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类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为例

关键词: 教育部 法治 引言 教育

1 引言

2015年2月, 教育部发布了2015年工作要点, 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16年6月28日, 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发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力量, 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本人是高职院校的教师, 长期从事法治教育, 深深体会到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在笔者20年的教育生涯中, 先后承担过法律基础、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经济法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税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对学校法律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有着清醒地认识。

2 高职校法律类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2.1 对法律类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法律基础是高职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基础课, 但没有像语文、数学、英语那样得到充分的重视。学生对公共基础课的学习仅限于课堂认真听讲, 课后按时完成作业, 课堂上积极思考、回答问题的现象在法律基础课堂不常见, 课后的复习预习也不及时。任课教师认为, 法律基础只是让学生对法律有一个简单的了解, 没有必要讲得太深入, 又由于学生学习动力不足, 理解能力不强, 案例分析、法庭辩论等授课方法无法顺利进行。导致法律教学成了老师讲故事, 学生听故事, 至于故事当中蕴含的法律知识, 很少思考研究。经济法基础的命运也是如此。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 学生比较重视, 课后会进行相应的复习, 但由于课时的限制, 教师的教学工作紧紧围绕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展开, 很少联系社会实际。伴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取消, 很多老师和学生认为这门课程没有必要开设了。

2.2 法律类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在法律基础之后开设,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课, 我都会问学生一个问题:你学习过哪些法律?学生的回答几乎一致:婚姻法、继承法。再问:还有吗?学生就哑口无言了。我相信老师还讲了其他法律, 但无疑, 婚姻法、继承法是作为重点讲的, 学生印象深刻, 其他法律的讲述犹如蜻蜓点水, 没有留下一点印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课程, 内容包括:会计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税法、财政法律、会计职业道德。其中税法在后续的税法课程中会详细讲述。但税法在以后学期开设, 所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须每部分内容具体讲述, 来应付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2017年后, 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 学校应该根据本校情况, 对该门课的内容做出调整。

2.3 教学模式单一

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实践教学环节是否抓紧抓好, 将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法律课程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均比较强的特征, 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传授理论知识, 还要注意知识的理解应用。目前高职校法律类课程一般由德育老师等非科班的老师讲授, 老师认可了法律的理论性忽视了其实践性, 注重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 忽视应用能力的培养。教学模式停留在教师讲学生听, 考核制度也停留在考查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这些与高职教育的目标是相背离的。

3 高职校法律类课程教学对策研究

3.1 高职校必须重视法律类课程的重要性

学习法律课程, 对指导高职校学生的创业和就业有重要意义。高职校学生毕业后, 大约90%的学生选择就业或创业。就业过程中会用到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知识, 在以后的工作中还会用到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知识。自主创业的学生用到的法律知识更多, 如: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学生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要求。当前教育体制下, 从业资格证依然是进入某些行业的敲门砖, 专业技术资格证依然是衡量从业者技能水平高等的标准。如证券从业人员要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需要学习证券法律法规, 会计初级职称要考经济法基础。

所以, 高职校的教师和学生一定要重视法律类课程的学习。学校要增加专业法律课程的课时, 改变专业法律课程的性质, 经济法和税法定位为会计类专业的核心课, 而不是专业基础课。课时应从一周4课时增加为6课时。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一致强调课程的重要性, 而不是让任课老师唱独角戏。本人就曾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晚自习在看经济法的内容, 班主任看到之后就说, 经济法不是主课, 学生应该把精力用到会计主干课程的学习上。班主任尚且有这样的认识, 何况学生呢?

3.2 对高职校法律类课程的内容进行优化设计

法律基础课程着重讲述我国法律制度的结构, 可结合学生的违纪和违法情况, 选择讲述的内容。比如学生在校会发生打架斗殴、破坏财物、偷窃、在媒体发表不当言论等现象, 严重的会触犯法律。大部分情况下学生没有法律意识, 不能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和行为的后果。所以老师可以违法违纪行为为专题选择讲述相应的法律知识, 必要时可以打破法律部门的界限。

调整三门法律课程得开设顺序, 依次为经济法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税法。对课程的内容进行优化整合。经济法着重讲述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 让学生明白企业的运营需要的法律知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着重讲述会计法、票据法、会计职业道德。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的税收法律制度调整到税法中详细讲述。学习完三门课程之后学生就可以应付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这门课了, 这样安排, 将课堂讲学与会计初级职称考证有机结合起来。

3.3 高职校法律教学应该采取多元化教学模式

高职教育模式要围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来选择, 着重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加强师生的沟通, 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本人在教学过程中将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与案例教学模式相结合, 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所谓“任务驱动”就是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 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 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 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 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 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 并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 引导学生产生一种学习实践活动。这种教学模式的基本环节有创设情境;确定问题 (任务) ;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评价。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 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 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模式。在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 要选择适合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来说明一定的法律事实或者法律规则。案例的设置要遵循学生的学习规律和接受能力, 要由简单到复杂, 由表及里, 由浅入深。案例教学的目标是启发学生对现实问题的思考、争论和进一步探索, 在思考争论探索的过程中巩固理论知识, 提高知识应用能力。

笔者指导学生利用信息化资源搜集合适的案例, 或者本人精心编写案例, 创设学习情境。引导学生进入学习情境, 使学习更加直观和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接下来, 趁热打铁, 提出问题, 确定任务, 学生为了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会积极思考和争论探究。在思考探究的过程中, 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 只要学生思考争论的大方向不错, 就不要过多干预。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让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授之以鱼, 不如授之以渔”, 掌握学习的方法, 享受学习的过程比直接告诉学生问题的答案更有长远的意义。最后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自主学习和写作学习的能力进行评价。

在完成一个单元的教学之后, 还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比如讲授完合同法之后, 可由教师选取合同纠纷未决诉讼, 课前将案情发放给学生, 学生分好角色 (原被告、代理人等) , 搜集所需要的资料, 课堂上进行法庭辩论。模拟法庭教学可促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重新构建, 整理疏导, 利用已有知识经验或学习新的知识来解决面临的纠纷问题。学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应用能力通过法庭辩论将会逐步提高。总之, 教学模式的选择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地位, 少教多学, 注重学生自我学习能力、主动参与能力的培养, 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4 结语

综上所述, 高职校法律类课程的教学, 需要授课讲师积极探索有效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精心组织每节课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和课后辅导。也需要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协调, 为教师的教学提供充足的时间和场所, 端正学生对法律类课程的学习态度, 使其认识到课程的重要性。各方共同努力, 把学生培养成为懂法律、有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摘要:高职院校普遍对法律类课程不太重视, 法律类课程教学存在内容不合理、教学模式单一等问题。本文指出了高职校法律类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希望对高职校的法律类课程教学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课程教学,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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