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关键词: 湖北 转移 承接 产业

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精选6篇)

篇1: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产业转移是经济全球化推动下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是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三十多年来,受益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和大规模的国际产业转移,我国成功实现了轻纺产业升级换代,机电产业和信息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一方面,东部沿海地区资本相对饱和,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供给趋紧,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外延型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要素成本优势初步凸显,产业发展空间逐步扩大。中央高度重视推动东部沿海产业向中西部的梯度转移。2010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发挥自身资源、劳动力等优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当前,湖北经过多年积累和近年大规模投资建设,内生型和外向型叠加双重优势更加凸显,具备加快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的有利条件。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既顺应了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总体功能区战略的调整,也是推动湖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现状

近年来,湖北省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扩大开放的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创新招商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形势良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全省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引进省外资金将超过17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湖北已经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往来,累计已有85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湖北投资。湖北正在成为国际资本、东部产业转移汇聚的热土。

(一)产业转移形式多样化

湖北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逐步形成四种基本模式。一是成本降低型产业转移。相比东部沿海地区,湖北在人力、土地等方面具备比较明显的成本优势,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我省承接的产业中,纺织服装、食品、机械电子等成本降低型项目占有较大比重。从调查结果看,县域地区招商引资承接的产业多集中在这些领域。二是资源利用型产业转移。湖北水能资源丰富,磷矿、石膏、岩盐等储量居全国前列。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吸引产业投资的重要因素。我省依托矿产、农业等优势资源,承接了东部地区资源加工产业的转移,提高了产品的加工链和附加值。大冶市引进的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应城引进的盐化工深加工企业、钟祥引进的磷化工深加工企业、通山引进的石材加工企业等,都属于资源利用型的产业转移,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得到挖掘。三是市场拓展型产业转移。内销型企业是我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的重要类型。湖北地处内陆中心,九省通衢,有广阔的市场腹地,不仅具备承接沿海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条件,也具备吸引市场驱动型产业转移的优势。我省近年发展迅速的食品工业、家电行业就属于这一类型。四是聚集吸引型产业转移。部分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围绕着产业链实现集群式发展,有力促进了相关骨干产业的快速壮大。如仙桃市食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201家,集聚了台湾旺旺、燕京啤酒、广东真巧、安琪食品等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食品加工品牌企业13家,加工规模已接近100亿元,初步形成了从产品加工、原材料生产到机械制造、物流配送的完整产业链。

(二)产业转移发展集群化

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大型知名企业为龙头,产业转移逐步形成集群化发展的态势。一是产

业园区已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目前,湖北省拥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15个,市县开发区90多个,建成了深圳工业园、台资工业园等多个园区,逐步形成了产业向园区集中的发展态势。武汉经济开发区在2007—2009年期间,累计新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4个,其中:内资企业80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个,外商投资企业36个,形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器两大主导产业,并带动引进一大批汽车零部件和电子电器产品配套生产企业;黄石在近三年承接了320多个较大的产业转移项目,其中有100多个落户在以市内“一区三园”为主的各类工业园区,资金投入集中,聚集作用明显;荆门市在2008年与李宁集团携手成立李宁荆门工业园,吸引了一批中小型上下游产业配套企业入驻,创造了依托名牌和核心企业建立园区的承接产业转移模式。二是大型知名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近几年来,通过引进大型知名企业落户,湖北各地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凸显。以黄冈为例,近几年该市经济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区政府瞄准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了一批大项目,形成了产业集群效应。2007年,黄冈市引进知名的伊利乳业,生产能力达到日产800吨超高温奶和250吨冷饮产品,成为华中地区规模最大、工艺设备最先进的现代化乳业生产基地,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带动全市良种奶牛养殖达到10000多头,有力促进了该市养殖业的发展。黄冈市红安县引进的娃哈哈公司,目前已上6期工程,拥有15条生产线,8个系列20多个品种。投资20亿元的李时珍国际医药港项目正在建设中。这些大项目的进入,有力地推动了黄冈的发展。武汉经济开发区从1992年成立神龙公司以来,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汽车产业集群。目前,武汉经济开发区已有神龙公司、东风本田、武汉中誉、东风电动、运盛特种车等7家整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达到160多家,累计投资总额超过600亿元。日产、本田、法国PSA等世界三大汽车巨头聚集开发区,一大批汽车销售企业、配送中心进驻开发区,汽车服务业发展也步入快车道。武汉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国内汽车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之一。

(三)产业转移层次高级化

近几年来,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企业转移趋势初显。一是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成为湖北承接产业转移越来越重要的行业。湖北科技、教育、人才优势明显,尤其是武汉东湖高新区被批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近三年,武汉东湖高新区共引进了产业转移项目38项,其中外资项目12项,过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 4个;内资项目26项,过1亿人民币项目18个。先后引进了一批涉及激光、消费电子、集成电路、显示、环保、半导体照明、电气设备等领域的高科技制造企业,2010年,该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总收入1145亿元,成为国际知名的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光谷的光纤光缆生产规模全球第一,激光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在50%左右。二是服务业逐步成为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重点。武汉市发挥特大城市的功能优势,加快承接服务业转移,逐步形成功能性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市后台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进展迅速,2009年底,已有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联等13家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或签订建设协议,10多家金融机构有意在武汉设立部分后台服务中心。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作为国家商务部重点支持项目,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市场转移和武汉市传统市场批发功能外迁,着力打造“中部最大”的国家一级专业商品批发市场,目前已有近3000个品牌商户开业,包括义乌小商品展馆在内的七大全国性商品展馆首次亮相,100多万种商品集中推出。

二、湖北承接产业转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区域竞争压力大

随着国家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政策的出台和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的推出,省域之间,尤其是周边省份之间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大有招商抢资之势,纷纷出台优厚政策支持,积极吸引国际及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竞相赶超,态势逼人。

湖南省2008年出台《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加大政策创新和财税支持力度,并以世界500强企业为承接重点,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特殊优惠措施,成效明显。2010年1-7月,湖南省共承接产业转移项目1422个,其中外资项目250个,内资项目1172个。当前,湖南省继续扩大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范围,并正在积极争取将湘南三市申报为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

河南省2009年出台《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1-7月,河南省实际利用外资32.9亿美元,同比增长30.9%;实际到位省外资金1625.9亿元,同比增长27.9%;利用境内外资金合计1837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27%。

安徽省皖江城市带2010年1月被国家批准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大批海内外知名企业抢滩安徽。2010年1-9月,安徽省实际利用外资38.9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5.2亿美元,增长21.7%;外商其他投资7383万美元;对外借款3亿美元。安徽芜湖已有34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已形成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三个支柱产业,拥有奇瑞汽车、海螺建材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和产品。合肥市连续5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名列全国省会城市第一位,该市财政税收的50%和新增就业的70%来自转移企业的贡献。

湖北周边的中部省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对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形成截流之势。由于地缘的关系,我国的对外开放呈梯度推进态势。如果把沿海地区比作第一级台阶的话,中部地区的湖南、江西、安徽毗邻沿海省份,可以看作是第二级台阶,我们属于第三级台阶。即使是相同的招商引资力度,效果也会不一样。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是湖北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来源地,在当前中部各省比拼招商优惠政策的激烈竞争下,如何在有限的转移企业资源中发挥比较优势,提供差异化的服务,错位竞争,以更多的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成为湖北省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二)产业配套能力滞后

我省的产业关联度还不高,在制造业内部、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产业关联基本处于自发和培育阶段,成熟且紧密的产业配套和企业协作尚未形成,还无法担当引进大企业的产业配套企业角色。本地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产业产品零部件配套率低,很多核心零部件需从外地购进;不少园区项目之间协作关联度不高,生产性服务业跟不上,难以满足转移企业的配套要求。产业滞后限制了产业转移的规模和层次,一些企业转移过来后,由于产业配套能力差也难于植根。例如,荆门市年纺纱30万锭,纺织业比较发达,但李宁工业园生产所需面料及辅料仍需到外地采购;石化产业是荆门市的主导产业之一,而许多石化加工副产品都不能在本地进一步深加工。

物流成本偏高也是制约产业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工贸易基地必须尽可能贴近国际市场,以降低生产运输成本,缩短流通时间,提高运营效率。相对东部沿海等地,湖北省地处内陆地区中部,对于“两头在外”的制造业,在沿海及靠近港口地区设厂加工要比在内陆办厂节约10%以

上物流成本。另外,便捷通畅的通关物流体系也有待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对时效要求越来越高,湖北在保障运输时效方面相比沿海等地有较大差距。

(三)资源环境压力大

湖北拥有众多的未开发未污染的山水资源,万里长江流连湖北一千多公里,是著名的千湖之省,又是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所在地。在承接产业转移中承载着更为巨大的环境压力。另外湖北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少,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土地供给缺口日益突出。部分地区可用的建设预留地严重不足且逐年减少,甚至无地可用。与此同时,个别项目存在圈地倾向,有些客商夸大项目投资,虚占或囤积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如从事简单仓储业务的传统物流产业占用土地资源多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及时提高项目引进的门槛。随着湖北经济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扩大,面临的资源、能源、环境的约束也更紧。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如何实现市县发展与省域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成为新的挑战。

(四)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2010年湖北省投资环境蓝皮书》显示,在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市区中,湖北省的投资环境竞争力综合排名第11位,在中部落后于湖南,居全国中等水平。在全国3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中,武汉市投资环境竞争力的综合排序为第13名。近几年来,湖北的投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这也是制约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原因。部分地区亲商、帮商、富商、安商的氛围还不够浓,企业的审批流程繁琐、办事效率较低、服务水平较差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建议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的硬件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各类交通运输体系,营造高效便捷的交通环境。在形成武汉至合肥、南昌、长沙中部2小时快速交通圈的基础上,加快打通武汉至国内大城市的4小时快速交通圈。二是加快通商口岸建设。加强与沿海地区物流枢纽的协作,进一步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降低通关费用和时效成本。进一步推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各类口岸的开放,逐步形成“一二类口岸齐全,水陆空运输方式配套”的口岸开放体系。加快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构建联网监管和联网服务一体化的“大通关”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与“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海关合作,搭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快速通关平台,积极扩大适用范围。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议进一步完善物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将武汉、宜昌、襄樊等地打造成高效的区域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出省通道建设,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二)做大做强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园区,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和配套能力

产业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发展工业园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治理污染、集约利用土地。积极扩大国家产业园区的知名度和产业集聚能力,推动基础好的省级产业园区争取创国家级园区,引导发展快、特色突出的市

县园区争创省级园区,提高产业承接能力和产业配套能力。

要以这些园区为基地,结合产业转移的实际需要,做好园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明确各类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支持其加强水电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和物流、通关等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园区标准厂房和智能化楼宇厂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在园区投资兴建产业转移项目标准厂房。

(三)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发展瓶颈

一是大胆探索承接产业转移的新方式。试行以行业或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模式,促进园区建设管理市场化、企业化。鼓励重点承接市、县探索与沿海地区在我省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发展共建共享的“飞地经济”,实行税收分成。

二是创新园区投资建设体制机制。综合运用政策和市场的手段,充分利用行政资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鼓励和吸引多种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园区,可以按市场运作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增值,逐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

三是创新招商模式。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拓宽招商引资范围,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搭建与国际接轨的招商引资新平台。推进招商引资制度化,建立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机制和渠道,实行目标责任制,形成政府推动和园区自主相结合共同招商的局面。推进招商引资社会化,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招商。推进招商引资专业化,依托中介组织、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化招商活动。推进招商引资信息化,积极采用网上招商等方式。选择客商比较集中、产业转移和扩张倾向比较强烈的城市开展驻点招商,重点跟踪一些有转移倾向的项目,增强招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的软环境

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竞争力,是决定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是决定承接产业转移成败的关键因素。招商靠服务,发展靠环境。招商引资的竞争,说到底是环境的竞争。

一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办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探索建立湖北省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州外商投资环境进行动态测评,推动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认真做好客商投诉调处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客商利益的行为。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发展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完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等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区域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进一步做好大项目服务工作。抓好重大项目促进和实施,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银企联系会议制度。继续推行引进外资和省外资金重大项目协调联络和跟踪服务制度,对总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2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实行重点跟踪督办和协调,抓好签约项目履约。

(五)发挥科教优势,在承接转移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传统产业主要是为了获取区位优势和降低要素成本,转移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则以获取综合竞争优势为目的,更注重承接地投资软硬环境特别是信息、技术、设施、人才、研发配套能力和体制配套条件。湖北在科教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武汉是全国第三大教育中心和第二大智力密集区。建议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加快承接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以及与制造业相关的研发、营销、服务等环节的转移。随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金融中心、物流贸易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的加快建设,省会武汉在全国重点城市的位次持续提升,2009年国务院在武汉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中正式将其定位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主动承接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创新要素对接,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中心,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园”,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鼓励转让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用以及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提高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支持高等学校提升人才培养与创新服务能力,结合产业转移重点办好特色专业。

课题组负责人:王顺华 马大强 施水洲

课题组成员:黄良港 杜佐胜 陈剑飞

余璟清 沈祖瑞 廖婷

执笔:王顺华黄良港 余璟清

篇2: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

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12〕7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1〕2997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先导战略,加快推进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探索科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新途径、新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荆州等地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优化环境,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着力发展循环经济,防止落后产能异地扩张,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努力建设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优秀示范区、人水和谐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跨区域合作与产业转型发展综合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转型发展,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创新发展模式,推进以

—1— 结构调整为核心的经济转型发展,实现承接转移与经济转型的有机统一。坚持“两型”引领,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大力推广低碳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重点突破,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提升产业承接和劳动力吸纳的能力和水平,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承接产业转移聚集区,实现劳动密集与产业密集的有机统一。坚持统筹发展,充分发挥优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与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促进产业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示范区,重点构建“一主四区”的产业布局,即以荆州市为主体区,荆门、仙桃、潜江、天门市为辐射区,形成以长江黄金水道、汉宜高速公路(318国道)与汉宜铁路复合运输通道、武荆高速公路与长荆铁路复合运输通道等三条交通动脉为横轴,以襄荆高速公路(207国道)、荆岳铁路、随岳高速公路等三条交通动脉为纵轴的“三横三纵”的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带。支持荆州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化工三个千亿元产业和轻工建材、纺织服装、高新技术三个五百亿产业,大力推进荆门市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进一步壮大仙桃市的食品加工业、潜江市的盐化工业和天门市的纺织服装产业链。

(四)支持大企业、大项目落户。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示范区内投资设厂或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服务机构,以及投资额1亿美元或与之相当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省财政安排10亿元湖北“壮腰工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荆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发展。

(五)鼓励引进配套企业。发挥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

—2— 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提高大中小企业间协作配套水平。

三、完善基础设施

(六)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示范区对接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荆门至岳阳段的建设工作,支持做好天门至仙桃、天门至潜江货运铁路支线前期工作,加快建设荆沙铁路,构建江汉平原铁路运输网。大力推进示范区内公路、过江通道、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交通站场和物流基地建设,促进各类交通方式实现无缝对接。支持做好沙市机场迁建准备工作和荆门通用机场开展前期工作。

(七)完善能源和信息等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在示范区布局一批路口电站,加大对示范区电网的投资力度,提高输变电能力。实施工业园区电网改造、城网改造、农网改造等“三网工程”。加快天然气、成品油管道输送工程建设,不断提升能源保障水平。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无线网、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综合信息基础设施。

(八)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利资源配置与管理,实施蓄水保水工程。重点支持荆州市荆南四河整治、荆江大堤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荆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仙桃汉江干堤和东荆河堤整治项目建设,加快四湖地区“水袋子”治理,建设潜江老新泵站,从根本上改善示范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九)改善民生设施条件。将国家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建设纳入全省文化发展战略,支持片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和荆州古城旅游区建设。着力打造荆门屈家岭文化遗址公园和农耕文化生态园建设,创建农耕文化品牌。将示范区列为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重点支持对象,加大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在建设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加强示范区内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园区建设

—3—

(十)加大省级投入。加大省级资金的筹措和整合力度,通过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内产业园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能力和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将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补助政策范围。

(十一)支持开发区扩区。支持荆州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建设和荆门、仙桃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示范区内的省级开发区,可依法采取置换用地、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等方式扩大范围,由所在地政府修编开发区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二)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对于投资建设用于招商引资的标准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实行优先供应

(十三)创新园区建设模式。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支持省级以上园区设立专业合作园区,吸引跨国公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商会协会等各类投资主体对园区进行整体开发。

五、保障土地供应

(十四)推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管理。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实施修编制度。

(十五)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倾斜力度。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省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根据承接产业转移用地需求,对示范区重大项目用地予以倾斜。对投资额5000万美元或与之相当人民币以上的鼓励类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在符合省级土地利用计划使用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其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使用省级土地利用计划。

(十六)创新用地方式。对示范区内通过土地整理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可作价入股,共建合作园区。示范区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能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占补平衡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异地补充。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示范区内市、县政府可自行确定当地等级土地的适用税额,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转移到示范区内的企业,在建

—4— 期间建设用地和自用房产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申请,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审批。

六、强化金融支持

(十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由当地政府按照资本金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比照武汉城市圈优惠政策,按同城待遇审批。金融机构租用办公房的,由所在地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新购建办公用房的,按自用办公房房产税收归属,3年内由所在地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支持示范区内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类机构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指导再担保机构创新多形式、多层次的“再担保”模式,为示范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

(十八)鼓励企业融资。对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信托股权等方式成功融资的企业,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搞好政策指导与服务。省人民政府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保障人力资源

(十九)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支持示范区内的职业院校主动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的配套服务工作。加大对示范区职业培训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支持职业院校等相关机构采取校企合作、定向培训、订单培训等方式为示范区企业提供合格员工。重点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采取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二十)积极引进智力和人才。支持“两院”院士和长江学者以及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高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到示范区发展。对于到示范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管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符

—5— 合相关规定的,实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优先解决住房、户籍、医疗、子女就学等问题。

八、支持商务发展

(二十一)推动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示范区建设物流园区和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大力支持荆州以两湖绿谷物流园为龙头的长江中游农产品集散中心、以盐卡综合物流园为龙头的生产资料物流基地和荆门港物流园、李宁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商贸业发展,促进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

(二十二)推进跨区域口岸通关合作。对“A”类企业全面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和“属地报检、属地验放、口岸通行”的通关模式,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建立关企、检企合作机制。支持荆州港盐卡港区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荆州保税物流产业发展。

九、鼓励自主创新

(二十三)建立创新基地。支持在示范区建立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建立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各类产学研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示范区内落户的,有效期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转移到示范区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凡在资格有效期内生产已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享受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四)鼓励科技研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除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外,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转移企业在示范区进行二次投资的,企业上缴税收中的地方所得部分,3年内以适当方式奖励企业。

—6—

十、加强环境保护

(二十五)增强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编制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在向下分解下达能源消费总量时,向示范区倾斜,保障示范区内重大项目落户。

(二十六)提高环保审批效率。严格示范区环保准入条件,防止落后产能扩张。示范区主体区享有与“一主两副”城市(武汉、襄阳、宜昌市)同等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对示范区内建设项目,只要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等规定,且满足当地环境容量要求,有总量来源和区域替代方案,应加快项目环评审批。

十一、优化政务环境

(二十七)优化注册服务。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整体搬迁的企业按原评定的管理类别,来示范区后予以办理相应的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类别。允许转移到示范区内的企业将原进口设备转到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新企业继续使用,监管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二十八)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和简化产业转移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推行全程代办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示范区内的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行同价。争取国家批准在示范区内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对涉及落户示范区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和省有减免规定的,按照减免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示范区内各市可以减免属于本级收入的收费。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的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

—7— 制度,定期召开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研究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调度重大项目,统筹协调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规划指导、政策创新、重大项目协调、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等相关工作。

(三十)强化工作责任。示范区建设实行“省级统筹、市县为主”的工作机制。示范区内各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市政府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研究政策措施,增强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增强执行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十一)严格监督考核。省政府政务督查室要会同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督查情况。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要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的考核内容和办法,每年对示范区内各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示范区内各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篇3: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作为经济全球化主要载体的国际产业转移也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不可阻挡的趋势。根据国际产业转移的内容不同, 经济全球化被划分为第一次全球化和第二次全球化。以制造业作为转移内容, 以对外直接投资作为投资方式的全球化被称为第一次全球化;以服务业作为转移内容, 以外包作为投资方式的全球化被称为第二次全球化。

随着第二次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 国际产业转移的投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转变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 而选择更利于自身发展的投资方式——服务外包。服务外包其实是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给别的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做, 而使自己更加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 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服务外包越来越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流方式, 并不是偶然的。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 消费者的需求越发多样化, 企业为了抓住消费者就要求其产品也要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 而企业在有限的资源下又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降低企业成本从而达到企业的最大收益, 几乎任何企业都很难凭自身完成, 于是服务外包这种投资方式就应运而生了, 而且成为了产业转移的新趋势。

二、河南省产业转移的现状

一般来说, 从国际产业转移的规律来看, 产业转移呈现梯度转移的特征, 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呈现波浪式推进, 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同时相应的伴随着其传统产业或竞争中渐渐失去比较优势的产品或项目向经济欠发达或相对落后的地区转移。同时, 从具体的行业分工来看, 产业转移也呈现出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 从加工业向服务业转移的趋势。

从整个国际大环境来看, 国际产业在向中国转移, 而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在向中西部转移, 这是产业梯次转移的大趋势。河南省地处中原腹地, 是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结合地带, 是我国经济由东向西推进梯次发展的中间地带, 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为河南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面对机遇的同时, 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河南省产业转移现状, 以便我们更好的促进河南省的产业转移。

长期以来, 河南省单纯追求GDP的增长, 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 如高能耗, 高投入, 高污染, 对资源的肆意掠夺, 对环境的破坏, 但同时却低产出, 低质量, 低效益, 虽然这样对河南经济增长贡献巨大, 但是资源、生态环境方面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在人口增长, 资源持续减少, 环境破坏严重等条件的制约下, 粗放型的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河南省势必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才能更好的承接产业转移。

河南省整个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 层次偏低, 三大产业中, 工业、农业对经济的贡献最大, 服务业贡献较小但是比重却越来越高。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河南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 已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河南一直在做和仍要继续坚持做的事, 这也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好的条件。

目前, 河南省承接的产业转移主要集中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加工贸易方面。而河南省的加工贸易又主要集中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初级加工方面, 很少有直接生产最终产品的, 极少的最终产品也不具市场竞争力, 卖不上价钱。同时, 河南省加工贸易的结构比较单一, 主要是以生皮, 毛发加工, 有色金属为主, 而且有色金属还是对资源和环境破坏最大的产品。这些原材料的加工处在产业链的最低端, 高额的利润分配不到, 只能得到低廉的加工费, 同时还消耗资源污染环境, 这势必会影响河南产业转移的步伐。

国际上服务外包已成为产业转移的主流, 可是河南省的服务外包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河南省的外包业务主要局限于国内, 承接国外业务的还不多, 而且服务外包企业的规模较小, 数量也较少, 还没能形成聚集效应。与此同时, 河南省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 08年河南省郑州市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在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建立和完善服务外包投融资体系、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 加大了扶持力度。可见, 这对河南省积极承接展业转移无疑是一大促进。

三、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促进河南省产业转移

服务外包与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相比, 是一项高智力的活动, 服务外包提供商依靠人力资本优势和强大的全球计算机网络为客户提供外包业务, 受时间和空间的约束比较小, 因此, 影响服务外包选择投资地区的主要因素就是人力资本因素。

众所周知, 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 而且河南省内高校众多, 省内各个高校, 如: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轻工业管理学院等高校, 几乎都设置的有英语、韩语、日语及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这为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持。

同时, 河南也有着发达的通讯基础设施, 强大的固话和网络遍布省会各地。省会郑州市地处中原, 国家骨干通讯网在郑州交汇, 通讯基础设施完善, 这为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另外, 产业聚集效应对服务外包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作用, 要想产业聚集发挥大的作用, 就必然要有很好的开发区或产业园区。目前, 正在规划中的“中国郑州信息创意产业园”是河南省级首批外包园区示范区, 该产业园将建设成河南省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定位为集服务外包、软件开发和创意、动漫等为一体的新兴产业项目。该基地的建设必将对河南服务外包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原小能:国际产业转移的基本规律及趋势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 2004 (2)

[2]赵楠:研发投资、服务外包与国际产业转移[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8 (4)

篇4: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合政[2010]26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结合合肥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1.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2.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鼓励投资工业项目

3.凡是在合肥地区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按申报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范围为项目土地使用权、生产厂房、设备和辅助设施。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对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6个月;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2年。

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不再重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4.建立《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到2012年,组织实施超过1000个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引导超过1000户重点企业高强度投入,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进入国内领先、世界先进行列。“双千工程”实行总体规划、分实施、滚动发展。市经信委每年底下达下一“双千工程”项目计划,中期调整充实项目库。

5.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均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每个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70%给予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50%给予补助。项目前期费用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费用。

三、鼓励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6.鼓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项目投产达标后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和节能技改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另对项目节能量给予奖励。年节能量达到1000吨标煤或节电300万千瓦时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每增加节能量1000

吨标煤或节电300万千瓦时增加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的重大节能改造项目,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8.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项目竣工投产后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鼓励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凡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10.鼓励企业多产多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垄断性行业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超出上年的部分,扣除基准增幅部分后的增量给予奖励。以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各按50%加权作为计算奖励的依据,并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类,各类企业基准增幅和增量奖励比例每年核定一次。

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并对其全年考核指标超过上年(不足500万元的按500万元计算)的增量,不分企业类别,统一再按0.6%比例给予奖励。

对当年执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其全年超过基准增幅部分的增量,统一按0.6%比例给予奖励。

对同一投资主体在本市投资设有多家企业的,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计算奖励。每个考核单位全年奖励额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

11.鼓励工业企业从市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新办配套企业。配套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新增的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70%奖励给主导企业,30%奖励给配套企业。

12.新办或从外地整体搬迁来肥的中小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后,在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时,按其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3.列为国家级新产品的,奖励管理团队2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列为省级新产品的,奖励管理团队1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五、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化融合”项目建设

14.支持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并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其新增研发试验设施、仪器设备等给予投资额10%的补助。

15.支持“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工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

六、鼓励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16.城区产业园区土地出让收益奖励。对各城区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费用后,由市财政通过区财政奖励给各产业园区,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17.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实行总额控制。

18.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为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集约利用土地,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区、产业园区多层标准化厂房的以奖代补。按各区当年实际建成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的30%补助给产权单位。

七、其它

19.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兑现的资金,由市与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50%,县、区财政承担50%。市区范围内的企业,由市级统一兑现,资金由市财政与区财政结算。三县范围内企业,由市与县分别兑现。奖励政策涉及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市与县、区按现行分税制比例承担,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

20.鼓励企业多产多销奖励的资金,按企业税收缴库级次,由市与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共同承担。三县范围内的企业,由市与县财政按5∶5比例承担;市区范围内的企业,由市与区财政按8:2比例承担。

21.申请上述政策的企业或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窗口统一申报受理。属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按季申报,其它各类奖励按申报。市经信委、财政局、审计局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在2周内一次性审结,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2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3.本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发《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政〔2006〕1号)、《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合政〔2007〕18号)同时废止。

篇5: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一、东部沿海产业转移趋势越来越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不断创造经济奇迹。如以上海为龙头、由浙江和江苏15个城市构成的“长三角”经济圈以占全国1%的土地和5.9%的人口,创造出占全国15—20%的经济总量。

近年来,随着东部沿海的土地、劳动力、能源等成本快速上涨,部分传统产业向内陆地区转移趋势加快。2005年上海、广州两地工业用地每平方米分别为782元、55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0%、21%。另一方面,随着东部沿海积极承接国际高端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传统产业转移的动力也不断增强。

二、东部沿海产业转移为重庆加快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

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弥补我市建设资金不足。在争取国债资金难度日渐加大的背景下,吸引东部企业投资正成为解决我市资金短缺的重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仅福建、广东两省知名企业投资我市的重大项目就有11个,合同金额160多亿元。

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助推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东部沿海投资我市的不少企业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较强,有利于加快我市产业升级。如格力空调重庆生产基地等制造业项目相继实施,带动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优化工业布局,提高我市产业积聚能力。

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为我市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山东如意、浙江奥康、雅戈尔等一大批纺织、服装、皮鞋等劳动密集型项目相继落地重庆,吸纳了大量劳动力。据有关部门测算,山东如意科技集团在万州的投资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000人就业。

三、影响重庆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主要因素

一是物流成本相对较高。重庆地处西部内陆,物流成本相对较高。例如,以上海口岸为目的地,重庆每标准集装箱的水运成本为3700元,比武汉高23%;公路为11240元,高105%;铁路为5622元,高55%。

二是配套能力不强。除了相对发达的汽车摩托车配件产业外,其余产业产品零部件配套率低,大部分核心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从沿海购进;各开发区(园区)项目之间在原材料、产品的协作关联度不高;各区县产业同构化现象较明显,产业特色不鲜明;物流、生产性金融业不够发达;市场中介发育不完善。

三是人才较为缺乏。我市高技能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重为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高级职称人才占比5.2%,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23%;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只占1.7%。

四、对策建议

(一)研究降低物流成本政策

合理布局各种交通枢纽、站场,注重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加强与跨区域交通的衔接,搭建便捷的物流平台。引导企业选择合理运输途径和运输方式,降低运输费用。强化高速公路成本收益核算,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试行高速公路收费听证制度。改革目前按车型收费制度,积极探索“年票制”和“计重收费”相结合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实现“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

(二)提高产业协作配套能力

围绕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中小企业,形成核心企业、配套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紧密结合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提高产业积聚能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门化发展,提升商贸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加快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生产性金融服务业和中介服务业。

(三)面向企业加强人才培养

篇6:加快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河源、韶关、阳江三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经验做法

河源、韶关、阳江三市在承接产业转移, 与发达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方面认识早, 起步快;成效显著。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 确立“工业兴市”发展思路, 以工业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发展。

河源、韶关、阳江三市深刻地认识到, 经济欠发达的关键在于工业欠发达, 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工业发展。因此, 三市都将工业发展作为立市、兴市、强市的重要途径, 确立了“工业兴市”的重大发展战略, 以工业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河源市委、市政府较早确立了“工业立市”的发展战略, 着力营造“赚钱多、麻烦少、身体好”的投资环境, 加快“一区六园”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 逐步探索出一条“园区式、低污染、好效益”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2003年到2006年, 河源工业总产值由91.5亿元增加到343.6亿元, 年均增长55.4%, 工业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由33.6%上升到67.7%。韶关坚持走工业强市之路, 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 进一步做强做大工业经济, 大力培育产业集群, 成效显著, 2006年,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23.5%, 创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高。阳江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工业为主攻方向, 准确定位园区布局, 错位发展, 防止区域间的同质化竞争, 以工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4年至2006年, 阳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6%, 是近十年来经济增长最快的三年。

(二) 建立协调机制, 联手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

良好的协调机制是办好产业园的关键环节。三市政府与产业输出地政府以板块扶持、“结对子”的形式, 创新合作制度机制, 合理调整各方利益, 共同组织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联手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 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 三市与发达地区共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9个。河源市与中山市采取了“三联三帮”合作方式 (联合签订协议、联合共建转移园并成立管理办公室、联合招商) 和“园中园”、“委托包干”的开发模式, 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双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多次互访, 联手共建中山 (河源) 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 成效十分明显。目前, 中山 (河源) 产业转移工业园是全省所有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唯一由两个地级市联手共建的转移园。韶关市积极主动走出去与珠三角地区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 引导有关县、市、区政府与合作方进一步进行协调磋商, 消除观念差异, 取得合作共识。阳江市通过建立各方协调机制, 创新政府与政府、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多种合作方式, 如阳西县坚持“政府合作、企业运作、利益共享、循环发展”原则, 建立三个机制:一是政府合作机制, 强化组织保证。由阳西政府负责召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解决工业园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规范企业运作机制。建立了园区管委会, 组建工业园运营实体——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园区的经营和投资服务工作。三是利益共享机制。扣除转移企业缴纳的流转税、所得税当地留成部分, 按投入比例分成, 实现互利双赢。

(三) 加快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投资营商环境。

完善的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是招引产业进园的前提和基础。三市都十分注意加强交通及园区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建设, 从根本上提高产业转移园区的接纳、承载能力。河源和韶关两个粤东北城市是广东省对接内陆省区的桥头堡, 两市都着力把区位优越和交通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强势。目前已有的铁路、高速公路已使河源融入了珠三角“两小时经济生活圈”, 但还在抓紧规划建设广河、河紫、广赣、昆汕、粤湘五条高速公路, 使之成为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大陆桥”与“黄金通道”。韶关市地处珠三角连接华南、华中、华东的交通十字路口, 内联、外接和辐射的快速交通网络使粤北经济强市和区域中心的地位逐步显现, 目前韶关正着力改善园区基础设施, 优化投资营商服务环境, 打造一流的产业转移承接平台。阳江市把建设园区的管理服务中心、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作为突破口, 加大投入, 强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营造一个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快、回报高”的投资环境。

(四)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实现园区生态化、循环化。

确保欠发达地区在获得经济增长的同时不破坏环境, 三市按照省印发的关于加强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要求, 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型项目, 将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园区建设中, 实现园区的生态化、循环化。河源“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坚定不移走“园区式、低污染、好效益”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年来全市共拒绝了200多个效益较好、但环保达不到要求的项目, 投资总额达300多亿元;最近, 河源市获2007全国首届生态环境保护神州万里行组委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最佳范例”称号, 成为全国5个生态环境保护最佳范例之一。韶关市将环境门槛作为引进企业的重要标准, 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能通过环境保护评估的项目, 决不引进, 决不以破坏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 2006年, 韶关万元GDP电耗比2005年下降7.9%, 能耗比2005年下降了4.7%。阳江市将发展园区经济作为实现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和谐的重要方式, 近几年, 阳江市实施与珠三角资源、能源、产品、产业错位互发展战略, 着力培育高新技术、清洁能源、再生能源、绿色生态等新型产业, 拒绝了6个重污染、漂染项目落户工业园, 走出了一条起点高、后劲足、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实现了“金山”和“青山”的和谐统一。

几点启示

联手共建产业转移园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 深刻总结产业发展规律, 准确把握广东当前形势所作出的正确决策, 这既是破解广东东西北地区工业化滞后难题的新抓手, 又是适应珠三角产业转移升级的迫切需要, 更是珠三角与欠发达实现双赢的共同战略选择。河源、韶关、阳江三市承接产业转移, 联手共建产业转移园的成功做法, 值得各地推广借鉴, 同时也给我们四点启示:

第一, 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 促进产业转移和承接双向互动。

产业转移是发达国家或地区突破发展空间限制, 进行产业升级的必然选择。三轮大规模的世界性产业转移历程雄辩地证明了这一发展规律。第一轮发生在20世纪60至70年代, 转移的产业主要是汽车、钢铁、造船等资本密集型产业;第二轮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 转移的产业主要是失去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和部分低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第三轮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 包括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内的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正在成为新一轮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每一轮较大规模的产业转移时间间隔为10-20年。改革开放以来, 珠三角承接了上世纪80年代港澳台以及90年代韩日欧的产业转移, 目前面临产业发展成本上升和转移的压力。因此, 我们必须遵循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基本规律, 双向互动地促进珠三角产业转移与欠发达地区承接工作, 形成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产业互补与生态共建的新格局。

第二, 产业转移应重视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

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是行为的主体, 产业转移是企业的自觉行为, 企业转移哪里?不转向哪里, 应当由企业主体自行决定。而政府应做的是吸引产业集聚, 纵向延长、横向拉宽产业链条, 培育主导产业, 通过改善投资环境、降低要素成本等方式, 使散乱、无序的产业有目的地流向产业综合成本“洼地”。河源、韶关、阳江三市承接产业转移, 共建产业转移园区的成功做法, 正是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范例。因此, 要加快珠三角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政府就必须加快改善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 大力改善政务、法制、治安、生态等方面软环境, 营造有利于产业集聚的投资环境。

第三, 产业转移的关键在产业输出地。

产业转移既是输出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又是输入地发展产业的迫切要求, 是一个双向、双赢的选择。目前, 广东的产业转移工作初见成效, 特别是河源、韶关、阳江三市开了一个好头, 但也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一方面是输入地由于资金缺位造成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吸引产业集聚的环境差;另一方面是输出地由于责任不落实造成推动力不足, 企业不愿意去落户。可见, 推动产业转移不仅要靠输入地的积极性, 更要依靠输出地主动的、责任到位的大力扶持, 关键要靠产业输出地的真帮实扶。为此, 建议省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 改善投资环境, 以增强产业输出的动力。

第四, 承接产业不等于承接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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