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行动计划 小学 实施方案 防治

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用8篇)

篇1: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后杨小学

2015.06.08 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我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升临夏市空气质量,我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甘肃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面实施“清霾”行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全面小康之市、两型引领之市、秀美幸福之市”。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从当前最突出、市民最关注的大气环境问题入手,突出扬尘污染,确保治理效果。

2.统筹兼顾、综合防治。在狠抓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逐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3.全民参与、惩奖并举。树立全校“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明确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二、重点任务

1、实施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全面推广清洁能源,使用燃煤锅炉。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炉子整治。加快重点污染治理。完成除尘设施提质改造,提高除尘效率,确保粉尘稳定达标排放。深化污染治理,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建筑工地。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连续硬质封闭围挡,配备专门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和保洁工作,所有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和防尘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当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和气象预报风速达5级以上时,停止土方和拆迁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加强道路两侧和中间带绿化,减少裸露地面和水土流失。加强学校食堂油烟治理。设置油烟专用竖井,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得到有效维护清洗,食堂油烟稳定达标排放。禁止垃圾焚烧,学校产生的垃圾每天由专人负责进行清理,掩埋覆盖。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王伟海同志任组长,周占华同志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任组员。负责组织和统筹我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

小组制定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大气污染源治理、清洁能源推广、垃圾禁烧、生态保护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3、加大资金投入。

学校设立大气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逐年增加财政投入,领导小组每年初对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4、广泛宣传发动。

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积极开展绿色创建、知识竞赛、座谈会、主题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落实治理污染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后杨小学 2015.06.08

篇2: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凉州区空气质量,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凉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 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标本兼治、防治结合,源头控制、齐抓共管,全力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学校基本情况

刘沛小学是一所农村全日制小学,现有学生267人,教学班10个,教师19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共产党员4名。学校占地面积7420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德育人,学会做人、学会感恩”的办学理念,以“全面发展打基础,培育个性育人才”为宗旨;以团结、求实、进取为校风,以求实创新、好学上进为校训。积极创建以经典古诗文诵读为特色的书香校园,努力打造一个校风正、学风浓的示范学校。

经过多年的建设,如今的刘沛小学已经成为一所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景的花园式学校。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教学质量多年名列前茅,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正在朝着向现代化强校的目标迈进。

二、大气污染源排查

经学校认真进行大气污染源排查,我校教师食堂采用燃煤炉灶,对大气有一定程度污染。

三、完成时限

(一)宣传发动、排查核实阶段(5月25日——5月31日)按区委、、区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印发宣传单。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及时宣传这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师生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达到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新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20日)学校对燃煤炉灶进行拆除,使用清洁燃气炉灶。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李生平任组长,教导主任王霖和总务主任王之春任副组长。信息报送负责人为王霖同志,报送人员为王之春同志。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实行领导治理责任制。这次大气污染整治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校长为大气治理的责任人主要负责污染治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和倡议书,召开主题班会,刊出黑板报,举行国旗下演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主题作文、周记、日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师生牢固树立“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做到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四)加大治理力度,清除污染源

经排查,学校教师食堂使用燃煤火炉,对大气有一定污染。学校坚决对燃煤炉灶进行拆除,使用清洁燃气炉灶。

刘沛小学

篇3: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9日

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其行动计划, 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 (2016-2017年) 》要求, 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 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以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为总目标,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 进一步强化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区域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的工作机制, 突出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五大举措, 推进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 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改善, 打造成为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文明和谐区。

二、主要目标

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市 (以下简称7市)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7年,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其中, 济南市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达到70微克/立方米左右, 淄博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74微克/立方米左右, 泰安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59微克/立方米左右, 莱芜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 德州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左右, 聊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左右, 滨州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 省会城市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

三、重点措施

(一) 深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

1.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7市要严格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15]791号) 要求, 明确阶段性和每年度煤炭减量目标, 争取2017年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十三五”能源“双控”工作要求, 到“十三五”末, 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水平,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使能源消费结构更加合理, 多能源供应体系更加完善。

2. 加快散煤综合治理。

7市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6]16号) 要求, 借鉴先进经验, 抓紧出台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方案, 构建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煤炭供应体系, 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炉具的使用, 完善散煤替代奖补政策, 加强煤炭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 全力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到2016年年底, 7市至少分别在1-2个县 (市、区) 开展散煤治理试点;到2017年, 7市基本建立市、县煤炭应急储备配送体系及覆盖乡镇的清洁煤供应网络, 并逐步延伸到村, 完成辖区散煤治理。

3. 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7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 逐步扩大禁燃区覆盖范围。到2017年, 7市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十三五”期间, 有条件的市逐步将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 (街道) 驻地。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灶等燃烧设施 (除承担民生供暖的大型集中供热机组或锅炉外) , 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20年, 7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4. 加快燃煤锅炉淘汰 (改造) 。

7市要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回收利用,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 加快替代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 推进电能替代, 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16年年底前, 7市要完成燃煤锅炉摸底排查, 其中济南市按计划完成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17年年底前, 7市要完成35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6月底前, 7市要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城乡结合部和县城驻地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5. 全面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 7市要在2016年11月底前, 全面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清理整顿的项目单位, 一律停止生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坚决遏制新出现环保违规项目。

6. 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和主体功能区划, 7市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划分, 实施差别化准入政策和排放标准, 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7市要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 力争2017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其中, 济南市要按照“搬迁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的工作思路, 推进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淄博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及周边全部建陶企业的搬迁改造, 实现建陶行业统一制气、统一制粉、统一废弃物处理。

(二) 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1.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根据国家要求, 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 要先行一步, 在2016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 (除2017年10月前实施改燃关停的外) 超低排放改造;泰安、莱芜2市要加快进度, 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年底前, 力争完成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省会城市群区域率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2.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

结合钢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以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杆, 全面实施钢铁行业环保治理提标改造。烧结机机头及竖炉实行烟气脱硫及颗粒物深度治理, 2016年年底前, 钢铁企业烧结机全部完成烟气脱硫和颗粒物深度治理, 到2017年6月底前, 钢铁企业竖炉全部完成烟气脱硫和颗粒物深度治理;对高炉出铁场实行封闭改造, 转炉车间建设三次烟气除尘系统, 省会城市群区域钢铁企业生产废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 (HJ/T189-2006) 一级水平。以2017年1月1日落实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第三时段) 为契机, 7市要组织钢铁、焦化、石化、建材、火电、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和各类炉窑完成二氧化硫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结合产业实际, 以钢铁、焦化、建陶、玻璃、砖瓦、石化、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为重点, 在建设脱硝示范工程的基础上, 全面配套或改造升级脱硝设施;加强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治理, 全部配套高效除尘设施, 原材料和产品贮存、输送、装卸等环节采取密闭封闭等抑尘措施。

3. 加强重点时段工业污染控制。

加强工业企业生产调控, 每年11月至次年1月, 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 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 全部停产;对燃煤发电机组 (含自备电厂) 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 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 全部停产;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玻璃行业生产燃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7市要抓住冬春季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时期, 因地制宜组织制定重点行业冬春季节减排方案, 通过合理调整生产周期、安排集中检修等措施, 减少敏感时期污染物排放。结合重污染天气应对, 组织重点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 落实最严格的限排限产停产措施, 进一步降低冬春季节污染物排放对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的影响

4. 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 编制重点行业排放源清单,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加油站、储油库三级油气回收改造, 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要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工业园区,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探索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研究推广治理技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拓展治理范围, 力争到2017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017年年底前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1. 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7市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48号) ,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 并将土石方开挖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对不能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整治, 2016年年底前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做到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苫盖、洒水喷淋、密闭运输和车辆清洗6个百分百, 对不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 在建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17年年底前, 土石方工程要全部配备扬尘防治措施, 并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雾炮。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 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 一经查处即取消营运资格;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渣土车, 一经发现即依法从严处理, 并追究委托处置单位的责任。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实现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道的机扫洒水“全覆盖”。以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和渣土运输路线为重点, 明确保洁责任, 严格监督管理。

2. 强化堆 (料) 场规范化管理。

城市建成区内大型堆 (料) 场、混凝土搅拌站和拌合站, 要全部建成密闭贮存和传送设施;其他堆 (料) 场要配备围挡、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设施。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 原料装卸、堆放及物料传输等环节全部采取料仓加篷等抑尘措施, 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3. 强化低空面源污染控制。

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 开展低空面源污染整治, 加强餐饮油烟、秸秆焚烧、露天采矿等综合治理。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2016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2017年6月底前, 全面关闭城乡结合部露天开采矿山。

4. 加快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加快制定实施生态红线保护制度, 确定最低限度的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和覆盖率, 做到生态功能不降低、绿地面积不减少。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 在城市不同功能区之间, 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规范完善工业企业厂区及周边绿化, 实现生产项目与绿色生态隔离带同步建设。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 推进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土地绿化。搞好城市周边裸露山体绿化, 加快国土绿化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四)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

1. 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

7市要加强机动车排气的污染防治, 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有条件的地区, 建设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 加强对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环境监管, 在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测, 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倒逼高污染车辆淘汰。加强环保检验机构监管, 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 严格日常抽检和比对检测, 依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 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

2.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7市要如期完成油品升级任务, 从2017年7月1日起, 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 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切实加强油品监管, 定期开展成品油监管专项检查, 加大对炼化企业和加油站的抽检频次, 实现年度检测全覆盖, 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的行为。

3. 建立健全绿色出行体系。

坚持公交先行, 着力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智能交通体系完备的城市出行系统。济南市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加快建设进度;淄博市要尽快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 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其他城市也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创新绿色出行模式,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 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2020年年底前, 7市基本建成覆盖城区的绿色出行体系。

四、联防联控机制

(一) 完善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7市要按照“定期会商、责任共担、联动执法、共防共治”的思路, 健全完善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协同治污机制, 针对区域共性污染问题, 协同开展污染治理, 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同步改善;深化联合执法机制, 开展交叉检查和行政边界区域的执法联动, 逐步将检查范围从工业污染治理拓展到油品煤质监管、机动车排气管控、秸秆焚烧等领域;深化应急联动机制, 实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共享, 统一预警分级, 统一响应措施。针对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过程, 提前预警、区域联动, 共同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 减轻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二) 健全省会城市群环境监管机制。

7市要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要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运行机制, 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 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要建立基于网格的大气污染源清单, 逐一制定限期治理方案, 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明晰监管和治污责任, 抓好督办落实。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建立基于网格的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逐步延伸到各县 (市、区) 和重点乡镇, 分清责任, 精准治污。要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 组织对7市火电企业及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钢铁、水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并严格依证管理。要严格“高架源”环境管理, 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所有“高架源”企业排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四级联网, 排放信息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三) 深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

7市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统一预警及响应级别, 统一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研究和潜势分析, 切实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性。编制发布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高架源”限排限产停产企业清单, 组织相关企业制定应急响应减排方案, 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工艺、具体设备和具体人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限排限产停产、城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 及时开展应急效果评估, 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体系

(一) 加强组织领导。

7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关于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落实治污责任, 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 及时进行总结评估。7市要结合《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 (2016-2017年) 》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层层分解治污任务。省政府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对工作进展缓慢、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进行预警通报、区域限批和行政约谈,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完成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严肃问责。

(二) 完善政策保障。

强化行政调控, 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污染行业搬迁改造、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方面, 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 严格措施落实。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治污减排, 对挥发性有机物开征排污费, 对超低排放和错峰生产企业实行差别化排污费征收, 落实峰谷电价、阶梯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 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政策, 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加价、增加发电小时数、政府收购排污权等激励政策, 研究制定散煤治理、电能替代等奖补政策。加大对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绿动力提升工程、超低排放等重点领域进行倾斜, 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支持。引导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合作 (PPP) 模式

(三) 完善多元共治体系。

篇4: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3月1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向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锅炉房超标排放,成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一案”。

当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北京市环保部门在全市开展“零点行动”,以燃煤锅炉为重点,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和监测,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在检查、检测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笼罩京城数日的雾霾刚刚过去,不少单位在排放等环节继续放任自由。

据统计,截至1日3时30分,执法人员已发现10余家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表示,将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这些违法单位从严处罚,并派执法人员定期复查,对于多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单位将加倍处罚,对于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的“第一案”标志着北京向近年来以高浓度PM2.5污染为代表的持续多日的重污染天气正式宣战。《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是北京市政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指导下,针对当前雾霾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问题,开展立法协商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主要内容和创新点如下: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该《条例》的一个创新。《条例》专设总量控制一章,对总量控制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确定了削减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的制度。《条例》提出,在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尽快削减总量,实现2017年的治理目标。第41条到第43条,分别对总量控制和逐步减少排放总量,总量控制的目标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以及如何确定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制度做了规定。并且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对于广受热议的“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条例》第45条作出严格规定:北京市在严格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总量减少的原则,可以试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北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固定污染源污染防治

针对固定污染源,《条例》重点强调要综合运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的手段。一是调整工业产业结构,《条例》规定制定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项目名录、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和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二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条例》规定对燃煤消耗总量进行控制,削减燃煤存量,北京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应当制定能源清洁利用发展规划、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划定和严格管理禁止燃煤的区域;三是优化产业布局,对工业企业实施集中治理,《条例》规定新建工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入相应的生态工业园区。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1.备受关注的“停车三分钟熄火”未设罚则

条例规定,北京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法制委员会认为,对停车熄火设定处罚,存在执法主体难确定、现场取证困难等实际问题,难以执行到位。为维护法律严肃性、权威性,建议不设处罚。

2.减少怠速低速行驶污染首入法

“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首次纳入立法。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的同时,条例新增规定,本市优化道路设置和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所谓怠速,是指车辆处于驻车状态启动发动机,发动机稳定运转的最低转速。而汽车行驶中不给油,发动机转数还维持在怠速的阶段就是怠速行驶。一般汽车怠速运转一分钟以上所消耗的燃油要比重新起动所消耗燃油多,对空气污染自然影响不小。

扬尘污染防治

《条例》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规定了细化的行为控制措施,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是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二是细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三是规定将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违法行为,纳入北京市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

总共130条的条例中,有1/3是罚则,且罚则由39条增加到40条。为防治扬尘污染,罚则中新增了一条:针对无准运证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此外罚则还增加一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等制度。

法律责任

《条例》专设法律责任一章,定稿40条法律责任特别剑指恶意违法、多次违法。中外法治建设经验证明,如果法律仅仅对行为主体提出义务性要求,而没有赋予执法机关以必要的执法手段,那么,将无法实现立法的目标。有的法律实施不好,经过分析,发现原因在于其中的规定过“软”、过“虚”,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无能为力。

《条例》根据上位法规定和北京的实际情况,具体设立了40条法律责任。设计这些条款的指导思想是要提高违法成本,使排污者不敢排污,起到法悬人惧的作用。同时也考虑了“过罚相当”和“可操作,可执行”原则。特别是对恶意违法、多次违法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了加倍处罚的条款。同时,正在审议中的国家《环境保护法(草案)》中还有按日处罚制度,如正式颁布,执法部门可直接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条例》中明确了治理大气污染中各方的责任,在对环保执法部门提供完善的法律支持的同时,针对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也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障。

相关保留

此次《条例》审议过程中与会代表针对许多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但法制委员会综合个方面因素决定予以保留,并作出解释。

1.禁放禁烟未纳入条例

审议中,有多位代表还提出增加环境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环境损害赔偿权,增加航空器大气污染防治、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基金,增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等意见。法制委员会表示,考虑到这些建议中,有的超出了地方立法权限、有的属于国务院管理范围、有的已经制定或者正在研究制定法规,所以未对条例做相应修改。

2.“按日计罚”期待上位法

不少代表在审议中提出,当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应当加大处罚力度。一些省份在条款设定中,有“按日计罚”的规定,即企业只要违法,每日均罚,这样处罚力度很大,可以形成高压态势。法制委员会认为,由于国家《环境保护法(草案)》正在研究,里面有“按日计罚”条款,如果确定并正式颁布实施,北京执法部门可以直接依法实施,因此不增加按日计罚。

3.自由裁量权另有配套规定

篇5: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抓好学生教育、卫生清理、环保宣传等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1、要求每班出一期以防治大气污染为内容的黑板报。

2、组织召开一堂以防治大气污染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3、在全校范围内清理卫生,消除卫生死角。

4、利用液晶屏向学生家长宣传环保、防治大气污染。

5、发放明白纸教育学生和家长不焚烧植物秸秆。

三、活动要求

1、各班主任要将黑板报内容留底备查,并于11月6日前上交一份主题班会记录。

2、11月4日下午组织全校性的大扫除,在扫除过程中,班主任要注意学生安全,危险区域由教师亲自负责。

八洋庄小学

篇6: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为手段,细化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武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要达到292天以上,达标比例8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三个重点,实施“严控工地扬尘污染、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控城区露天烧烤无序排放,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五个严控,分解落实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清单。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强化督查。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政务督查重点事项,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肃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坚决落实预警、通报、约谈、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措施。

(五)信息公开。每天在武穴电视台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及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公开问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任务

篇7:后杨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努力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全市年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0天以上,极端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各电力、石化、水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必须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除尘系统升级改造。所有燃煤电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安装脱硫设施,20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已投运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实施更新改造。不能达到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须进行除尘器改造;加大对工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的加密检查排查力度,减少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水泥企业未采用布袋除尘设备的,全部改造为布袋除尘器;加强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治理以及加热炉和锅炉烟气脱硫,改进尾气硫回收工艺、提高硫磺回收率;石油、石化行业要重点加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机废气处理,未安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必须安装后处理设施,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露的监测和监管;加快开展油气综合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新建的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区环保局、区科学技术局)

二是规范机动车排气管理。

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政策;加强对“黄标车”限行区域、路段监管,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和范围;持续深化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实施路检、停放地检测等监管手段,加强“黄标车”等高排放老旧车辆的管控,加快淘汰进程;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新车和转入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或转入手续;对经环保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强力推进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运管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是治理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减少施工现场污染;建筑施工场地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车辆逐台进行清洗;强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四是狠抓市政环境管理。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街头路边烧烤摊点的管理,禁止在居民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合进行燃炉烧烤,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行为,减少“街头污染”;严格控制和改善地面道路扬尘,提高街道两侧硬化率、绿化率,减少市区、城乡结合部街路裸露地面,加强道路清扫,降低道路扬尘;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对污水、垃圾的处理,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厂要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标准;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提高小区、街道、公共场合垃圾收集和转运效率,杜绝生活垃圾因长时间堆放产生恶臭气体。(区城管局、区建设局)

五是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和天然气入户。

加快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及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覆盖率,2015年年底前,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完成市区内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浴炉淘汰目标,严禁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符合吨位标准的在用锅炉全部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并建设脱硫、脱氮设施;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要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全面加强供热企业运行管理,确保供热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最大程度减少开停炉次数,对私停脱硫除尘设施、烟囱冒黑烟等现象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改善供暖期大气环境质量;鼓励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加强民用天然气供应管理,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入户率,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速度,落实天然气供应和配套管网保障机制。(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

六是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污染治理。

城市市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均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装置稳定运行,油烟达标排放且不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市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是深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遏制焚烧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处置方式,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区农业局、区环保局)

八是提高燃煤品质,控制燃煤量增长。

全面加强煤炭市场管理,提升优质低硫煤使用比例,严格禁止高硫分、高灰分煤炭流入、储存、经营和使用;加快开发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替代能源,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或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扭转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增加的趋势。(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是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

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新增加的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对整改仍不达标企业列入淘汰计划。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治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抓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提高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物排放。(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区环保局)

十是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空气污染防控预案,建立应对极端气象条件空气污染会商机制,针对不同空气污染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卫,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加强环境空气监测和气象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区政府办、区环保局)

十一是针对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特点开展重点防治。

春季以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产生扬尘整治为重点;夏季以治理露天烧烤、控制石油石化行业面源挥发、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异味问题为重点;秋季以整治秸秆、树叶、垃圾焚烧,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防范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扬尘为重点;冬季以查处各类燃煤锅炉环保设施运行不到位、冒黑烟,黄标车辆违限行驶、餐饮业环保设施不稳定运行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对本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全责。按照防治工作重点和区域实际,开展辖区内工业、城镇、农业、交通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环保、公安、城管、发改、工信、农业、建设等部门、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统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预警机制。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环保、气象、应急等部门参加,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开展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研究,抓紧编制并出台全市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三)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管。

通过联合执法等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责任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检查,加大对小锅炉、黑烟囱、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秸秆焚烧等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开展水泥(沥青)搅拌站、各类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

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倡导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附件1:XX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1

XX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推进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实施脱硫、脱硝和颗粒物治理

水泥企业未采用布袋除尘设备的,全部改造为布袋除尘器。

区环保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加快开展油气综合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新建的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

区环保局

区科学技术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安监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对经环保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强化路检、停放地检测等措施,持续提升机动车尾气防治水平。

区环保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城市市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均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装置稳定运行,油烟达标排放且不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市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卫生局

各相关企业

社区工作站工作站

长期

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继续清理整顿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加快洗浴业采用型煤、焦炭改用清洁燃料工作;对供暖企业私停脱硫除尘设施、烟囱冒黑烟等现象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改善供暖期大气环境质量。

区环保局

区城管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燃煤锅炉升级改造

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完成市区内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浴炉淘汰目标,严禁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符合吨位标准的在用锅炉全部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并建设脱硫、脱氮设施。

区环保局

区城管局

各相关企业

2015年前

推进清洁生产

抓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提高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物排放。

区环保局

各工业企业

长期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环评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区环保局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督执法和管理,特别加强对水泥(沥青)搅拌站、工业锅炉及窑炉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区环保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完成生态建设任务

推进油田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加快生态示范创建和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秸秆、垃圾焚烧管理。

区环保局

区城管委

区业局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

从宏观上控制或削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替代能源引进、利用和推广,扭转燃煤量逐年增加的趋势;鼓励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物业公司、南城热力等相关企业

长期

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新增加的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对整改仍不达标企业,列入淘汰计划。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加快推广循环经济工作

不断完善物质循环利用机制,推进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做好煤炭市场管理

严禁高硫、高灰分煤炭的进入、经营和使用。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环保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提高街道两侧硬化率、绿化率,减少市区、城乡结合部街路裸露地面,加强清扫,降低道路扬尘。

区城管局

区卫生管理站、区绿化公司

长期

查处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行为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街头路边烧烤摊点的管理,禁止在居民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合进行燃炉烧烤,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行为,减少“街头污染”。

区城管局

社区工作站

长期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推进集中供热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网工作。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要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全面加强供热企业运行管理,确保供热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区城管局

铁人园区管委会、南城热力

长期

加强民用天然气供应管理

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入户率,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速度,落实天然气供应和配套管网保障机制。

区城管局

区规划分

社区工作站

长期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加强对污水、垃圾的处理,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厂要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标准;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提高小区、街道、公共场合垃圾收集和转运效率,杜绝生活垃圾因长时间堆放产生恶臭气体。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铁人园区管委会、各社区工作站、各相关企业

长期

加强对建筑施工料车运输管理

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无遮盖、沿街抛洒现象发生。

区城管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社区工作站

长期

实施建城区绿化工程

抓好主要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工业园区绿化、城市园林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逐步实现建成区裸露地面植被全覆盖。

区城管局

区绿化公司

社区工作站

长期

强化堆场扬尘管理

强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区城管局

区建设局

铁人园区管委会、各社区工作站

长期

加强建筑拆迁工地扬尘及运输车辆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减少施工现场污染;建筑施工场地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车辆逐台进行清洗。

区建设局

社区工作站、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满足节能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能源消耗。

区建设局

社区工作站、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加强城镇环境建设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

社区工作站、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

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过程环保检验前置的要求。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新车和转入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或转入手续;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加强对“黄标车”限行区域、路段的监管

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禁行政策,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和范围。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和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行报废,配合环保部门对车辆进行尾气环保检测,车辆转入大庆执行环保部门国IV标准要求;加强“黄标车”等高排放老旧车辆的管控,加快淘汰进程。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遏制焚烧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处置方式,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

区农业局

区环保局

长期

负责发展城市绿色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依托资源优势,继续加大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通勤车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区运管站

长期

实施造林工程

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区农业局

长期

推进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

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区科学技术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企业

按前述要求

加强油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行为,定期检查加油站销售、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科学技术局

长期

做好煤炭煤质检查、化验工作

对进入我市煤炭市场流通的煤炭煤质进行检测,严禁高硫、高灰分煤炭的进入、经营和使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区环保局

长期

实施草原保护工程

逐步减少草原土地裸露面积。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长期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倡导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区委

宣传部

区环保局

长期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空气污染防控预案,建立应对极端气象条件空气污染会商机制,针对不同空气污染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

各相关企业

长期

针对不同季节开展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春季以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产生扬尘整治为重点;夏季以治理露天烧烤、控制石油石化行业面源挥发、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异味问题为重点;秋季以整治秸秆、树叶、垃圾焚烧,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防范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扬尘等为重点;冬季以查处各类燃煤锅炉环保设施运行不到位、冒黑烟,黄标车辆违限行驶等违法行为为重点。

区建设局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各牵头部门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

各相关企业

篇8:城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治理方案

大气颗粒物指除气体之外的所有包含在大气中的物质, 包括所有各种各样的固体或液体气溶胶。其中有固体的烟尘、灰尘、烟雾, 以及液体的云雾和雾滴。粒径的分布大到200微米, 小到0.1微米。

统计数据表明, 目前我国烟尘和粉尘排放量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但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仍是颗粒物。2004年的环境状况报告显示, 46.8%的城市颗粒物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西北、山西、内蒙、辽宁、河南、湖南和四川。在监测的城市中, 2004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占38.6%, 而1999年这一数字只有33.1%, 但全国总排放近年处于波动状态, 没有得到明显的遏制。总的来说, 随着300 多个城市中达到二级标准的比例逐年增加, 中国城市的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对于我国城市而言污染源主要为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居民燃煤污染。另外, 近年来私人轿车的数量急速增多和市政建设等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2 大气颗粒物治理措施

2.1 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建议

政府部门需加强大气颗粒物污染管理力度。政府部门应将大气颗粒物排放制度化, 如进行以下流程。首先, 政府需明确污染排放许可证颁发的法规和管理流程, 包括许可证申请的严格化、污染指数检测报告的准确化、许可证管理人员的考核、许可证管理机关的执法权明确化、许可证审批程序的合理化以及管理资金的流向明朗化;其次, 是在执法办事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污染排放许可证颁发的法规和管理流程,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办事效率。

2.2 城市生态环境整治建议

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设计范围是以城市中心区的建成区为核心地域向外延伸。

2.2.1 水域生态工程方案

城市中的水域是唯一不起尘的地域, 而且还具有吸尘、降尘和调节城市气候的重要作用, 是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因此, 要充分利用城市地质条件, 保持并扩大现有水域面积, 同时积极开发新的水域, 提高水域覆盖率。该工程方案除了具有生态效益外, 还可考虑其经济效益, 例如建设水上训练基地或旅游渡假村等。

2.2.2 绿色生态工程方案

绿化是城市生态建设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绿化可以调节气候、减少污染、净化空气、防风固沙, 是非常经济的生物防治措施, 称之为“城市肺”。中心区TSP 中扬尘比例较高, 与城市绿化率不高有着密切关系。因此, 方案对绿化工程作出重点规划。绿化工程的设计思想:以林为主, 草花为辅, 建设大型防护林带和城市森林公园, 尽快形成城市森林系统, 使绿化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作用;规划设计大、中、小型的以林为主, 林、草、花相间的城市立体景观系统, 使中心区内已建成地域的裸地全部绿化, 作到黄土不露天;在建地域的裸地应随建设工程的结束时间而完成绿化工程。

(1) 围绕城市外部建立外防护林带, 形成以抵抗外来大气颗粒污染物的防护墙。再在城市中, 沿河流、湖泊建立内防护林带, 保证城市大气颗粒污染物的净土。

(2) 建立城市森林公园, 给城市建造有一个“肺”, 便于城市消耗以产生的城市大气颗粒物污染。

(3) 许多城市都在近郊有储灰场, 用来堆积城市建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灰尘、垃圾。储灰场是重要起灰源之一。该工程拟先在储灰坑周围建设高大防护林地, 以阻挡灰坑起尘。注重储灰场的封闭问题, 尽可能的避免其灰尘外扬。生活垃圾场周围也需建设高大防护林地, 以阻挡垃圾山起尘。服务期满后进行土地恢复处理。还要做好裸地绿化工作, 尽量做到城市退耕还林, 将废弃的、或暂时无用处的裸地充分利用, 建立绿化带或防护林带。

2.3 城市工业环境整治方案

目前, 我国许多城市内或近郊都存在一些具有一定大气污染的工厂。对于这些工厂, 我们不但需要对其工厂环境进行改造和绿化 (如上部分方案) 。还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 要求工厂进行废气的处理, 达到环保要求。对于大气颗粒物污染, 有以下几种控制技术:

根据除尘技术原理, 可以概括为机械力除尘、过滤除尘、静电除尘和湿式除尘四种类型, 其中前三种可统称为干式除尘。

2.3.1 机械力除尘

机械力除尘是借助质量力的作用达到除尘目的的方法, 相应的除尘装置称为机械式除尘器.质量力包括重力、惯性力和离心力, 主要除尘器形式为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等。

(1) 重力沉降。

利用颗粒污染物与气体密度不同, 使颗粒污染物在重力作用下自然沉降下来, 与气体分离的过程。重力沉降室结构简单, 造价低, 压力损失小, 便于维护, 且可以处理高温气体。主要缺点是只能捕集粒径较大的颗粒物, 仅对5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具有较好的捕集作用, 因而效率低, 只能作为初级除尘手段, 主要用于高效除尘装置的前级除尘器。

(2) 惯性除尘。

利用颗粒污染物与气体在运动中惯性力不同, 使颗粒污染物从气体中分离出来的过程。通常是使气流冲击在挡板上, 气流方向发生急剧改变, 气流中的颗粒物惯性较大, 不能随气流急剧转弯, 便从气流中分离出来。

(3) 离心除尘。

利用旋转的气流所产生的离心力, 将颗粒污染物从气体中分离处理的过程。

离心除尘器也称为旋风除尘器, 具有结构简单、占地面积小、投资低、操作维修方便、压力损失中等、动力消耗不大、可用各种材料制造、能用于高温或高压及腐蚀性气体、并可直接回收干颗粒地优点。一般用来捕集5至15微米以上地颗粒物, 除尘效率可达80%左右, 是机械式除尘器中效率最高的。主要缺点是对5微米以下的细小颗粒物去除效果不理想。

2.3.2 过滤除尘

过滤除尘是使气流通过多孔滤料, 将气流中颗粒污染物截留下来, 使气体得到净化的过程, 主要有袋式除尘及颗粒层过滤除尘两种方式。

(1) 袋滤除尘。

利用棉、毛或人造纤维等加工的滤布捕集颗粒污染物的方法, 主要通过筛分、惯性碰撞、扩散、静电、重力沉降等作用机制, 依靠滤料表面来捕集颗粒污染物, 属于外部过滤。

该方法除尘效率高, 一般可达99%以上, 适应极强, 能够处理不同类型的颗粒污染物, 操作弹性大, 除尘效率对入口颗粒污染物浓度及气流速度变化具有一定稳定性, 结构简单, 使用灵活, 便于回收干料, 不存在污泥处理。但袋式除尘器的应用受到滤布的耐温、耐腐蚀等操作性能的限制, 一般使用温度应低于300℃。

(2) 颗粒层过滤除尘。

通过将松散多孔的滤料填充在框架内作为过滤层, 颗粒物在滤层内部被捕集的一种除尘方法, 属内部过滤方式。除尘过程中大颗粒污染物主要借助惯性力, 小于0.5微米的颗粒物主要靠滤料及被过滤下来的颗粒表面的拦截和附着作用过滤下来, 净化效率随颗粒层厚度增高而提高。颗粒层除尘器按其功能可分为单颗粒层除尘器和组合颗粒层除尘器两种。

2.3.3 静电除尘

利用高压电场产生的静电力 (库仑力) 的作用从气流中分离悬浮粒子 (尘粒或液滴) 的一种方法。静电除尘主要通过粒子荷电、沉降和清除三个阶段实现颗粒污染物与气流的分离。静电除尘常用的设备为电除尘器, 工业上应用最广泛的是单区电除尘器, 即使粒子带电的电离作用与带电粒子的集尘作用在同一电场中进行。电除尘器是一种高效除尘装置, 对细微尘粒及雾状液滴捕集性能优异, 除尘效率达99%以上, 对于0.1微米以下的尘粒, 仍有较高的去除效率, 由于气流通过阻力小, 所消耗的电能通过静电力直接作用于尘粒上, 因此能耗低。处理气量大, 可应用于高温、高压场所, 广泛应用于工业除尘。电除尘器的主要缺点是设备庞大、占地面积大、一次性投资费用高。

2.3.4 湿式除尘

也称为洗涤除尘。该方法是用液体洗涤含尘气流, 使尘粒与液膜、液滴或气泡碰撞而被吸附, 凝聚变大, 尘粒随液体排出, 气体得到净化。由于洗涤液对多种气态污染物具有吸收作用, 因此它能净化气体中的固体颗粒物, 又能同时脱除气体中的气态有害物质, 某些洗涤器也可以单独充当吸收器使用。湿式除尘主要通过惯性碰撞、扩散、凝聚、粘附等作用来捕获尘粒。湿式除尘常用的有喷淋塔、填料塔、泡沫塔、卧式旋风水膜除尘器、中心喷雾旋风除尘器、水浴式除尘器、射流洗涤除尘器、文丘里洗涤除尘器等。湿式除尘器结构简单、造价低、除尘效率高, 在处理高温、易燃、易爆气体时安全性好。不足是用水量大, 易产生腐蚀性液体, 产生的废液或泥浆进行处理, 并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2.3.5 粉尘与烟气处理

粉尘和烟气主要来源于燃烧设备和工业生产工艺。对粉尘的净化控制, 主要是三类技术。对于烟气的处理技术, 主要是三种:一是洗涤吸收技术, 典型装置是烟气洗涤塔;二是吸附技术, 典型装置是过滤层净化器;三是催化处理技术, 典型装置有催化燃烧器、热催化器等。

3 结束语

由于城市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和污染控制的困难, 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将存在一个很长时期。大气颗粒物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方面。由于其组成、结构的复杂性, 对我们人类的健康和发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 对城市空气和发展有着恶劣的影响, 对地球环境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目前, 还存在着治理难、治理资金投入大、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因此, 大气颗粒物污染任重而道远。本文通过对大气颗粒物污染的现状及污染源的简要介绍提出适合于我国城市现状的整改意见以及在工业处理方面的处理技术及处理方法。对于大气颗粒物污染治理工业治理方法有很多, 如文中所列。但每种方法都有其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 对于不同地域和不同条件还应根据各自需求选择正确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小学诺如病毒防治方案 下一篇:刘沛小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