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审批流程图(共7篇)
篇1:夜间施工审批流程图
审批事项名称: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环评及批复复印件(第一次办理);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办理);
3.夜间施工申请表(不得申报连续两天夜间施工、需要盖三个章:质监、监理、施工单位);
4.夜间施工告知书。办结后
1、在http:///rpwebmanage/login.asp 瑞安市环保局网上公示(公示内容附件2),帐号:开发管理科,密码123456;
2、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及敏感点位置粘贴夜间施工告知书(夜间施工告知书内容附件3)。A3纸
附件1 关于夜间施工的申请报告
瑞安市环保局:
因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特向你局申请,请予批准为盼。详情如下 施工单位: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宋家埭村安置留地(鸿锦豪庭)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89号地块
施工内容或理由(在方框内打√):□
(一)、(二)□
1、□
2、□
3、□
4、□
(三)、□
(四)、□
(五)具体内容见附件
施工时间: 6月 27 日 22:00 时至 6月28日 6:00 时
确须连续施工2天及以上的,必须提交详细施工方案,根据需要提供建筑技
术
专
家
论
证
意
见或其他相关材料。施工工具:搅拌机、挖机、联系人:万夕刚
夜间电话:
手机:*** 注意事项:施工单位虽已取得夜间施工许可但仍有信访纠纷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妥善处理好信访纠纷,否则暂停施工。
申请单位(盖章):
2016年6月 27日
附件:
(一)依法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
(二)建筑施工涉及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必须连续施工工艺的:
1、混凝土构件200立方米以上连续浇筑的;
2、大体积混凝土基础底板500立方以上连续浇筑的;
3、特殊地质构造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施工的;
4、其他涉及混凝土连续浇筑必须连续施工工艺的;
(三)建筑工程施工中,确因施工技术原因或工程质量及涉及公共安全等问题须要连续施工(如深基坑开挖),持有建筑工程技术专家论证意见的;
(四)因交通原因,导致白天运输车辆确实无法通行的建筑施工工地,土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等须要进行夜间施工,持有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的;
(五)市属以上重点建筑项目、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等工程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意见。
附件2:
施工单位: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宋家埭村安置留地(鸿锦豪庭)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89号地块 施工内容:打桩 施工时间:2016-4-8-22:00至2016-4-9-6:00 联系人:万夕刚 电话:***
附件3:
告
知
书
亲爱的周围居民们: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公司的支持和谅解,我公司所承建的宋家埭村安置留地(鸿锦豪庭)建设项目项目,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现已经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准,于 6月日
22:00 时至
6月 28 日 6:00 时连续施工,届时敬请谅解为感!特此告知
2016年 6 月
日
篇2:夜间施工审批流程图
1、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根据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因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载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应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混凝土灌注施工,一次连续施工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土石方外运和混凝土浇筑夜间施工审批间隔时间原则为3天,称为“开二停三”(可以“开一停二”),遇到雨天或其他特殊原因当晚确实未施工作业的,可顺延。审批情况在南京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市民也可以上网查询。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3、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管理工作规范》。
四、办理条件
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或者因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载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应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混凝土灌注施工,一次连续施工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白天禁止运输车辆通行的建筑施工工地,夜间进行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等作业,一次批准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个夜晚。钻孔灌注桩施工,一次批准其昼夜连续施工时间不得超过96小时。审批间隔时间原则为3天,称为“开二停三”和“开四停三”。
《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进行工程设计和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和专项费用等内容。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噪声污染的防治费用,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
第二十二条 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场施工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和使用的主要机具、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须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予以批复。
第二十四条 在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定禁止施工作业的时间和区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
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大型施工机具。
施工现场夜间禁止使用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在夜间、午间或者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的两天前将施工作业情况公告附近居民。
篇3: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审批流程
液氧因为使用成本低、使用率高效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在液氧的手续审批中很多的规范及其审批程序使各个医院在办理中无从下手。且自从2015 年天津事件后, 各个市级规划、消防审批单位对液氧的审批更加严格, 我院在2015 年新建液氧中心站房, 现对我院设备用房及储罐的审批手续及其流程规范进行总结, 便于各个医院详细了解, 报道如下。
1 选址
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审批的第一步须设计院对场地进行选址, 此要求自2015 年5 月1 日新的消防法实施后, 须严格执行。
新消防法对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对民用建筑的要求为湿式氧气储罐 (总容积V≤1000 m3) 不小于18 m, 其他一级、二级建筑不小于10 m, 三级建筑不小于12 m, 四级建筑不小于14 m。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与周边房屋建筑间距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571 的规定及建筑防火规范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中4.3.3 的规范。
2 项目立项
场地符合后上报地区发改委对项目进行立项, 须提供的手续为:法人资质、单位资质、企业代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的资金证明。同步办理的手续为:到地区管辖的环保局进行环保登记, 须填写环保5 联的登记表, 材料准备与发改委立项材料一致。
3 图纸规划
根据场地设计站房的规划图纸, 设计院设计要求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1) 严格执行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与周边建筑物的消防间距; (2) 液氧设备用房高度不小于5.8 m, 储罐采用钢结构存放, 采用钢制护栏围挡, 设计混凝土防火围垛, 液氧罐体间距不小于4 m, 液氧储罐罐体与设备用房间距不小于5 m; (3) 液氧储罐根据2015 年5 月1 日的消防规范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 m3, 总容积不大于20 m3。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周围5 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沥青路面。
4 审批
设计院参照上述液氧设备用房及储罐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后, 先报消防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消防审批通过后上报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审批, 同步办理的还有土地部门备案, 设计院及使用单位的备案, 规划通过后取得红线图及规划许可证。
5 取得许可
取得发改委立项证明、环保部门的备案、消防审批意见、规划红线及规划许可证后、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单位的上述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
篇4:如何进行审批流程的优化
我说:分析签字原因,风险和效率平衡。
随着企业规模增长,企业高层会面临如何有效掌控企业的困惑,时时警惕规避企业管理失控的风险;而另一方面,内部员工越来越多的抱怨,如什么事情都要层层上报审批,导致业务执行效率低下;中层管理者也很痛苦,每天都有那么多的待办工作流需要签字。纠其原因,企业规模扩大,出现更多专业化分工,组织范围、管理层级都不断增加,因此对管控授权,以及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要求提高。
在一个流程优化咨询项目中,我们面临着客户上下管理层不同的要求,领导层及总部职能部门提出要规范管理和规避风险,要求加强管控和审批;下属业务单位要求简化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那么在具体的流程设计优化中,如何既简化流程,同时又满足对风险管理的要求,这似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流程优化目标,如何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经过对问题的分解细化和流程优化方法工具的应用,我们发现,其实“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攻略一:分析是决策点还是沟通点
我们发现,很多管控问题是由于不了解或沟通不到位造成的。在一个大的企业内部,由于一线业务信息不能及时传达,领导层或者总部管理层会由于不知情而产生失控的担心,因此提出要对流程环节增加审批节点,这些其实都是出于知情的考虑。
在流程优化时我们要分析管理目的和需求,然后区分在具体的流程环节应该是决策点还是沟通点,然后从不同角度考虑优化。如对于知情权的需求,可将决策点改为沟通点,将审批变为定期的报告和备案,使领导定期(比如密度大到每天一次)得到动态情况,从而知情,而不是介入流程、成为流程的一个必经环节(耗时间甚至不增值)。流程直接执行,并行地让领导知情,既解决了高层信息知晓和监管的需求,同时提高流程的效率,不会因为高层出差而产生业务停滞。
攻略二:通过提炼规则实现事前的管理
由于很多企业领导虽身居高位,却办理着很多业务性的工作,对下属不放心,要用自己的丰富经验来把关和判断,这种情况也常见。如一位企业高层所说:“我很想放权,但放权是基于信任和默契,和对能力的信任。现在更多的审批,是避免错误和帮助下属各主管把关,同时,更深入的了解一些新上任主管的能力、风格,增加双向了解的机会,审批的过程就是为了逐步的放权。”可见,流程上的管理授权和企业高层的领导风格、企业面临的组织变革、人事调整等背景相关。
在企业现场开展流程优化时,可以采取的对策:企业领导既然经验丰富,可以把经验要求写成规则和指导,提前发布,让下属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可结构化的规则,还可以借助信息系统来实现强制控制。如某快消品企业,每个销售季都会发布营销指导意见,对下一个销售季的销售策略进行明确,如可在哪些媒体投放哪写版本的广告,形成标准化选项,并将这些要求落实到IT系统上。这样下属业务单位在制定营销活动计划时,就可以选择总部已经规定的营销组合,变事后的核对审批变成事前的控制。当然即使不能通过IT系统去识别,有了明确的指导,也可以授权一个职位相对低的人员去进行相应的核对工作,解放领导的时间,以用于处理更重要的工作。
攻略三:决策流程优化1W2H
当我们明确流程中的决策点时,如何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就成为优化的关注点。关于决策流程优化有以下几种方法:
?WHEN:明确决策时机,实现管理前置
举个例子,在新供应商引入流程中,其主要步骤分为确定入选条件——供应商初选——现场考察确定最终入选者。如果只在最后一个步骤设置决策点,会发现实际业务操作会增加不必要的投入和返工。根据分析,我们对流程设置三个决策评审点,第一个决策点,在招标遴选之前先由决策者对入选条件进行审批;第二个决策点,在初选名单之后由决策者进行审批;第三个决策点,在通过现场考察等进一步的评价之后由决策者进行审批。虽然流程图看起来复杂了,但是通过管理前置,使实际业务执行效率得到了提高。因此我们说,“流程简化≠流程图简化”,而应该是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项目管理流程,分为年度项目规划及预算决策、单个项目立项审批决策两个重要管控环节。项目执行单位会质疑项目年度规划预算中都已经对项目审批过了,为什么单个项目立项时还要再审批?而高层决策者却认为,年度规划预算太粗了,项目目标及预算都不明确,评审也不充分,因此必须在执行立项时进行控制。最终我们提出以下流程优化方案,首先加强对年度项目规划及预算的决策过程,明确项目规划和预算的输出要求和评审决策程序,这样既达成高层风险控制的目的,同时也能够督促项目执行单位提高项目规划和计划管理能力;前端控制好了,单个项目立项审批则只需关注计划预算外的项目,从而使执行层和决策层获得双赢。
?HOW:明确决策方式,提高决策科学性
决策的过程如果都是靠主观判断,那么不管增加多少审批环节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对于流程中的每一个决策点,都要明确决策依据和决策方式是什么。比如广告宣传片的评审就是一个见仁见智的决策过程。这类评审应该是以消费者测试或专业机构评审意见为决策依据,发挥群体智慧的科学决策。
?HOW MUCH:分析流程频率,管控和成本的平衡
篇5:施工许可审批办理流程
一、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2、《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管理责任划分的通知》冀建建〔2002〕164号第一条:工程建设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的报建。
二、程序
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报建表,办理报建。
三、申报材料
1、工程项目报建表(一式五份)
2、发改委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清欠办证明
四、时限
一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一、依据
1、《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人大第39号公告)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施工。2、2000年7月30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二、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收费审批卡》,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3、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三、申报材料
1、经建设局勘察设计处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各一份
2、审图机构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一套
3、初步设计文件原件一套
4、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图光盘一套
6、全套的施工图一套(各专业的计算书、节能备案表)
四、时限
一个工作日
施工图抗震审查备案
一、依据
1、建设部第38号令《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1994年11月1日经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抗震设计质量进行审查、监督。
2、《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1998年6月27日由省人大第九届常务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应当进行抗震 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其审查必须纳入该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
二、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申报材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含结构、建筑、结构变更说明)
2、规划平面图(复印件)
3、地质勘察报告
4、《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
5、技术性审查报告
四、时限
三个工作日
施工、监理招标
一、依据
1、建设部8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部89号令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程序
1、建设部8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的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已列入中央或省、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已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报建表原件;
4、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取得合法金融机构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
5、有满足工程招标需要的技术、经济资料,其中包括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
6、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登记表;
7、招标单位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办理自行招标手续;不具备的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8、施工单位的拖欠证明(清欠办)
四、时限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短于三个工作日;
2、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4、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书面报告后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5、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办理建筑垃圾处置
一、依据
1、国务院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6]96号 1996年2月26日)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并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制定建筑垃圾管理细则和组织实施。
二、程序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6]96号 1996年2月26日)第四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签定环境卫生责任书。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申报文件后应及时和发处置证,对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告知原因。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2、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新建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环境卫生责任书》
三、申报材料
1、新建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一式三份)
2、环境卫生责任书(一式两份)
3、建筑垃圾清运协议(由清运处办理)
四、时限
三个工作日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发布,第13条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质(2000)38号)(2000年12月6日)第一部分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二)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号,2003年8月5日发布
二、程序
1、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一式四份)、《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表》(一式四份),并持其它相关材料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申报材料
1、需提交填写好的《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备案登记表》(一栋楼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一栋楼一式四份)、《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一栋楼一式四份)、《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表》(一栋楼一式四份)
2、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复印件)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施工、监理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复印件)
6、施工单位人员、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见证取样员(复印件)
四、时限
1、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后,三日内办结。
办理监理备案手续
一、依据
1、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备案制度的通知》(2002年12月2日)冀建市〔2002〕448号第一条: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5日内将《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及有关资料,按工程隶属关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⒊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备案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核查,合格的在监理合同封面盖章,留存一份备案,并在总监、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原件附页中登记并签字。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五份)
2、监理合同(原件)
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河北省总监上岗证书及复印件
5、河北省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及复印件
6、必须实行监理招标的(附: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四、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93号。
3、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1号。
4、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冀建法[2004]428号。
二、程序
1、施工企业持中标通知书,到保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领取相应表格,资料审查通过,现场堪验合格后办理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
2、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其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5、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网情况
6、经企业相应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7、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配备情况
8、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9、施工企业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
10、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四、时限
三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理
一、依据
1、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公布)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河北省建筑条例(2004年5月28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五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8月1日施行)第四条: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以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建筑工程除外。
二、程序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2、申请人到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3、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三、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报建表(原件).2、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
4、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留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原件、留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表B1—3)
7、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
8、安监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9、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留复印件)
10、资金落实证明或资金保函(原件)
11、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原件)
12、商混协议(复印件)
1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两份)
14、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证明
15、清欠办证明
16、颁发施工许可证前现场踏勘记录(两份)
四、时限
篇6:夜间施工审批流程图
一、不停航施工申报审批流程
建设单位向飞行区管理部递交不停航施工组织方案,填写施工申请单→飞行区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审核方案→建设单位修订施工组织方案→飞行区管理部组织不停航施工协调会→建设单位会签相关材料(不停航施工安全保证责任书、深圳机场地下工程动工会签表、控制区内不停航施工备案)→报民航监管局审批。
二、建设单位参加不停航施工协调会要求
1、根据不停航施工组织方案提前编写PPT,并在会上作方案介绍。
2、不停航施工组织方案纸制版8份。
3、建设单位主管该项目的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出席,带领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
三、不停航施工项目相关材料会签指引
1、不停航施工安全保证责任书(签字、盖章)1)安全管理部
信息大楼309或310; 2)航空护卫站
ITC-B栋426; 3)飞行区管理部
ITC-B栋208; 4)管制运行部
空管站办公楼2楼。
2、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控制区内施工空防安全备案,备案材料要求:
1)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批复文件(复印件); 2)不停航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 3)不停航施工组织方案(副本);
/ 3
4)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控制区内施工空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5)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控制区内施工备案表。备案材料由建设单位报送至机场公安分局空防大队。
3、施工中如需动火,须向飞行区管理部申请办理飞行区动火审批
需提供动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焊工证复印件,每日一办。
4、施工中有超过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须向飞行区管理部办理飞行区高风险作业审批。
需提供高空作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高空作业证复印件及专项高空作业方案。
5、施工人员、车辆办理控制区通行证
人员办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初次办理要本人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人员办证地点:机场公安分局空防大队。
车辆办证需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强险及商业险复印件。
车辆办证地点:机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6、进入机场控制区机具设备、工具及物品申报检查单 机具设备、工具及物品进入飞行区前,施工单位报飞行区管理部审批。进入飞行区通道门时,航空护卫站按清单检查。运出飞行区时,要在原进入通道门航空护卫处销单。
四、人员培训要求
施工开始前,参加飞行区管理部组织的不停航施工安全培训,要求: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全员参加。
/ 3
2、项目施工人员数量在30人以下的,培训后全员参加考试;施工人员数量在30人以上的,仅项目管理人员参加考试。
3、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作为办理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依据,未参加培训的,禁止进入飞行区进行施工。
咨询联系人:汪国平
杨圣各
23458365 2345835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飞行区管理部
篇7:酒店夜间值班人员工作流程
晚:五点到岗,监督员工签退,把好关,防止企业财物外流,监督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并详细记录,与值班组长及各岗位做好水,电,气等开关的交接,以及关、锁好门,保证煤气总阀、电总闸关闭,值班期间不断巡视厨房、前厅各个角落,保护企业财产安全,防火防盗。并按消毒流程进行消毒。至第二天早晨,监督员工如实签到。
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断巡视酒店各个角落,检查水、电、气的关闭情况,防火防盗,禁止任何外来人员留宿店内,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报警。
相关文章:
围挡施工安全措施02-04
夏季安全施工措施02-04
税法期末复习资料02-04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措施02-04
爆破施工安全措施02-04
关于夜间超时施工造成噪声污染的报告02-04
夜间施工噪声防治措施02-04
华润夜间施工方案02-04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措施02-04
应急市场调研报告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