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关键词: 回路 压板 继电保护 数字化

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精选5篇)

篇1: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设备内控管理体系 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压板的管理,明确电气专业各级人员责任,规范电气值班人员或检修人员投退继电保护装置及其压板的操作行为,确保继电保护装置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机动部、运行五部和维保单位。3 编制依据

3.1 《电气运行规程》,TM28-16。

3.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3.3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

3.4 《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电气管理办法》,MP-01-04,2015,公司。4 释义

4.1 继电保护装置

当电力系统本身或电气设备(如发电机、线路等)发生故障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时,能够及时向运行值班人员发出警告信号,或者直接向所控制的断路器发出跳闸命令,以终止这些事件扩大发展,实现这种自动化措施的成套设备,一般通称为继电保护装置。它由测量比较元件、逻辑判断元件、执行输出元件等多个电子元器件模块或单元组成。主要包括:

a)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

b)电力线路、母线、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力电容器及补偿装置等设备的保护装置;

c)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及电源快切装置; d)发电机自动调整励磁装置、自同期与准同期装置; e)低周低压减载装置、故障录波装置; f)连接控制与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与元件。4.2 压板

连接或断开电气二次控制回路中某个节点的连接片简称压板。主要包括: a)安装在开关柜和保护屏上的联锁或保护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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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安装在进线柜和母分柜上的闭锁压板; c)继电保护装置内置的软压板。5 职责 5.1 机动部职责

a)负责继电保护定值的计算、校核、发布; b)负责审核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方案; c)负责继电保护装置检维修计划的审核;

d)负责继电保护装置备件的采办计划或更新计划的审核;

e)负责低周减载、快切装置、母线、线路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的审批; f)参与公司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一次主接线方案、继电保护的配置方案、保护方式、二次接线图的审查;

g)参与继电保护装置选型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h)负责公司电力系统与外部电网继电保护的配置、定值以及定期检验的协

调工作;

i)负责低周减载、快切装置、母线、线路继电保护装置检维修质量验收工

作。

5.2 运行五部职责

a)负责继电保护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b)负责继电保护装置检维修计划的编制;

c)负责继电保护装置备件的采办计划或更新计划的申报;

d)负责继电保护装置的日常巡检,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其运行

是否正常、是否与运行方式相符;

e)负责继电保护装置投入、停用和保护方式切换等操作;

f)负责继电保护装置调试、检维修工作时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监护管

理;

g)负责除低周减载、快切装置、母线、线路之外其他继电保护装置检维修

质量验收工作,并参与上述保护装置的检维修质量验收;

h)发现继电保护装置缺陷及时联系维保单位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5.3 维保单位的职责

a)负责继电保护装置维护或更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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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负责继电保护装置保护定值的输入和核对;

c)负责配合调试单位开展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或预防性试验工作。6 继电保护装置的管理 6.1 继电保护装置的基本要求

6.1.1 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选择性、速动性、灵敏性和可靠性“四性”的基本性能要求;

a)选择性:是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装置将故障从电力系统

中切除,使停电范围尽量缩小,以保证系统中的无故障部分仍能继续安 全运行,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 设备、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为保证选择性,对相邻 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和同一保护内有配合要求的两元件(如起 动与跳闸元件、闭锁与动作元件),其灵敏系数及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b)速动性:是指在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能迅速动作切除故障,从而缩小故障范围,减轻短路引起的破坏程度,减小对用户影响,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及提高自动重合闸和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等; c)灵敏性:是指继电保护装置在其保护范围内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时的反应能力,即保护装置应具备的灵敏系数。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利正常(含正常检修)运行方式和不利的故障类型计算;

d)可靠性:是指继电保护装置在保护范围内发生了故障时,保护装置该动作时应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为保证可靠性,宜选用性能满足要求、原理尽可能简单保护方案,并应具有必要的检测、闭锁和告警等措施,以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6.1.2 所有保护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按有关规程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6.1.3 凡经整定好的继电保护装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保护定值,更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6.1.4 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同时投入。

6.1.5 线路两端的光纤差动保护装置型号应相同,CT型号和参数也应相同。6.2 运行管理

6.2.1 电气运行人员要按《电气运行规程》要求,做好继电保护装置日常运行中海石油宁波大榭/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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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认真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并重点作好下列检查工作:

a)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外壳是否完好,接点是否有变形或烧伤现象; b)各压板的位置与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c)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有发热现象; d)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各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 e)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显示屏显示是否正常。

6.2.2 运行中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退出运行:

a)继电器有焦臭味或着火、冒烟; b)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误动作; c)出现可能使装置误动作的信号;

d)CT开路应停用该CT所带的微机保护装置;

e)查找直流接地时,在断开直流熔断器(断路器)前应停用由该直流熔断

器(断路器)控制的保护装置。

6.2.3 下列情况应停用整套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a)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的直流回路、交流回路、开关量输入、输出回路上工作;

b)微机保护装置内部作业; c)继电保护工作人员输入定值。

6.2.4 在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开展工作前,电气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维护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继电保护装置误动作发生。

6.2.5 继电保护装置检修维护或调试工作完毕后,电气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压板位置、标志是否恢复正常,保护装置是否有报警信号,试验交接记录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2.6 属于地方电力调度许可的继电保护装置,机动部应与地方电力部门继保室核准保护定值,其投运、停用和保护方式切换等操作,需得到电力值班调度的命令或同意后方可操作。

6.2.7 新安装的或有较大更改的继电保护装置,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调试,并出具合格报告后才能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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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或动作后,电气运行人员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故障判断,详细记录异常情况或动作情况,并立即汇报相关主管领导,通知有关继保人员到现场处理。

6.2.9 继电保护装置信号的复归,应根据故障性质和管辖权限进行,一般故障经值班长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即可复归,重大故障必须经电气班长或电气专业人员确认才能复归,所有动作信号必须执行“先记录,后复归”的原则,然后登记在《继电保护动作记录》簿中,并向机动部相关领导汇报。

6.2.10 正常情况下,变电所的电压互感器和线路侧电压互感器不允许退出运行,必须退出运行时应充分考虑到其对继电保护装置的影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6.2.11 Ⅰ、Ⅱ段母线PT在一次侧未并列前,二次侧不得并列,以防反充电造成PT熔断器熔断,使保护失压而误动作。

6.2.12 电气运行人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微机保护装置采样值检查并校对时钟。6.2.13 为避免继电保护装置等电子设备受电磁信号的干扰而发生误动作,在该类设备运行时,其周围2m内严禁使用对讲机、手机等电子器具。

6.2.14 继电保护装置,原则上要求全部投用,特殊情况下或检维修需要停用保护装置、退出压板,则必须办理停运手续。6.3 定值管理

6.3.1 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应符合继电保护有关规定及保护定值间的相互配合原则,继电保护定值单由机械动力部负责计算、审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为有效,定值单应有编号并注明编写日期。

6.3.2 机动部应根据电力系统实际情况、运行方式的变化及时组织继电保护定值修改计算。

6.3.3 继电保护定值要严格执行《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由机动部留存并下发电气班组、运行五部和维保单位。

6.3.4 发布的保护定值单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如设备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保护定值,需要办理保护定值变更手续。6.4 保护装置检验规定

6.4.1 保护装置应进行定期检验,检验由机动部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周期及检验标准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中海石油宁波大榭/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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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要求执行,具体结合公司大修周期和保护装置状态情况,由机械动力部编制继电保护检验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检验,因生产装置连续运行限制,确实不能按照规程规定周期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4.2 新安装的或有较大更改的继电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必须要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并仔细检查、确认设备选型、接线等符合设计图,确认保护整定值符合定值通知单、保护动作正确无误。

6.4.3 在生产装置许可的情况下,应定期进行一次断路器保护装置的分合闸试验及进线、母分开关的分合闸自动投切试验,以检验保护装置动作的正确性。6.4.4 长期冷备用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通电(1~2天),并做好记录。

6.4.5 检验工作中需要拆除二次线时,必须做好记录和标记,工作结束后按原样恢复,并用动作试验检查接线的正确性。所有接线端子或连接片上的电缆标号应完整齐全,连接螺丝牢固可靠,标记清晰并与图纸符合。

6.4.6 对数据已送入电气后台监控系统的保护继电器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采样值检查。

6.4.7 改造、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运行中发现其配置的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对保护装置进行补充检验。

6.4.8 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单位应认真做好继电保护检验记录,并出具保护装置检验报告。

6.4.9 新、改、扩建工程保护装置的检验和整定试验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提出调试方案,报机械动力部审核后方可进行调试。7 附则

细则由机械动力部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保护装置(压板)投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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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原则,组织管理机构、职责、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水利电力部 1982年7月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 400-9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1996年7月16日 《甘肃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7月1日 《甘肃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2001年

《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控管理标准》(Q/CDT-XGCC—213—02.00—2004)3总则

3.1为了全面贯彻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标准》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加强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检修、运行管理,提高保护装置检修、运行质量和正确动作率,保证电气设备及电网的安全运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2 公司成立继电保护领导小组和技术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和技术监督工作。配备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负责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工作。在电气分公司设置继电保护班,作为公司继电保护专业执行机构,负责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维护试验等日常工作。

3.3 继电保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代表公司行施专业技术管理职责,电气分公司暨继电保护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4 本细则适用范围: 公司继电保护领导小组、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电气分公司暨继电保护班、运行一分公司、运行二分公司。4管理机构与职责

4.1 公司继电保护领导小组,是公司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电气分公司暨继电保护班、发电一部、发电二部有关人员组成,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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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 4.1.1 宣传贯彻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公司以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颁布的继电保护各项法规、制度、规程、规定和技术规范。

4.1.2 组织并邀请电网公司、集团公司以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审核公司所属电气设备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原则;审核继电保护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技术措施、投运试验方案。4.1.3 组织审定公司所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反事故措施。

4.1.4 组织继电保护专业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考试考核上岗, 组织继电保护专业技术比武等活动。

4.2 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 是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由公司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电气分公司暨继电保护班、发电一部、发电二部有关人员组成,并设立专责技术监督工程师,在公司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能: 4.2.1负责贯彻电网公司、行协、集团公司以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制定的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方针、标准、规程、规定、制度、反措及其它指示精神。

4.2.2监督、检查公司所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4.2.3负责公司380v及以上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规划、技改设计、安装、调试、生产运行的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技术档案,全面掌握继电保护技术状况,对全过程技术监督工作负有技术与管理责任。

4.2.4负责监督重大技术措施、技术改造方案、保护整定计算方案、运行规程、装置检验规程及年检、定级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4.2.5 组织重大或疑难继电保护事故的调查工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改进措施并监督执行。4.2.6 定期反映继电保护整体系统运行情况及管理状况,及时提出处理及评价意见。

4.2.7 按时向电网公司、集团公司以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提交各类报表、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4.3电气分公司是公司继电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继电保护专业人员的直接管理部门, 分公司应配备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继电保护班是公司继电保护专业执行机构,行政上受电气分公司领导,专业技术上除了受电气分公司领导外, 同时接受公司继电保护领导小组和技术监督小组以及电网公司、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并主动加强与电网公司继电保护科、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业务联系,其主要职能: 4.3.1负责编制保护装置检验计划,报批后并负责完成。4.3.2 编制保护装置试验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检验规程。4.3.3 配备保护装置整定计算人员,负责保护装置整定计算。4.3.4 负责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检验工作并编写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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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按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各类报表、继电保护工作总结。

4.3.6 负责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图纸绘制工作,并向发电一部、发电二部提供图纸。4.3.7 负责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图纸和试验报告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4.3.8 负责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改造后运行说明、信号含义的编写,并参与发电一部、发电二部编写保护装置运行规程。

4.3.9整定方案、整定计算书及保护定值单,甘肃省电力公司属通信中心下发的系统综合阻抗书,继电保护科下发的原始保护定值单等基础资料统一由继电保护班定值存放。继电保护科下发的定值通知单原件及我公司最新下发的整定计算书和定值通知单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阅读整理后交专人保管归档,并依据设备类型编号分类登记存放于原始定值单内。原始定值单复印件交工作负责人认真阅读,填写定值单执行卡,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审核,继电保护班班长批准并签名后交工作负责人执行。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向班长汇报执行情况,无误后由技术员填写调度部门定值回执单。厂用定值由公司定值计算人员计算,逐级审核,总工批准,以下执行程序与调度部门下发的定值单相同。

4.3.10继电保护整定通知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编号、日期、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护装置类型、保护配置、定值、工作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员、备注等。一份整定通知单仅适用一台设备,相同设备不能复用一份整定通知单。公司下发的整定通知单编号规则为:西电继字-**(年)**(月)**(号)。4.3.11 归调保护装置整定值的修改,由继电保护班班长通知严格按照定值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在规定日期完成后向上级部门上报“定值更改回执单”。工作负责人将定值单复印件装订于试验报告中。4.3.12 保护定值更改工作结束后,按新定值单由工作负责人修改现场保护定值本。同时在运行人员处“保护交代本”上作定值更改情况书面交代,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分别在交代本上签字。班内及现场定值本由技术员指定专人负责修改并同时将作废的保护定值通知单撤消,严禁与新定值通知单混淆

4.3.13归调保护装置投运前,由当值值长根据保护定值本更改后内容与省调当值调度员进行核对。由当值值长在“现场汇报人”一栏签字,并在“当值调度”一栏填写省调当值调度员姓名。

4.3.14 对于仍未执行的定值单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整理后交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于主系统及厂用系统未执行定值单内。

4.3.15 对于未执行的定值单,待该定值单所列设备按计划更改定值时,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将定值单交工作负责人阅读无误后,执行更改定值工作。

4.3.16继电保护班内设一、二厂主系统,一、二厂厂用系统保护定值本合计四本。运行一分场电气班长处设主系统,厂用系统保护定值本合计两本。运行二分场网控室设主系统保护定值本,电气班长处设发电机和厂用系统保护定值本合计两本。所有保护定值本均由继电保护班负责填写。

4.3.17 班内定值本需动态修订,并按要求核对:归调设备保护定值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负责与定值单编号记录薄定值号对应检查核对。每年到省中调保护科进行两次核对,在定值本内登记核对日期及签名,并经设备部专工审核后签字。非归调部分各保护定值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依据最新定值通知单及定值计算书对定值本进行修订,每年进行两次,并经设备部专工审核后签字。

4.3.18 现场各处定值本也需动态修订,每年春检、秋检期间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依据班内核对后定值本对现场各处定值本进行核对,检查无误后在现场定值本内登记核对日期及签字,并经设备部专工审核后签字,确保其正确。

4.3.19 生产现场所设保护定值本是供运行人员阅读及与运行中设备定值核对所用,严禁运行人员随意更改、破坏。

4.3.20 所有保护的定值校验工作必须以继电保护班内定值本中定值为准,严防误整定。对于可以打印定值的保护装置定值打印单及试验数据与定值单核对。

4.3.21所有继电保护工作均应向运行人员作书面交待,内容填写在“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交待本”上,内容包括试验或检修项目、变更情况、能否投运、遗留问题等本项工作事项,并要求双方(试验、运行人员)签字。4.4 岗位责任制

4.4.1公司继电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4.1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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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负责本细则4.2的各项任务。4.4.3 公司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及技术监督工程师

4.4.3.1负责处理公司继电保护领导小组及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的日常工作。

4.4.3.2 负责审核保护装置检验计划、试验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图纸、检验规程、运行规程。

4.4.3.3 监督检查保护装置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4.4.4.4 及时掌握公司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4.4.4.5 负责审核公司向调度部门、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各类报表。4.4.4.6 组织召开公司继电保护专业会议。4.4.4.7 负责制定技术监督计划。

4.4.5 电气分公司暨继电保护班负责本细则4.3的各项任务,并制定管理办法。4.4.6 发电一部、发电二部

4.4.6.1负责保护装置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工作,做好巡视记录,尤其要做好异常、故障记录和动作记录,为消除缺陷或故障分析提供依据。

4.4.6.2 依据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运行说明,在保护人员参与下负责编写保护装置运行规程。4.4.6.3 按照调度要求,负责调管设备保护装置的日常投退工作并将其纳入一次设备操作票之中。厂用保护装置投退工作也纳入相应一次设备操作票之中。

4.4.6.4 参与保护装置的技改选型、安装调试、投运试验及与调度部门的定值核对工作。4.4.6.5 负责保管现场主系统、厂用系统保护定值本, 保护及二次回路交代本。5监督内容

5.1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对象为公司所属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母线、电动机、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输电线路及厂用电源等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与保护装置有关的交直流电源回路、热工回路等。

5.2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规划设计、产品质量、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管理、校验维护、系统改造及新技术开发等,对电力建设和生产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技术监督资料及档案管理

6.1技术资料: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相关部分的目纸、台帐、试验报告、保护定值(见附件一)。6.2常用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整定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装置检验条例、装置评价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现场保安规程、电网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反措要点及实施细则。国家及网、省公司下发的各种保护检验规程,技术条件和标准等。

6.3公司继电保护专业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及检验报告,运行监督管理

7.1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装置的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包括继电保护管理制度、继电保护主保护试验及操作试验三级验收管理办法、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继电保护计算机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等。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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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备档案(含图纸、资料、动作统计、运行维护、验收、检验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情况等)并采用微机管理。

7.2 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及管理工作应每季度组织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7.3对继电保护装置普遍性的多发事故或重大事故,应由继电保护监督部门组织进行质量调查(吸收生产单位和制造厂家代表参加),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措施及处理意见 7.4 建立和完善定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继电保护整套方案及定值通知单的审核制度,确保定值通知单的正确性,严格执行值班员的保护定值核对制度及继电保护调度运行程序和继电保护装置现场运行规程的审批制度。

7.5 组织专业人员对运行人员有关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维护的培训。

7.6 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投运率、正确动作率、快速保护的运行率、录波完好率进行监督,对设备存在的各种缺陷,应采取措施及时消除。7.7 依据电网及本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经评议应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不能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提高设备的运行水平和完好率。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

8.1 应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8.2 继电保护试验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并定期交由电测仪表部门进行检测,以保证其准确度。

8.3 经检验证实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上报本企业主管部门报废、更新。绝对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调整试验中使用来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

8.4 使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9 监督报表及计划管理

9.1 每月1日前,电气分公司负责将调度部门、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各类报表报至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批准后由技术监督工程师报出。

9.2 7月5日前电气分公司负责将将上半年年检情况、报至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批准后由技术监督工程师报出。

9.3 发生事故后,电气分公司负责按规定将录波报告报至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批准后由技术监督工程师报出。

9.4 电气分公司负责按规定将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报至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批准后由技术监督工程师报出。

9.5 12月5日前电气分公司负责将全年年检情况及下年检计划报至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批准后由技术监督工程师报出并下发执行。

9.6 公司继电保护检验计划、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统计报表见附件。调度部门统计报表按其格式填写。10 检查与考核

10.1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负责检查和考核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优秀的予以奖励,并在月度考核中体现。11 附 则

11.1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11.2 本标准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起草

-5-Q/CDT-XGCC-000-00.00-2004

篇3: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1 事故案例

2006年7月24日某公司220kV变电站在执行省调命令投入220kV母联过流保护操作。按照运行规程要求, 在投入压板前要测量压板电位是否正确, 以防止保护装置误跳运行的断路器。由于在进行压板电位测量时, 测量人员错误地把万用表的交流电压档看成了直流电压档, 万用表的交流电压在测量交流电压时其交流阻抗较大, 而用万用表的交流电压测量直流电压时其直流电阻较小, 因此破坏了直流系统对地的对称性 (直流系统检测装置一般设置正、负极对地20kΩ) ;在首先测量220kV母联过流保护相间Ⅰ、Ⅱ段压板时, 由于220kV母联过流保护相间Ⅰ、Ⅱ段压板的1是直接接在直流系统正极, 造成了直流系统正极接地电压降低, 负极接地电压升高, 如图1所示。接着测量第1组跳闸线圈压板1的对地电压时, 一方面第1组跳闸线圈压板的1直接接在220kV母联断路器的跳闸回路, 220kV母联断路器在合位;另一方面直流系统一般从异常消失恢复到正常的时间需8s左右, 使加在220kV母联断路器的跳闸线圈的电压高于最低跳闸电压 (60%Un) , 造成运行的220kV母联断路器误跳闸, 如图2所示。

2 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名称和标志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由于各个厂家的标称不同, 如果没有规范的管理, 合理的命名, 在运行中很难做到术语统一, 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因此, 应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及定值进行命名, 命名尽量简单, 能做到见名思义的作用。通过正确的压板命名, 可以让变电运行和继电保护等检修人员, 更好的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功能, 正确地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的操作, 防止出现误操作。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的标志尤为重要, 一旦标志不清或错误, 不要说是非继电保护专业人员, 就是继电保护专业人员也往往是根据压板的标志进行作业, 这样极有可能造成误操作而引发事故。因此, 对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功能压板和出口压板应分不同颜色进行标志, 对功能压板可以用一般颜色的标志, 而对容易引起断路器误跳闸的出口压板用醒目的红颜色标志, 以达到引起高度重视和功能压板与出口压板有明显区分的目的。

3 编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功能及电位说明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功能及电位对于非继电保护专业人员来说可能不太了解, 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甚至造成操作的错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分为功能压板和出口压板, 功能压板是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某相功能投入而设置的压板。如“相间Ⅰ段”压板, 此压板投入, 表明该保护装置的相间Ⅰ段过流保护投入运行, 否则, 相间Ⅰ段过流保护退出运行。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装置的型号不同, 功能压板有强电和弱电之分, 强电可以对地测量电位, 而弱电压板上下口之间为直流24V, 对地将测量不出电位, 其原因是装置内的参考点与保护屏的接地点不是同一点。因此, 建议变电运行运行人员不要测量功能压板的电位。

跳闸出口压板和合闸出口压板均为强电, 随断路器的位置不同而电位不同。测量压板的目的主要是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作, 造成运行的断路器误跳闸。在测量压板的电压前, 要检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否正常, 有无异常和动作信号等情况, 方能达到测量压板电压的目的。测量时要正确使用万用表的档位, 选择适当的量程, 对于220V直流系统, 测量强电压板时使用万用表的直流档, 并选择250V的档位;测量弱电压板时使用万用表的直流档, 选择50V的档位。

因此, 编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功能及电位说明, 可以让非继电保护专业人员更好地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功能与电位, 正确地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操作, 有效地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4 制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操作规程

由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生产的厂家不同,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的设置也不一样。如南京南瑞的自动重合闸设置有“闭锁重合闸”压板和“重合闸出口”压板, 在重合闸投入时, 应投入“重合闸出口”压板, 退出“闭锁重合闸”压板方能保证重合闸正确动作;而停用重合闸时, 投入“闭锁重合闸”压板, 退出“重合闸出口”压板, 保证重合闸不能充电。深圳南瑞的自动重合闸则不一样, 设置有“重合闸”功能压板和“重合闸出口”压板, 重合闸投入时2个压板均投入, 反之均退出。因此, 对于不同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要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

对于不同的运行方式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如旁代主变断路器时, 对两套主后备保护在旁路断路器代路前后及恢复主变断路器运行前后, 主变差动保护投退应进行严格规定, 重点防止差动保护装置误动。对两套主后备保护在旁路断路器代路前后及恢复主变断路器运行前后主变后备保护、变压器非电量保护投退应进行严格规定, 重点防止变压器失去保护。对两套主后备保护在旁路断路器代路前后及恢复主变断路器运行前后, 主变通过电流切换端子自产零序电流保护投退进行应严格规定, 重点防止变压器自产零序电流保护误动。

5 结束语

篇4: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1.1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1.2 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网局、省局及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以下简称基层局、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与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厂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3 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应为主管部门考核各基层局、厂的指标之一。对网局及省局应分别以主系统与220kV及以上装置为考核重点。2 继电保护专业机构

2.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网局、省局、电业局(供电局)及发电厂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机构。2.2 网局、省局应分别在电网调度和省调度机构内设置继电保护科,作为局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实现对全网、省内继电保护专业的领导。同时,继电保护科也是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及运行等工作。需要时,继电保护科内可设试验室。

电业局(供电局)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技术管理及维护试验工作不宜分散,宜集中于继电保护机构统一管理,此机构可设在调度所内。大城市供电部门也可设继电保护科,由局直接领导。

发电厂一般应在电气分场设继电保护班(组)。

2.3 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一根线一个触点的问题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继电保护机构必须配备事业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肯钻研技术、具有中专及以上水平的理论知识的技术人员,同时,应保持相对稳定。骨干人员调离岗位时,应事先征求上级继电保 1 护机构的意见。继电保护机构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

3.1 继电保护机构负责维护、检验的设备及内容:

3.1.1 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的保护装置等。

3.1.2 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强行励磁、强行减磁、发电机低频起动、发电机自动自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故障录波器、振荡起动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装置及其他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3.1.3 控制屏、中央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3.1.4 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3.1.4.1 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对多油断路器或变压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开始)。

3.1.4.2 从继电保护直流分路熔丝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3.1.4.3 从保护装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号屏间的直流回路。

3.1.4.4 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3.1.5 为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通道设备回路。3.2 继电保护机构应了解掌握的设备及内容: 3.2.1 被保护电力设备的基本性能及有关参数。

3.2.2 系统稳定计算结果及其对所管辖部分的具体要求。3.2.3 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负荷潮流。3.2.4 系统发展规划及接线。

3.2.5 发电厂、变电所母线接线方式。3.2.6 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

3.2.7 断路器的基本性能;其跳、合闸线圈的起动电压、电流;跳、合闸时间,金属短接时间及其三相不同期时间;辅助触点、气压或液压闭锁触点的工作情况。3.2.8 直流电源方式(蓄电池、硅整流、复式整流、电容储能跳闸等)、滤波性能及直流监视装置。

3.2.9 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极性,安装位置;电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3.3 网局、省局继电保护机构的职责: 3.3.1 对直接管辖的系统负责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3.3.1.1 按调度操作范围确定系统保护配置及保护方式,并审定保护原则接线图。有网局的地区,整个超高压网保护配置及保护方式的原则由网局确定。

3.3.1.2 按调度操作范围,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有网局的地区,整个超高压网的整定原则由网局确定。分界点定值由网局审核。

3.3,1.3 按整定范围编制主网继电保护运行说明及处理有关保护的日常运行工作。3.3.1.4 按整定范围编制主网的最大、最小等值阻抗及为分析故障范围用的各线路接地短路电流曲线。

3.3.1.5 分析所管辖系统的故障及保护动作情况,积累运行资料,总结每年或多年运行经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有网局的地区,网局负责整个超高压网的分析、总结、改进。

3.3.2 参加或组织基层局、厂人员参加所管辖系统的新、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超高压系统远景及近期规划的讨论。

3.3.3 负责全网、全省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管理,提高继电保护运行水平和工作质量。

3.3.3.1 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季、总结。

3.3.3.2 对复杂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检查,作出评价,制定对策,发事故通报,定期修编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3.3.3.3 组织继电保护专业培训。

3.3.3.4 组织革新改造旧设备,积极慎重的推广新技术。3.4 基层局、厂继电保护机构的职责:

3.4.1 对运行保护装置的正常维护及定期检验,按时完成保护装置定值的更改工作。3.4.2 参加有关的新、扩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审核,并进行竣工验收。3.4.3 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

3.4.4 按地区调度及电厂管辖范围,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及处理日常的继电保护运行工作。

3.4.5 为地区调度、变电所及发电厂编写继电保护运行说明,供有关部门作为编制运行规程的依据,并审核规程的有关部分。

3.4.6 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分析与总结,提出反事故措施。3.4.7 贯彻执行反事故措施(包括上级机构确定的),编制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 划。根据整定单位确定的原则接线方案,绘制原理接线等有关图纸,经基层局、厂审定后施工。

3.4.8 对用户会同用电监察部门提出继电保护的原则要求和提供有关定值,监察重要用户继电保护的运行工作。

3.4.9 协助对调度、变电所及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3.5 网局、省局中心试验所设有继电保护机构时,该机构的职责:

3.5.1 研究改进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3.5.2 参加复杂保护不正确动作调查、分析及试验工作。

3.5.3 负责对系统初次使用的新型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典型检验,并修编其检验规程。

3.5.4 协助现场解决当前存在的和今后将要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

3.5.5 协助网、省局组织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型保护装置的培训工作。3.5.6 完成网、省局指定的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其他工作。4 岗位责任制

4.1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网局、省局继电保护部门,一般可划分系统整定运行专责及地区技术管理专责,结合人员的情况作具体安排,使每项职责落实到个人。

4.2 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决定。4.2.1 继电科(班)长岗位责任:

4.2.1.1 科(班)长是全科(班)安全运行工作的组织者,对本部门人员的生产、技术、经济和思想工作和人身设备安全运行负有责任。

4.2.1.2 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定检计划,审核继电保护改进工程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完成。

4.2.1.3 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

4.2.1.4 要抓紧工作计划的完成;抓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制度的执行;抓上级指示、事故通报及反事故措施的贯彻。

4.2.1.5 组织继电保护事故和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工作和整定方案的讨论。4.2.2 继电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

4.2.2.1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是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技术管理工作和编制有关技术性规章制度。

4.2.2.2 负责对继电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4.2.2.3 编制反事故和安全措施计划、试验方案、技术培训和革新计划。4.2.2.4 参加有关新、扩建工程审核工作;审核更改工程的原理接线图、检验报告和专责组提出的试验时的安全措施;审核整定方案、运行说明、定值通知单和保护动作统计报表。

4.2.2.5 负责继电保护事故和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检验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并督促执行。

4.2.2.6 参加电网或电厂远景规划接线和运行方式的研究。4.2.3 继电运行管理专责人岗位责任:

4.2.3.1 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继电保护运行说明,根据整定单位确定的反事故措施、改进工程保护原则接线方案,绘制原理接线图;负责处理日常继电保护调度运行事项。

4.2.3.2 收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图、短路电流表。

4.2.3.3 对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月填报。每季和年终提出继电保护运行分析总结和改进意见。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和对录波照片的分析。4.2.3.4 审核重要用户继电保护方式,向用户和用户试验班提供有关参数和保护整定值。

4.2.3.5 负责填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原始记录本”及其“分析记录本”。记录本内应妥善整理及保管录波照片。4.2.3.6 参加审核继电保护设计。

4.2.3.7 参加设备专责组现场检验工作,了解继电保护的试验。4.2.4 设备专责组岗位责任:

4.2.4.1 对所专责的继电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对运行的继电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时更改定值,并提出对有可能引起运行的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对新、扩建的继电设备进行验收试验或参加交接验收试验。参加继电事故和不正确动作后的临 时性检验。

4.2.4.2 装置检验后,应及时写出检验报告、事故分析报告和验收试验报告。在进行检验工作中,每套保护装置应指定试验负责人,在检验周期内,对该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如检验质量、回路正确性等)负有全部责任。

4.2.4.3 做好本专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各设备的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和资料,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

4.2.4.4 掌握装置缺陷情况,及时消除并贯彻执行本专责设备反事故措施计划,搞好设备升级、定级工作。

4.2.4.5 负责本专责设备继电保护小型改进工程的施工设计和安装工作。4.2.4.6 搞好本专责设备继电保护运行分析,做到对异常和不安全现象及时分析,并做好运行记录。

4.2,4.7 经常定期维护好专用试验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准确良好;准备好继电器备品备件,并不断创造新的试验方法和试验工具,提高工效,提高检验质量。调度人员及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运行工作

5.1 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发电厂及变电所运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度人员及厂、所运行人员熟悉掌握继电保护,是胜任运行工作的必要条件,是运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

调度人员应做到:

能按规程正确指挥及监督继电保护的操作及运行;

能按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分析判断系统故障及异常情况;

能按通知单掌握定值及允许最大负荷; 熟悉继电保护动作基本原理及典型接线; 熟悉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 熟悉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及整定原则。厂、站运行人员应做到:

能按规程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正常监视、操作及检查;

能对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上的作业及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能掌握或发现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缺陷;

熟悉继电保护基本原理及其接线;

熟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熟悉继电保护及其二次回路。

5.2 调度人员在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5.2.1 批准和监督管辖范围内各种保护装置的正确使用与运行。

5.2.2 根据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在处理事故或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相应的变更;指挥系统操作时,应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关操作。5.2.3 根据整定值通知单,切实掌握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管辖范围内保护装置更改定值或新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整定值通知单与厂、所运行值班人员核对后,在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更改定值时间。

5.2.4 根据保护装置的最大允许负荷或负荷曲线,监视管辖范围内各部分的负荷潮流。

5.2.5 掌握系统运行方式有关或直接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问题,包括应投而未投入的母线保护、高频保护、重合闸等及主要保护装置存在的缺陷与不正常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2.6 根据系统稳定、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和改进意见。

5.2.7 按规定(第6.2条)提供有关系统稳定、运行方式、负荷等有关资料数据,配合继电保护部门修编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

5.2.8 参加审核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有条件时可选派适当人员参加系统保护整定计算工作。

5.2.9 在系统发生事故不正常情况时,调度人员需要根据开关及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并处理事故,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5.3 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工作中的职责:

5.3.1 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须经相应的管辖该装置的人员(调度或现场值、班长)的同意方可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5.3.2 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作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 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的有效措施。

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时,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连接片位置、继电保护记录簿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

5.3.3凡调度管辖的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5.3.4 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测、对试或按规程规定更改定值;监督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断开连接片),事后立即汇报。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的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作出记录,通知及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5.3.5 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清楚,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6 定值管理

6.1 超高压系统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应符合《110~220kV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条例(配置与整定部分)》的规定。

6.2 结合电力系统发展变化,应定期编制或修订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整定方案的编制应根据:

6.2.1 由调度部分提供、并经领导审定的系统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包括正常的和实际可能的检修运行方式;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必要时应包括冲击负荷电流值,电动机自起动电流值等);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闸时间,解列点及系统稳定的具体要求等。

6.2.2 110kV及以上系统计算所需的设备及线路参数,必须采用实际试验值(试验报告)或有据可查。

6.2.3 由计划部门提供的系统近期发展规划与接线。6.3 整定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6.3.1 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发展的考虑

6.3.2 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为防止系统瓦解、全厂停电或保证重点用户用 电作特殊考虑的整定原则。

6.3.3 整定计算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许的最大电流或有功、无功负荷曲线。6.3.4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的安排。

6.3.5 正常和特殊方式下有关调度运行的注意事项或规定事项。

6.3.6 系统主接线图、正序及零序阻抗参数图、继电保护配置及定值图。6.3.7 系统运行、保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整定方案编制后,在本保护部门内应经专人分部进行全面校核,集体讨论,然后经有关调度(值长)运行、生技、安监等部门讨论,由相应的网局、省局或基层局、厂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整定计算原始底稿需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6.4 关于整定值通知单的若干规定:

6.4.1 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并依照规定日期完成。

如根据一次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需要更改运行中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时,须在定值通知单上说明。

在特殊情况下急需改变保护装置定值时,由调度(值长)下令更改定值后,保护装置整定部门应于两天内补发新定值通知单

6.4.2 网局、省局继电保护部门编发的定值通知单上除编制人签名外,还应经专人复核或科长审核。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编发的定值通知单上除编制人签名外,应经专人复核,本部门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审核。出现特殊问题(如不符合有关规程或条例,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等)应经总工程师批准。

6.4.3 定值通知单一式若干份,应分别发给有关调度(值长)和有关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对新装保护装置应增发定值通知单给基建调试单位。定值通知单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

6.4.4 因新建、扩建工程使局部系统有效多保护装置需要更改定值时,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顺序更改完毕,以保证各级保护装置互相配合。有特殊困难时,须向有关整定部门提出研究解决办法,由此而引起保护不配合而会引起严重后果者,须经有关部门总工程师批准。6.5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保护装置整定范围的划分: 6.5.1 整定范围一般与调度操作范围相适应。6.5.2 变电所、发电厂内的变压器、调相机、发电机的保护装置除另有规定或明确者外,一般由设备所在的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整定,母线保护、变压器的零序电流、零序电压保护由负责该侧电压系统保护装置的整定部门整定。

6.5.3 低频减载及其他系统稳定装置的定值,由有关调度运行部门为主整定,并书面下达到基层局、厂据以执行。

6.5.4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保护装置整定范围的划分,应以书面明确分工负责。整定分界点上的定值限额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零序等值阻抗)也要书面明确。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原则上,应局部服从全局和可能条件下全局照顾局部,取得一致后,方可修改分界点的限额。修改后,须报送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备案。7 检验管理

7.1 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应按部颁《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7.2 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有关调度部门应予支持配合,并作统筹安排,使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工作能顺利开展。

定期检验工作应掌握进度,及时完成,以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并应保证检验质量。

7.3 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订实施方案。

7.4 主要厂、站应配备专用试验仪器、整组试验车及试验电源。检验用仪表的精确等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测试仪表均需定期校验,以确保检验质量。7.5 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真作好记录。检验结束时,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待,在配电盘的有关记录簿上作好记录。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7.6 当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及时向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及整定管辖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原有状态,及时进行事故后的现场检验。检验项目根据不正确动作的具体情况确定。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应与上级继电保护及安全部门商定,并应有有关中试所参加协助分析,找出不正确动作原因,制订对策。8 基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与验收

8.1 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听取继电保护部门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到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8.2 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作出安排。系统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部颁反措原则,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负责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的同意。

8.3 新建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参数,应按照有关基建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在设入运行前进行实际测试。测试内容由整定计算部门按实际需要和基建部门商定,测试工作以基建单位为主负责(必要时生产部门可以配合),对测试结果应进行分析并提出测试报告(制造厂已提供可靠实测数据的,可不再进行实测)。

8.4 根据法规第4.8.10条的规定,“新建工程投入时,全部设计并已安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同时投入”以保证新建工程的安全投产。为此,负责整定计算的继电保护机构,应配合工程进度及时提出保护整定值。所需的电气一次接线图、保护原理图、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参数等,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负责工程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或委托工程设计单位)统一归口,按照要求时间(一般在投运前三个月)尽早提交负责整定计算的继电保护机构,以便安排计算。实测参数亦应提前送交,以便进行核算,给出正式整定值(提交的时间由双方按实际核算工作量商定)。

8.5 新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设备合同和技术说明书、《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及有关规程进行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所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经基层局、厂进行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8.6 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8.6.1 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8.6.2 全部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8.6.3 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8.6.4 检验项目及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8.6.5 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荷满足误差要求。

8.6.6 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8.6.7 检查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号齐全、正确。

8.6.8 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高频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接线的正确性。8.7 新安装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安装单位应按照《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第4.8.6条,《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验收规程》第2条,《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电气装置篇第一章第三节的有关规定,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调试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难而无法全部移交时,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投入运行后一个月以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8.8 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后一年以内,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以前,经过分析确认系由于调试和安装质量不良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基建单位。运行单位应在投入运行后一年内进行第一次定期检验,检验后或投入运行期满一年以后,保护装置因安装调试不良发生不正确动作或事故时,责任属运行单位。9 设备定级管理

9.1 评定设备健康水平时,应将一、二次电气设备作为整体进行综合评定,所以保护装置应以被保护设备(如线路、母线、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等)为单位进行设备定级,而故障录波器则按套进行定级。

9.2 新装保护装置应在第一次定期检验后开始定级。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在每次定期检验后应进行定级,当发现或消除缺陷时,应及时重新定级。

9.3 基层局、厂应建立定级记录簿,年终对保护装置的定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提出消除缺陷的措施计划,并逐级上报。

9.4 一类设备的所有保护装置,其技术状况良好,性能完全满足系统安全运行要求,并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9.4.1 保护屏、继电器、元件、附属设备及二次回路无缺陷。

9.4.2 装置的原理、接线及定值正确,符合有关规程、条例规定及反事故措施要求。9.4.3 图纸资料(包括试验记录、技术参数等)齐全,符合实际。9.4.4 检验期限、项目及质量符合规程规定。9.4.5 运行条件良好(包括抗干扰措施)。9.5 二类设备的保护装置比一类设备稍差,但保护装置无重大缺陷,技术状况和性能不影响系统安全运行。

9.6 三类设备的保护装置或是配备不全,或技术性能不良,因而影响系统安全运行(如动作不可靠或有可能误动作等)。如主要保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评为三类设备。

9.6.1 保护未满足系统要求,在故障时能引起系统振荡、瓦解事故或严重损坏主要设备者(如故障切除时间过长、母线保护及线路高频保护应投入而未投入、变压器瓦斯保护未能可靠投入跳闸等)。9.6.2 来满足反事故措施要求。

9.6.3 供运行人员操作的连接片、把手、按钮等没有标志。9.6.4 图纸不全,且不符合实际。

篇5:继电保护装置及压板管理细则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和定值通知单管理标准

鹰潭供电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整定计算和定值通知单管理标准 范围

为规范鹰潭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和定值通知单的下达、执行和管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确可靠动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鹰潭电网调度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维护单位、各站所,凡涉及整定计算、定值通知单的下达和执行,均须遵守本标准。2 职责

2.1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2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继电保护专责负责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的计算和定值下发。2.3 运行维护单位负责定值通知单的执行和执行情况反馈。3 整定计算

3.1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继电保护专责负责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的计算,计算范围按调度管理规程和相应一、二次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文件执行。

3.2 整定计算部门应制定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原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3.3 提供整定计算所使用的系统参数和资料应使用正式文件的形式。整定计算部门对系统阻抗图和其他原始资料(含电子版)应有专人维护和校核,确保计算使用正确的参数,并对以前各阶段使用的参数备份,以备查阅。

3.4 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由该工程主管部门提前向继电保护定值计算部门提出投产时间,并在工程投产前向继电保护定值计算部门提供一次主接线图及保护图纸、设备规范参数等有关资料(对于改造工程,还应包括与改造工程相关参数)以便安排定值计算工作。提前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遵从如下规定:110kV及以上系统的工程应提前二个月提供,110kV以下系统的工程,应提前15天。超过上述规时间者,保护定值的提交可以顺延。影响如期投产的责任由工程主管部门承担,并对工程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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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和定值通知单管理标准

进行扣罚。

3.5 整定计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审批。计算人负责相关图纸资料的阅读、整理,计算参数的归算,完成整定计算稿的编制和填写定值通知单工作,对计算结果的正确性负责,计算工作完成后,负责计算资料的整理归档;复核人负责对计算的依据、原则的正确性负责,并对计算数据的正确性进行校核;审核人对计算原则和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3.6 整定计算中,如确有配合困难不能满足规程规定需特殊处理的,应征得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的同意,并将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书面报批。对由于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造成长期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办法,应写入本运行方式中。

3.7 调度在管辖电网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系统阻抗和交界面定值需改变时以及每年11月30日前,应向相邻各级电网调度提供本系统阻抗和交界面定值配合要求,以便进行配合计算。各级调度间整定计算分界点系统阻抗和保护定值配合的要求,应以书面文件形式相互提供备案。

3.8 整定计算书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计算依据、计算参数、整定原则、详细的整定计算过程和结果、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整定计算书应有计算、审核和批准人签字。4 定值通知单

4.1 定值通知单须经三级审批,有计算、复核及审核人签字,并盖下达部门公章后才能下达执行。如不满足以上要求,现场应拒绝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管理流程图见附录B。

4.2 定值通知单应包含设备名称、装置型号和所使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定值项目、备注、执行情况和更改原因等内容。

4.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应按便于分类和查询的原则进行编号,每份定值单的编号应是唯一的。4.4 整定计算部门下发定值通知单,应在定值单通知单发放记录本上登记、签名,并要求拿定值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最新定值通知执行完毕返回整定计算部门后,送达人员应在定值单通知单回执记录本上登记、签名。

4.5 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应编制定值更改计划并下发运行维护部门进行,运行维护部门依照规定日期完成。否则按未完成月度生产任务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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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和定值通知单管理标准

4.6 定值单份数至少考虑整定计算部门、继保班、调度室、运行值班现场等,不少于4份。

4.7 定值通知单现场调整整定值的书面依据。现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整定前,须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更改前必须征得值班调度员同意并按调度指令执行。

4.8 定值置入保护装置后,执行人应将定值通知单与装置面板或打印定值进行校对,并保证执行的正确性。执行中如发现疑点、差错或与现场不符时,应及时向整定计算部门或当值调度员提出,不得草率执行。4.9 定值通知单核对、执行完毕后,执行人(现场负责人)应在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栏签字并填写执行时间后,才允许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定值通知单执行完毕。在定值执行三日内将执行完定值单通知单返回到整定部门。如执行中有遗留问题,应及时反馈整定计算部门,整定计算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在24小时内落实解决;如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整定计算部门应及时按厂站整理归档。整定计算部门必须有一份完整的、记录定值变更过程的纸质定值通知单存档备查。

4.10 调度部门、整定计算部门、现场运行部门和保护维护部门在定值执行完毕后,保存一份定值通知单原件作为当前运行定值单,并按设备分类存放,以备查阅;整定计算部门还应保存一份被替换通知单作为历史资料归档,已作废定值应盖上“已作废”章,装订成册备查。

4.11 为适应电网特殊运行方式下达执行的临时定值通知单,应按临时单序号编号。电网恢复正常方式和原定值后,临时定值通知单返回整定计算部门。

4.12 整定计算部门出具的调试通知单仅作新投产设备调试使用,不得在运行设备上使用。建设单位在投产前5个工作日必须将调试通知单在调试中存在问题书面返回整定计算部门,调试中无问题也要按时返回说明,对于微机型保护还须提供装置软件版本号和校验码,否则整定计算部门不出正式的基础定值通知单。5 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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