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关键词: 庆典 预案 应急 活动

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精选6篇)

篇1: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抓好xxxx重大活动及庆典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各类活动顺利进行,按学校支部,行政的要求,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姚联均成员:

二.时间要求:凡各项重大活动及庆典期间,实施本预案。

三.工作目标: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1.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分工,明确职责,保征活动的正常开展。

2.分工情况: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副组长:具体分管;xxxxxxx负责安全宣传工作;xxxx排查处理突发现象;xxx负责来人来访的登记记录。

3.制度要求:凡发生突发事件,组内人员各尽其职,及时到位,及时处理解决突发事件。

篇2: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根椐镇办发[2013]43号文件《龙泉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和《龙泉镇中心校》的通知精神,在发生重大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维护教育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在上级政府和上级维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重点稳控,紧急处臵,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二、组织保障:

学校安全保卫及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胡云弘

副组长: 安洧丁万容毛克洪

成员: 陈红艳姜伟安君胡艳任光华曾静 王秀丽欧玲及各班主任

三、职责分工

1、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紧急会议,通报维稳工作情况,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维稳应急工作。

2、及时上报教育维稳工作信息,视情况请求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3、发生问题及时赶赴现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中心校汇报。

四、制度保障

1、对特防期间维稳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其做为考核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

2、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而大规模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特防期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应急措施

发现重大不稳定苗头或事件发生后,马上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群体性问题及对策。

2、立即将相关情况向中心校报告,请求给予帮助和支持。

3、对已发生的情况,务必认真对待,防止矛盾激化。

4、根据职责和任务,赶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5、领导小组靠前指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赴市越级上访等情况,做好疏导工作。

7、对自身处境艰难,失去生活信心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积极联系解决问题。

篇3: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1 播出系统应急预案流程

电视台应按照上级下达的安全播出工作精神, 为播出部门制定具体的播出控制和操作守则, 有效杜绝安全播出隐患, 才能向广大电视观众提供高质量的电视节目。具体实施应根据不同电视台的自身情况及相关的播出设备进行设置

根据播出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性质不同, 可将安全播出事故分为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和其它事故。技术事故是由于设备软硬件故障或播出系统技术配置上的问题引发的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人员违反相关制度或操作规程而导致的错播、停播事故。针对播出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要求播出值班人员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流程及时处置, 处置完毕后要将故障发生具体情况、时间和处置经过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以便事后及时总结。以下是播出应急预案的参考处理流程, 如图1所示。

2 保证播出系统安全播出必做的工作

从播出机房的播出系统运行实践来看, 必须做好并不断完善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 善于运用多种先进技术和设备, 以实现电视节目的安全优质播出。播出机房供电系统应接入两路外电, 播出系统应配置UPS电源, 这样能有效解决电源闪落和主备电源倒换时设备复位停机的问题。从信号源、播出系统到供电系统, 电视节目播出线路上的各个关键环节, 都应做到主备份配置, 主备切换方便可靠, 以确保系统状态良好。配备监控预警系统对播出重要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要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在每个频道的子系统中引入备矩阵, 将主备服务器信号、中央一套、垫播风光信号、录像机等信号源接入备矩阵。在切换台、矩阵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瘫痪时, 可切换到备矩阵, 并切出信号源。垫播信号是由控制软件循环播放的风光欣赏片, 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垫播信号必须一直循环播放, 以备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可以应急。

其次, 建立一个高效完善的安全播出管理机制。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上下班交接制度、值班巡机制度、重点时段加强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机房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构建管理和技术系列统一标准, 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再次, 建立一支思想政治觉悟高、技术素质心理素质过硬的播出技术人才队伍, 加强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 提高一线播出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最后, 要对摄像、制作、编辑、上载和设备管理等和播出有关的各部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各部门工作都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监督。

一套稳定可靠的硬件设备系统是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基础。完善的播出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安全播出的保证。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是安全播出的有效手段。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安全播出的必要条件。总之, 安全播出是设备、管理、人力协调运作的过程。

3 播出系统应急处置方式

当播出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 值班技术人员应按照电视台制定的播出应急预案,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可分为以下几种处置方式:

1) 当出现非法或信号内容有误时:当出现反动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声音画面及字幕时, 应切换到垫播风光信号;当出现字幕有非法内容或错误时应将字幕键切换开关关闭。

2) 当出现技术设备故障时:当主播服务器输出信号出现画面定格或花屏等异常状况, 而备播服务器输出信号正常, 判断为主播服务器故障, 应将信号切换到备播服务器;当主备播输出信号都出现黑场5s或定格10s以上及花屏等异常情况, 应切换到垫播风光信号;当不同信号源间要进行切换时自动和手动都不起作用, 判断为主矩阵切换器故障, 应切换到备矩阵切换器播出。

3) 当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节目时:中央一套信号源应同时备有两路信号源, 当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节目时出现声音或画面异常时, 应切换另一路中央一套信号源。

4) 当直播实况节目时:应采用延时播出系统, 使现场信号滞后数秒时间播出, 如出现异常情况, 播出值班人员能有充足的时间切换备播信号源, 或对信号作其它相应处理。

5) 其他特殊情况时:当因特殊原因节目素材来不及上载或整个播出系统瘫痪时, 应用录像机播放节目备播带并切换录像机信号源播出。

4 结论

应急预案主要是提供播出事故的规避, 而不是播出事故的处理。应急处置方式应按照具体情况设置, 没有固定的参考模式, 但可以设置多级应急操作供选择。这种机制是建立在设备可控性之上的, 因此, 播出系统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是安全播出的基础。当然, 应急方案最终是以人为最高控制权的, 只有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加强播出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才能保证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摘要:电视作为当今社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主流媒体, 其播出安全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密切相关。一旦发生安全播出事故就会影响人民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 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对于电视播出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电视播出系统, 阐述了影响安全播出的主要因素以及如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处置, 以期为保障电视节目的应急播出提供参考。

关键词:安全播出,播出系统,应急预案,处置方式

参考文献

[1]任克勤.电视播出系统的运用及应急预案[J].数字传媒研究, 2105 (4) :52-54.

[2]陆春艳.论硬盘自动播出系统应急方案及故障的判断处理[J].西部广播电视, 2015 (19) :211.

[3]郑云玲.安全播出系统中的应急系统[J].科技传播, 2015 (23) :133-134.

篇4:庆典及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应、快速行动

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相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二)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四)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30—9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组织体系

一、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职责:在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4.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总指挥: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三)成员单位: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图见附件一)。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市场信息处:负责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等工作。

3.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4.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5.科技教育处:负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将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培训的内容加以落实。

6.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农机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乡镇企业处:负责组织与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监察室:负责对政府公务员和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督查督办,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二、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一)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区、委各处(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市场信息处处长担任;

2.副主任: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主管处长(主任),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担任(见附件二)。

(三)联络员、联系人

1.各成员单位设联系员(见附件二)。

2.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设联络员、联系人,联络员由主管负责人担任,联系人由主管科室负责人担任。

3.吉林省受理举报电话:0431-88906017。

4.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 130051;

電话(传真):0431-88906017 82711364。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事故调查组

1.组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企处等部门负责或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同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协助调查事故(专家库见附件三)。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二)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综合组

1.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省农委市场信息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各有关处室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二)报告

吉林省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程序

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对口处室报告。

(1)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2)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农委报告。

(4)省农委各处室在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通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省农委举报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通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和方式

(1)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报送省农委。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险情,省农委应当及时通报有关市(地)级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视情况向社会及时通报,避免风险和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2)省农委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同时,应当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委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響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协调省农委有关处室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省(区、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四)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省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整改和善后处理进行监督。

(三)总结报告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省农委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省农委建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三)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四)演习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

(五)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篇5: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

组员: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篇6:金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2010-1-26 10:25:00 来源:< >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保...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根据上级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心礼,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王连生、曹汉玉:负责安全教育、实验室、图书室、文体活动、等安全工作。刘思远、张晓文:负责食堂、宿舍、用电、消防、食品卫生、防雷等安全工作。白培荣、安国鑫:负责疾病控制、禁毒、治安等安全工作

组员:各班主任:职责是督查、指导协调学校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和安全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防备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正当、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详细负责学校各部分、班级、宿舍、教学楼、校园等地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学校内部各部分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将在每学期不定期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检查,随时纠察不足,确保学校的尽对安全。

4、各班主任负责自己的班级

五、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审定再开展活动,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若是组织校外活动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直协调安排。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

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重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学生上操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排队回班,上下课及集会或大型活动由教导处负责。

6、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视员,逐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7、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端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教导处。若查实学生离校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教导处向公安机关报案。

8、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职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六、值班职员安全应急预案

1、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饮酒误事,不得做与值班无关之事。定时和不定时地进行巡视,发现题目和可疑人员应及时盘问查清,如遇有特别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领导。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岗位,交接工作,有书面记录。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因病、事假应及时给办公室领导请假。

3、做好防盗、防火巡视工作。校园、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如事故、吵架等大小案件,除应采取应急措施外,还应保持现场,及时报告。

4、值班人员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失火被盗,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监视。

5、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学校的有关制度处理

七、门卫应急预案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

3、课间不答应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4、闲杂人员、倾销商品人员不得进校。

5、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6、保证学校校门的畅通,校门口一律不答应停放机动车辆.如遇强行停放者经劝告无效应及时报告。

7、如遇未及突发事件门卫应迅速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校长。

八、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品中毒现象,立刻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领导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九、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刻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校领导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十、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领导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或记住车号。碰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配合交警人员执法公正、公平。

十一、传染病疫情(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央。

(2)在校外,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不含诊所)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送乡卫生中央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根据医生建议处理或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往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宣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看。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社会事业局和疾病控制中心,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教职工在场的必须果断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或报警。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社会事业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十三、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道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顿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增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支属,及时向师生和支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十四、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总之,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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