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关键词: 法律系 维权 消费者 策划书

根据工作的内容与性质,报告划分为不同的写作格式,加上报告的内容较多,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315维权意识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315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315维权策划书

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重庆三峡学院政治法律系

2008年3月9日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

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主题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目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

活动时间:2008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白岩路社区万州区百盛广场

活动对象:消费者

活动组织者:重庆三峡学院政治法律系

三峡库区消费者维权中心

白岩路社区居委会

活动形式: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宣传资料。

活动分工:

1.

2.

3.

4. 组织部负责组织策划工作。 外联部配合主席团搞好场地的布置安排及合作人的联系 秘书处负责活动的总结工作 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展板和海报的宣传,让全院同学都能够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的性质并积极参与其中。

附:各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任务,在

活动中锻炼自己。

政治法律系法

2008年3月9日

第二篇:315维权法律案例

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案件回放2010年初,沈阳市70多岁的张女士在某电台听到美国TU降糖保健品的宣传广告。广告主持人称,服用该产品有明显的降糖效果,甚至能够去根。并且今天为半价优惠的最后一天,赠送大礼包,请消费者抓紧时间购买。张女士的女儿患有糖尿病,心想也许能对女儿的病起作用,当时就急忙购买了四个周期的产品,共花费2760元。产品买回来后,她的女儿发现该产品没有如何治疗的效果,大呼上当受骗。而且,在以后的几天里,电台中仍然继续广播着“今天是半价优惠的最后一天”的内容。

经张女士与广告播出单位联系后,得到厂家的电话,联系退货。当消协询问厂家工作人员公司的地址时,厂家人员拒绝提供。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手段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例点评

保健品不是药品,它不具有任何的疗效,对于疾病没有任何的治疗作用。保健品仅在一定范围内对人体机能起保健作用。有些不法的保健品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无限扩大保健品的功能作用,故意模糊保健品保健作用与药品治疗作用的界限差别,极易使消费者为了快速缓解病情、治愈疾病而将保健品当作药品来选购。近年来,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对保健品行业不熟悉、保健观念落后、保健知识缺失,在保健品的销售上大力进行的虚假广告宣传,而且这种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造成这样原因主要包括保健品行业立法滞后、监管缺失,消费者保健意识落后等。

近两年,消费市场中其它一些行业也出现了信用缺失问题,这逐渐成为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的最大障碍。一些商家为了迅速提高经营利润,盲目地将经营中被珍视、最能产生财富的“信誉”抛之脑后,主要利用虚假宣传的方式来营销产品,这样的做法只能使商家的经营获得短期的利益,最后终将面对消费者不尽的追讨和批判,走向灭亡。因此,企业的发展壮大最终依靠的还是口碑和信誉,就是要真正做到诚实、守信经营,切实提升自身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知名度,最终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

同时,消费者也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了解消费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关注社会热点和消费热点,提高购买商品的识、鉴别能力,减少上当受骗的几率。消费者遇到侵权状况时,要勇于维护自身权利,敢于进行监督、发出建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315消费维权策划

2012年曲阜师范大学3.15维权活动策划

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而又美丽的,四年的大学生活尤其宝贵,怎样把握住瞬间的青春让它绽放出生命的火花,怎样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让生活更加美满精彩,是我们每个在校大学生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值得社会和学校普遍关注的问题。你是否真正的关心过这些话题,是否关注过那些大学生权益受损的事情?

历经多少年的风风雨雨,“3〃15”这个深入人心的日子,仍以一种昂扬的姿态占据人们的视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 传消费者的权利。为促进大学校园权益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我们经济学院特举行这次消费维权活动。一个讲述理想的空间,一次纯洁情感的征文,一场信念坚定的大赛,没有功利的色彩,没有金钱的诱惑,我们想做的只是一次心灵的交流,让属于我们的文字在我们青春激荡的年代中飞扬!

一、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背景: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调查报告称,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后,维权状况并不乐观,四分之一的大学生遇侵权时不采取任何方式

维权。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活

动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

至对维权还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

谐校园”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参赛对象: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经济学院11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

五、活动内容:

1:条幅展板宣传 ;2:签字活动;3:征文比赛;4:看维权3.15

晚会

具体活动内容:

一、条幅展板宣传

1、准备工作:

①、3月10日,权益部确定宣传标语,并做好条幅。

②、3月12日,权益部和宣传部做好维权展板并放在北校门口展示

进行宣传。

③、3月13日,权益部张贴社会实践部所征集条幅。

④、3月15日,各班班长、团支书、宣传委员和各班权益部成员,

制作班级关于维权宣传栏。

2、主要工作:

通过简单、方便的拉条幅形式,让同学们自发地关注大学生维权,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签字活动:

1、准备工作:

①、3月15日,9:00开始做准备工作,权益部男干事准备好桌子,女干事准备好条幅和签字笔,30分钟的时间把这些工作做好。 ②、在10:00和12:00两个时间阶段,权益部成员做好迎接同学们的准备并按计划进行签字活动。

③、签字活动结束后,权益部男干事将签字条幅张贴。

2、主要工作:

通过签字活动,显示同学们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同时向同学们宣传我们的维权口号,让同学们对维权有更深刻的认识。

3、活动地点:北校门门口。

三、征文比赛

1、准备工作:

①、3月16日,权益部各干事、各班班长和宣传委员一起做好宣传工作。

②、3月24日,下午5:00前各班权益部干事或班长收齐文章,交到C616。

③、3月25日,权益部整理文章并交给老师,请老师给予评比。 ④、3月31日,权益部取回老师评论后的文章,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名单,通知获奖者。

⑤、4月3日,晚上权益部将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2、征文要求:

①、文章体裁不限,自拟题目,诗歌、散文、记叙文、议论文等均可,要有文采,有新意与真情实感。

②、文章字数1500~2000,统一用标准稿纸,用黑色中性笔。

③、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在标题下注明自己所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注:

1、比赛结束后,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2、一等奖获得者的文章将放在班级博客、经济学院网站、太阳之声广播站进行宣传。

4、主要工作:

用征文的形式,让我们用手中的笔记录下成长路上难忘的维权经历;记录下青春路上点滴的感悟;总结消费维权经验、提出建议,唤起人

们对消费维权的重视。

四、观看维权3.15晚会

主要工作:组织各班看3.15晚会,让同学们加强自我维权意识。

七、活动主办单位:经济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期待您的参与!经济学院 团总支权益部

第四篇:维权意识报告

关于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调查报告

[中文摘要]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在消费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形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居民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也是各式各样,有的人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的人只能咽下那口气。对于经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碰到这些情况时会如何处理这样的事件呢?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又怎样呢?

[关键词] 消费维权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在消费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形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居民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也是各式各样,有的人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的人只能咽下那口气。对于经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碰到这些情况时会如何处理这样的事件呢?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又怎样呢?我们就对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如何做了问卷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们总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回收119,回收率将近99.1%。按调查对象的性别来分,男生共有62人,占调查总数的52%;女生共有57名,占调查总数的48%;按年段来分,大一学生占大多数,共有10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85%,大二共有1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15%。该份调查问卷的题目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有两道题,都是对大学生是否了解消费者协会的基本性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的调查;第二部分有五道题目,先是调查大学生对自己消费维权意识的认知情况,后是通过面对具体案例时,大学生会采取什么样的做法的问卷调查;第三部分有三道题目,是关于大学生对维权所要经过的程序的认识,及具体途径的认知情况的调查。

(二)样本分析:

a)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之甚少。

调查显示:大学生中知道消费者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的所占的比例还比较低。从被调查者的性别分析,其中大学男生答对该道题目的占总男生调查总数的53.2%;女生答对的只占42.1%。从被调查者的年段分析,大一学生答对的只占47.5%,而大二的学生的有50%。通过调查样本的分析发现,大学生对消费者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不太清楚。分析结果显示,调查的大学男生中只有

9.7%的答对,而女学生也只有12.3%。但大二学生回答正确的达到38.9%,大一的只有12.9%的学生回答正确。从这些数据来分析,现今大学生对于消费者协会认知不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

b)大学生认为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一般。

对大学生认为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的问卷调查中发现:52.1%的学生认为自身的维权意识较为一般,男女生之间的比例相差不大,大一大二的学生之间的调查结果比较也没有较大的差异。而认为自身维权意识很好的只占15.1%。

c)通过案例发现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比较淡薄。

我们以一些生活中常碰到的例子作为调查案例,对调查的结果的分析发现: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的学生只占小部分。其中男生的占34.4%,女生的占23.4%,大一学生占30.7%,大二学生占35.2%。这样的数据体现出,现当代的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并不像他们自认为的达到的程度。

d)大学生对于消费维权所需的程序和具体途径比较清楚。

被调查的大学生认为对消费投诉的一般程序还知道一点点,也都觉得现在的消费投诉“门槛”太高,投诉处理时间过长,因此对于平时一些较小的侵犯权益的行为不会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从大学生对消费投诉电话的问卷结果发现,还有26.1%的学生对此不清楚,还不排除通过猜测得到正确答案的同学所占的比例。

(三)结果分析

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之甚少的原因主要是在于对社会接触不多,不清楚了解这样的法律知识有哪些重要性。另外,在以前的学习主要是为高考服务,其他不怎么重要的事都置于一旁,致使对现在国家的一些法律条文不太了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以往碰到的事都会由父母亲出面解决,自己并不过问。另外是,如果一些侵权行为还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就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而且很多的学生认为现在的投诉程序过于复杂,处理的时间长,这也是在遇到权益受到侵犯时不会采取维权措施的一个很大的原因。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大学生对消费投诉电话还是比较清楚的,这说明,以往的一些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应继续做这方面的努力,让每个公民了解法律知识,使自身权益免受侵害。

(四)解决对策:

1)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了解消费者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不管是在生产消费还是生活消费中,都会触及到一些法律条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些法律书籍的阅读,能够使我们在生活中更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2)更多关注有关侵权的案例,学习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现在的社会还存在很多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所以可以通过收看《今日说法》节目,浏览中国消费网,阅读《中国消费者报》等途径了解案例。对那些事件的了解可以让我们尽可能的避免自身权益免受侵害,.同样也能够使我们在遇到棘手事件时,能够及时想到一切行之有效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3)参加一些有关的消费维权活动。

每年的3月15日都有一些相关的活动来倡导群众一起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这样的一些活动,能够增强我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掌握维权方法。社会和校园中也都存在另外的协会,来帮助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比如说我校的维权学社,它会举行一些活动让同学学到相关的维权知识。

参考文献:

1.杨李 刘延岭 . 《权益法律保护案例精析》 北京:中国政法出版社,1996年

2.颜经纬. 《消费与权益》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

3.马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解适用集成》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4.胡兴龙. 《消费维权法律通》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6

第五篇:315消费维权走进校园

为了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12日,南宁市马山县古零工商所冒雨走进古零初中,向学生们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在古零初中教学楼下,工商所工作人员设立了流动维权与强化监管服务岗,将消费维权教育宣传手册分发给学生们,并详细向学生们传输了消费维权的小知识。工作人员针对青少年消费者最喜欢购买的玩具和零食进行了具体的消费指导。

如何选购玩具?工作人员教了同学们四招:

一、看。详细的检查玩具包装标识,有无贴有强制性认证(3C)标志、产品质量合格证、玩具标准号等证明。

二、摸。用手在玩具表面摸一遍,感觉是否有尖刺物,以免割破皮肤。

三、查。有传动机构的玩具应遮蔽传动机构,不能使儿童的手探入,以免转动时夹住手指。

四、拉。玩具上不可拆卸的小零件,如娃娃身上的纽扣、玩具车上的固定配件等,拉几下看是否有松动。

如何选购零食?工作人员告诉同学们最好购买有包装的零食,还要注意看包装上是不是有商标、QS标志,最后还要注意看它的生产期及保质期。

要是同学们买到了假货、劣质商品该怎么办?工作人员告诉同学们,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诉或是拨打12315维权热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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