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方案(共8篇)
篇1:百日行动”方案
雷州市雷城一小校园安全“百日行动”专项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百日行动”专项工作,我市从2012年9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思想,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校园安全“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校园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行动的督促和检查。
组长:颜保良
副组长:谭越洋 官鹏程 李小影
组员:陈 清 周平大 林 生 颜凌云 余 党 陈皓瑜
陈振力 梁 杰 陈振锋 王金龙
三、目标要求
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校园设施安全、交通安全(学生上下学搭乘非专用校车)、校园周边环 1 境等。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学校安全隐患,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四、检查工作重点
(一)非法办学、办园情况。包括无证办学、办园的,或证照不全或过期,或超许可范围从事办学、办园、办补习班的。(教育股、德育股牵头)
(二)非法车辆接送幼儿、学生情况。包括接送幼儿、学生的车辆超载的;幼儿、学生上下学乘坐非法车辆、三轮摩托的。(德育股牵头)
(三)校园安保设备、设施及门卫管理情况。包括“五无” :无校牌、无校门、无围墙、无监控、无保安。(德育股、计财股牵头)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德育股牵头)
(五)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情况。(德育股牵头)
(六)消防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德育股牵头)
(七)食堂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情况。学校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和小商店的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学校食堂和小商店的进货台帐不规范、手续不 齐全的;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食品留样未做到冷藏48小时、留样不齐全、没有标签的;没有相关的传染病暴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制定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保健所、体卫股、德育股牵头)
(八)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学校实验室剧毒或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使用、存放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分工不明确等。(仪器站牵头)
(九)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情况。在建工程不按规定进行质监,在建工程未实行完全封闭、没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危旧和闲臵不用的校舍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封闭、没有设臵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计财股牵头)
(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校园周边200米内有“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游戏室;校园周边有各类流动摊点;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等。(德育股牵头)
六、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单位自查自纠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9月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1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9月1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整治督查阶段(9月10日-11月20日)。联合督察组于9月10日起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行动,督促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消除所有人为因素方面的隐患,并积极努力、消除硬件因素方面的隐患。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百日行动”工作取得实效。9月10日-20日,对城区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9月10日至10月31日,对镇(街)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各镇中心小学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20日-12月9日)。
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对本单位的“百日行动”各阶段情况及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全力做好配合上级的督察工作。各单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细致地进行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成立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对突出问题的集中排查,落实整改。
(二)广泛宣传, 扩大声势。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统筹兼顾,建立机制。各相关单位在推进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我市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此次“百日行动”进行全阶段督查,对“百日行动”工作组织不认真、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百日行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
篇2:百日行动”方案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和安监局下发的《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新安监字„2014‟27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为提升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公司生产安全持续不断发展,特制订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对本公司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攻坚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发挥企业全员的作用。通过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持续不断地排查治理本公司各岗位安全隐患。
1、狠抓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外聘专家查隐患。
××××
山东农业大学化工工艺教授
××××
泰安博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聘请以上两名专家帮助本公司检查、落实各岗位安全隐患,每年至少三次。公司各部门要确定安全检查内容,并编制外聘专家查隐患检查表,积极配合两名专家的检查工作,虚心听取两名专家所提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所提出的所有安全隐患问题。通过聘请外聘专家查隐患方式,建立起政府、专家和企业之间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公司的项目审核、换发证、标准化评审、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现状评价、试生产审查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能力。
(2)全员发动查隐患。
各部门积极开展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完善公司月查、车间周查、班组日查、岗位常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从主要负责人到每名操作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3)倒逼机制查隐患。
各部门要积极实行隐患排查周报告制度,安保部每周要主动向安监局发送本周隐患排查情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车间岗位每周向安保部上报本岗位本周隐患排查情况,安保部要对月度排查为零的生产岗位,纳入重点管理岗位,开展针对性督导工作。(4)专项整治查隐患。
要不断研究本公司各个岗位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明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开展针对性整治,根除车间各岗位、各类型隐患。(5)全员参与除隐患。
公司在每月1-5号组织月度安全检查,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生产、设备、安全部等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按照安全检查表,逐条进行检查,实现安全隐患全覆盖,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全员知情、全员整改、全员验收。每次月查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在公司公示栏内公示,接受全员的监督,并将月查整改情况按规定上报到市到安监局备案。
2、强化全员培训考核。
(1)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的“循环往复、温故知新”的自我培训活动。通过半月一考试、半年一循环、每年一周期的培训考核,建立起本公司安全培训良性互动机制。
(2)严格进行培训考核,按照公司培训计划,严格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题、专项培训考核,专业管理知识与安全管理资格结合起来,严格资格整治,从源头上把住人员资格关。(3)强化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和异常活动管理。
深入学习应用“三化六步”工作法,定期组织一线员工在内的多层次人员开展节点分析、挂图研判等学习活动,通过现场模拟、场景复活、氛围激发等手段,将各类隐患和节点切片诊断、高清晰辨识,深度培训员工,激发全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4)严格落实公司夏季四防等各项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两重点一重大”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发生。加强员工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上岗作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四、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本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构建牢固的公司安全防线,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2、及时报送信息。
为强化措施落实,推动攻坚行动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公司工作朝夕例会、宣传引导、信息交流、周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每周日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听取各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保部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信息工作,每周三下午5:00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市安监局。
五、本方案自发布起开始实施。
篇3:百日行动”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为确保“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 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 联合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两个部门共同组成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小组, 并成立以王忠富站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
二是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大力贯彻实施农机法律法规, 突出源头治理、大案查处和农机监管能力建设, 有效推进“放心农机”进村、完善农机打假机制等工作, 使全站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提高全市农机产品质量和促进农机事业健康发展上来。
三是突出重点, 整体推进。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开展的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主要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为调查重点, 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市在用补贴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处理、监督和打假工作, 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篇4:海城维新“百日行动”鸣枪
主导产业仍是招商重点
海城经济开发区制定了《海城经济开发区实施招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围绕主导产业的招商目标任务。在专业市场集群方面,重点推进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辽宁南台国际箱包城等项目一期工程招商组市,推进中国体育用品博览城开工建设,西柳面辅料市场签约落地。
其中,辽宁西柳服装城集中区规划占地4.5平方公里,由西柳服装市场、周边商厦、西柳中国商贸城、西柳国贸皮革城、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和规划中的西柳面辅料市场、中国体育用品博览城组成。目前建成并成功运营的有西柳中国商贸城一、二期,西柳国贸皮革城一期。辽宁西柳·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是由海城西柳与浙江义乌联手打造的国有资产控股的市场项目,也是义乌小商品城集团首次域外投资的重点项目,可以说这个项目首开南北市场官方合作先河,必将对改变中国专业市场商贸流通格局起到重大推动作用。项目规划占地286.9公顷,建筑面积323.8万平方米,总投资110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的小商品专业市场和配套商业设施主体封顶,现已面向全国招商选商,预计2016年初开业运营。
市场配套初具规模
市场的有序发展,离不开配套加工产业的跟进。海城计划重点推进海城宏基工业城、南台富商箱包产业园两个项目起步区建设运营,年内入驻服装、箱包加工产业160家,同时面向国内外纺织服装、箱包产业集群地区招商,储备和引进各类品牌企业200家。
值得一提的是,由绍兴台商协会投资的海城宏基工业城项目,规划占地3平方公里,总投资10亿美元。项目按照“二产三产化、工商同步化、配套社会化、生活家庭化”第四代园区模式,开发建设集生产加工、研发设计、企业培训、商贸娱乐、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现代化楼宇经济示范园区。目前一期起步区占地37万平方米的工业地产项目正在加速建设,已签约入驻企业160余家。
在市场配套服务方面,海城会重点推进海城专业市场集群现代物流园区和辽宁西柳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两个项目开工建设,年内建成物流园区一期工程仓储物流区和海关特殊监管设施,电商产业园区引进大型电商企业100家,电商业户500家。
仅2014年,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货运量突破300万吨,市场交易额达580亿元,市场配套加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320亿元。到2017年,海城计划建成沈大高速沿线西柳至南台40平方公里专业市场集中区,市场新增各类商户5万户,吸纳城市人口30万人,市场集群交易额突破1400亿元,市场配套产业园区集聚规模以上企业300家,中小加工业户2000户,主营业务收入实现700亿元。
创新举措 务求实效
应该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辽宁西柳服装城的未来发展逢天时、占地利、尽人和,积极与全国各大服装专业市场多元合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西柳创新开展的“丝绸之路·西柳驿站”贸易拓展活动,先后与山西、陕西、江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重点专业市场和边境口岸建立贸易合作,完成驿站布点13个,新增西北地区市场采购商、代理商4400余户;与新疆沙湾县和霍尔果斯中哈自贸区就合作建设西柳服装分市场项目达成初步意向,目前已建成开通“阿里巴巴—沙湾西柳馆”电商平台。
与此同时,西柳持续开展西柳服装南台箱包参展国内知名展会、“西柳杯”北派服饰设计大赛和西柳服装箱包采购节等大型活动,全面提升西柳、南台两大市场的行业影响力和区域品牌知名度。
篇5: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东光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分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东光县严格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方案》(东政办字【2011】5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严格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任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东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深入开展严格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以整治、打击、提高为主线,坚持政府组织实施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全面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真正做到整顿提高一批、关停取缔一批、重点打击一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一批。通过集中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是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扼制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1年11月18日—2012年2月29日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8日—12月10日)各股室及基层分站在全局动员会后,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摸排本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及风险点,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全面部署,确保将百日整治行动的精神贯彻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2月22日)
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特别是要做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非法添加、使用和经销工作,重拳出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县局将配合县政府对各单位开展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不作为和发现存在严重农产
品安全隐患而不积极改正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进行告诫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对百日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并对“百日行动方案”中提到的农产品安全风险点的整治情况进行细致总结和分析,对整治中的好的经验做法要总结推广,形成文字材料,于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县局农安办。(联系电话:7815523,联系人:赵辉)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以灯明寺、龙王李蔬菜基地为监管重点,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出豆角、芹菜、韭菜、西红柿、普通白菜、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强化高毒农药管理,试点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加强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监管,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二)“瘦肉精”专项治理。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制度,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清缴行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
贩运 “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治理。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纳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生乳》国标重点安全指标抽检,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严厉查处收购站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
(四)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检查我县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环节。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整顿和规范兽药使用环节。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基层兽药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工作。
(五)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二账一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二图一卡”责任制监管模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假劣种子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实行“检打联动”,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快“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整治。要在巩固以往各类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种养殖行为。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鼓励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先进管理制度,规范种养殖行为,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素质。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各监管责任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案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四)注重协调配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并积极配合全县的联合执法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和违禁物质的监管,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在县局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将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及时进行总结,以及对发现和存在的倾向性苗头隐患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以便县局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适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支持新闻媒体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整治情况周报制度。各监管责任部门每周一上午向县局农安办上报上周整治情况和本周整治计划。内容上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同时要兼顾到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另外,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在活动期间的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整治详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局农安办,县局将针对各监管部门的具体整治情况进行细致总结并上报县政府。
报:市农牧局、县政府、县食安办发:各乡镇畜牧主管部门、局属各相关股室、各基层分站东光县农业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3日
篇6: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四十条措施”,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整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镇武装部长刘燕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属地责任,扫清管控盲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配套文件,检视整改镇村班子成员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督促本辖区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今年以来省、市、区督查检查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从严落实“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工作机制,狠抓“两站一室”建设和交通劝导工作,组织辖区共享共管人员、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村组,将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在出村上路前。镇党政主要领导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2次。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1次,要科学制定勤务计划,通过常态化交通劝导和联合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电动车、农用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未成年人不按规定使用交通工具、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随意变道或停靠、酒驾醉驾等交通乱象。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路面管控。派出所要持续深化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持续深化“车让人、人快走”武威名片创建活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改装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逾期未审验(换证)驾驶人按期检验(报废)、审验(换证)。对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格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策略和整治时间,由以往每周集中行动转变为每日高密度、高频次行动,形成高压严管、密集整治态势,使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点”,提升工作实效。要坚决落实酒驾醉驾查处“七个一律”,从严从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要扎实推进创城工作,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着力推进“一难两乱”整治和电动车挂牌管理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镇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要定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
(三)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念,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改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水平。镇交管站要深入推进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全面完成隐患治理任务;要发挥治超牵头作用,协调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常态化进行“安全带和动态监控”两个专项检查;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骑乘电动车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佩戴头盔,对工程运输车辆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教育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彻底整治环卫车辆随意变道、停靠、逆行、超速等问题隐患。金河九年制学校要加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侵占道路摆摊设点、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主动协助政府依法取缔、适时搬迁辖区道路存在的马路市场,整治整改占道经营安全隐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要加强对电动车经营门店的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杜绝销售非标产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站)要规范和加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牌证核发,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并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凡因内部管理责任不落实、车辆及人员被相关部门查处发现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农场、工地、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牢固树立“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自查:
1.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交通劝导员、各岗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车辆、驾驶人管理情况、安全运输内部检查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GPS动态监控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带使用落实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单位运输车辆、监控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
4.应急管理方面。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
援物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对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车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村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科学安排交通劝导勤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各村将每月交通劝导勤务计划于当月2号前报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层层签订承诺书,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联合执勤执法,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篇7: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部门联合行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治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锋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城建、维稳、交通、宣传条线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涉关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在城管科,由郑华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配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本街道行政区域。
(二)整治重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以下“三大重点”。
1.重点路段
全街范围内大中型客货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通行频率较高、事故多发的道路。
2.重点区域
全街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金融商圈等人员集中的区域。
3.重点违法。在全面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
(1)施工乱占道。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道路出入口的;新、改、扩建道路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通的;未按规定落实交通组织、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交通安全设施违规施工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未及时恢复施工前状态的。
(2)大车乱超限。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的)、超时(不在规定时间内通行的)、超道(不按核定线路通行的)、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的)、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等“超限”违法;工程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取得营运和准运资质、非法改拼装、遮挡号牌、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放大号牌、污损车身、疲劳驾驶、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
(3)杂车乱通行。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禁限行车辆非法改拼装、无牌无证、闯禁区、非法载人等;面包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货、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通行的。
四、整治目标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力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实现“两个明显减少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重点违法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坚决不发生三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
五、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4月25日)
召开行动部署会、解读整治相关政策,掀起大力度、大范围、大声势的宣传行动,迅速造厚整治氛围、掀起行动热潮。
(二)全域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紧盯整治目标不松懈,全力以赴、深入推动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全街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秩序面貌焕然一新。
(三)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后)
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不足,及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在收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六、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整治重点,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最高标准,全力推进实施“六大攻坚、十六项措施”。
(一)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攻坚
1.开展“大宣传”行动。一是突出社会面发动。在街面、户外、楼宇等载体显示屏持续投放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宣传短片,在施工围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宣传画,进入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做好重点人告知。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全面告知,逐一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主体管理职责,提升宣传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充分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直播等各类新媒体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整治行动信息进行实时推动、直播,持续曝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街道文化中心)
2.开展“大举报”行动。完善重点交通违法举报查处曝光奖励机制,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举报热线等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拓展举报范围。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并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提升群众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全区联动的良好整治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3.开展“大曝光”行动。一是违法人“大曝光”。公安机关负责在媒体上开设“交通违法曝光栏”,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人、车辆进行常态化曝光,倒逼违法人员遵法守法。二是隐患车“大曝光”。公安机关、农办、城管中队、各村居按照工作职责,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村面包车、应报废未报废的拖拉机、未取得准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车辆进行曝光,严禁单位、企业违规使用此类车辆。三是违规企业“大曝光”。经济科、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运输企业等进行曝光,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农办、城管中队、经济科、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二)路面交通环境改善攻坚
4.开展净化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公安机关围绕四类重点违法,突出夜间这一重点时段,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夜间专项整治“夜鹰行动”,以“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全教育、罚款、记分、扣车等措施,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迅速收获整治成效。(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5.开展规范占道施工“啄木鸟行动”。城管科、城管中队要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等文件规定,针对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安全、绿色、文明施工。(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6.开展工程运输车辆“关城门行动”。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范围内工程运输车“五超”重点违法,对违法高发、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动惩戒,有效解决工程运输车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顽症痼疾,全面实现工程运输车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三)源头企业治理创优攻坚
7.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要用全用足车辆通行证、准运证、道路运输证管理手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制定,根据企业评价情况,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先锋派出所、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
8.建设单位“优良差”评价体系。要配合区住建部门建立全街建设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根据建设单位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运输处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等违法行为情况,建立“优良差”三级评价体系,结合单位的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部门联动共治畅通攻坚
9.实施运输车辆违法“一案八查”制度。建立运输车辆重点违法移交机制,实行“一案八查”制度,有效提升违法成本。具体为:一查违法上路、违法驾驶等道路交通类违法,二查无营运资格证件等交通运输类违法,三查无渣土处置证等城市管理类违法,四查非法改拼装、检测数据造假等市场监管类违法,五查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等环境保护类违法,六查不按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等违法,七查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报废等农业农村类违法,八查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违法。(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生态环境中心、人社中心、农办、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10.实施违规占道施工“追本溯源”制度。配合区住建部门对照《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盐城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组织规范》,全面查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请区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层层监管、规范运行的管理闭环。(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11.实施亡人事故“多线追责”制度。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亡人事故“大倒查”行动,对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从“人、车、路、企业、监理、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对发现涉及交通、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部门等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移交,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全面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城管科、应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智能管理手段助力攻坚
12.建筑工地监管系统。各村居要全面督促建筑工地启用智能监管系统(非道路),依托智能监控、扬尘监测等功能,不断强化车辆、人员的监管力度,打造实时、全过程、不间断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13.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运输车综合监管系统,将城管部门渣土车GPS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监管系统、建筑工地智能监管系统等系统数据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14.占道施工监测系统。配合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占道施工智能监测系统,依托现场智能监控设备,获取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引导人员、安全设施以及周边道路交通流等实时信息,设定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不断提升占道施工管理质效,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打造提供科技支撑。(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长效治理品牌创建攻坚
15.创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实施占道施工管理“两步走”策略,在狠抓违规占道施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市出台占道施工地方管理办法,全力创建全市领先、全国一流的占道施工规范化管理示范品牌。(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16.创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示范品牌。要充分借助“百日行动”契机,构建绿色、高效、低廉的城市绿色物流配送系统,普及新能源厢式货车、新能源载货面包车等车辆,探索运用新能源货车租赁模式,充分满足建筑钢材运输、农副产品供给、快消品配送等城市货物运输需要,压缩各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正三轮车摩托车的使用需求,以市场手段推动非规范车辆淘汰。(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各相关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机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消除隐患、压降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层层开展工作部署,切实按责履职、尽责履职。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十六项措施”,在整治中拿出敢“啃”硬骨头的勇气、要“打”攻坚战的决心,真正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
篇8:百日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紧急通知有关精神,三台县农机局早动员、早落实,联合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成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小组,由县农机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农机局管理股、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共同参与,在全县开展了农机打假专项行动。
2008年7月7日-12日,农机打假工作小组执法人员分别到新生镇、观桥镇、景福镇、芦溪镇、金石镇等二十多个农机销售量较大的镇乡农机市场、经营网点开展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冒用农机推广证及使用已过期推广证、销售未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产品、趁灾制假贩假、哄抬价格等行为。
此次检查出动宣传车辆16车次,印发农机打假宣传资料2000余份,查处不合格农机产品37台套,责令停止销售予以补检的销售未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3处10台套,责令停止销售无农机推广许可证产品2类27台套,发出整顿通知书9份。通过“夏季打假百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机销售市场,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机打假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
企业百日攻坚活动方案02-15
公司不会告诉你的秘密02-15
脱贫攻坚百日会战方案02-15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02-15
公司采购部门年终总结02-15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02-15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02-15
安全风险管理培训总结02-15
安监局操作证考试题库02-15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