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精选15篇)
篇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6 部门联合发表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和国家局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我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16 日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公司各部门。下面向市局监 管领导汇报公司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一、落实药监工作部署
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按药监局的部署成立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制定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已召开药 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 次,研究解决了整治中公司需要解决的问 题。按照 2011 年 4 月 19 日市药监局流通处“2011 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主要 任务”的部署和工作目标要求,对公司药品经营管理进行了自查。并将自 查结果汇总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交市局流通处。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 项行动中。公司将接收到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 销售假药的信息,及时向各部门传递、自查,从每次自查经营商品看,公司从 未经营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也不曾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1.对照 2007--2011 年市局暂停违法药械广告产品名单我公司不存在继续销售 暂停产品行为。2.我公司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也不在互联网广告上发布 信息。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在贯彻落实“双打”专项行动中,我公司内部先进行了自查,公司所经营商 品的说明书、标签、广告宣传中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公司自 2009 年 9 月成立以来,未曾经营已实施下架、暂停销售或待药检后实施 处理的商品。我公司将继续贯彻《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依法经营,保证不经营各种违法药品、严把药品进货检验关,确 保药品质量,确保企业经营合法、规范,保障人民用药安全。自查后,已将“双打自查报告”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上交流通处。
四、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情况
公司在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专项工作中,制定了“药品电子监管的管理” 制度,今年 3 月 24 日组织全体员工对“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的意义” 进行了 专门培训。目前,我公司电子监管相关的设施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赋码药品 的
入库核准、出口核销;有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工作。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运转正 常。已完成对所经营的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
五、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检查
我公司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品种只有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纳尔平),成分有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甲基麻黄碱、愈创木酚磺酸钾、核黄素磷酸钠、无水咖啡因。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出品,我公司纳尔平全部销售给三甲医院。我公司严格销售管理,有专职岗位人员的任命,还特别制定了含麻黄碱类 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2010 年 5 月 26 日和 2011 年 7 月 28 日组织员工分别就 “兴 奋剂经营管理”和“进一步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进行了学习。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中,根据市局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将自查报告交流通处。
六、药品购销渠道管理
公司始终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检查购销企业资质证件、票据及随货通行单,我公司 不存在“走票”和“挂靠经营”行为。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2010 年公司通过了国家药监局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器械不良事件 监测系统的审核并注册。公司有完整的售后服务制度并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当公司所 经营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公司质管部负责人按规定将 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局药品流通监 管处。目前,公司经营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尚未发生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
八、安全用药宣传及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公司在仓库临街处悬挂了大型带宣传标语的横幅,大力宣传药品安全 政策法规,深入普及药品安全常识,全面展示整治成果,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营造社会各界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经营管理,根据药监局的部署,做好各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 的开展,也促进了我公司的健康发展。以上是我公司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请市局监管领导
检查指导!
2011 年 9 月 1 日
篇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五大连池市乐买药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乐买药店自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整治和规范,不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本企业的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先将本企业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1.本企业已经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机构。
2.企业于2009年9月通过了GSP认证,认证后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3.已经严格杜绝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现象。
4.企业已经制定了关于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相关制度,并已严格执行。
5.本企业无走票和挂靠经营现象发生。
6.对于基本药物流通的管理工作已经加强。
7.已经按照处方药、非处方药、药品与非药品划分区域并正确摆放,已张贴标示。
8.已经收集本企业售出的药品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
9.本企业不存在按假劣药查处案件。
以上为本企业进行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指导和监督。
五大连池市乐买药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乐买药店
篇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元旦、春节期间,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湖北省黄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药监局下发通知, 在全市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落实各县 (市、区) 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及时排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膨化食品、油炸食品、烘焙食品、糖果制品、麻辣制品、花椒制品、火锅底料, 以及各类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等, 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 以及举办婚丧嫁娶集中聚会的餐馆、农村自办宴席等。
市食安办要求, 从元旦前起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 全市各地、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薄弱环节集中专项整治, 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节日期间重点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整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强化农畜产品生产、畜禽屠宰、食品生产等环节监管力度, 保障食品源头安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对节日期间集中就餐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的重点场所进行隐患排查, 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强化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 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从严从重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曝光典型案例, 震慑违法分子,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篇4:企业如何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关键词】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总结提高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的专项治理。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该领域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不对,没有达到活动预期的效果。企业如何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就显得尤其重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开展:
一、制定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细则、步骤等。活动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活动名称、目的及意义、活动时间、活动范围、组织机构、活动内容、活动要求等。
活动方案制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活动开展的好坏。因此,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活动方案的制定,在方案中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一)学习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前要认真组织活动参与部门和人员梳理学习专项整治业务领域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熟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为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提供参考和保障。
例如: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领域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
(二)梳理安全风险
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业务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作业过程、管理控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整理和原因分析。针对梳理的每个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防范控制措施要符合单位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电梯的安全风险
1、电梯坠落造成人员伤害,防范控制措施包括: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确保电梯缆绳完好;电梯超载时不要使用电梯;电梯出现剧烈晃动、电梯门无法关闭等异常现象,不使用电梯。
2、电梯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害,防范控制措施包括:进电梯前观察电梯轿厢是否在该楼层,避免踏空;电梯门将关闭时不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门重开;遇到停电、火灾、地震,不使用电梯。
(三)管理办法的制定
根据安全风险的梳理情况,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形成安全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要符合制度的编制格式,明确制定的目的、依据、原则和使用范围,办法的内容要包括针对每个安全风险制定的防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保办法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管理办法的试用(对照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业务领域安全管理办法,逐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五)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
根据安全管理办法试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中制定的新的防控措施,进一步修改补充相关规定。同时,组织内部专家进行评审,学习借鉴其他相关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办法的实用性。
(六)管理办法的发布
管理办法制定完成后,企业要及时通过正式文件印发,公司级的管理办法和涉及企业主营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必须由公司总部进行印发,下属企业要进行存档,并按办法执行。
(七)管理办法的培训
管理办法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和下属企业要立即组织培训,学习新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保障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三、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可分为“全式”和“简式”。全式一般由总则、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等构成,通常用于范围较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简式的内容一般由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企业内部制定的设备、岗位等操作規程通常采用简式。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特别是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最后经领导审批、签发,作为企业内部标准严格执行。当设备、技术、工艺更新时,要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操作规程有效。
(二)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进行制定。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按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当企业生产经营人员或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活动总结提高
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从部署、落实、活动数据等方面分析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打算,为下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累经验。
五、资料报送
活动过程中,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把握好每个活动节点,分阶段报送活动资料,由活动结果控制向活动过程控制转变,及时掌握下属企业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六、存在认识误区
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有的企业对活动开展存在错误的认识,如安全专项整治是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内容都需安全管理部门来做;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只负责收集报送活动资料,对活动开展不进行协调和监督;将安全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进行外包,由安全咨询或中介机构进行制定等。
篇5: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洪江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院积极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先自查报告如下:
1、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全用药。
3、制定了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药品从业人员,每年都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5、药房、药库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药品的陈列,温控,调配设备齐全,在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6、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
7、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8、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已分开存放。
9、医院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10.经常组织药剂科人员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学习,并有记录。
11、设有意见簿、投诉举报电话,药品质量监督岗。
12、药剂科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13、没有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14、没有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15、严格按照规章制定使用特殊药品。
篇6: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切实抓好乡卫生院、门诊室、村级卫生室在药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查漏补缺,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未发生漏报、迟报的现象。(此项满分7分,自评得分为7分)
三、切实加强药品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药品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通过查漏补缺,现场检查的项目达到《2010年药品安全考核现场检查细则》的考核要求,药品使用环节及保健药品监管的考核总分为30分,自评得分为30分。
(一)积极落实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1)加强药品安全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大力推行乡卫生院尽职尽责,切实加强药品监管职能。
(1)认真制定了乡卫生院、门诊室,村级卫生室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的方案,整顿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资料完整,按时上报了工作总结及报告。(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此项满分5,自评得分为5分)
四、圆满完成了药品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
篇7: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自 查 报 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卫生部等六部门和北京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两年来,在区政府领导下,在区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直接指挥下,平谷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经信委五部门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初步取得良好成效,现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平谷区基本情况
平谷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部,西北与北京市密云县、西与顺义区接壤,南与河北省三河市为邻,东南与天津市蓟县、东北与河北省兴隆县毗连。辖区面积1075平方公里,人口40万人,下辖14镇、2乡、2个街道办事处,273个行政村。共有药品生产5家、经营企业1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6家、经营企业96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6家,一级以下273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1100余家。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
(一)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平谷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原有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的基础上,2009年10月份,组建了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志勉(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刘建强(区药监分局局长)成 员:徐福利(区卫生局副局长)
徐双合(区经信委副主任)王宝仓(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子燕(区工商分局副局长)白金禄(区药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平谷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落实
根据市六部门制定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工作安排,平谷五部门制定了《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
三、完成整治任务,整治效果显著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两年来,区五部门结合市、区文件精神及辖区实际,共开展打击以“五黑”等形式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专项检查90余次,联合检查20余次。共取缔“黑诊所”、“黑药店”和有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成人保健店17家,涉案金额5万余元,同时张贴《违法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行为告知书》、《不得违法经营药品的告知 书》400余份。与城管部门共同清理非法药品小广告345张,停用非法回收药品联系电话10部。受理“三品一械”举报案件153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成并及时答复举报人。两年来,查处违法案件41起,没收物品金额20077.4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21126.85元人民币,罚款109617.5元人民币,罚没款合计130744.35元。移送工商违法广告3起;上报市药监局稽查办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销售药品违法网站15个,严力打击了辖区药品市场内的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同时也解决了群众关心、影响面广的监管热点。
(二)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2009年第69号)要求,两年来,对药品经营企业先后开展了3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6次监督检查,共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420家次,实现覆盖率100%。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产品95个,其中标示保健用品76个、国产食品16个、化妆品26个、保健食品1个、消毒产品11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产品,全部依法予以暂停销售,并按照职责归属移送其他职能部门。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了药品市场,维护了公众用药安全。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
1.强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监管。2010年底,按照市药监局要求,完成了3家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品种处方和工艺的核查工作。截止2011年3月底,平谷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完成电子监管赋码系统调试运行工作。同时,加强基本药物质 量监管,实施全品种抽验。并结合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监督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零售药店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基本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送,严格低温保存药品的全程冷链管理,严格药品销售的票据管理。
2.全面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监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分3批参加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举办的质量受权人培训班,认真审核质量受权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并为审核通过的质量受权人建立档案。针对变更的质量受权人,督促其认真自学,并提交学习报告。2009年底,全区药品生产企业100%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
3.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对城乡结合部及外埠进货的零售单体、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抽验不合格或曾被依法查处的药品经营企业等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药品购进、储存、票据管理、人员情况、药品分类管理以及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整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经营”和“走票”行为的治理。目前,平谷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共110家,平谷药监分局每年对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未发现辖区内存在走票和挂靠经营现象。
4.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批发企业监管。辖区共有批发企业2家,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设施设备条件、运输情况、电子监管、药品流向、追溯执行情况以及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环节相关记录等,做到药品流向可追溯、销售票据可查询。
(四)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
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日常监督,主要对药品购进和储存、疫苗冷链管理、特殊药品采购和贮存、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的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诊所(门诊部)、营利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两年来,对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
(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
为加强我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一是组织辖区内4家二级医疗机构参加北京市药物警戒工作交流会,为“药物警戒站”的创建奠定基础;二是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组织开展了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不良反应培训,全区101家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三是4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建立监测网点;四是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已达100%;五是加大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日常监督力度。
四、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做好法规及药学知识普及,引导科学用药
两年来,打造药品安全五大宣传平台,即:每周一期电视台《药监长廊》专题节目;56个《药监长廊》宣传橱窗定期更新;编发《药品安全》期刊在系统内、镇乡政府、相关委办局及涉药单位发放;举办《安全用药讲师团》六进活动;药监分局对外网站即时更新。通过五大宣传平台,有效、及时宣传药品相关法律 法规、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三个五”药学服务活动
2011年,平谷药监分局推出“三个五”药学服务工程,并纳入区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折子工程,即以5个镇乡(街道)、50个村(社区)、5000户家庭为重点,辐射全区,开展安全用药服务活动。截止目前,组织工作人员走进五个乡镇(街道)、10余个村(居民社区),向近2000户居民、村民家庭开展了以“远离虚假宣传,科学理性消费”为主题的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同时向居民发放“百姓安全用药知识”读本及“三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共计2000余册,还利用群发信息系统向5000户发送“关于安全、合理使用药品”的温馨提示。同时,主动携手国际商报社,利用《新农村商报》刊登安全用药知识、假劣药及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等,向5000户家庭发放,进一步扩大“三个五”药学服务宣传途径。
五、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整治保障
两年来,区五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三个体系、建立了三个机制和加强了六项措施,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有力地提高了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一)完善了三个体系
一是完善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2007年,成立了平谷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全区形成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良 好局面。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10月组建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药品专项整治的领导部门和参与部门的协调和协作能力,加大了药品专项整治力度。
二是完善了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平谷区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零库存制度,并由区内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做到药品进货渠道规范,避免医疗机构在药品储存环节发生质量隐患。同时,不断加强三级监督网建设,借力于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通过专管员进驻治安检查站,严把外埠药品流入辖区的关口,通过社会监督员和药品安全员的监督和信息反馈,查办了多起药品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的暗访,开展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整治活动。
三是完善了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平谷药监分局重新修订了《三品一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反应迅速的“三品一械”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应急工作专门培训,让所有人员都熟悉应急管理体制的程序和方法,清楚自身在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两年来,在市药监局指挥下完成了“忠诚行动”、“11.20”、“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实战应急演练活动,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处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能力。整个演练中,从应急状态下的措施制定、现场指挥、信息报送、物资保障和技术支持等全部按规定要求完成,达到了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应急 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二)建立了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区内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09年,药监、卫生、公安、城管、工商、监察、宣传、区电视台等八家单位共同召开了平谷区强化医疗机构药械监管取缔无证行医售药行为专项工作会,组成联合执法队打击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涉药违法行为;通过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途径发出由药监、卫生两部门联合印发的《致平谷区居民一封信》,提醒居民避免违法小广告的欺骗和误导;与城管、工商联动,采取由张贴者、产权单位、门前三包负责人铲除多种形式,开展违法回收药品等非法广告清理工作;与经信委、工商、广电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违法行为。
二是建立保持与外埠药监联动打假机制
加强周边地区医药市场的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空白点,与三河市、兴隆县、蓟县药监局建立信息情报共享和药品监管协作机制,联手打击非法跨省药械交易。
三是建立执行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两年来,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涉刑案件移送和抄备程序,与区检察院密切合作,参与制定《平谷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南手册》,2010年5月,还邀请区检察院刑侦处领导针对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指导。同时,严格执行平谷区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联席会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执法情况,研讨工作重点、难点,交流执法经验,促进两法衔接工作日趋成熟和完善。
(三)加强了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加强GSP飞行检查,及时实施跟踪检查,防止企业认证后反弹。每年对药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一次,今年5月,举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医药行业协会专家讲授了有关企业第一责任人、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二是启动“百千万工程”。2011年3月,正式启动“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目前百千万工程正在实施当中,处于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的筹备和申报阶段,平谷区拟创建5个药品安全示范街道(镇乡)、评选20家质量管理示范企业、聘请318名药品安全员。
三是实施色标管理。结合市场巡查、群众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情况,对辖区内110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绿、黄、黑”色标管理,其中对被列入“黄、黑”标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督。
四是强化区划责任。建立了由药监部门和行业协会双管齐下的区域管理责任制,把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按府前街国泰百货十字路口划分,形成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区域企业小组,选出组长,建立组长联系制度,企业实行行业自我监督,发挥龙头企业的规范、示范效应,促进企业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信息共享、荣辱与共的行业诚信和企业互助体系的形成。今年7月份,结合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活动,在片内开展互查活动,互相查找问题与不足,互相促进和提高。
五是专管员驻店督查。从2008年开始,实行专管员驻店制度,先后将药品专管员派驻进1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当场纠正企业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整改。
六是实行业内通报。2008年,分局建立业内通报制度,对药品监管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单位,予以业内通报。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以上被通报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将采取严厉的检查措施和处罚手段,进行专门整顿。2011年,对1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业内通报。
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六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平谷区五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相关委办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协助下,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深知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任重道远,我们决心继续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辖区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市检查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篇8: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指示和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04号),决定从2010年6月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继续巩固第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追踪查源,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深入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净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区域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篇9: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攀枝花市冷链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攀食药监办〔2018〕17号)和《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攀西市管〔2018〕70号)文件,我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等管理规范要求。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公司经营地址:XXXXXXX;仓库地址:XXXXXXXX。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号:XXXXXXXXX;有效期:XXXXXXXXXX。核准经营范围为:Ⅲ类:XXXXXXXXX。Ⅱ类: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自经营医疗器械开始,就十分重视医疗器械冷链运输方面严格遵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及《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运输、贮存)管理指南》。
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专用冷库容积为XXXm³,公司现有保温箱XXXX个。冷藏设施设备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公司质管部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档案,包括了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按规定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冷库、保温箱内均安装了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能够对冷库、保温箱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测,养护员根据温湿度检测系统的实时监测情况及时调控冷库、保温箱的温度。
冷链验证:每年度对冷库、保温箱分别进行极热天气实施验证确认,根据验证情况确定冷链设备的操作规程。有效的保证了冷库、保温箱的温度都控制在符合的规定范围内。所有冷链试剂贮存、出库、配送中严格管理执行操作规范。
冷链出库流程:库管员根据销售开票发货单进行拣货,并根据保温箱的使用操作规程,备好所需的冰排,并进行冰排释冷和保温箱预冷,并在冷库内进行复核,复核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复核记录。保温箱和冰排预、释冷到符合规定要求时,库管将复核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等冷链品种在冷库内进行拼箱。开启保温箱在途温度实时记录功能,方可进行交由运输员运输配送,并将启运时的温度、时间等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内。体外诊断试剂等冷链品种送达后,将客户反馈的到货温度、到货时间等信息再次录入计算机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冷链运输记录。冷藏车及保温箱要在运输途中,每隔5分钟运输途中、存储一次温度数据。显示采集温度保持在2-8℃,维持体外诊断试剂有效性。
我司所发生的体外诊断试剂的每笔业务都是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全链条的冷链管理,能够完全做到体外诊断试剂在储存和运输环节的温度控制,有效的保证了低温、冷藏医疗器械在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
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在之后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中更进一步保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篇10: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三台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我是三台县天源堂***连锁加盟药店。我店于2005年9月2日通过新版BSP认证。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建全了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这次药品流通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我再次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查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以下查找的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一、对药品进货渠道审查不严,供应商资质收集不齐,档案建立不完善,为此专门向连锁公司申请安装了与公司同步的药品经营管理软件。保证了各种记录真实、有效和完整。今后我也只从本连锁公司进货,最大限度降低我店的经营风险。
二、我店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了经营,无超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行为,对于需要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问题,正在向主管部门咨询和申请备案。
三、我店所经营的药品均由合法企业提供,从未经营过回收药品,对本次专项整治中所涉及的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血液制品、疫苗和含特殊复方制剂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四、严格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做好处方的审核、配方和核对,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了登记,对提供的顾客,将处方审核后用手机拍照保存并建立电子档案,有效的降低了经营风险。
五、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除了严格控制销售量外也做了销售登记。
六、我店按规定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了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
七、我店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合法,没有销售无包装标示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门店名称:三台县八洞镇吴相洪加盟加销店
联系电话:136****6963
企业负责人(签字):
质量负责人(签字):
篇1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关于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经济委员会、工商局《关于印发吕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自查评估工作,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明确本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评,写出自查报告,并务于7月18日上午12时前将自查报告交我局药品科。
自查自评报告从以下方面撰写:
1、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执行情况;
2、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包括票据管理,有无“挂靠”、“过票”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
3、经营使用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控制情况,抗菌药物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制度执行情况;
4、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药品批发企业);
5、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6、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7、保健食品、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未标示批准文号或标识无效批准文号产品等6大类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
8、药品分类管理情况,有无药品违法广告情况;
9、规范医院制剂使用;
10、临床用药管理(合理用药);
1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情况等。自查自评报告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存、上报各一份。联系电话(传真):0358-5569013 电子邮箱:xyyjfj@163.com
篇1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09‟219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2009‟41号)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市卫生局、xx市公安局、x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xx市工商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2011‟39号),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促进我县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的意思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发现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提高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自查自评方法
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检查了解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查看资料。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
2、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辖区类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不少于3家。
3、问卷调查。对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随机访问和调查。问卷调查内容详见《普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附表2)。
四、自查自评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共分为5方面18项58条,主要从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方面检查评估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的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表1)。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评估状况。以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的质量公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
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经营企业对GSP执行情况;经营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授权人制度落实情况,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等。
五、工作安排
(一)2011年7月,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
(二)2011年8月15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同时做好迎接xx市有关部门联合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篇1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邮政公司《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1〕2号)精神和《酒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分析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不足,客观公正地总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导下一步工作的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近两年来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评估,全面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形势,促进各乡镇政府以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自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自查评估对象是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评估,根据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方案和本方案组织实施。
四、自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共分为六方面19项53条,主要从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对两年来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省、市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的质量公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群众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经营企业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经营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
五、自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自查评估方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自查评估与上级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各类型有代表性企事业单位检查均不少于15家。
4.召开座谈会。召开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5.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自查自评汇总评分办法:以《酒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细则》为自查自评标准,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综合自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值100分,权重0.6。
2.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省级质量公告和抽验结果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权重0.2。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由省、市、县组织发放问卷(全县不少于20份),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权重0.1。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组织涉药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并于6月20日前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抽查全市企事业单位自查报告,自我评分。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不少于2家。分值100分,权重0.1。
以上4项中,第1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各单位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自查评分;第2、3、4项重点采纳自查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根据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六、自查评估结果的运用
逐级汇总自查评估情况,最终形成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评估报告,以适当形式通报自查评估结果。对自查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自查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国家局要求,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卫生、监察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安排
(一)2011年6月10日前,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并上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
(二)2011年6月15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自下而上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2011年6月25日前,做好迎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评估组检查评估准备。
(四)2011年7月初,做好迎接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检查评估组检查评估。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的领导,结合实际,细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进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自查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篇14: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我店进行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我店位于思源北路中段方圆学校对面,营业面积75平方米,营业员4人,均持证上岗,全体员工本着“平价、优质、专业”的经营理念服务于社会,服务于顾客。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一·依法经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
二·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坚决执行GSP标准,职责明确。三·已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已设立质量负责人,并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了市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企业全体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五·“规范建设提高年”活动均已落实到位。
六·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七·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八·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列入近效期催销表进行促销。
九·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十·依法经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十一·没有违规销售违法假劣药械。
十二·认真履行质量安全承诺。
十三·未经营高风险药械产品。
经过深入的自查自评,在我店药品安全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了我店的药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篇15: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自 查 报 告
为切实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坚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杜绝学校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教„2013‟108号)精神,对照校园安全排查情况中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关键是加强领导,核心是明确职责,重点是落实整改,防患于未然。学校成立了由李校长任组长,由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负责人及食堂、实验室、图书室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自查情况
为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由校长牵头,重点对学校校舍、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对要害部位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等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努力改善学生营养条件。学校对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情况及食堂各种管理制度和食品的采购台账进行了监控和检查,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严防群 体性中毒事故和投毒案件的发生。一是对食堂建立健全了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消毒管理,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杜绝食堂人员带病工作。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卖部的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清理卫生死角,严防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出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2、提高校园消防安全能力。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学校配备了灭火器,并确保24小时均有领导带班、教师值班。结合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学校开展了一次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在特定时期、特定气候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行为和应急能力。
3、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工作。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对学生每学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学校实行放学护送制度,每天放学由一名领导、保安和三名护送值班教师护送放学确保校门外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和思想工作,加强学生校外防溺水、防火、防雷、防风等意外事故的监管。向学生家长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家访与学生家长交谈,提高学生在校外的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学校上课期间和放学后实行校门管制,对进出学校的外人员不实行登记制度,对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不准进入校园,到学校办事必须经允许后方可入内,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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