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关键词: 用品 劳动保护 发放 职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精选12篇)

篇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满足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管理体系的目标要求,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者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 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 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 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4、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仓库负责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负 责监督与管理。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作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数量领

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公司管理部门部分特殊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办公室按实际情况每核定报总经理批准,按发放规定时间内统一发放。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部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

种,由公司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拟定标准报总经理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公司仓库负责,仓库根据办公室

每制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时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一内因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三个月及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

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期相应延长。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时间不足

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限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5、公司及项目部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妥善存放,防

止因存放不当引起的变质、老化等,劳动防护用品存放时间较长时,应进行检测,以确认其性能是否良好。必要时应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合理使用。

2、各工种在从事(登高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相应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残缺、老化及构件失灵而导致无法保护劳动者安全时,严禁使用。

3、安全防护用品在停用期间,项目部应设专人妥善保管

4、有规定使用年限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超过规定年限时,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公司工程部及工作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现违规及时指正,必要时采取责令其停止作业及罚款处理。

本规定自2010年11月11日起执行。

篇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3、职责与分工

主管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为本制度的直接对象。

4、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的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4.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

4.3.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个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账样,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对因工作员工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篇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1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过度发放造成资源浪费和防护意识淡薄

目前企业在进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时出现的资源浪费相对严重,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期间较为粗放,没有认真仔细地对其使用范围和特点进行学习,没有适当地对员工进行细化培训,导致他们对于相关装置、岗位危害因素不够了解,没有在出现危险时选择相应的急救措施。

1.2 缺少细化的分厂级应急知识培训和特殊药品储备

企业的顺利发展离不开管理和领导阶层的支持,但是,个别企业领导阶层怕麻烦,简化培训内容和深度要求,没有制定相应的应急知识培训系统,员工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够选择相应的自救或者互救措施,导致其个人安危受到影响[2]。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以及使用中,管理部门没有针对特殊药品进行储备,例如夏季只是准备了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常规性药品,当员工遇到中暑等现象时,选择的救治措施不够科学,导致员工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在进行药品配置时,没有对特殊的解毒药品的系统管理机制,无法及时进行更新或者有效调解,达不到系统要求的同事,也存在浪费现象。

1.3 员工思想保守,仅仅使用学习习惯的防护用品降低防护效果

员工思想观念中大都存在福利观念,个别员工思想相对保守,大都只是会使用习惯的防护用品,而企业管理和领导阶层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采购、培训、使用也偏向单一化。在化工场所,虽然企业管理和领导阶层知道员工的防护用品使用观念保守,但出于生产成本和时间成本的考虑,也会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总数量弥补效果,导致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2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措施分析

2.1 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合理上报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与管理要能够结合企业职工实际状况来进行,首先,企业管理和领导阶层要能够意识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购买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并且要能够定期组织采购部门到员工基层了解防护用品的实际需求,并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3];其次,管理部门要能够结合实际工种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并加以上报,让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最后,采购部门和管理部门要能够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针对出现破损、过期或者其他质量问题的防护用品或者药物,同供应商进行沟通,并协商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2.2 做好特殊用品管理工作

特殊用品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中占据一定的位置,特殊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将会对企业各项工作产生直接影响。针对企业的特殊工种,物资管理部门要能够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检查特殊用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是否出现损坏等问题,并做好更新和管理维护工作。个别特殊用品价格较为昂贵,为了杜绝工作人员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管理部门可以实施轮岗制度,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提升特殊用品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

2.3 对不同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针对性管理

不同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在管理期间要能够针对性进行管理,严格把握质量大关。针对不同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要能够针对性管理。首先,采购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需要针对有效期产品制定相应的退货条款,否则由于配送中心有效期产品没有退还酿成的损失有采购员承担费用;其次各个月都需要实施盘存措施,工作人员进行定柜、定品种盘存。盘存期间则需要单品种药品账物符合,还要对药品有效期查看,例如针对有效期在3到5年的药品,使用量较大的可以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大稳定的药品或者使用剂量较小的则可以将盘点周期扩展到2到年[4]。针对抢救性物品则需要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填写规格、名称、批号、数量,安排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汇总、核查。

3 结语

目前企业关于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和发放以及使用存在很多问题,管理和领导阶层没有意识到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管理部门对于现实的考虑减少发放,这将会对员工的个人安全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在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影响下,职工安全和健康需要得到重视,这也是企业长久发展的保证。

摘要: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开始意识到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因为企业管理和领导阶层存在严重的福利观念,这就导致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下面就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和发放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

参考文献

[1]武安众.影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因素调查[J].医学动物防制,2007,03:208-209.

[2]余彬.个人防护用品概述[J].现代预防医学,2009,01:34-37.

[3]李蓉,赵艳梅,李倩,张婷婷.PM_(2.5)个人防护用品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14,06:23-26.

篇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摘 要:结合地下矿山实际,制定一套完善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通过对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使用进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同时降本增效,努力为公司顺利转型为节约型企业做贡献。

关键词:地下矿山;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精细化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

大贾庄铁矿是位于河北省的地下矿山,矿产资源总量为26028.86万吨,建设规模为采选原矿500万吨/年,设计采深-450米~-150米,年产全铁品位66%的铁精矿164.99万吨,服务年限32年。目前处于基础工程建设期间。在基建初期,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行不成有效、明确的管理体系,有悖于建立节约型企业的发展方向;同时,安全生产又是企业永恒的话题。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更是企业努力的方向。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不受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有效阻隔人体伤害事故,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赔偿款,保障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可见国家安监部门对劳保防护用品管理的重视。因此加强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使用进行全过程精细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有重要意义。

1 劳保发放、领用制度的探索、制定和完善

公司原来把其他单位的或者相关的一些制度照搬照抄,拿来自己用,显然是不合适的。要想切实保护员工的安全同时保障安全生产,一套完整、切合实际的劳保发放制度是必要的。矿业公司制定的劳保个人发放标准只是一个框架,在此基础上根据河钢集团矿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完善。

1.1 对公司的内部岗位、人员数量、是否在岗等情况进行统计

根据公司基建期现有的情况对涉及的岗位,公司人员数量,是否在岗,岗位情况及定岗和现实工作情况是否一致等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并整理。编制出一套完整的岗位、劳保用品及使用年限的表格,再根据之后的情况对表格进行检查、调整、完善,进行PDCA管理循环,直到得出满意的结果。

1.2 根据现实情况对劳保用品的年限、种类进行合理地规划

制度的制定首先要参考国家对劳保用品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对地下矿山的劳保用品有明确的规定,制定制度过程中不能与之相悖。例如,基建初期,施工现场管理技术员不经常下井,所以公司采取了岗位配备自救器的方式,在有下井作业的岗位上配备几台公用自救器,这样既满足国家安全规定,又能减少自救器数量,提高使用效率。

其次,制度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在安全科的监督和配合下制定,一定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例如,在制定新的制度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机动科全权负责,发放的种类不全,口罩发放的时候不固定,没有对地质工眼睛保护的劳保发放说明等,老的规章制度很多地方都不完善,不健全,所以在制定新制度的时候一定要听取安全科的监督和指导。

再次,在制度制定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哪些劳保用品属于易损易坏及使用寿命短的东西,哪些使用寿命长,而发放时间短。劳保用品是对员工进行保护,没有员工的意见制度是不适用的。

1.3 完善劳保发放、领取手续

机动供应科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及发放,在发放过程中也应该受到安全科的监督。给谁发,发放多少,发放的劳保用品种类是否正确,是否是到年限进行领取等,都应该经过安全科的监督与同意。除了从发放和监督的方向进行管理外,公司也给每个员工发放了劳保本,对每次发放的时间、数量、种类、大小等进行记录,通过发放、监督、制度和劳保本制度层层把关,层层管理,从每个程序对劳保用品进行管理,避免错发、乱发、未到期就来领、领取混乱等现象发生。

2 对劳保用品使用过程的监督、指导

2.1 分层次、有侧重地开展劳保用品教育培训

制度是管理的手段,按照制度执行是目的。开展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是对制度执行的良好保证。

为此,大贾庄铁矿定期开展劳保用品的安全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因材施教,即分层次、有侧重地进行。层次主要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技管人员和一线职工。有侧重主要指的是对技管人员主要着重于劳保用品管理重要性以及管理手段教育;而对于一线职工操作岗位人员来说,则应该以安全意识为重点,培训操作人员如何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通过适当的指导、演示、员工试用等培训手段,告诉需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个操作岗位人员:①为什么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怎样使用;③怎样保管;④使用中的注意事项等。

2.2 通过开展有益活动,加强检查监督

公司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活动,调动全体人员对劳保用品的穿戴及使用的积极性。例如,当下最流行的信息交流工具——微信,公司通过开展“微信随手拍”的活动,使员工之间相互监督,监督检查哪些员工没有在工作岗位上正确使用穿戴劳保用品,拍到违反规定人员的相片,对拍照者进行一定奖励。再有,将相邻或相近岗位之间的每两位或者三位职工组合为互保组,看作一个整体,互保对象之间互相提醒监督,荣辱与共。安全科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劳保用品专项检查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者,对于互保组批评教育,并处于一定经济处罚,罚款由互保组成员均摊。

3 精细化管理的效果及结果

在对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使用进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之后,发放程序清晰明了,责任到人,领用手续完善,首先做到了从管理体制上对员工的安全进行了保护,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保障。

其次,精细化管理避免了一些乱领,错领,乱发,乱计划等混乱现象的发生,节约合理地发放劳保用品,节省了劳保计划的概算,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最后,公司开展的相关活动得到了不错的反响,员工都积极踊跃的参加,主动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监督管理活动切实有效地开展,以上一些列的措施使劳保用品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得到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胡艳国.创新模式探索企业劳保用品管理新思路[J].企业管理,2010(4).

[2]丁改叶.浅谈安全生产过程中劳保用品管理[J].中国科技博览,2014(30):82-82.

篇5: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核发工作,规范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程

序、发放标准,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已下发执行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重新完善、修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环保处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核查和组织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科学、合理发放,真正达到保护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目的,是劳动防护的根本要求。

第四条 《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部门、单位无权自行修订,需统一报公司安委会组织修订,并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实施。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坚持“适用、耐用、管用”的原则:坚持按工作岗位、劳动

强度、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发放的原则。

第二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及管理

第六条 劳保用品的采购由机动设备处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必须索取相应的符合国家强制

安全认证的质保书、要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及保质期、安全防范等级及产品性能等相关证明资料随物品入库,统一由公司劳保库存挡备查。

第七条 劳保用品产品质量是确保劳动保护安全和劳动用品使用周期的保障。因此,库管

人员要严把物品入库关,认真比对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实物相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并确保原始资料齐全,确保帐、卡、物相符,经得住级安全主管部门检查。

第八条 库管人员要严格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查验,保证劳保用品在库管期间无

损坏、无霉变,不降低使用性能,确保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

第三章 劳保用品的支领程序及发放标准

第九条 新招聘进厂的员工劳保用品支领必须以人力资源处《调动通知单以及定岗标准确

定的其所从事岗位、工种为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其实享受的劳动保护用品待遇。员工需同时持有《调动通知单》、《安全教育手册》、《劳保用品支领卡片》方能到工作单位报道“一单一册一卡”作为员工内部调动、岗位调整、工种变更及劳保用品发放变动的原始依据,处室劳保用品领用标准确定和劳保用品领用标准变更,必须报人力资源处、安全环保处批准,方能生效,任何单位几个人无权变更劳保用品领用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保用品达到正常使用期限需续支的,由员工所在单位开据个人劳保用品领用单,单位领导签字后,员工本人持上岗证到公司安全环保处审核无误后,加盖“劳保用品支领专用”章,方可到劳保用品库支领

第十一条劳保用品未达到使用期限,因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非正常补发时,需由员

工所在单位开据个人劳保用品补领单,单位领导签字,并注明补领原因,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审核,折算使用期限,按实际损失价值,确定扣款额度,并在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从核发之日起变更该项劳保用品使用周期初始期限。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早生产工作岗位上,因各类工伤、生产、设备等事故造成损坏,不能

起到劳动保护作用需补发的,由员工所在单位开据补领单,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

注明补发理由。为便于严控制补发所发生的损失费用,除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失的报主管经理特批外,一般情况下由员工所在单位从各类事故处理费用中支付补发劳保用品损失费,列入生产成本,并经公司人资处、机动设备处、财务处确认后交安全环保处核实并变更相应用品初始使用周期,予以补发。

第十三条员工因离职、辞退或解聘等原因退厂时,需由安全环保处在办理“会签”时审

核劳保用品支领卡片收回并按使用周期核算残值,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否则不予办理退厂手续。

第十四条为便于统计报表,劳保用品审批时间为周二。(极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五条《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棉装(棉大衣、大庆服、棉绝缘鞋、棉安全帽等)、雨衣、雨靴发放范围只限于长期室外工作、室外巡检人员,车间内部和室内作业人员一律不发(室内极特殊岗位需经主管领导特批发放)。

第十七条劳保工作服按白帆布工作服、纯棉布工作服、化纤工作服三种,分高温(含电气焊)、特殊煤气作业、静电作业和普通工作岗位分别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保安人员发放统一制式服装,不再发放劳保服装

第十九条公司发放的统一制式厂服及特殊岗位的警示服装不在劳动用品发放范围。

第二十条安全帽发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质量,使用年限为三年。班长以下员工安全帽颜色为白色;工段长、车间主任安全帽颜色为蓝色;副厂(处)级以上领导安全帽为红色。

第二十一条因突发事件、救援抢险、设备抢修等临时性突击任务需超标准暂借劳保用品的,各单位需履行借用手续,注明借用原因、使用期限、用途等,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用完立即组织收回、退库,到期不还的或移做它用的,由公司内裤开据清单,注明价值、总额,由公司财务处视损失价值从本单位奖金中扣除;情况异常紧急来不及请示的,可先借用,事后补办借用手续。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劳保用品审核、库管、发放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不准任意更改、扩大和取消发放品种及范围。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多领、冒领劳保用品价值的加倍重罚,并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严肃处理。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篇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二)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应根据公司制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篇7: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杜绝浪费,结合本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派三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至少调查三家),并将调查报告和购物报批表(见附件1)一起报总部生产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市场调查报告包括物品名称、产地、质量、单价、商场名称及电话号码、调查人员的签字。

3、购物报批表应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质量、单价、库存数量和本期应发数量。

4、工作服的采购单价,应控制在50元/件以内。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办公室必须建立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及员工劳保用品领用卡,领用卡包括姓名、工种、员工编号、发放物品名称、发放时间、金额、员工签字、经办人签字。员工劳保用品由办公室核准,总经理签字方可领取(劳保用品领用卡“卡样”附后)。

2、总部规定的使用期限表中,标有“△”符号的防护用品,其使用期限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3、洗涤用品的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5元(肥皂、洗衣粉可交替发放)(该项劳保不上报总部审批)。

4、保安人员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夏装、秋装各一套,皮带一根、帽子一顶,离开公司时须全部交回。

5、安装工程人员和基建人员由所在公司负责上报并发放。发放安装工程人员劳保服及防护鞋时,要先上报投资工程部,核实使用期后执行。

6、防护鞋的发放:电工为绝缘鞋,食品加工车间工人为防水靴,挂面车间工人为拖鞋。基建主管人员为防水靴。

7、必须按宏展集团劳保防护用品使用期限表发放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更改使用期限(见附件2)(但地处东北三省及内蒙古的各饲料公司,其车间生产工人、装卸工、机修工、电工,冬季每人可增发一双保暖鞋(橡胶底),每双不超过20元)。

8、严禁发放使用期限表中未规定的物品,严禁将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员工。

(三)劳保防护用品的上报、发放时间:按照公司实际在册编制人数,每年三月份集中上报购物报批表,新员工以到岗时间按规定发放。

(四)对采购、发放中的违规行为,按集团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规定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执行。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口总部生产工艺部。

篇8: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为进一步规距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在员工从事各项工作时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要按规定发放、节俭使用:

一、手套、肥皂:发放仍按以前规定办理。

二、工作服:

1、车间一线操作人员:夏装两年一套,春秋装一年半一套。

2、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办公室人员:三年各发放一次。

3、临时工:短期借用旧的,锅炉工可发新的。

三、工作鞋:一线工人一年一双,其他人员三年一双。

四、各类人员凡调离公司必须收缴工作服,不交者按发放时间长短折旧扣款。

篇9:办公用品支取与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对劳保用品的管理,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发放范围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二、发放原则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的需要,配发必备的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

2、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的劳动条件配发不同标准的劳保用品。

3、从事混合作业和多工种作业人员,以主要作业(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不能同时享受“双重标准”待遇。

三、发放程序

1、员工在公司综合办公室登记后,按所从事的岗位或工种由财务建立劳保登记卡。

2、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劳保登记卡规定的岗位或工种配发劳保用品。领用劳保用品时需经本人签字,使用期限自领用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去财务直接领取。

3、特殊劳保用品领用时需经本人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予以配发。

四、发放管理要求

1、劳保用品属工作所需,非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违者要追究责任。

2、员工在工作中须按照劳保用品穿戴要求进行穿戴,对不使用劳保用品或使用劳保用品不当造成个人伤害者,由个人承担责任。

3、劳保用品若非人为因素造成,如质量原因破损等,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可予以补发劳保用品。

4、离职、离岗人员的劳保用品必须交回,否则财务人员必须在其本人工资中按价扣除。关于办公用品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2015年003号文件)

5、所有的劳保用品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并按规定指导配发。

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风帽、口罩、雨衣、靴子、绝缘鞋、手套、眼镜、棉大衣、手电。

2、各部门员工发放标准:

1)车间生产员工,风帽每年一个,口罩(防尘口罩)每半年一个。2)储运员工,风帽每半年一个,口罩(防尘口罩)每半年一个。

3)机修员工,绝缘鞋冬、夏各一双,手套每月(电焊工)一付,眼镜每年每人一付,雨靴5年每人一双。

4)配电员工,绝缘鞋冬、夏各一双,雨靴一双。

5)锅炉工,手套每月一双,眼镜每年一付;配备手电一个。

6)巡逻人员,大衣、雨衣、靴子、棉鞋每五年发一次;每人配备手电一个。7)厂部值班人员配备雨衣、雨靴、手电

8)靴子、雨衣、大衣等物品每五年发一次。除以上规定劳保用品外,其它工作必需品,由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核发。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尽之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起草与修订。

XXXXX公司

2015年7月19日

关于办公用品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2015年003号文件)

关于办公用品领取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确保工作所需,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特制定此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保管

1、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计划采购,管理审批;由财务室负责保管办公用品,以及对办公用品的发放。

2、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合理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及时入库储存,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簿》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备案。

4、加强对旧办公用品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5、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6、离职、离岗人员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必须交回,否则财务将在其工资中按价扣除。

二、公司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1、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剪刀、壁纸刀、垃圾筐等。

2)、耐用办公用品领取之后,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审批后以旧换新。关于办公用品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2015年003号文件)

2、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包括:暖水瓶、手电筒、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A4纸)、墨盒、碳粉、墨水、装订器、胶水、清洁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信笺纸等。2)、部分易耗办公用品(暖水瓶、手电筒等)须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否则费用自理。

3)、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

3、旧办公用品的领用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提倡对陈旧办公用品优先领用.4、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5、办公用品报废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等)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应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然后购买。否则一切费用自担。

三、附则

1、全体员工要加强对公用物资、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损坏,对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或经济赔偿。

2、该制度自发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10: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领用;降低库存,及时增补库存量,确保劳保用品能够及时领用,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定额劳保防护用品

1、常规劳保防护用品的定额,由安全办负责根据各单位生产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

2、常规定额劳保防护用品,由劳保库负责按安全办传输的定额发放;电工绝缘鞋、工作服、棉大衣、特殊防护用品、无定额劳保用品等需到安全办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劳保库领取。

3、劳保库负责常规定额劳保防护用品库存计划的申报。电工绝缘鞋、工作服、棉大衣、特殊防护用品等由安全办负责申报采购计划。

4、每月1号和每星期一发放的常规劳保防护用品,领用人持分厂、部门领料单按规定的数量和时间到劳保库领取。

5、机床公司、工模分厂,按照安全办规定的固定定额,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一持分厂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

6、铸造分厂、铝业公司,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将本部门下一季度的劳保用品书面报送至安全办(附人员名单),安全办确认后通过OA下发定额到劳保库,劳保库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计划,领料人持分厂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

7、安全办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对各部门劳保用品定额进行修订,并及时通过OA传至劳保库,劳保库按最新定额发放,定额更新日期既是执行日期

8、安全办对劳保用品发放进行监控,对劳保用品质量进行监控,并及时反馈信息。所有劳保用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

9、表面处理、检查等部门劳保用品必须交旧领新,旧劳保用品做销毁处理。

10、女工工作帽原则损坏更换,交旧换新,控制旧帽损坏情况。

二、非常规劳保防护用品

1、无定额人员和无定额的劳保防护用品的领用,必须持部门申请到安全办审批,并持安全办开具的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

三、电工绝缘鞋

1、电工绝缘鞋按照电工1双/年/人,电焊工1双/年/人,铸造小炉工1双/6月/人,铸造电炉工1双/9月/人的标准定额发放。每人根据各自的周期到安全办开具领料单,然后将旧鞋交至废料场管理员处并开具回收单据,领料人持两处单据到劳保库领取。电工绝缘鞋必须严格更换领取手续,确保在规定周期内使用。

2、电工绝缘鞋更换周期未到,但因质量问题破损导致无法正常穿着的,需到安全办讲明状况,经安全办和采购人员确认后,方可给与开具领料单。同时,更换周期从更换之日起算起。

3、电工绝缘鞋更换周期未到,根据采购部要求需要新鞋试穿的电工绝缘鞋,不在正常更换周期之内。

四、工作服

1、新员工、转岗、调动人员,各部门持人员名单,安全办根据ERP调令下达情况核对无误后开具领料单领取。

2、后勤部室人员,原则上不配发车间工作服,如需领用,一律持董事长签字到安全办开具领料单。

3、参观人员、指导工作人员如需配发劳保用品,相关部门持有关领导签字申请到安全办开具领料单。

4、工作服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的周期、数量和样式标准执行。

五、防护眼镜

1、进入公司各分厂生产区域(班组黄色区域限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眼镜(已戴近视镜的人员除外),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组、公司安全办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标准:发现违规不戴防护眼镜的人员,每次每人罚款5元,每月由安全办汇总后,由分厂或部室将汇总罚款上交公司财务部,将存根联报安全办备存。考核自2012.05.26开始执行。

2、公司发放防护眼镜的标准:

①、各分厂所有人员每人配发1付防护眼镜(戴近视镜的除外),个人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需到公司财务部交30元的成本款,持财务部开据的收据到公司安全办开领料单后,到劳保库领取。职工办理辞职时,必须将劳保眼镜上交。

②、公司相关科室,按照人数及工作的性质,发放3-10付防护眼镜,由每个科室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可到公司安全办办理暂借手续,用后归还。

③、公司统一配发防护眼镜的使用周期暂定为3年。

篇1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一种预防性装备,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金裕达煤业内所在岗的所有职工。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矿供应科、劳资人事部门负责全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修定,日常劳保用品计划的汇总、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

2、本矿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是参照《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冶金系统、又结合本矿实际,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的。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作为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3、劳保用品发放的时间每月1日至5日;各科室、区队提前报的劳动计划必须在每月10日前报供应科、审核后每月15日前报给供应处,由供应处按计划记性采购、发放。

4、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

5、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分管科室或矿分管领导签字后,到供应科办理有关手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护具,必须在生产

劳动时间内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

2、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全矿进行通报,严重的给予经济罚款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并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更换。

4、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冒领或克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因克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3、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各单位要建立登记台帐,实行一人一卡制,卡片应列工种、品名、数量、领取时间等项目。职工内部调动,卡片随本人转移到新单位,同时要按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办理交还、转移手续。

4、供应部门在购置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无检验部门发给“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一律不得购置。对购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篇1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保护物品,如安全鞋、手套、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拟定标准报总经理

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集团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 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3 职责

3.1 生技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生技部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生技部经理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二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第三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第四条

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第五条

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六条

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

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第八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第十条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要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责任人签字同意后,根据品种发放

第十一条

防护用品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第十二条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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