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精选6篇)
篇1: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总第211期
调查与决策(内参)
第100期
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组
今年春夏以来,我们就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到成都、达州、广安、广元、乐山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在巴山蜀水的广袤农村,一个个新型专合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壮大,千千万万个农民正逐步组织起来走向合作经济之路。这是一条走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同富裕的光辉大道。本调研报告对四川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简要回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分析,并对下一阶段专合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一、四川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回顾与现状
(一)农村改革前合作经济发展的简要回顾
新中国建立后,我省合作经济和全国一样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上世纪50年代,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合作化运动,从个体农民经过互助组、土地入股的初级合作社、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高级合作社,直至发展到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以“一大二公”、“政社合一”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存在了20多年,由于在所有制上过于求“高”求“纯”,规模上求“大”,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群众自主经营发展致富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初期,我省农村改革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个体自主经营发展致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带来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但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的集体财产分光卖光,较大比例的农村集体经济已经名存实亡,据典型调查,60%以上的村、组没有集体收入,“空壳村”、“空壳组”普遍存在。农村实际上形成了以农民家庭独立自主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格局,个人“分”的一层比较彻底,而集体“统”的一层基本不起作用。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90年代进入买方市场以后,单家独户的农民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不相适应。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农村各种专业协会应运而生,广大农民群众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开始了创建新型专合组织的探索。
(二)新时期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新型专合组织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展起步期。大约为整个80年代。80年代初期,我省农村专合组织随着农村改革的起步而兴起,其初始形态是农民创办的各种专业协会,其中科协、农业部门起了很大的作用,供销社也在自身改革发展过程中积极参与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的主要功能是为会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到1985年,全省农民专业协会达0.93万个,占全国七分之一,协会会员25万多人;1987年,协会发展到1.9万多个,入会农民39万余人。这一阶段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阶段,稳步发展期。大约是从90年代初期至2002年。这一阶段农村专合组织在数量上有起有落,趋于稳定,到2002年全省各类农村专合组织约8500个;从质量上看,协会服务功能从技术、信息服务向购销、加工领域拓展,出现了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专合组织。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期。大约是从2003年至今。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2年底以来,省委高度重视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把它提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推进四川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的高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专合组织发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2003年全省首次召开了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发展成绩,提出了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推动全省农村专合组织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2004年,召开了全省农村专合组织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专合组织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农村专合组织1.33万个,比2002年增长57.5%,年均增长16.3%,成员农户278.5万户,带动农户879.5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4.7%。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呈现多元化、多层化特点,出现了一批比较有规模、有影响的专合组织。它们已渐渐突破地域、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把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组合起来,有的还进行了资金合作。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居于全国前列,2005年初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试点省。
(三)四川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的新探索
1.把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与发展专合组织相结合。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农村工作由直接行政指挥向政治领导、间接管理和综合服务为主转变。我省一些地方切实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专合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村党支部领办、引办专合组织,专合组织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农村专合组织紧紧依托和促进特色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的转变,使农村党支部有了“大舞台”,农村专合组织有了“主心骨”,农村产业发展有了“好路子”。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称之为“支部+协会,农民得实惠”。
2.政府支农资金开始重点投向农村专合组织。过去政府支农资金一般通过项目投放使用,资金使用效率,特别是带动性往往不十分理想。南江县等一些地方通过抓专合组织发展,把有限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支农项目资金以及社会支农资金捆绑起来,按照一定比例与合作社社员入股资金配套,无息提供给合作社发展周转。这样,通过有限的政府支农资金作为载体,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资金投向合作社,又切实加强了对政府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合作经济事业的积极性,由要我发展变为我要发展。
3.农村专合组织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现了发展的有效对接。我省一些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服务农民的原则,积极投入到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中,为自身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五通桥区农村信用社对专合组织实行了联户担保贷款,较好地解决了专合组织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南江县南江黄羊光彩合作社将社员股金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专户并接受监管,合作社起到了贷款中介、信誉认可和协助回收贷款的作用。信用社也对合作社贷款实行了利率从优、期限放长、手续从简等优惠政策。
4.农村专合组织向紧密型方向发展。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大多数为利益联结不紧密的松散型协会,目前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种形势下,一些松散型协会、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就有了发展紧密型合作社的愿望。不少市、县因势利导,开始从政策上积极引导专合组织向紧密型合作转变。这类紧密型合作社大多以产业为依托,以资金为纽带,以股份合作和购销合作为特征,较好地实现了农民的利益联结和分工协作基础上的产业化经营,虽然目前还很弱小,但却显示了强劲的生命力。
二、农村专合组织的作用、影响与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专合组织的作用和影响
一是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村专合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了经济规模,促进了技术、信息、资金、品牌、市场等资源的共享,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和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苍溪县生猪专业社在与加工企业进行购销谈判时,凭借其规模和质量优势,最终使企业以每公斤高于散户0.4元的价格收购社员肥猪,较好的代表了社员利益。蒲江县果品协会、隆昌县禽苗协会、五通桥养鸡协会在收集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生产、协助会员销售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专业化、产业化进程。农村专合组织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帮助农民紧紧围绕市场调整种养结构,积极发展质量好、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农畜产品,促进了“一村一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与龙头企业、市场的联结,推动了农产品的专业化、标准化、基地化生产,加快了传统种植业向特色种、养、加工产业的转移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是促进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农村专合组织在农业技术的服务普及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社、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商品率,促进了农民增收,尤其是成员农户效果明显。据有关部门调查,四川专合组织成员农户收入水平比一般农户高20%左右。
(二)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实践中的问题
一是专合组织的经营机制不完善。相当部分的专合组织没有真正建立起民主管理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规章制度往往停留在纸面上,有的专合组织负责人在较大程度上控制了专合组织,普通成员参与程度低,互助合作性质少,有的甚至演变为私人企业。
二是专合组织的结构不合理。我省农村专合组织中组织结构松散、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的专业协会过多,比较规范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较少,集体经济数量更少。专合组织总体结构层次较低、较散,导致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有限。
三是专合组织经济实力弱。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大多数经济规模不大,几乎没有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积累少,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有的维持正常运转都困难,一旦发生市场风险,难以帮助农民渡过难关。
四是培育扶持的政策力度不够强。农村专合组织起步发展阶段亟须国家扶持,中央、省对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许多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但总体看来,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还有差距,特别是财政、信贷和税收方面力度不够。
五是法律地位不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至今尚未立法,我省专合组织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有的建立若干年至今尚未登记。专合组织法律地位不明,既难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又会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专合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三、进一步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内容。而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发展又是根本,对集体经济十分弱的四川来说,鼓励农民走新型合作经济之路是省委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向质量型发展转变
鉴于我省农村专合组织仍处于数量型扩张的初级阶段,当前应进一步重视专合组织的发展质量,以质量带数量,以质量促发展,推动专合组织向质量型发展转变。建议我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加强对省内外合作经济发展典型经验的学习交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合作经济知识的培训,着力培养合作经济工作干部、合作社辅导员和合作社带头人,争取在近年对全省的合作社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在2007年召开一次全省性的提高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质量的大会,把2007年定为合作经济发展质量年。
(二)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对专合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
我省要进一步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农村专合组织政策,并根据新的实践研究新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应建立合作经济专项基金或专项资金,发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经济的导向作用,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和广大农民对合作经济事业的投入;要改进政府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把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逐步转移到向专合组织倾斜,探索把政府支农资金适当捆绑起来投向专合组织的途径。税务部门要重点研究、制定和落实对农村合作社的优惠扶持政策;工商、农业、畜牧、林业等有关部门也要加强这方面的政策研究。各地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政策,完善政策,用活政策,为专合组织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专合组织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农村专合组织中的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发展商品生产,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工作方式的重要转变。各级党组织都应重视和积极推动这个转变。特别是县一级党委,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转变的领导,积极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专合组织发展中发挥好领航作用。
(四)合理划分专业协会和合作社两大类专合组织
我省现有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分类标准不清,相互交叉发展,不利于提高发展质量。为了提高专合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我省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应按照活动领域进行规范分类。可以考虑专业协会类定位为社团法人,主要在技术、信息等服务领域活动,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作用,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合作社类定位为合作社法人,进入生产经营领域,成为经营实体,使其既区别于企业法人,又区别于社团法人。对一些已经进入经营领域的专业协会,要逐步改造为合作社;对一些松散型合作社,也可以转为专业协会。
(五)重视和支持专合组织向紧密型方向发展
以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为主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能够有效地把农民组织
起来发展规模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比较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利益。我省要重视和积极支持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的发展,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户创办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专业协会和松散型的合作社向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转型。已经建立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要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增加积累,切实为社员谋取最大利益。同时,要积极支持集体经济包括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支持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一层通过发展逐步增加积累,重视和充分发挥集体经济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典型示范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运行机制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与其运行机制紧密联系。要按照合作社基本原则对现有合作社的运行机制进行重新塑造和完善,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试点。对新创建的合作社,从一开始就要抓紧合作社组织结构和利益机制的构建。对实行股份制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特别要注意处理好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一般处于强势,资本优于劳动必然损害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关系。总的看来,现阶段应实行劳动合作优先和资本适当约束的原则,在分配机制上要逐步形成合作社按社员产品惠顾额分配和按股份分配两种主要分配形式的有机结合,体现合作社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密切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机制。
(七)合作社要办好自己的经营实体
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实力弱,与其长期主要在技术、信息服务领域活动,没有及时进入经营领域有关。合作社要真正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靠山,必须兴办自己的经营实体,进入购销、加工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分享购销环节和加工环节带来的增值利润,逐步增加自身积累,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和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合作社要办好经营实体,必须注重培训自己的管理人才,广泛吸引人才,提高管理水平,政府应在人才和培训方面重点给予支持。合作社建立起强大的产加销经营实体,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八)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专合组织发展中的杠杆作用
农村专合组织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是相辅相成、互惠互利的。农村信用社对专合组织的信贷支持具有重要杠杆作用,随着合作社经济整体实力增强,资金信誉度不断提高,必然大量增加信用社的优质贷款客户群,增强信用社资金运作和支农能力。建议我省总结南江县“支部+专合+信合”经验和五通桥区信用社对专合组织实行联户担保贷款的经验,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试点,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支持专合组织发展的资金杠杆作用。农村信用社也要把支持专合组织发展作为服务“三农”和拓展发展空间的突破口,最终实现合作社与信用社的双赢。
(九)加快制定合作经济地方性法规的步伐
农村专合组织的国家立法正在酝酿。为了促进我省专合组织的发展,省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紧紧跟踪国家立法情况和进度,一方面要抓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一旦国家法规公布,我省配套性地方法规即可出台。关于专合组织的注册,我省可制定暂行规定,原则上专业协会可在民政部门作为社团法人登记,合作社可由工商部门新设合作社法人进行登记。
(十)把专合组织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直接推动了农村生产发展和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我省要把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抓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促进和推动新农村建设。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的专合组织发展受制于落后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建议各地要注意将新农村建设试点与专合组织的发展相结合,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来支持和推动专合组织的发展壮大。
组长:赵昂
成员:唐文超 何源
(提供单位:
发布时间:2007-04-06录入用户:admin-swzys)
篇2: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民在市场交易中弱势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突出表现为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需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规范运作方式,使其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作用。
一、基本情况据调查,至2004年底全市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1055个,拥有成员14.3万人,辐射带动农户20.1万户。其中运行较好的合作组织(成员30人以上,辐射带动50户农民以上)464个。2004年,全市农村合作组织共代销农产品59万吨,代购农用物资3.75万吨,年内销售收入达到7.89亿元,盈余5616万元,组织成员人均增收500元以上,比其他农户收入高出10~15。历城区张而草莓协会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百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章丘市食用菌协会连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农研会”。从组织方式看,我市农村合作组织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以运行较好的464个合作组织为样本分析,下同):一是大户领办型。由农民经纪人和种养殖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购销优势领办。这类合作组织共有327个,占总数的70.5。比较典型的是济阳县孙耿镇东盐村养猪协会,该协会1999年9月由养猪大户刘成海发起组建,现已发展会员400多个,带动章丘、商河、临邑、齐河等地的养猪大户2000多户。协会与济南、上海等地的几家大型猪肉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年销售商品猪3万多头,会员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二是农技部门领办型。依托乡镇农技服务部门建立,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系列服务。这类合作组织有63个,占13.6。如平阴县平阴镇肉羊合作社,2003年4月由镇畜牧兽医站牵头组建,现已发展社员600户,户均增收5000多元,群众和社员赞誉“入社养羊,一只保吃粮、五只上学堂、十只盖新房、百只奔小康”。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组织农户共同参与的一种经济利益联合体。这类合作组织共有16个,占3.4。如槐荫区蔬菜加工协同协会,由樱龙食品公司牵头兴办,发展会员120个,以订单形式组织1000多户农民联合生产、加工、销售圆葱、牛蒡等蔬菜,基地面积发展到5000亩,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四是专业协会型。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经政府部门审批或农民自发组织而成立,对内提供技术指导,对外推销产品、开拓市场。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有28个,占总数的6.0。如1997年组建的历城区董家镇张而草莓协会,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北京、天津等国内20个大中城市,现有会员200个,日均销售草莓4-5万斤,会员户均年收入4.5万元。五是股份合作型。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成立,对外一般称为公司。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30个,占总数的6.5。如长清区万德种子专业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现有社员8000多户,合作社资本总额71.66万元,分8334个股份,每股50元,集体入股30万元。这个合作社的建立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玉米制种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制种基地3万亩,社员户均增收1000多元。综上所述的各类合作组织,不论层次高低和辐射面大小,都带动了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盘活了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快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步伐,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社会不同层面对合作组织的性质与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合作制过时论”、“经济条件论”等错误看法。部分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村级组织认为合作组织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和集体不宜插手干预,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合作组织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许多实际困难还难以靠自身力量解决。同时,少数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组织是“重新入社”,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
2、管理比较混乱。目前合作组织还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许多合作组织由于怕麻烦、怕“双重收税”不愿登记。全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只有126个,仅占总数的27.2,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40个,占登记总数的31.7;在民政部门登记的63个,占50;在农业部门登记的23个,占18.3,登记的名称也不尽规范。这就使许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自身的合法性令人质疑,其市场主体地位在交易中也不被认可。
篇3: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一、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喀什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涌现出了一些农村专业经济行业协会,如各地杏协会、伽师瓜产销协会、蔬菜协会、木纳格葡萄协会、林果业协会、红砖协会、家禽养殖业协会等专业经济协会。这些协会对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各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88个,其中: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有8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2个、农民用水协会48个),据不完全统计在民政部门未登记注册的有108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68个、农民用水协会40个),已登记注册的协会按从业行业分,有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农民用水、农机服务业;按层级分,其中村级56个,乡镇级9个,县级有15个。全区会员总人数为43800人,其中农民42780人,技术人员24人,国家干部60人。
综观全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就其组织形式而言,可分三类:一是政府涉农部门牵头型。即由政府有关部门发起创建的“部门+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专业经济协会。这些协会主要由政府领导或部门领导兼任理事长、有关部门参加,以利用部门技术人才、场地、设备优势和管理经验,并充分利用专业大户的资金、销售网点等优势。这些协会多挂靠行政部门。如喀什地区伽师瓜产销协会、伽师县江巴孜乡杏协会、泽普县阿依库勒乡团结村蔬菜协会等等。二是能人大户带动型(能人大户+协会+基地+农户),即以乡村能人为技术推广和传播为手段,组成经济联合体,一户带十户,十户带一村,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三是农民自发型。农民会员数量不等,但他们志趣相投、爱好一致,共同围绕某一产业或产品,自发创办“农户+协会+基地”模式的专业经济协会,做到资产联结、技术联手、生产联动,如岳普湖县的孜然协会。
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主要特点和作用
本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有农户入会自由、专业性较强、服务周到、互利互惠、干预较少的特点。对于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的组织程度、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呈现出较好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结合层次低,合作领域窄,服务功能弱;发展规模小,总量少,入会会员少,辐射带动面小;有一些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章程、制度、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利润返还机制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利益联合机制也不完善,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在外部环境上,认识程度还不高,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
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对策及建议
农村专业协会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组织形式,是提高农村生产力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基层政府管理微观经济的有益补充。加快全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搞活农产品流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加强我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对组织农业、富裕农民、发展农村的重要作用,从调整经济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同时,注重对乡土能人和协会带头人的培养,及时将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吸纳到村干部队伍中来,鼓励其干好事业、干成事业;要注重培育农村经济人才,加大对农村经济人才的挖掘工作,做好相关培训、教育、辅导,切实把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好。
2. 优化部门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培育发展农业专业经济协会涉及民政、农经、科技等诸多涉农部门,政府及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扶持协会健康发展。登记管理部门按照“边发展、边登记”的原则,放宽登记范围,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对有较好发展前景但暂时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可实行“批准备案制”,先纳入培育范围,逐步培育规范;财政、农业、科技、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在资金、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协会的扶持力度,使协会的发展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鼓励协会主动与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制度,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协会快速有序发展。
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
农村经纪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联络员,是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状大的可靠保证。农村经纪人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农产品流通领域能够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减少和降低农产品在销路环节上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因而农村经济协会要发展,就要在提高经纪人的基本素质上下工夫,以确保农民增产增收。首先是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部门要把加强农村经纪人基本建设工作纳入日程,积极推行对经纪人的统一实行考评和经常性的考核,确保农村经纪人队伍的正规化。其次要加快对经纪人队伍的基本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树立经纪人公平、诚信的经营理念,努力充当市场价格供求的调节器,做到农产品供大于求时,不恶性压价,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在供不应求时主动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当地农产品可以争取到更大、更稳定的市场。第三是要组织力量开展包括经纪业务、科技信息知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将其业务纳入正规的市场化轨道,引导经纪人逐步由个体营销走上联合、合作之路,帮助更多的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中存在的各种难题。
4. 健章立制,规范发展。
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客观规律,从建章立制入手,对已创办的合作组织加强分类指导,促进规范发展。帮助合作组织制定章程,建立民主管理、利益分配、财务管理监督等制度和议事规则,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规范管理行为。制定约束机制和协会的自律公约,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信用度。发挥同业协调、行业诚信、规范市场、维护会员利益等等的作用,使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5.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会议、广播、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向全区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乡镇广播要开设专栏,对一些运作规范、制度健全、作用明显、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协会,及时总结,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每年评出全区专业协会三强或五强,树立政策导向,形成鼓励引导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良好氛围和气候,加快协会发展。
6.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单列发展专项经费。
各县(市)政府拟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列出专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作为行业协会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行业协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进行本行业的人才培训和合作交流等,以及政府委托行业协会的有偿服务,推动地区行业协会民间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凌宏.《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篇4: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摘要:黑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家庭经营与大市场对接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各种障碍,如外部环境障碍、组织成本障碍,针对这些障碍,提出了加快组织立法、政策扶持、搞好试点、强化教育培训等对策。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外部环境障碍;组织成本障碍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8-0154-02
一、黑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改革中,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发展起来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21世纪以来,以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带来新的亮点。
据统计,黑龙江省现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 237个,拥有会员(社员)56.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1.8%,比2003年增加了13万人,增长了30%。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加工及运输业等农村各个产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906个,占总数的45%;畜牧业1440个,占总数的34.2%;加工及运输业411个,占总数的9.7%;漁业及其他480个,占11.1%。综观黑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主要呈现组织形式多样化、兴办力量多元化、服务内容社会化、发展趋势产业化等特点。
二、黑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障碍分析
(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障碍分析
1法律缺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法律的缺位严重制约了合作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第一,由于法律缺位,难以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性质等加以明确规定,从而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关系不明晰。长期以来,合作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来自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控制,难以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第二,由于法律缺位,导致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法人登记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工商、民政、农业等部门都有注册登记,这给合作组织的经营活动带来种种不便。第三,由于法律缺位,致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得不到必要的支持与保护,其合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行政管理体制环境不顺。第一,行政介入管理。在我国法律与黑龙江省现实的政策环境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一开始就与各级政府部门衍生出十分复杂的关系,合作组织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依托于各种部门甚至直接由政府来组织建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合作组织的组织特性,使得一些合作组织实际成为政府和部门的附属物。第二,管理主体混乱。农业、民政、工商、科协等各部门都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可以说,每个部门都可以对其进行管理,互相之间缺乏协调。第三,所谓管理更多地是向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取和摊派各种费用。
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思想文化环境欠佳。第一,农民合作意识淡薄,顾虑多,参与热情不高。在漫长的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形成了一种以农耕为基础的封闭、守旧、安于现状的小农意识。改革后家庭经营制度的确立养成了分散经营的习惯,自给自足的意识和传统,在一定程度上把家庭经济的发展局限在家庭成员的努力劳作上,合作往往是暂时的,不情愿的选择。第二,政府领导思想认识滞后,不能正确地引导合作经济的发展。目前,有的县乡领导对合作经济组织概念不清,把合作经济组织等同于集体经济组织;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在建立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过程中的作用认识不清。第三,合作研究与教育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民对合作理论学习的要求。首先,合作研究起步晚,难度大。目前为止,尚未形成系统的、符合国情和省情实际的合作经济理论体系。其次,合作教育缺位,不能够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组织成本障碍分析
黑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实质是农村微观组织制度创新,其能否发生必然遵循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原则。在以分散的小农经济为主的广大农村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组织成本较高,主要原因是:第一,组织成本较高是由黑龙江省农户素质低、经营规模小、农村社会发展落后等客观实际状况造成的。黑龙江省农户居住分散,农村交通、信息网络落后,信息沟通十分困难,最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文盲半文盲人数多,小农意识浓厚,市场观念淡薄。把分散的农户组织成一个有效率的合作组织并有效运转,需要支付十分昂贵的组织成本。第二,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公共产品,排他性特征不明显,“搭便车”现象严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越大,组织中的成员越多,“搭便车”者也就越多,一旦缺少得力的组织者,组织就难以有效运作。第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特征,决定了其产生和发展必然要有较高的组织成本。公平与效率是一对固有的矛盾,公平的实现需要费用,这就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制度与盈利企业有很大不同,在以效率为原则展开的市场竞争中难免暴露出一些问题。
三、加快黑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
(一)加快出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
国内外经验表明,凡是合作社立法比较完备的国家,合作社事业都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我国搞合作经济已有50余年,至今还没有一部专业的合作经济法律,这使得无论是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和经营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尤其是法律地位问题。专门法律的缺失、法人地位的不确定性,是影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最根本原因。目前,全国人大已经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工作纳入重要的立法日程,并广泛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有望在不久颁布实施。黑龙江省应根据本省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有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地方性法规和与之配套的示范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护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运行质量。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1会员制度。按照经典的合作社理论,合作社的组织机制是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定的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就是自愿与开放的社员制,任何人只要能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并承担社员义务,均可以人社,不受政治、宗教、种族和性别的歧视;同时,合作社社员拥有自由退出的权利。农民向合作经济组织缴纳股金后,合作经济组织应向社(会)员核发股金证和社(会)员证,明晰正式会员和非正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2民主管理机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一人一票。具体地说,社(会)员可以通过社(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制定和修改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监督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层、理事会成员和其他代理人遵守合作经济组织法律、章程以及合作经济组织与社(会)员之间的契约。
3利益分配机制。根据国际合作社原则,合作社盈余要按以下某项或各项进行分配:用于不可分割的公积金,以进一步发展合作社;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分红;用于社(会)员大会通过的其他活动。公积金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积累,是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产权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小部分留作储备金。
(三)加强政府扶持力度
制定扶持政策是国际上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通行做法。要树立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资金扶持额度;另一方面,要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城市和省外、国外资本到农村搞开发,参与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四)抓好试点示范
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是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个有力措施,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可以使广大农民亲自体验或亲自看到参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
缺乏合作意识、合作知识、合作技巧,是当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组织运行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性工作。第一,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济基本知识的普及推广,培养和增强合作意识,引导农民参与合作。第二,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进行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法律道德方面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发挥能人的聪明才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第三,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知识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工作指导能力。同时,要加强媒体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篇5: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农村调研报告
*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最近,根据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市农业局组织了联合调研组,在市人大副主任彭群林带领下,先后到永修、瑞昌等七个县(市、区)深入到
乡村对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汇报,走访农民,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到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了如何进一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和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1、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设置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地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当作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引导、扶持和服务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据初步统计,全市现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778个,参与人数达1.68万人。其中初中文化3200人,高中(中专)7260人,大专以上324人;年龄30岁以下820人,30-50岁10880人,50岁以上5100人;有初级职称的504人,中级职称32人,高级职称2人;党员占12,团员5。
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遍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行业,一是从事优质粮、棉、油、果、桑、茶、中药材,花卉苗木笋用竹等种植类;二是从事核珍珠,特色鱼类、珍禽、鸡鸭、牛、羊、猪等养殖类;三是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类;四是本地特色产品运销类。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连接农业生产和市场营销的纽带,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进步,农民收入的增加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2、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方式
我市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它的成立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据调查了解,全市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运作方式有三个方面(1)作为农民“自我联合、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服务”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党政的引导和扶持下,多数县、乡均建立了各种专业协会,协会基本做到“五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章程、有资金。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把农户的生产和农产品的营销紧密的连接起来,实行产、供、销一体化,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2)龙头企业的带动使合作经济组织有了主心骨。修水县祥辉丝业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把农民自发组织的千禧蚕桑基地列为本企业原料基地,与协会订立了产销合同,大大激发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企业帮助农户解决生产中急需的资金,春季种桑的化肥、农药都由企业投入,更加密切了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的关系,该县4个缫丝企业,带动了5万户农户种植了9.3万亩蚕桑,使得蚕桑产业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3)一部分农民大户,技术能手和营销能人领办,他们自发组织每人出资进行参股,生产和经营本地的土特产品,带动和促进了当地农民发展特色产品的热情,让农民从中增加了收入,得到实惠。
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成效
实践证明,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的基本手段,也是创新农村经营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其成效是:
(1)能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为成员提供市场信息和生产技术服务,更好地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不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如都昌县青虾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初,现有团体社员5个,自然人社员110人,从单一青虾活鲜运销,发展到养殖,加工、运销、经营一体化的合作经济组织,2003年青虾养殖8万亩,年销售青虾3500吨,年产值达1.3亿元。又如九江县果业、苗木,蔬菜等流通协会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
(2)能够通过参与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条,使成员获得更多的农副产品增值利润,如九江县港口镇,农副产品流通协会根据市场需求,因势利导,积极组织龙虾加工,全镇去年龙虾加工户达400多户,通过龙虾加工,户均增收2800元。
(3)能够通过集体购销等交易环节上的联合,降低单位购销成本,减少交易费用,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低成本地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如九江县各类协会已在西安、兰州、北京、广州、杭州等大中城市设立了20多个直销窗口或营销网点,销售收入5000多万元,安排专职销售人员30多名。
篇6:调查与决策——《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一、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经济体制改革、经营制度创新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加快了发展。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县农村已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个,其中专业合作社&&个,专业协会&&个,拥有社员(会员)&&人。在&&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创办于1995年前的&&个,创办于1996-1999年之间的&&个,创办于2000年之后的&&个。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1年年末拥有固定资产10918万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万元,纯收益&&万元,其中向社员返利&&万元。
二、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要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1、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还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过问不多,甚至任其自生自灭;对政府或部门自己牵头举办的,也只求形式,不求效果,或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和发挥作用,做表面文章。二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认识不足。没有正确把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造成有的地方在引导、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包办过多,管了不该管的事,特别依托政府或部门兴办的大部分专业合作组织,基本上由政府或部门的领导担任社长或会长,以致介入过深,行政干预色彩过浓。而政府该管的诸如引导、规范管理、加强扶持等则管得较少,农民真正得到的实惠也不多。
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层次较低,与农民的合作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目前我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专业协会,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如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开展得比较少。
3、农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作还很不规范。一是大部分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制订不规范。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四是与会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从调查情况看,虽然服务受益不同程度上得到体现,但盈余受益在总体上仍显得不足,大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会员的二次分配的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二次分配。
4、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氛围还没有形成。主要表现为:一是登记难。二是资金扶持少。三是税收难优惠。四是运销成本高。特别是往外运销鲜活农产品时,过路、过桥费很多,专业合作组织负担加重。五是多头管理。
三、加快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必须认识到,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是应对入世,接轨国际的需要。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必然进一步增加,农业的国际交流与交往必然进一步增多。只有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发挥其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农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以至解决农产品贸易纠纷等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二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农民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小规模、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是目前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只有通过建立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家庭经营有效地组织起来,才能应对来自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环节。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重点是实行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既可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农业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又可以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进而大大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杭州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后,通过科技服务,提高农产品的产量;通过销售服务,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通过加工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联合,降低农产品的经营和交易成本,因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2、要明确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原则。以同类产品为纽带,以合作服务为载体,以增收增效为目标。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本地主导产品,根据农民的合作要求,因地制宜兴办,加强积极引导。(4)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在初始阶段各地必须做好引导、推动、协调和扶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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