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一. 施工用电的布置
电源由现场变电所输出的380V低压线路上引入,现场设总配电箱、实行动力与照明分开敷设。从总配电箱再引至各用电场地,在这些地方设分配电箱,各种机械电源由分配电箱引入用闸刀隔离。另外从总配电箱引出分配电箱,此分配电箱作为施工照明用,随建筑物的高度增加而移动。
二. 现场用电管理
1. 施工用电线路应严格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布设,采用三相五线制,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为现场施工专用,不得与外线路联络。
3. 临时用电额定电压应符合用电设备要求。
4. 临时用电设备和开关电器等电气设备必须是经检验的合格产品。
5. 临时用电设1-2名专职电工值班,负责运行和维护工作。
6. 临时总配电箱宜设在用电量大的机械附近。
7. 临时照明用电线路应从分配电箱接出,不能乱拉乱接,不能把电线绑在钢筋或金属杆上。
8. 高空作业时,地面应有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戴安全帽。 9. 所有用电机械的电源接线必须正确,必须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布线和各部绝缘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10. 检修用电机械时,必须切断电源,如需进入搅拌机滚筒内检修时,必须在电闸箱上挂有“禁止合闸”的木牌,并设有专人看守,要绝对保证能避免误送电源事故的发生。
11. 建立安全用电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用电工程进行检测,检测包括接地电阻值、电器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12. 每月向甲方供电部门提供本月用电量和申请下月用电量,以便能保证施工用电量。
13.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2013-11-4
第二篇: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施工措施
一、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
为了确保我单位承建的选煤厂临时用电的安全,必须要有正确的施工措施,因此我们经过研究制定了如下临时用电的施工措施:
1、配电线路的布局
工地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总配电柜的分路电源隔离开的负荷侧。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三级配电处的开关相隔离开的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
2、配电线的要求
配电箱及电器安装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电箱均为铁制箱,进出线孔洞应有绝缘保护圈;零线应装设端子板,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容电器、配电箱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防潮保护设施。
3、接地电阻要求
重复接地不大于10欧姆,塔吊的防雷接地不大于4欧姆。
4、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无证进行电工作业。
(2)配电线路、机电线路必须按照确定的位置、走向布置,禁止
第三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客运专线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桥涵,路基及其他工程的临时用电施工。
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5、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易从事该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7、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二、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设计方案,进行变、配电室及用电设施的建设;
2、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须的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3、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土、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4、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湿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5、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6、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7、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并定期检验;
9、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或其他导电金属物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临近线路设施的安全间距。
第四篇:安全施工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小编推荐]
蜀静苑小区六号楼安全技术措施
建设单位: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永济市博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 制 人:审 核:唐军合
刘卓昆 日期:2017年6月20日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安全无事故。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生产经理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如下图。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杜绝各种隐患。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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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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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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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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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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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机│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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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电│
│务│
│组│
│组│
│组│
│组│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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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处作业劳动保护
(1) 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痼病、肱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 高层建筑冬季施工时,应按规定做好职工防寒保暖工作,或根据工程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挡风防寒或临时取暖等措施。在夏季施工时须采取降温与预防中暑措施。
(4) 高层施工人员集中处,应在操作层的适当位置设置便桶。
2.高层脚手架安全要求:
(1) 搭设高层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
(2) 高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并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3) 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 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 水平封闭:应从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满铺脚手板或脚手笆,脚手板沿长向铺设,接头应重叠搁置在小横杆上,严禁出现空头板。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四步铺设统长安全底笆。
(6) 垂直封闭:从第二步至第五步,每步均需在外排立杆里侧设置1.00m高的防护样栏杆和挡脚板或设立网,防护杆(网)与立杆扣牢;第五步以上除设防护拦杆外,应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应从第二步起,外侧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
(7) 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设围护。
(8) 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9) 脚手架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要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0) 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 搭拆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3.垂直运输和联络:
(1) 井架、施工电梯等提升装置的地面进料口,应设自动升降钢质网门或其他防护设施。门上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网门未关闭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进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2) 各种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4) 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5)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6) 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4.防火和防雷设施:
(1) 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 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 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4) 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5) 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5.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
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1) 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2)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 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楼梯口防护:(1)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2)拦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
二.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1)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应参加现场班前施工交底会,熟悉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多班作业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岗。(2)上班前应检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紧固情况,确保安全可靠。(3)起吊重物时,要平稳操作,防止机件遭受冲击,引起零件损坏。
2.轮胎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作业时,支腿必须全部伸出,并铺平垫实。当回转动作时,应平稳地接合回转离合器,减小重物摆动。(2)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起落臂杆时,应缓慢动作。
3.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4.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的基础、导轨架的垂直度及顶部自由端高度、附墙间距,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2)各施工作业面上下梯笼的通道口两侧,必须设停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杆。(3)导轨架上必须安装梯笼上下行程限位开关。电梯门安装单开门或双开门保险开关及联锁装置和机械、电气联动限速器。(4)标准节加节时,必须安装梯笼超高限位开关。(5)必须设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电阻不大于10欧姆。(6)施工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上岗操作。(7)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设法排除,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运行。(8)施工电梯每运行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一次满载坠落试验,以杜绝隐患。
5.自立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
(1)地面上料通道处与施工面停机通道口两侧必须架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和安全护栏。(2)必须安装钢丝绳断绳保险装置。(3)必须安全吊钩高度限位开关。
6.井架提升机安全操作要求:
(1)井架应架设在平整夯实的基础上,井架底部的埋设深度不少于架高的1%,但不得少于30cm。(2)井架安装必须保持垂直、无扭曲,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井架高度的0.2%。(3)高度在20m以下的井架,设一道缆风绳
,高度在20m以上时,每增高10m加设一道缆风绳,各道缆风绳均不得少于4根,并对角线设置,松紧适度。(4)缆风绳必须栓结在专用的地锚上,严禁栓结在树木、电杆、砖墙等物体上,上下两道缆风不得栓结在同一个地锚上。(5)缆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禁止以钢筋或其他纤维类绳索代替,缆风绳与输电导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5m。(6)摇臂的铰接点与吊篮进出料口,不得布置在同一平面上。地面进出料口必须设安全防护门,吊篮必须装设断绳及冲顶限位保险装置。(7)附着式井架的附着装置和上部自由端高度,应按井架生产厂设计规定安装。
7.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 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2)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3)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4)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5)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8.推土机安全操作要求 :
(1)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2)推土机在边坡推土时,刀片不得超过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度。(3)停止作业后,铲刀应落地放置。
9.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1)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2)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3)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4)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10.压路机安全操作要求:
(1)作业前必须注意观察机械周围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缓慢起步。(2)两台以上压路机进行碾压作业或行驶时应保持3m以上距离。(3)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4)在新开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不得脱档滑行。(5)振动式压路机,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起振碾压,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碾压松软地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进行振碾。(6)作业结束后,应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坚实地面,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等处。
11.蒸汽打桩机安全操作要求:
(1)桩架组装起扳(或拆放)时,应严格按该机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①设附加配重的桩架,应先将配重装置好;②平台前端及导杆铰座的下面应铺平垫实;③作业前所用连接螺栓,销子应有专人检查紧固;④作业时,桩锤在高处,桩机不得行走,起锤时不得在锤下作业;⑤桩机周围5m以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设明显标志。(2)蒸汽机桩机的锅炉安全附件(压力表、水位仪、安全阀)应齐全完好,卷扬机等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及时清理炉渣,注意防火。(3)行走桩架的方木应对称搭接铺设,方木接头应错开,铺平;桩机滑移走管倾斜度不得大于1度;桩机横移至走管终端的距离,不得小于1m;走管端头应垫实。并设专人收紧左右缆风绳。(4)卷扬机卷筒钢丝绳应排列整齐。(5)液压滑船式桩机,前后油缸应交替循环顶升或下降,每次动作油缸行程不得超过10cm,严禁单向一次大距离动作,确保桩机稳定。(6)各类蒸汽打桩机在30m以上时,应设缆风绳。(7)作业停止时,应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走管式桩机左右缆风绳固定好。
12.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要求:
(1)轨道式柴油桩机轨道高差不超过5cm,纵向坡度不大于100:1,路轨每隔6m设一道拉杆,桩架移动到最后一根桩位,路轨最少应保留3m以上安全距离,并有限位器置。(2)正面吊桩时,桩与导杆中心距离不得大于4m,并夹紧轨钳。(3)桩机原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等应灵敏可靠。(4)履带式打桩机不得与履带成90度侧向吊桩,吊桩钢丝绳与导杆夹角不得大于30度。(5)工作停止时应将锤落下,切断电源,轨道式桩机应夹好轨钳。
13.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要求:
(1)室外作业应搭设机棚,作业场地周围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机械上方不得有输电导线。(2)切断机刀片,应无裂纹、缺损,并安装牢固、不得松动。(3)弯曲机的定位档铁,中心轴、成形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4)工作台必须与切断机下刀口、或弯曲机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14.砂浆机安全操作要求: (1)砂浆机的传动皮带,进料口防护棚,开关箱及防护罩必须安全有效。(2)砂浆机应使用单向开关,拌灰叶片不应松动和磨擦料筒。(3)电源线必须架空,绝缘良好,机械外壳必须保护接地(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15.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要求:
(1)砼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料斗上升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料斗保险链条,传动皮带罩,电器防护罩等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2)不得采用闸刀直接起动,搅拌筒旋转方向与箭头指示方向相符。(3)进料斗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定,绳端固定必须牢固可靠。(4)上料台高度应便于操作,料台宽度不得小于1m,斜道坡度不大于1:3。(5)清洗时,严禁头、手伸入搅拌筒内。
16.砼泵安全操作要求:
(1) 液压系统卸荷阀起动压力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调正至规定值。
(2) 进料斗上必须装有完整的防护棚栏。
(3) 各指示仪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4) 作业前必须将泵送设备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紧轮胎,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
(5) 随机须配备金属网篮,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
(6) 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集中料斗中吹出伤人。
(7) 高层泵送泵机出口处压力较大,管道易磨损,故易发生管道爆裂事故,除应经常检查外,一般在补充新管时,应首先装在泵机出口处。
17.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要求:
(1)圆盘锯应放置平稳,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倒转启动。(2)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cm)可在裂纹尽端钻一止裂孔。锯片有2个连续断齿时,必须更换。(3)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下主应有孤形板槽,防止木屑飞溅和锯片破碎伤人。(4)锯床面板应平整无损,锯片槽的宽度不大于锯片厚度加20mm。(5)堆积木屑应及时清理,操作现场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8.木工压刨机安全操作要求:
(1)手压刨和自支压刨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用单向开关。(2)刨刀与刨床口的间隙一般不应超过3mm,刨刀必须锋利,每次最大刨量不超过1.5mm。(3)同一台刨机的刀片质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纹的刀具不使用。(4)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离刀背不少于10mm,刀片必须夹紧。(5)堆积木屑与加工材料,应及时清理,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
19.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1)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2)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3)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4)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5)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20.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要求:
(1)必须安装偏心块防脱保险和电源线防拉脱紧固装置。(2)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条款。 21.锤式粉碎机安全操作要求:
(1)室外作业时,离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0m,必要时应设机棚。(2)进料口防护挡板,应转动灵活,并能加料后自动定位。
(2)对焊机安全操作要求:(1)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2)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3)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4)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22.磨石子机安全操作要求:
砂轮磨块必须安装牢固可靠,磨头周围应有防护罩壳。(2)用电要求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23.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要求: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2)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3)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4)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5)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6)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永济市博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蜀静苑小区六号楼临时用电方案
17年6月20日
建筑单位: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永济市博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刘卓昆 审 核: 唐军合
2017 年6 月20 日
1、发电机安全操作要求:
(1) 发电机安装时,应平稳牢固,室外操作时,应搭设机棚,并保持通风良好。
(2) 附近不得放置油料或其它易燃物品,并应设置消防器村,如有火情,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扑救。
(3) 发电机的联接件应牢固可靠,转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输出线路应绝缘良好,各仪表指示清晰。
(4) 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5)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醒目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2、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 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9) 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10) 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11) 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输配电线路安全要求: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输电干线,采用电缆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设。
(2) 电缆敷设时,其要求如下:①电缆穿越施工现场建筑物、道路等处,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处,必须设内壁光滑无毛刺的保护套管,管口应密封;②电缆与其附近的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③电缆接头应设在保护箱内,做到防水、防尘,牢固可靠,按规范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④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采用绝缘可靠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两固定点间距应保证该电缆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楼层)不得小于2.50m。
(3) 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干线,若架空敷设时,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架设在专用线杆(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易造成电线破损或导电的物体上。 (4) 电杆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纹;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径不小于13cm。
(5) 按照导线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攩2攪;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
4、配电箱安全要求: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2) 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3) 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4) 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5) 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6) 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 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8)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9)手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10) 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5、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 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2) 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3)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4) 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2)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3)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 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5)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 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7) 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攩2攪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8) 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外运。
永济市博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第五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
2、“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电制箱。
3、专用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
4、接至单台设备的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接至该设备的相线截面积的50%,且不得小于2.5mm²多股绝缘铜芯线。
5、与相线包扎在同一外壳的专用保护接零(地)线(如电缆),其颜色必须为绿/黄双色线,该芯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改变用途。
6、专用保护接零(地)线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7、动力线路可装设短路保护,照明及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线路必须装设过载保护。
8、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线路或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线路的导体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9、保护、控制线路的开关、熔断器应按线路负荷计算电流的1.3倍选择。
二、生产工人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绝缘手套)严禁电缆浸水。电源线严禁直接牵拉,必须打铁索。
三、现场电气人配备及其职责的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视工作量大小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不少于两名),电工应持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
2、在驻场电工中,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技术较高的电工为现场电气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和保管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地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
4、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5、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
6、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7、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8、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
9、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供电线路。
10、潮湿场所的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照明电压。
11、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12、电线、电缆不允许直埋,不允许拖地,埋设时必须做好穿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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