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关键词: 组织 发挥 科学 施工

第一篇:市政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二、管理目标

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发挥发挥集团优势,科学地组织各施工段、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精心施工,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实现如下目标:

1、质量目标

按照公司“按规矩办事,创一流质量;重安全环保,求持续发展。”的一体化管理方针,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争创市优质主体。

3、安全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争创“省级、市级文明工地”。

4、环保目标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组织对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制定管理方案,按方案实施。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卫生制度和食堂卫生制度。不污染场外道路,搞好环境卫生。树立全员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施工现场排污达标,施工噪音从合理选择施工机具及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入手,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证周围住户人员生活

环境。

5、科技进步目标

为实现上述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目标,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在工程施工中,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及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并采用成熟的科技成果和现代化管理技术,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依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一》。

2、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进行详尽、科学和严密布置临时设施,确保一次到位。

3、现场围档部分使用原有围墙,部分采用铁栅栏围挡。

(二)封闭管理:

1、 在东向设一个进出大门,供现场运输材料车辆、施工人员出入。

2、大门东南角设门卫室一间,要求建立门卫制度,挂设在门卫室外边,门卫室设专人值班,建立来访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3、为配合现场封闭管理,进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佩戴公司工作卡,工作卡要注明姓名、职务、工作岗位及照片。

(三)施工现场

1、现场临时道路及砂石料场均采用C25-200厚砼浇筑

2、施工现场给水由施工单位自行打井,铺设水管,施工现场给水

管均采用PPR热熔管。

3、现场排水,现场临时道路侧边设主排水沟(250×300),经沉淀后流入施工现场外公共污水管道。大门口设沉淀池一座2m×2m×1m,废水均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抽入蓄水池。

4、大门外设置8m长洗车装置,装置两侧采用铁皮围挡,防止洗车污水污染洗车设施以外路面,洗车装置水泥路面设置300×300洗车槽两道 ,300×300水沟一道,洗车污水通过水沟流入沉淀水池,沉淀后流入洗车水池内,沉淀污水采用污水泵抽入市政管网。洗车装置前后设置6m长橡胶减速带,车辆进入洗车装置应减速慢行。

5、施工现场除留管理人员值班及警卫值班外,原则上工地现场不准住人。

6、根据场地情况现场内西北角围墙设警卫室一间,大门口北侧设办公用房12间,进深6.5米,开间3.5米,砖砌条形基础,开挖深为0.5米,临建搭设高度为3.5米,彩板房坡屋面。现场西南角设卫生间、淋浴室总长14米,进深3.5米,砖砌条形基础,开挖深度为0.5米,采用75mm厚彩板搭设,搭设高度为3.5米,屋面为坡屋面。

7、搭设小组保管室7间,采用砖砌条形基础,开挖深度为0.5m,采用240mm墙砌筑,每间开间3.5米,进深4.5米,高度为3.5米,屋顶为彩板瓦坡屋面。

8、搭设配电室一间靠围墙西南角,进深4米,宽3.5米。砖砌条形基础,开挖深度为400mm,墙用240mm砖基础,采用75mm厚彩板搭设。

9、靠建筑屋南边搭设钢筋加工车间宽6米,长12米。

(四)材料堆放、现场绿化:

1、施工现场办公区前设大型绿化花坛,长青黄扬树环绕四周,内植大型桂花树,花池内做到四季长青。

2、开工进料前要严格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划分堆放,如需变动堆放位置,应对现场布置图变更后,方可变动。

3、现场所有材料堆放均应挂设标示牌,标示牌规格内容统一制作挂设。

4、建筑垃圾按品种、分类集中堆放,定期外运,并分品种挂设标示牌。

5、施工现场各工序、工种,施工班组必须做到工守场清,周转材料、落地灰、散落物品及时清理归类。

(五)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成立义务消防小组。 组长: 成员:

2、施工现场办公区设一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6个,消防水池一个、消防桶4个》;现场材料保管室设一组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2个、消防水池一个、消防桶2个》;木工加工间设一组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2个、消防水池一个、消防桶2个》,总配电室配备消防干砂池一个,干粉灭火器2个,消防锨1个。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施工现场动火由安全员段红东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防火器材。

(六)治安综合治理:

现场设职工活动室二间,配备黑板、茶水、桌椅、彩电、象棋、订阅报刊两套有关专业书刊等,有项目部定期配置。

施工现场成立治安保卫小组,由组长佘如春负责分工,定岗包干管理。

(七)现场标牌、卫生设施:

1、施工现场内挂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十项安全纪律以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标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计时牌和工程效果图、违章违纪曝光栏等。

2、现场 大门内东侧设读报栏、黑板4块。

3、施工现场卫生管理采用分片负责制,分片包干,定期检查管理。

4、现场公共厕所采用节能水冲式水箱。沐浴室设5个沐浴头。

5、办公室配置自动饮水机,施工区设标准节能环保自动电热水器。

八、社区服务

1、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夜间施工不超过22:00时,特殊情况申请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时夜间施工。

2、该施工现场四邻条件良好,无危险社区部位。

3、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油毡,油漆等污染物。

4、有毒、有害废弃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为了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包括:

(1)火灾事故

(2)高空坠落事故 (2)触电事故

(4)机械伤害事故 (5)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坍塌事故 (7)食物中毒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参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3号令》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等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项目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

副组长:项目执行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成员: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长

4、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求援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工作。

5、事故应包括处理及有关职责分工

(1)组长:协助事故处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3)小组成员:协助正副指挥工作负责研究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分析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事故处理: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按需要负责恢复或关停被损坏的道路、房屋、给排水及其它设备,负责人员散和安置,研究落实应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并组织力量抢险,保护要害部位,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降到最底限度。 (6)事故(险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承建工程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7)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篇: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天津二十三条禁令》组织施工,创文明安全工地。确保创市级文明工地。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副经理全权负责本合同段文明施工工作,并配备一名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3、尊重设计、服从监理,与业主密切配合。

4、现场建筑材料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堆放,散体材料砌池筑围堆放,材料堆放整齐,做到一条线一头齐,漏天材料用彩条布覆盖。

5、现场施工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胸卡和安全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职工宿舍标准符合安全、通风、光亮及工地卫生要求,并设醒目的安全通道标志。

7、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建立严格的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8、严格管理职工食堂卫生,避免食物中毒。落实除“四害”措施,严禁各种害虫的滋生。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5月

第三篇: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一、 概述: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各作业班组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积极的响应政府以及地方各职能部门的法文条例,认真落实本公司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做一位与时俱进的文明建筑人。

二、 组织框架:

由项目主管牵头 组长: 组员:

各班组现场负责人:

三、 管理措施:

①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 ② 、进入施工现场各班组作业人员必须准确提交身份信息。

③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喧哗、以及污言秽语,团结友善、相互尊重。

④ 、不得挪动现场的任何标识标语以及配电箱柜。 ⑤ 、树立“降耗兴业”的理念,节约材料、合理利用。 ⑥ 、作业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废材料归类码垛。 ⑦ 、积极参与班前质量、安全生产训会。 ⑧ 、严禁赌博、杜绝酒后上岗。 ⑨ 、严禁偷盗现场任何材料。

⑩ 、认真执行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以上10条凡违反者将给与处罚,视情节严重给予个人50—100元、班组500—2000元罚款、并张榜公布,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四、 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区域划分

① 、办公区由_________负责。

② 、大门外与洗车台由门卫_______负责。

③ 、进入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安全通道、泵车区域由砼班组候军远负责。

④ 、各作业班组库房区域由各作业班组负责。

⑤ 、钢筋棚区域由钢筋班组负责并做好材料的覆盖工作。 ⑥ 、木工棚由木工班组负责。

治理要求:保证干净、清洁,每天浇水不得少于2到4次。

五、 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每周二定为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日,对班组进行计分考核、奖罚并举 、限期整改。

第四篇: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文明施工的好坏,对公司的信誉度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也代表了我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作风,为确保湖南橘郡小区AB庭院绿化及环境景观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树立文明工程形象,特制定以下文明施工措施:

一、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

为了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生活,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保障人民健康。在项目施工中,我们以环保法律为依据,以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标准为标准,加强施工管理,坚决依法办事,保护环境。为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我们采取防治结合的原则,施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在施工中严格管理,并且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项目部严格财务管理,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决不拖欠民工工资。

二、为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等规定文件。现场及施工办公室须将规定内容张贴、宣传,人人重视,互相监督,搞好文明施工。

三、施工设施及材料堆放不影响交通安全,按照文明施工规范做好施工围挡、材料机具摆放。余泥渣土应及时清运,禁止乱倒乱堆,必须到当地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报告,经批

准后到指定的地点排放,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1.合理安排劳动力与施工作业面,根据施工计划与实际性情况进行调整;

2.合理解决材料的堆放地点,尽量避免材料的二次转运工作;

3.精心施工、科学施工、尽量避免因质量问题而返工重做;

4.能使用机械设备的尽量使用,以便用机械代替劳力,加快施工进度,从而减少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5.材料的计划要配合工程用量而调入,尽量避免出现过少或过多的现象;

6.质安人员的检查要频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环保措施及管线保护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

2.工地设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并定期清理,遵守湖南省有关渣土排放的规定;

3.不使用对环境有污染或对身体有害的材料施工;

4.不乱倒淤泥、余土、生活垃圾,避免破坏社会环境卫生;

5.尽量避免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

6.对于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必要的冲洗;

7.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群众的投诉;

8.与有关管线部门联系,了解清楚有关管线的位置图,以免破坏沿路管线。

六、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针对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文明施工经验,在此仅概述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如中标后再实施详细的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制度与奖罚标准。

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明确文明施工责任区:整个施工区域以队、班组为单位实行文明施工区域承包,再由队、班组落实到人。在评比时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评比。

b.建立稳定的文明施工检查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邀请建设及各监理单位各一人参加,各班组派一名代表参加,组成文明施工检查组。

c.建立健全的评分标准:先根据各项检查项目的主次确定满分(各检查项目满分总和100分),然后详细规定未达标项目的扣分。评比时逐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扣分,然后各项相加得出各评比人员对责任区的评分。所有参加人员的平均得分为各责任区的最终评分。

d.规定检查评比时间:项目进场后,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文明施工检查,遇特殊情况,也可突击检查。

e.制定奖罚标准:每次评比都实施一定的物质奖励与罚款,做到奖优罚劣。项目完工后,再进行综合评比,评选优秀班组。

2.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内容

a.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各项设备按规划设置摆放,并且随施工阶段不同而适当调整。使整个施工场地始终处于合理布置状态。工地设立明显工程标牌,标牌周正,美观、内容清楚,规范,醒目。现场办公室做到整洁、清爽,挂上岗位责任制,图表整齐,字迹工整,档案分类明确,编号存放,图纸,资料专人负责登记,手续清楚,编目存放。

b.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减少灰尘污染,尽量降低施工现场机械噪音,陈旧、噪音大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避免安排产生噪音较大的工作在居民休息和夜间时间进行。保证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扰民和环境污染。

c.施工用水、电管线,统一按规划敷设,不得乱拉电线,随意接水管,使其达到规范化、整齐化、标准化。

d.道路与场地:场内道路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和施工污水横流,雨水污水排入指定沉淀池,待污水沉淀后排入城市下水道,保证施工现场清爽。场内应保持无积水,无污物,排水成系统,畅通不堵;场地四周道路清洁干净,无散落物;场地平整不积水,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处理及时;场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m的围护。

e.工地必须具有满足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措施。

f.生活垃圾必须随时处理或集中加以遮挡,妥善处理,保持场容整洁。

g.工地周围干警及家属对施工场地的印象和好评。 h.加强职工、民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遵守各有关质量、安全操作规程。

j.职工食堂要有详细具体的采购、储存管理措施,饭菜、茶水要卫生、及时,定时开餐,厕所、澡堂专人负责清扫,保证清洁,妥善解决职工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篇: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辽住建发[2011]35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县建委:

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改善施工人员生活作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从事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及实施对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管理部门)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工程招标要求)

建设单位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条 (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设单位要按照《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时,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及预付凭证。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第七条 (现场调查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市政工程方案设计阶段组织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 (设计和施工要求)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予以实施;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委托的专业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应当遵守施工单位明确的文明施工安全要求。

第九条 (监理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并与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发包要求)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分别负责。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直接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环保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总要求)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施工铭牌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大门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标准统一的“五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和工程鸟瞰效果图(一个小区设置一个工程鸟瞰效果图)。标明建设工程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等。夜间施工必须设置夜间施工告示牌,明确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

第十四条 (进出口)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门卫室并建立门卫制度。必须设置门楼和可封闭式大门,门楼高度不得低于4米,宽度不得小于6米,注意抗风。大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识,标明施工企业名称。门可以选择电动门、推拉门或其他样式。

第十五条 (围挡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的,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围挡。围挡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围档高度要高于2.5米,其他地段的施工现场围档高度要高于1.8米。

(二)砌体基座要牢固,围档应当采用彩钢板,围挡表面要平整、清洁、美观、无变形、无破损、无锈蚀,两侧可以喷涂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内容的宣传标语。

第十六条 (人员出入现场要求)

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佩戴工作卡进出现场,严禁赤脚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 (脚手架和围网设置)

除管线工程以及爆破拆除作业外,施工现场应在脚手架外排立杆的里面设置封闭、整齐、清洁、统一颜色的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应符合《安全网》(GB5725-2009)标准。停工或缓建工程脚手架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应定期组织清洗和更换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保持架体外观整洁,不影响市容。施工现场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规定颜色的警示漆,并不得有明显锈迹。

第十八条 (通行安全保障措施)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该道路上方搭建坚固的双层安全防护棚,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因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需要,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通道;临时占用施工工地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档予以封闭。

第十九条 (绿化要求)

施工现场要进行绿化。出入口、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场地空间要栽花种草,美化、绿化施工现场环境。

第二十条 (三区设置)

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域化封闭管理。“三区”应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道路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做地面硬化处理。多家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协调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地面硬化。城镇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市容景观道路两侧、交通主干道两侧区域的建设工程场地内的道路、作业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路必须用混凝土覆盖,其余道路沙石覆盖。施工现场内主干道路必须环形畅通,确保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第二十二条 (排水设施)

施工现场设置通畅和良好的排水系统和沉淀池,确保排水畅通。施工泥浆和生活污水要经过沉淀后,予以排放。

第二十三条 (车辆清洗)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运输通道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置保洁员,随时冲洗外出车辆,打扫出入口地面的环境卫生。运输车辆在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运输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密封、包扎或覆盖措施,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第二十四条 (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器材、建筑材料、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牌。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对易于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要采取遮盖措施,减轻粉尘污染。场区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或施工工具,严禁占道施工。

第二十五条 (垃圾处理)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堆放也要分类,并及时清运。禁止焚烧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应当建立封闭式垃圾站或者能够有效防止扬尘和垃圾飘散的堆场;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工完场清,垃圾不得长期存放;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采取有效遮盖措施;进行机械剔凿等扬尘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第二十六条 (渣土堆放)

施工现场堆放工程渣土的,堆放高度、位置等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出场前要有效遮掩,防止扬尘,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第二十七条(渣土处置和拆除作业)

施工单位进行渣土处置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建筑物、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

(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爆破时,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 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活区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二)设置饮用水设施;

(三)设置盥洗池和淋浴间;

(四)设置水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并有专人负责冲洗和消毒;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四层应当设置移动式厕所;

(五)生活垃圾应当放置于垃圾容器内并做到日产日清。 第二十九条(宿舍要求)

在生活区设置宿舍的,要推广使用阻燃、保暖且有产品合格证的轻型钢活动板房,淘汰简易房和毛坯房。宿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宿舍应当安装可开启式窗户,每间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层铺的搭设不应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地铺,每间宿舍住宿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二)宿舍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禁止任意拉线接电,禁止明火取暖和使用额定功率超过200W以上的用电电器,室内照明灯具低于2.5米的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三)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的宿舍住宿。 第三十条(卫生要求)

施工现场提倡统一设置食堂。食堂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有卫生许可证,制定健全的生活管理制度。食堂必须距离厕所、垃圾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超过15米;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食品应有遮盖。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第三十一条(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辽公通[2009]74号)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二条(治安和卫生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定区域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第三十三条(医护要求)

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医药箱和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品、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

第三十四条(防治噪声要求) 章外,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时房、临时棚内操作;

(二)夜间施工不得进行捶打、敲击、锯割和混凝土振捣等作业;

(三)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第三十五条 (夜间施工备案)

房屋市政工程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发现施工活动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制止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三十七条(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辽建发[2001]8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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