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秦皇岛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纪委《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精神,以及市委书记王三堂在市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降低成本、强化监督为宗旨,创新行政监察方式,使监察方式由事后监察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通过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力度,促进政府工作向廉洁高效方向发展,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塑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形象。
二、建设目标
我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总体规划、整体推进、分段实施”的工作思路进行,横向依托“1+6”模式,即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房产、劳动保障、出入境管理、车管所、检验检疫、海关六个分中心,纵向依托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与服务事项办理从申请到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全过程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
三、建设内容
系统建设总体框架,由电子监察软件、视音频监控、面向公众的政务信息网站三部分组成。系统建设要实现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五大功能。
(一)实时监察。系统可以全面掌握全市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随时掌握最新的动态数据。实时监察每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办理时限和不许可、不受理、补交材料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使监察部门及时、同步、全程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同时,通过视音频监控系统对办事大厅或窗口的现场办公情况进行同步监督。
(二)预警纠错。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临近办理时限的,在审批部门业务办理平台自动显示黄灯,并能够通过手机短信向有关负责人发出提示;对超过时限的,在监察部门电子监察平台自动显示红灯,生成相关文书,打印发送实施机关和有关负责人,进行督办并责令说明理由,对无正当理由的,责成该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并落实整改。
(三)绩效评估。系统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对各机关的行政效能自动进行量化打分和考评。对部门的考评结果每月在内网、外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统计分析。系统提供各种参数统计,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自动生成统计结果。
(五)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系统可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办理要求等信息,公布绩效测评情况,动态显示各行政部门被投诉举报柱形图,方便群众进行网上查询、举报和监督。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报送市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参考。
四、组织实施及任务分工
(一)市监察局:提出具体的监察需求;对现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不适应电子监察的内容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修订完善;按有关规定采购电子监察中心所需硬件设施。
(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具体的监察需求,对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负责电子监察软件的开发、视音频监控系统及面向公众的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
(三)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编制市直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四)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市监察局提出的监察需求,建设全市监察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五)市财政局:参与编制系统建设预算并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认真做好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的有关工作,参照市的机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选派熟悉行政审批业务的优秀监察人员承担具体工作。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
市监察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系统管理办法、网上投诉处理办法、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和绩效评估电子监察办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和投诉举报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工作要明确一个专门科室具体负责,同时要明确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等环节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统一步骤,稳步推进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和要求,制定配合建立全市电子监察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运用网络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树立电子政务理念,增强运用网络技术的意识,成为网上审批工作的推动者和使用者。各单位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较好地运用网络技术开展工作。
第二篇: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依据《市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长远规划,整合资源,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平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兴隆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兴隆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兴隆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局要强化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变原来单独“事后监察”为“事前预警监察、事中实时监察、事后整改监察”的全方位监察,要指派专人,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异常及预警事项进行重点监察,及时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实际调查等方式直接询问办事人,核实办件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现,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对音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核实后在政务外网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办事人通过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的违规事件及时核实处理并在政务外网上通报。通过系统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绩效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反馈,增强群众监督意识
系统正式运行后,要通过电视专题,报纸报道,短信平台,电视字幕广告,散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认知度,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制定投诉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勇于投诉、敢于举报,严肃处理行政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第三篇: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事关服务大局、源头治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如果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执行”,那么电子监察就是“监督”环节,是真正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长效机制的关键一环。
我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从今年3月启动以来,目前,全省网上办事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的省级层面已经建成, 省政府提出年内省、市(州)、县(区)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届时,电子监察平台将对全省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全过程进行监督。
为确保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落到实处,下面,我从纪检监察角度,就具体如何做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的认识
电子监察系统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外地及兄弟县市的经验成果证明,将行政审批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至少有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规范电子政务的运行。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定化的基础上,运用网络
1技术手段,对每个审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法定程序、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问题,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二是有利于改善效能监察手段。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行为实施前就进行了规范和约束,每个审批项目的各个环节都纳入监察的视线,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和有效杜绝不规范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三是有利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使行政审批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实施,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弥补审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从而促进政府机关的效能建设。
二、强化监督,将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推向深入
电子监察不仅是一项技术创新,更是一项制度创新,通过事前的审批事项公开、事中的实时监控、事后的预警纠错以及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分析绩效评估,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将更好地促进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察业务与信息技术结合起来,改变过去多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事后监督向即时监督、局部监督向全方位监督、阶段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做到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改进监督方式。从而有效地遏制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使电子监察成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力措施。
经10月7日的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由我任组长的督查小组,县效能(优化)办、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包括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监督。一是实施同步监管。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网上审批工作的督查力度,即采取现场督办、跟踪落实的办法,对网上审批全流程进行认真监管。二是督促进驻情况。凡经县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驻的单位、项目和收费必须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对不按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办事项目进入“中心”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进驻,对行动迟缓、拖延应付、瞒报虚报行政审批项目、不肯授权等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三是推行整改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消极应对、变相审批、网外审批项目的,将对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规范操作,确保电子监察系统实施质量
纪检监察机关将规范电子监察监察系统的具体操作过程,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保证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质量。一是实时监控。包括在线数据监控和视频监控两方面:一方面运用电子监察平台与入驻单位的行政服务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行政服务办理过程的信息(包括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情况),
实行同步全程监控;另一方面在服务窗口大厅设臵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办公现场实施现场监控。二是预警纠错。当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即将到期,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发出黄色预警信号;事项办理出现超时或异常则自动发出红色纠错信号,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此预警功能监督、规范入驻各单位的办事过程。三是责任追究。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行为、违反电子监察系统应用规范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督办整改,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四是效能评估。纪检监察机关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每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进行效能评估打分,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和作为年终各入驻单位的考核指标(效能评估的具体内容及指标将在下步另行制定和发布)。
我就简短地说这么多,具体工作中还会有很多的情况和问题,希望我们各单位各部门在具体推进电子政务过程中,若遇到电子监察系统方面问题时,与县优化办、县纪委效能室多联系、多沟通,上下一致把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做好。
谢谢大家。
第四篇:在全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华
(2010年8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是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时效,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和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及公众化服务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利于在审批过程中,减少环节、规范程序、强化服务、加强监管,对随意设置前置条件或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增强审批的公正性、时效性和透明度。
(二)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及公众化服务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审批环节各部门的责任,减少人为的“梗阻”,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能够对审批项目每一环节的办理时限、办理过程进行监控,对超时未办或违规办理的,及时督办纠正,防范违规审批行为,真正达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三)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及公众化服务项目清理,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方式进行规范和整合,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在网络上全面公开,让审批在“阳光”下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府内部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有效消除自由裁量,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绩效考核、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等服务制度不断完善,审批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发挥了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有少数部门行政审批办事环节多,随意性大、程序不透明、自由裁量权还比较大,搭车收费、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
二、明确时限,严格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行署明确要求县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今年12月30日前必须开通运行,并与地区对接。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的准确、真实、全面录入,是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实施的前提。因此,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是按时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得到有效应用的关键和基础。当前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一)掌握清理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清理的原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或者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继续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已修改,或者已改变管理方式的,有关实施主体要及时修改,不得再继续变相实施行政审批。二是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明确清理工作的时限和步骤。
- 1 -
第一阶段为自行清理阶段,从7月10日至7月30日,目前,部分单位已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及公众服务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相关表册,还未上报的单位会后要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填报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相关表册。
第二阶段为集中审核阶段,从8月1日起至8月10日,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提供的清理情况逐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三阶段为公布督查阶段,从8月11日起至8月20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经确认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对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布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格清理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工作。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清理工作。
二是要立足实际,减少办事手续。目前,客商办项目,群众办件事,材料要一堆,手续要一摞,办事难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材料和手续中,可要可不要的,一律不要,必须在最大程度上简化办事程序,让客商少跑腿就能多办事,以效率和服务赢取客商的信任,增强其投资的信心和决心。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办事不讲原则,对一些实体性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手续,也要坚持依法办事,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预约的方式,协助客商及时办理。
三是要全面公开,提高行政审批项目的知晓度。公开,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体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所以,在这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不要仅限于清理列出一个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而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一次全面地、彻底地清理,并予以公开,做到只要按照公开的内容提出申请,群众就能一次性办成功,不跑二趟路。
四是要推行联合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项目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门槛多、公章多。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实行联合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如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涉及发改局等十多个单位和部门,这些单位和部门如果能一个窗口对外,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无疑会大幅度地提高。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已运行几年了,为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作出更大的努力。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顺利推进
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涉及到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问题,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把我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7月11日,第十五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确保资金、人员、场地落实到位。已经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人,具体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的项目清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涉及到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工作的有序开展。县纪委监察局要认真做好全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全县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整体工作部署,确保如期投入试运行。同时,负责全县电子监察系统相关监察监控数据的分析整理、异常情况的督办和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理。县政府法制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编委办、县物价局、县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要负责对各单位上报行政审批项目的流程、审批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系统数据需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确保登陆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是要统一电子监察范围和监察项目。根据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我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坚持行政审批项目“应进必进、应监控必监控”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项目办理流程,及时上报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固化到电子监察系统中去。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所有行政机关的办事大厅必须无条件纳入电子监察监控范围。
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县监察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通过召开会议、组织检查、编发通报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系统建设。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按进度完成任务的部门,要督促及时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确保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相关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广大居民和外来投资者通过阳光的渠道,了解我县行政审批运行模式和各类政府信息,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真正成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器”,连接党心民心、反映社情民意的“传感器”,提升行政效能、遏制腐败行为的“助推器”。
同志们,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事关思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把这件大事、要事抓好抓实,为思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五篇: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建设方案
行政审批及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建设方案
行政审批及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现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应用信息技术,强化行政审批监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廉洁、务实、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目标
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提高效率、加强监管和改进服务的方针,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资源和技术,通过系统的改造,完善行政审批软件功能和电子监管系统。构建设计先进、功能完善、管理精细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建立基础性公共信息资源库,与行政审批工作有关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分步、分阶段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实现网上审批咨询、网上表单下载、网上申报、网上远程审批、网上政府资源共享、网上反馈、网上统计与监管;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察、督办,使全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三、系统建设的整体框架
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电子监管系统整体架构由外网服务平台、内网服务平台、统计和监督平台、管理和数据交换平台四部分组成。
外网服务平台是面向社会的服务平台,实现审批事项相关信息的网上发布,社会公众对审批事项的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申报以及在线投诉和监督等功能。
内网服务平台是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服务平台,完成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一次告知、审核、审批、反馈,并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统计和监察平台是面向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机关、各级领导等管理者的服务平台,可以对审批和收费事项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并自动生成考核信息,为社会和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监督功能。
数据和管理交换平台是面向系统管理员的服务平台,主要用于建立和维护正常业务处理所必需的功能,对系统设置及业务流程进行设定并对系统内人员、单位进行全新设置和管理,实现内、外网以及本系统和其他系统(如工商、税务网络系统)各种数据的交换、备份和本系统数据的导出。另外,依托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络系统,实现对未进入中心的审批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的信息交换、统计分析和上报件的受理审批。
四、系统建设的功能
(一)网上申请功能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可实现申办事项的申办表格或申请书示范文本下载、申请材料提交和补正、预审信息告知、事项办理咨询、对审批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同时,审批事项办结后,网络审批平台可以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在第一时间自动通知申请人。
(二)网络办理功能
审批网络平台将市县审批中心、窗口和进厅部门通过网络连接起来,建立起跨县市区、跨部门的综合网络业务应用系统。窗口受理事项由网络内部循环,审核结果通过网络反馈窗口,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审批服务平台还可以实现与省直有关部门办公专网和市直部门独立办公网络的连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交换、传递,共享,有效地解决双网办公和数据重复录入的问题,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
(三)业务规范管理功能
网络服务平台对每个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管理,对服务事项的运转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程序化设计,对事项办理的各个环节设定最高办理时限,同时设定事项办理的各个环节必须通过网络平台运行的程序,对审批业务应进厅未进厅、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现象起到技术防范的作用。
(四)电子监察功能
网络审批平台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监督系统。通过网络视频对事项办理窗口的服务行为实时监控和视频监督,在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办公室设置监控终端,直接监督窗口的服务行为;在外网服务平台设置“网上投诉”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外网投诉栏目发送投诉信息,由系统自动转到中心或监察部门;设置网络“评价器”牞由当事人对事项的办理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一事一评”,内网服务平台的评议模块按月自动统计评议结果,作为各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功能设置
(一)外网服务平台
外网服务平台的功能主要针对社会公众和企业。
网上查阅:公众和企业在网上能够查阅审批办事指南,相关政策法规,事项办理数量统计及事项办理有关情况。
网上咨询:可以就不清楚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并能够得到及时的回复。
网上下载:可以下载网上申报时所需要的表格、申请书或其他制式文本。
网上申报:能够提交审批预审资料,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得到及时回复。
审批进度查询:社会公众和企业能够查询审批资料在有关政府部门(单位)的审批进展情况。
审批进度提醒: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语音电话等手段,告知公众和企业审批办件通过与否。
网上投诉:在外网平台设置投诉栏目,对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二)内网服务平台
内网服务平台根据“统一调度、统一交换、数据共享、统一监督”的原则,为工作人员提供针对行政审批特点的、可跨部门并联办理的协同办公系统,为各窗口单位提供集中审批平台和统一办公环境。
1.窗口办公系统:主要提供窗口工作人员的收件、办件一体化,自动打印各类通知书,并具有定期提醒功能,对承诺件提供督办、催办、定时自动提醒、逾期自动报警。2.联办件管理系统:主要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各部门间的协同办公,使原来需要到各个窗口分别办理的办件形式变为一次受理、多口协作、同步审批、限时完成。针对企业登记注册、建设项目等联办件,实行“一表通”,将联办部门各自的申请表格进行整合,简化为一张表格,共享事项申请的基本信息。实行“一条龙”服务,便于项目在各窗口高速、有效地运转。3.收费管理系统:根据管理员设置的收费列表,输入数量,系统自动计算收费金额,并打印缴款通知书。4.远程审批系统:主要供窗口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远程登陆中心系统,对窗口办件信息远程查询与统计、签发审批意见、通知等,做到及时沟通、提醒。5.办公自动化系统:主要提供收发文管理、通知、交流园地、活动安排、通讯录、内部电子邮件等功能。6.触摸屏业务查询系统:主要提供审批中心的形象宣传、业务查询和事项办理服务指南,通过本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办理结果。7.手机短信告知系统:主要提供自动实时发送办件短消息和手工发送短消息等功能,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办理结果。
(三)统计和监察平台
统计和监察平台主要为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机关、各级领导提供各窗口业务及大厅日常管理方面信息的统计和监察。各进驻窗口也可以对本单位的各类办件、收费情况进行统计,通过软件生成各类统计表格。中心人员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实现对审批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并自动生成每月的统计考核数据和所需要的各类统计报表。监察平台的功能按照“同一平台两个门户”的原则进行电子监察系统设计,在内网平台单设专用的监察工作门户及使用界面,对进厅项目的办理进度和进厅工作人员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1.审批事项的统计:通过系统设定,在中心办公界面中将各个审批项目按分类进行列表显示。2.收费事项的统计:通过系统设定,在中心办公界面中将各个收费项目按分类进行列表显示。3.考勤信息的统计:该系统提供了对指纹考勤机的技术支持,可以将考勤机的信息传输到互连网络上,由系统自动记录工作人员的具体考勤情况,能够对任何人、任何时间的考勤历史进行统计。每月底由系统自动生成个人的考勤得分值。4.网络投诉的统计:外网平台的投诉信息传输到内网平台,与内网的“评价器”相结合,由系统进行投诉统计。根据系统设定的扣分分值,月底进行扣分统计处理。5.分析功能:通过对以上考核内容统计的基础数据,系统可以设定自动统计生成所需要的所有类型的统计报表和各种类型的趋势图。实现任意月、年份之间的对比、比较和分析,从而为文字化处理打下基础。6.投诉、意见的处理反馈:通过网络反馈的对事项办理人的投诉信息在监察系统平台显示为红色灯,相关监察人员对事项办理人下达监察建议书,处理结果利用审批平台的“在线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反馈给申请人。7.逾期件的监控:实现对逾期件或接近逾期件的提醒功能,并进行相应的监控。当审批系统的数据显示事项已接近规定完成办理时间,用黄色灯提醒警示;事项已经逾期办理,用红色灯提示,监察人员视具体情况下达监察建议书。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事项已经办结,用绿色符号显示。8.业务现场的监控:对网络嵌入式硬盘摄像机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对现场业务区的监控。能够全方位、高清晰地采集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图像,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中存在的超时、违规、缺岗、吸烟、玩游戏等现象,并将结果反馈到内网平台作相应处理。
(四)系统管理和数据交换平台
系统管理平台主要是针对系统管理员实现对信息维护、角色权限、系统设置及业务流程管理而设定的功能,是整个网上审批系统的设置。数据交换平台主要为解决各平台数据库之间数据共享的问题,为跨部门、跨业务和跨系统的流程审批提供数据交换和共享。
1.信息维护:主要对部门信息维护、人员信息维护、事项信息维护、考核信息维护。2.使用权限管理:中心权限、窗口权限、部门权限均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授权分配。系统管理员根据系统的授权进行系统初始化、系统备份恢复和业务流程的设定。3.表单管理:在业务平台表单管理系统中有独特的图形化“表单定制工具”,满足表格、发票、证件、批复文件的多样性、多变性的要求,可以方便快捷地定制出任意形式的表格、发票、证件、批复文件。4.数据交换:满足外部数据库服务器的数据和审批中心内网平台系统的数据交换,内网平台与外网平台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咨询、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投诉信息反馈等数据交换。审批内、外网平台采取物理隔离,通过网闸实现内、外网之间的数据摆渡,做到任何时候外网用户不能访问内网平台。同时,内网平台预留了与省直有关部门办公专网和市直部门独立办公网络的连接模块,做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内网平台预留了与县区审批大厅进行数据同传的功能模块,能够随时查阅县区中心收办件及收费等情况。
六、系统建设的预期效果
1.全方位、多角度对行政审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审批项目的梳理和优化,明确每项行政审批涉及的环节、责任人以及办理的时限要求,并在网上进行公开,使管理的目标更加精细。系统通过设立防范指标,自动对涉及审批的每个部门及个人的审批情况进行全面监控,从政务公开、审批时限、审批过程、审批结果、收费管理等多角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闭环管理并及时报送监督部门,即为管理者提供了真实的管理和考评依据,又为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提供了保障。
2.实现网络协同并联审批,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通过网络实施协同并联审批,打破政府原有的行政方式,重新定义业务办理的处理流程,改变由办事者循环往复地在各窗口填写、咨询、办理的现状,所有业务流程实现在网上流转,减轻办事者负担;同时,联审对各部门的受理时限在系统中进行严格设定,对超时件、异常件等未能限时办结的业务进行督查,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更加透明,促使其提高办事效率。
3.为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及监督平台奠定基础。一是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数据汇总平台,推动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审批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管系统,对县(市)区级及市直分“中心”等应部门业务审批进行同步监管,确保下放审批权力运作规范,推进审批窗口前移。
七、系统建设的基础工作
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应做好的基础工作:1.重新核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重新进行核定牞凡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都要进驻中心办理;凡是与投资项目相关的事项要全部进驻中心办理。2.梳理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分类管理和“一审一核”的原则,对审批流程逐一进行梳理与优化。3.确定网上审批事项。在进驻“中心”的事项中,明确实行网上运行的事项;明确实行网上预审的事项;明确实行网上全程办理的事项。4.整理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示范性文本。由各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整理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示范性电子文本,统一在网上公开。5.规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自建系统。规范网上申报服务的界面,并提供操作提示;要按照电子监察、督查的发展需要,预留技术接口;对未建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对已建的自建系统要按规范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6.完善基础设施,充实管理人员。对中心机房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满足目前实际运行和今后的发展需要;调整充实网络管理人员,保障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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