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

关键词: 展中 回应 权益日 问题

基层反映(精选6篇)

篇1:基层反映

基层反映: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求状况值得重视

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相应发生变化。通过与部分农民、基层文化干部和县乡(镇)村三级负责人座谈交流, 实地考察了当前农民文化消费状况,了解和掌握了农民文化消费需求新情况,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如下的调研报告。

一、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求呈现新变化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出现了新变化,农民的文化消费不再停留在原来的“看看电影听听戏,天天守台电视机”的低水平。

1、精神文化消费在我市农村已经形成了普遍需求。调查报告显示,农民们希望建设中的新农村不仅干净整洁,更希望自己能够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方面的素质。调查结果还显示,农村群众对加强自身知识技能培训的需求非常强烈,愿意为此投入资金和精力,其中“农业实用技术”、“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内容最受欢迎,这与政府大力倡导的“有知识、有技能、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要求方向是一致的。

2、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民文化消费水平有较大影响。从需求对象看,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农民文化需求旺盛,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农民的文化需求相对较弱。在经济实力较强、文化基础设施较全的乡镇,当地农民欢迎层次较高的文化活动,比如长兴县的不少乡镇,都希望县级以上文化、科技部门的专业人员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如书法、美术、科技等),以此培育、提高农民群众的先进文化意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当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3、看电视仍然是农民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但需求已呈现多样化。调查显示,看电视仍然是农民最主要的文化娱乐方式,高居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之首。这可能是因为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村“村村通”工程取得成效,电视以其方便收看、节目丰富、花费相对较低而成为绝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所以,看电视成为农民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但从调查中我们发现,看电视听广播、看报纸读读书、拉根小板凳去广场看看下乡的电影和戏剧等这些传统的农村文化生活,如今早已不能让农民感到满足了。农民需要新型的文化娱乐活动,比如上网,经常性地看到电影和文艺演出。

4、实用性科技文化知识学习成为农民文化消费的新潮流。从需求内容看,最受农民欢迎的是农业科技类文化,少有人“光顾”中外文学名著。但调查中也发现,一部分农民很重视文化生活。这部分人主要是一些求知欲强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喜欢读书、看报、听广播,目的是从中获取自己需要的知识,了解各种信息。他们舍得花钱买书、订报,舍得花时间读书、看报。

5、送文化娱乐下乡活动广受农村群众欢迎。从需求供给渠道看,农民除了喜欢本地文化活动,还对形式活泼的“文化娱乐下乡活动”非常感兴趣,参与程度很高。大多数农民认为政府组织的农村文化的“千场基层文化活动”和“万场电影下乡展映活动”很有成效,群众参与面很广,参加人数也特别多可见,送戏下乡这种活跃农民文化生活的方式还是很受农民欢迎的,在农民文化生活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之前,这种方式

还要进行相当一段时间。

6、赌博迷信等活动成为农村群众痛恨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超过一半的农村群众对社会风气不满意,而对于需要整治的方向,大家都一致把矛头对准了乡间流行的“赌博”之风。另有一部分农民,特别是中、老年妇女则热衷于烧香拜佛。另外,乡村与小镇里都有算命的、占卦的,甚至还有巫婆、巫医,为生者算吉凶祸福,为死者占阴府起居,为病者“驱邪”开方。

7、农民主动参与自办文化的热情越来越高。从需求趋势看,农民兴办文化、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很高,被动的文化消费越来越少。现在农村活跃的腰鼓队、乐队,农民不但欢迎,而且还热情地参与。有些地方的农村农民文化生活比较活跃。他们主要是利用传统民间节日活动如春节耍花灯、舞狮、舞龙,端午节赛龙舟等,以及“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假日,开展一些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与其中的文化活动,还有一些乡镇举办了民俗艺术节。

二、当前农民文化消费需求呈现新特点

调查显示,当前湖州地区农民文化消费在发生显著变化的同时,表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农民对文化消费有内在的渴求。二是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趋于向城市接轨。三是农民用于文化方面的消费支出在逐年增长。四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有较大增加。

为此,基层建议:

1、完善政策,提高经费投入。当前,发展农村文化的主要责任在县及县以下政府。上级政府,主要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如何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通过必要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解决基层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文化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有计划地办一些农民真正得实惠的文化项目。进一步深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农村文化发展机制。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

2、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规划,推进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文化阵地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传播网络,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切实以群众文化活动“十百千万工程”和“农村文体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各乡镇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宣传文化中心的硬件建设的责任,按各项指标制定建设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计划,并将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项目管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吸引社会各界共同来解决乡镇文化设施建设。

3、改革和调整乡镇文化管理体制,扩大乡镇文化机构职能。必须尊重和适应农民文化需求的新变化,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转变文化工作仅仅依靠宣传文化部门来办的观念,积极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广播、政法等部门广泛参与基层文化建设活动。要改变文化活动单纯搞娱乐的做法,将知识性、教育性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田头恳谈、道德论坛、法制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新颖有效的形式,改单向灌输为互动参与,牢牢吸引农民。

4、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文化工作者素质。全市农村文化建设从业人员都会得到继续教育机会,更新知识,提高技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各县区宣传文化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改善队伍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宣传文化中心工作的需求。

篇2:基层反映

近年来各类校园伤害事件不仅成为家长心头的一个阴影,而且也成了学校安全管理的一个包袱,课间追逐碰撞导致骨折、牙齿磕断,走路摔跤导致鼻梁撞断等,有时候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教学秩序。

目前,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主要参照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其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次较低,而走司法程序时,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义务教育法》等。这其中的某些法律规定既不具体,又有严重法律空白,比如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案件的归责、处理标准均没有涉及,对学校应履行的具体管理职能规定得不够具体等,起不到前期预防、管理的作用。与此同时,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第九条中对12种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明确了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几乎涉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这些规定又比较模糊,在定责方面过于笼统,造成家长逃避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只要孩子在学校出了事情,学校就要负责的局面。

二是事故赔偿界定模糊、不明确。在校园伤害事件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描述非常模糊,如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几乎没有可操作性。另外,学校赔偿费用来源不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中这样表述:“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因此这类事件呈现出诉讼标的额高、调解撤诉率低、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比率大等特点。学校是事业型单位,没有自主经济来源,若是给予经济赔偿,这笔赔偿费用来于何处?由谁支付?

进一步细化法律的适用规则,正确界定学校、学生和侵权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妥善处理校园伤害事件,让家长满意、给学校减负,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建议:

首先,完善校园事故伤害相关法律。教育部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于2002年,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需求,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尽快牵头制定出台校园事故伤害法律,制定校园安全法,对校方承担责任范围进行明确并细化。司法层面,进一步细化法律的适用规则,对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予以明确;严格谨慎适用公平原则,判决学校分担损失应当合情合理。

其次,完善校园伤害事件保障机制。完善校园伤害事故赔偿保障机制,应确定学校赔偿经费来源、赔偿标准,设立校园人身伤害赔付基金,形成第三方处理机制,针对超过学校责任险范围的巨大损害建立互助基金,以政府拨款、家长捐助、学校赞助等多方面合力而成,构建学生伤害赔偿基金等多渠道赔偿体系。

篇3:基层反映

搭建妇女创业平台, 发挥引领和帮扶作用

为充分利用小城镇开发建设契机, 切实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镇妇联启动了“妇女创业就业助跑工程”。一是以创业带动就业。借助大港妇联提供的贴息小额贷款措施, 镇妇联协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渤海女子小额贷款中心等单位, 为200余名妇女协调办理贴息小额贷款近500万元, 为妇女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建合作组织。镇妇联在大苏庄村建立了妇女生猪养殖协会, 在太平村和崔庄村建妇女冬枣合作社, 在崔庄村建妇女就业基地, 为妇女搭建互助、互学、互比的平台。三是拓展就业渠道。借助区域传统优势, 镇妇联推广妇女手工编织业, 帮助妇女自主创业。为将妇女手工编织品逐步推向市场, 镇妇联与文化站联合在崔庄驿站建妇女手工编织文化展厅, 展示和推广妇女手工编织作品。

搭建妇女维权平台, 发挥疏导和调解作用

为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镇妇联聘请司法工作者, 对妇女干部、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做到普及到面、宣传到人。为使妇女求助有门、投诉有路, 依托“半边天家园”, 建立了妇女维权调解服务站, 与司法所、综治信访服务中心联合组建了维权志愿者服务队, 志愿者及时介入调解, 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11年, 镇妇联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0余件, 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搭建妇女培训平台, 发挥教育和培植作用

为加强妇女就业技能培训, 镇妇联与大港经委、农办、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经纪人、计算机、电焊工等专业课程培训30余次, 近百名妇女取得经纪人资格证、200余人取得电焊工证书, 定向培训近千人。为提高妇女文化水平, 镇妇联还引导广大妇女参加学历教育, 四年来共组织60余名妇女参加, 50余人取得大专学历证书。镇妇联还依托远程教育网络和村图书室等平台, 为妇女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

搭建妇女救助平台, 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

一是关注单亲困难母亲。开展“女性安康保障行动”, 为困难母亲提供健康保险;整合社会资源, 依托上级妇联, 入村为近千名困难妇女提供免费查体等服务。二是开展救助活动。开展“一元捐”活动, 每逢节日开展对困难妇女送慰问金和结对救助。三是关注困难残疾儿童。开展“一助一”、“金秋助学”、“阳光关爱”助学活动, 募集救助款2万元, 为60余名困难儿童提供救助。

搭建妇女活动平台, 发挥组织和带动作用

篇4:动态反映

2011年11月10日,第21届中国人大新闻评选结果揭晓。中国人大新闻奖是全国性奖项,旨在通过开展评选活动,鼓励与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创造更多的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

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主办,由中央新闻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教学研究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方面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

本届共评出获奖作品258件,一等奖40件,二等奖79件,三等奖136件。其中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中心推荐的作品有三件获奖。由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徐冬雪、钟芳创作,朱峰编辑的作品《一份议案,暖了民房,更暖民心》获广播电台类一等奖;由赵羽编辑,《吉林人大》高峰的作品《他们催生“吉林标准”》和陈立忠的作品《把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获人大报刊类作品三等奖。(王泰泉)

开好局 起好步 创新局

2011年12月15日上午,在珲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明玖就做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李明玖主任强调,前不久闭幕的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全市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这是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既是权力,更是责任和义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在以往人大工作基础上,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自觉增强党的观念,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努力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决议,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不断加强学习。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要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尽好责任和义务,必须把学习放在首位。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有关政策,研究国家、省、州、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促使我们工作起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履行职权,不辜负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厚望。

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搞调研,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调查研究搞得好不好,做得到不到位,直接关系到市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定是否科学,提出的意见是否准确。我们一定要养成勤于调研的习惯。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群众的意愿是什么、要求是什么、期望是什么。要敢于讲话,特别是要敢讲真话,讲能够代表老百姓真实意愿的话。

强调纪律约束。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自觉遵守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发言准备,避免出现一年到头发言的次数屈指可数,甚至一言不发的现象。要勇于表达议事见解,提出决策建议。特别是在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全市发展大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发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不断提高。

李明玖主任指出,面对今后的人大工作,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使珲春人大工作有新的跨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文武)

通化市东昌区人大开展三项活动为新一届人大工作夯实基础

为了迎接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东昌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换届后新代表增加的实际,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为新一届常委会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开展“五法”的学习培训,增强代表的法律素质。采取代表团分别组织学习培训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老代表进行培训,与会代表集中讨论,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二是开展如何当一名合格人大代表的培训活动,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要求代表要增强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增强履行职责的素质,积极为选民代言;要密切联系选民,听取和收集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要处理好会内与会外的关系,摆好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把握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

三是开展会前调研,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各代表小组充分利用会前的有限时间,组织代表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把选区选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需要政府尽快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代表建议,带到人代会上去,确保代表建议的质量。

三项活动的开展,调动了老代表的履职热情,激发了新代表工作积极性,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宋丽娟)

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座谈会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讨会在长春召开

2011年12月6日至8日,全省市州人大研究室主任座谈会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讨会在长春举行。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七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共3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孙首峰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守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期间,全省九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负责同志、七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紧密结合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交流和探讨了人大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经验和对策。

会议认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和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监督协调机制、监督议事机制、监督督办机制等推进依法行政的常态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氛围;在行使行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过程中突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定“良法”、出“良策”、谋“善治”、选“良才”,努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扎实解决好依法治国方略等问题。

会议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进一步明确了人大研究工作的方向和思路,对加强上下级人大研究工作的联系,有效整合研究部门资源,提高研究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姜红)

进村入户访民情 扶弱帮困暖民心

春节前,吉林市龙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着对贫困户的牵挂和关心,分别看望、慰问了结对帮扶户、老党员和特困家庭,并带去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向他们送去春节的问候和祝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伟光来到帮扶户承德街道承德社区贫困党员梁柏君家中,详细询问其身体和家庭生活情况,并一一做了详细记录,在了解到梁柏君因病致贫的情况后,和街道领导现场研究为其解决了生活救助等问题。

在走访慰问活动中,龙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以区委开展的“三帮扶”活动为契机,把走访慰问包保企业与薄弱基层党支部、贫困户、贫困党员活动与增强宗旨意识与反映基层呼声、改进机关作风与提高履职本领、发挥人大作用与督促解决问题有机结合,真正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成为一种常态,使关注民生、破解难题成为一种机制,使提升宗旨意识、接受群众监督成为一项“必修课”。

据统计,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走访企业39户,个体商业户49家,贫困党员、贫困家庭113户,为贫困党员、贫困户、贫困学生解决资金及生活用品折合人民币22560多元。

前不久,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邀请民政、教育、企业、机关、乡镇等各界人大代表,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先海、市人大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广泛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中,大家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全市中心工作、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就加强监管、加强学习和交流、加强社会事业及民生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富有价值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代表们对民政、食品卫生安全、老城区改造、社区建设、城市人口增量、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并提出了具体问题和初步的解决措施,为以后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发展思路、制定具体措施提供了依据。(田家鹏)

篇5:基层反映

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国人大提高基层代表比例反映热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草案,基层代表比例将比本届提高,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有所降低。这是全国人大第一次就降低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提出明确要求。青县广大干群对此反映热烈,一致认为:(1)全国人大是民众代议机关,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必将使来自基层各界最原汁原味的呼声和要求更方便、迅捷地直达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代表最广泛的人民大众的利益,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2)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需要对国家大政方针与重大决策作出决定。基层代表比例提高,能够更有力地代表普通民众参与国家大政方针讨论,使国家实施大政方针与重大决策时能更多地考虑普通民众的利益,为当前存在的重大矛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3)各级人大作为监督机关,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官员代表比例过高,被人比喻为是“左手监督右手”,很难公正地对政府进行监督。只有基层代表比例提高,才能代表更广泛民众的利益,依法监督、规范“一府两院”的工作,才能更有力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和以民为本执政理念才能得到更深刻的体现。

篇6:基层反映:“论文买卖”值得关注

目前正是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最忙的时节,落实工作、提交论文、准备答辩等。与此同时,在校园布告栏里,一些“代写论文”的广告层出不穷;打开网络,“提供各类论文价格,保证原创,值得信赖”类似字样频繁在网页上滚动出现;浏览论坛,有不少学生匿名询问代写论文价钱、论文质量,也有不少“过来人”介绍经验,点评网站的服务质量。而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以论文买卖为主营业务的网站已发展至800多家,部分论文交易网站流量5年间增加10倍。

之所以“代写论文”交易如火如荼,究其原因主要是找工作与写论文之间产生的利益博弈:一边是学校辅导员催着学生找工作签协议,一边则是论文指导老师要求学生尽快上交毕业论文,在权衡利弊下,论文还是被放在了次要位置。

为了杜绝学术造假、买卖论文,高效已经出台了不少办法。南开大学、中南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均出台了《毕业生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其中规定全文文字重合比有的要求不超过20%,有的要求不超过25%,最宽松的是不超过30%。论文不能通过检测,将面临延迟答辩和毕业的风险。然而,技术监管始终只是一个辅助手段,而非治本之策。

与抄袭相比,论文买卖隐蔽性更高,且高校只能管理自己的学生,对论文代写网站无计可施,学校管理因此加大了难度。此外,法律上对论文买卖行为的监管仍是空白,从著作权法角度看,1

如果论文来源是合法的,双方又签有协议,卖方自动放弃署名权,这种形式法律并无明文禁止。除非相关网站在提供服务时存在恶意欺诈或质量问题时,经消费者投诉,方可由工商部门查处。况且“论文买卖”网站如果办理了ICP备案,就是合法网站;论文买卖属于个人私下交易,除非有人举报,政府有关部门一般不会主动对其查处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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