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关键词: 武汉 批复 试点 城市

驾考改革试点城市(共12篇)

篇1: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这几日,各种“新交规”、“新标准”的说法在朋友圈流传。今日,闽南网记者从泉州交警支队获悉,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正式实施。

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2016自学驾照试点城市共有16个,分别是: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

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驾考制度改革将于4月1日起正式落地,社会关注的自学直考试点等将启动,各项考证领证服务新举措全面施行。目前,准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确保为改革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开端和坚实基础。

公安部交管局23日召开会议指出,试点自学直考、自主报考是此次驾考制度改革的热点、焦点和难点。4月1日前,试点地市要完成全要素演练和测试,确保驾考制度改革启动当天学车专用标识能够依法发放,自学人员可以上路练车。需要注意的是,自学人员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并加装副刹车、辅助后视镜等装置。

同时,承担自主报考试点任务的28个城市将加快互联网自主报考平台应用,非试点地市也将列出时间表,加快平台建设应用,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

记者昨天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哈尔滨市作为国内首批实行自主约考的28个试点城市之一,今年1月就完成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截至3月28日,互联网预约考试申请人达67167人,约考成功66783人,成功率达到99.43%。

据交警部门介绍,驾考新规正式出台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另外,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规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就社会普遍关注的自学直考和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问题,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省不是公安部确定的首批试点省份,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总队将在全省正式推行这两项便民措施之前,再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

目前,哈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提供考试预约、补牌补证等业务服务。

篇2: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学车不去驾校考试质量咋保

考试标准不降低,违规违法考试发证一律从严追责

核心阅读

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驾考制度改革意见,将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申领和审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部署,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到,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驾驶培训考试中存在不规范、不廉洁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驾驶人将达到4.7亿,持续增长的群众需求给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积极顺应群众呼声。有的群众反映学车难、约考难,有的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改革必须与群众要求精准对接,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车管所还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考试标准不降,考试要求不松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这是为了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意见》还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教练员,驾校应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四是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是便捷,即通过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学员可以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

三是公平,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受理和安排考试

四是透明,即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遏制考试中的腐败问题,《意见》还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责任追究举措。

《意见》要求,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专家说

打破驾校垄断倒逼培训质量

“自学,在国外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驾驶培训的一种主要形式。所以它既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也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说,自学模式是对当前驾校培训的一种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打破驾校培训的市场垄断,也有利于倒逼驾校培训质量的提升。

自学之后,质量如何保证?“自学不充分,质量不过关,都会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威胁。出于安全的考虑,《意见》对自学车辆、随车人员、学车路线和时间作出了严格限制。有了这些限制,自学的人数未必会井喷。”范立说。

范立表示,考试是对学习质量的重要检测,考试不通过,质量自然是不过关,群众也就拿不到驾照、开不了车。特别是《意见》对考试制度作出了严密的设计,比如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甚至可追究考试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说自学是“宽进”、是便民的话,那么这种考试制度就是“严出”,是对培训质量、道路安全的保障。

“是否自学,关键在于群众的自主选择。”范立补充说,“一些人即便会开车、具备随车人员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仍然不会亲自教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是会选择驾校培训。”

驾校说

优势在安全吃饭靠规范

“试点自学直考,目前仅仅限定在小型非经营性汽车。实际上,这部分的人员数量仅占驾驶培训总量的很少比例。”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汽车工业迅猛发展的阶段,群众对驾驶培训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自学不会对驾校经营形成冲击。

“《意见》推出了自学直考的便民举措,同时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安全’恰恰是驾校培训的优势所在。”闫文辉说,群众自学,接受非职业性的驾驶培训,也许这些人学会了驾驶技能,但是缺少安全意识。反倒是驾校能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安全守法意识贯穿到整个系统、全面的教学中。“现在学校教育里也没有一个课程,专门用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反倒是在驾校里,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既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在闫文辉看来,《意见》的出台,是对驾校经营发展的一次促动,使驾校培训更规范了。“比如,以往有些驾校也有计时培训,但实际效果是为了尽快考试拿本,时间是凑够的,不是学够的。如今意见对市场监管、退出机制作出了严密的制度设计,这就让驾校培训更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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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意见》明确,20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驾考制度改革事项试点;20深入推进驾考制度改革实施;20,完成驾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驾考制度改革四大焦点

1.部分城市试点“自学直考”

一直以来,公民要取得驾驶证,都必须通过驾校。《意见》中提到,“先进驾校再考证”是群众学驾考证的途径,形成了驾培行业的垄断,造成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等问题,因此将在部分城市首先试点“自学直考”。具体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明确了训练车辆和指导人员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同时,自学所用训练车辆和随车指导人员应达到教练车、教练员的相关要求,保障交通安全和培训质量。具体包括自学训练车辆应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以及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介绍,在训练车辆上,要求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另外,对于训练路线和时段则要求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刘钊介绍,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他提醒说,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提醒其他社会车辆避让。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建议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据了解,此次推出的相关举措将在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于社会十分关心的改革试点地方,目前还尚未确定。

2.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形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选择权。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向驾校分配考试名额,按照全部考生的约考时间顺序安排考试确保考试计划和约考结果公开透明。

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考试均合格后可以直接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与此同时,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3.“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过来人都知道,由于驾考分为好几个科目,全部考下来往往需要来回跑个三四回。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意见还说,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4.驾照被注销后,可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篇3: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近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 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 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通知指出, 经国务院领导同意, 确定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推进绿色发展的做法和经验。

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是编制低碳发展规划;二是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三是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四是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五是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摘编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网)

篇4: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但是,上述这些探索是否从根本上激发了高职教育发展的活力,从目前的情况看,尚无法给出肯定的答案。在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尚未充分落实的情况下,试点城市能有所作为的空间其实十分有限。为此,从赋予试点城市更大的先行先试权限、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1.授权试点城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教育所设专业。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結合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自主审批目录内的专业设置目录外专业设置采取备案制,以构建产业发展与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控机制。提高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更好地适应区域产业的发展需求。

2.允许试点城市的高职院校试行弹性学制。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格提升的要求,在现有三年制的基础上,允许选择区域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开展高职四年制或更长年限的职业人才培养试点,提升高职院校对区域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对于四年制或更长年限毕业的学生,应当给予不低于普通高校同学制学生的待遇。

3.授权试点城市开展高职院校招生改革。改变以分数高低划线、人为造成高职教育是低层次教育的做法,允许国家高职示范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同批次招生,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吸引力;探索实行单独招生、自主招生、注册招生等多种方式,增强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允许高职院校根据行业、企业或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扩大面向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素质产业工人的招生比例,提高产业工人的素质和技能。

篇5:驾考新规试点城市有哪些

根据以上公布驾照自学直考16个城市名单,可知,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城市没有广州。

公安部:20完成驾考改革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有关情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介绍,按照《意见》要求,20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年完成改革任务。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介绍,先期将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体现差异性、典型性。通过试点,探索工作方法,评估试点效果,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名词解释

自学直考什么意思?

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篇6:驾考新规年上半年启动试点

社会呼吁多年的驾照“自学直考”将成为现实。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意见指出,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现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此外,意见还指出,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年完成改革任务。

看点1 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看点2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看点3 驾照被注销不用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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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2016驾照考试新规的意见

篇7: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一、东部地区(11个)

第一批

辽宁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 第二批

天津市浙江省绍兴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三明市广东省珠海市

二、中部地区(11个)

第一批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马鞍山市 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 第二批

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西省新余市海南省三亚市

三、西部地区(11个)

第一批

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 青海省西宁市

第二批

重庆市四川省南充市甘肃省庆阳市

篇8: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 50个,镇3个。通过这些试点城市的创建以及对其评级,推进各地智慧城市走入更加务实和高效的快车道。

智慧城市经过数年的概念热炒,在今年正式迈入务实发展阶段。对于年初住建部公布一批智慧试点名单并跟踪评级的办法,住建部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城镇化战略部署在今年正式提速,是应对扩大内需、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等新要求。据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十二五”后三年,国家开发银行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达800亿元。

智慧城市的典型

无论是90个名单里的城市,还是更多重视经济与信息化并行发展的多个城市,政府部门都无一例外地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了政务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在下半年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的《2013中国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与《2013中国智慧园区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中,在智慧城市上布局较早、联手各行业积极推进信息化项目部署的代表型城市如无锡、浦东新区、宁波、上海、杭州、北京、深圳、广州、佛山、厦门等,位列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前十名。其中,“中国无锡”政府门户网站已获得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比三连冠和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国际化程度评比四连冠,并在国内率先推出了以云计算为核心的新版政务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在智慧交通领域,“按一个键叫来出租车”在无锡已经实现,“市区停车一路绿灯顺利找到泊位”等愿景也将很快实现;在智慧医疗方面,无锡的“医疗数据中心”已启动建设,病案管理系统、门诊电子病历开始试点,面向城市居民服务应用的便民查询系统、个人健康管理系统、专家远程咨询系统等也已完成程序开发。同时,无锡还勇于创新理念,在国内率先探索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新模式,与IT公司分别围绕“无锡公共免费无线热点”和“社区智慧信息屏”签订了协议,由政府负责引导和规划,企业负责建设和运维。

事实上,在这些智慧项目逐一落地的同时,无锡政府也没有忽视基础网络设施的完善。通过与运营商和ICT产业链的合作,截至目前,无锡城区、集镇FTTH已普遍覆盖,农村覆盖率已经达到90%,基本实现了“百兆到户、千兆到楼、T级出口”的光网城市建设目标。

而作为全国智能交通试点中的一个样板,江苏宁波的交通信息化项目在国家信息中心、宁波交通委等单位的力促下,也于今年9月初在宁波正式开通。另悉,中国智慧城市统一标准目前由住建部正在牵头制定,包括建设规范、评价体系等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有望彻底改变此前智慧城市热情有余但无标准可依的尴尬局面。

“智慧”蜕变,多方合作成共识

智慧城市在各地涌现,也成为一大批IT厂商、运营商、设备商的主要投入方向。但由谁来主导发展运营,一直尚未形成同一格局。据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宁家骏表示,智慧城市的几个要素中首要的基础设施属于电信运营商来实施,但并不意味着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进行商业推广,而是应该纳入到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中,由政府牵头联合各行业以及产业链各方,并基于同一标准基础设施来实现。

对于产业合作中各方的角色,尤其是政府部门、运营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定位,宁波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处长白位杰表示,运营商在智慧城市项目中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其愿意一方面在于智慧城市最明显的特征是物联网云技术的应用,另一方面是新一代通信技术完善网络能力,这两方面都离不开运营商的支持。同时,在国内中西部地区,在政府的智慧城市投资还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运营商通过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服务开发一些新的市场,可以帮助各行业推进智慧应用。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宁家骏此前不久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国家主导的智慧城市战略中,信息化部门还对发展B2B给予了更多关注,其中,大型制造业产业链整合工业电子商务,成为其中的重点。

ICT企业的角色

对于ICT解决方案提供商来说,无论是政府主导还是运营商主推各类信息化项目,都会给ICT企业带来不小的市场机遇。因此,面向政企的智慧城市项目也成为华为、中兴等设备巨头重点关注的市场。此前,中兴通讯全球政企网解决方案副总经理王泼接受本刊采访时就已提到,智慧城市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依靠多方力量完成。“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相关技术的成熟应用,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有效支撑;城市信息广泛的自动采集,有线无线高速宽带无缝网络覆盖,大数据存储与分析,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产业链有效协同共享,规范与评价体系统一,才能实现智慧城市整改高效落地。”

篇9: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武汉城市圈”综改方案已于9月10日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这是国内第一个启动综改试点的城市圈(群)。

记者从湖北省有关部门获悉,在批复中,国务院批准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试点的多项内容,在金融和财政方面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源税试点,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在圈域内发行市政债、节能债及水专项债券等。

国务院并要求“武汉城市圈”内建立政府间高效的协调机制,建立多层级联系会议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统筹区域规划。

“武汉城市圈”由“1+8”9座城市组成,是指在以武汉市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内。整合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天门、潜江、仙桃、咸宁8个中小城市,形成湖北乃至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

跨市“占补平衡”获批

作为以“两型社会”为主题的综改区,环保政策是“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之一。

根据综改方案,国务院要求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节约和环保的体制机制,具体做法是建立起圈域内的“环保督察中心”,同时建设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城乡生态建设和环保一体化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建设圈域内“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场”,并创新排污权征收使用管理模式

国务院要求“武汉经济圈”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补偿条例》,并以江汉中下游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武汉城市圈”获准探索生态环保建设资金筹集的新途径,包括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设立圈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鼓励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环保产业,开展公益类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验建立科技企业的投权激励机制等。

据悉,在获国务院批复的综改方案中,还有在“武汉城市圈”内进行土地“占补平衡”的内容。

“占补平衡”,是指为了保护耕地,非衣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在目前的政策执行中,大多数“占补平衡”是不允许跨省、跨地级市的。“武汉城市圈”内获准进行“占补平衡”,意味着该政策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使得圈内9个城市在发堀土地价值时有了更多的空间。

试点资源税组建光谷银行

综改方案中还申请了多项金融和财政方案的配套支持政策——

在圈域范围内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以及资源税试点。对圈域内的国有企业改革、高新技术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争取比照执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

支持武汉市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以农村唐用社为基础组建区域性的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开展金融综改试点;创造条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环境责任险等各种新型保险业务。

允许“武汉城市圈”扩大公司债发行规模试点,发行市政债,节能债,依托商业银行,设立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列为全国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在股权交易方面。“武汉城市圈”获准继续推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将武汉纳入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交易监管体系。

申报策略:“先粗后细”

从提交申请的综改方案到获得批复,天津用了18个月,而武汉只用了6个月。

批复时间缩短,反映出湖北省在综改政策申请诉求上的差别。与天津滨海、重庆等综改区在综改总体方案中提出“OTC市场”、“土地交易所”等具体的实质性政策要求不同,湖北省制定综改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宜早不宜迟、宜粗不宜细、宜高不宜低”,争取早日批复,尽陕启动综改试点,之后再行申请更为实质性的政策。

“‘宜粗不宜细’主要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等大的方面进行谋划,为以后改革的深入推进留下更加广阔的空间。”湖北省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去年12月“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获批后,湖北省用了大约100天时间制订出综改总体方案,经提交相关部委论证和修改后,于6月底上报至国务院。

如今,在综改方案获批后,如何落实综改政策是眼前要解决的问题。据悉,在总体方案之外,湖北方面接下来还有两个层次的申请,一是“五个规划”,分别是“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二是湖北省正在制定的一个近期工作起步的具体项目申请清单。

篇10: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改革不仅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也要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意见》提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以往的改革有什么不同之处?将如何破旧立新?会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彻底破除以药补医

《意见》提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专家认为,当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征弱化,逐利动机日益突出。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奠基石”。

“将药品加成作为补偿渠道,等于让医院与厂商形成利益共同体。供方诱导需求的存在促使医疗费用上涨,提供了容易滋生行业腐败的温床。”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最大的“手术”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与此同时,通过适当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这两个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减少的问题。

“支付制度是矫正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的‘牛鼻子’。”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刘远立也认为,只有纠正了扭曲的支付制度,包括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内的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奏效。

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此次《意见》提出的7个重点任务中,其中就有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指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合作,承担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决策、院长聘任、财政投入、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等权责。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减少对公立医院的直接管控,变直接管理为行业管理。

饶克勤认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还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改革要通过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政府和院长的权责,将微观运行管理权下放给医院,落实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调动院长的积极性。同时,必须形成有效约束机制,保证院长“有权不任性”。在此基础上,要激励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这需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福建省三明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就颇见成效。据了解,三明市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聘期为每届5年,连聘不得超过2届;医院中层干部则交由院长聘任。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由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同时,在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的情况下,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50%、40%、10%,激发了基层一线医疗人员的积极性。

分级诊疗改变就医格局

“公立医院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不仅仅只是一家医院的事情。因此,要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要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同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专家指出,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扩大医疗资源总量,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部分城市二级医院转型、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特别要注意的是,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篇11: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扎实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委办主任陈小恩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在2010年10月召开的全省中心镇发展改革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会议上,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都对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建成一批管理水平高、集聚能力强、服务功能全的现代小城市。这些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小城镇,把培育发展小城市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新农村的战略节点,意义重大而深远。充分认识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小城镇是我省区域和城乡发展的一大特色和优势。经过多年的改革培育,全省涌现出一批人口数量多、城镇规模大、经济实力强、设施功能全,初步具备小城市形态的特大镇。

目前这些特大镇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力促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要求。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我省正处在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培育小城市作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点。

通过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把试点镇培育发展成为小城市,可以更加有效地加强城乡联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人口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加快形成创业创新、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试点镇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篇12:驾考改革试点城市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总结材料

一、学校基本情况

兰州城市建设学校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于1984年6月批准成立,是西北地区目前唯一的一所土建类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建筑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安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楼宇智能化等专业,并设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和兰州市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隶属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1月15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我校成立兰州技师学院;2011年11月21日经兰州市教育局批准由我校牵头成立了兰州建设职业教育集团;2013年经教育部批复为第三批千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学校之一。

学校经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具有建筑行业培训资质,承接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等各类资格性上岗证培训和技能性技术等级培训等工作。学校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项目院校、甘肃省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

学校占地116亩,建筑面积达到7万多平方米,分为教学、生活和实训基地三个区域,2栋教学楼、4栋宿舍楼、1栋综合楼、1栋图书馆、礼堂餐厅浴室锅炉房等生活设施齐全,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建有楼宇、轨道、电气、土工等实验、实训室24个,仿真钢筋骨架模型、土建安装、野外测量实训基地各一处,有11个计算机室,62间标准教室全部安装多媒体教学设备,300米全塑胶跑道、人工草坪足球场、硅PU标准篮球场、标准排球场等,各类体育器材、健身器材齐全。学校图书馆藏书量达17万余册,阅览室有各类报刊、杂志200余种,并建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和智能借阅系统,在兰州市中职学校中处于一流水平。

学校现有教职工142人,其中,中、高级职称76人,本科学历人数占全体教师的91.4%以上,硕士学位教师13人。

二、按计划推进试点工作

自2012年被甘肃省编办确定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在省、市编办的工作指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事登函[2012]4号)及《甘肃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机编办发

[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兰机编办字[2013]146号),《兰州城市建设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起草了《兰州城市建设学校理事会章程》,推荐了《兰州城市建设学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理事会名单》,积极开展并完成各阶段性的试点工作。

三、试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一)更新办学理念

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激发了学校自主办学的活力,在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指出“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更加鼓舞了我校“5+1”成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其中“5”是指“练就一副好身体、书写一手规范字、取得一个毕业证书、取得一个岗位证书、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加“1”是指考取一所高职院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校“建筑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四个专业被兰州市教育局分别评为品牌专业,每年的新生入学人数在1300人以上,最高达到1700人,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6%。

(二)制度建设趋于完善

学校在多年教学管理的基础上,以法人治理试点为契机,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归整和完善,并于2014年重新编制完成了《兰州城市建设学校管理制度汇编》,使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行政管理——以“人”为本

1、中层干部管理——能上能下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对19个科室干部实行聘任,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将积极向上,思想政治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提拔到管理岗位,极大地激发了管理团队的思想和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2、教师队伍管理——评聘分离

教师队伍建设注重业绩和实效,将教师的工作量、教学教研成果、获得表彰和荣誉与考核挂钩,将考核与职称晋升挂钩;并且在每年的聘任工作中实行淘汰竞聘,评聘分离,促进了教师的上进心和业务能力提高。

(四)学生管理——育“人”为首

1、实行全员值班,全天管理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学校制定了《值班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值班制,分层分级管理。实施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和保卫科干事“四级联动”的值班管理模式

2、以“两个课前十分钟”为重点,加强学生上课管理 上、下午第一节课前的两个十分钟,是班主任每天必须坚守的“两个课前十分钟”,通过经常性的接触学生,使教师与学生加强思想交流、感情培养,达到育人目的。

3、以主题班会为主,加强“育人”教育

每周五下午为各班召开班会时间,学校拟定班会主题,班主任主持召开,加强“育人”教育,增强班级凝聚力。

4、建立学生成长档案,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过程。学校在全国率先创新实行《学生成长档案》手册,通过学生记、老师评、家长反馈,记载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成长烦恼等,激发学生的个性发展。

(五)教学管理——强“技”为重

1、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

首先,使教师从教“教材”尽快转变为教“学生”,深化强技为重的教学理念,使教学过程为学生掌握技能服务。

其次,从以“说”为主转变为以“做”为主,变学生听课为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操作的技能培养过程。

第三,对学生以“考试”为主转变为以“考核”为主,改变学生“以背应考,考后全忘”的现状,使学生的学习以技能掌握为目标。

2、鼓励教师用自己的书教自己的学生

为了有力地实现学校特色教育改革,学校在全国示范校建设中提出的校本教材开发之前就已进行学校的教材改革,自2007年至今,已相继完成《建筑工程计算与计价》、《建筑设备施工技术》、《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等23本教材,并已正式出版,全部投入使用。校本教材的开发和应用,使

学校的技能教育更加灵活,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学习跟上时代的发展。

3、实施“双证书”教育,直接为就业服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在学生毕业时,必须考取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或一个技能岗位证书,并与毕业证书挂钩,使学生具有一技之能,进入社会竞争,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4、实施“三校生”考前辅导,做好“中高职”直通车服务

国家实行三校生高考政策以来,学校进行了广泛积极的宣传,并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通过选拔考试,组成辅导班,抽调教师免费进行考前辅导。近三年参加辅导的学生成绩优异,高考上线率达到100%。

5、以赛促学,加大校内技能大赛项目开发

学校在全国及省、市技能大赛的引领下,积极开发校内技能大赛项目,逐步形成了“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的学习氛围。近几年,在全国大赛项目的基础上,学校逐步开发出工程识图、工程算量、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架子工、钢筋工、电气照明等十多项校内技能大赛项目。通过各类校内技能大赛的开展,使职业教育更加富有活力和特色,同时,我校选手在省、市、直至全国比赛中也取得了优异成绩。

四、存在问题

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过程中,学校依法运作,积极实现自我管理和开拓创新,在大胆尝试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一)学校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学校在建校初期,编制160人,学生远期规模800人,从1989年至今,编制规模再没有发生变化。近年随着教职工新老更迭,学校现在实际人数142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07人,学生人数接近5000人,学生规模在学校规划的5倍以上,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师生比1:20,我校应有专任教师250人,学校缺编人数达到100人左右。

为了完成教学工作,学校教职工普遍超负荷工作,虽然他们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但是繁重的工作必然影响教学准备和教学质量,学校每天只有6节课,每周总计28节授课时间,但是教师周课时16节是普遍现象,有个别专业教师授课每周达到24节,学校为解决这一问题,每年招聘40多名外聘教师,虽然多数达到研究生水平,但是教学经验和学生管理能力都很欠缺,对教学质量造成很大影响,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事业单位理事会成立之后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的协调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又要对事业单位进行间接、宏观管理。试点单位与这两个机构在管理上怎么协调、衔接,可能是试点单位是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同时试点单位与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建设局在改革及运行中同样会遇到各类问题,这些问题由谁协调、怎样协调,这是影响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时,按照省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计划,学校将划归兰州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发[2015]2号文件精神,移交工作已经开始准备,学校法人治理与归口管理同样存在着协调问题。

(三)人事制度改革中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问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这就涉及到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的人事管理制度,特别是低职高聘人员的待遇通过什么方式解决?这些改革与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将如何协调运行?是此项改革的难点。

(四)分配制度改革中的责、权、利如何进一步科学划 分、考核及兑现。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的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

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教职工在工作中的责、权、利如何进一步科学划分,工作成绩怎么考核?考核的结果怎么在收入分配中体现?收入通过什么渠道兑现?这都是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分配机制与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与协调发展,同样也是此次改革中比较棘手的问题。

(五)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与国家、省、市职业教育政策的衔接问题。

此次改革试点的目标是成立事业单位理事会,且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这两个政策在将来试点工作中怎么衔接、怎么落实,是否冲突?

五、对策与思路

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尝试,学校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实践和探索,从学校管理、教学实践、招生就业、制度建设等方面总结和提高,对于机构编制、劳动报酬、激励机制等问题仍然需要上级部门的协调解决和大力支持。

总之,我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多方面都在尝试,有许多政策性问题需进一步理清,还需要进一步学习相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在这过程

中肯定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从而推动我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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