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词: 食品药品 通知 餐饮 工作

“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精选11篇)

篇1:“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药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4月23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全县人民和外来游客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做好“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镇人民政府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维护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五一”期间市场整治工作,筑牢安全屏障,为群众渡过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饮食用药环境。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各镇人民政府要迅速抽出骨干力量,加强对本辖区餐饮单位的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县食品药品家督管理局通报。要组织开展好14个品种23个批次铬超标胶囊的排查工作,加强对镇中心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及零售药店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指导,一旦发现媒体曝光的不合格产品,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停止销售使用。要严加防范不法药贩流入境内,对走乡

窜户、虚假宣传、摆摊销药等坑蒙拐骗的违法活动予以严厉打击,通过正面引导,切实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县食品药品稽查队全力以赴做好城区交通主干线、旅游景区各餐饮单位和全县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措施,着力整顿不规范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稳定。

三、切实抓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针对节假日市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要做到未雨绸缪,提前部署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沉着应对,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协作,互通信息。要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杜绝瞒报、漏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监管部通报,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遏制事态蔓延或扩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五一”期间,要认真做好值班安排,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人:李茁,联系电话:8426353。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篇2:“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的报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五一”期间,我乡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的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甘区食药监【2014】43号《甘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广泛深入地检查食品安全,有效强化了食品和药品流通经营者的卫生法制意识,现将我乡2014年“五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广泛宣传和各村农村家宴为主的监测、监督,为保证我乡无食物中毒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作为近期重要任务,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厉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片区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抓住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责任。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督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大食物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

加强对超市、副食店和赶集日的监管,开展对糖果糕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管,防止“三无”、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本次安全检查共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89户,均有不同程度的经营差错。

加强对餐馆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储存安全卫生、人员健康的管理,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止了群体性事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查处药品经营户一家。

四、加强值守,信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坚守制度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准备,我乡特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联络沟通,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存在的问题

此次检查督查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普遍存在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还依然存在

2、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真正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所通知有关负责人,要求及时改正和整改,力求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生产

总之,通过这次“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督查,一是进一步提高了经营户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了“五一”期间我乡村民进一步树立了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的经营理念,营造了经营户、群众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思想氛围,为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的稳定和好转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事故的隐患监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篇3:“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将“五一”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要求,各地区要在“五一”期间,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堂、小餐馆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特别要加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防止重大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发生,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严防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乘机流入市场。各地区要在“五一”期间,组织并部署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一次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把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的作用,把药品监管工作延伸到乡镇和村庄。

各地要充分利用“五一”黄金周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正面报道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饮食用药安全所做的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揭露曝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综合教育,倡导守法诚信,强化生产经营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防微杜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节前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及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地方,要深查、细排,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督促落实。对于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指定专人“重点看守”,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事故。

单位、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巡逻,保证通讯联络通畅,坚持大事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妥善处理并报告。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责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单位、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要继续加强反对邪教工作的领导和对党员干部教育,深刻认识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防范骚扰电话,处置突发和极端事件,防范“法轮功”人员闹事等有关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掌握单位人员的思想状况,对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稳定工作值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通知》(国工办〔2004〕48号)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4月30日至5月7日期间,每日16:00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室报告当日稳定工作情况(工作日报局稳定办)。其中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无情况发生也要报告。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做好维稳工作安排。

四、严格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岗位时刻有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岗。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带班领导,带班期间通讯工具要保持通畅,确保及时联系。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节假日值班安排于4月29日16:00前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室。

加强长假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一是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工作制度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换班,借用人员不得值班。二是值班人员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三是要安排足够的应急力量,承担应急工作的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到岗。四是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稳定办联系电话:

010-68313344转1809、1819;010-88372257(传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联系电话:

010-68316825;010-68310909(自动传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篇4:“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元旦期间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让全乡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值守等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07年12月27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到1所中学,5所小学进行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次共计1200多人次。让学生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2007年12月28日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到10个自然村宣传教育教育人次共计1000多人次。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向居民赠送宣传资料,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药品能力。运用广播、报刊、图片、墙报、以及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常识,传授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科普技术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培养自我保护意识。2007年12月29日开展企业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到1个酒厂,20个酒房,1个药店,3个食堂宣传教育。利用相关资料大力宣传优质食品、药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产品作出食品药品安全的承诺,增强全社会消费信心。

二、专项整治,消除隐患。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12月28日乡食品药品检查组对乡所在地的5个食堂、20家酒房、1个酒厂、1个药房的卫生条件、食品药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元旦期间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让全乡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三、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严格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执法车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开机,确保节日期间通信、信息畅通,发现重大案件及时报告。

篇5:“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市局《关于转发省局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应急和宣传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食品监管责任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同进,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点,确保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餐饮安全监管

深入落实“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私屠滥宰、“注水、注胶”肉和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活动开展,加大了对各类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等方面内容,严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情况。加大对以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针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特点,我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于农村自办酒席、群众性集体聚餐活动,我局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增强了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66户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1户,警告并责令改正42户次。同时,积极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宣教,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特别是提高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印制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和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积极联系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密切结合节日餐饮食品特点,加大

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局在节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年夜饭”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供餐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篇6:“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食品药品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乡7.23、7.25洪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全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7月23号到8月1日,由罗乡长带队的检查组对我乡的水淹变质食品药品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对我乡的卫生院、药店、村卫生站、副食店、餐饮店等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经销单位严肃处理,对水淹变质食品药品销售和使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杜绝变质食品药品流入市场,经过为期8天的排查,未发现宝石乡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经销单位销售和使用变质食品药品。检查组指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一是宣传不够,认识不足,措施还不够具体,作用发挥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造成了组织协调上的困难;三是部分经销单位对水淹变质食品药品处理不及时。

检查组在排查后召开会议,一致认为:一是要继续加大洪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感,通过一些信息通报、公布监测结果和日

篇7:“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我乡人民群众及园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楚食安委办【2011】17号转发市食安办《关于做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楚卫监所【2012】01号《关于开展节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楚卫发【2012】146号《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餐饮服务安全隐患,确保我乡 “两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我乡在“两节”即将来临之际,对全乡的食品卫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乡高度重视此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收到实效,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切实加强领导,周密进行部署,强力落实各项措施。一是向乡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二是成立了由乡政府分管卫生副乡长为组长,乡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三是制订了《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检查的目的、方法和步骤;四是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值班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全院职工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卫生安全案件立即调查处理,预防了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在这次检查中,我们坚持以《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指针,明确了检查重点。此次检查内容为:一是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厅,同时检查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办证情况及厨房卫生状况;二是检查举行集体就餐活动申报、登记制度情况,加强对“午夜饭”和家庭聚餐活动监督管理,同时对参与人数量大的集体就餐的监督指导管理;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对全乡所有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一次食品专项检查;五是加强对饮用水的检测管理,做好对各水厂自检工作的检查指导。

三、严格执法,效果显著

本次共派出食品卫生协管员30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共检查餐饮业37家、学校食堂1家、水厂15家。在检查中发现:

1、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办验证方面:在检查的37户中,有2户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中,有6人无2012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2、卫生管理方面: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都能做到索取进货方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卫生管理人员定岗定责,制度健全,库房有货架、分类、隔墙离地堆放,通风良好、货物进出有记录。但一些小吃店卫生制度不健全,未进行索证管理。

3、厨房环境卫生方面: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厨房操作台有标识,工艺流程合理,下水道通畅,有完善的“三防”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有较强的卫生观念。但是在极少数食店发现了下水道不通畅,生熟切菜板不分,操作台“三洗池”无标识等问题。

4、宴席申报、登记制度方面:大型餐饮单位基本有集体就餐活动申报、登记制度,对从事农村酒席的从业人员登记率达99%,签定责任书100%。

5、饮用水方面:各水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基本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对环境卫生差、制度不健全,未进行索证管理的经营户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对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业主无卫生许可证的2户,责令立即补办。

总之,通过这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提高了各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净化了全乡餐饮安全市场,为全乡的人民群众提供了节日食品安全保障

篇8:“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

局相关科室要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促进和增强各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实行电子监管的餐饮单位要及时录入相关信息),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1日-12月31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1年1月1日-2012年2月下旬)

各地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全县各类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9月)

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1月)

局相关科室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检查频次或采取交叉检查方式,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防止出现盲点和反弹。同时,适时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各相关科室及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2011〕25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和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各餐饮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时开展全面的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局相关科室要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局相关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题的积极性。(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篇9:“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和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2009]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和监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国庆长假期间,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逐级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省级监管部门要在9月15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国庆长假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值班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

二、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504号)的要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法,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省级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从9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填写《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妥善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逐级制定和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号)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目前地方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各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做好职能交接工作。已经交接的,要立即向国家局报告,并履行好新的职能;尚未交接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所在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监管职能,承担监管责任,全面加强监管,不得出现监管脱节现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室电话:

010-68316825,68310909(传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联系电话:

010-88330552,88330542,88375603(传真)

附件1.国庆长假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值班

2.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三日

篇10:“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二、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

(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隐形眼镜、避孕套等风险性高、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加大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两节”宣传引导。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两节”期间值班安排分别于12月29日、2017年1月20日前报总局值班室。

总局值班电话:010-68316825,传真:010-6831090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篇11:“五一”期间餐饮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

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下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以指导和推动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活动

—1—

第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采取分级考核的方式进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不断提升考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 考核人员应严格执行考核要求和纪律,坚持标准,清正廉洁,确保考核结果公正、权威。

第六条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考核。日常考核内容为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监督抽验与调查评价情况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等。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考核包括机构设置及监管人员配备、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第九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2—

容:

(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二)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的情况;

(三)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工作情况;

(五)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六)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七)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情况;

(八)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食物中毒事故情况;

(九)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及时上报、发布相关信息情况;

(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情况

第十条 监督抽验与调查评价数据应包括高风险食品、餐饮具等检验情况。

第十一条 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应包括公众的食品安全意

—3—

识、对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管状况的评价等内容

第三章 考核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方案,对下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第二季度根据工作计划,制定下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事项及要求。

第十三条 被考核的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考核办法和方案组织自查自评,并及时上报自评报告。

第十四条 考核组应按照考核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管理指标的考核,并提交考核报告。

第十五条 监督抽验与调查评价应按照统一性、代表性、可比性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 公众满意度调查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人群,采用现场、问卷、媒体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结果由日常考核和考核结果按照相应权重计算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4—

次,作为对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评价,由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 责 任

第二十条 考核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组织单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考核部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最新初三家长会主持词开场白和结束语 高三家长会主持词(通用16篇) 下一篇:特车公司“五一”期间慰问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