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活动
圪塔井小学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活动小结
哈密市伊州区圪塔井小学 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活动小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近日,我校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维护祖国统
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通过举办发声亮剑宣讲、集中学习、党支部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思想精髓,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是突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加强党组中心组及集中学习学法用法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守法的模范,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与考核平台及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机关建设全过程,融入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领域反分裂斗争等重点工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构筑新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是突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注重“送法上门”,以各科室负责人、骨干教师为成员组成我校法律法规宣讲团,积极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法律法规,释义各项政策。
此项活动全满结束,全校师生获益匪浅,时刻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哈密市伊州区圪塔井小学
各班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各班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班会
第二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美丽宜春 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宜市普法字„2017‟2号
宜春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美丽宜春”主题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力服务和保障“美丽宜春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7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美丽宜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话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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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宣传普及“美丽宜春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围绕“美丽宜春建设”,大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依法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法律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围绕打造“美丽宜春”,深入开展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法规宣传,全面推进 “丰樟高循环区、袁上万绿色区、昌铜四县生态区”三区建设;围绕“美丽宜春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确保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落实到位,努力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认真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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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好法治宣传。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两微一网”的推广力度,县(市、区)可开通微信普法公众平台或依托现有平台丰富普法载体,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打造一个随时随地、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宜春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继续组织参与好 “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提升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
(五)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以做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我市执法人员的以案释法工作,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建立以案释法数据库。
(六)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制度。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频率和时段开设专栏专题。制定出台我市《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围绕国家、省和市里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
四、主要形式
(一)制作散发一批普法宣传品。设计制作一批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美丽宜春”为主题,以倡导食品安全、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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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建设打造一个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旅游文化品牌。
(六)举办一次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征集“展示宜春法治文化成果,建设美丽宜春”为主题的法治文化作品,作品类型分为书画、摄影、动漫、微电影、剪纸等。通过活动有效宣传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生活展现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展示我市各行各业积极投身法治建设的精神面貌,为建设美丽宜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把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美丽宜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既要组织好日常活动又要精心设计好有声势、影响大、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主题活动有声有色有实效。
(二)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开展主题活动贯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与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化法治宣传创建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法治宜春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集约高效,整体发力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增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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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争做高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高校学工干部)
争做高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在学校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我从4月份开始在工作之余登陆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进行在线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法治建设的理解进一步深化,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督促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能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收获与体会:
一、从自我提高的角度来看,学法知法是高校教师的必需素养。学法的目的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我们常常会在电视、网络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或是因为不懂法,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中就触犯了法律,只到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才追悔不及。人们不学法不知法是一种悲哀,也是建设法治社会最大的障碍。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通过法治学习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是适应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肩负着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高校教师,我们理应成为学法知法的楷模。
二、从教育学生的角度,懂法用法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作为一名曾在学生教育管理一线工作近十年的老辅导员,我深知“法治”的重要性。在高校,除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学校还建立了相应的各种规章制度,这都是大学生应该学,必须懂的“法”。辅导员作为管理者,维护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尊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必要手段。当前,虽然高校大都想了许多办法去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如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但效果却并不明显,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并不到位。学生因为不懂法,不经意间触犯了法律的情况比比皆是,如诽谤,侮辱,偷窃;还因为不懂法,许多本该受法律保护的自身权益被侵害而不自知,如被商家蒙蔽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遭遇敲诈束手无策等。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一批批大学生走出校园后就要奔赴各个工作岗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如果经过高校培养的大学生都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又凭什么期望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百姓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呢?因此,如何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不仅是关系大学生在校素质养成的成败问题,更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重要的一个环节。
三、从管理工作的角度,知法守法是高校合格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与其所管理的下级就是上梁与下梁的关系。习总书记上任以来,大力整治领导干部队伍,“打老虎行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依法严惩了一大批违法渎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这是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在高校,辅导员在学生心目中就是“大领导”,因为辅导员掌握着许多在学生看来很“牛”的权利,如评优评先,资助评选,就业推荐等等。辅导员的作风正不正,管理严不严,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与行为,这比任何理论教育更有效和直接。例如,在学生违纪的处理上,辅导员如果不按原则办,想办法“法外施恩”搞通融,学生干部就会有样学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搞变通,拉关系,违纪学生就会有侥幸心理,变着法讨好学生干部,讨好老师,规章制度就会成为一堆废纸;又如某些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在学生评优评先工作中徇私索要或收受学生财物,发放学生资助过程中索要回扣等,这实际上已经触犯法律,也必然会影响一大批学生干部与涉事学生,毁掉他们对于高校与辅导员的印象,种下恶果。
辅导员是学生的榜样,作为一个从辅导员岗位上被组织提拔的领导干部,我成为了学生工作部分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副部长,这个岗位是学校联系辅导员的重要纽带,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也是很多年轻辅导员的“上梁”,应该成为他们学习与工作的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坚持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网络法治学习即将结束,但对我而言,这是我提高自身法治意识的起点。今后,我仍将利用工作闲暇认真学习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视频,聆听上级领导、专家的教诲,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水平和法治意识,在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身先士卒,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以致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学法的作用在于用法,法治意识不单促学法,还应促用法。作为一名在高校学生管理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我除了自身做到遵纪守法,还应结合工作实际,与时俱进,不断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与辅导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诸多管理工作中,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人,管住事,促“人治”变“法治”,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三、严于律己,争当法治建设模范
生活在大学生与众多高级知识分子环绕的大学校园里的高校领导干部,其实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众人监督之下。我一直深信,我们做得好的,自有公论,做得不好,也迟早必然暴露。作为一名深受组织信任与培育的年轻干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争做理论与行动的“双料巨人”,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15年6月28日
第四篇:领导干部要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郑端端
2015年02月03日13: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月2日新华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领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树立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模范。邓小平同志讲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古代就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领导干部要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守“红线”,让逾规者得到惩罚,让守纪者得到尊重,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党员干部决不可为,但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强化法治思维,争做学法模范。卢梭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
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丰富知识,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强化法治思维,确立宪法意识,规范言行,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严格约束言行,争做守法模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牟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用法模范。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征地拆迁、群众集体上访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敏感事件,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对那些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
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
中共盘龙区委书记吴涛
这次召开的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抓住了“关键少数”,体现了省委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关心与期待,鼓舞了我们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信心和干好工作的决心。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在落实依法治省战略过程中,必须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带头坚守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忠实践行者。
第一,尊好法是首要,更是自觉。只有在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动上遵守法律,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对宪法
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做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决恪守“警戒线”、远离“高压线”,绝不逾越悬崖边上的“护栏”,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决不可为,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第二,学好法是前提,更是基础。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常以工作忙以及在实践中摸索学为理由,代替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直接导致不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许多违法乱纪官员的忏悔录,提到最多的就是自己是法盲,法治意识淡薄甚至缺乏,从而走入深渊,背弃了党和人民,这对我们来说,是深刻的教训和长鸣的警钟。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学法的模范,才能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我们一定要强化对宪法的学习,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误观念;要努力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第三,依好法是关键,更是担当。作为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至为关键。个别领导干部处理解决复杂问题,喜欢搭梯子、走捷径、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和政策的漏洞,久而久之,就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甚至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作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我们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在
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做到依宪治国;要坚持严格依法执政,在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在行使权力和管理过程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始终做到敬畏法律、依法审慎用权。
第四,守好法是品德,更是底线。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守好法,领导干部就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每做一项决策,每办一件事情,都必须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认真想一想法律有没有授权,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法定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如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始终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无论任务多么紧急、事情多么重要,都不能绕过法律,罔顾程序,更不能偷换概念,以合理性替代合法性。要坚决摒弃人治思想和特权思想,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守住底线、不闯红灯、不越雷池,始终让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
第五,用好法是能力,更是责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现在解决矛盾纠纷,不是硬过头,就是软过头,不会依法来处理,要么采取强制手段、粗暴解决,要么违背原则、一味妥协。这些在法律之外的“小技巧”,往往造成矛盾纠纷“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此,用好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特别是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
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稳定问题。
作为基层党委、政府,我们一定要在中央和省市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中,勇于担当、作出表率、走在前列,切实抓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五篇:领导干部如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体会
XX书记
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这些要求归结起来就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在这里,
重点就领导干部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需要全党全社会
共同努力,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应当看到,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干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一个大的提升;领导干部负有保障法律实施、法律执行的基本职责,能不能推动和确保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立,关系到法治秩序的形成和法治建设的成效;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身带头了、做好了,就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增强广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需要
观念决定理念,理念决定意识。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观念,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做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领导干部首先要把学法、懂法、守法放在第一位,坚持经常学、认真学、学深学透、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其次是严格守法。众所周知,一切法律都是维护国家权威的准绳,国家领导干部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学法是为了更好的懂法、守- 23
能力建设的强弱。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执法是其必须认真履行的职责,试想一个不懂法的领导干部,将如何承担国家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将如何执法?更谈不上依法行政了,如果一个整体也是如此,那么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将无法想象。所以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守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国家领导干部的高度自觉和责任心来正确对待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经常、常抓不懈、循序渐进,不断更新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新机制。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要充当播种机、宣传队,让学法用法走进社区、车间、学校;走进村庄、田间、地头;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达到全社会共同学法用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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