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设备监造监理大纲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表9-13) 表9-13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
项目
设备采购监理
设备监造
内容
(1)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备采购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并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对拟采购的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的标准
(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4)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批准的设备采购方案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并报建设单位批准。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采购设备的明细表、采购的进度安排、估价表、采购的资金使用计划等
(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组织或参加市场调查,并应协助建设单位选择设备供应单位
(6)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招标
(7)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的技术及商务谈判
(8)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确定设备供应单位后参与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的谈判,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及签订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9)在设备采购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备监造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进驻设备制造现场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制造图样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组织或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备制造图样的设计交底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始前10天内报送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建设单位
(5)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设备采购监理资料
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7)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主要及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的质量验收,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时予以签认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或检验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做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指令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制造指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3)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
(1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调试、整机性能检测和验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5)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16)设备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1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单,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
(1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建设单位或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审核报告 (1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结算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监理审核报告
(20)在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设备采购监理的监理资料应包括:委托监理合同;设备采购方案计划;设计图样和文件;市场调查、考察报告;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文件;设备采购订货合同;设备采购监理工作
总结
设备监造工作的监理资料应包括:设备制造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设备监造规划;设备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设备监造工作的监理资料 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报验申请表;设计变更文件;会议纪要;来往文件;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月报;质量事故处理文件;设备制造索赔文件;设备验收文件;设备交接文件;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设备监造工作总结。设备监造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第二篇:金属结构监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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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闸门、启闭机监造大纲
闸门、启闭机监造大纲目录
一、监造产品的工程概况
张墩闸结构形式为5孔5 米开敞式水闸;房庄闸结构形式为3孔3.5米开敞式水闸。工作闸门为砼预制闸门,检修闸门为钢闸门,启闭机为
二、监造的内容和目标
(一)监造内容
张墩闸、房庄闸检修钢闸门、启闭机等。
(二)监造目标
实施监造的目标是在合同条件下,设备监造工程师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供方产品制造的程序、条件、方法、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状态进行监控和验证,使产品达到发包人规定的质量要求,从而保障发包人获得满足要求的优良产品,监造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墨河治理工程整体质量的保证。
三、监造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鉴法》等国家和建设管理部门制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等。
2.闸门及金属结构制造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3.发包人与设备制造商依法订立的全部合同及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产品加工图纸和修改通知单。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在监理过程中项目法人下达的工程变更文件,设计部门对设计问题的正式书面答复,项目法人与设计部门、监理单位等联合签署的设计回访备忘录等。
5.主要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36-92 2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9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四、监造机构设置及监造计划
(一)监造机构设置
根据新墨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闸门及启闭机设专职设备监造工程师。按设备监造大纲要求对制造设备的检测手段、原材料进货、外协件制造加工、组装、检验等工序进行监督和审查。新墨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组配置2名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协助业主选择生产制造厂家,定期驻厂负责对钢闸门和启闭机进行设备监造,对其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
(二)监造计划
新墨河工程监造计划要求土建主体工程开工前,预埋件监制完成,出厂验收和工地验收合格。土建主体工程完成前金属结构监造完成,出厂验收和工地验收合格,启闭机具备安装条件,出厂验收和工地验收合格。
五、监造程序、方法及措施
(一)监造程序
1.依据监理合同,组建驻厂监造监理小组,明确监造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熟悉启闭机与金属结构制造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了解设计意图和启闭机与金属结构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合同的各项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
3.监造工程师在熟悉设备监造有关规范、规程以及技术标准,熟悉设备的设计文件、设备订货合同的基础上,编制监理细则。
4.总监理工程师与监造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发包人;
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人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
3 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
6.监造工程师审查设备制造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对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的资质进行确认;检查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审查试验设备的合格证。
7.审查主要及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
8.审查闸门与启闭机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原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承包商对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的质量验收,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报验资料,对设备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符合规定要求时予以签认。
9.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监造工程师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报发包人批准。
10.监造工程师对启闭机、闸门的主要尺寸要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闸门出厂前要求分部件组装,并在计算机上进行模拟组装,监造工程师对组装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11.督促制造商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协助发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设备出厂验收。
13.闸门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和设备监造工程师与承包商做好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14.向发包人提交设备监造的档案资料、监造工作总结。
(二)监造方法
1.编制设备监造细则,驻厂进行现场记录,建立监造工作制度,发布监理文件。
2.对制造商在原材料进货、制造加工、组装、中间产品试验、除锈与防腐、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考核试验、油漆、包装直至完成出厂并具备装运条件等将采取巡视检验、跟踪检测及平行检测的方法进行质量控制。
3.对重要零部件及重要工序操作过程实施旁站监造
4 4.协调业主和制造商的关系,定期向工程总监递交阶段报告,及时汇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签发合格工作量的付款凭证。工作结束前编写监造总结。
(三)监造的措施
1.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监造工作制度。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由项目监理组主持图纸技术交底,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图纸项目监理组组织图纸审查。监造过程中将按事前、事中和事后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开展监造工作,严把质检与验收关。
2.进度控制措施:根据有关要求,制定进度控制计划与责任,采用必要的措施实现进度目标,根据承包商合同约定执行对工期的奖惩,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3.投资控制措施:落实投资责任,协助发包人做好的投资计划,制造阶段组织好金属结构设计图纸的供应和图纸会审,减少制造过程中的变更,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做好协调工作,减少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处理索赔。
六、启闭机监造控制要点
本工程项目监理组将委派两名监造工程师驻厂监造,实行全过程制造监督,主要控制要点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全面审查启闭机加工制造图纸,重要零部件要求厂家提供详细的加工制造计划和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2.检查承包人的协作厂资质和加工能力;协助制造厂对协作厂所提供的协作件、外购件、标准件的质量验收,参与对锻件、铸件、焊接件的无损探伤。必要时对关键部件进行抽检。
3.监督检查各零部件所用材料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检查材料进货合格证书、检验记录、识别标志和库存情况,确保材料符合设计技术标准。
4.审查制造厂生产流程、加工工艺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对于重点零部件的加工,监造工程师应旁站监理,全过程监督。
5 5.加强制造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承包人生产制造计划和工期是否满足要求,定时向总监递交阶段性报告,及时汇报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协调好业主、制造商和水闸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钢闸门、启闭机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七、金属结构监造控制要点
(一)抓好材料和外购件质量控制。
1.一般要求
(1)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使用的全部钢材、焊接材料、外购件和涂装材料均应由承包商按监造工程师批准的采购计划(清单)进行采购。
(2)材料和外购件运抵生产地点后,承包商应负责验收入库,并应接受监造工程师的检查。每批到货的材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
(3)承包商应按监造工程师指示,对到货的材料和外购件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成果报送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抽检。
(4)承包商根据货源情况要求采用代用材料时,应按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规定办理。
2.钢材
(1)金属结构工程的钢材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种和规格进行采购,钢材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金属结构工程的钢材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注意防止锈蚀和污染。
(3)金属结构工程的钢材应分类堆放,挂牌注明品种、规格和批号,搁置稳妥,防止变形和损伤。
3.焊接材料
(1)焊接材料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焊接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库房内温度不应低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70%。
4.外购件
6 (1)按施工图纸要求采购的普通螺栓等外购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外购件应注意轻装轻卸,在室内按批号、规格分类存放,防止生锈、污染和损坏螺纹。
5.涂装材料
(1)承包商按施工图纸要求采购的涂装材料,在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应说明涂层材料的特性、化学成份、配比、施涂方法、作业规则、施涂环境要求以及存放和养护措施等。涂装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涂装材料及其辅助材料应贮于5—35℃通风良好库房内按原包装密封保管。若制造厂另有规定,则应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二)抓好金属构件制造阶段的质量控制
1.审查生产厂家提供钢结构的生产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2.金属构件零件和部件的加工质量控制,主要从原材料切割、校正和成型、边缘加工、焊接钢板节点、杆件、节点与杆件连接、厂家提供的零部件等环节上进行质量控制。
3.金属构件焊接质量控制
(1)控制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规程
①承包商对首次使用的钢材,以及改变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报送监造工程师审批。
②本工程的金属结构及其构件的焊接,承包商应制订专用的焊接工艺规程,并应在焊接工作开始前,报送监造工程师。
(2)控制焊工的资质。焊工应持有上岗证,上岗证应注明证件有效期限和焊工施焊的范围等,特别要检查从事
一、二类焊缝焊接的焊工必持有有效期内的有关部门签发的水工钢结构焊工考试合格证。
(3)控制焊接质量
从焊接材料、施焊前的质量检查、施焊的过程、焊缝的长度和宽度、焊接时的温度、焊接的环境、焊接时的相对湿度进行质量控制。焊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规定的施焊顺序和方法,以及焊接参数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应随时自控好构件制造和钢结构安装的变形。
(4)焊缝质量检验
7 ①承包商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焊缝质量等级,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规范上的规定,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检验。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专业部门签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焊缝检测工作。
②监造工程师有权增加探伤比例,抽查指定容易产生缺陷或可疑的部位,并抽查到每个焊工的焊缝。在局部探伤部位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在该缺陷两端增加探伤长度,增加的长度不应小于该焊缝长度的7%,且不应小于200mm;若在检验区内仍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则应对该焊缝的全长进行检验。
(5)焊缝缺陷处理:经检查确认必须返修的焊缝缺陷,应由承包商提出返修措施,经监造工程师同意后进行返修。返修后的原缺陷部位仍需按上述规定进行检验。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应重新制定新的返修措施报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返修后的焊缝应重新进行检验。
(三)防腐处理
1.构件制作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承包商应对构件的非连接部位进行防腐处理。在钢构件的防腐处理应在防腐处理前21天,提交一份防腐工艺报告,报送监造工程师审批。报告内容应包括防腐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施涂方法、采用设备以及涂层试验、检验方法和缺陷修补等。
2.构件喷锌、涂漆前应对其表面进行除锈、除污等预处理。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要满足施工图纸要求,除锈质量要符合DL/T5018—94第7.1节的规定。除锈合格后,要立即喷锌,在潮湿气候条件下2h内完成;在气候较好条件下不超过8h。喷锌涂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用施工图纸规定的涂料进行封闭,涂装前将涂层表面灰尘清理干净,涂装宜在涂层尚有余温时进行。在有雨、雾、雪、风沙及灰尘较大的户外环境中禁止进行防腐作业。
3.控制构件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要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时,在下述施工条件下不得进行涂装施工: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低于10℃;空气相对湿度超过85%,构件表面温度未高于8 露点3℃以上。涂装后4h内不得淋雨和日光暴晒。
4.涂装的涂料应符合图纸规定,涂装层数、厚度、间隔时间、涂料调配方法及注意事项,均应严格按施工图纸、监造工程师的要求以及制造厂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5.施工图纸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件不应误涂,安装待焊部位应留出30~50mm,连接部位结合面暂不涂装。
6.涂装应均匀、有光泽、附着良好,无明显起皱、流挂和气泡。检查金属结构喷锌涂层表面外观质量,是否无杂物、起皮、鼓泡、孔洞、凸凹不平、粗颗粒、掉块及裂缝等缺陷,遇有少量夹杂,可用小刀剔刮,如缺陷面积大,应铲除重喷。用磁性测厚仪测定喷锌涂层的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四)金属构件制造质量检查
1.金属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实腹钢梁,钢闸门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的规定。
2.承包商应会同监造工程师上述有关条款对金属构件质量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由监造工程师签认后,作为金属构件的验收资料。
(五)金属结构工程的验收
1.金属结构材料和外购件的验收:用于金属结构工程的钢材、焊接材料、外购件和涂装材料等,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每批材料和外购件均应经监造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能使用。
2.金属构件的验收在各项构件制造完成后,承包商应在钢结构工程开始安装前21天,向监造工程师提交钢构件的验收申请报告,并应同时提交以下各项验收资料,经监造工程师同意后,进行钢构件验收,并由监造工程师签发钢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提交的验收资料应包括:
金属构件的验收清单; 金属钢构件的加工图;
金属构件各项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 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9 焊缝质量检验报告;
金属构件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记录; 金属结构外形尺寸的检查记录; 防腐工艺和防腐检查记录;
九、监造过程中常用文件
1.监造实施细则:监造工程师编写监造实施细则,总监审核。 2.月度监理报告:项目监理组每月向发包人定期汇报合同产品的加工制造状况,以反映合同产品的质量为主,并反映进度等其它情况。每月监造报告的内容汇总到当月的《监理月报》中。
3.监造通知单:监造通知单是监造工程师对合同产品的质量或其质量有明显影响的问题、对有关申请的批复等向承包商提出的书面意见,是《工程师通知》的组成部分,监造通知单以下达的次序单独编号,由监造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签发,并加盖项目监理组公章后生效。
4.产品质量见证表:凡是监造项目的现场见证及文件见证,均按项目填写见证表,与监理工程师用表中的质量评定表汇总。见证内容包括整机及零部件的重要性能测试、装配检测、关键零件和主要零件的主要项以及监造工程师认为需见证的其它问题。
5.零部件检测记录表:在监造过程中,对日常检测数据及时填写记录表,以便统计分析,作为项目内容判断合格与否的根据。零部件检测记录表是各种报告的附件。
6.产品监造证书:产品监造证书是监造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在合同产品监造结束时对闸门、金属结构等质量状况给予综合评价判断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是发包人进行出厂检验的主要依据,也是监造工程师签发出厂检验合格的组成部分,该证书由监造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签发,并加盖项目监理组公章生效。
7.监造总结:在监造工作完成后,由监造工程师对监造工作进行总结,总监审核,作为项目监理组监造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任务
10 监督签订合同的各方履行合同所赋予的权力义务,实现监造控制目标。
(二)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
1.合同管理原则:监造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设备制造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设备制造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项目法人和设备制造商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2.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设备监造组在监造过程中应记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设备制造商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
3.设备监造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
(三)合同管理的方法
1.在中标通知书颁发后的合同规定时段内,由监理工程师向中标的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令。
2.根据工程正常运行的需要,或根据业主的指示,向承包商发布工程变更指令。
3.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材料、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制造的质量。
4.根据承包商的月进度款申请单,在核实已完工程量的基础上,审定并签署月支付单。
5.协调土建与设备承包商之间的施工配合,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施工并按期建成。
6.根据工程变更数量及新增工程量,经与业主协商后,向承包商发布是否延长工期的通知。
7.对设备的制造质量及设备制造过程中各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11 8.对工程项目和合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并保存全套文件、记录、通讯和检查证书等资料,形成该项工程的全部档案。 十
一、档案管理制度
1.监造阶段,项目监理部给设备监造组由专职资料管理员曹萃,负责监造资料的整理工作。
2.配备设备监造档案柜,档案柜的档案资料,分类存放,排列有序。 3.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向总监汇报。
4.做好档案进、出库房的检查、登记、借阅登记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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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风力发电机设备监造重点
风电机组的质量主要由设计和制造确定。由于制造商的水平参差不齐,在制造过程中会有疏忽,或者仅从自身利益考虑而放过了一些问题、继而留下隐患,第三方设备监造的任务就是要在制造过程中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最大限度地将隐患消除。为此需要抓住重点进行监督。 1 叶片
风电机组的工作是通过风力由叶片将动力输入开始的,如果叶片断裂,整个机组就会瘫痪,如果叶片上有裂纹就会留下极大的隐患,而且叶片悬臂很长,工作于露天,在冰冻环境下尤其恶劣,故监造叶片制造时应注意:严格审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材质报告,必要时要求材质化验;监督严格按叶片工艺流程制作,消除应力;监督检验叶片的平整度;监督叶片的防腐防锈层和油漆层达到设计要求;发现叶片有裂纹等重大缺陷时应立即下令重新制作或报告委托人协调处理。 2 齿轮箱
齿轮箱为增速传动,大扭矩传小扭矩,其监造要点有:审查设计计算书,重点审查低速传动轴及齿轮的强度是否与叶片能产生的最大扭矩相匹配;监督检查齿轮的齿面硬度及成对齿轮的啮合面与设计相符;审查关键外购件轴承的相关资料;监督检查齿轮箱体、齿轮与主轴毛坯无缺陷,材料符合要求。 3 发电机
发电机为主机,应由专业厂家制造,制造厂应具有CE认证。监造要点:审查制造厂的资质;审查原材料特别是电气方面的原材料的质量证明;审查关键外购件轴承等的相关资料;监督检验组装后主轴的精度及动平衡满足设计要求;监督试验发电机发电量是否满足要求。 4 装配质量
叶片轴、齿轮箱和发电机组装后重点监督:检查各轴体的同心度符合要求;不装叶片外接动力进行空运转试车,监督检查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转动灵活、无异常、发电机壳体和齿轮箱体温升及各轴承温升满足设计要求;监督检查各轴承是否加足润滑脂。 5 塔筒及机舱
塔筒为圆台形结构,是风电装置的基础,承担着风电装置的所有重量,且处于露天状态,有的高达几十米,机舱安装在塔筒顶部,有一部分悬空,其内装有主要风电设备,外装叶片,因此这两个部件都要求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监督重点为:审查制造厂家的焊接资质和焊工的资格;审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监督焊缝的热处理消除应力过程;必要时提出对焊缝进行探伤检验以保证质量;监督检查法兰的平整度;监督检查防腐、防锈及油漆层的厚度。 6 液压系统
1 液压系统用于制动,其关键液压元件主要采用进口。重点审查液压系统元件的质量证明;监督试验液压系统的灵活性、可靠性。 7 冷却器
重点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试压报告,保证无泄漏。
第四篇: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The technical guide of supervision fo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of electric power by user
DL/T 586-95
前
言
本导则是根据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精神,满足电力设备用户的迫切需要,以加强电力 设备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出厂而编制的。
本导则供电力设备用户在签定设备采购合同时使用,它与电力部、机械部于 1995年元月联合颁发的《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原则一致,唯其监造 内容更为详尽,监造方式更为具体,以使用户使用时更有所遵循和选择。水电设 备参照前能源部颁发的《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
本导则的附录A、B、C、D、E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导则的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提出。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中电联标准化部、西安热工研究所、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及编制人:杨勤明、吴非文、杜秉乾、史家燕、赵璜山。
本导则参加编制及提供资料人员:姚抚城、黄梦玲、姜求志、许守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DL/T 586-95
The technical guide of supervision fo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of electric power by user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5-12-31批准
1996-05-01实施
1 总则
1.1 本导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质量管 理和质量监督的文件,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电力部和机械部联合颁 发的《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前能源部颁发的《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 厂检验一般规定》及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的精神,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发展和电力用户需要而制定,使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
1.2 监造目的为协助和促进制造厂保证设备制造质量,严格把好质量关,努力消灭 常见性、多发性、重复性质量问题,把产品缺陷消除在出厂以前,防止不合格品出 厂。
1.3 本导则仅适用于用户在合同环境下对合同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 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 收。
1.4 本导则适用于国产大型电力设备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热电联产等新建、 扩建、改建工程在制造厂内的用户监造工作,中小型设备可参照执行。 1.5 本导则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原则,在合同环境下,由设备用户自主选择监造模 式和监造单位,以用户和制造厂签订的合同(包括监造协议)为依据。设备监造内容 要详细具体,包括设备监造项目内容、监造模式、监造大纲、制造厂为监造人员开 展工作提供条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应包括在设备合同内或作为设备合同附件。
1.6 用户监造工作建立在制造厂技术管理和质量体系运行的基础上,协助制造厂发 现问题,及时改进。监造工作不代替制造厂自行检验的责任,也不代替用户对合同 设备的最终检验,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始终由制造厂全面负责。
2 术语
2.1 用户(User):签订设备合同的项目法人。
2.2 用户代表(Representative of user):用户依据合同或协议委托的有相应资格的 法人单位。
2.3 监造(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用户或用户代表对制造厂的合同设备按监造大 纲驻厂进行质量监督。
2.4 合同环境(Contract Condition):指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 的责任与义务。
2.5 大型电力设备(Large Scale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单机容量200MW及以 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常规岛;50MW或转轮直径5.5m以上的水电机组, 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设备以及相应的主要配套辅机。
3 监造的主要内容和模式
3.1 设备监造的任务系按合同确定的设备质量监造大纲,在制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合 同产品是否符合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及各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
3.2 设备监造模式根据工作内容、范围和深度不同,分为一级监造和二级监造两种 模式。一级监造项目少,是重点监检,是最低要求。二级监造项目多,齐全、 具体,是更高要求,是用户对制造过程的跟踪检查监造。监造项目详见附录的监 造大纲。见附录A~E(标准的附录)。
3.3 设备监造方式分为停工待检(H点)、现场见证(W点)、文件见证(R点)三种。停 工待检项目必须有用户代表参加,现场检验并签证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现场见 证项目应有用户代表在场。文字见证项目由用户代表查阅制造厂的检验、试验记 录。以上方式和国际惯例一致。
3.3.1 与制造厂签订设备合同时,应参照本监造大纲商定监检项目及H点、W点和 R点。
3.3.2 供货合同生效后,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质量检验计划。在预 定见证日期以前(H点20天,W点15天)通知用户。
3.3.3 用户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制造厂参加现场见证。如用户代 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用户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 制造厂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用户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更改时间后, 用户仍未按时到达,即认为放弃监造。
3.3.4 如制造厂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用户,致使用户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用户有 权要求重新见证。
3.3.5 质量见证完成后,用户代表和制造厂检验员应在质量见证书上签字,一式两 份,用户和制造厂各执一份。
3.3.6 上述监造方式和实施办法应在签订设备合同时一起商定。
3.4 一级监造或二级监造两种模式,由用户根据需要自主选定。监造的项目和内 容,用户可根据设备具体情况与制造厂协商适量增减。
4 监造标准
监造标准应在设备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包括:
4.1 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4.2 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4.3 机械部和电力部共同颁发的技术规定。
4.4 制造厂的企业标准。
4.5 引进技术制造的设备标准,以引进技术标准为基础,按引进国的国家标准或国 际标准,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
5 监造工作程序
5.1 用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必须列入设备监造条款和内容。
5.2 用户如委托有资格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工作时,监造单位应与用户(甲方) 签定设备监造委托合同,内容包括:监造范围、依据、要求、双方的责任、权利和 义务、监造费用、违约责任及奖罚条款等。
5.3 监造工作开始前,监造单位应对合同设备编制监造工作计划,包括需制造厂提 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标准和试验记录、现场见证格式、相互联系办法及定期会议 制度等。
5.4 实施监造工作前,用户应将监造人员的名单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制造厂 和电力部驻厂总代表组。
5.5 监造人员应根据用户和制造厂共同商定的监造项目,按设备制造进度到现场进 行监检,对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定期向用户报告。
6 监造人员的素质要求
6.1 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 准和各专业标准。
6.2 监造人员应有从事本专业10年工作以上的经验,监造总负责人应有20年以上 的经验。
6.3 驻厂监造人员应专业配套。
6.4 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善于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厂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7 监造人员的责任
7.1 监造人员应严格遵守制造厂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保护制造厂业务秘密。
7.2 监造人员首先应了解并熟悉合同条款、监造协议、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掌握 设备制造标准及了解设备制造进度。
7.3 参与或了解监造大纲中规定的重要部件的原材料、铸钢件的理化检验和元器件 的筛选检验。
7.4 了解重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了解加工过程的中间检查和主要附 件的组装情况。
7.5 参加和了解合同及协议中规定的部套试验、联动试验、总装和出厂试验等,并 履行现场见证和签证手续,此签证不代替合同设备到工地后的验收和投运后的验收 试验。
7.6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修改和制造改进情况。
7.7 了解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维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情况。
7.8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与制造厂有关方面联系解决,重大 问题应立即向用户报告。如与制造厂意见不一致时,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 度、主动协商的精神和制造厂商讨,争取取得一致认识。如多次商讨意见仍不能统 一时,报告用户,由用户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解决或仲裁处理。
7.9 长驻制造厂监造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必要时上夜班,并将每日工作情况填写设 备监造驻厂日记(格式见表1),将现场检查测试情况填写设备监造测试记录(参照格 式见表2),定期作监造小结、报告用户。
表1 设备监造驻厂日记
表2 设备监造测试记录
附录A
(标准的附录)国产大型电站锅炉及辅机设备制造质量监造大纲
一、技术资料检查
(1)锅炉强度计算书(或强度汇总表);
(2)锅炉设计说明书;
(3)壁温计算书;
(4)有关锅炉本体及辅机的资料和图纸。
二、监造项目
监造项目见表A-
1、表A-2。
表A-1锅炉本体监造项目
续表A-1
续表A-1
续表A-1
续表A-1
续表A-1
续表A-1
表A-2 锅炉辅机监造项目序号
续表A-2
续表A-2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国产大型汽轮机及辅机设备
制造质量监造大纲 表B-1汽轮机本体
续表B-1
续表B-1
续表B-1
表B-2 调节保安套
续表B-2
表 B-3 油系统设备
续表B-3
表B-4 给水加热器
表B-5 除 氧 器
表B-6 冷 凝 器
表B-7 锅 炉 给 水 泵
表B-8 凝 结 水 泵
表B-9 循 环 水 泵
表B-10 锅炉给水泵汽轮机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国产大型汽轮发电机设备 制造质量监造大纲
表C-1 汽轮发电机本体
续表C-1
续表C-1
续表C-1
续表C-1
注:本栏内有“△”标记者见证以工厂型式报告为依据,对进行型式试验的发 电机则改为现场见证和文件见证。
表C-2 交流励磁机和其他
续表C-2
附录D
(标准的附录)国产大型水轮机及水轮
发电机组设备制造质量监造大纲
表D-1 水 轮 机
续表D-1
续表D-1
* 按用户要求决定,也可为W点。
表 D-2 水 轮 发 电 机
续表D-2
续表D-2
① 对于在工地叠片的定子,这些项目不在制造厂检验。
附录E (标准的附录)
国产大型变压器、高压开关及其他主要
辅机设备制造质量监造大纲
表E-1 大 型 变 压 器
续表E-1
表E-2 六氟化硫断路器(瓷柱式、罐式)
续表E-2
表E-3 GIS
续表E-3
表 E-4 电 动 机
续表E-4
附录F(提示的附录) 设备监造所依据的参考标准
F1 锅炉
F1.1 主要为合同双方在合同和附件中所确定的质量检验标准。
F1.2 有关的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原则是:引进型机组按引进国标准,国产机 组按国家标准,如无国标,按行业标准执行。
F1.3 国内参考标准,应按最新编制或修订的标准执行。
GB5310—85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713—86 《制造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
GB6654—86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11345—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3375—91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劳人锅[1987]4号文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B4730—94 《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
JB1609—93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JB1610—93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
JB1611—93 《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
JB1612—93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
JB1613—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DL438—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SDJ245—8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SD167—85 《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
F2 汽轮机
GB1300—77 《焊接用钢》
GB983—85 《不锈钢焊条》
GB5117—85 《碳钢焊条》
GB5578—85 《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技术条件》 GB713—86 《制造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技术条件》
GB6654—86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板技术条件》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JB2709—80 《凝汽器加工装配技术条件》
JB2954—81 《汽轮机双头螺栓、等长双头螺栓、罩螺母技术条件》
JB11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2899—81 《汽轮机冷油器(管式)尺寸系列和技术条件》
JB2900—81 《汽轮机油漆技术条件》
JB2901—81 《汽轮机防锈条件》
JB3288—83 《汽轮机主要零件理化检验》
JB3289—83 《汽轮机主要零部件专用检验方法》
JB3343—83 《高加制造技术条件》
JB3375—83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JB755—85 《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
JB4730—94 《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
JB4058—85 《汽轮机清洁度标准》
JB4365—86 《润滑、密封和调节油系统》
JB4709/T—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DL5011—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ZBK54018—88 《汽轮机主要零部件(转子部分)加工装配技术条件》
ZBK54021—88 《汽轮机主要零部件(静子部分)加工装配技术条件》
ZBK54022—88 《汽轮机调节总装技术条件》
ZBK54037—90 《汽轮机调节系统技术条件》
F3 发电机
GB55—87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1029—94 《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GB7064—86 《汽轮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0068.1—88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振动测定方法》
GB10068.2—88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振动值》
GB10069.1—8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工程测定方法》
GB10069.2—8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简易测定方法》
GB10069.3—8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限值》
GB74410—87 《电站汽轮发电机组噪声测量方法》
F4 水轮机
GB55—87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8564—88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GB9562—88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技术条件》
GB/T14478—93 《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
GB/T15468—95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DL443—91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
DL490—92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安装、验收规程》
DL496—92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
SD135—85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SD152—87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SD295—88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
第五篇:800万项目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石家庄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部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
材料、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0年 3 月 日
1.0目的
为了保证石家庄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1.1 职责
1.1.1 质量管理部:
1.1.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1.1.1.2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1.1.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1.1.3 物资供应部:
1.1.3.1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短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1.1.3.2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1.1.3.3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
1.1.3.4 《中国石化设备监造管理办法》目录中未包含的设备、材料需实行监造时,负责报总部设备监造管理中心备案。
1.1.3.5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总部设备监造管理中心备案。
1.1.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1.1.3.7监造任务完成后,应在15日内向监造管理中心提交《特许监造评价意见表》
1.1.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总部设备监造管理中心报告。
1.1.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1.1.4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1.1.
5监造单位:
1.1.5.1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1.1.5.2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1.1.5.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
1.1.5.4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1.1.5.5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1.1.5.6 负责审查制造单位的制造工艺及质量控制与检验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 1.1.6总承包单位
1.1.6.1总承包单位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要制订设备监造计划报物资供应部批准;并须符合中国石化设备监造的有关规定。
1.1.6.2 对于重要设备的制造,总承包单位要主动与物资供应部联系有关监造事宜,共同做好监造工作以确保设备的质量。
1.1.6.3 总承包单位选择的监造单位必须是通过中石化物装部的资格预审的单位。 1.1.6.4 总承包单位的监造报告须在报告签发2个工作日内提交物资供应部。 1.2 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程序
1.2.1 熟悉设备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技术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类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 参加建设单位的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1.2.2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造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工前10天内报物资供应部备案。
1.2.3 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设备制造工艺方案、生产准备计划、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提出审核意见;对于高温、高压、深冷设备和大型机组应组织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署,并报建设单位。
1.2.4 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1.2.5审查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等。
1.2.6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予以确认。
1.2.7 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1.2.8 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1.2.9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造。
1.2.10 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2.11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造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制造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1.2.12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和验证等过程。
1.2.13 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核实制造单位提交的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意见,报总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开据有关证明,提交建设单位向制造单位支付设备款的依据。
1.2.14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造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的防护和包装措施:
a)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
b)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齐全。
1.2.15设备全部运往现场后,总监造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造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或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1.2.16在设备、材料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应做好监造日志, 定期以传真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供监造工作简报(每周一提供上一周的周报,每月5日前提供上一个月月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提供上一个季度季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尤其在制造过程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需要返工或到达关键控制点时,监造人员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同时责令制造单位暂停下一道工序,待建设单位决定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后,得到建设单位同意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2.17 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 5 份,一并提交给物装供应部。
1.2.18设备、材料监造档案的组卷内容按照《SH/T3903-2004》12.3.2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
1、委托监造合同
2、设备、材料监造规划
3、设备、材料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4、设备、材料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7、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
8、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9、大型机组出厂前的试车记录
10、报验申请表
11、设计变更文件
12、会议纪要
13、来往文件
14、监造日记
15、监造工程师通知单
16、监造工作联系单
17、监造周报、月报、季报
18、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9、设备、材料制造索赔文件 20、设备、材料验收文件
21、设备、材料交接文件
22、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23、 设备、材料监造工作总结 附:设备、材料监造管理流程图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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