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关键词: 规章制度 职工 培训 教育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共6篇)

篇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教育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二、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三、劳动用品发放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1)

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4)劳动护品是

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5)

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6)

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8)对从业人员每月发放营养保健品或岗位津贴,盛夏季节发放降温费。

四、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2)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3)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4)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5)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6)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加强本公司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严格遵守《安全条例》 中关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和使用方面的有关规定;(2)生产车间、充装台、库房配置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合理,有明显标志,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方法;(3)消防器材、压力容器由安全经理负责监控使用状态和使用周期,不合格者或超出检验周期的消防器材和压力容器严禁使用;(4)所有作业场所坚决杜绝明火,严禁吸烟。

六、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开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3)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连续化。(4)在生产过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措施。(5)对于容易泄漏或散发有毒气体、液体的工艺设备,要加强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6)保证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防尘、防毒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2)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3)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4)

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 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隐患整改制度:(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2)对不能当场

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九、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设备检修作业是指对我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管道、容器以及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进行的检修。(2)

在设备大、中修与其他检修作业前,要建立检修指挥系统,并建立安全小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3)设备科每年 12 月份制定下大、中修计划、报生产科审核,生产副厂长或厂长批准,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各分厂/车间制定本部门小修计划,报设备科审核,生产科或生产副厂长批准。检修计划应明确频次与时机。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安全措施、检修质量和检修制度;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4)检修项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人员、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对检修工具、器械、材料等进行认真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5)检修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清洗置

换和分析检验

十、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1)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

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2)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 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3)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6)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7)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 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十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1)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剧毒品双人、双锁保管)。对采购、保管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审查,要求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危险品的有关知识,懂得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采购、保

管和使用。未经校长批准,不得随意变更。(2)凡库存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禁止存放无标签的危险品。(3)严禁将危险品带出工作场所。(4)存有危险品(尤其是剧毒品)的仪器室必须严格人员出入制度。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必须经过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5)不得私自转让、调拨和赠送危险品。(6)使用、储存危险品的部门未经校长批准不得私自出售危险品。

十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1)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3)运输结束后,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其费用由货主负担。

(4)动用明火维修装运过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车,要执行 “动火”(5)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6)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十三、废弃物处理制度

(1)确保废弃物得到适当的处理,保证检验质量、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污染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知

并遵守本制度;由专职清洁人员负责生产废弃物处理。(3)生产车间放置装有垃圾袋的有盖污物桶,并贴有明显标识。

(4)每天生产束后,及时清理并妥善包裹废弃物,送出车间并作好废弃物处理记录。(5)不再需要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后应交由专人处理,不能随便丢弃。

十四、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1)安全费用类别本公司安全费用包括安全培训费用、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等,由财务部统一统筹安排。(2)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业的安全费用由安全部统一安排,经总经理审批后,各单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财务部应保障费用的落实。(3)投入计划和检查落实各单位在年初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费用投入作出全年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并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

十五、事故管理制度

(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2)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

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3)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4)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

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5)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6)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7)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8)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9)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10)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 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十六、仓库管理制度 (1)

负责对产成品的验收工作 ,并登记造册 , 进行妥善管理。

(2)仓库物品摆放整齐 ,物归其类 ,贴有标签 , 一目了然。

(3)对仓库的产成品作好每日的出入库工作 ,每月统计一次各类产品和消耗情况。(4)

经常主动与领导取得联系 , 以便做好易耗品的补充添置工作。(5)对各类物品要勤检查 ,勤整理 ,防止压损、鼠害霉烂和虫

蛀。定期清点仓库 ,经常掌握物品的数量与完好情况,并于期末向领导提出详细的报告 , 对过期、报废和不能使用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销帐手续。(6)公物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 ,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做好登记外借手续,并按时间归还外借物品,如有损坏应由借用人照价赔偿。(7)建立产成品出入库档案。

(8)领取产品数量较大的由领导审批。(9)对剩料或物品一定追回入库。

十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为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全体职工,在保证安全生产中,有成绩或过错者,均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奖惩。(3)本厂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厂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决定,并相互督促检查,制止一切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4)奖励:根据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八、消防管理制度

(1)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小组的指示,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2)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违规行为敢于制止。(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4)随时向防火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5)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6)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员职责。(7)定期对本部门、项目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要善于发现问题,如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

(8)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

十九、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外厂人员进入工厂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家属及厂内临时工进厂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2)非本厂机动车辆入厂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厂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生产区,马车、拖拉机严禁入校,其它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凭证进出。(3)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工厂或在工厂门口摆摊叫卖。

(4)携带物品出厂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公司财产,必须携有出厂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5)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厂区,确保厂内财产安全。(6)任何人进入工厂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者人员视情况处以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保卫人员采取必要的强制的手段,维护厂内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厂方领导反映和联系。严禁私自将政法部门规定的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剧毒和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厂区存放。

二十、员工定期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制度

(1)从业者的健康检查制度,检查的目的是:其一,可以了解受检查者的健康状态,明确有无从事有害作业的禁忌症,如白细胞减少者

禁止从事苯作业和放射性工作; 肺结核患者禁止从事粉尘作业;过敏体质不宜从事易致敏化学物资的工作。其二,通过健康检查取得受检查者的基础资料,作为从事有害作业后的健康监护的原始资料,一旦患病后可作为评定是否属于职业病的参考资料。(2)从业者的健康检查制度,检查目的是:其一,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早期影响;其二,检查出高危人群,作为重点监护对象;其三,发现新的有职业禁忌症者,以便及时调离;其四,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以便及时治疗和处理。

二十一、职业卫生制度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5)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6)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7)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篇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分公司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操作。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cm。大于是20cm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cm。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 cm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3道,高度分别为1.2m、1.8m、0.3m。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掷。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20、搭设过程中,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准。

篇3: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2.出车前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做好机器保养, 注意下田部位行走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以确保收割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作业时, 收割机上可乘坐接粮员1人 (大型机可坐1~2人) , 不准乘坐与操作无关的人员。

4.新的或经过大修后的收割机, 使用前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磨合试运转。未经磨合试运转的, 不准投入正式使用。

5.发动机启动前, 应将变速杆、动力转出轴操纵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履带式机型应将工作离合器置于分离位置) 。

6.收割机起步、接合动力 (或工作离合器) 转弯, 倒车时应事先鸣喇叭或发出信号、并观察机器前、后、左、右是否有人, 接粮员是否坐稳;起步、接合动力档时速度应由慢逐渐加快;转弯、倒车动作应缓慢。

7.作业中, 驾驶员要集中注意力, 观察、倾听机器各部件的运转情况, 发现异常响声或故障时, 应立即停车,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接粮员工作时要注意力集中, 如发现出谷口堵塞或其他故障时, 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停机并排除故障, 在机器未完全停止运转前, 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出粮口, 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9.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排除故障, 禁止在排除故障时启动发动机或接合动力档 (工作离合器) 。

10.收割机在较长距离的空行中或运输状态时, 应脱开动力档或分离工作离合器;长距离道路行驶时, 应将割台拉杆挂在前支架的滑轮轴上。

11.机组在转移途中或由道路进入田间时, 应事先确认道路、堤坝、便桥、涵洞等能否承受机组重量, 切勿冒险通行。行驶途中左、右制动踏板应连锁, 注意观察道路前方车辆、行人动态, 遇有情况时, 应立即减速靠右行, 必要时应停车避让。上、下坡和上、下渡船以及通过狭窄地段时, 应有人协助指挥驾驶。严禁在不平道路上高速行驶, 禁止空档或发动机熄火溜坡。

12.作业过程中, 水箱水温过高时, 应立即停车, 待机温下降后再拧开水箱盖, 添加冷却水。如发现发动机工作时断水、严重过热时, 应立即怠速运转, 降低机温后, 再徐徐加入冷水。严禁停车后立即加入冷水, 以免机体开裂。冷却水开锅需要打开水箱盖时, 严禁用手直接打开水箱盖, 应用抹布或麻袋包住水箱盖后, 先轻旋使水箱内蒸汽跑出, 待水箱内外压力一致时, 方可打开水箱盖。注意操作时人不可正对着水箱盖口操作, 以防水蒸汽冲出造成人员烫伤。

13.田间固定脱粒时, 应事先将拨禾轮上的传动皮带放松卸下, 并取下拨禾轮, 以便手工喂入作物。喂入时要尽量均匀, 防止堵塞。脱粒时, 驾驶员应自始自终在驾驶位置上, 以免发生意外。

篇4:哺乳母猪和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哺乳期仔猪窝成活10头以上,母猪断奶至发情间距为3~5天;仔猪3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6千克以上,4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7千克以上,5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8.5千克以上。

二、哺乳母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产房清洗消毒。母猪临产前10天必须对栏舍和设施工具等用高压水泵彻底清洗,干燥后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第一次消毒。进猪前24~36小时,采用火焰或药物熏蒸进行第二次全面、彻底消毒。以后每周用聚维酮碘、戊二醛、百胜等药物消毒1次。消毒药物交替使用,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进行配比使用。

2. 生产工具和药械准备。生产工具包括扫帚、拖把、料车、料铲、麻袋、补料槽、耳号钳、记录本、保温灯、牙剪、毛巾、木桶、温水、电子秤、称猪箱、笔、接产布、剪刀等。药械要准备注射器、手术剪、止血钳、结扎绳、消毒液、抗生素、干燥粉、催产素、碘酊、缩宫素、高锰酸钾等。

3. 母猪提前上产床。准确推算预产期,提前将日期记在卡片上并贴到产房墙壁醒目位置。母猪在产前7天左右上产床,同时将预产期标记在产栏或产仔箱上。注意观察母猪临产征兆:母猪食欲减退、时起时卧,频频排尿,乳房饱满,外阴红肿,后部乳头可以挤出乳汁。

4. 难产的处理。有羊水排出、强烈努责后1小时仍无仔猪排出或产仔间隔超过1小时,即视为难产。胎衣不下或胎衣不全的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人工助产。临产母猪子宫收缩无力或产仔间隔超过半小时者可注射缩宫素。注射催产素仍无效或由于胎儿过大、胎位不正、骨盆狭窄等原因造成难产应立即人工助产。人工助产时,要剪平指甲,润滑手臂并消毒,手掌心向上,五指并拢,随着子宫收缩节律慢慢伸入阴道内,抓住仔猪的两后腿或下颌部;当母猪子宫扩张时,开始向外拉仔猪,努责收缩时停下,动作要轻。拉出仔猪后应帮助仔猪呼吸,产后阴道内注入青霉素等抗生素。

5. 胎衣不下的处理。母猪分娩后24小时以内,按说明用聚维酮碘、卫可、百胜等药物冲洗子宫,2小时后可将滞留胎衣剥离排出。产后立即清除胎衣、死胎和产后污染物,并擦净母猪会阴部。如果母猪患子宫炎,应尽早采取药液洗宫的方法治疗。

6. 饲料营养与饲喂。提高饲粮营养浓度,洋种猪饲料粗蛋白18%、消化能14.63兆焦/千克、赖氨酸0.86%,饲料中还要分别添加4%~6%的油脂和维生素B粉;土种猪饲料粗蛋白16.8%、消化能13.13兆焦/千克、赖氨酸0.80%。母猪产前3天开始减料,渐减至日常量的1/2~1/3,产后3天恢复正常,自由采食不限量,每头每天5~6.5千克。对于便秘的母猪在产前、产后饲喂0.75%~1.5%的电解质、轻泻剂(维力康、芒硝、小苏打)。母猪日喂2~3次,夏季高温季节可增喂1~2次。

7.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产房内温度控制在18~22℃,相对湿度50%~70%,保持空气新鲜。当舍温低于16℃时,要加热增温;当舍内空气污浊、有害气体超标时,要通风换气。冬季在中午外界气温较高或室内温度较高时开窗通气。夏季当温度超过30℃时,采取喷水、通风等方法降温。

8. 及时清扫。每天至少要清扫猪舍内的灰尘、残料、猪粪、垃圾等2次,产床上的粪便要随时清除,排粪沟要保证畅通,无积粪。

9. 患猪诊治。经常观察猪群,对表现体温升高、采食量下降、腹泻或粪干、气喘、子宫(阴道)炎等的患猪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疗,并做好诊疗记录。

三、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接产。产前对母猪的乳头、阴部进行清洗消毒并挤掉每个乳头内最初几滴奶。仔猪出生后,立即将其口鼻内黏液清除、擦净,在离仔猪腹部3厘米处断脐并消毒,然后用抹布或干燥粉将猪体擦干。

2. 假死猪的急救。发现假死猪(脉搏跳动,但呼吸停止),用两手分别捏住仔猪前胸与臀部,使其腹部向上,右手由胸部向腹部按压,以促使肺部恢复呼吸活动,当仔猪猛然发出声音后再重复做几次,直到呼吸正常为止;也可一手提后腿,使仔猪头朝下,一手轻轻拍打其胸部,直到发出叫声;如果仔猪鼻腔有黏液,则要一手握住仔猪后脚和脐带,另一手握住颈部,用力将黏液甩出。

3. 注重保温。用电热板或加热灯给仔猪加温保暖,第一周温度控制为30~32℃,以后每周降2℃左右。

4. 仔猪寄养、补铁、补硒。仔猪要尽早吃上初乳,对不能自行吮乳的仔猪挤初乳至注射器中灌哺。日龄相差不超过3天的仔猪可寄养。仔猪2日龄内要注射血康、富来血、牲血素等补铁剂,同时注射亚硒酸钠维生素E注射液。

5. 称重、打耳号、剪牙。仔猪出生24小时内称重、打耳号、剪牙。用剪牙钳在仔猪牙根处剪掉上下两侧犬齿,弱仔不剪牙。填好哺乳记录和生产管理记录。

6. 固定乳头。3日龄内遵循“前后大、中间小”的原则人工辅助仔猪固定乳头。

7. 仔猪饮水。3日龄仔猪开始训练饮水,专设水槽或将自动饮水器的嘴加垫,使之有少量常流水,引诱仔猪吮吸。冬天供给30~37℃饮用水。

8. 补料、去势。5~7日龄开始补饲专业厂家生产的高档专用开食料,保持饲料新鲜、清洁,少给勤添,夜间补添1次。每天补料4~5次。育肥公仔猪于7~15日龄去势。

9. 做好防疫。严格按免疫程序做好伪狂犬、圆环病毒、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支原体等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10. 断奶。仔猪一般28~35日龄断奶,常见断奶方法如下:①逐渐断奶法。如母猪乳汁充足,仔猪长势很好,可采用此法。具体方法是在预定断奶前4~5天,把母猪与仔猪隔开,每天定时先让仔猪吃饱饲料后再吸乳,逐渐减少哺乳次数,降低仔猪对母乳的兴趣,最后全部断奶。②分批断奶法。将体重大的仔猪先断奶,让个体小的仔猪继续留在母猪身边哺乳。此法可避免出现僵猪,但断奶期较长,影响母猪配种。有弱仔出现时,可采用分批断奶法。③一次性断奶法。如一窝小猪生长发育比较整齐,可实施此法。仔猪断奶时先把母猪赶走,仔猪留在原栏继续饲养7~15天,然后转入保育舍。

篇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篇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二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三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四 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  五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制度  六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处罚制度  七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八 绩效考核制度  九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十一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节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访客安全管理制度  二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三 安全互保联保管理制度  四 单独工作人员安全管理  五 季节工安全管理制度  六 班组日检日清和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管理办法  七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十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厂内交通/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 农业开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价制度  一 风险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二 检修、清理作业三方确认制度  第四章 风险管理  一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及资金落实制度  三 人员伤害及未遂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四 工余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章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跟踪和追究处理管理制度  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三 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章 设备、设施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二 电气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  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六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七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八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九 颜色编码和设备识别管理制度  第七章 建设项目、外协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二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三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八章 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一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二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四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五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六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七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八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第九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二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三 噪音控制的规定  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五 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六 眼睛和脸部防护的规定  七 耳朵防护的规定  八 头部防护的规定  九 呼吸保护的规定  十 手部防护的规定  十一 足部防护的规定  十二 身体保护的规定  十三 人体工程学的规定  十四 个人装饰佩戴的规定  第十章 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广泛适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 生产车间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二 员工出行安全规程  三 旅游安全规程  四 叉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五 其他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规程  六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七 使用有毒性挥发性及刺激性物质安全操作规程  八 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剂安全操作规程  九 使用易燃易爆品安全操作规程  十 酒精、油料库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 疏水器安装维护规程  十五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 高压清洗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七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十八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九 成品、原料仓储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 泵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一 设备试车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二 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 气割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四 氧气/乙炔瓶使用安全规程  二十五 手持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六 砂轮机的保养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十七 锅炉岗位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二十八 锅炉烟道清灰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九 电动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 升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一 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三十二 螺旋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三 环保污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四 厨房食堂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五 和面机安全技术规程  三十六 急救 / 医疗规程  第二节 特种高危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 汽轮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糖业公司)二 除草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三 除石器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四 洗菜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五 转鼓切丝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六 连续浸出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七 石灰窑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八 液环式真空泵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九 P5-60/1型往复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十 压滤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十一 砂糖(绵糖)干燥机操作规程(糖业公司)十二 强制循环结晶罐安全操作规程(糖业公司)十三 连续分离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公司)十四 一砂分离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公司)十五 立式助晶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公司)十六 簸送机、筛选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公司)十七 压榨机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二十 燃烧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二十一 干燥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二十二 颗粒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二十三 甜菜捡拾机安全操作规程(糖业生产部公司)二十四 酒精生产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糖业酒精生产)二十五 发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糖业酒精生产)二十九 化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糖业酒精生产)三十 农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一 农药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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