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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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

篇1: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交集团第三航务工程局

江 门 市 新 会 航 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〇年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新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和规章,为了减少港口在重大生产事故中人员伤害及设施突遭重大损失,防止港口重大安全事故扩大而造成的恶劣影响,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港口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港口、努力构建和谐港口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大型起重设备设施、船舶作业安全,提高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港口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口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本单位发生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当地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主动抢险原则。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体应急救援工作人员都应尽最大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及公私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而坐视不管或者见死不救,甚至逃逸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三)生命第一原则。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确保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群众

(四)保护和抢救公私财产,确保重要港口设施安全的原则。尽一切可能确保及其他重要场所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组织机构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士勇(总经理)

副组长:周学民(副经理、总工)

彭永宁(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潘万里(项目负责人)

周成友(工程部长)

龚磊(安全员)

曾洪基(设备部长)

李军涛(技术部长)

丁宝来(管桩部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公司生产副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并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按

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负责向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三)负责向上级提出应急救援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并组织落实。

(四)协助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五)经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负责发布或撤销有关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协调、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临时性规定和命令。

(六)经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负责向社会和媒体发布事故和抢险救援信息。

(七)经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五、应急事故等级

按照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法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对重大、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各等级的界定标准如下:

Ⅰ级(特别重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Ⅱ级(重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Ⅲ级(较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者30~5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

Ⅳ级(一般)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下重伤的。

六、事故报告与响应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港口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同时向所在地的镇政府、区安监局、新会港航管理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事故报区消防大队,水上安全事故报新会海事处,港口特种机械设备事故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要突出“快”兼顾“准”,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续报和详报。一般情况下,从港口重大生产事故发生到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采取先口头报告,再以书面材料及时补报的形式。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 发生单位的港口行业类型、港口作业的货物种类、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初步损失估算;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预案。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报告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将事故信息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主管生产副经理迅速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2、赶赴事故现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声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并将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人员进行分组开展如下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抢险救援组:协调并配合消防、工程抢险、专业救护等抢险队全,进行现场灭火、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抢险物资运输等抢险救援工作。

技术指导组:配合上级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治安管理组:配合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部门,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各种物资需要。

善后处理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信息新闻组: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综合协调组:协调以上各组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协调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本公司应及时请示上级,要求提高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应急救援结束。在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完毕、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影响消除后,公司经请示上级并获得批准后,及时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七、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事故发生后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实施先期处置,为开展全面救援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三)组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积极协调参与救援,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请示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使用场地。

5、根据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情况,当出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险情时,果断地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8、做好事故信息伯发布工作。

八、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必须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使用场地时,应急救援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绝对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切实履行各部门职责,无条件完成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港口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实用性、功能性、耐用性和客观性,以及当前的客观条件,本公司日常应储备以下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一)随时能正常使用的汽车1辆;

(二)数码照相机一 台;

(三)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各一 台;

(四)防雨、防寒等劳保服一批;

(五)水靴一批;

(六)安全帽一批;

(七)充电手电一批;

十、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本公司应积极向职工宣传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有关内容,宣传港口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培训

本公司应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及员工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可结合新会港航管理分局应急救援演练进行。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要对救援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专家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十一、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经费根据工作需要,本公司将全力确保应急演练各项费用的投入。

篇2: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增强企业各部门对类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快速防险救灾体制,迅速和妥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原则:

1、紧急处理原则:

2、分级、分部门负责、相互配合原则。

3、局部服从全局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职责

成立企业重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级部门及项目工程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一)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企业法人

副指挥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成员:安质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分公司经理、保卫科科长、机械处主任。

(二)应急处理的指挥部的职责及任务

1、工作职责:

(1)决定所发生的事故是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

(2)制订和修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请示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应急处理教训。

(5)作好状况善后处理工作。

2、工作任务:

篇3: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更好地使企业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 在施工生产中将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保护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 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现场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本着“预防为本, 自救为主”、“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的原则, 保证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指导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序, 做到目标明确, 责任到人, 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事故内容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性,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其有害影响通常发生在项目施工场区内。

(1) 深基坑开挖塌崩; (2) 高支模支架坍塌; (3) 高脚手架倒塌; (4) 井架倾倒; (5) 触电; (6) 临时设施、设备倒塌; (7) 火灾; (8) 食物、气体中毒; (9)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10) 不可预见突发性事故。

3 应急预案的启动要求

施工场区内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如下。

(1) 死亡数在1人以上; (2) 直辖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 对施工场区外有明显影响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4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 由企业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由企业及事故现场同时启动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 及时启动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5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公司及项目部二级编制, 框架图如下。

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风险评估部、物资管理部、分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后勤供应部、保卫部。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如下。

5.1 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 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紧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确定行动类型; (2)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 根据紧急状态确定上报程序; (4)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5) 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6)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7) 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8) 决定应急撤离。

5.2 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保持与事故现场的直接联络; (2) 组织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4) 提出应急反应应采取的对策。

5.3 风险评估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对本企业各施工现场的特点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2)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控, 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位置, 为事故抢险取得宝贵时间; (4) 制定项目施工现场的应急物资, 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5.4 物资管理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 收集和建立档案; (2) 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应急物资, 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好性, 监督、落实应急物资和人员的到位情况; (3) 应急预案启动后, 按总指挥的部署, 有效地组织就近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 及时地对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5.5 人力管理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定施工现场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2)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人员的变更情况; (3) 应急预案启动时, 按总指挥的部署, 有效地组织就近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人员, 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5.6 工程技术部的职能及职责

(1) 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内容及特点, 制定其可能出现的应急方案及救援措施, 整理归档, 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 应急预案启动时, 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 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

5.7 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1) 根据企业各项目经理部的位置, 及时向事故现场提供物资做好准备; (2) 应急预案启动时, 按总指挥的部署, 及时提供后勤服务。

5.8 保卫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定期检查各项目部的保安人员落实情况; (2) 应急预案启动时, 做好现场的保护及场区内的治安工作, 必要时协助做好场区人员的疏散工作。

6 应急预案的终止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预案救援实施后, 当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 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 场内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 不存在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 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时, 由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反应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的副总指挥做出应急预案终止的决定。

7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 应做好标记和书面记录, 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收集统计、整理形成文件, 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所实施的全过程, 认真科学的做出总结, 完善不足, 为以后新的预案的建立及制定提供依据。

根据企业的劳动奖罚制度, 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 妥善处理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8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

根据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场区的特点,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演练目的是为了测试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性;提高与现场及周围环境事故应急的协调能力。

通过演练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应急反应培训, 是对应急人员按计划进行有效学习和培训, 使之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每年至少培训二次。

篇4: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但笔者在实际办理一些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时,由于所在地的小型化肥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机构精减,相应人员缩减,安全重视不够,所以他们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是为了应付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为了规范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致于手足无措,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笔者归纳整理出一份针对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商榷。

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篇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1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暨灾害预防及

处理设计

二O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鑫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灾害预防

及处理计划

为了积极应对我矿井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科技兴安”战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也能降低事故风险,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是安全生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矿长:审批:

篇6: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2、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并做好记录。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部门要及时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指挥中心及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值班电话:xx—xxxx,传真:xx--xxxx;

2、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中心领导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的处理工作;各行动组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指挥中心领导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到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学校

篇7: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 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公司各科室、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1 目 的为提高公司对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损失降低到限度。

1.2 工作原则

在县建设局、质检站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1.3 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省建设厅《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编制本预案。

1.4 实用范围

(一)凡本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

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凡本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西乡县结友建司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各项目部经理、安全员均为救援小组成员,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电话:0916——6325269。

2.2西乡县结友建司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得重大问题,按应急救援预案由效地开展工作,根据救援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地做出相应的重大决策。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 组长祝师清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和处理事故中得重大问题,对事故的救援工作及

时做出相应的决策。

 副组长谯忠奎职责:负责救援小组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 副组长张煜华职责:迅速赶往现场,根据事故的情况,及时向组长提出消除隐患的救援方案,实事求是、公正准确地调查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组员周娜职责:负责提供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其他所需物资;组织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撤离和受灾群众、工人的安置,并联系提供生活必需品。

 组员马万喜职责:协助副组长张煜华提出消除隐患的救援技术方案,具体处理事故期间的日常工作,并对事故教训体处总结和整改措施。

 各项目经理、安全员职责:服从救援小组的领导,积极配合小组成员处理事故,并协助小组成员分析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教训。

3、预防机制

(1)各项目部应在公司救援小组的领导下,加强自身的工作,公司应监督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2)公司定期组织急救演练,并对器材、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维护

(3)公司应与医疗消防等部门合作,对小组成员进行医疗消防知识培训。

4、应急报告

(1)公司要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县建设局质检站。

(2)报告的内容包括

a.险情或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及人员伤亡。

b.该建设工程的概况

c.险情或事故的经过、救援情况、损失等。

d.原因的初步分析。

e.采取的措施情况。

d.报告人和时间。

(3)公司救援小组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5、应急终止

隐情或事故终止后应向县建设局和质检站写出书面报告,汇报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公司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篇8: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视建立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及时修订预案, 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其意义重大;预案可以科学规范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以便形成精简、统一、高效和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置体制机制, 可以合理配置应对事故的相关资源, 通过事先合理规划、储备和管理各类应急资源, 在事故发生时, 保证资源尽快投入使用, 可以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为准确研判事故的规模、性质、程度并合理决策应对措施提供了科学的思路和方法, 从而减轻其危害程度。

1 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包括成立编制工作组织、 收集相关资料、风险分析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评审六大步骤。

首先要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织, 组织的领导者应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成员应是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的员工以及有特长懂技术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组织成立后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收集相关资料是编制预案的前提和基础, 是绝对不能缺少或省略的。 收集的资料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同行业企业事故案例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等内容。

对本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 确定本企业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后果、可能产生的次生或衍生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形成分析报告后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依据。

对本企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进行客观、真实地分析、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 完善不足之处。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依据风险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编制应急预案。 编制应急预案应注重可操作性, 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 使所有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 预案还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 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 应组织评审, 中小型企业可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内部评审, 大中型企业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合格后, 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

2 应急预案的体系内容

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管理体系、规模、危险源的性质、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企业可以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风险描述、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响应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的培训、演练及修订等。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 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定制的预案, 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处置措施等内容。

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不同事故类型, 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内容;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 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3 应急预案的必备附件

一个体系完备的应急预案还应该附有一些必要的附件, 如: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应急预案所涉及的主要物资和装备清单, 重要防护目标、危险源一览表及分布图, 应急指挥部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疏散路线、警戒范围、重要地点的平面布置图纸, 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4 应急预案的格式

应急预案应制作封面, 注明预案编号、版本号、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制作批准页,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发布;制作目次, 用序号标明顺序及页码。 应急预案要采用A4 版面印刷, 活页装订。

参考文献

[1]胡福静.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要点[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6, 4.

[2]蔡冠华, 黎伟.美国应急预案体系研究及对我国的标准化建议[J].质量与标准化, 2013, 7.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篇9: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应、快速行动

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相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二)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三)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四)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30—9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组织体系

一、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职责:在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4.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总指挥: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三)成员单位: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图见附件一)。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市场信息处:负责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等工作。

3.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4.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5.科技教育处:负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将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培训的内容加以落实。

6.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农机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乡镇企业处:负责组织与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监察室:负责对政府公务员和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督查督办,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二、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一)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区、委各处(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市场信息处处长担任;

2.副主任: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镇企业处、监察室主管处长(主任),以及事故发生地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担任(见附件二)。

(三)联络员、联系人

1.各成员单位设联系员(见附件二)。

2.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设联络员、联系人,联络员由主管负责人担任,联系人由主管科室负责人担任。

3.吉林省受理举报电话:0431-88906017。

4.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 130051;

電话(传真):0431-88906017 82711364。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事故调查组

1.组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农业处、农机处、农垦处、乡企处等部门负责或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同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协助调查事故(专家库见附件三)。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二)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综合组

1.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省农委市场信息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吉林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各有关处室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养殖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二)报告

吉林省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程序

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对口处室报告。

(1)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2)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省农委报告。

(4)省农委各处室在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通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省农委举报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通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和方式

(1)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报送省农委。根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险情,省农委应当及时通报有关市(地)级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视情况向社会及时通报,避免风险和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2)省农委接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情况;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同时,应当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委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響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协调省农委有关处室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省(区、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四)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省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整改和善后处理进行监督。

(三)总结报告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省农委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省农委建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吉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三)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四)演习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

(五)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篇10: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依据和范围。

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靖边县教育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新城乡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新城乡内所有学校在食品、水源、仓储、出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隐*患,造成学生++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案。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 长:王耀尚

副组长:双建英

组 员: 陈波 郭建兵 高荣 王子东 王静 冯继霞 李莉

2、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乡教育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处理系统、组织、指挥、协调各种力量参加抢救、控制和调查等应急处理行动。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协调卫生、交通及检验检测资源、抢救中毒人员,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态扩大,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三、预案实施步骤。

1、预警分析:

因为新城最大学校中心小学计有教师10人,职工2人,学生107人,最小学校中咀等为师生8人。根据这些具体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及处理权限,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是:

①造成伤害80以上人数,并出现死亡病例的。②造成7例伤害及有死亡病例的。二级是:

①造成伤害人数是80人及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②被县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是:

①造成伤害人数79人以下的,未出现死亡病例的。②被乡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预警报告: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求分级负责,逐级上报。即,学校(1小时内)报向学区,学区(1小时内)报向乡政府教育局。

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平时学区、学校24小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继报有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处置措施:

A、事故调查

B、事故处理

C、案件查办

D、医疗救治

E、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食品中毒事故程度的不同,学区食品中毒救援预案组都应到岗值班,随时随地根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严重程度结合实际进行指导处理,落实、控制处置措施。

4、学区食品安全预案组加强对各学校有关的食品生产、构置饭菜、水源、贮藏及校门口零售百货点的小吃等环节要经常进行排查、监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身体健康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5、食品中毒突发事故处理:

学区食品中毒救援预案组,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控制住导致食物的食品原料餐具等。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机制。

学区预案组根据食品中毒程度,首先向教育局指挥部报告,迅速查明事故情况;下达应急处理命令,依据应急预案和事故具体情况确定应急处理方案;开展现场救援,控制和调查工作;根据应急处理需要,紧急调动增援力量,果断指挥应急力量,处理意外情况;当事故危害完全解除,人员工作结束时,应急救援才能撤离现场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后期处置措施。

1、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报送内容: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起因、事故经过、伤亡人员、直接损失、性质、措施,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

五、注意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区要求各校应当加强本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认真实施预案要求,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秩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工作采取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学校配合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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