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规模化范文

关键词: 烟叶 烟草 流转 规模化

第一篇:土地流转规模化范文

实施土地流转加快烟叶规模化种植分析思考

烟草产业是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烟叶生产是烟草产业的发展基础,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烟草公司高度重视烟草产业发展。国家局高瞻远瞩,提出了实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按照“加强烟叶基础设施、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一基四化”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创新烟草发展思路,积极探索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模式。今年以来,市局(公司)在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工作中成效明显,目前已建立了349个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覆盖全市60个乡镇,真正发挥了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组织生产、落实任务、技术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积极探索如何采取土地流转有效方式,实现从以户为主的分散种植向规模化种植转变,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推动传统烟草农业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又一重要工作。

一、实施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为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烟草企业实施土地流转对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有效配置资源、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推动现代烟草农业产业建设新进程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有效配置资源,促进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仍沿袭着传统农业种植方式,土地分散经营,利用率低下,靠天等雨,缺乏科技投入,农产品生产不能有效地根据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农民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弱。依靠土地流转,一部分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那些烤烟种植大户和种烟能手,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了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发展,实现了土地产出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种烟积极性和稳定性。更重要的是,农村的土地逐渐集中到种烟大户手里,加上长期的承包期,无论从预期收入和成本上考虑,专业户都会放心地加大投入,为我市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向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方向发展奠定了条件。

(二)有效激活土地要素市场,为产业发展提供所需土地资源

虽然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对土地没有完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使得土地不能作为生产要素进行有序流动。实施土地流转使土地由“死物品”变为“活资本”,从而使土地资本流动起来并能够升值,一方面拓宽了农民增收新渠道,另一方面为烟草产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土地资源。产业规模发展壮大需要依靠稳定的土地资源作保证,按照市局(公司)规划,到“十二五”末**烟草要达到150万担的收购量。而目前我市各烟区不同程度存在产业争地问题。据调查了解,一部分早期规划烟田被用于种植核桃、蚕桑、茶叶、红花油茶等经济林木。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如何保护基本烟田,保障烟草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实施土地流转是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土地的有效方式

(三)有效促进合作社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所需劳动力资源

实施土地流转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将效促进烤烟生产合作社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所需劳动力资源。农业特别是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提高幅度小。表面的原因是,农产品价格不高;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农业的经营规模偏小。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把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

二、三产业,进而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由烤烟生产合作社组织协调种烟大户承包进城的农民或者不愿种地人的土地,并鼓励农民以土地参股形式投资烤烟生产合作社,合作社统一组织有种烟技术的农民种植烤烟,负责烤烟生产过程生产管理,年终烤烟交售后按股份发放收益。这种由土地流转建立的烤烟生产组织模式资金技术、人力、物力更加高度集中,有利于统一管理,提高烤烟生产机械化耕作水平、规模化种植水平和烤烟经济效益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总则”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前,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

二、三产业领域拓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明显加快,流转规模扩大,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已呈现多样化。据调查了解,土地流转正在成为促进我市烟草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迈进的重要因素。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方式我市集中烤烟连片规模化种植程度进一步提高,其中,100—500亩的连片面积占43.01%,500亩—1000亩的连片面积占8.24%,1000亩以上的连片面积占8.5%,土地整治3150亩,实现了烟

叶由零星种植向规模种植的跨跃。大多土地流转都是在农户农户之间、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私下协议的流转。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一是烟农之间的自发流转模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烟农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往往更容易操作,而且通过亲戚邻里之间的互助,能够解决农忙时节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发展规模化种植。

二是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协调流转模式。当前,为推广烟农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方式,多数烟区相继建立了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推广“公司+合作社+种烟户”的模式。合作社根据生产情况划定烟叶生产区域,对规划片内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在烟农不能自行流转的情况下,由集体进行反租倒包,有效提高规模化种植水平。

三是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集体股份制土地流转模式。村集体对规划的种烟片进行统一经营,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规划片内的农户根据各自实际,实行以“土地+资金”或“土地+劳动力”入股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村集体在当季烟叶交售完毕后扣除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费用,其余资金统一进行分红。这种土地流转模式有利于解决部分种烟户劳动力不足、技术水平不均等矛盾,可有效提高烟叶种植规模化程度和机械操作水平。

四是农场化种植流转模式。对于土地资源丰富、种烟户数量较少的区域,可鼓励一部分有技术、愿意实行规模种植的烟农发展成为种烟专业户,兴办种烟农场。由于种烟农场用工较多,可优先安排转让土地的农户到农场打工,这样既满足了烟叶规模生产的需求,又解决了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就业问题,同时便于技术员统一指导,提高技术到位率。

由烤烟合作社出面引导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方式在烟草行业被积极探索采用,这是当前种烟土地流转的一个发展方向。承包经营者根据烟叶统一规划及自已烤烟种植面积向烤烟专业合作社申请再由烤烟专业合作社向外出打工、有闲田、想出租的农户手中有偿租田,达到各自的目的。烤烟专业合作社从合理规划和利益导向入手。首先把申请种烟农民的责任田全部拿出,交烤烟专业合作社统一规划种烟叶;再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支持下,根据上级下达的种烟计划扣除烟农自有的责任田后的缺口面积数,按田块好坏,定出200-220-240-260元/亩四个档次的租金分别向外出打工、转产的农民手中有偿“租田”;然后将不能种烟的田块与种烟规划片内的不种烟农户“调换”田块,统一按合同面积连片分配给烟农(社员),使全村的种烟田块既能集中连片,合理轮作,形成规模,又能保证种粮的农民耕地面积不少于自己的责任田面积,有的还可以得到补偿,如此进行“第二次分配”,使烟农与粮农各得其所。烟田的租金由合作社理事会代缴代付,让出让土地的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属放心。合作社理事会通过“统一租田”、“统一调换”和“代缴代付”,这“两统两代”较好的破解了种烟土地流转的难题,既做到了烟田集中连片,又无需烟农与农户之间讨价还价多费口舌,误工误事,还避免了很多困难甚至是矛盾。

三、实施土地流转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施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正确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命根子”。越来越多的农民以契约形式,把承包的土地交付他人经营,走上一条与祖先截然不同的谋生道路。土地使用权流转不仅对进一步改变一个地方的产业格局、实现现代化产生重大推动作用,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因此,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保障农民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正确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实施土地流转,实现烟叶规模化种植要加强与政府联系,充分依靠政府发挥职能作用。政府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可干预过多,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政策法律结合本地实际,鼓励引导盘活土地资源,把“命根子”变成“钱袋子”;另一方面,充分尊重承包户的选择权,绝不能用行政手段包办代替。此外,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职能责任,赋予工作权利,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增强农民群众依法流转承包地经营权的法律意识,查处违法流转行为

(二)实施土地流转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提高烟叶生产规模效益

规模化种植是现代烟草农业的基本特点,土地的合理流转是实现规模化种植的前提条件。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因素的制约,决定了土地流转必须因地制宜,坚持形式多样化的原则,决不能搞“一刀切”。实施土地流转要结合各地烟田地理位置、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因素和种烟的规模、种烟稳定性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充分考虑规模化、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发展连片种植,有利于机械操作的区域。要打破传统旧观念,鼓励土地向种烟能手、种烟大户转租种植,整合烟地资源,发挥规模种植效益,促进烟叶生产健康持续发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结合整合土地资源,通过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土地入股、合作种植等形式推动土地流转,使烟地向懂技术、会管理的大户集中,促进烟叶种植向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种植转变,不断提高烟叶生产规模效益提高规模化种植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全市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

(三)实施土地流转要合理规划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实施土地流转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通过政府、烟草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推动土地合理流转。要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开辟新的就业途径和就业渠道,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行业转移。目前,我市大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烟草部门要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按照“一基四化”和“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设计,综合配套烟叶基础设施加快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经营户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加强农业规模化经营 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一 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

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土地的产出也构成了农民的主要

收入来源 目前,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所

有者依然为国家和集体,但是农民作为劳动者,可以按照国

家和地方的规定,通过承包地方式取得土地除所有权之外

的其他的权利 土地上的其他权利主要为土地的使用权和

经营权 随着城市建设的需求,农民工进城务工普及,农村

逐步出现了土地闲置或者不能充分利用等现象 为了能合

分配和利用土地资源,国家出台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管理办法 ,该法确立了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分

离,法中明确规定,农民可以通过转让 转包 互换 入股 出

租等多种方式在不改变原土地的使用方式的基础上来实现

土地上收益权,大大缓解了农村的土地过于分散带来的搁

置 撂荒 分散等资源浪费或者不合理分配的现实问题 同

时,这种手段有力地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活跃了农村土

地市场,也更加有利于开创农村的第三产业等新局面,加快

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二 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近年来受到

广泛关注,也成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热点,土地使用权流

转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存

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直接导致了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

的不规范以及资源的浪费,这些也是现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使用权流转供给方面

在现行土地承包制下土地产出是农民稳定生活的基本保障,一定程度上农民在没有其他的稳定收入的前提下,即

使农户自己不愿或不能进行农业生产也不愿放弃承包土

(二)使用权转让需求方面

在需求方面农业的比较利益低下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

使用权流转 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的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造成了农

生产的计划性较差,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收益性相对业

较低 同时,有偿流转的市场价格的支付能力也不足以调动

农民转让的积极性

(三)使用权流转的内生机制

土地的承包期限为 年,一旦发生流转,土地的使用

者则会无可避免在时限内大力开垦,在土地上追求最大化

利益,土地的自然属性决定了过度使用给复耕甚至继续

种带来了的破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土地承包者的预期利

益,实现土地的循环使用和预期利益期待也会重重受阻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外部环境

土地价格市场混乱 目前农村土地尚未对土地形成

观公正的地级估价系统 对土地资源质量 价格的评估缺乏

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 土地价格的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无法为交易者提供完善的价格信息,不符合价值规律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的发育有待完

善 专门的农地客观评估机构 土地融资服务机构 土地保

险服务机构等目前还不够普及,村集体一手操办了大部分

土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工作

从农村的生产方式看,土地仍未完全成为市场微观主

体的生产要素 还是乡村社区控制农民的主要手段 流转主

要的障碍主要有三种:不准转让 强迫转让 无法转让 农民

虽然作为土地的承包者,具有对土地的处置的权利,但还是

不乏集体组织通过强制统一规划 陈规陋习中的认为本村

土地就该由本村村民来耕种 为集体组织中极少部分人的非法利益而阻止 强迫农民土地的自由流转,阻碍了农民对

自己土地的流转权的行使

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亟待完善 农业生产兼具自然风

险和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特别是我国农业基础

十分薄弱风险的抵抗能力不足特别明显 两种风险交织下

农民很难获得社会平均利润 有时甚至收不回成本 因此土

地有偿流转就会因巨大的经营风险而难以推行即使推行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 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

规模经营

在 年政府报告中,温家宝同志提到:城乡建设都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实际出发,

要根本上来解决这些实际的困难,适度规模化经营是一个

非常重要的手段 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可以将土地的使

用权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并对其进行市场化运作和操控 即

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类似股份的东西进行投资 这也

日本出现的 耕种委托 的做法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首先,经过对土地资质的考核和评估,将土地的使用权

作价为一定的比例进行投资,那么最后在年底获得收益时

股东实际占有的股份进行分红和收益 其次,该由一定的

机构来进行管理和经营 为公平起见,可以设定相应的竞

标,竞争土地的耕种的大面积的经营,并签订一定年限的合

同 这样,以最高价竞得土地的经营权的机构在一定的年限

内负责经营和管理集中的土地以及销售农作物,通过销售

利润来实现股东利益均沾 这种进行公开招投标方式

能增进农民的投资的第一笔收益,同时也应避免该机构在

耕种中的过度开发 第三,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对于以不同

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分担农

民因为失去土地使用权的风险,也能更好地估计和刺激土

地的使用权的流转 如英国也在保障土地使用者利益的情

况下,对于失地的农民也给予了补偿 第四,就业问题的解

决 对于出让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可以规定经营和管理集

中土地使用权的机构从农村闲置劳动力中雇佣部分作为

劳动人员,按劳计酬,实现一定的人事管理和工资考核系

统,实现农民劳动力经济价值,同时也引进员工培训模式

定期给农民进行科学耕种的讲授 这种方式,既增进了土地

的使用权的流转,又同时通过科学和现代化的统一管理和

经营模式,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操作和人员浪费,充分实现

了市场的资源配置的作用 同时政府又作为无形的大手,适度调节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要好好经营好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还应从以下几个方

面来实现:

()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措施的执行力 如福建

三明市沙县县政府制定出台了 关于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农业项目贷款贴息管理暂行规定 ,这一规定涉及

信贷支持 农资供应 子女就学 医疗保障 养老保险 户籍

迁移和种烟补助等各个方面,其中,财政还设置 万元专

资金 专门针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业项目的贷款贴

息 这些帮扶政策为一直以农田为主要劳动生产资料的农

民提供了保障,使土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生计的危机减少,

为土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基础 上海也践行了有利的农民

保障和保险措施,在这些措施之下,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也

逐步减弱,减轻了社会的老年化危机,农民应该平等地获得

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险措施 这些措施纷纷减轻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有利于他们自愿出让土地的使用权

()加强农村中小企业建设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在国

民经济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能

调整农村的产业经济结构,让第二和第三产业也逐步渗透

到农村,通过因地制宜,利用地区优势,加强招商引资,大力

兴办与当地的经济结构和合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

能大大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

在深化产业非农化的过程中,会直接带来更多的非农经济

利益,这样农民也会更加愿意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了

()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的逐步广泛的实践,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

农民本身具有工作经验缺乏 受教育程度较低等缺陷,在劳

动力市场中自然不具优势 为缓解农民涌入城市给城市带

来的人口压力,在农村的第二和第三产业中,我们要实现农

民的充分就业,鼓励更多的人就近务工,投入到加工和服务

等行业,非农收入和离家近的优势也会吸引农民放弃或者

出让其土地使用权

()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的产出,促进生产和消

费的良性循环

国家出台许多政策的目的在于农业增效 农地增产 农

民增收,采取的措施无疑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土地的使用权

的流转的良性引导会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先进的管理

理念和科技力量的指导,土地的生产效率必然会提高,使得

单位产品的能耗下降 同时,更多的劳动力会转移到农村的

中小型第三产业的企业中去,特别是农业产品的加工行业

中,使得土地的利用率提高 这种利用,并不是竭尽土地的

生产能力,而是在适合耕种的土地上,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这个生产资料为人类创造物质资料,解决目前我国的最基

本的社会矛盾,缓解人们需求给工业带来的压力,这种生产

不仅健康环保,而且不会给社会自然环境造成危害 这也是

一种减少能源的消耗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的手段 同时,

耕种也相对保持了水土平衡,优化了自然环境 而这些农业

企业的产生,同样为经济的 提高注入了自己的力量,

在同等的社会产出和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必然会消耗相对

少的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 这样绿色生态行业的兴起,

也符合社会对低碳经济的呼吁

参考文献:

王克强 王洪卫 刘红梅 土地经济学 上海:上海财经

大学出版社 :

张军,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农业经

济, ( )

王克强 上海市农民从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险过渡条件的

理论与实证研究 降低土地对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效用的

条件分析 农业经济问题 月刊 ()

华彦玲 施国庆 刘爱文,发达国家土地流转概况 新农

孙瑞玲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研究 在农村土地

流转现状调查基础上的思考 农业经济

第三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开展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摘要:本文在系统研究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提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研究;加强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土地流转;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 F32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15.029

目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为新一轮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1]。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加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实现集中连片经营,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效益,促进农民致富、农业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溯源

1.1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

建国以后,我国农业经营经历了曲折的变革和发展过程,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地,奠定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党和国家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关系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使我国农村土地在人民公社时期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逐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所有权分离的基本事实,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变,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奠定了基于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经营体制基础。

1.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响应

世纪90年代,随着生产力提高和农业技术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农民进城务工或经商,从而出现了“农民工”现象,农民进城务工或经商取得经济收入的同时,无法有效经营土地和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出现了土地流转的现实需求:部分农户愿意放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的社会需求。与此同时,专业大户需要更大规模地经营土地资源,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农业企业需要集中连片的土地资源,出现了土地经营权转移的社会需求。为此,进入新世纪以后,党和国家响应农村社会的现实需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并于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法可依;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界定了相关的法律关系,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有效推进。

1.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支撑

2008年~2015年,连续8个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有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完善和补充,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做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工作的基本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农村土地流转进入常态操作时期。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实践,部分地区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部分地区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自己的特点:必须存在有效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和农业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受承包期限制,即要以剩余的承包期为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自愿和平等协商原则;新承包人享有的权利以原承包人享有的权利为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取得合理补偿[3]。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通过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造册等措施,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这样体现了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特殊的用益物权关系的有效干预,实现以公权力确认私权利,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这一特殊的用益物权,《物权法》规定发包人不得收回、调整承包期内的承包地,土地承包权人有权自主决定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明确非公共利益需要不得征收承包权人的承包地,切实保证承包权人的合法权益[4]。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法律界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农村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国家所有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资源是在建国初期农民所有的基础上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后过渡到集体所有制的,对于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在承包农用地时,由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土地承包经营权既可以理解为使用他人之物(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理解为使用自己之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它是在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权之后,才能取得的用益物权。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还表现在集体土地的功能方面。农村土地既是一种生产要素(农业生产资料),同时也具有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职能,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保障农民基本权益和谋生手段的需要,失去土地或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意味着丧失了基本生活来源。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拥有者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3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定主义原则

在农村家庭承包关系中,必须坚持法定主义原则,即必须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下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农户)必须依照法定的内容确立土地经营权承包关系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任意意志必须被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所取代,必须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双方行为,体现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对主体的强制性,实现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法律保护。

2.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资源中,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年限。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性

2.5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经发包方同意后可以抵押。但该法同时也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自留山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在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均无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处置、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在这方面,后续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可望得到妥善解决。目前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抵押、担保等方面仍缺乏可操作法律依据。

3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研究

近30年来,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但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立法研究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目前看来,土地承包关系确定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已具备基本的执法环境,但现行的法律法规所界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包括出租、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在抵押和担保方式没有可操作法律依据,这就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致使一些地区土地流转实践中出现的抵押、土地信托、赠与等方式无法可依[5]。

3.2加强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土地流转

目前我国耕地细碎化现象非常严重,主要源于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过程中的田块细碎化和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的田块细碎化,这种土地细碎化已成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极大障碍,同时也增加了田间道路和分隔垄的占地面积[6]。为了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强土地整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为集中连片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

3.3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自发行为或单纯的市场机制,必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混乱状态或内耗增加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的成本,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谈判进程。要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得动”、“转得出”,县、乡(镇)政府部门应积极制订适合当地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当地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主动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协调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内耗。

3.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的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土地承包权人拥有的经营权一旦流转出去,转入方就享有实际土地使用权。但是,在我国现行立法体系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合意主义做法,容易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物权变动缺乏必要的公信力,从而可能造成对善意第三人的伤害。为了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的公信力,必须由政府国土管理部门委托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机构来担任登记职能,建立分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公告―查询制度,以便土流转当事人查阅相关土地经营权现状,保护土地流转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实现政府或国土管理部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有效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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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许经勇. 农业现代化视野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与职业农民[J]. 学习论坛,2015,(3):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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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姗姗,湖南农业大学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

通信作者:高志强,博士,湖南农业大学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农业发展研究。

第四篇:关于潍坊市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着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如何科学把握和稳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是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目前,我市各地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当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引导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

一、基本情况

潍坊市各地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土地流转形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机制的不断完善,大量的土地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集中,促进了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社会化、专业化分工,使一部分农民由第一产业,转移到加工、销售、运输等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民变职工、变民工、变市民的步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潍坊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

4.74%;参与流转农户超过15万户,占承包土地农户的8.8%。

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集约利用,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农业经营方式产生了质的变化。青州市庙子镇南术店村有110户,380口人,耕地320亩。该村率先成立了青州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把村民手中零星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入股的土地每亩为一股,共计320股,村民可以从合作社中每年每股领取800元保底金,并且年底根据受益情况进行二次分红。二是推进了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坊子区九龙街办穆四村杜龙勤把自家的5亩地转租给了安丘市的一家种植公司,自己就近到这家种植公司干农活,成了农业工人。三是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杜龙勤打工的安丘市祥利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承租了村里的210亩地种植大姜,成了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公司还投资几十万元铺设地下管道,新上了喷灌等先进的农业技术设施,根据客户要求,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大大提高了土地的附加值。四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效益。诸城市辛兴镇东饮马泉村黄烟种植大户臧传玉以每亩430元的价格经营邻村柳家屯流转的188亩土地种植黄烟,扣除租金、雇工费和向地里的投入外,纯收入10多万元。五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土地流转使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投身到务工经商中去。贾悦镇农民杨淑全一家种了31亩地,说起来老杨感慨万千:“年轻人都办企业或到城里务工去了,咱种了一辈子地愿

意种。如今种地实现了机械化,不仅效益提高,也省劲多了,这在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六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既可以获得流转收入,还可以腾出手来获得务工收入,有的通过土地入股还能获得一定的分红收入。诸城市已培植发展农机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420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38家,走出了一条依托农机作业合作社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新路子。

二、几点体会

随着各地进入流转的承包农户增多,流转形式多样,规模经营的主体日益多元化,流转利益关系也比较复杂。迫切需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确保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样几对关系: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关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才有可能充分行使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利,从根本上消除流转的后顾之忧。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规模经营的一个途径,但绝不是唯一途径。在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基本国情下,将农户组织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特别是发展专业合作,提高组织化程度,更为现实。发展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讲规模经营就只讲土地集中经营,更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规模经营的速度规模,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是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民是流转主体,土地是否流转和以什么方式流转,都应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自己作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市场的监管者。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国家、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三者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国家粮食安全利益、承包者权益、经营者收益,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现代农业。

此外,从调研的情况看,虽然我市的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刚开始起步,土地流转机制尚需健全,转出土地的农民就业和保

障还需充分满足,转入土地的农户技术装备上尚需加大投入或有较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做支撑。

三、几点建议

从调研情况分析,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采取以下一些配套措施。

切实把握政策,加强正面引导。一是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力度。既防止出现一刀切和急躁冒进的行为,又注意引导农民消除惧怕流转的顾虑。二是严格保护耕地,防止“非粮化”倾向。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执法检查,通过完善流转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政策引导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三是大力宣传推介正面典型。先进典型是最好的教材,要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稳定完善制度,规范流转管理。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央已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按照这一要求,抓紧做好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流转的主体与客体都吃下“定心丸”,为稳定流转奠定基础。二是依法加强登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提高合同签约率。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对变更土地承包关系的流转地,及时由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三是抓紧制定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管理。

加大扶持力度,培育经营主体。鉴于目前农业比较效益仍然偏低,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大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的力度,特别是对农机大户、合作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要积极扶持,培育壮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耕地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流转”的新机制。实践证明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有着土地规模经营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实现耕地向他们集中,有利于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有效载体。要在总结诸城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在坚持依法有偿的原则下,认真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流程管理,积极推进耕地向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流转。

土地规模经营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引导农户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将分散的土地采取规范有序地流转,使小片地集中起来连片开发,实行规

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大做强我区城郊型现代农业。

第五篇:对农村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的情况调查

2008-8-1来源:蔡甸区桐湖办事处 点击率: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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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用土地资源形式固定免交农业税费,落实优惠补助等鼓励政策,保持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长期稳定不变,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种粮积极性,确保了粮食生产和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政策性增收确实让广大农民喜出望外。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按人配置资源、分散承包经营与大市场、大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中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这对矛盾症结依然存在,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产出效益教育、住房、消费等领域转向投资,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寻求有效办法解决农村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让实实在在地种田种粮农民实现增收,推动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已成为突出的焦点、难点问题,急待解决。本文就武汉市蔡甸区农村及桐湖农场的现实情况为例,特作如下调查思考

一、突出问题

1、以改托管与以包代管,充分反映出放权让利农民延包经营后的集中开发难度。自“十五”末期,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当地农村人平实际耕地面积标准按在册农业人口分配责任田后,不收取任何税费,保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并在此前基础上又进行了二轮延包加以确定。这一改革政策的落实,让依靠土地生存发展的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同时,国家还辅以一系列补贴优惠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存发展条件,让广大农民种田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此项改革中所称“责任田”,又称“税改田“,它的突出特点是把土地的经营权长期发包给农民自主经营,以改革的形式托付给农民自主管理资源,以土地经营权证的形式发包给农民长期使用经营,让广大农民参与全社会对耕地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有其极为积极的一面。但是,仅蔡甸区现有在册的农业人口32.6万人就分配了近33万亩耕地,占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9.7万亩的83.1%,这种分散式的长期承包经营,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发展的集中开发、基础建设征用地80%以上的工作面。

2、自由流转与私自转包,充分表现出让农民对土地有自主流动空间上的管理难度。农村大量土地分包给农民后,取消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费用,政府组织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补贴进行转移支付,比较彻底的减轻了农民负担。政府组织和农民不用年年为收交税费犯愁,政府组织督促落实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变成了农民当家作主的责、权、利关系。因此,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利益享受、支配,有了明确的长期自由活动空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乡二元结构差距的逐步改善缩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大量地农村劳动力涌向城镇打工发展,很大一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思想和行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至农民对长期取得经营权证的土地,视作既得利益的“养命田”,采取了离土不离乡,离乡不离权的作法,以家族田、乡亲田、关系田等多种形式外出务工经商后进行自由流转,私自转包,甚至有二三手转包的土地,自主流动频繁,大量游离于《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之外,让农村基层组织无法管理控制。据初步统计,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城镇生活的追求向往,目前蔡甸区每年按政府目标向外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多达千余人,加上自由转移,举家外迁的农业人口有近三成流向城镇,这其中有85%以上的农业人口基本上放弃了农业生产劳动,全区有近8.3万亩土地进行了自由流转,私自转包获利。

3、既得利益与责任义务,充分显示出农民在认识观点上的误区

从蔡甸区洪北、桐湖、永安、奓山、侏儒等地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性质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都具有普遍的倾向性。农民认为对自己所取得的长期经营权证的土地利益,以当地的市场价位流转转包,是国家让其享受权利,对耕地的保护责任和地区公益建设义务漠不关心,对农业生产全局性、地区性的条件提供改善和服务是政府的事,与已无关。究其原因,这些认识观点很明显。一是责任田,只要我不抛荒资源,或不改变对土地的用途,我就尽到了责任。二是对责任田取得了长期的经营权,我就有权进行自由支配,谁也管不着。三是我对责任田应享受的既得利益,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包括一些补贴政策的享受,至于加快发展,如何进一步增收,培肥地力或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模式发展生产,我目前不依赖土地产出吃饭,暂不作考虑。至于转包者参不参与,哪是他们的事,他们愿意参与投资增效增收,我不阻拦,但是今后的转包价格我是要重新考虑的。承接转包者也只好犹豫,瞻前顾后。

4、青年打工与老年务农,充分体现出农业生产能力与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性。当前,农村中普遍存在着“年青力壮出外挣钱,老弱妇孺在家种田”的现象。据调查,在蔡甸区农村农业从业人员7.28万人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为32032人,占44%;50—36岁的为24024人,占33%;35岁以下至劳动年龄内的为16744人,占2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中富余劳动力和青壮年劳动大量向城镇转移,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截止目前,在蔡甸区东部农村发达地区,每100名农业劳动力中就有50名青壮年劳动转向二三产业;中部发展地区,每100名农业劳动力中就有40名青壮年劳动转向二三产业;西部落后地区,每100名农业劳动力中就有45名青壮年劳动转向二三产业。其结果是在现有农业劳动力队伍中,老年、中年、青年劳动力比重为6∶3∶1。通过以上情况分析,有60%的老年农业劳动力承担并耕种着55%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强度,有30%的中年劳动力承担并耕种着40%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强度,有10%的青年劳动力承担并耕种着5%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强度,青壮年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依靠父母打理农业生产活路。这一人力、资源配置形势,不但极其疲软困感,而且严重缺乏后劲活力。

5、分散经营与集中开发,充分显现出统一模式规模经营上的尖锐矛盾。

在以上调查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在政策性的平均主义按人头配置责任田上,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的现实主义外出务工经商,导致劳动能力老化弱化,以及基层组织及管理体制失控下的土地自由流转弊端,都充分显现出分散经营与集中开发的潜藏矛盾。根据在蔡甸区农村各地的初步调查了解,以及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的比例分析和农民现实企盼,得到了较为充分的证明。在农户家庭年经济收入比重中,有40%的收入依靠农业和家庭副业获得,有60%的收入依靠劳务打工和农业以外获得。当前,在农村老年留守人员中经常谈到的是,只要自己在家里平平和和搞口饭吃就行了,企盼子女平平安安挣钱回来解决家庭主要开支。有大部分人认为,农业风险较大,只能把农业作为副业,主业是在外打工挣钱。只有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无过硬技术特长,只有依靠农业致富。在谈到如何集中开发,土地合理流转和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时,大部分人不赞成或漠不关心,少数人认为切实可行。这反映出分散与集中的矛盾比较尖锐。

二、整改探索

1、基础条件的改善,推动了资源升值和利益认识的观念转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从2003年起,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主,切实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武汉市推出了“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蔡甸区经过近五年的建设,农村基础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仅桐湖农场来说,全场6个农业单位已全部列入并进行了建设改造,形成了沟、路、渠、泵站等新一轮的建设高潮。通过家园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绝大多数中低产田得到改造,生产条件基本上适应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升值空间明显,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转型的农业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广大农民感觉在实惠中。因此,切实转变了对农业效益失去信心的农民群众认识,广大农户惜田爱地,纷纷争包土地资源,从事高效农业种养经营。在加快土地流转的同时,农村基础组织顺势引导管理耕地转让也出现了紧俏活跃的良好势头。

2、体制改革的调整,优化了统一经营与自由流转的方式同化。

随着农业基础条件的改善和土地资源的紧俏,统一性的政策调整,可以有效规避土地资源自由流转的劣势。它的核心作用就在于统一的功能发挥,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组织发展。近几年来,桐湖农场抓住国有土地经营体制改革的机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办法,在统一经营管理的框架内,使土地资源向种田能手、经营大户和优势项目开发的方向有效聚集流转。一是实行责任田和经营田的“两田分离”方式,将农户按人头按当地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标准每人

1.2亩成块划出责任田,集中连片预留经营田,限制流转范围,便于集中开发管理。二是实行“多数人种少数田,少数人种多数田”的办法,让大多数农业家属种少量的责任田,按农业劳动力每劳配置10亩以上的经营田,合同一年一签定,随时进行调整调剂,实现能者多劳、需者适量,让土地的经营权有效流转到有劳动能力和种田能手的手中。三是实行统一开发和建立基地推广模式吸引土地向高效项目模式流转和扩展,先后发展各类科技示范户450户,建立了高效蔬菜、高效经济作物、优质粮食、特色鲜鱼养殖等四个生产基地,农业特色种养殖面积达1.5万亩,占全处总耕地面积的85%以上。

3、科技项目的推广,促进了基地效应和板块经济的机制发展。

在“两田制”、“劳力制”、“基地制”的统一调整优化土地配置流转基础上,要想解决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关键在于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和增收效益的最大化实现。近几年来,全区各地农业特色基地建设项目层出不穷,但在实现最终目的效果上确有很大差异。无论怎样的调整发展项目,最终目的是实现增收效益。增收效益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依靠两条腿走路。一是科技竞争力;二是市场气候的培育。桐湖农场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效的探索。一方面,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路子,依靠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联合大型农业公司在当地兴建配套基地,用基地吸引和网络农户参与生产经营,实行订单制集约化经营抱团发展。另一方面,走特色农业的发展路子,依据市场经济规律,由农场统一开发基地培养和组织科技示范大户,用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了板块经济基地,利用生产、服务、技术、销售等协会组织,推广应用高新优品种闯市场,实现联营制规模化经营对接市场发展。

4、现代农业的理念启示了集约方式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

有了农业产业化和特色基地的发展,是实现农民直接增收、搞活市场流通、保障供给的单向经营。如何保证资源效益的有效共享,督促农户稳妥培植发展后劲,实现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双层经营获利,这是兴办农业企业,有效盘活资源增收,实现互利双赢的关键。桐湖农场在此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一是用现代农业的理念,实行集约化经营,积极引进农业专业公司,用整块的经营田和大中型湖泊资源转让给公司经营发展高效农业模式,借助农业企业产加销成龙配套的资金技术市场投资改造农业,由集体经营专业公司,并在承包费的收取上,改原来每年每亩收取承包费150元提高到300元,再由专业公司投资建设后组织农户承包或自主生产,即专业公司经营农户,实行包生产资料、包技术指导、包产品回收的办法,由农户落实生产和务工,确保农户在原收入水平上实现大幅度增收。目前已发展了侨通林业、桐湖水乡等11000亩的开发生产项目。二是用现代都市农业的理念,实行规模经营,积极兴办农业特色基地,用成片的责任田和流转田发展示范户、科技大户,让土地向种田能手和科技能人集中,实行规模经营吸引土地流转获利。

5、示范引导的作用,培养了农业企业和科技大户的吸引优势。

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除了灾害风险较大外,基础投入大,投资收回年限长,选准项目模式和新产品新技术获利至关重要。因此,每一个推广应用项目模式的选择,必经要进行试验示

范,慎重权衡实验。为了稳妥实施和确保既得利益实现,只有通过示范引导。近几年来,桐湖农场成立了资源开发流转专班,完善了一整套基层农业管理办法,运用瞄准市场,内外结合方式,树典型、推模式、建基地,让优势项目快速调整发展,层层建立责任制度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地效果。一是实行“

十、百、千”工程,以香炉山大队优质西甜瓜接茬苦瓜的大棚种植模式,引进正大集团优质产品模式,组织10户示范户种植150亩,亩产值达到8000元,成熟后用身边典型带动吸引周边农户100户迅速加入发展到2000亩,用协会组织市场销售。二是实行“百、千、万”工程,在什鱼湖特种水产养殖基地100户专业水产养殖示范户中,引进高龙、通威和康祥公司的优质水产养殖技术和饲料机械精养模式,发展了1500亩的精养优质成鱼、反季节名特优质鱼和鱼鳖、鱼虾、网箱立体养鳝等高效模式,每亩收入过万元,每户年收入10万元以上,带动全处万亩水面优质精养增收,形成了水产养殖特色基地。三是实行租赁、入股、出让等方式,兴办农业企业。对大面积资源进行整体开发,形成经营劳务市场活力,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务工比农业收入高、比承包来钱快的需求。其中,以租赁的形式发展“桐湖水乡”经营性生态休闲旅游渔业中心4500亩,以资源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发展侨通林业公司种植连生意杨6500亩,以出让的形式发展康祥鱼产品加工厂占地50亩,解决农工就业460人,年人均分包劳务收入达万元以上。

三、对策建议

1、坚持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择重统的功能发挥作用。

根据各地土地流转和集约化规模经营的实践,为了有效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坚持实行统分结合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不动摇,择重统的功能有效发挥作用,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科学合理,有利有效的方法统筹兼顾,规范有序的完善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加以解决。一是要按照武汉市政府已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机构,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二是要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既结合又分离的原则,突出有权的导向管理优势,加强督促和引导发展,宣传政策,教育引导农民调整开发。

2、坚持有效开发的集中连片方式,择重有效益的稳步推进。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重点是要状大实力,创造实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重点也在于板块式的集中连片开发和集约化规模经营效益的实现。发展是硬道理,农民群众是讲实惠的群体。因此,无论是切实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还是认真做好集约化规模经营的工作,都必经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引用竞争机制,重点做好效益文章。有了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形成一定的气候,推进工作就不难实现了。在农业的调整开发上,我们还必须十分注意地做好各种风险的规避工作,切忌重复建设,切忌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切忌高投入、低产出的劣势项目推广应用,切忌千篇一律追求一致,切忌做劳民伤财的事情。要立足资源实际和生产条件,变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和开发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地一品、一村一品的发展板块经济基地,始终瞄准效益目标,创立品牌特色效益。总之,要做“有效益”的文章,扎实推进,做大做强农业竞争优势项目。

3、坚持规模经营的基地吸引模式,择重引的效果示范带动

农业的集约化规模经营,说到底就是专业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模式。这个现代农业科学合理的发展道路,要靠高度的组织形式和协作体系来实现。仅观单个农业承包户或家庭农场,单家独户闯市场,只能是沧海一栗,生产经营的最终效果,只能是不成气候,自给或半自给经济占主要成份,商品率及变现效益不高。因此,在坚持实行农业的集中连片开发形式下,兴建农产品特色基地,可以吸引分散经营农户基地聚集扎堆,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效果,在品种、技术、管理、销售等重要环节上形成比、学、赶、超的竞相发展趋势,让实实在在的种田农民和专业生产能人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推动农业的发展增收。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引导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服务生产

营,建设好基地的重点上来,进行组织、协调、落实。另外,要择重于身边典型、借鉴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用企业融合、基地幅射、典型示范、能人带动等多种途径办法发展生产吸引投资,网络和吸引农户基地、进企业、参与联营体,将土地自由流转转变成有组织有规范管理程序的转租倒包,借鸡下蛋,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增收发展的实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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