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

关键词: 北京 创意 产业 文化产业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共6篇)

篇1: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

北京主城区加速制定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

2010年是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加大市场开发的关键一年。北京各区域在“十二五”期间纷纷在文化创意产业上发挥自己的自然优势和社会优势,确定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

从整体上看,一批特色产业聚集区正在逐步形成,并呈现不同的发展模式。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布局与规划,按照北京历史现代文化资源结构看:中轴线文化和两翼文化形成合理的布局。中轴线是北京历史文化区,以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北端以奥运体育、演展文化为重点;南端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以影视、动漫游戏、网络出版原创为基础;左翼是中关村科技教育创新中心和石景山数字娱乐体验中心;右翼以大山子为中心的现代艺术区和国际传媒贸易中心。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聚集规划具体体现在对产业园区建设与分布上,如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示范基地、大山子艺术中心、德胜园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东城区文化产业园、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从各区县来看:

东城 “两带、三园、六区”

“十二五”规划期间东城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思路,今后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发展区域概括为“两带、三园、六区”,即历史文化特色产业带、高端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带;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前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龙潭湖体育产业园区;和平里文化商务产业基地、北二环文化要素资源市场、国子监国学文化产业生态区、南锣鼓巷(玉河)文化产业区、广渠门内新闻出版产业基地、永外服装及文化用品产业基地

东城通过“十二五”规划,将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新的布局。比如说,对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划出了比较重要的几个区域来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比如雍和园以科技为手段,注重高端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像歌华大厦、雍和大厦都属于这个区域,前门历史文化展示区,展示了其中的商贸、会馆等区域。还有龙潭湖体育休闲产业集聚区,东城区域内的北、中、南三片区域,能够带动东城区的文化氛围。同时还通过改造一些旧的四合院、旧的工厂,让它们能够和历史风貌的保护结合起来;通过改善环境,引入文化元素,把产业带动起来。东城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和风貌保护、环境的改造,是和中心城区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在此基础上,东城区也注重产业的高端化。近几年通过扶持政策,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企业都纷纷地入驻东城,如北京演艺集团、北广传媒、歌华有线、歌华文化、保利集团等。为了更好地发展文化产业,在东城这样一个区域范围内,应该更加重视文化要素市场的建设,东城建设了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通过版权的核心元素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下一步这样一些要素市场的建设可能会陆陆续续地成为东城新的发展重点。

朝阳 “一区三个中心

朝阳区在“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发展四大产业,包括艺术品交易、文化版权、文化传媒和文化旅游

朝阳区现在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门去奖励那些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军人物和高端人物,通过去招人、抢人才,通过人才带项目,通过项目带企业群,也就是说文化创意产业当中核心的竞争因素是人才,而不是简单的一个资源或者政策优势的问题。

面向“十二五”,朝阳区做了未来的规划,从功能定位上概括为“一区三个中心”,也就是要建设成为国家级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同时要建设三个中心,中国国际信息传媒中心和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以及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这是从“十二五”期间朝阳区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在首都、在更大的范围的一个功能定位。从产业结构角度来讲,朝阳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行梯次发展,主要发展的是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创意程度高的企业,简称一个引领、四个主导、三个特色

外国的传媒机构75%以上都在朝阳,外国驻京的办事机构、世界500强的企业75%以上都云集朝阳,所以朝阳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走的是国际化道路。既要把国外的文化创意产业引到中国,同时我们更需要让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所以朝阳要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的一个窗口或者一个起航点。同时,在朝阳区的大山子艺术中心(798):利用闲置厂房等自发形成的文化艺术区已经成为中国艺术和时尚的地标。

西城 “七大产业集聚区”

“十二五”时期,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将重点打造七大产业集聚区:

一是琉璃厂-大栅栏历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积极引进嘉德等拍卖业龙头企业,支持翰海等拍卖企业发展,挖掘报国寺、白孔雀艺术世界的市场潜能,培育提升行业规模和影响,推动古玩艺术品交易与相关产业联动、融合发展,打造首都艺术品交易核心区。

二是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依托科技园区、产业集聚区及金融业政策优势,重点引导工业设计、影视后期制作、出版创意、动漫设计等产业发展。

三是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打造集原创策划、出版发行、网络与数字出版、版权交易、出版设计等链条为一体的出版体制改革试验区与示范区。

四是西长安街现代演艺街区。依托国家大剧院、北京音乐厅、繁星戏剧村、首都电影院等演艺资源,积极承办北京新年音乐会、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电影演出季等大型文化演出活动。构建沿西长安街的现代演出娱乐产业带,及现代话剧、舞台剧、音乐剧演艺小剧场集群。

五是天桥演艺区。重点引进儿艺、北京交响乐团等院团,积极吸引演艺业中介组织和中介机构,打造集文艺演出、文化展示、休闲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文化演艺中心,使之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重要窗口。

六是什刹海传统风貌旅游集聚区。整合什刹海历史、文化、空间资源,充分利用品牌优势,打造烟袋斜街——北京旅游商品原创基地与胡同人文艺术工房;护国寺街——老北京历史文化商业街;金丝套地区——四合院博物馆区;后海北岸——历史文化休闲体验区等特色主题功能区,突出文化、旅游、演艺、休闲等产业定位。

七是天宁寺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利用天宁寺周边的北京第二热电厂旧工业遗址,推动工业遗产资源的合理再利用。

通州建世界最大影城

引导发展以当代艺术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位于通州新城东北部,规划面积约14.6平方公里,是全市十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中面积最大的一个。重点发展当代原创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卡通产业以及配套服务的延伸。

通州区政府近期落成两大重点项目。“新乐城”项目,占地400公顷,计划总投资超过216亿元。派格5D秀文化置业项目集群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0亿元。

派格5D秀项目,拟建包括水幕剧院、影城、青少年动漫基地及体验中心等项目群,拟建成中国最大的娱乐商业中心,除了音乐聚集区、音乐工作室,以后还会有露天的演出广场、不同类型的音乐街道,将包括音乐产业创作、制作、发行、推广以及消费的全部环节;而新乐城项目,则将建成囊括音乐创作、制作、消费等环节的全国首个音乐主题产业城。

了解,上述两个项目都位于通州新城的休闲功能区。

文化创意产业是通州贯彻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是通州着力发展、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

丰台“两带四区” 按照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要求,紧扣区域功能定位,在科学分析丰台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的基础条件下,着力落实城南行动计划,丰台的文化创意产业将在区域“两带四区”格局基础上,以区域特色为立足点,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领跑作用明显。重点发展科技园区创意总部经济、大红门服装服饰创意产业集聚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河西生态休闲旅游区、莲花池文化休闲区,而方庄地区则是文化创意产业高集聚度区域。

此外还有,北京数字娱乐示范基地:位于石景山区。侧重于发展网络游戏、无线游戏、动画制作、教育课件等,目前有20余家中小规模企业入驻基地企业自主研发的休闲网络游戏 “卡通摩托”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

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位于大兴区魏善庄,占地3600亩。预计“十一五”期间投资100亿元,准备引进英国国家动漫中心、迪斯尼等世界知名旗舰级企业5至10家。到2010年实现产值100亿-200亿元。

篇2: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

2011-09-22 17:01来源:东方网作者:吴颖、唐漪薇

东方网记者吴颖、唐漪薇9月22日报道:在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赵江清发布了2010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数据。

2010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为108.94万人;实现总产出549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实现增加值1673.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6%,高于全市GDP增幅5.3个百分点,占上海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75%,比上年提高0.51个百分点,对上海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其中,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分类目录》标准测算,2010年,上海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为57.07万人,实现总产出3335.44亿元,实现增加值973.5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占上海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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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数据

经初步核算,201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692.2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3.6%,高于全市GDP 现价增速0.2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占全市GDP比重为12.3%。全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高开稳进,其中,1季度增长17.2%、上半年增长15.7%、1-3季度增长12.8%,全年增长13.6%。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实现收入556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增速比1-8月提高0.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82.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6.1%,增速比1-8月提高0.7个百分点;资产总计86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增速比1-8月提高1.6个百分点。

从以上数据分析,与数字化高科技相关的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是最具优势的领域,仅此一项就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比重近四成。从九大领域构成来看,除其他辅助服务领域以外,收入位居前三位的领域分别为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和新闻出版,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37.6%、11.7%和8.4%,三大领域合计占全市比重达到57.7%。

篇3: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

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现状

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是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构建起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 形成了“1+X”政策模式。2014年, 国家先后颁布了5个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 使得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一)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政策

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政策。

北京市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支持主要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北京市最早设立文化产业类专项资金, 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政策模板。在资金资助方式上, 主要是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三种, 但在政府采购方面未给予详细的规定。从财政支持内容方面来看, 北京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最大, 在专项资金方面, 北京市政府层面设立了源于市财政拨款的每年5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5亿元的聚集区基础建设资金。2012~2015年, 北京每年统筹安排100亿元, 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2.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税收政策来看, 北京的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比较全面。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每年分别就现有的九大文化产业一级分类所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理。这些税收上的优惠散见于不同的政策文件中, 对于众多文化企业而言, 并不具有针对性。在税收政策方面, 北京市政府陆续出台了针对产业分类标准前8类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并且在中关村各个园区中, 原本只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也适用于园区内的其他文化创意企业。市级政策通常有相应的区级政策配套呼应。

3.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政策。

北京率先建立起集贷款贴息、担保、引导基金、上市融资等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服务体系, 为全国起到了探路和带动作用。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二是提供完善的政府融资服务;第三是积极举办各类型的融资活动, 通过开展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项目推介会等活动, 有效吸引民间资金注入文化创意产业市场, 更好地实现了资金与项目的顺利对接。

这一系列政策为北京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长迅速。2004~2013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复合增长率达17.3%, 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北京市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文化贸易大幅提升, 国际交流成果丰硕。北京市财税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二) 北京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的成功经验

北京市出台财税政策支持文化创意产业效果显著, 其中可供全国借鉴的经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支持形式多样。

既有财政补贴 (补助) 、政府奖励和产业投资基金, 也有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和股权投资。这样就可以针对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和具体项目选择合适的支持形式。

2. 支持环节多。

支持环节基本上覆盖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个产业链——原创设计、发行、播出、参展、衍生品开发、产品出口。

3. 支持重点突出

北京市出台财税政策支持文化创意发展, 注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 支持原创, 凸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新兴业态文化产业的融合, 不仅有利于促进新兴业态文化产业经济功能的实现, 而且有利于弘扬和推广中国的优秀文化, 提高中国文化的软实力, 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4. 可操作性强。

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中, 各项指标得以量化, 并对主要指标进行权威认证, 如奖励的企业需提供专业机构数据报告, 或专业机构提供的数据。

5. 地区配套政策帮扶

为了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下设区县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发展规划, 制定了专项资金、土地政策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从而有力助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文化创意企业对政策的需求主要体现在资金扶持、项目支持和市场开拓三个方面。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金融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 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偏弱

北京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以扶持, 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扶持力度还不够, 没有充分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殊性。税收减免或返还政策对于起步发展阶段的企业有很大影响, 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

1. 部分行业政策扶持力度偏弱, 出现企业外流现象。

影视行业财税优惠力度偏弱, 影视企业外流严重。近几年, 国内外省市不断加大对影视产业的扶持力度, 出台了若干优惠政策, 相比之下, 北京的税收政策、融资政策、用地政策、办公用房政策和奖励政策等方面力度偏弱。以税收为例:北京对文化企业征收的营业税税率为5.6%,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部分区县制定有优惠政策, 怀柔区营业税返还20% (实际税率4.48%) , 所得税返还12% (实际税率为22%) 。中关村科技园区针对新办文化创意企业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 两年后按15%税率征收;外省市在财税方面灵活性更强, 根据企业入驻时间的不同, 营业税返还一般都在30%-80%, 最低的只有1.2%。企业所得税返还一般在20%-30%, 最低的只有17%。此外还在房租、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土地使用、人员奖励等方面出台有优惠举措, 从而产生较强的诱惑力。如浙江横店建立了“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实验区内影视文化企业从入驻之年起, 可享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十年, 前两年按税收中留给东阳市部分的100%安排, 后八年按60%安排, 2010年华谊兄弟就拿到1800万元;西安曲江规定对前来注册的影视公司第1-3年的100%返还营业税, 免征3年所得税, 还给予100平方米以下3年房租的补贴, 吸引了40余家北京影视企业前往注册。

动漫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尤其对原创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与京外的动漫基地相比, 北京的补贴政策力度不足。如常州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政策是, 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或2500万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密度在1000美元/m2或8000元人民币/m2以上的, 三年房租全免。其他入驻企业按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3 m2用房的原则, 给予第一年免, 第二、三年减半的房租优惠。大连高新区的政策则是由政府按市场价格租下, 然后按每月1元/平方米租给入驻企业。近年来杭州的扶持力度加大, 对原创企业非常具有吸引力。如在重点项目扶持方面, 最高可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5%给予资助;对精品项目的奖励, 只要获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作品, 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北京则是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5%-15%。两相比较, 一些企业因此有了将公司搬到杭州的打算。许多管理者认为, 相比之下北京的土地政策不仅完全没有优势, 而且将北京的生活成本、交通成本等因素叠加起来, 不利因素更多。

2. 部分行业税赋较重, 加大了企业运营成本。

古玩艺术品交易行业从业者普遍反映, 在北京经营的艺术品企业需缴纳的地方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税种繁多, 税率偏高。例如:代扣代缴所得税一项, 北京税率3%, 杭州是2%, 作为世界艺术品交易中心香港没有这项税率。不仅古玩艺术品交易行业赋税较重, 其它行业也存在赋税过重的情况。以出版业为例, 有人对一些国家图书销售税率做了比较研究, 在所调查的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国家中, 对出版物销售实行全部免税的国家有7个, 征收2%低税率的国家2个, 征收5%~7%优惠税的国家有6个。而我国的图书销售税率为13%, 在所调查的国家中为最高, 大大高于其他国家。文化演出行业是投资大而利润低的行业。利润空间非常有限。考虑演出行业的公益作用, 文化演出行业的税收标准应该低于其它的行业, 或采取先收后返、以奖代返等模式, 减轻企业税赋负担。

3. 文化出口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小。

北京的文化出口水平较低, 缺乏与世界竞争的综合能力。对文化领域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应给予一定的出口信贷的授信额度, 用贴息方式支持中小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 给予新兴文化企业更多税收优惠等。

(二) 政策的落实和细化程度不够

北京市文化创意的政策力度较大, 但是落实、细化的程度不够。一是政策标准不清。虽然北京市与各区有相关的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扶持政策, 但是如何扶持、资助多大额度、奖励 (或扶持) 哪些企业、标准是什么等等, 很多企业都不了解。二是落实力度不大。许多文化创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 很难为所在区域经济做出太大贡献, 政府部门的重视不够, 因而在政策的落实上总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难题, 这也打消了一些企业的积极性。例如, 与杭州市、苏州市相比, 北京市对动漫产业的资助、补贴、奖励等政策优惠相对较弱, 尤其是这些政策的落实差, 如资助和补贴时间上拖延较长、“两免三减的税收政策迟迟得不到落实, 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三是政策实施重点没有落到原创环节, 多数原创企业没有享受政策补贴和奖励。例如, 各大动漫企业为争取播出动漫节目奖励, 通过关系播出“短、平、快”的动漫节目, 和真正的原创企业抢夺资金和播出平台, 打击了原创企业的积极。

(三) 民营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不到位

民营企业中的文化创意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 亟需政府为其提供各种市场信息、管理服务和融资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因实力所限, 在政府投资补贴等方面远不及国有事业单位, 政府和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比较少。中小企业普遍反映一些扶持政策、项目资金认证等门槛普遍较高, 多为大企业所得, 而中小企业实际享受不到。因此, 许多激励和资金支持等政策对中小企业来说只能望梅止渴, 不少中小企业对此产生抱怨, 政策扶持的是大企业而不是小企业。

(四) 金融创新手段较少, 亟需多样化的资本市场, 融资渠道亟待拓展

虽然目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有专项资金的投入, 会缓解一部分资金缺口, 但融资渠道单一, 文化创意业主要还是依靠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尤其对于产业链长、投资回收慢、启动资金多、风险大的产业, 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为规避风险较少介入。银行为了规避风险, 加大了政府在项目贴息、担保补贴上的资金压力, 特别是随着贷款规模的逐步扩大, 这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例如, 网络游戏业虽然是一个利润极高的行业, 但由于开发周期长, 前期人员及广告投入等因素使得众多网游开发运营企业难以支撑, 急需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投融资政策不够细化。目前北京比较重视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的支持, 但是缺少促进文化企业上市及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在鼓励风险投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方面各个城市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五) 财政绩效管理缺乏效率

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缺乏有力的绩效管理手段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加强。北京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较少,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严格。而深圳对资金申请、使用、管理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杭州还把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同市科技专项资金、市人才专项资金结合使用。

三、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

产业政策的主要功能是弥补市场缺陷, 有效配置资源。制定分行业、分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 对于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发展尤为重要。北京市强化政策的落实, 强化财政绩效管理, 借鉴国外经验, 非营利性产业以财政投入为主, 营利性产业应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引导其发展。进一步保持税收优惠的优势, 完善和细化税收政策, 通过税收优惠继续鼓励文化企业保持活力。加强税收优惠力度, 加强扶持力度, 防止更多行业的外流。拓宽税收优惠的产业行业, 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完善北京市的金融政策, 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推行资产证券化, 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开发金融新产品等。

参考文献

[1]郭万超.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竞争提升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3

篇4: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

关键词】文化创意 文化消费 北京

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1、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加速发展态势,成为北京支柱产业之一

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2005年北京确立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创意之都的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首都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要培育这一首都的经济亮点,使其成为首都未来经济发展的“引擎”。这些年来,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了29.4%,增速远高于第三产业的平均水平11.7%,成为第三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的行业。其增加值已经超过了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成为第三产业中仅次于金融行业的第二大行业。2007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0.6%,增速达22.2%,2004年到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资产年均增长16.1%,收入年均增长23.1%,增加值年均增长17.4%,税金年均增长22%。

2、文化创意产业体系逐步完善

“十五”以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北京形成了以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新闻出版,设计服务和广播、电视、电影等四大优势行业为主体的优势产业。2007年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行业实现增加值429.9亿元,占整个文化创意产业总增加值的43%,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龙头行业。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等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虽然有些传统的行业,如报纸、期刊、电视受到经济危机或是技术的发展带来的新媒体的冲击,遇到了发展的瓶颈,但是从全国的整体形势来看,这些行业在北京的发展形式还是较好的,整体上实现了平稳的增长(见表1)。

3、产业集聚效应逐步增强

2006年12月和2008年4月,北京市先后分两批认定了2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的格局基本确立。在2007年出台的《北京“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中,北京市明确提出了“规划和建设一批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提高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计划到201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力争达到30个。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依托和载体,这已经成为北京市决策层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体思路上的基本共识。从空间上来看,一批文化产业聚集区逐步形成规模,并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和模式。从北京聚集区的主要功能来看,可以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聚集创意人群进行创造性劳动创意社区或村落,例如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798艺术区;第二类为组织规模制作或是设计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的厂区或园区,例如中国(怀柔)影视基地,中关村软件园等;第三类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展示交易的消费场所或文化集市,例如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顺义国展产业园、前门传统文化产业聚集区等。

二、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对策分析

1、发掘文化存量,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北京文化资源是丰富多元化的,其历史遗迹之多,文化遗产之富是世界所罕见的。有形的有宫殿牌楼,坊巷胡同,会馆寺庙,无形的有方言戏曲,风俗民情,天桥杂技。无论是从国内还是从国际上来看,历史文化资源犹如北京这样丰富的屈指可数。但是,北京的文化资源绝大部分尚未被当作一种产业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甚至处于“尘封状态”,其文化产业的发达程度与其在国际和国内的文化中心地位并不相称,与国际和国内的一些城市相比在发展速度上也并不具有明显的优势。就北京的资源优势而言,其扩展释放的空间很大,尚需要进一步激发。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盘活资源存量,将潜在的文化資源优势切实转化为产业发展的优势,使文化潜能在产业化的过程中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对北京文化建设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能推动文化向经济的广泛渗透,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2、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文化创意产业比重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朝阳产业,近几年来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成为许多大城市吸纳就业的关键领域,例如纽约1998—2002年间“创意核心产业部门”就业人数增长了13.1%,即3.2万个就业机会,同期纽约全市所有的职位增长幅度为6.5%;伦敦的文化创意产业所创造的财富仅次于金融服务产业,同时也是第三大就业经济领域。从世界上其他发达城市发展的经验来看,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环境与人口压力与日俱增,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以2008年为例,全市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为112.8亿元,增速仅为1.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693.2亿元,增长仅为2.4%。经济增长放缓的原因除了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外,挖掘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其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空间逐渐变小。同年,北京是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在岗职工人数为131271人,增长了4.5%。平均工资为68061元,增长了13.1%。由此可见,面对日益扩大的文化市场需求和持续上升的文化消费水平,文化产业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消耗量低,科技含量高的朝阳产业,无疑是北京最好的选择。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进程中,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重点产业来培养,能迅速提高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并可以带动就业数量和质量的提升

3、借助打造世界级城市的机遇,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知名度

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在2010年两会期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建设世界城市是北京未来的方向”。世界级城市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国际上,北京的城市竞争力不容乐观。在《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09》公布的全球150个主要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结果中,北京的硬件环境竞争力,全球联系竞争力,生活环境竞争力,软件环境竞争力,企业本体竞争力等指标均处于中下等水平,与东京、纽约、伦敦等国际化大都市的竞争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由此看来,北京距离世界级城市的标准还差很远(见表2)。

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显著,同时能为城市发展提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与进步。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还有助于形成城市特色,扩大城市的国际影响力。比如伦敦和巴黎的表演艺术和时尚设计,体现了这两个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这些城市之所以拥有如此高的知名度,与它们把提升创意产业作为城市发展战略来大力推进是密不可分的。可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城市的文化繁荣是密不可分的。借助北京打造世界级城市的机遇,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国际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4、积极开拓文化消费市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北京作为全国文化市场中心所在地,巨大的文化消费市场是拉动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引擎。2008年,北京市常驻人口为1755万。2008年,北京市人均GDP已经突破9000美元。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北京市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3.8%,已经达到富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年均增长7.0%,人均消费支出16460,年均增长2.2%,其中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年均增长4.4%。高于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不仅如此,北京作为文化中心和对外交往的中心,文化消费市场具有很强的示范效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往往引导着全国的文化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文化消费潮流的革新。同时,在国际市场上,借助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机遇,北京对国际文化消费市场的吸引力逐渐增加,2009年入境旅游的人数、旅游外汇收入比2008年有了明显的上升。科技含量高、休闲娱乐性强、引领时尚、彰显个性的文化消费服务成为新的需求热点。文化消费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正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使人们从繁重的工作劳动中解放出来,才有闲暇时间进行文化消费。保证居民的收入水平、居民受教育的情况以及闲暇时间,让文化创意产品成为普通人的消费对象。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消费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

【参考文献】

[1] 张泉:北京文化发展报告(2008—2009)[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 陈伟雄、张华荣:文化创意产业与城市竞争力的相互作用机理分析[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9(3).

[3] Caves:Creative Industries:Contracts Between Art And Commerce[M].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

篇5: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9-5-8 18:40:33来源:中国动漫资源网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结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2009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文化创意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09年5月8日-5月28日

三、资助范围

1.文艺演出

2.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

3.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

4.动漫游戏研发制作

5.广告和会展

6.古玩和艺术品交易

7.设计创意

8.文化旅游

以上八个行业的重点支持方向详见《2009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四、资助方式

1.贷款贴息

积极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开展文化创意活动。对于符合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支持重点,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银行贷款并已开始支付利息的项

目,可申请贷款贴息。贴息资金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凭证为依据,按照一定比例核定贴息金额。

2.项目补贴

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在推动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有重要引导作用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给予适量的补贴,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奖励

对于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项目,给予奖励。

五、申报条件

(一)申请补贴的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原创性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成长能力,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4.项目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

应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8日期间获得贷款并已开始支付利息。

(三)申请奖励的项目

须在2007年、2008年内获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或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项目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3.项目单位违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未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

5.已获得过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6.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于5月28日前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区县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市有关委办局负责本系统市级单位的项目申报受理。

2.区县或有关委办局受理申报材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各受理单位汇总整理并将所有材料于6月5日前统一报送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3.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市财政局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中,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资助方式和额度。

八、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电子文档

(一)申请贷款贴息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2);

2.商业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单位财务印章);

3.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双方有效印鉴、单位财务印章);

4.商业银行出具的该笔贷款信贷记录情况证明原件(加盖银行章);

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需补充材料

(二)申请项目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

子版)(见附件3);

2.《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含电子版)(见附件4);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08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相关材料(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5.有自筹经费及配套资金来源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三)申请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5);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08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4.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5.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其他需补充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如有社会融资需要并愿意参与社会推介,可提供项目社会融资推介声明,并填写《推介项目登记表》(含电子版)(见附件6);

(五)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全称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申请报告题目用小二号加粗宋体,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3.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

九、受理单位

详见《2009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区县受理单位一览表》(见附件7)。

十、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

()或北京文化创意网()下载相关表格资料。

2.申报咨询信箱:xmpsb@bjci.gov.cn

3.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1:2009北京市文化创意产 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选项下载)

附件2: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doc

(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选项下载)

附件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doc

(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选项下载)

附件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报告.doc

(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选项下载)

附件5: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xls

(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选项下载)

附件6:关于参与社会融资推介的声明.doc

(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选项下载)

附件7:2009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区县受理单位一览表.doc

篇6: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状

(京文创办发[2008]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对本市地域范围内文化创意企业及项目单位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后发生的利息进行的补贴。贷款贴息资金来源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三条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京办发[2007]20号)及相关产业政策,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遵循“差别优惠、比例核定、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

第二章贴息资金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研究、审议和决策:

(一)研究制定贷款贴息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定贷款贴息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方案,编制项目预算;

(三)监督贷款贴息政策和项目贴息资金执行情况;

(四)组织对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五条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贷款贴息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监管:

(一)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并下达项目贷款贴息预算,拨付资金

(二)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六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文促中心”)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负责贷款贴息资金日常管理工作:

(一)研究编制贷款贴息资金使用计划;

(二)受理复核区县及相关部门组织申报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

审;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跟踪检查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委托专业机构审计贴息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区县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

(一)受理本区县、本系统文化创意企业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

(二)按照项目征集公告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汇总报市文促中心

(三)协助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区县、本系统获得的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和考评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贷款贴息条件

第八条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北京市注册;

(二)项目应符合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内容应属于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游戏研发制作、广告和会展、古玩和艺术品交易、设计创意、文化旅游等行业。

(三)项目贷款的银行应在北京市注册;

(四)项目单位已在商业银行获得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贷款;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贴息支持:

(一)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项目贷款延长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

(二)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商业银行确认项目有严重还款风险的;

(三)贷款资金改变申报用途的;

(四)同内已获得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五)专家评审不予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

第四章贴息方式期限、标准和额度

第十条贷款贴息方式为先付后贴,即项目单位已经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贷款贴息资金再予以贴息支持。

第十一条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二条贴息资金实行比例核定和额度控制,即贴息比例原则上为贷款贴息期限内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至100%,且单笔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三条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额度依据《借款合同》及借款人向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即:

项目贷款贴息支持额=贴息期限内实际支付利息总额×贷款贴息比例

第五章贴息项目的申报、审定和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贴息申请原则上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进行。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可酌情另行增加一次。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在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后,根据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的要求,可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相关部门(注:只受理本系统内市级单位项目申请)提交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材料,包括:

(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二)商业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盖银行章);

(三)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加盖双方有效印鉴);

(四)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其他需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按照项目征集公告要求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材料汇总后送至市文促中心

第十七条市文促中心受理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送的项目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并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项目按行业分类后送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第十八条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安排等,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等原则,对行业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九条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文促中心组织专家对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项目贴息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贴息支持方案并编制预算。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审核批复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后,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由于项目发生变化而引起预算需要调整的,项目单位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第二十二条贴息资金拨入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指定的账户,并于7个工作日内转拨至项目单位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应接受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财政局追回所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造成贷款贴息用途发生变化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做好项目贴息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开征集201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五、申报条件

(一)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

1.项目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8日期间获得贷款,并已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

2.项目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应达到或超过60%;

3.贷款及利息应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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