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员安全质量责任(通用10篇)
篇1:试验员安全质量责任
试验员安全质量责任
1. 试验员质量责任。
1)试验员熟悉各种材料、试验标准、取样标准,具有较强责任心。2)取样及时、规范,试验数据准确、真实、有效。3)有权对现场材料质量提出质疑并试验。4)会同监理一起做好见证取样。5)及时向项目总工反馈各种试验信息。
6)在试验技术员或施工技术部的安排下完成有关试验的取样工作,试块养护工作,协助试验员工作等,做到取样方法正确,试件可靠,原始记录准确、真实。
7)熟悉和掌握钢筋试件和水泥的复验取样,砂石、红砖试验、取样,基槽基土力试验、取样,沥青试验、取样,混凝土砂浆试块养护等试件取样方法,做到正确无误。原始记录要正确无误。8)做好试验员或施工技术部安排的试验项目的试件、试样的取样,做到取样方法正确,符合试验要求。
9)做好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做到制作符合标准,保证标准养护条件,有测温等记录,原始记录完整、真实。10)在本单位不能做的试验,需要送外单位试验的试件、试样等,负责取样送达,进行试验,并取回试验结果。配合试验员做好有关试验,做到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原始记录,做好试验资料管理。督促检查施工队或施工现场,做好有关试验,试件、试样的取样工作,作到及时,正确无误。
11)做好各项试验的试件、试样及有关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的记录、整理、汇总、上报,做到真实、完整、可靠。2.试验员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人很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利拒绝违章指令。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作业要系好安全带。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检查。
签字:
****年**月**日
篇2:试验员安全质量责任
项目试验员质量责任书
工程名称:舟山定海至马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总监: 曹晓辉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使我公司的监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程
序化”,切实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监理员的职责
(1)、建立试验资料台账和仪器、设备使用台账。
(2)根据承包人定期上报的原材料进场台帐、工程施工部位应检频率和监理实际掌握情
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承包人进场材料进行抽检。
(3)原材料进场应建立原材料分类台帐,分批取样试验、验收,监理工程师旁站、送样。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项目监理人员享有的权利
1、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权利。
2、享有相关监理法规赋予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三、监理人员的收益
1、监理人员工资按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2、项目奖金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签定与生效
1、监理人员任命的同时签定本责任书。
2、本责任书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变更与终止
1、本责任书一经签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
2、项目监理人员自身违规、违法,造成暂扣或吊销执业证书,除本人应承担罚款外,并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责任书终止。项目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尽心履职,所监理的项目各方意见较大,监理办有权撤换,并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接
替的监理人员另行签订责任书。
3、非监理原因,项目变更、拖延、终止,本责任书做相应的变更或终止。
六、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监理办、监理人员各执一份。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篇3:高压电气设备试验的安全质量管理
想要提升电力企业工作效率, 注重试验, 提升高压电气设备运行效率、运行可靠性非常重要。但是高压电气设备试验难度系数、危险系数较高, 试验一旦出现失误, 便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甚至还会给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近几年, 我国电力系统进步飞速, 互联互通的大系统已经形成, 高压电气是重要的电气设备, 对电力系统运行质量、运行安全性影响巨大, 因此未来想要促进电力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就必须强化对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安全质量管理研究。
1.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分类
对高压电气设备状态进行检测, 应对高压电气设备试验进行分类, 根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对高压试验性质的严格定义, 将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分为交接试验与预防性试验两大类。
交接试验:交接试验是为了检验电气设备在生产、运输和安装过程中有无损坏及其各项电气参数符合规程的要求。也就是说在实施高压电气设备试验时, 对相关电流、回路电阻等进行精准、严格地控制, 我国现已对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有关操作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绝缘预防性试验:绝缘预防性试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 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 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 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来提升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性。绝缘预防性试验的目的是对绝缘保护元件、绝缘配件功能进行检验, 如果发现绝缘性能或者绝缘效果达不到标准, 应及时进行更换。根据破坏程度的不同, 可以将绝缘预防性试验分为破坏性试验与非破坏性试验, 其中非破坏性的试验是在低电压的条件下对各种运行指标标准进行检测, 而破坏性试验, 则是在高压条件下实施的, 该实验目的是排除潜在危害, 更好地检测试验设备耐受情况。
2.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中常见问题分析
2.1 安全意识较低
现阶段, 电力企业都制定了一定的安全制度, 但是通过分析发现, 高压设备试验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仍然存在些问题, 需要完善、改进, 例如:
(a) 监护制度不完善, 部分地方安全管理薄弱。
(b) 试验人员对试验技术、试验知识掌握不到位, 不能对试验中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正确、有效地分析。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 虽然相关规章制度有了要求, 但人浮于事, 对于工作的危险点始终抱有侥幸心理, 因此对细节、步骤等没有足够的重视, 容易因为操作失误影响试验质量, 增大试验安全风险。
2.2 违章操作
社会经济在飞速发展, 电力企业建设规模也迅速扩大, 各个省市公司相对于2000年的变电站数量至少增加了一倍。现在电力企业的生产检修工区面临现实的问题就是维护的变电站数量增加, 一线检修人员没有相应增加, 而且有普遍减少的情况。工作多、人员短缺、劳动强度高, 且检修人员要在规定的停电时间范围内完成检修工作, 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习惯性违章、操作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的要求。因在检修和试验过程的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亡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时常见诸于报刊, 这就警示着电力企业重视违章操作给电力安全生产造成的巨大影响。
2.3 缺乏风险管控意识
伴随着检修战线的不断发展, 检修工作在不断发生变化, 电气试验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工作人员对现场熟悉度不高, 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故作业风险更高。调查发现, 部分试验存在工作前未进行认真的现场勘查, 工作票上未详实体现工作的危险点, 安全措施未完全隔离带电设备, 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不到位, 造成试验质量得不到保证。此外, 现场安全风险分析不够全面, 预防措施制定不到位的现象, 大大增大了试验安全隐患。
3. 强化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 在高压电气设备试验中危险因素较多, 如果不能对这些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不仅会影响试验质量检验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 还会给试验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为了确保高压电气设备试验的质量, 把不可控变为可控, 提高试验管理能力, 提升试验的安全性, 必须针对高压电气设备试验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控制。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 和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办法 (试行) , 根据高压电气设备试验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提出以下几点管理措施。
3.1 关键技术质量措施
接地, 作为保证试验人员人身安全、仪器安全、试验结果正确的关键点。首先, 应对被试设备的接地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确保被试设备接地状况良好;另外, 试验仪器的保护接地, 应使用仪器配套的专用接地线接在接地扁铁上预留的接地桩上, 为了确保接地良好, 接地前应用锉刀打磨接地桩上的铁锈。人为加装的接地线, 应使用专用接地线, 接地端不可缠绕使用。
放电,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 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 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并短路接地。特别是进行大电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必须充分进行放电, 比如大型变压器、长距离电缆、并联电容器, 试验前、后, 必须对其进行充分、反复放电, 以保证试验人员的安全。
试验人员应根据被试设备的电压等级、容量及安装位置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试验时正确佩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试验操作。
3.2 危险点分析预控
根据工作需要, 在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现场勘查, 对被试设备的状况进行摸底、分析现场存在的危险点, 制定相应试验方案、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 从而保证作业的安全和试验质量。进行试验之前, 需认真听取有关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并根据实际工作经验, 对试验中存在的危险点进行分析, 并归纳分类。制定完备的标准化作业卡, 列出危险点的控制措施, 保证试验安全性。试验前, 应了解具体工作任务, 并对标准化作业卡中的相关项目进行填写, 列出试验各个危险点, 根据危险点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确保试验程序的安全性、正确性, 实现试验安全管理一体化、常态化, 促进电气试验安全性、稳定性提升,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3 组织措施
实施高压电气设备试验, 必须严格根据有关规范执行, 完善安全措施。试验开始之前, 必须结合工作票所列试验内容, 从实际情况着手, 落实相关安全组织措施, 应对职责、分工进行明确, 确保试验组织严密性、安全性。设定专责监护人, 全程监督试验过程安全, 监护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经验与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执行, 不能擅自调整试验顺序和漏项, 需要注意的是, 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接线, 使用规范的短路线, 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 经确认后, 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 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高压试验人员, 应精力集中, 随时警戒异常现场发生。
3.4 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能够显著地降低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给试验质量所带来的影响。工作人员必须对试验全面认识, 开展试验时, 工作人员需秉承谨慎、精细的工作原则, 落实试验每一环节, 确保试验质量。工作人员还应对设备的运行环境、安装位置进行掌握, 准备好记录本、遮栏、标示牌, 确保试验能够顺利实施。电力企业应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进行专业教育, 引导工作人员对操作原理、设备应用规律、试验过程进行掌握, 这样工作人员才能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有效应对。
结语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与电力输送稳定性、安全性紧密相关,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内容繁多, 试验难度系数、试验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多, 危险系数较高。为了确保试验质量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性, 持续改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非常必要。注重提升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人员技术水平, 才能有效地降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应制定完善的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与规范。只有不断提升电气设备试验安全管理水平, 才能保证试验的安全性、可靠性, 进而促进电力系统和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S].
[2]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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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薛光泽.核安全电气设备国产化的基本要求和质量管理分析[J].机电信息, 2015 (12) :159-160.
[5]周宇.电气设备安装控制与质量管理工作分析[J].科技与创新, 2015 (18) :60, 62.
篇4:转移质量安全责任风险
2003年5月,美国加州对荷西高等法院做出一项判决,判定生产果冻的中国台湾某公司向一位9岁女童的家人赔付1670万美元。该女童1999年因吃了该公司生产的果冻后被噎住,不幸成为植物人;后于2001年不治身亡。两个月后的7月11日,美国旧金山高等法院判定同一家公司向另一位两岁男童的父母赔付5000万美元。该男童也因食用该公司生产的果冻意外身亡。
“1670万美元”、“5000万美元”,巨额的罚金对一般企业来讲是个天文数字。或许我们会把上面的事例当作一个极端的个案,但也由此可以看到,产品责任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对产品的出口者不啻为一个噩梦。据悉,在美国,平均每年有超过950万起由产品缺陷造成的非致命人身伤害,有9万件产品责任的诉讼在美国法庭备案。即使一般的人身伤害,赔偿金额也在50万~100万美元。财产损失就要看实际情况而定。要知道,每年中国出口美国2000亿美元以上的产品。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直面更严格的赔偿制度
据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责任保险部经理柴轶波介绍,从产品出口市场的司法体系及严格程度来看,美国、加拿大是特别高风险的市场,其次是澳大利亚和欧盟。
以美国举例,法院在产品责任的归则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产品存在瑕疵,且该瑕疵造成其遭受伤害,就可向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索赔,而无须证明生产商或销售商在生产或销售的过程中存在过失。
在中国的《产品质量法》第40条也有名文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中国与欧美国家在司法体系及具体法律规定的不同,致使这两种差异反映在同样一种伤害事故上,赔偿金额相差悬殊。在中国,赔偿标准只按受害人所在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生活水平或者月收入来计算,柴轶波说,这也是出口企业感触不深的原因。
漠视的产品责任险
中国企业投保产品责任险的比例仅为4%,而从中国进口的美国商品投保率高达81%。
对于这样的数据对比,柴轶波认为,更多的是中国企业意识不强。一个出口企业最关心的事情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比如收汇、航运这些最直接的风险,一般会去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或货物运输保险。目前我国出口的产品多集中于服装、玩具、鞋和家电等,不论是产业还是产品,在技术、工艺上都达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所以大部分生产商认为,除非生产商偷工减料,否则产品不会出现问题。另外,他们也没意识到美国市场和中国市场的差别,可能有的企业决策者认为,电器着火,赔10多万人民币就可以了事。综合几方面的因素,出口企业对产品责任风险意识比较淡漠,需求也就较少。从客观环境来讲,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出口商的利润空间在不断变小,不愿意花钱购买产品责任险。除非海外客商有特别要求,而这部分费用要打入出口产品的成本之中。
为保护自身及本国消费者的权利,美、加市场的进口商往往要求生产商为其产品购买产品责任险,因此,国内出口企业往往是因买家要求购买责任险,才“被迫”投保。
有的美国进口商会要求外国出口商在本国内投保产品责任险,并将美国进口商列为附加被保险人共同享受保险利益。他们甚至将购买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开具信用证的条件之一,如果供货商未能购买产品责任险,他们将拒绝结汇。
其实对于出口厂商来说,一旦发生产品责任事故,他们将可能面临消费者巨额的索赔以及没完没了的法律诉讼。更为严重的是,出口产品的声誉将会受损,海外市场因此将会受阻。
另外,很多企业出口产品为OEM,认为出口产品责任险大都由海外品牌拥有者解决,自己只对生产环节和产品质量负责。柴轶波表示,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因为海外客商投保的责任险并没有涵盖OEM企业,国内出口厂商同样面临因产品责任而遭巨额赔偿的风险。
采取多重预防措施
为将出口产品的责任风险降到最低,首先出口的产品从设计、制造到检测都要达到要求,在生产工艺和所用设备上多下功夫。要将管理体系ISO执行到位,同步规范产品生产。但不要认为产品符合当地认证,就可做到万无一失。柴轶波举例,电器出口方面,UL是一个北美地区比较通用的认证,从行业来看要求较高,但相对来说它只是一个市场准入条件,并不意味着有了UL认证,产品就尽善尽美,没有缺陷。只能说有UL认证,在万一发生伤害事故的时候能够成为生产商的抗辩的理由之一。
即使认为产品设计、生产已极尽完美,柴轶波还要提醒出口企业在两个地方要给予更多的关注,那就是出口产品的说明书和警告用语。现在的产品功能先进、工艺复杂,具体的用途要靠说明书来体现,说明书是否符合出口目的地的语言文化背景,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就显得尤为重要。说明书有问题,使用方法没有正确的告诉消费者,消费者误用之后,厂商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特别是那些使用起来有一定风险的产品,警告用语更要清晰易懂,最好咨询熟悉产品行业和深谙产品责任法律的律师,或与海外客户沟通之后来做标识,从一个专业的角度,指导产品使用者如何避免伤害。
除了上面提到的是预防性措施,柴轶波还提到,现在的产品都是批量生产,一个产品有问题,很可能意味一批产品都有问题。如果条件允许,要将问题产品做一个分析,看是偶然事件,还是批次事件;是产品设计的问题,还是关键零部件的问题。必要时把全部产品召回,或让消费者停止使用,这是一种补救性措施。
合理利用产品责任险
在企业频遭出口产品责任讼诉风险的同时,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责任险却遭到冷遇。事实上,产品责任保险是可以帮助企业转移部分风险和减少损失的一个有利渠道。产品责任保险不仅为产品责任风险提供保障,同时依照保单规定,还可支付因处理索赔发生的相关法律费用。
一般有出口产品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都有外资背景,或是该险种是和外方合作开发,他们不但有丰富的经验为出口企业量身定做保险方案,而且所提供的方案也更容易被欧美的进口商所采纳和接受。一旦事故发生后,他们也可以利用在当地的服务网络,提供当地的理赔方案。
如果产品真的出现问题的时候,柴轶波强调,不要自己去解决。如果有保险,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不要隐瞒此事,自己派人去处理这些客户投诉,企业本身缺乏处理这些投诉及索赔的经验。如果前期处理不当,投诉会变成赔案,小赔案会变成大赔案。如果在美国有律师,则第一时间通知律师。千万不要做出产品有任何缺陷,企业都将承担责任的承诺。
篇5:安全责任书-试验员
甲方: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鄂咸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 乙方:(试验员)
为确保本项目及个人人身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明确乙方安全职责,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以便共同遵守。
一、积极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规定,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交通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
二、应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整改。
三、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电烙铁应放在烙铁架上,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四、试验室内设置消防设施、消防栓和灭火桶。灭火桶应由专人定期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五、试验室内禁止吸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所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由专人负责并保证使用性能。所有试验室人员都必须了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试验人员在操作仪器前,需先检查所用仪器是否完好,凡发现漏电的仪器设备均须经仪器检修人员或专职电工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七、试验仪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八、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剧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放射性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化学试验应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操作。
九、试验室的电器设备按规定安装,不得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
十、使用试验机时,应注意试件碎片崩溅,机器旁边不允许无关人员旁站。
十一、禁止用试验容器代替茶杯或餐具;禁止用嘴、鼻鉴别试剂。
十二、搬动仪器或试块等重物时,注意稳拿稳放、以防砸伤。
十三、试验人员应注意现场试验检测的安全,试验人员上岗时,应精力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操作者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待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四、驻地办每季度对责任人进行安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人予以一定的奖惩,考核办法按驻地办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执行。
十五、班前班后,离开生活区外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办理一定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出现一切安全及其它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六、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防止施工车辆撞伤事故。因工引起的伤亡事故按照保险规定补偿。
十七、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签字):(签字):
篇6: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新扎一标第一合同段项目部
乙方:试验室主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项目部在与业主、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建立层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试验员是工地试验作业安全直接责任人。在工地试验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禁令和规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工作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落实,纠正违规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4、正确分析、判断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发阶段;
5、正确使用试验器材、设施和防护器具,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妥善保管好危险物品,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台账;
7、对在本岗位实习的实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实习人员所从事的危险性应给予告知加强安全监控,落实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8、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随意毁坏;
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10、工作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1、如因未履行上述安全职责、或失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按其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7:试验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三号井
3、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 年 月 日
篇8: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质量安全,认证服务,顾客满意
兰州石化公司是中国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是西部最大的石化企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知识经济和创新加快的当今时代,要想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创造“世界级质量”,实践证明,企业靠市场,市场靠产品,产品靠质量,全面涵意上的质量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大家的前所未有地关注。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而且与消费者的利益、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企业必须首先承担起保障产品质量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领导对质量、安全和贯标工作的观念、态度直接左右贯标工作的进程,可以说领导的重视是一个企业质量、安全体系创建、保持并规范运行的基石和后盾。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把贯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计划的头等大事来抓,对质量、安全体系文件加深理解,以身作则,制订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在整个企业内营造了积极的贯标氛围。兰州石化公司动力厂在保障动力能源供应质量,坚持诚信经营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近年来,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动力厂综合管理部作为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对锅炉压滤容器、电器储气罐、压滤管道等设备进行监管,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的动态监管。同时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在质量、安全体系运行过程中,分厂针对各部门、员工之间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了“服务督察与服务沟通”活动,并坚持做到服务督察与服务沟通分开进行,使服务督察组成员有更多的时间帮助基层诊断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夯实基层管理基础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消除了部门壁垒和责任推诿,使质量、安全体系的自我改进机制不断得到加强。通过质量、安全认证,对企业促进作用是一个明显的特征,不但解决了各岗位的职、责、权,而且构成了相互关联的网络,为“追求完美,为用户提供期望的工程和服务”构建了质量、安全保证机制。我们广泛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创优活动,促进了动力厂节能降耗。2007年动力厂电损失率考核指标≤2.5%、实际:2.25%;蒸汽损失率考核指标≤20%、实际:19.90%;化学水水耗考核指标≤1.3t/t、实际:1.23t/t;新鲜水损失率考核指标≤3%、实际:2.94%均低于生产考核指标。今年我们加强工业用水计量管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为石化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动力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围绕“实施可靠战略、打造可靠品牌”的目标,坚持生产既符合国家标准又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动力能源供应。严格按照国家GMP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对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工序都制定了标准操作规程,并有完整的记录,并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证了动力能源的可追溯性。在品牌上是以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创造、尊重人的劳动、尊重人的权益为出发点,以保障动力供应、服务炼化生产为内容,塑造诚信守诺、做人为先,顾全大局、厚德载物、可靠快捷、主动热情,激情工作、快乐生活的动力品牌形象。同时,在企业内部实行“质量处罚连带”、质量分析会和用户满意度调查制度。每年9月份为质量月,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空分部在动力供应中十分重视外线的保障和服务,专门成立外线班负责用户动力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同时制定相应外线巡检制度定时检查外线设施和脱水,保证质量合格的风氮供应用户。从管理制度上有效保障了用户动力供应的平稳和安全。
质量管理是由人、机器、材料、方法与环境构成的“五大要素”,但在这五个要素中,人是第一位的。俗话说:“谋事在人”、“事在人为”。谋质量同样也在人,要把质量这事做好更在于人。就企业质量管理而言,更是以人为本。首先是企业最高管理者的素质;其次是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第三是企业全体员工的质量(技能)。他们的质量决定了企业的质量,也决定了其产品质量,一般来说,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该企业质量就好,就能走上兴旺发达之路,成为国内外市场上的佼佼者;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水平高,工人技能好,职工质量意识强、工作负责,则工作质量最高,产品质量最好。国内外无数企业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人才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要素,加强“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业绩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技术骨干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针对兰州石化公司以及各二级单位特点,参照企业博士后管理制度,鼓励科研人才随项目跨院所流动.促进人才交流与优势互补。同时应用地域补贴政策和相关待遇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实现优秀人才的稳定增长。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并致力于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企业文化氛围,激活人才的最大能动性。实行公正的差别奖励,让知识参与分配精神激励机制也要加以完善,让人才在企业得到充分的尊重,获得施展才华的机会。有人说过制造产品、提供服务的过程,其实是“造人”的过程。所以,没有一流的人才,就没有一流的产品与一流的服务,更没有一流的品牌。不仅要有勇闯“三关”实施品牌战略,还更要着力打造我国石化自主品牌。自主品牌是用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出来的专有品牌。自主品牌是实现和创造价值的核心能力,也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培育出一个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的石化品牌。所以说,品牌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用平常心去打造我国本土的石化品牌。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今天,我们要大声疾呼加快我国本土石化品牌的建设,从而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石化品牌。
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质量安全工作,质量振兴是党和国家赋予企业的重要任务,是完善质量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提高质量和保障安全上来。动力厂把动力能源供应质量作为突破口,运用质量监管手段,提高动力能源供应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企业社会环境,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马林, 罗国英.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M].新1版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1.7.
[2]杨刚著.零缺陷大道[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10 (2) 43-52.
篇9:试验员安全质量责任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一)对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量和执法装备建设,保障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监督检测经费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下级政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开展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区域性农产品质量问题的整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农产品产业发展导向,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第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各级农业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五)定期向本级政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动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六)迅速报告当地发生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 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一)各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系统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横向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
第六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情况的年度总结和检查。
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应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工作,并加强督导检查,每年年底前应对本地区、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应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视情对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将检查(抽查)情况报省政府。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实施情况;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人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四)依法监管、查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3.发生严重区域性、行业性农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
4.發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情况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5.阻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拒绝、拖延接受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者拒绝、拖延提供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6.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8.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9.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各环节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落实,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10.其他应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行政责任的追究。由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监察机关在依法追究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同时,应当对责任人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本制度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0:同济大学试验室安全责任书
(供:所在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与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签约 模板)
安全责任书签约双方:
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人: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同济大学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公共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是有关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实验室的工作的总体安排,并落实到日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
三、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进入实验室每个人员或都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到人,没有签定安全责任书不能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认真执行《同济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各实验室要配合学校及院系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实验室责任人统一管理,教师、学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星期日、节假日、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七、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精神,遵守《同济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随领随用,安全管理。接触细菌、微生物、寄生虫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八、严格执行《同济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对各种罐装易燃易爆气体、助燃气体、惰性气体、有毒气体要妥善保管,分开存贮;更换或充气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对使用完和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瓶和玻璃器皿不准随便乱扔、乱放、乱倒,必须集中统一处理。
十、实验室要加强水、电、气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十一、实验室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内部装修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经校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要主动向校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遇到突发事件,应严格按照《同济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实验室必须制定落实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十三、消防、实验室安全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对消防、安全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消防、安全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具体实验室负责人、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各持一份。
实验室名称及楼宇位置: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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