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对策

关键词: 内容摘要 城市污水 浅谈 对策

第一篇: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对策

城市垃圾处理的现状和对策

内容摘要:现代社会中,资源的概念迅速扩展,人们对复杂问题的理解和思维方式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源环境、生态全球化趋势,考虑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资源、人口、经济、环境、生态、社会等越来越明显地交织在一起,“垃圾”作为一种资源类型,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决策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城市垃圾 资源 产业化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人均每年垃圾产量440公斤。2000年、200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

18、1.35亿吨/年,城市历年的垃圾堆存量高达66亿吨,侵占35亿多平方米的土地,已有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有1/4的城市不得不把解决垃圾危机的途径延伸到乡村。尤其是城市垃圾的二次污染,导致城乡结合带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全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总体水平还很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经费不足、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和基础设施落后,远不能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形成一个“垃圾产生量增加-环境污染加重-治理费用上升-财政资金不足”的恶性循环。

一、城市垃圾的概念及处理现状

1、城市垃圾概念

城市垃圾主要是指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市政维护和管理中产生的垃圾,而不包括工厂所排出的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垃圾的成分很复杂,但大致可分为有机物、无机物和可回收废品等。属于有机物的垃圾主要是动植物的废弃物,属于无机物的垃圾主要为炉灰、庭院灰土、碎砖瓦等,可回收的废品主要为金属、橡胶、塑料、废纸、玻璃等。由于工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前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的城市垃圾数量剧增。我国城市垃圾每年排出大约1亿t左右。

2、城市垃圾处理现状

①城市垃圾混合回收的方式加大了垃圾资源化的难度。我国城市垃圾基本上属混合回收,从回收的垃圾中分选有用物质,在目前分选技术差的情况下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利于城市垃圾的资源化。

②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较落后。我国城市垃圾中的无机成分多于有机成分,不可燃成分多于可燃成分,不可堆腐成分多于可堆腐成分,且大中小城市又各有不同,因而资源化难度大,经济效益较差。

③城市垃圾资源化的资金不足。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自于政府,金额有限,而建大型的卫生填埋厂或焚烧发电厂均需大量资金,从而造成城市垃圾资源化基础设施差。

④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善。当前,我国把垃圾处理的重点放在减量上,对垃圾资源化不够重视,无相应的资源回收法,

管理差,且目前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的资源化。⑤资源化意识淡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随之改变,资源的回收观念淡薄,回收难度大。

二、城市垃圾处理对策

1、城市垃圾资源化

①加强我国城市垃圾的分类回收。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过去城市垃圾的混合回收,加大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难度,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应在居民区,商业、文化及娱乐中心放置不同标志的垃圾容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保证居民自觉地分类放置垃圾,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

②征收城市垃圾费。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费用都是由政府提供,资金来源有限,限制了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而市民征收城市垃圾费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既为城市垃圾的资源化筹措了资金,又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排放量。如美国1000多个市镇对垃圾以袋、罐计算收费,垃圾的产量从1981年的每人1周3桶减少到1995年的每人1周1桶;又如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垃圾量为4桶,需交纳排污费13.25美元,每增加1桶,加收9美元,该规定实施后垃圾量减少了25%以上。当然,城市垃圾费的征收应根据居民生活水平、垃圾数量、分类放置等不同情况而异。再比如德国,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向城市居民收费,另一类是向生产商收费(又称产品费)。对于居民收费来说,德国的各个城市的垃圾收费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户收费,以垃圾处理税或固定费率的方式收取;有的是按垃圾排放量来收取。目前,大多数城市都采用按户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方式:部分城市开始试用计量收费制,按不同废物、不同量收取不同费用。产品费的征收更充分地反映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要求生产商对其生产的产品全部生命周期负责。产品费的征收对于约束生产商使用过多的原材料,促进生产技术的创新,以及筹集垃圾处理资金都有较大的帮助。

③大力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面对垃圾的挑战,许多科学家提出应全面应用高科技,变废为宝,向垃圾要效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源化技术有关。科技的进步可增加可利用废物的种类及其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垃圾资源化技术的研究,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硬件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垃圾资源化技术的选择应根据各国的国情而定。我国资金有限、技术较落后,但是地域广阔,因而垃圾资源化潜力较大。有研究表明,我国城市垃圾资源今后持续开发利用的方向除回收再生和综合利用外,最终处理应有60%用于填埋,30%堆肥,10%焚烧。

④加强废旧回收,推动旧货市场的发展。我国历来重视废旧物质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且收入不扉。如国内贸易系统从1950年~1994年,回收总值达1340.25亿元。此外,现有供销社系统每年回收废旧物资1600多万t,回收总值约2000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废旧物资回收潜力很大,我国应继续鼓励有关部门加强废旧物质的回收工作。

⑤加强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法规体系,如资源回收法、废弃物处理法等,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资源综合利用行为,并把它变为自觉行动。其次,要改变目前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将垃圾清运单位和处置单位从政府部门独立出来转变为企业,自负盈亏,实行有偿的社会化服务,环卫部门进行管理、监督。第三,建立城市垃圾资源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能力。

2、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

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从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原料能源相互利用、垃圾产品生产以及管理培训,将形成一个产业链。而且这是一个不衰落的产业,它将会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下去。

①走综合处理技术路线,提高技术集成能力

垃圾处理要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技术原则。传统的填埋方式占用土地、形成二次污染,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焚烧方式成本高、资源利用率低。我国城市垃圾成分复杂、含水率高、可燃物少。因此,适于走垃圾分选、再生利用、有机物发酵制肥、可燃物焚烧供热发电的综合处理技术路线。目前,从事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开发的单位很多,在某些单项技术上也有所突破,但垃圾处理技术是涉及机械、化工、生物、电子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技术,因此,提高技术集成能力更为重要。我国还缺少这方面的开发机构,急需发展有高度技术集成能力的研究开发单位,把国内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与工艺引进、吸收、消化后加以创新,创造出适合我国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技术。目前,一些军工科研院所,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所利用自身优势在这一领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②改革现行的城市垃圾管理体制,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一个产业的发展,除了先进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市场的培育,垃圾处理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要有适于产业发展的土壤和环境。因此要打破目前垃圾处理中政企不分、垄断经营、非市场化运作的现状。由原来的政府环卫部门的运作转变为市场机制企业化运作,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政府通过税收、能源、土地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环保立法和执法力度,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一系列环保法规,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强化相关的执法力度,推动这一产业的发展。上海市建委环卫系统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探索出“政府参与、企业投资、商业化运作”的一条新路。

③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扩大融资渠道

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垃圾处理需要一个非常大的资本投入。全国668个城市,设想平均每个城市建设一个垃圾综合处理厂,投资一亿元人民币,那么就需668亿元的投入,靠政府财政投入没有那么大的力度,也不可能形成持续的良性循环。只有到资本市场上去寻求资金,才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渠道。投资社会化,谁投资谁受益,政府可

以引导性地以少量投资,吸引企业和社会上的资本投入。企业产权股份化,多家联合,共同投资,形成技术合力和资金合力,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以往由政府投资和管理,往往出现投而不运现象,上亿的投资成为样品和摆设,不能良性运转。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力度,国家选择有技术优势、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发行股票,扩大融资市场。“二板”市场要特别关注从事城市垃圾处理研发的企业。建立垃圾处理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短期融资和信贷。充分利用目前国外资本看好我国环保市场的有利时机,注意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利用外资。

3、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意识对人的环境行为有指导作用,能够使环境行为具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从而对环境保护的进程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人们都注重各自家庭的小环境而忽视了公共的大环境,如果能够将市民们的小环境意识延伸到社会公共环境上来,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必将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要通过各种媒介不断地利用环境观、垃圾资源观、资源危机观等来教育市民,让市民了解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NextPage]

参考文献:

[1]吴晟志.试析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广西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9(01).

[2]高平城市垃圾产业化初探.再生资源研究,1999(03).

[3]张新亚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与可持续发展,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学报,1999(03).

[4]郭廷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探讨能源工,1999(05).

[5]彭述刚城市垃圾收集与处理的国外经验及启示现代城市研究,1999(04).

第二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措施

一、现状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51座,处理能力7688万吨。其中填埋场528座,处理能力6896万吨,分别占81.1%和89.7%;焚烧厂45个,处理能力275万吨,分别占6.9%和3.6%;堆肥厂78个,处理能力517万吨,分别占12%和6.7%。到2003年底,国债资金共安排垃圾处理项目359个,项目总投资245亿元,国债累计投入80多亿元,带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加上历史欠帐较多,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要。2002年,全国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36亿吨,集中处理量7404万吨,仍有6200万吨未经处理,这些生活垃圾或被堆放在指定地点,或随意堆放在河沿、池塘及城乡结合部,垃圾"围城"现象依然存在。此外,660个建制市以外的县城、建制镇年产生生活垃圾约3600万吨,这些垃圾基本没有得到处理。

(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提高,但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2002年,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54.2%,比1990年的2%提高了52个百分点,但相当数量的垃圾处理场没有达到环保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较低。根据2001年环保总局抽样监测调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现有垃圾填埋场中27%没有任何防渗措施;39%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已对周围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垃圾焚烧处理存在烟气排放不达标、飞灰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等问题。垃圾堆肥产品用于农田,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土壤,提高部分农作物产量,但对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农产品的安全、卫生等难以保证等问题。无害化处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标准较低,达不到无害化的要求;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滞后,现行的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制(修)订的,致使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要么没有污染防治措施,要么难以达到无害化的要求;三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材料;四是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缺。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通过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一些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在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填埋方面,填埋场沼气发电和渗滤液的处理已有多个工程实例。焚烧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得到较快发展,年焚烧垃圾已达180多万吨;炉排炉焚烧垃圾技术已建成国产化示范项目。堆肥方面,国内已研究开发出10多种工艺技术,并在一些地区得到应用。但总体而言,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低,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基本上是国外的。填埋方面,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技术和填埋场沼气发电技术等仍以进口和引进国外技术为主。焚烧方面,炉排炉的炉排和液压控制系统国内还没有成熟、可*的技术和装备,致使炉排炉焚烧垃圾的推广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堆肥方面,工艺技术和装备的自动化程度与国外亦有较大差距。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为主,目前因垃圾填埋和堆放占用土地已达70多万亩,焚烧发电等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

(四)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落实得不够好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2002年,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据了解实行垃圾处理收费的城市不足200个,绝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垃圾处理收费尚未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按文件精神,垃圾处理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但环卫市场尚未形成,实行收费的城市大部分明确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为垃圾收费的主体,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

二是收费标准低,据对2002年已开征垃圾处理费的171个城市的收费情况分析,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般只占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的50%,有的城市仅为20%。

三是收缴率低,居民的缴纳率为20%。调查中了解到,由于目前住房结构和垃圾收集方式,难以确定事实上的垃圾产生者,无法按垃圾产生量收费。垃圾收费缺乏有效的收费载体,对不缴纳者无法

实施强制性措施,也是收缴率低的原因。由于收费制度落实不好,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得不到保证。

(五)环卫体制改革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产业化发展缓慢通过环卫体制改革,特别是推行垃圾处理产业化经营政策,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环节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经营。但环卫体制改革仍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目前,大部分城市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二、对策措施总体思路:

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技术示范、深化改革、健全法规、加强监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策措施:

(一)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规模、投资和政策措施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通过预处理实现水份和有机物的减量,通过分类、分捡、分选等回收利用垃圾中各种有用物质,减少垃圾最终处置量;有条件的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须达到无害化的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多种途径,经济实用选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南方沿海、沿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及土地资源紧缺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投入,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属公益性事业,现阶段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运行费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国家利用中央资金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等;符合国情的先进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各城市政府要切实承担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职责,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以吸引银行贷款和引导社会投资。

(三)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重点研究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研究开发垃圾分捡和预处理工艺技术,充分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可用资源,减少最终处置量。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一是垃圾填埋工艺中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及沼气发电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填埋场防渗能力和渗滤液处理比例,有效防止填埋工艺对地下水的二次污染。二是焚烧工艺中炉排炉液压控制技术和炉排生产技术的完善化示范,同时加大垃圾焚烧工艺污染物控制技术的开发,确保烟气、废水等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推广力度。三是垃圾生化堆肥无害化处理技术示范,重点解决堆肥恶臭和垃圾肥料的质量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垃圾肥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推广垃圾肥料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和速生林生长。

(四)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允许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房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垃圾处理收费优先用于现有处理设施的运行,确保现有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管,其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应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指导,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各地要认真执行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和《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的有关政策要求,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在改制过程中,财税部门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垃圾处理企业实行低税赋、零规费的相关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环卫工人提前退休、再就业等扶持政策,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完成环卫体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开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完善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运营机制。

(六)完善法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尽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市场化运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收集、运输、处理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和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要制定建设项目监管、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要求,确保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项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环保部门要制(修)订符合国情的污染控制标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参考文献

1 藏文超.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与管理问题.环境保护,1998.(8):41—43.

2 超蜀等编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

3 振成主编.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理.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87.

4 王中民主编.城市垃圾处理与处置.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

第三篇:浅谈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论文

摘要:市污水管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由于受城市建设、经济条件和管理方式的制约,我国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一般相对滞后,其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关键词:污水管网建设管理

城市污水管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关键,是污水处理保护水资源和改善环境的必要手段。由于受城市建设、经济条件和管理方式的制约,我国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一般相对滞后,其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污水管网与污水厂不配套、设计过于保守、污水厂进水浓度过低、排污来源不清、雨污不分流不彻底、养护不到位等方面,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也是我们当前必修面对和思考的。

一、科学严谨的排水专业规划对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已成为共识,一般也都有排水专业规划,但是正向一句调侃语“计划没有变化快,变化没有规划快”所表达的,有些规划还是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其一是存在着换个领导换个思路,已完成的规划也要重来,规划没有连续性;其二是规划大而虚,规划深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其三,同一城市或区域规划不统一,专业规划与总体规划不协调,缺少一盘棋意识;其四,规划不严谨,存在规划中和设计中已经明确污水管道随路建设,但个别部门因为工程投资等问题随意取消污水管道或污水支管的实施,道路或周边建筑建成后给后期污水管道的实施带来较大难度,甚至可能改变区域污水管道布局。对此,应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尽可能有一个责任主体负责修订专业规划,扩大规划的范围和深度,突出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严谨性,深入研究新城区的建设、老成区的改造、城区内化工企业废水排污管理规划、医药行业废水管理规划、城郊乡镇的排污管理规划、区域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应用等课题,根据水质污染状况、城区污水排放状况和治理情况、城乡经济发展状况的要求,制定出实施规划。统筹规划区域污水治理的全局,特别是城郊之间、城区之间、城区与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尽量避免出现空白区域或死角。进一步研究老城区污水截流、工业污水治理的途径,不断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规划一经通过,应确立其强势的指导地位,由规划、建设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确保其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对污水管网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统筹兼顾和可持续发展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

四、重视老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截流改造与分流改造

五、全面调查管网现状,明确产权管理,落实责任与目标,有效发挥现有管网的效能

污水管网属于地下设施,管理维护存在一定难度,一般都存在污水管网的现状不清的情况,这主要是多头建设和管理造成的,使一些已建设管网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甚至出现一些建设单位也无法说清管线建设位置、是否并网、管径多大、是否存在断头或封堵的情况。这些都给后续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题,使得建成的管网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给统筹规划带来不利影响

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协调相关建设部门收集竣工资料结合现场勘察等措施,尽量摸清管网现状,进一步明确污水管网产权管理的范围,按照规划打通关键节点使得建成的污水管线能组网运行,充分提高污水收集、输送的效率。同时根据现状情况逐步建立一套管网设施的评价标准,制定不同的管养维护或更新标准,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管养工作。

六、加强源头管理,结合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重点排污户档案 在污水管网的运行中经常会遇到偷排和超标排放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在查找污染源的时候都比较困难,可能对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稳定造成严重,特别是合流制截流式管道还可能对河道造成污染,造成污染事故,因此应积极推广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在现有综合验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污水接管审核、备案和许可制度。通过对排污用户排水水质、排污量、排污口设置、特征污染物等情况的了解逐步建立排污档案,并根据排污量和污染物特点建立排污户分级制度,针对不同级别的排污用户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从而实现污水排放的源头控制,进一步保障污水管网设施和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七、重视污水管道养护,加大污水管网养护的投入,切实加强现有设施的维护管理

目前城市污水管网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在污水管网养护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造成养护手段单一,已有管网的维护管理或者维护管理力度不够,方法不对,没有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没有形成科学、系统、周期性的机制,造成管网存在较多病害,例如日常清淤多以人工为主,增加工人劳动强度,同时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管道发生堵塞,堵塞位置及情况不清,疏通手段有限;管道破损维护不及时,维修方法单一。随着我国的下水道普及率及城市化进程的提高,管道老化和破损的现象也会越来越多,为了避免管道损坏给人们带来的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有计划地对管道进行养护,定期检查和维修。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改变原有的排水管网的管理和养护理念,让养护维修和管理手段逐步向机械化过渡,不断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有效提高排水管网的工作效率,创造更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这也是整个排水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八、规范污水管道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的管理

众所周知,在污水管道的施工中还普遍存在一些质量通病,例如施工单位随意更改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与施工实际不相符;管道接头质量不好,存在脱节和移位等清苦;为通过闭水试验或止水在检查井内乱设封头;拆除封头不彻底,打开一个小洞了事;道路基层施工时将石块或灰土填入检查井,甚至将检查井铲平,覆盖在道路基层一下;检查井基础后周边土方回填随意造成检查井沉降明显等等。这些情况都给污水管网的安全运行和养护管理待来严重隐患,因此必须加强污水管道的施工行为的管理,特别是随道路或其他市政工程配套的污水管网更应该引起重视,在产权移交时接收单位应要求移交提供竣工资料,现场校核竣工图纸和闭水试验的准确性,并抽干或降低检查井内水位(管口至少露出1/3),全面检查井内和管道的施工质量,是否有封头、淤塞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应不予接受,直至整改达标。

九、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的市场化管理也是一种发展趋势

随着近年污水处理的产业化的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厂纷纷面临改制,这就使厂网分离形成一种必然,目前一般的形式是污水处理厂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行,而管网则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或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在当前精兵简政的大前提下增设一个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综合机构是不和适宜的。因此,主管部门可以尝试将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的运行管理、巡视、维护等具体行为委托给更专业的公司承担,主管部门则可以以较少的人员,在深化管理和细化服务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实现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社会效益的双赢。

结束语

城市污水管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其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值得研究方向,值得广大建设和管理者深入探讨和思考。

第四篇:刍议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及其对策

[摘 要]随着我国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城市化不断加快,大量的城市污水排放问题也接踵而来,并严重破坏着水环境。人们都知道,我国是个水资源并不充盈的国家,水资源的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即使国家与政府在城市环境保护中大力宣扬与开展了污水治理工作,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足。因此,对我国城市环境中污水处理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是极具有现实意义的。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建设问题;经费来源;运营管理;环评制度

中图分类号:G2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4-0319-01

1 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1.1 体制建设问题

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居民排放的污水总量不断增加,各行业产生的污水也不断增多。但是,已经做了更多的污水处理厂,却没有完全投入实践,甚至一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也在一年前,但是由于技术不高,资金没有达到指定的位置,仍然不能正常运行。另外,用于收集污水的滤网可以导致低负荷率,影响系统的正常功能。此外,一些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不健全,未能形成工作机制,对城市环境保护的特殊引导不能有效促进污水处理的过程。

1.2 经费问题

目前,许多地方政府机构由于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并没有设立专项基金,使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处理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科学和完整的硬件支持。导致问题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责任意识的缺乏,不依照本法规定的标准向有关单位和大型企业排放污水的,或低收费标准,无法确保污水处理的基本成本,导致财政收入城市环境治疗不能满足相关的要求。

1.3 运营管理问题

基于一些地方政府和地区污水污水处理部门掌握不清楚,缺乏整体的认识,理解,因此在废水处理的过程中更加难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计划,选择应用程序基础架构系统通常有一个偏差,无法实现科学管理。此外,随着城市污水排放量的不断增加,污水处理的管理规模和操作系统也被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由于缺乏污水处理,管理部门缺乏丰富的经验,没有办法进行不同的任务,从而影响到最终的治理效果。

2 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措施

2.1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应结合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所有河流入海,广泛收集生活中的污水处理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向科学、快速反应应急水污染治理。与此同时,在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中,要坚决秉承“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核心理念,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纳入污水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污水治理管理机制,对于水资源污染现象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污水排放监管,督促他们及时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和污水处理技术,如果其污水处理项目不合格,做出纠正,整改不合格的,将责令关闭其生产。

2.2 加强生产运营监管

地方政府生产经营机构必须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污水排放标准对重点企业实行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对造成严重水污染的企业,必须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水污染排放标准和城市经济发展的相关许可制度,协调污水处理之间的关系,鼓励企业对污水的严格控制给予奖励,对严重的不合格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强制关闭。

2.3 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

为严防新建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凡是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凡是新建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先行环评,否则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执照。 “四不批准”和“三不准确”的要求应在项目批准中严格执行。“四不”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项目组,超过当地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不符合项目集团的污染控制措施,不符合环境规划和合理的产业布局。“三不”不允许国家禁止项目,不污染转让,落后技术,污染低,能源密集,项目效益不允许,以控制新污染源。

2.4 确保饮用水安全

重要的是要确保各专门机构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多种管理和随机钻井的发生。妥善规划和规范垃圾卫生填埋、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消除污染隐患。根据国家规定,在地下水源和地表水的取水口附近设置保护区,逐步消除各种污染源,使群众能够“饮用洁净水”。

2.5 拓展污水治理经费来源

城市污水处理的顺利发展离不开充足的污水处理资金,地方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治理资金来源。一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政府房屋及水务管理单位应增加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以确保污水处理的应用。为加强对污水和污泥处理企业运营的监管,对污水排放量远远超过工厂的指标数据,企业应增加城市污水处理的收集,以弥补污水处理的不足。第二,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的宣传和指导。加强污水处理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响应社会关切,促进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正确引导舆论,增强节约用水意识。第三,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供水企业应当实行收费公开展示制度。换发局应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的执行,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违法定价行为,确保城市污水处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社会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处理必须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完成。环境保护和城市污水处理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污水处理的问题,水污染的刚性管理问题和增加资本投资,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管理,学习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打击水污染,根据要求严格的管理规定的排放污水。

参考文献

[1] 孙飞.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6,(16):99-99.

[2] 杨静珍.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与对策分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7):199-199.

[3] 陈志敏.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与对策分析探究[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7,(1):245-245.

[4] 侯世?i.论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化工贸易,2013,(4):300-300.

[5] 郭祖美.城市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J].广东科技,2012(02):49.

[6] 赵锋.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现状分析及其防治对策[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11(05):39-42.

第五篇:浅谈对城市给排水系统规划与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是一个人缺水的国家,人均径流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水量在地区分布上极不平衡,与人口、耕地的分布不相适应。城市给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给排水系统的整体规划和设计的缺陷,导致现阶段水资源消耗过大,对城市给排水系统造成一定的威胁。为了做好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实现现代化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中的几个现状问题及相应的措施进行探讨,希望对以后城市的给排水规划和设计有所帮助。

关键词:给排水城市规划设计

引言

城市给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水系统的规划与设计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和制约城市的发展。“城市水系统”主要包括水源系统、用水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回用系统和雨水系统,但现阶段由于缺乏城市给排水系统的整体规划和设计,从而导致现有水资源消耗过大,规划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了城市给排水系统,乃至城市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这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认真思考与解决现存的问题,寻求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在经济和技术方面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现代化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中的几个急迫性问题及相应的措施进行探讨,希望对同行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给排水工程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分为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和循环水系统3个子系统。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规划,使排水收集、输送、净化、利用和排放几个环节上相互协调,使各环节的排水设施建设工程规模适宜,合理利用水资源。市政给排水工程宏观规划一般分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专项规划,某一规划区的总体规划中的排水专项规划、某一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市政给排水范围的划定,市政给排水量的预测,排水体制的确定,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排水枢纽工程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的确定。

2 城市给排水系统规划存在的问题

2.1 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滞后 在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过程中,给排水工种处于配合地位,影响了城市给排水规划科学化的发展。往往出现道路要求快速建设,造成了排水工程规划没有编制,一些排水工程往往不能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有的虽然设计完成后,排水工程规划由于相关原因需要修改,许多工程项目未能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规划的指导意义也没有得到真正体现,造成了工程需要再次改造。

2.2 规划的科学依据不足 城市水系统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各类指标、标准、基础数据和分析工具,其中水量预测和水平衡分析是核心工作。目前,我国的水量预测工作主要是参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中有关规定,但我国不论在国家还是在区域层次上都缺乏对用水工艺、各种用水器具和用水行为的详实系统监测,缺乏对新型用水技术替代规律和扩散规律的基础研究,缺乏对多种用水信息的综合性和结构性分析。

2.3 排水体制规划混乱、排水体制的不合理 目前绝大部分市区的排水设施分别由环保局、市政工程管理处、水利局等不同部门管理,由于各部门之间沟通不够,管理人员责任不清,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排水设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生的新问题都不能及时解决。另外传统的防洪和排水设施设计中,强调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将雨水和污水尽快排出城市,但忽视了城市径流面源污染的控制和雨水资源的利用。随着流域整体水质的逐步改善,城市随机性暴雨径流和突发排放事件引起的对水体生态系统的冲击,已日益成为流域污染控制的主要内容。

2.4 传统的给排水专业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由于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技术参数多、不定因素多,且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这使城市给排水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刚从传统的给排水专

业毕业的学生,因受知识结构的限制,不能进行宏观的分析论证,不适应城市规划多学科、多层次的分析论证要求,远不能满足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的需要。

3 解决城市给排水系统规划问题的对策

3.1 城市水系统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城市水系统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子系统及其各项要素的综合布置。城市用水规划的总量平衡非常重要,必须优化组合各种可行的节水、水回用等方案。要做到这些,首先要了解城市水利用规划,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水专项规划,按照水的可持续发展观念编制城市水利用规划,内容应包括:地面水、地下水、雨水和海水等水资源平衡;供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总量平衡;供水节水规划和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规划;水的生态循环规划;各类水工程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等。对当前我国的城市水系统建设中普遍出现的规划不协调、建设不配套、管理不统一等问题,规划中要特别注意管网配套和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能力的协调增长,确定规划期内水系统及其网络设施建设的规模、详细布局和运行管理方案。

3.2 加强水量规模预算 水量预测是给水规划的基础,水量规模预测是否符合发展趋势和实际需要,对水资源的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利用、实施步骤和工程费用产生重大影响。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是测算城市总用水量规模的主要依据,具体包括:总体规划阶段给水水量预测;总体规划阶段污水水量预测;分区规划阶段及专业规划给水、污水量预测;详细规划阶段给水、污水量预测。改革开发以来,工业生产、城市建设、住宅建设、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使供水量也不断增长。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之一的供水量的增长规律也将与过去不同,水量预测就不能仅按历史的发展计算,还要根据具体的城市规划对不同类型用水量分别进行预测分析。

3.3 城市给排水系统应当向可持续性方向发展 自然界的水是循环的,给水和排水是统一的,人类社会对水的使用应服从这一过程。在用水之后,必须对水进行再生处理,使水质达到自然界自净能力所能承受的程度,否则累积的大量污染物将超过水环境的容量,从而导致水资源危机和水污染现象,最后破坏水的良性循环,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控制城市给排水系统向可持续性方向发展的途径有:①在城市水系统中增加节水子系统;②在城市水系统中增加治污子系统;③在城市水系统中增加再生水回用子系统。加强节水、治污和再生水回用力度,重视再生水、中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是促进城市给排水系统良性循环,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3.4 完善各项法规 根据我国当今给排水体制规划混乱的现状,应通过行政立法,完善相关法规,建立明确的给排水工程建设及管理职责制度和相关体系,明确管理权限,形成规划、建设、维护、监督各部门明确的权利、职责和监管机制。

4 结束语

市政排水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是城市道路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规划与设计城市给排水规划时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好城市发展中可能面临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灾害问题。高质量地编制好城市给排水规划,不仅是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自身的需要,而且是城市面向未来,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邵益生.我国城市水可持续管理的战略对策,中国水工业科技与产业[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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