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
篇1:江苏省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江苏省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订200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8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完成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全省非煤矿山要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
三、工作重点
1.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 -1-
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肃查处超层越界开采、露天矿山高陡帮开采以及“三违”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
2.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生产作业场所和尾矿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因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3.继续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尾矿库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矿山生产系统及其他安全设施,加强对矿山边坡、采空区、塌陷区、尾矿库、炸药库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的监测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正确认识2008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总结、分析以往工作中已有的经验和不足,制订适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08年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针对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
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同时,要按照《江苏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矿山管理中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和沟通。要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严格我省非煤矿山企业的市场准入,强化整合矿山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和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整合、关闭矿山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从根本上提高我省非煤矿山企业的整体水平。
4.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继续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中深孔爆破等先进、适用开采技术,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企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动态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存
在问题,应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的力度,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4月20日前)。各地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08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各省辖市的整治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省安监局
2.全面整治(4月~10月)。各地要按照所制定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全面有序地推进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3.检查验收(11月~12月)。各地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并于11月对本地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省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在12月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篇2:江苏省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年,我县3个砖场、5个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陆续到期,一批新建砖场、石场和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整治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任务繁重。
一、工作内容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乡镇安监办要主动向分管
领导汇报,取得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等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工作。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详细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制度,对本辖区的所有非煤矿山全面实施监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目标和任务:以新一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契机,围绕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通风技术,着力推进非煤矿山规范开采;实施重点矿区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帐;严格现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整治和消除一批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
工作重点:在第一轮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合法开采的基础上,本轮取证或换证的条件是规范开采。
(一)露天矿边坡整治。加强露天矿边坡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凡台阶高度、边坡角度超过规定的露天矿山,必须全部停止生产作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生产性采矿作业;大力推进采石场的规模化、机械化开采,督促有条件的矿山企业积极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中深孔爆破的安全技术水平,鼓励由专业化爆破公司实施中深孔爆破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下决心整治我县小采石场高、陡边坡违规开采的现状。
对既不按规程分台阶开采、又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露天矿山,不同意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同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手续,同时要依法查处,直至予以关闭,坚决遏制采场滑坡、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二)地下探矿、采矿通风系统整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关于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强制推进地下探矿、采矿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地下探矿、采矿完善通风系统,实现机械通风。对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探矿、采矿的,不同意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同意申办相关延期和变更手续。对已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地下探矿采矿的,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完善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对矿井通风效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风质、风速、风量满足规程要求。对测定认定通风系统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罚款等相关行政处罚。
(三)地下探矿采矿采空区整治。严禁违规开采矿柱,引导企业采用正确的采矿方法,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要求留设矿柱。企业要加强采空区的管理,采取放顶或充填的方法及时处理采空区。对形成的大面积采空区,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全面开展稳定性论证。要将大型采空区稳定性论证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变更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审查、重点把关,对不按开采设计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造成安全条件降低的地下矿山,必须进行大型采空区安全稳定性论证以及矿压测定或者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存在大型采空区的应有专项论证内容),否则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延期手续,并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二)规范开采,积极推广两项技术。未能按规程要求分台开采的非煤露天矿山,要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促使企业做大做强,以市场规律逐步淘汰生产技术差的小型矿山;地下矿山开采全部推行机械通风技术。
规范开采的基础是矿山开采设计。利用本次非煤矿山许可证换证的有利时机,一步到位完善我县非煤矿山开采设计(初步设计)这项工作。对金属矿山、井工矿山的开采设计,要请有开采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凡是新、改、扩建项目,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篇3:2010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减
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县非煤矿山实现合法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开采、现场安全的目标。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行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1、提升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车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3、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巷道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严格加强防排水和用电安全管理。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1、矿山企业有采矿许可证、工商(来源:好范文 http:///)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挖掘机司机、厂内运输车驾驶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3、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墙和伞檐违规开采行为。
4、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小于20米以下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行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5、推广机械挖掘、铲装作业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严禁高陡边坡和悬浮石下冒险作业。
6、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严格爆破物品管理,切实落实使用、运输、储存、领退制度。
7、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监测,对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后才能组织生产,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
8、确保用电安全。用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安全防护装置完备;重点部位、设施警示标志齐全明显。机械设备传动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有效。
9、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所、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健全维护防洪沟渠,严防雨季泥石流的发生。
四、整治
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
(二)企业自查和整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的每一个生产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岗位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建
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安监部门督查和抽查。乡镇安监办要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督查,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安监局挂牌督办。
(四)检查验收。年底各乡镇安监办对辖区内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既是改善企业安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级部门和矿山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要把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将矿山数量多、事故频发、矿业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重点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项研究,采取果断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年年在整治,天天在整改”的整改不落实现象。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要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用法制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要逐一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长期以整改名义行开采之实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止民爆物品供应乃至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的强硬措施。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和技能知识,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七)强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做到打牢基础,稳步推进。
篇4:江苏省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非煤露天矿山开采行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深入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2012年德江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德安监发[201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沙府„2012‟10号
文件精神,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落实非煤矿山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开采行为,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努力实现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五)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杜绝
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的原则,严把关口。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非法矿山: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场;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矿山,对以关闭的采场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打击。
(二)严肃查处不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的行为,领导带班要突出解决隐患治理,做好记录,同时要将领导带班制度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治理违规开采。严格执行“三同时”手续,并按开采设计方案施工建设或开采,对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坚决予以打击。
(四)治理违章爆破。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五)治理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凡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的,3
未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六)严肃查处无证上岗作业行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定期检查采场工作,做到随时监测露天边坡稳定性,制定和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防洪和爆破等措施。
(八)严查是否推行机械作业。继续在有条件的采石场推广机械挖掘,铲装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严禁高陡边坡和悬浮石下冒险作业。
(九)经常性检查爆破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爆破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爆破物品管理,切实落实使用、运输、储存和领退制度,严禁使用淘汰导火索、火雷管,推行电起爆系统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
(十)是否完善安全用电制度,确保用电安全。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线路架设安装规范;重点部位、设施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明显。机械设备传动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有效。
四、整治步骤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站牵头,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实施。从2012年4月21起至7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1日至5月15日),各主要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对全乡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作业,停止使用、关闭等行政处罚。
(三)总体验收阶段(6月16日至7月30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项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一系列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机制。乡安管站要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积极协调各村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合力推进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限整改到位。对未开展隐患排查或对查出的隐患未整改,也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加大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 整治方案 主送:各村,乡直各相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
抄送: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安监局),乡党委,乡人大。沙溪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1日印发
篇5:江苏省2008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 作 总 结
为了贯彻落实《隆回县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县有关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就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乡党委、政府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由乡组织委员邹代威同志分管,安监站陈立明同志专抓,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以防为主,排除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有序开采。
二、加大宣传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我们以隆政办函[2004]73号通知为主要内容,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宣传车和张贴标语横幅,提高全民意识,确保非煤矿山有序开采。
三、增强措施
遵照上级有关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针对我乡实际情况,因我乡地处偏僻,建筑工程少,只肖培华一家采石场,先后三次对该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开采要求和无证照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于11月28日进行验收,现已按规定要求完善了审批手续。
由于上级领导重视,我乡工作认真落实,非煤矿山没出现一起安全事故,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更要加强非煤矿山矿业秩序的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果。
虎形山瑶族乡安全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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