。

6、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使用螺口灯头,现场照明超过36V电压,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室外低于3米

灯,每处罚50元。

7、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经包扎,线路过道无保护、电杆、横担、架空线不符合要求。未使用无忒线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等,罚50元。

8、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数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或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等罚50元

9、无专人管理、无电工操作证、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记录或不真实等罚50元。

八、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假体制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无厂名、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等罚50元。

2、吊栏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无下极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等罚100元。

3、缆风绳架高20米时设一组、20~30米设二组。少一组发罚50元。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直径小于9.3毫米或角度不和45度~60度;地锚不符合要求罚50元。

5、连强杆使用钢管和脚铁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罚50元;连墙杆连接不牢或与脚手架连接罚50元。

6、御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或未起作用罚50元;地面进料

口无防护棚罚50元。

7、吊篮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罚50元。

8、假体基础部符合要求、假体垂直偏差超过1/400之规定、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等罚50元。

9、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缠绕不整齐,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卷筒上无防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每处罚50元。

10、无联络信号、卷扬机无操作盘,罚50元。

九、塔吊

1、无超高、行走、力距、变幅限位和吊钩、绳筒保险装置即“四限位、两保险”或保险装置不灵敏罚50元。

2、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夹轨铅,罚50元。

3、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镇证得罚50元。

4、塔吊司机无证上岗、高塔指挥部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罚50元。

5、路基部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等罚50元。

6、行走塔吊无卷线路或失灵、塔吊也架空线路小与安全距离

又无防护措施、道轨无接地线、接零、罚50元。

十、施工机具

1、平刨和圆盘钜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罚100元,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没处罚50元。

2、圆盘锯无钜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罚50元/处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或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罚50元。

4、钢筋机械为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冷拉作业区及时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等罚50元/处。

5、电焊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触点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后绝缘老化、电焊机无防雨罩等每处罚50元。

6、搅拌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装置、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料斗舞保险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等罚50元/处

7、潜水垒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罚50元。

十一、罚没款

1、罚没款有公司财务科在工程款总直接扣除,对于拒

不执行公司安全制度、不服从公司管理,以及造成伤亡事故,造成及坏影响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2000元罚款,并有权限制项目部经理的投标资格。

2、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制度、服从送死安全刮泥、无伤亡事故,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公司的项目步部,公司将给予2000元奖励,并在投标项目上优先考虑。、以上奖励制度,从即日起实行。

宁国市金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篇10: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激励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二、执行标准

1、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各种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依据。

2、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奖罚制度同时废止。

三、适应范围

1、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的员工均适应于本制度。

2、本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的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的员工均适应于本制度。

四、奖罚执行人

1、本奖罚制度的执行单位:公司企管办、分公司、项目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企管办。

1)公司企管办对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的安全生产活动,按条例进行奖罚。2)分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为奖罚执行人。3)项目部的奖罚执行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

五、奖罚办法

1、公司罚款:由公司企管办向被罚款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证据),被罚款人(单位)不需签字。罚款通知单一式叁份,被罚款人(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所罚款项由公司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68~

2、分公司罚款:由分公司分管领导向被罚款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证据),被罚款人(单位)不需签字。罚款通知单一式叁份,被罚款人(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分公司财务部一份。所罚款项由分公司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3、项目部罚款: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向被罚款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证据),需被罚款人(单位)签字,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生效。罚款通知单一式两份,被罚款人(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所罚款项由项目部从每月工资款中扣除。

六、奖罚细则

1、创文明工地(标化工地)

1)每年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目标由各分公司推荐。原则上每分公司一年内创1个省级文明(标化)工地、2个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2)创文明(标化)工地奖罚,以当年经营制度规定执行。

3)工程承接后,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规定的,以承包合同为准。

4)水、电、暖通安装工程不享受工地奖励,不能影响工地创建文明工地。如水、电、暖通安装工程直接影响创建文明工地,将罚工地奖励金额的1/4。

5)数项奖不兼得,只享受最高奖。

2、公司季检查奖罚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根据施工现场工程进度确定,安全管理每次必查。

2)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它规范、标准。每次检查根据评分表分数汇总,排出名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工地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3)公司检查后,受通报表扬的且评分标准达优良工地的,奖1000~1500元。受通报批评的且检查为不合格工地的,罚款1000~1500元,并限期整改,限期内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加倍罚款,以此类推,直至合格为止。

3、安全管理

~69~ 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与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责任制要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签订,不能张冠李戴。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否则,罚款50~100元。

2)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组织,将检查结果通报各项目部,并上报公司企管办、公司主管领导。否则,罚款50~100元。

3)各项目部每旬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月底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各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否则,罚款50~100元。检查评定合格率达不到90%以上,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复查仍未达到的,加倍罚款,以此类推,直至达到为止。

4)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否则,罚款50~100元。

5)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含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培训、季节性教育培训、节假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必须做好记录,教育人、被教育人要签字。否则,罚款50~100元。

6)项目部要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操作规程、季节性作业、节假日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和临时性危险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要签字。否则,罚款50~100元。

7)项目部要对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验收,要做好记录。否则,罚款50~100元。

8)项目部要协助安装单位对塔吊、井架、人货电梯组织初验,合格后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严禁使用。否则,罚款50~100元。

9)项目部要组织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挂好操作规程牌、验收牌。否则,罚款50~100元。

~70~ 10)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罚款50~100元。

11)班组全年安全管理目标是实现事故“零”。即无轻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等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若实现,奖励1000元;若因操作不当引起事故,将对班组罚款1000元。

4、隐患整改

1)项目部要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按规范做好施工用电,按标准搭设脚手架,及时对施工机械用具维修保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查出的事故隐患,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项目部要定人、定措施按时整改。在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的,提出警告,再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罚款100~500元。以后加倍处罚,直至完成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2)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要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如有拖延不办的,罚款1000~30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如未做到,第一次每人罚款10元,第二次每人罚款20元,并按累计人数每人2元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4)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发现没有系安全带立即进行教育,并要其系好安全带再进行作业,再次发现罚款50~100元。

5)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罚责任人100~200元。

6)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20~100元。

5、综合治理 1)现场防火

①施工现场未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网络,罚款100元。②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未按要求配置,少一只处罚20元(木工间按25㎡配置1只,宿舍区按50㎡配置1只,仓库、厨房、办公室各配置

~71~ 1只,总配处设置灭火器1只)。

③施工作业需动明火时,按三级动火手续进行审批,无审批手续、无监护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④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违法者罚款500~1000元。2)食堂卫生

①食堂选址应远离污染源(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米以上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②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要齐全,如没有,罚款50元。③炊事人员需持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如无,罚款50元。

④食堂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如达不到,罚款50元。

⑤食堂地面要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如达不到,罚款50元。

⑥食堂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如达不到,罚款50元。

⑦食堂要做好留样,并做好记录,发现一次未留样,罚款10元。3)厕所卫生

①厕所必须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经常保持干净,如达不到,罚50元。②厕所内外环境整洁,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异味,如达不到,罚50元。

③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如达不到,罚50元。④厕所蹲位按规定每35人设一个,并应有隔断,如达不到,罚50元。4)其它

①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家属和小孩,发现1人罚10元。②发现有人在危险场所吸烟(仓库、木工间),每发现1人,罚10元。③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罚500元,并送有关人员至当地派出所处理。

④施工现场严禁酗酒,发现后罚当事人50元/人。

~72~

6、文明施工

以下各项条款中若有一条未做到,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复查时仍未整改的,罚款50~100元。

1)工地围挡

在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四周围挡高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1.8米,并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道路、场地

①道路坚实平坦,有排水措施。

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脚手架底部必须硬地坪施工。

③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无垃圾、白色污染。各班组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必须做到落收清,落地清。

3)材料堆放

①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图堆放。②材料堆放要有标识,并且堆放整齐。③材料堆放高度严禁超过2.0米。4)现场文明气氛 ①现场要有宣传标语。

②有黑板报或报栏,内容应常更换。③工人要穿戴整齐,行为文明。5)七牌二图

①七牌二图必须齐全、美观、整齐。

②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挂设醒目的有针对性警示牌。③严格按公司标准化手册执行。6)职工宿舍

①有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②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③宿舍高度不得低于2.5米。

④床上用具、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

~73~ ⑤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加热器。⑥宿舍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无白色污染。⑦宿舍内设有垃圾箱,每200m2设1只。

7、事故处理

1)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公司领导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违反此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一条规定处罚。

2)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并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违反此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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