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负责人(精选六篇)
村级组织负责人 篇1
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其主要特点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五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审计制度,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行的一项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村级组织负责人是中国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涉及人群最大的一个环节。村级组织负责人的工作面对广大农民,其行为好坏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从现实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状况越来越好,村级组织负责人的权力越来越大。一旦这种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会造成贪污腐败。多年以来,由于受体制的束缚,农村经济几乎是各种经济监督的盲区,这也是农村各种经济问题、各种经济矛盾日益加深的一个重要原因。
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的村“两委”其他负责人。对村民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没有相应的规定。但从近年各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尽管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已普遍推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村级民主决策和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广大群众还是了解甚少,民主理财更缺乏有效地监督,而上级党组织对此也缺乏客观、综合地评价依据。新农村经济建设工作需要民主和透明化,依法加强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及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是村财民理乡代管。农村经济由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选出代表组成民主理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乡经管中心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接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二)我国现阶段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目前,由于各地体制、机构设置、编制等情况各不相同,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也不尽相同。通过调研,笔者认为,从组织实施形式上,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大致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1.由市、县(区)委、政府领导同志直接安排或组织部门书面委托,由市、县(区)审计机关牵头,财政、农业等部门配合,对村级组织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2.由乡镇党委、政府或办事处党委委托,由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农经站和审计所等职能机构实施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3.由市、县(区)纪检委、农业局、监察局、信访办、纠风办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或适时委托当地审计机关参与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或委托乡镇经济管理监督机构实施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将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有些地方为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推进民主理财措施,对村级财务先后实行了“村账乡管”、“村账乡监”,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管理,乡镇农经站集中记账等不同的管理形式。另有一些市、县(区)的部分乡镇、办事处设立有审计所或农经站,按照本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每年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
三、当前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弊端
依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规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没有设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其工作体系是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乡镇由农经站直接实施。
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计划性、稳定性和统一性,更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部分乡镇农经站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有关工作人员移岗;部分乡镇农经站由于编制原因,造成人员不稳定,经费无保障;部分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是阻碍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客观因素。
另外,乡镇农经站等机构没有主体执法资格,同时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追究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导致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用党、政纪处理难以达到和国家公职人员相同的处理效果。乡镇农经站向司法等机关移交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行政案件,往往以违法违纪问题界定不清或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导致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追究其责任,难以采取实质性措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村级组织负责人处罚并促其整改。
在尚未设立或者已经撤并乡镇农经站的地方,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只好由审计机关承担。然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审计,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为审计机关明确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如果委托审计机关实施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应该由哪个部门委托、审计报告应该向哪个部门报送,审计结果应该如何利用等等,均未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应该担任什么角色?在工作中应当如何定位和操作?基层审计机关很难把握和操作。
由此可见,现有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影响了预期审计效果的实现。
四、适应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由于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属于审计机关监督范围,审计部门以何种身份参与此项工作尚待研究和明确。在目前法律依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加强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尤为重要。
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组成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农业部门牵头并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事宜;审计等部门负责审计业务指导,乡镇审计服务所或者农村审计分局具体实施;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审计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村级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形成统一组织、集中指导的村级组织负责人整体审计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
审计部门设立乡镇审计服务所或者农村审计分局等专门的审计机构具体负责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和审计监督制度。乡镇审计服务所或农村审计分局属于市、县审计局的派出机构,分局局长由市、县审计局选派,分局工作人员从乡镇懂财务或者审计业务的干部中选拔,编制、工资待遇等在乡镇。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时,由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和委托审计监督决议,并与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村级财务管理协议,与农村审计局签订委托村级财务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协议,从而解决困扰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问题。
采取市(县)与镇(区)两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每三年一次)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市(县)为主导,以镇(区)为主力,审计部门、农业部门具体做好指导、监督、服务工作,各镇(区)具体组织实施。以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审计和自查为主,乡镇审计服务所或者农村审计分局重点审计。乡(镇)利用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以及集体办公、村务公开等审核手段开展审计,乡镇审计服务所或者农村审计分局在指导乡(镇)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集体经济管理混乱、存在较大矛盾的村成立审计小组进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部门拓宽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增强村级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廉政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效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战略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村级组织负责人村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通过制度监督、客观评价,最终让村级组织负责人获得权力的合法性与行为的公正性;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部分村级组织负责人的腐败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村级组织负责人在经济上谋取私利的行为;通过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新农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摘要:长期以来,农村经济几乎是各种经济监督的盲区,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开展的审计工作刚刚起步,当前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运行模式存在一定的弊端,不适应我国现阶段村级组织机构状况及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影响了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效果。成立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乡镇审计服务所或者农村审计分局等专门的审计机构和构建市(县)与镇(区)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网络等审计模式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服务。
关键词: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新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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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建设思考 篇2
一、村级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回顾过去我国农村经过多年来的改革, 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是党的方针政策调整所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的显现, 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农民群众艰苦奋斗的结果。
无数事实雄辩地证明, 农村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全面解放和飞跃发展。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进程中, 为适应科学种田的需要, 为生产社会化的需要, 发展适度规模经济, 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已成为农村工作当前乃至长远的根本目标。在实现这个根本目标的过程中, 村级党组织担负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千家万户的农民家庭从小生产、小经营走进大市场, 村级党组织是联结者、组织者, 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承担者、提供者, 同时, 村级党组织为农民走向市场还要完成扎实的思想基础、经济基础、物质基础和工作基础。总而言之,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具有领导行政和经济工作的本领, 还要具有领导精神文明的能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市场经济将农民推向市场, 农民产、供、销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来进行。而适应和熟悉市场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农民群众迫切希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各种组织为他们撑腰掌舵, 提供各种服务, 这就充分说明, 村级党组织亟待加强。农村的发展虽重点在经济的发展繁荣, 但更需要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为其保驾护航。如果只是经济发展上去了, 却出现“富口袋, 穷脑袋;经济活, 思想乱;生活好, 人心散;吃得饱, 睡不稳”等情况, 那么农村社会的稳定就成了问题, 经济也不可能持续发展。这就给村级党组织提出了“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课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需要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艺术, 成为具有领导全面工作才能的新型农村干部。这就需要把农村基础党组织建设提上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日程, 扎实认真地抓紧抓好, 抓出成效来。
二、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
(一) 年龄偏大, 素质偏低。
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化, 部分党员党性原则不强;二是年龄偏大, 文化及综合素质较差, 与农村发展的形势和基层党组织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三是部分党员把自己混同普通群众, 部分党员的思想观念陈旧, 小富即安的心态根深蒂固, 工作中不起示范带头作用, 个别党员精神空虚, 忘记了党员的政治责任, 甚至为官不廉, 办事不公, 不能正确看待社会, 把社会一些消极现象扩大化, 甚至有些党员面对信访矛盾, 不主动引导, 反而是带头上访, 使矛盾扩大, 给党和政府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在社会上造成消极效应。
(二) 工作量少, 流动性大。
主要表现在:首先是一些年富力强的党员, 长年累月在外打工经商, 虽有活力, 但逢年过节才回家, 而且来去匆匆, 往往不能参加村里的一些组织活动, 既发挥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又对村级党组织的作用不大。其次, 一部分村干部为村里工作、为村民百姓办事没有能做到尽心尽力, 花在村里的工作精力很有限, 一些村除了村支部书记比较忙一点, 绝大部分村的一般干部一年到头真正用在村里的时间和精力不过1/3, 真正用在带领村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上的时间和精力很少。
(三) 报酬较低、管理较难。
虽然现在都实行了村干部职业化和村干部退休养老保险制, 但是由于工资水平太低, 村干部既要顾村, 又要顾家, 免不了造成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都将主要精力放在完成上级要求完成的突击性中心工作上, 而放弃其他工作, 导致工作精力不集中。因此, 也给村级组织的管理带来了难处。
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对策
(一) 抓队伍, 强班子。
即要按照“德才兼备、合理搭配、精干高效”的原则, 选好人, 配强班子。首先, 要创新选人机制, 拓宽用人视野, 注重把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外出务工经商能人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中, 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储备人才;其次, 通过“两推一选”和村干部竞争上岗制度, 把那些群众拥护, 公道正派的能人选进班子来。
(二) 抓学习, 强素质。
首先, 要围绕增强执政意识和提高执政能力这一重点, 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 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素质、岗位、学历、致富实用技术等进行大规模培训, 使他们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加快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其次, 要加大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力度, 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引领农民致富;再次, 要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和现代网络技术, 依托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频道, 逐步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网络。
(三) 抓和谐, 强民主。
一要在完善党内民主的前提下, 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 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不断完善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 要从发展农村经济入手, 带领农民群众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二要精心设计载体,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如“和谐家庭”、“和谐村组”等创建活动, 在软环境上搞好各种服务的基础上, 加大村容村貌整治等硬环境工作力度, 加大扶贫帮困力度, 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关心照顾好孤寡残弱贫困群体, 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生活新环境。
(四) 抓生产, 强经济。
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积极引进资金、引进项目, 大力发展集体私营经济,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增加农民收入;二要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创建专业协会、农村生产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要把党的建设渗透、融合到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中来;三要注重挖掘和总结身边具有代表性的农民党员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 充分发挥农民党员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营造农村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 用身边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和鼓舞群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四要加大村级荒山、林地权证确权建设力度, 充分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通过拍卖和租赁等途径, 积极化解村级债务, 努力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 抓制度, 强管理。
加强村级组织保障的建议和思考 篇3
一、村级组织及运行现状
1. 村组机构设置基本现状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 长阳县采取措施, 加大合村并组力度, 全县由439个村合并为154个行政村, 由3507个组合并成现在的968个村民小组, 同时, 为了改善村组干部队伍结构, 按全省统一要求每村“两委”总职数控制在3—7人, 扩大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和“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小组长, 2009年在职村干部691人, 村书记、主任220人, 其中交叉任职88人, 妇女干部157人, 全县配备专职组长574人。
2.村组运行政策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行, 促进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 长阳县先后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干部管理办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干部岗位补贴实施办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一是对现任村干部工资实行系数管理、绩效挂钩、年中预付、年底考核发放的管理办法, 确保村级工作和报酬两不误;二是从2003年起, 对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村主职干部分不同任职年限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三是为了解除村干部年老离任后基本生活保障的后顾之忧, 从2008年起, 按照个人自愿参保原则, 建立全县统一的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上述措施, 解决和落实了村干部劳有所得、老有所养, 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有效地稳定村干部队伍, 使村干部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产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此为基础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使乡镇基层党委、政府运用有效的激励手段, 大大增强村干部的工作热情。
3. 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前后, 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来源和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1)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级组织运行主要靠向农民收取的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三项提留中的管理费支撑着, 由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的实施, 缴纳合同款成为少数的专利, 各地欠缴“三提五统”等乡村义务款项现象屡见不鲜。村级组织运行难以为继, 以致形成村级运行巨额债务, 许多村组干部工作数年而得不到分文报酬。与此同时, 农民减负的呼声越来越高, 直至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出台, “三提五统”成为改革政策取消项目的首选。
(2) 农村税费改革后, 村级运行经费作为改革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正税20%的两税附加固定下来, 并分别确定了村级运行支出的保障标准, 最高为3万元/村。对两附加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实行财政补助, 首次出台了对村级支出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随后又陆续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 对因取消两税减少的两税附加实行全额转移支付以保障村组运转需要要
(3) 为了有效保障村级运行支出, 我县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村级支出监管。一是在确定2007—2009县乡财政体制时, 以长政发[2007]24号体制文件中按照税费改革前相关支出项目和范围, 将村级支出基数由上一轮村平3.2万元提高到5.5万元确定到乡镇基数中;二是对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提标、县级承担的增加村干部补贴由县级专项追加;三是为了保证村级支出到位, 对村级支出和五保户供养实行半年预拨和年终集中拨付。并对村干部养老保险实行直接支付到基金专户。
(4) 2009年财政对村级补助总额947.18万元, 其中:进入“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的决算数896.58万元, 调整66个重点贫困村对村干部补助支出19.8万元, 对村干部省级专项补助30.8万元, 县级年终按村平1000元追加到乡镇 (进入决算数) 。全县村干部全年人均工资6670元, 最高工资15000元, 最低工资2000元。2009年村办公经费支出108.69万元。
(5) 采取措施完善村级经费管理模式。全县154个行政村, 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受托代理服务。由各乡镇财政所对村级资金开设“双代管”银行账户体系, 同时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实行民主管理, 定期公开村级财务, 加强各村财务事前事中监督。在每届村“两委”班子届满前, 由各乡镇负责组织专班对各村进行届终财务审计和离任审计, 实行事后监督。
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1. 村级支出项目繁多, 难于保障村级基本运行支出
在确定村级支出基数口径时, 既有原村级管理费支出项目, 也有部分本应由原乡镇五项统筹支出的项目, 还有部分阶段性工作本应列入乡镇支出的, 也列入村级支出总额, 项目繁多, 使乡镇存在财政状况不佳、债务包袱沉重的情况, 挤占村级支出资金。
2. 村级支出标准不一, 难于有效控制执行的随意性
通过对部分乡镇的比较分析, 由于没有统一的基本支出标准, 村两委班子成员定工补助, 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 专职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助、电话费、摩托车燃油等工作补贴, 村级办公费畸轻畸重, 村干部工资有年1.5万元以上的, 也还有一年仅0.2万元;专职小组长误工补助大多为一年800元, 但有的乡镇定在2000元左右, 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除工作年限差别外, 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
3. 村级债务异常沉重, 难于保障当期村级工作需要
村级债务沉重, 主要债务有全面“普九”时村级小学普九债务, 有应由五项统筹支付的村组公路等公益性项目支出, 也有因部分农民欠缴统筹提留款形成的村组干部工资性债务和因欠缴税费村级垫付税费款项债务, 特别是公益性项目欠款, 大多是欠农民集资、投劳务工应取得的劳务报酬。乡村两级在举借无门的情况下, 为了尽可能维护稳定, 不得不分现有村级资金这一杯羹。
4. 缺乏有效监管措施, 难于保障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县级在制定县乡财政体制时, 虽然明确村级支出基数标准为5.5万元, 但由于很大的权限在乡镇一级, 缺乏应有的预决算工作机制, 使县级和村级监管工作难以取得实效。前几年, 少数乡镇对村级支出在年初时没有确实的预算和分配方案, 年终兑现更是开口政策。全县形成执行结果是财力好的, 远远超过县定标准, 财力差的不可避免地造成乡镇挤占村级支出资金, 有的甚至造成新的拖欠村干部工资现象。
三、改进和完善村级保障的建议
在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时, 要着力从简化村级支出项目、适当统一支出标准、锁定和化解村级债务、加强村级保障监管措施上下功夫。
1. 优化简化村级支出项目
对村级支出, 形成以村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为主的优化简化方案;对农村“五保户”供养、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 由乡镇实行动态管理;直接支付到人;对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 分项目管理;对其他原由乡镇类似“五项统筹”支出的项目改由财政支出的回归到乡镇直接管理。把单项工作和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兑现纳入乡镇直接支出项目。严格控制各部门各自为政要求列支到村级的支出项目, 促使村级支出政策的落实和管理。
2. 分类统一支出标准
完善村干部待遇系数管理方式, 对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承担的村级支出项目, 全县确定统一支出标准, 避免相同的工作在各地形成的畸轻畸重现象, 至少要统一村“两委班子”定工补助标准和村级办公经费标准, 确需设立村民小组长岗位的, 要制定控制幅度, 各乡镇之间不得过于悬殊。
3. 加强村级保障监管
村级组织负责人 篇4
一、安康市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取得的主要成效
截至2008年, 安康市有2 505个村民委员会, 实有村干部10 529名;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的村委会2 505个, 实行率达到100%;村集体有自有收入的村委会210个, 占全市村委会总数8.3%;村级自有收入总额684万元, 用于村级组织运转20万元。2008年省下达安康市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5 660万元, 县区财政投入村级补助资金868万元, 加上乡镇贴补74万元, 村级运转经费总计达6 602万元, 村均达到2.64万元, 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一) 资金安排分配到位
2008年省财政下达安康市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 市财政及时足额下达县区, 县区财政按省、市核定标准连同本级增加补助资金预算到村, 拨入乡镇村级资金专户, 实行专户管理, 专款专用。
(二) 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一是县、乡结合实际制定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主要支出项目为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报刊费, 并实行指标控制、定额管理、集中支付, 确保预算执行到位;二是合理核定干部职数, 统一村组所有干部的报酬标准, 优先保证工资发放;三是村级一律取消招待费, 集体资金订购报刊实行费用限额控制, 严格控制村级支出;四是对村干部报酬实行“基础工资+奖励工资”的考核办法, 把奖励工资与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进行考核, 既调动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又解决了村干部报酬偏低的问题。
(三) 制度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市、县、乡切实建立了村级资金、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和村级财务规范操作流程, 村级普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报账员工作守则;二是各级建立了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工作制度和乡镇领导、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制度, 增强乡镇领导、村干部管好村级资金的责任意识;三是乡村积极推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接受群众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 规范支出行为;四是县级财政部门建立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拨付、核算、审核、监督为一体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对村级财务收支实施细化管理。保证了村级组织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四) 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各级政府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高度重视, 坚持以人为本,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提高现任村干部报酬、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建立村干部关怀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例如, 岚皋县实行现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两项制度;汉阴县对全县离任村干部实行生活补贴发放制度;石泉县在全县实行特别优秀村干部享受副科级待遇考评制度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等, 激发和调动了村级干部的工作热情,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五) 村财乡管运行良好
各级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入手, 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 在保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 全面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或“村财民理乡代管”, 乡镇财政所或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代为管理村级财务, 按村设账, 分村核算, 实行报账管理。主要代管财政补助资金和村集体自有资金。对财政补助资金, 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按核定标准及审批程序实行集中支付;对村集体自有资金支出由村报账员按程序审批后实行报账支付。乡村普遍建立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健全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 实行村民民主议事、民主理财, 使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切实提高村级组织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
二、目前制约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突出问题
2002年, 安康市全面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 取消了面向农民的的各种收费,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由向农民收费转为财政补助, 当年省核定平均每个村1万元补助标准, 之后, 省财政逐步加大了对村级组织运转的补助力度, 至2008年, 村级组织运转补助提高到平均每个村2万元, 县区也不断增加投入, 使全市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 进而呈现出正常运转的良好态势。但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 村组干部报酬偏低
安康市地处陕南秦巴山区, 山大人稀, 村民居住分散, 村组集体经济基础差, 村级组织运转补助主要来源省市县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 村内所有干部包括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和大村增设一名副支部书记、“三员两长” (计划生育宣传员、计划生育信息员、计划生育助理员和中心户长、计划生育副村长) 、“两防人员” (卫生防疫员、畜牧防疫员) 及妇联主任、团支部书记、治安中心户长 (15户选1名) 、民兵连长、村民小组长等报酬均从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之中解决。全市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 (包括副职) 年报酬2 000-3 000元之间, 达到3 000-5 000元的为数不多, 组长和其他村干部年报酬100-500元之间。村干部没有交通费、通讯费等。总的看, 村组干部报酬与目前社会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现实不相适应, 差距较大, 已对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带来影响。
(二) 村财乡管不够完整
有少数乡镇在实施“村财村用乡代管”中只管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 而未代管村级集体自有资金, 使村级集体自有资金游离于村财乡管之外;有少数经济条件好的村因有种种顾虑、用钱环节多不方便, 不愿将村财交由乡镇代管, 在同一个乡镇存在“已代管”和“未代管”两种情况;有少数地方存在村级支出“账外循环”现象, 乡镇控管制度措施薄弱;有少数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坚持, 有的乡镇公开的形式、内容不够规范, 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 村组负债制约运转
税改前由于部分村组经济条件差, 举债兴办村内公益事业, 如建设养护村组道路、“普九”建校、以及村级组织日常办公等形成沉重负债。近年来, 有些村在兴办村级公益事业、村组道路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中又形成了新的债务。影响和制约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砠碍了村组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 村财管理体制不顺
安康市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时, 撤销乡镇农经站, 将村级财务管理的职能划转乡镇新设立的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站, 而目前除旬阳、紫阳县有部分乡镇村财乡管由社保站管理, 其他县、乡仍由乡镇财政所管理。社保站实施村级财务管理, 其上级主管部门是县级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难以行使对乡村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乡镇财政所实施村级财务管理, 但县区财政部门农村财务管理局 (原农税局更名而来) 缺乏管理职能。
(五) 财务管理人员偏少
2007年安康市乡镇机构改革到位后, 乡镇财政所分一、二、三类乡镇按3、4、5核定编制, 随着乡镇财政所职能转变, 承担的核算、支付、监管、服务等工作量和业务量随之增大, 且财政所还要承担乡镇政府中心工作、包村驻队、产业发展等工作任务。乡镇财政所普遍反映人手不够, 兼职过多, 业务交叉, 已经影响到财政职能有效发挥和业务规范管理。不少乡镇通过留用、借用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和其他站所人员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这部分人员因思想顾虑, 影响到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对策
村级资金是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的生命线, 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保障工作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提高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 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 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 加快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中、省有关规定,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完善财政基本保障和村级组织自我保障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省、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村级补助力度, 积极促进县级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解决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村内公共服务的基本支出需要。积极促进县区完善建立现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制度, 为村组干部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工作平台, 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发挥村组干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 着力规范“村财村用乡代管”行为
促进各县区加大“村财乡管”规范实施力度, 将未纳入乡镇代管的村委会全部纳入, 并积极探索推进“组财村代管”工作;切实强化村级资金监管工作, 完善“县、乡监管”措施, 充发挥财政部门监管职能;加快推进县乡联网工作进度, 为确保业务规范操作、有效实施监管提供技术平台;全面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提高村级财务使用透明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人事、报酬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村干部报酬发放范围、标准核定、发放时间、考核奖惩办法;加强村干部及报账员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工作, 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三) 加大村组债务控制和化解工作力度
一方面要坚决制止村组发生新的债务, 落实“谁举债谁还款”的责任;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 加大力度, 在完成“两政一教”债务化解的基础上, 把清理化解村级债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积极落实化债政策, 建立化债财政奖补机制, 促进村级债务化解。
(四) 理顺县、乡、村的财务管理体制
积极协调争取将村级财务管理职能划归乡镇财政所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实施管理, 把县财政局明确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 由县财政局农村财务管理局实施管理, 赋予其职能和主体业务。基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考虑, 建议:从上到下要明确村级财务管理的机构、职能、业务范围、工作任务等, 形成上下一条线的完整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五) 积极创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环境
围绕乡村组织运转、债务化解、农村财务管理、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大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增加村集体收入, 为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摘要: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关系到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才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安康市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取得的一些成效和经验及村级组织运转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也有普遍性。
浅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 篇5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审计制度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 从本质上讲, 审计制度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 是审计关系相关各方权利、责任、利益和基本行为规范的约定。在我国, 审计被定义为: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帐目, 监督其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审计的本质特征是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是指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标准形式或固定格式。它包括审计组织模式和审计行为模式两种、审计组织模式中又包括审计的领导体制、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等;审计行为模式又包括审计制度与规范, 审计形式与内容、审计手段与方法、审计结果处理与运用等。在审计模式中, 组织模式是行为模式的前提和基础, 它决定和影响了行为模式。
我国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于新中国成立以后, 人民公社是当时农业集体化的最高形式, 在农村地区形成了政治、经济、社会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60年代初对农业经济进行调整, 但“文革”使得农村经济陷入了长达十年的发展停滞期。70年代末, 中国的农村经济体制掀起了一场重大变革, 集中经营、集中劳动、集中分配的管理体制, 转变为以集体的统一领导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经营体制, 在整个80年代的推广和不断的完善,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进入90年代以后, 进一步的制度创新还不明显, 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必要性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缺陷导致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有必要运用包括审计在内的监管手段加以解决。
第一, 强化审计监督, 这有助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为了加强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通过强化审计监督, 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可以促督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认真履行国家的会计法规和制度, 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从而逐渐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
第二, 强化审计监督, 有助于化解债务危机, 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村级集体资产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生产条件, 是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运用审计监督职能, 可以健全资产帐目, 督促集体经济组织完善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避免和减少资产流失, 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审计手段可以控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支无序和负债膨胀的局面, 量入为出, 勤俭办事, 督促村级组织严格预决算制度, 及时化解债务危机。
第三, 强化审计监督, 有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领导成员腐败行为的发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 人们的思想观念空前解放, 农村经济活动逐渐活跃, 如果必要的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措施跟不上, 会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领导成员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强审计监督, 可以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化解干群矛盾, 杜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领导成员的腐败行为, 稳定农村社会。
第四, 强化审计监督, 有助于推动政策措施的实施。近年来, 党和国家对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主要包财务公开制度、双代管制度、农村税费改革。这些政策对规范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与核算, 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农村基层领导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自身认识和素质原因, 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农村基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因此, 必须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推动和督促党和国家的政策措施在农村得到贯彻执行, 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失误, 维护农民利益。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组织模式的创新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的创新, 应与农村政治和经济环境适应,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来进行, 使审计模式的创新得到顺利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创新模式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有现成的层次较高的法律做依据。二是这种模式能够使审计保持较强的独立性。三是这种模式能够保障审计人员有专业胜任能力。四是该种模式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利益。
新型审计组织模式的创新是建立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的兼顾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包括领导体制设计、组织结构设计、运行机制的设计。
领导体制设计。新的模式下乡镇审计机构是纳入国家审计体系, 接受县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 使乡镇审计机构的层次和独立性得到提升, 审计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
组织结构设计。县级政府将是实施新的审计模式的主体, 设定审计岗位和编制是根据新设立乡镇审计机构可以授权的审计范围和任务进行的, 审计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由县级政府负责解决。
运行机制的设计。新的组织模式中乡镇审计机构要考虑农村的现实情况和特点, 在县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运行, 并充分考虑乡镇政府和村民的关注和要求。
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组织模式会带来审计行为模式的创新, 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的形式和内容会得到拓展, 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制度和规范会更加完善, 并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时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将得到广泛的运用, 大幅度提高审计效率
参考文献
[1]王春平、张立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与企业化改造》, 2002年2月。
温州市农村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探索 篇6
1 问题的提出
从党的历史看, 组织设置总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调整改革。
从形势任务看, 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趋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
从工作现状看, 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治本之策。当前基层组织存在乡镇党委调控力弱化, 村庄利益链“低、小、散”, 周期律, 农村政治生态落后等问题, 需要通过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予以根除。
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具有以下意义:
(1)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农村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的需要。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新建立社区为社团组织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平台, 使原先在生产队管控下的村民作为社会成员加入各类社团组织, 形成“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自我服务与治理格局。
(2)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农村党建模式由线型向塔型联动互动转变的需要。多元化的社会形态使得传统线型党建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和党建发展需要, 一定区域内村与村之间联动互动、镇域内社区之间联动互动的塔形模式才是社会发展和党建的需要。村级组织设置改革, 实现了一定区域内村与村之间、镇域内社区之间的联动互动。
(3)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公共服务由垄断向竞争转变的需要。以往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主要依托乡镇构建, 在乡镇区域范围内就产生了公共服务的垄断现象, 尤其是1992年的乡镇撤扩并和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带来的管理幅度扩大, 使垄断现象更为突出。通过村级组织设置改革, 原来镇 (街道) 一个职能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 可以在下设所有社区履行服务职能, 实现了公共服务由垄断向竞争转变。
(4)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干部绩效评估由一维向多维转变的需要。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带来的直观变化是镇 (街道) 干部到社区坐班, 直接处在村民与上级组织的共同管理监管之下, 由群众零距离予以评估。再加上镇 (街道) 领导干部定期到所辖区域的社区内进行巡视办公, 使干部身处多维状态接受绩效评估。
2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路径
温州市目前正在中心镇建立的农村新社区, 是一个在当前特定时期通过农村实行“三分三改”农户集聚形成的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是一个居民具有城乡双重身份 (社区居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成员) 、社区具有双重属性建立起来的既有城市社区功能、又有农村社区功能的新社区, 是一个将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建设结合起来, 以城带乡、以乡促城, 实现城乡、社区融合, 最终建成城镇式的社区。
2.1 基本路径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转、并、联”三种方式。
“转”是指城中村、城郊村和成熟的农村社区通过“转”, 建立村转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并”是指因整村农房改造、移民等因素集聚一起或条件成熟的村 (居) , 合并组建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通常指群众迁入中心镇的农村社区后, 合并组建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联”是指是指多个村联合设立联村党组织和管委会。即将邻近的若干个传统行政村通过“联”的方式组成一个社区, 设立社区党组织、管委会和议监会 (议事监督委员会) 。
2.2 改革模式
温州市的村级组织设置改革采用以下的“1+3模式”。
“1”指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这个总支是由原来联入的9个村党支部书记组成的, 而总支书则是由街道班子领导兼任, 起牵头作用。“3”指社区管委会、联合议事会、监督委员会。
社区管委会:执行和办事机构, 由联入的9个村委会主任组成, 主要负责环境卫生、社区事务、社区治保调解、安全生产、科教文体等。
联合议事会:常设的议事决策机构, 由联入的9个村支书及主任, 再加上1名两委党员和9个联入村1名村民代表组成。
监督委员会:由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 主要监督社区财务、村务、党务等工作。
“转、并、联”三种方式之间, 既是并列关系也是递进关系。并列关系是指三种方式均可独立运作, 而递进关系是指操作层面可采取“先联后转”或“先联后并”等方式。
重心下移、方便群众是检验社区是否建设到位的核心标准, 具体要求: (1) 事权真正下放, 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政府审批办理权限下放到社区 (2) 镇 (街道) 干部下到社区坐班; (3) 社会管理由松散型管理趋于半紧密型或紧密型管理。
3 瓯海区丽岙街道的改革实践
侨乡瓯海区丽岙街道是温州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乡镇。早在2011年5月份该街道就开始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6月28日街道所辖的21个村变身为4个新社区, 成为温州市城乡社区全覆盖最早的试点之一。
3.1 工作进展
2011年初, 该街道先行试点组建了丽南和白门2个社区, 在保留现有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基础上, 建立联村党总支和管委会。6月28日, 该街道举行了城乡社区全覆盖授牌授印仪式, 由辖区内21个行政村联成的丽南、白门、丽中、丽北4个社区宣布成立, 成为全市率先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的点。
该街道按1个文教体中心组团和3个商住社区进行统筹城乡规划, 在规划社区时, 一方面要按照这一布局设置4个社区, 另一方面也考虑农村历史的沿袭, 划定每个社区的边界。
目前, 在丽岙街道已成立4个新社区, 已有办公地点并开始对外办公的社区有丽南、白门, 丽中、丽北的办公场地也已在装修中。
3.2 新社区的组织结构及运作模式
由于目前农村新社区的创建还处在改革初期, 农村新社区运作模式实行双轨并行, 对社区居民中的原村民实施村、社区“双轨”运作, 即“生产以村为主, 生活以社区为主”的双重管理服务体制。
根据温州市的有关政策, 社区是由农村过渡为城市的一个特殊磨合期, 所以, 在社区范围内, 土地性质、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原村民身份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待遇不变。原有的村集体资产由原村经济合作社管理, 随着“三分三改”的推进, 逐步将资产量化到每一位社员;并随着农房集聚推进, 农民全部住进新社区, 原村委会功能逐步被社区所取代, 各项条件趋于成熟时再撤销村委会, 这可能还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
新社区的组织结构采取“1+3”模式, 即以社区党总支牵头, 联合议事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三会联治”, 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联动发展。
3.3 新社区的服务模式
丽岙是侨乡, 当地华侨有2.5万人, 而户籍人口却只有2万多人, 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常住人口33%。由此, 当地推出的服务突出“侨”字。
最早试点办公的上坦村丽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在二楼宽敞明亮的办事大厅里, 一边是休闲茶吧, 一边是办事大厅, 可以边喝茶边等工作人员办事。
中心设有社区党支部、社区管委会、党员服务中心、留守儿童活动基地、空巢老人服务中心、义工站、老年星光之家等部门, 服务内容涉及社会保障、综治、社会事务等23项, 共计5大类。还开通服务热线, 建立了洁化绿化志愿者服务队、群防群治志愿者服务队、扶贫帮困志愿者服务队等9支服务队伍。
在没有成立新社区之前, 要办理出国护照, 得经过村委会签意见、街道部门审核、分管副书记审定、街道办公室盖章等程序, 而现在, 只需到社区办事大厅审核, 一次性完成, 很方便。
在丽南社区的办事登记本上发现在已办理件中, 最多的为恢复户籍证明、国外子女落户证明、入学证明、临时居住证等。据了解, 目前服务大厅实行双休制, 今后在条件成熟时还将推出双休轮岗制度, 为村民提供更方便的服务。
建农村新社区后, 通过街道授权、放权给社区便民中心, 将村里与经济无关的事务性证明等事项办理移交到社区, 让群众到社区享受“一站式”服务。另外, 还可以把原来各村组织承担的治安巡防、洁化绿化等工作通过社区整合起来, 既节约成本又提高效率。
4 需思考的几个问题
4.1 建立社区后, 群众能否得到真正的实惠
建立社区后, 群众如果得到4个方面的实惠:“住得更舒心, 资源更集聚、服务更便捷、保障更有力”, 改革就能顺利推进。我们的愿景是:相比以前的旧农房, 建立的社区在居住环境上将大大改善;社区将整合医疗、卫生、教育等各类资源, 在群众中实现最大程度的共享;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的便民服务体系将会让群众享受上门服务、代办服务、数字化服务等便捷的服务。
4.2 政府对社区建设发展的投入是否能得到保证
相比农村, 政府对社区建设发展的投入如会更多, 新社区就会被建设得越来越好。
社区要建立社区基础性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平台是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社区社会性有偿服务体系、社区公益性志愿帮扶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网络,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 重点开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帮扶、治安安全、医疗卫生、计生保健、文教体育、农业信息等服务。
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在社区兴办各类超市、农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农机维修、通讯、家政、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培育发展城乡一体化社区志愿互动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区群团组织以及各种专业经济技术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 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优抚助残、卫生保洁、环境监督、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文娱活动等志愿服务。尤其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 发展有针对性的公益服务事业。
社区日常办公经费应由 (县、市、区) 财政予以补助,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 (县、市、区) 财政承担, 政府还会对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和补助。
4.3 社区建立以后工作机制如何理顺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 逐步撤村建社区, 村民变市民是必然的趋势。但在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中要非常慎重地对待撤销村委会的问题, 先建立社区, 成立党组织和居 (管) 委会开展社区管理, 随着“三分三改”的推进, 原村委会功能逐步被社区所取代, 各项条件趋于成熟时再撤销村委会。联村社区成立后, 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保障, 通过机制管理促进社区科学化、规范化运行。新社区建立后需要会建立四大工作机制, 保证社区发挥实质性作用。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运行机制, 研究制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办事制度, 做到有章办事、按章理事, 确保居务、财务的民主、透明、公开。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机制, 实行专职工作人员坐班制, 制定和完善民主评议、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便民服务机制, 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制度, 统筹社区服务资源, 建立简便、快捷、多项目、全覆盖的社会化便民服务体系, 方便社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建立党建带群建机制, 通过党组织建设带动共青团、妇女代表会、老人协会等群团和配套组织的建设, 促进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民心作用的发挥。
4.4 建立社区后原有村民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根据调查得知, 实行“转、并、联”后, 村民普遍担心自身利益受损。村民、社区建立后, 应针对特定过渡时期, 社区居民和村民的双重身份, 在社区居住的村民既可以行使在社区的民主权利和享受社区的服务, 又同时享有在原村民委员会的民主权利。
社区建立后, 宜对社区居民中的原村民实施“生产原则上以村为主管理、生活原则上以社区为主管理”的双重管理服务体制。社区范围内, 土地性质、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原村民社员身份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待遇不变。
建立社区后, 村民社员身份不变, 集体经济待遇不变, 原有的村集体资产由原村经济合作社管理, 随着“三分三改”的推进, 宜逐步将资产量化到每一位社员。
4.5 建立社区后原有村干部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目前, 实施村级组织设置改革, 村干部的抵触情绪最大。在换届中, 需要“过五关, 斩六将”, 才坐上村干部的位置, 担心“转、并、联”后大权旁落。因此, 社区建立后, 在自愿的基础上, 要优先吸收原村干部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中再任职。在新社区组织与原村级组织双轨运行时期, 原村干部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 区里原有针对村干部的各种福利待遇继续执行。这样, 才能安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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