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精选6篇)
篇1: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方面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篇2: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篇3: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从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的按制对比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也存在着不少问题,2010年上半年与近几年同期送样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饶市、景德镇市、抚州市等部分小企业(特别是粉磨站)时产时停开工不足。同时少数别企业送样不及时,不主动,检验费用一再拖欠,如:乐平市月形水泥有限公司、横峰跃华建材公司,玉山金旺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上甘山水泥厂、上高界埠水泥厂、横峰县万年峰水泥有限公司、上饶市高华水泥实业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企业检验结果报送不及时。按制对比工作是一个量的传递过程,检验过程中,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特别多,不按制对比做出的结果就不一定准确,就可能造成产品不合格或资源浪费。企业按制对比工作做好了,是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希望这方面做的不够的企业今后加以改进。
江西省水泥企业1-6月份送样对比情况
篇4: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进出口总额12.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9%,主要是受到外部需求因素影响,也有对去年年初虚假套利贸易“挤水分”的因素。从5、6月份数据看,外贸形势已出现转好迹象。上半年外贸运行的主要特点是:进出口累计下降幅度收窄,5、6月份连续实现正增长。一般贸易增长较快,加工贸易下降较多。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累计降幅收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累计增速提高。中西部地区出口增长较快,东部地区进出口有所下降。对欧美日、东盟贸易保持增长,与香港、台湾地区贸易大幅下降。
上半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略有增长。1—6月,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10973家,同比增长3.2%;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33.3亿美元,同比增长2.2%(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增长14.8%,占比进一步提升,达56%。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增长较快,同比增长9.6%。
前6个月,我国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433.4亿美元,同比下降5%。总体看,我企业境外投资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企业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但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等因素制约,我国境外投资快速增长势头有所减缓。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们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完善投资环境,改革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维护跨境投资的良好秩序。
一是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进展。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加快推进建设。参与上海自贸试验区新一轮扩大开放措施研究,自贸试验区提出新的31条开放举措已获国务院批准。指导和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定2014版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由原先的190条调整为139条。研究建立自贸试验区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探索试行有效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措施,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取得明显进展,试验区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改革效应开始显现,国际国内反映积极,树立了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新形象。
二是推动自贸区战略实施取得进展。发展改革委作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主要参与部门,一直积极推动我国自贸区网络建设相关工作。今年7月1日起,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至此,我国正式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经达到12个。积极参与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谈判及研究,拟推动谈判早日完成。同时,还积极推动中日韩、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项自贸谈判,参加我国与斯里兰卡、哥伦比亚等国家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并参与研究探索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可能路径。
三是出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5月,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规定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以及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外,其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允许类项目、没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取消核准,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以及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核准职责下放至省级政府。从项目管理层级看,12号令将绝大多数核准和所有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均下放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实现了属地化管理,极大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在备案管理上,我们充分借鉴了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对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要求进行了大量简化,不再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进行审查,赋予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注重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社会有关方面一直高度关注此次改革,并给予了积极评价。
四是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今年4月,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大幅提高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取消企业境外投资中,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中方投资10亿美元以下的项目核准,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同时,进一步简化程序、明确时限,提升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切实抓好9号令的贯彻实施工作,于5月下发《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4〕947号),明确了关于项目核准、备案和信息报告申请文件及附件的要求,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文件和申请表格式,以及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报送函和信息报告格式等,进一步提高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便利化和透明度。按照2013年的核准情况测算,9号令新规实施后,92%的项目将改为备案,大大提升企业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
五是建成并启用境外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推进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由核准制向备案制转变,完成了全国境外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建设工作,并于6月底正式启用。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所有申报企业均可在网上完成项目备案,实现与项目备案部门的线上交流,及时掌握备案办理进度。在提高备案效率的同时,网上备案系统实行24小时安全监测和数据隔离,有效保障了项目信息安全。该系统便捷、高效、安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和境外投资监管水平。自网上备案系统启用以来,企业和地方普遍反映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效率显著提高。
下一步,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方面,我们将继续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推动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认真贯彻施行发展改革委12号令,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诚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互通制度,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外商投资项目可查询、可监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管理办法,为完善全国性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积累新经验,探索新途径。二是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进行补充修订。积极引导外资参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开放,有针对性地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梯度转移。三是统筹软硬环境建设,改善重点领域投资环境。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创新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把利用外资从主要依靠生产成本优势转到主要依靠人才、环境、市场上来,致力于形成产业配套、国内市场、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行政服务等各类要素综合新优势。四是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完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区域投资规划。重点鼓励有利于满足国内能源资源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化解国内过剩产能、带动设备标准和服务输出的各类境外投资。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协调,避免无序竞争。引导企业在境外依法合规经营,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加强境外投资环境影响与风险评估,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加快境外投资法制建设,制定和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改革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最大限度减小核准范围,简化核准手续。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允许个人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五是构建境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强化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健全对外投资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建立政府层面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有效信息服务。大力培育和支持国内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会计服务、投资顾问、设计咨询、风险评估等相关中介机构。支持行业商(协)会积极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要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年内结束,做好中日韩、RCEP等自贸协定谈判的相关工作,推动中国—斯里兰卡、中国—哥伦比亚等自贸协定谈判尽快启动,并继续探索与更多的贸易伙伴建设自贸区。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的要求和近期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还将支持有关地方探索建设自由贸易园(港)区,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新的改革举措为重点,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篇5: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一、林长制体系建立
1、水东镇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发挥镇、村两级林长体系作用。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总林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镇级林长,分别联系各村。设立林长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村级林长由村书记、主任担任;
二是根据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制度”、“林长制工作制度”、“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村级配套相关制度,将林长制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表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在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10块,将镇村林长姓名、监督电话、森林资源状况和工作目标职责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镇级总林长通过每月书记例会、每周干部例会强调林长制工作。镇级林长、村级林长均按区林长办要求开展林长巡查工作,检查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古树名木等情况,在林业重要节点期增加巡查密度,始终推进林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二、增绿增效行动
水东镇通过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做到应绿尽绿、发掘绿化空间,因地制宜、提升绿化质量,着力改善镇村人居环境。进一步落实水东镇三年增绿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有造林绿化提升、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绿化提升、生态修复、重点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等;
2020年,完成103亩新造林工程,完成600亩退化林修复和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1326亩、一般竹林抚育5000亩。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水东镇始终坚守林地“红线”,对确需使用林地的项目严格完善报批手续,对工程建设取土项目及时采取土地平整、回填客土等措施恢复林地生产条件,并做好造林复绿工作加强林地管理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对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盗挖映山红等野生植物的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好“爱鸟周”宣传活动。认真细致做好各项林业奖补资金造册发放工作。包括新造林补助资金、公益林管护资金、退耕还林粮补资金和古树名木管护资金,确保准确无误。对全镇6.7万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实行严格管护,为水东大景区建设提供绿色保障。2020年,将全镇的39545亩林地均购买了森林保险,实现了森林保险全覆盖。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对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古树名木生长动态。对三株省一级古树、一株二级古树进行修复。指导宁东禅寺对两株三级古树进行加固修复。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深入实地,摸清每个变化图斑变化原因,及时上报森林督查调查成果。完成省级森林督查调查图斑16个,市级森林督查调查图斑203个。
四、森林防火
接受区政府水东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查;
及时调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制定防火应急预案,与各村签订防火责任状;
在镇区主要路口及上山主要路口新增森林防火宣传牌11块;
在镇域范围内三处墓地集中区域建造焚烧池四座;
在春节、清明、冬至及禁火期等重点森林防火时期开展宣传,出动宣传车,发放《致水东镇居民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一千余份;
举办两期森林防火工作业务培训;
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2020年全镇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森林防火演练。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松林枯死树的清理和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并制定完成采伐作业设计,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和秋季普查,根据普查成果编制除治采伐作业设计,目前正在开展除治工作;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通告99份,每日对餐饮单位和集贸市场经营和交易野生动物情况进行巡查,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一只,及时报送野生动物保护监管信息。
六、生态脱贫
对全镇27个生态护林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身体状况、工资是否到位和履职尽责情况。并分别对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方法等进行了讲解培训。
七、特色亮点与机制创新
指导七岭村制定创建省级森林村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施工,多次组织自查验收,做好补缺补差。2020年12月底七岭村被安徽省绿化委命名为省级森林村庄。进一步发展具有水东地方特色林业产业基地,目前,水东镇竹林面积30000亩,枣树7014亩,樱桃400亩。水东蜜枣入选2017年国家第四批农产品地理标志。全镇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枣园农庄被省林业厅授予“省级森林旅游人家”称号,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家庭林场31家,形成以蜜枣、木竹加工为主导的林业产业发展格局。为木材加工企业做好木材的入库出库台账登记工作。为林业生产、林权登记变更、森林培育提供优质服务。为竹木经营加工企业做好服务,同时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对全镇94株三级古树名木重新挂牌保护,并签订管护协议。祁梅村率先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3100亩林地租赁给杭州兴意集团“亲心谷”旅游项目,获得股份分红91万。
2021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培训与管理,切实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
2、进一步发挥对乡、村两级林长的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增绿增效行动措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会同林业站一起,扎实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水东镇人民政府
篇6:2018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是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林长制工作自推进以来,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座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工作成效
1、加强领导,构建县、镇、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一是完成林长制体系建设。以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为目标,积极构建“三级”林长责任体系,确定了2名县级总林长、17名县级林长、220名镇级林长和约1000名村级林长。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县编办两次专门发文,成立了龙萌县林长制办公室,同时,核定了林长办(县防火办)3名事业编制。三是县领导带头开展巡林。2017年12月底,我县召开了由县镇村三级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林长制工作大会,会议由县总林长xx同志主持,县委书记、总林长xx同志作强调讲话,会议总结了前期工作,对2018年工作进行全面动员。今年以来,县两位总林长先后到拟山镇、花泥路等地调研林长制工作。4月1日,xxx县长主持召开县级林长工作推进会。随后,17名县级林长结合督查清明节森林防火,纷纷深入实地开展巡林。
2、建章立制,强化林长制工作职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分别制定了《龙萌县林长责任制度》等六项制度和《龙萌县重点生态区域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镇也相应制订了林长制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各项制度的出台,促进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切实保障了我县林长制工作的有力推进。
3、目标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林长制责任体系是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重点生态区域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各镇林长制考核得分纳入县2017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其中对一类镇、二类镇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为2分;三类镇考核分值为3分,充分调动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20个重点项目共树立37块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工作提示单和检查记录制度。4月初,印发了林长制工作2018年第一号提示单,各级林长积极开展巡林工作,查找问题,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5、加大投资,推进林长制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全县共投入林长制项目建设资金近1.2亿元。其中:①环龙湖大道绿色长廊项目投入养护资金614万元,补植资金390万元;②龙山路绿色长廊项目二期投入建设资金4100万元,龙城市政段投入建设资金1600万元,新建萌园投入资金420万元;③国家森林公园萌梦风景区(含顾山、花寨林场)项目,森林抚育、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投入资金560万元;④城东体育公园、环湖公园两项目,景观提升投入资金710万元;⑤“四河”景观带、外环路森林长廊两项目投入建设资金3600万元。
6、狠抓落实,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一是全面完成2018省市下达的7500亩春季造林任务,目前各镇正在组织自查验收。二是切实做好卫片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跟进监督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重点林长制项目推进情况(一)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环龙湖大道重点项目。2017年6月份,县林长办在巡查环湖大道林长制项目时,发现近26公里大道存在杂草丛生、绿植养护不当、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区域之间相互扯皮现象。经县总林长协调、研究,对环卫、绿化养护实行一体化大标段招标,中标价为614万元。通过管养模式创新,短短几个月,这一路段已经达到城区绿化管养水平。下一步:县林长办将加大巡林,督促各级林长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考评,严格奖惩,确保养护资金使用质量。我们将把环湖大道森林长廊与沿途三镇5万多亩的苗木花卉基地进行适当链接,进一步打造环湖生态园。
2、龙山路森林长廊项目。2016年森林长廊一期工程结束后,经县总林长现场调研、决定,2017年对一期工程投入520万元进行补植和部分节点景观提升。从2017年9月开始,再投入4700万元实施二期项目,由县林长办统一协调沿途三镇73公顷的建设任务。目前,一二期工程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施工单位养护期内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积极探索提前终止养护合同,统一纳入市场化养护的新模式。
3、萌梦国家森林公园项目。2017年投入资金419万元,完成建设保护、提升和抚育面积1228.2公顷。先后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标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标准》等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巡林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到不留死角。2018年计划投资314万元,拟完成建设保护、提升和抚育面积1210.2公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齐抓共管力度不够。全民参与、社会共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2、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还没有形成常态化。镇、村两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把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少数建设项目存在少批多占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林”上做文章。一是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加强新造林抚育养护,探索建立管护激励政策,提高林地管护质量,扎实开展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等工作。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薄壳山核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宣传落实县级“54321”产业发展政策,组织薄壳山核桃、省沽油技术培训。三是大力推进苗木花卉基地与森林旅游相融合,推进森林旅游发展。完成龙萌慢城森林旅游规划编制,引导林业企业和周边农户依托各地森林景观,发展森林休闲、农家旅馆、果品采摘等为主的森林旅游业。
2、在“长”上促长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入林长制工作,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把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列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切实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各级林长齐抓共管,带头履行好林长职责,坚持开展常态化巡林,促进林长制工作抓出长效。
3、在“制”上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县林长办将建立县级林长定期巡林提示单制度及巡查日志制度。制定林长制问题销号制度,巡林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跟踪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机制,镇村两级林长要制定并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迹可循
龙萌县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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