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关键词: 吊装 起重 市政工程 作业

第一篇: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关于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市政工程工地起重吊装作业中连续发生了多起起重伤害安全事故,死亡5人,社会影响恶劣。安全事故的频发严重影响了重点工程建设秩序,反映出工程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预防和控制措施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等问题突出。为切实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遏制事故上升趋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提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专项整治的认识,把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严密组织,充分准备,严格规范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自查自纠

各在建市政工程参建单位接本通知后,根据各自的工程特点,要紧急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专项排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逐台排查建档,严格实行起重作业吊装令制度,确保“一机、一档、一令”,遏制事故

发生。

三、专项排查内容

(一)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情况,进场验收情况;

(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三)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的制定

和落实情况;

(四)吊装作业危险源的识别控制落实情况;

(五)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开工令制度落实情况。

四、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加强协调,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顺利实施 建设监理单位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起重吊装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起重吊装作业不规范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顺利实施。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在加强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强调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严格检查,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未落实开工令制度、存在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要实施停工整改。对不按时实施停工整改的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对抽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列入不良行为公示,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单位停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情节严重的给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资质等处罚,并清除出武汉建筑市场。同时,被不良行为公示的单位还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第二篇:起重吊装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灯辽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起重吊装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中铁十九集团

灯辽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起重吊装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一、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的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起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

二、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奖罚当场兑现;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并制定详细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起重吊装作业前清除工地及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使用新工具或采用新工艺时,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4、各种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试吊。试吊时,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吊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n,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各种吊机在使用和走行时,应有良好的道路。 6、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吊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7、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8、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9、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10、采用扒杆起吊重物时,扒杆、吊具的材料必须符合起重重量的要求,缆风绳和地锚必须牢固。

11、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千斤头(索)之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0。 12、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锋口的物体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拴溜绳。

13、起吊重物时,应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14、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体高度的0.5m以上。

15、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和方法。

16、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容许的负荷能力。 17、起重所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

18、起重吊机在高压电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共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三篇: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适用范围

本监控细则适用于大型构件及设备

(大型机械、塔吊、人货电梯等)装、拆吊装作业。

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工程概况 受监工程概况。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作业的概况。 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监控目标:

使大型构件及设备吊装作业在受控的状态下进行。 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沪建建(2003)第605号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533-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吊装施工安全调整治理的通知 沪安监监=[2002]87号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申报程序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事先报审验证。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事中督促实施。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起重设备吊装作业的监控要点: 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操作。

建筑机械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条件、承载能力、正确操作下合理使用。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建筑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有效。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分失效、失灵的一概不得使用。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质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起重吊装的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吊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非作业人员不得在起重臂下、旋转机构运动的范围内停留。或搭设安全防护棚,确保安全使用。打桩机作业区域内应无高压线路。桩机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大型起重设备进场必须先申报后进场。指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的250顿(含)以上的履带吊、70顿(含)以上的汽车吊、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进场的设备必须有使用证,经现场测试,并在有效期内。进场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施工组织或吊装方案相符,复核施工总包的验收程序和内容。

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向业主和监理申报,并获准后实施。 大型起重设备分段进场的组装和调试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将有关数据记录(或准用证)上报业主和监理。大型起重设备的出场拆卸也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完成,以确保设备的安全。

大型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有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落实的安全责任制。 施工承包方应编制起重设备吊装应急预案。

大型起重设备进入现场必须有临时便通,其承土能力应满足设备加工作负荷的总和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A2表) 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A3表)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沪A2 ) 安全交底记录 (沪C2表)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A

6、B1表) 现场巡视旁站检查表 (沪B1表) 安全监理工作月表报表 (沪C1) 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沪C2) 市政、电力、水务等专业工程安全监理用表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第四篇: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方案(推荐)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2

二、编制依据 ............................................. 2

三、起重机械相关要求 ..................................... 2

四、钢丝绳与地锚 ......................................... 3

五、吊点 ................................................. 3

六、司机、指挥 ........................................... 4

七、地耐力 ............................................... 4

八、起重作业 ............................................. 5

九、安全技术措施 ......................................... 5

十、附件:《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 6 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 6

一、“五好”、“十不吊” ................................. 6

二、起重机司机 ........................................... 7

三、指挥人员 ............................................. 9

四、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9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富阳站特大桥设计中心里程DK63+534.258,桥长3955.69米,11-32m简支梁+1-24m简支梁+20-32m简支梁+3-24m简支梁+12-32m简支梁+17-24m简支梁+1-32m简支梁+2-24m简支梁+20-32m简支梁+1-(40+64+64+40)m连续梁+30-32m简支梁+1-24m简支梁+2-32m简支梁,钻孔桩987根,承台125个,墩台身125个,最大墩高22米。桥墩为实体墩,桥台为空心桥台。本桥部分桥梁跨越既有高速公路省道,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图设计;

2、招标文件;

3、国家颁发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办法等;

三、起重机械相关要求 1. 起重机

(1)起重机械按施工部位、吊装要求方案要求选型,本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起重施工以16~25T吊车为主要机械,机械进场后应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措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2. 临时起重扒杆

(1)现场如需临时用到起重扒杆的,应选用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

进行并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批。

(2)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

(3)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mm,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丝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四、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钢丝绳应按起重方式确认安全系数,人力驱动时,K=4.5;机械驱动时,K=5~6。 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2、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3、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K=3.5,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缆风绳应与地锚牢固连接。

4、地锚的埋设作法应经计算确定,地锚的位置及埋深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杆作业时的实际角度。当移动扒杆时,也必须使用经过设计计算的正式地锚,不准随意拴在电杆、树木和构件上。

五、吊点

1、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边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全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4、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

5、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

六、司机、指挥

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5、专人指挥,听从命令,分工协作,做到混凝土构件未到预定强度不吊,吊点不准不吊,安装尺寸不准不松扣。

七、地耐力

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

放在斜坡上。

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八、起重作业

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切实清楚。 2. 司机必须熟知该机车起吊高度及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并清楚机车中各装置正确使用,熟悉操作规程,做到不超载作业。

(1)作业面平整坚实。支脚全部伸出垫牢。机车平稳不倾斜。 (2)不准斜拉、斜吊。重物启动上升时应逐渐动作缓慢进行,不得突然起吊形成超载。

(3)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任何人发生紧急信号应立即停车,操作人员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操作,操作前应鸣铃。

(4)不得将垂钩悬挂在空中,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吊物不得与地面过高。起吊时,应先离地面试吊,确认平稳,制动良好后再缓缓升高。

(5)当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现场,如突然发生故障引起吊件下滑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6)大型物件翻身吊运前,应划出戒区,检查各部受力情况及吊耳的焊接质量,并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

九、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前,作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吊索目及起重绳,起

重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吊装时保证吊装角度不小于55°,立柱了选用铁扁提,以保证构件不 被损坏。

3、吊装作业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柱子及屋架的吊装应在试吊无误

后进行,吊装时设专人指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严格执 行"十不吊"。

5、所有计量工具应检测合格,测量时尽量减少误差,作好必要的复测。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顶岗和无证操作。

7、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系

挂安全带,穿绝缘鞋,屋架吊装前在安全架上绑好安全绳,安装时高空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拴于安全绳上,确保安全。

8、吊车站时,勘察地理强度,仔细调整吊车液压支腿,确保吊车的稳定性,

避免支腿下沉而失稳。

十、附件:《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吊装安全作业须知

一、“五好”、“十不吊” (一)、起重“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二)、“五好”

1、思想统一好;

2、机具全面检查好;

3、物件扎紧堆放好;

4、相互密切联系好;

5、统一指挥协调好。

二、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三、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四、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3.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3.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3.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3.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3.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3.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3.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3.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边缘地段。

3.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3.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3.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3.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物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4.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

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4.2、回转:(1)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2)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4.3、起重臂伸缩臂杆。

(1)不得带载伸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仲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

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5.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5.2、应接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5.3、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第五篇: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塔吊司机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且有专机上岗证才能操作塔机,严禁擅离岗位或让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塔机。严禁酒后操作,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物件。

2、司机上机时巡视一遍,检查供电电压是否达到要求,检视各机械传动结果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根据需要加润滑,排除发现的故障。

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回转半径的起重量内。严禁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钩挂重物。

4、司机必须在得到起重指挥的新华后,先鸣铃,然后在进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机必须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时,应从零位转动到第一级,然后逐级增速,严禁越级操作,在吊钩提升及小车走近限位开关时,应降速严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暂停作业,必须锁紧夹钳。

7、钢丝绳扭成麻花现象时应整理后方可继续工作,若磨损、断股超过标准时,应更换。

8、收工时,吊钩下不得悬挂重物,将吊钩升上,小车驶回至塔身处。如遇大风,先将起重臂转向顺风方向,并锁紧大钳。

9、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

切断地面上电源开关。

10、塔机操作人员安置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11、在非工作状态时允许塔机回转支撑以上的部分随风转动,将吊钩起升至最高处,并将起重小车置于说明书规定的位置。

12、塔机在回转过程中不能未经塔机停稳就进行反向操作。

13、塔机使用时,如遇雷雨天气,操作人员应尽可能离开塔机,回到地面上。

二、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马上报告有关负责人。

2各负责人要立即调查,如实做好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3、做以上工作的同时,应针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时请有关专业维修人员检修设备,如有人员的伤亡应尽快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力争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对违章作业、玩忽职守的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对事故性质严重、恶劣的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应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6、总结经验,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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