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18篇)
篇1: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与进展。
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表》所规定的督查内容。
二、督查方式
㈠查阅资料。全面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㈡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专项督查整治按照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要求进行。
㈢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整改中有重大危险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㈣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公司汇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督查工作结束后,向公司书面反馈督查意见。
三、督查组人员
组 长:王龙生
副组长:孟朝辉王建国
组 员:李 胜刘金才郭耀祖赵春义温 澎
刘河畴郭忠林
四、时间安排
每月25--26日
五、督查要求
㈠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公司的工作,对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
㈡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㈢督查组每个阶段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公司办公室提交阶段督查总结。
篇2: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洱源县规划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洱源县规划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上级部门以及《洱源县规划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接到洱源县规划建设局下发通知后,我施工企业结合实际,立即按照通知的精神和步骤,认真进行贯彻落实。
根据通知精神、我们于5月15日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洱源县人寿保险公司工程项目部炼铁新庄小学教学楼宿舍楼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自检自查领导小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指导思想,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项机构,结合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施工用电“三宝四口”防护、模板支撑、井架等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查处的具体措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各作业工组工长传达通知精神,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期现场全体工人。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作为施工企业,从思 1
想上,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和工程质量放在恫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报监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层次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运输机械、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等高危区,注重更换或更新、维修保养,对项目部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对放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要持证上岗、施工用电等均以严格执行的关标准。施工现场要设置相关的警示标语,以及制定安全纪律,明示了几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违规操作的行为。
我们通过对公司承担的洱源县人寿保险公司、炼铁新庄小学两个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发现对个别机具的使用不符合要求,配置不到位,施工现场临时用施工用电未按“TN—S”配电系统供电,移动电箱电缆未采用电缆线“三宝四口”的防护,模板支撑、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程等情况都及时通知、下发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从总的来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关心和督促,我们企业从领导到每一位员工都确立了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年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实现无伤亡的安全生产目标,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日监查活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目标。
《洱源县规划建设局关于建筑建材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监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给我们再次敲响警钟,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加大投入,不断健全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缩小与“标准”之间差距。做到平平安安,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北京2008奥运会”的胜利召开。
洱源县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篇3: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 决定于2013年1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
根据通知, 此次督查重点内容包括各地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各地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粘贴产品标识码、进行流向登记以及实施运输许可情况, 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
据介绍,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开展工作。联合督查组未督查的地区, 由省级安委会自行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将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实地抽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企业和单位。
篇4: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自4月23日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宣传广泛深入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共编印《工作快报》35期;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2万册;省政府安办联合中央驻闽及省主要新闻媒体,组成18人的“海西安全发展行”新闻采访团,分赴泉州、厦门、漳州等市进行宣传采访报道。推广经验做法。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安全与健康》杂志等报刊杂志均对我省百日督查活动作了专题或系列报道。共发稿件68篇;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共组织安全咨询活动18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858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00多场;接受培训学习52000多人次;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7000多期;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宣传报道2110多篇,出动安全宣传车700多台次;张贴宣传标语412500多张,安全图片巡回展览12635套/次,悬挂横幅15200条;组织收看各类VCD安全教育片1965场,接受教育153200多人次;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近10万余人;各类安全演习活动3万余人;各类岗位安全练兵活动12万余人;发送安全短信95万多条。
二、督查行动全面细致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5月7日-16日、6月11日-13日和7月29-8月5日。省政府分三次组织22个督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9个设区市和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了9个设区市、70个县(市、区)、71个市直县直部门、75个乡镇街道和234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658条隐患和问题,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23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据统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组织综合督查1143次。查出隐患和问题64780条,已整改56274条,整改率87%;专项督查6350次,查出隐患和问题44392条,已整改42176条,整改率95%。
三、挂牌督办措施落实
省政府安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3家重大隐患单位,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省安监局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2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整改12家;全省消防部门提请各级政府对63家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据统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发现256个重大隐患,全部列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实现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100%的目标。到7月31日为止。全省256个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83个,其余173家全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落实整改资金15148万元。
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各类企业共排查隐患127903条,已整改116693条,整改率为92.6%,查出重大隐患977条,已整改销号662条,整改率为67.8%。其中全省337处煤矿矿井累计自查隐患6939项。已整改6831项,整改率98.5%;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项。已整改销号1项,整改率为50%。全省有关部门掌握非法建设308个,已取缔231个。正在打击77个;掌握非法生产915个,已取缔884个,正在打击31个;掌握非法经营35906个,已取缔35836个,正在打击70个。
五、基层基础建设加强
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安监局和85%的县级安监局均已升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共下达人员编制603名,已到位417名;全省有392个乡镇街道设置了安全监管机构,725个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共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366名;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级和福州、漳州、泉州、三明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今年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213起,同比减少3123起,下降20.4%;死亡2016人,减少292人,下降12.2%;受伤11370人,减少3197人,下降21.9%;直接经济损失11337万元。减少739万元,下降6.1%。全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60人。同比减少17起、53人。分别下降29.8%和24.9%。其中5-7月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22起。同比减少1482起。下降24.3%:死亡804人,减少261人,下降24.5%;受伤4432人。减少1632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4959万元,减少1036万元,下降17.3%。
篇5: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
施
方
案
山西阳城皇城煤业有限公司华树煤矿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阳政办发【2008】41号)要求,北留镇政府将从4月底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我矿为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山西阳城皇城煤业有限公司华树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矿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
成员:各分管副矿长各科室、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长担任。
二、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久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主体责任的落
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督查形式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领导组统一领导,矿安监科协调,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各部门自查和矿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部门自查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各环节、各岗位进行严格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专项督查由百日安全督查专项领导组,对全矿范围内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进行严格的拉网式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每月排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四、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2、按照北政发(2008)22号和29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3、近期主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要放在汛期除险加固、防范
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上;
五、督查重点
围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和防治水管理工作,重点督查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制度建立和贯彻执行情况,探放水原则贯彻执行情况,防治水各项监控防范措施制订落实情况,防灭火系统的建立完善情况、防尘系统建立运行情况、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机电运输设备各种保护安装和使用情况,劳动定员管理情况、容易引发事故的山体滑坡、跨塌、泥石流、洪灾、溃坝、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的治理情况,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及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务院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情况的全面检查,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继续和深化,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有力助手。我们要深刻领会这次督查行动的重大意义,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本专业工作实际,明确督查目标、范围、方法和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现存在的重
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及时上报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并按照重大隐患的处置程序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系统、部门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严峻的系统和环节,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我矿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三违”、“三超”及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部门,将予以处理。
(五)做好督查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要在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书面情况上报镇安委办。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镇安委办。
山西阳城皇城煤业有限公司
华树煤矿
篇6: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厦蓉高速贵州境榕江格龙至都匀BT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格都办质安(2008)026号《贵州省交通厅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标段施工情况,针对性施工现场的措施制定与落实,我项目部立即召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会议部署落实和开展排查治理的情况等。
我标段全面、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易,推动此次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我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小组如下:
组长:周仕文
副组长:龚永祥朱文学
成员:薛田伟廖才奇李玉梅邓仁亮盛朝亮范聪波周本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厦蓉高速BT6项目经理部。
二、检查、督查
我标段成立由项目经理组长周仕文组织的每日安全巡查小组对重点施工危险部位,高边坡、施工便道等事故易发点以及各工区临时驻地建设,每天对施工便道及高边坡进行巡查和督查,如发现坍塌隐患地段,通知该工区负责人,必须及时整改,以防事故的发生。
1.各施工点施工便道高边坡危险地段是否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是否修建了排水沟排水系统等检查;
2.在工作中切实遵守,每日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巡视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了日志记录,每周对施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周生产任务与控制重点进行了细致分析和定措施,每周都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总体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了落实。
3.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农民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生产一线职民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易发生重、特大事故易发生事故的施工点部位和环节,如: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临边”、高边坡、施工便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治理管理情况;
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
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认真贯彻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6.对加强民爆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对炸材的使用严格按公安机关的规定使用,并严格按照我标段的民爆管理制度,炸材的领取由使用点当班现场技术员核定量后开取领料单方可领用,在领用过程中,均未出现一人领取过炸材,都是两人领取(一人拿炸药,一人拿雷管)。
7.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规范使用的情况;
8.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9.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值守情况。
10.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选择各种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自然景观、植被和原始地面的破坏;施工中的废渣应排放在指定的垃圾坑中并用垃圾车运至弃土场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用排水沟引排至指定的污水处理地点和化粪池进行处理。严禁任意排放,对违反者将进行严肃的批评和经济处罚。
(四)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认真整改;是否严格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落实各工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规范行为,提高我标段施工现场控制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作为 “隐患排查”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行动。要坚决避免实施方案制定无针对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及时、层层弱化等现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本次督查专项行动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要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要突出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控制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和易发生事故安全管理,保证各项措施到位、指导有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整改隐患
根据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各施工点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广泛参与
各工区要突出“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宣传活动。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总体下来,经过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开展,我标段初步得到了良好的开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了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上,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标段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我标段的安全生产环境。
厦蓉高速(贵州境)榕江格龙至都匀
BT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篇7: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xx同志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 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 5 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篇8: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16个督查组, 分别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对全国31个省 ( 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 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每个督查组检查两个省份,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工作部署,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消除大检查盲区、死角情况; 三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四是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六是当前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在3月初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的专项督查工作。为强化督查工作实效, 各督查组制定督查明细表, 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对表督查。同时, 组织多个暗查组,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加大对企业抽查暗访力度, 通过抽查重点企业, 倒查各级政府工作成效。督查结束后, 对被督查单位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对突出问题跟踪督办, 指导推动各地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 坚持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 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9: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知》确定了此次督导检查主要涉及到的三方面内容: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有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否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组织开展了“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标兵的申报、推荐工作;是否加强了“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是否通过“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优化了监理业务流程,规范了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了农机监理“为农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并很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结合重要农时安全检查和农机检审等活动,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和其它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深化了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路面动态管理联动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等,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了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在10月底前结束。
篇10: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尧区政办发【2008】55号、临教政【2008】8号和尧区教字【2008】3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联校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目标
在三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及所属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学校安全稳定。
三、督查重点内容
1、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的安全情况,重点是饮食卫生、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及饮用水卫生情况。
4、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重点是学生宿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楼梯护栏等有关标准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5、教学、科研用房的安全情况,重点是防火、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安全情况和旧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
6、锅炉、燃气、电器、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7、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校内治安情况。
8、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培训情况。
9、各类事故隐患及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4月28日至7月底,分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4月28日至5月20日):各学校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围绕季节特点,做好防汛安全和传染病预防、预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时段(5月21日至6月底):联校对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迎接区教育局的综合督查。重点做好中考等各种考试期间学校师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工作以及放暑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时段(7月初至7月底):利用暑假加紧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好对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排。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目标、方法和要求,搞好自查工作,确定督查重点,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2、各学校每月进行安全月报时要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7月25日前将隐患明细表和专项行动总结报联校。
篇11: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在全县矿山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促进我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努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原则:坚持与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相结合,与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相结合。
二、督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自上而下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重点检查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监控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情况;《安全检查表》制度以及隐患排查等相关报表落实、上报情况等。
(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上报情况和隐患销帐处置情况,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对监管企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安全检查手册》、《安全检查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等。
(三)专项执法检查。从5月15日开始,要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动。
三、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督查重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
(二)重点督查、检查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责任追究情况;
5、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7、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情况。
8、打击非法采矿情况
四、工作措施
我们要着眼于北京奥运会这一特殊背景,针对夏季高温、雷雨等气候特点,把“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做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以下特殊措施:
(一)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重点部位,落实领导干部分包负责。
(二)实行专人盯防。对各矿山企业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监管人、监管责任人和分管领导。
(三)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凡存在非法采矿的矿山企业一律进行停产整改,并制定严格的监控措施,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三)强化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百日督查集中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二)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三)加强信息上报。加大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对反面典型案例等予以通报、曝光。做到每月20日前,要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以书面方式电话传真报县安委办。
**县国土资源局
篇12: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督查方案
为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大力推进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阶段行动取得实效。经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
一、主要任务
1.督查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扫雷”及“清零”阶段行动情况。包括: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措施及工作推进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台帐及信息上报情况。
2.督查检查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自2018年以来省市督查组及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通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督查检查九大专项整治行业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召开调度会议、宣传教育、信息收集统计上报等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帐、隐患整改治理台帐情况,开展“扫雷”及“清零”行动具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督查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九大整治行动期间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情况,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同时抽查重点企业,查看企业组织培训及开展“三违”行动情况及开展隐患自查情况,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情况,及其他履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情况,健全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督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以现场督查检查具体隐患点为主,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时间:2018年7月
日-7月
日。
三、督查具体分工
本次综合督查工作成立县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县安委办(安监局)领导带队,抽调安监、城建、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信、消防、旅发委等部门从事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组成,对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所属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对象:长宁镇、晨光镇、留车镇、南桥镇、吉潭镇、澄江镇、桂竹帽镇、文峰乡、三标乡、菖蒲乡、龙廷乡、丹溪乡、项山乡、水源乡、罗珊乡,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发委、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及县消防大队。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全县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彻底整治安全领域“想不到、管不到”的突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清零”行动又是关键环节。各乡镇、各单位要主动支持配合县督查组开展工作,合力抓好集中整治“清零”行动工作。
(二)强化意识,狠心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把安全隐患当前事故来对待,认真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隐患整改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均能实施闭环管理。
(三)认真组织,严格督查。督查组成员要深入基层,仔细核对安全整治台帐,对照县安委会印发的《2018年寻乌县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每一项隐患整改情况如实做好记录。本次督查工作坚持与企业专项督查相结合,检查各位安全整治工作的同时抽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提升安全条件。同时,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定期通报,严肃问责。隐患不除、安全难保、事故难绝。县安委办将及时收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整改不力的,提请县安委会下发督办函,同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或挂点领导。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寻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13: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唐山市先后进行了“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动物源性饲料专项整治、植物源性蛋白饲料原料专项整治等行动, 对饲料行业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季节进行排查。全市畜牧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 对全市9个动物源性饲料厂、78家植物源性原料饲料厂、276家经营企业、339家使用企业进行了检查。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了饲料生产、经营行为, 对确保全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此基础上, 还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唐山市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对饲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跟踪检查, 加大对假、劣饲料产品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日常监管力度, 消除饲料产品不安全隐患。定点联系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对问题企业检查不低于2次, 市农牧局根据实际, 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 每年对其主导产品抽样检测不低于4次, 严防“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其他可能危害饲料质量安全的物质流入生产环节。
文章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篇14: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能否统一。因此,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区安全发展的现实要求。建区以来,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与建区初相比有了较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了46.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0.19,为我区和谐跨越、快速崛起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几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证明,发展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就是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效应,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发展,我们始终要有这种共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迎接新区成立五周年、实现开发建设“五年跨越”奋斗目标的重要之年,我区正处在一个发展的紧要关口,加强安全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没有安全生产的发展,我区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就失去了安全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牢牢树立安全发展观。
(二)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全国安全形势作出的正确决策。就我区来说,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上保持平稳态势,序时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低于序时控制指标9.09%)。但是,1-4月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3%;死亡10人,同比上升25%;受伤211人,同比上升32.7%;经济损失8.76万元,同比上升68.9%;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3月2日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因此,今年我区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而且还比较严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要有正确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行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年初,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职责,全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实际步骤,是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治大隐患和防大事故的具体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二、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底数,有利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为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长、人劳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机制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把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信、具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措施得力,有效推进。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政治性强,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要求得实效,必须在措施上下功夫。
一是行动要迅速。会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5月初将督查专项行动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层层广泛动员,明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方案要具体。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把时间明确到每一天、标准和方法明确到每一步,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整个督查工作能够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三是督查要细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做到“三个不漏查”:不漏查一个单位,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对重点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逐个进行督查;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
四是整改要彻底。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予以告知企业和有关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分阶段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有难度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五是监察要到位。区监察局(效能办)要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会同区安委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过程的效能监察,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真正落实,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是宣传要深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地宣传到企业、车间、矿区和学校,引导全社会对百日安全督查活动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和积极监督,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为百日督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一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
四、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持之以恒,长效管理。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和稳步提升才是目的。对此,我们在“四抓”上着力,认真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抓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落实在基层,把基层建坚强,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一方面,注重抓好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镇(街)设立非编常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配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担任站长,编配2-3名兼职安监员,招聘2-3名协管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排专职人员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明确驻村联厂干部作为联系村(社区)和企业的桥梁;明确村(居)两委主要领导为安全联络员,建立村(居)干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捆绑考核制度。关口前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区安监局按照分工包片责任制,安排片区负责人兼任镇(街)安监站副站长。
2、打基础。安全生产事故警醒我们,没有扎实的基础,安全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事故将防不胜防。对此,我们确立了“与其花钱来善后,不如花钱打基础”的思想观念。专门安排力量,重点排查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投入专项资金,分步骤改善到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改。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正风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严作风,坚持法治,不搞人治;精业务,培训行家里手型人才。
3、建机制。机制健全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专项行动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指派了安全信息员,上下互通,共享信息;继续抓好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工作的落实,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安全信息反馈。二是建立了综合工作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牵头,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区安监局建立局管“面”、组管“片”、个人管“格”的责任网,形成有分有合、富有弹性的工作网络。三是建立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
4、立制度。建章立制,才能强化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对此,在百日督查专项活动中,我们坚持把重点放大建章立制上,抓了“四个”制度的建立。一是建立专项行动责任制。层层签订“四定”责任制,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工作措施、定工作责任,人人有责任,项项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步步有成效。二是建立分析制度。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个工作阶段、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半月分析、生产经营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定性分析,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建立会议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个行动阶段召开二次以上工作例会;镇(街)、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在召开例会的同时,办公室每天要组织交班会,汇总当天情况,及时反馈情况。四是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督查专项行动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整改落实、隐患“会诊”、重大隐患公示、隐患整改主体等制度体系。制度规定的建立和完善,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篇15: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2008年4月24日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关于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和市建委《广州市建筑施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南沙实际,制定我区建筑施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区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建设局副局长韦锡光任组长,区建设局市场科科长江建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杭志峰任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市场科。
三、督查时间和形式
督查行动时间:2008年5月上旬至7月底
督查形式:企业自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拉网式安全检查,区建设局组织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检查。
四、督查工作内容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六)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七)工程中涉及到深基坑、高支模、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八)建筑工程使用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九)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从5 月1 日起,凡未进行初始登记的施工塔式起重机一律禁止使用;
(十)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十一)建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督查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5 月上旬一5 月20日)。首先,区建设局组织召开各建筑工地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参加的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部署动员会。其次,各建筑工地按照部署动员会议要求进行再动员、再教育。要将此项工作贯彻到每个工地、每个责任主体、每位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工人,做到层层落实,不留盲区,掀起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高潮。
检查落实阶段(5 月21 日一6 月15 日)。各建筑工地立即自查自纠,持续开展高标准、高频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整改记录。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拉网式检查情况,确定下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重点督查阶段(6 月16 日一7 月15 日)。区建设局组织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督查工程进行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消除工地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企业和项目以及隐患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复查,必要时通过上报不良行为、新闻曝光和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整改达标。
总结提高阶段(7 月16 日一7 月31 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当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
洞,提出下一步管理措施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督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督查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各建设相关单位要立即对建设工程进行认真仔细自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切实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的工作准备。检查过程中,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负责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篇16: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区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发〔2013〕55号)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办〔2013〕3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
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三)开展大执法。9月11日至10月10日,区教委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凡存在疏散通道、出口不足或严重堵塞,不具备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的要求利用暑假这一有利时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凡门窗、设施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凡消防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老旧过期影响正常使用的,必须重新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提高消防防范能力。
(四)开展大督查。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1月1日至11月10日,区教委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级督查要按照“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被督查单位全部填写督查意见并签字存档。对督查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区教委也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单位要继续深入推动“三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已排查出的涉患场所2013年8月底前要全面整治完毕。要认真开展半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单位一并纳入整治范围,组织重点攻坚,着力消除制约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要准确把握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严格各项整治和执法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利用黑板报、板报、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采取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篇17: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文化站,县属文化单位: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文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明电字„2008‟17号)和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我县文化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文化系统开展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文化行政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与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各类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安全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组织、领导好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麻栗坡县文化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 1
成人员如下:
组长:关文霞县文化局局长
副组长:张荣贵县文化局副局长
成员:彭春艳县文化局文市股股长
叶明坤县文化局稽查大队队长
县文化局稽查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化局稽查队,由叶明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实施范围
结合我县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的实际,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确定督查的重点文化单位、文化场所和重要文化活动,主要包括:
1、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
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市场;
4、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5、大型文艺表演等文化活动;
6、其它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
四、实施内容
全面督查和排查全县文化部门、文化单位、公共文化场
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督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2、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制订和实施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6、按照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0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的情况;
7、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各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瞒报事故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
结合我县文化系统安全工作的特点,专项督查各类文化项目建设工地,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所的消防和保卫安全的部署、预警、应急等落实情况,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18日至6月28日,各单位自查自
纠,切实找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整改措施,尽可能的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第二阶段:6月29日至7月15日,县文化局将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县属文化单位、部分乡镇及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抽查。
(三)第三阶段:7月16日至7月21日,各单位总结经验,上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材料,保持督查、排查治理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和“国庆”系列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抓紧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排查和治理。各类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要落实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县文化局办公室。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法、措施,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在排查中发
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KTV、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人员密集的地区,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全面深入
采取各种方法和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篇18: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附件: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 规范活禽经营行为, 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 保护人体健康,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工商总局、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 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6]89号)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农医发[2006]11号) 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 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 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 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 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 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 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 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 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 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 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农医发[2009]2号) 要求, 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 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 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 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 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 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 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 及时发现防疫漏洞, 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3月至5月,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 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 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 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将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2009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工作来抓, 认真分析活禽经营市场防控禽流感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 研究探讨有效的控制措施, 进一步强化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活禽经营市场规定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确保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积极开展自查, 并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兽医局朱航
联系电话:010-59192834
传真电话:010-59191855
E-mail:shyjjdch@agri.gov.cn
相关文章:
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02-15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讲话02-15
安全库存系统建设方案02-15
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的讲话稿02-15
医院系统建设实施方案02-15
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02-15
今年是第多少个教师节02-15
教师心理问卷调查 Word 文档02-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抗震02-15
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