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关键词: 客户机 逻辑 系统 模式

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共8篇)

篇1: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

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带黑色“★”标记的项目必填(一定要填有准确的数据),表格没有的数据补充完整。

一、个人基础信息项目考生号(填学业水平考试号码,初一学生填小学升初中9位数字的水平测试号,高一学生填初三升学考试14位数字的学业水平考试号)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1-男,2-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户口簿上有,精确到县。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6.民族:学生的民族,如:汉族,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7.国籍/地区:统一填中国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

11.政治面貌:分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二、学生个人辅助信息17、18项户口所在地就是“户口簿上面的行政区划”,罗定户口的填“445381000000”,户口是其他县的直接填具体县的中文名称,例如“云浮市郁南县”、“肇庆市德庆县”、“茂名市电白县”,外省户口的也要精确到县,例如“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广西省梧州市岑溪市”。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三、学生学籍基本信息22项年级:学生就读年级23项班级:学生就读班级。26项就读方式 如果住宿的填”住校”,不住宿的填“走读”。

四、学生个人联系信息28-32项

现住址、家庭住址、通信地址有何区别?如何填写?

答:建议该三类住址在填写过程中能具体到门牌号,方便找到或者联系到该学生。

区别:现住址:学生目前所居住的地方,可能是亲戚家、租住房、学校等。

家庭住址:监护人所住的地方,一般指户口所在地或者是一家人共同居住的地方。

通信地址:能够联系或者信件能送递的地方,如父母所在的单位、学校等。

该三类地址可能是同一个地址,也可能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电话可以是固话,也可以是手机号码。建议填手机号码。

五、学生个人联系信息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0-否,1-是’。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 统一填“是”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0-非留守儿童,1-单亲留守儿童 2-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口不在罗定市的,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罗定市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0-否。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六、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一 二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中文姓名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1-父亲 2-母亲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兄弟姐妹 9-其他。54.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5.户口所在地就:罗定户口的填“445381000000”,户口是其他县的直接填具体县的中文名称,例如“云浮市郁南县”、“肇庆市德庆县”、“茂名市电白县”,外省户口的也要精确到县,例如“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广西省梧州市岑溪市”。

56.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7.是否监护人: 填“-否”或“是”

58.。如何填写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号?

答:如果学生信息中有身证号,则监护人可以不用填写身份证号,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其他”即可;如果学生没有身份证号,则监护人必须填写身份证件号,如果父母没有户口,则可以填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身份证件。

注意:本表格填写完整后连同户口簿复印件(复印的具体内容有户口簿第一页【有家庭住址和户籍类型的这一页】、学生本人页【包含有身份证号码】、学生父母双方或相关监护人页【包含有身份证号码】)务必在9月2日前统一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将收集到的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到学生信息模板中,录入时要校对学生填写的相关数据(检查好学生填写的内容与户口簿复印件上的内容是否相同)。

篇2: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使用说明书

1、由各班主任上传本班学生信息。上传时请登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http://zxxs.gzsjyt.gov.cn/jsp/public/main.jsp#

2、用户名:XXXXXX;密码:XXXXXX。进行导入。

3、先将所输入的学生信息模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模板检查软件》检查无误后进行导入。如果未经检查或检查有误的无法导入,或导入后很难处理。

4、每个班只能导入一次,否则不能通过查重。

5、其操作步骤如下。

(1)、登入系统后点“学籍管理”。(如下图)

(2)点击“学籍注册”。(如下图)

(3)再点击一次下面的“学籍注册”。(4)点击最右边的“学籍导入”。(如下图)

(5)点击“浏览”选择上传的文件。(如下图)

篇3: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副司长杜柯伟,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展涛、副主任罗方述等领导出席会议。

王定华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学籍系统建设是“金教工程”的核心项目,是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标志工程,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奠基之作,受到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高度肯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目前,学籍系统建设已取得实质进展:一是电子学籍系统全面建成;二是学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四是应用队伍建立并不断壮大;五是转学等核心业务成效突出;六是潜在综合效益不断涌现。他强调,学籍系统建设应提高保障水平:一是继续提高应用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三是继续提高运维保障能力;四是继续争取各方广泛支持。

展涛主任回顾了学籍系统建设的历程,他深有感触地说,完成任务的过程使大家经历了由“荣幸”到“压力”再到“成就感”的心路历程。他同时也指出,虽然各地对系统的重要性认识逐步加强,但对系统的工作难度、在全局工作中的影响力的认识尚有不足,需进一步提高。

杜柯伟副司长从学籍管理业务角度对学籍系统应用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当前,学籍系统已经进入建设提质期和全面应用的新阶段。为更好地发挥学籍系统作用,既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更要从应用入手,厘清学籍管理的基本概念,深刻理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深度融合学籍系统和学籍管理日常业务,用好学籍系统各项数据,使其真正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成为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强大工具。

罗方述副主任就学籍系统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工作作了全面介绍。他要求,各地要明确各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落实专门负责人员,做好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工作,保障系统长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系统的管理、服务和决策支撑作用。

会议还通报了学籍系统截至2014年7月底建设应用进展情况,并重点部署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学籍信息质量。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

二是全面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各地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做好学生学籍建立、正常变动、异动的管理工作。应用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等情况,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是开发完善特色需求。教育部将逐步开放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自建系统对接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来。

四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健全考评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健全培训制度,实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覆盖,培训结束要通过考核,持证上岗。还要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奖惩制度,举报、通报等制度。

五是构建运维长效机制。各地要尽快落实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运行情况。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应和解决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北省、贵州省教育厅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财政部以及各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篇4: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1.使用本软件的功能,需要允许运行宏。

2.允许运行宏需在菜单中选择:工具-宏-安全性:选择低。

3.填写完成学生信息后点击‚开始检查‛按钮,输入十位学校标识码点击‚确定‛,启动程序。

4.若数据存在问题,程序弹出提示框:‚部分数据不符合要求,单击确定查看‛。点击确定进入‚错误信息‛页面,查看错误说明。

5.若数据正确,程序弹出提示框:‚数据校验通过,可以上传‛。

6.点击‚打印‛,选择打印记录从1到1,为打印示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学生信息模板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1.学校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10位识别代码。

2.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3.性别(选择项):男、女。

4.出生日期: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5.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6位行政区划代码(百度搜索:例如 搜索‚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区划代码‛-360102)再加上000000(6个0)共12位。

6.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例如:江西南昌)

8.国籍/地区(选择项):中国、美国等。

9.身份证类型(选择项):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其他等。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10.港澳台侨外(选择项):否、香港同胞等。

11.健康状况(选择项):健康或良好...12.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等。

13.身份证件号:填写数字或末尾字母x。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

14.户口性质(选择项):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15.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行政区划代码再加上000000(6个0)共12位。

16.班号(填写7位数字):规则为4位入学年份+1位学段编号+2位班级编号,其中学段编号为1-小学,2-初中,3-高中,如2009101代表小学2009年入学的一班。

17.入学年月(填写6位数字):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18.入学方式(选择项):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就近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体育特招、艺术特招、其他’。

19.就读方式(选择项):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走读、住校’。

20.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21.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22.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23.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纯数字,勿添加破折号‚-‛)

24.邮政编码(纯数字):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25.是否独生子女(选择项):‘是、否’。

2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选择项):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是、否’。

27.是否留守儿童(选择项):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非留守儿童、单亲留守儿童双亲留守儿童’。

28.是否需要申请资助(选择项):‘是、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29.是否享受一补(选择项):‘是、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30.是否孤儿(选择项):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是、否’。

31.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选择项):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是、否’。

32.上下学距离(纯数字):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单位为:千米/公里)

33.上下学方式(选择项):步行、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家长自行接送、校车、其他。

34.是否需要乘坐校车(选择项):‘是、否’。

3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36.身份证件有效期(纯数字):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37.血型(选择项)

38.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39.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40.班内学号(纯数字):学生班级内编码。

41.学生来源(选择项):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其他’,高中阶段分为‘正常入学、借读、其他’。

42.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43.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44.残疾类型(选择项):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无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45.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选择项):是,否。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6.随班就读(选择项):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非随班就读、视力残疾随班就读、听力残疾随班就读、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47.成员1姓名

48.成员1关系(选择项):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

49.成员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50.成员1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1.成员1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同第5点百度搜索填写)

52.成员1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纯数字,勿添加破折号‚-‛)

53.成员1是否监护人(选择项):‘是、否’,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54.成员1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项):可证明成员身份的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部队离退休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户口簿;其

他。

55.成员1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纯数字或尾数字母x)

56.成员1民族(选择项):汉族,蒙古族等。

57.成员1工作单位

58.成员1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成员2的相关信息填写以成员1为参照。

59.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项):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是、否’。

注:

1、红色字体标明的信息内容为必填项,黑色字体标明的信息内容为选填项。

2、各信息单元格中,没有填信息内容的单元格,不能手动在单元格填写‚无‛。

3、选择项的信息单元格,不能进行手动录入数据。

4、如果学生没有身份证号,在身份证件类型选择为其他,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

篇5: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填表说明

——学校类专用

适用范围: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

一、表内项目

1、基本信息。

——姓名。应与本人居民身份上的名字相一致,无身份证的与本人户口簿上的名字相一致。外籍在校学生或托幼机构儿童,应根据护照填写。不得连笔潦草。

——性别。按本人性别在性别栏“□”内打“√”号。

——出生日期。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相一致。外籍在校学生或托幼机构儿童,应根据护照填写。

2、居民身份证号。一律填写18位号码,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尽快办理。无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提供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户口簿上无身份证号码的,本人应到户籍所属派出所查阅。外籍在校学生或托幼机构儿童,可填写护照编号,并注明国籍。

3、住址。应填写本人现居住的地址,如有两处以上住址应填写最常驻的地址。如本栏目所列格式不能满足填写要求,可从实际出发填写,力求准确。

——参保人联系电话。填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本人的联系电话。无电话或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可不填。

4、本人户口所在地。应尽量详细填写,外地户籍如难以填写具体,至少应填写至县(市)。凡限定本市或七区城镇户籍的,均须按本人户口簿审核填写。(因涉及两级财政费用负担)。

5、人员范围类别。按本人应属范围类别在相应序号的“□”内划“√”号。特殊学校包括聋校、哑校。

6、是否属于特困职工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应有市总工会发放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在相应的“□”内划“√”,并填写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发证时间。

7、是否属于低保家庭。低保家庭应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相应的“□”内划“√”,并填写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发证时间。

8、是否属于优抚对象。应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抚恤优待证明”,主要指:《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等,在相应的“□”内划“√”,并填写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时间,证件有有 效期的,应填写有效期截止日期。

9、是否属于独生子女。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填写独生子女证证号,发证时间。独生子女证件名称可能不同,如独生子女“优待证”、“荣誉证”等,只要是计生部门核发的,均视为有效。证件前的“××字”,亦应填写。

10、供养或监护人。指对登记参保人有供养或监护义务的人员。未成年人一般应填写父母;有多位供养或监护人的填写主要的或联系最方便的一位;无供养或监护人以及不需要别人供养或监护的人员可不填此栏。登记参保人无居民身份证的,供养或监护人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以备登记参保人因病住院时,辅助确认身份。

——与本人关系。以登记参保人对供养或监护人的称谓在相应的“栏”内填写,如供养或监护人是父亲,填写“父亲”。特殊供养或监护人可在“备注”栏据实填写。

11、备注。填写以上各栏未包括的项目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表外项目

1、信息采集单位。指采集参保人信息的具体单位。由学校(幼儿园)盖章。应按学校交费所属是市直还是所属那个区填写。

2、信息提供人。指本人,也可以是供养或监护人。联系电话:填写信息提供人的联系电话,也可以是供养或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3、信息采集人。指登记表信息采集或汇总的人员。在社区分散采集的,由采集人签字;学校、幼儿园集中采集的由汇总人签字。联系电话。可登记信息采集人的手机或办公电话,主要是为了核对信息,联系相关事宜。

4、审核人。指社保机构收取或负责录入登记表的人员。

5、登记时间。即填表的时间。审核时间。即审核通过的时间。

篇6: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四年来,特别是2012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准备工作通知》印发,以及2013年初在贵阳召开电子学籍系统建设启动现场召开以来,在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会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统筹部署、大力推进,指导各地全面动员、不懈努力、攻坚克难,建成了电子学籍系统,并全国联网运行。各地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很多努力。这是“金教工程”的核心项目,是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标志工程,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奠基之作,受到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高度肯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一是电子学籍系统全面建成。按照小金教工程“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体系架构,电子学籍系统已在32个省份进行了部署,8个对接省份已完成联调接入中央系统。从教育部到学校的五级应用系统已经全国联网并稳定运行。截至2014年8月20日,已有近1.6亿学生信息入库。从6月起,学籍系统迎来第一个应用高峰期,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学籍系统初步经受住考验,各省已完成中小学生的升级和毕业工作,近期正在开展学生升学、跨省就学等工作。

二是学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电子学籍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需要上位制度保障。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各地具体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条件和要求。截至目前,已有23个省份印发了实施细则或工作通知。在建设应用过程中,针对具体需求,我们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规范数据导出、使用和管理,研究制定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从制度层面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另外,还针对办理跨省转学、管理无学籍流动学生、做好升级毕业升学、自建系统对接等工作印发专门文件,逐项建立具体工作制度。

三是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为提高系统应用管理工作水平,我们建立了月报和通报制度,从2013年5月份开始,已经发出15期通报,在交流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工作,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应对系统运行和应用问题,我们建立了问题解决制度。通过建立专门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为学籍管理员提供在线实时咨询服务。在学籍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在司内成功建立了调研、例会、培训、全司通报等制度,力争做到人人遵守、常年坚持,为学籍系统科学设计、顺利实施提供了切实保障,有效避免了“拍着脑袋办事、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

四是应用队伍建立并不断壮大。各地普遍建立了应用队伍,形成了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员与技术支持人员网络。为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能力,我们建立了培训与考核制度,并加大培训力度。培训既解读政策,又安排上机操作,还进行严格考试,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督促各地全面开展区县和学校管理员培训,将培训情况纳入月度通报。截至2014年7月底,全国多数省份已经完成区县和学校级管理员培训工作。

五是转学等核心业务成效突出。学生毕业升级、招生注册、转学是系统的核心业务,也是推动系统应用的抓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点,各地顺利完成了毕业结业操作,电子学籍系统已于2014年8月11日顺利完成全国非毕业年级学生统一升级。电子学籍系统高速便捷的特点,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广东至河南的一例跨省转学仅用12小时便全部完成。截至8月20日,系统共完成省内转学206万例,完成跨省转学22万例。同时,随着学生人数的不断核准,逐渐加快推进了与统计数据有效衔接的步伐。

六是潜在综合效益不断涌现。电子学籍系统采集学生50多个字段个体信息,能够实时更新、为决策提供动态支持,有效解决了原有的数据管理模式层级多、耗时长、信息滞后等问题。2014年7月,国务院领导要了解分年级随迁子女数据,我们依靠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提供了详细数据,这在以往很难实现。各地对运用电子学籍系统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贵州应用系统监测学生考勤,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北京利用系统分配生源,控制义务教育学生跨区无序流动;福建依据系统提供的名单配发免费教科书,节约了办学经费。

二、电子学籍系统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

要充分认识电子学籍系统建设应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突出矛盾,以应用为导向,不断深化建设应用。

一是数据质量亟待提高。电子学籍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仅量大,而且涉及环节多,各地都下了很大功夫,绝大部分数据都已入库。但仍然存在少数学校漏填漏报、个别字段不全不准、问题学籍还未处理等情况。对接省份普遍存在数据项不完整、对接数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影响了数据质量,限制了学籍系统功能。

二是运行维护不够顺畅。电子学籍系统采用两级部署,各省的运行保障能力直接影响全国系统的运行状态。当前,部分省份数据中心建设进度缓慢,缺乏必备硬件及管理人员。部分省份电子学籍系统出现系统运行较慢、向中央传输数据困难等情况,导致电子学籍系统运行不稳定。少数技术支持人员对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不熟悉,难以支持电子学籍系统顺利运转。

三是学籍管理仍待规范。截至2014年8月,还有近10个省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在研究制定或征求意见阶段,本省学籍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一些地方在学籍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不及时、处置随意等问题。个别地方不落实学籍管理政策,甚至不为学生建立学籍或把学籍作为转学条件,导致个别学生无学籍或学籍转接不顺利,引发家长到教育行政部门上访事件。

四是功能应用不够全面。建设电子学籍系统,核心是为了总体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就现有功能来讲,各地应用并不充分。控制班额、校额,控辍保学等重要功能还没有被普遍应用。就实施综合评价、服务就近入学等特色功能来讲,只有少数地方开始了探索。从总体上看,电子学籍系统还没有实现广泛应用、深入应用和全面应用,还不能成为教育决策的基本依据和主要依据。

因此,部署和推进全面建设应用工作是巩固当前建设成果的当务之急,是解决电子学籍系统建设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电子学籍系统应用水平的根本措施,是深化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改革的关键载体,不容退步,不容懈怠,不容错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推进全面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牢牢抓住当前1 ~2年建设关键期,有针对性解决各地不同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明确机制和责任,锐意突破,狠抓落实,尽快赢得电子学籍系统建设的决定性胜利。

三、电子学籍系统建设须抓住关键环节

一是抓紧提高数据质量。拥有高质量的数据是电子学籍系统存在和发展的生命线,提高数据质量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各省份要对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省份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督促其尽快核查处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要求和提示,认真对问题学籍进行逐一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同时,教育部将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或国家基础人口信息库,对各省上传的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并向各省份反馈问题学籍清单。目前,我们要求各省份省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此前,贵州省和广东省已经率先获得全国学籍号。为支持各地做好核查工作,教育部正在制定科学算法,设计有效模块,核查数据字段缺失情况,为各地查遗补漏提供参考。

二是充分用好电子学籍系统功能。为贯彻《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管理、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将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的权限赋予了地方,各地要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明确办事的规矩和程序,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掌握和用好电子学籍系统的延伸功能,服务决策和管理。要应用电子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在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快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电子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电子学籍系统有关数据;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电子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是开发完善特色功能。各地采集的数据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都应该属于各地。教育部将逐步开放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支持各省份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满足地方管理需求的特色功能。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尽早发挥效益。自建系统对接的8个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功能的模式上来。教育部将对各地特色需求功能开发工作及时跟进,总结肯定探索力度较大、功能成熟完善、应用效果明显省份的经验,并进行全国推广;还将对工作积极、有需求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省份给予技术支持。

四、电子学籍系统建设应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提高应用管理水平。应用好电子学籍系统的关键是行政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要不断提高各级学籍管理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地要按照要求尽快完成区县和学校相关人员的系统应用培训,做到不漏一县、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还要逐步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对于新增功能、新进人员都要培训到位,不留死角。要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实现先培训、后上岗。要对现有学籍管理员定期培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学籍系统不断发展的需求。要健全考评制度,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网络,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提高学籍管理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电子学籍系统是管理平台,是服务平台,是我们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服务做不好,学籍系统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要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既需要完善的政策体系支撑,又需要各项政策切实有效执行。建设电子学籍系统是为了更好服务,不能增加关卡和麻烦。各级学籍管理部门和学籍管理人员要深刻理解政策,厘清学籍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关系,避免因政策把握不准做出错误处理,损害群众利益。

二是继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电子学籍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需要不同业务部门的配合,各省要由厅(委)领导牵头,“一盘棋”统筹考虑,指导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应用电子学籍系统是行政工作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教育部门是应用主体,信息中心是技术服务主体,只有两个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才能用最好技术实现最佳应用。现在基础教育一司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就形成了很好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例会,坚持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坚持各项任务共同部署,坚持突发情况共同应对,这种各司其职、各用其长、互通有无、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学籍系统的顺利建成和广泛应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省可以参照教育部的模式,或者结合实际形成本省的工作模式,让电子学籍系统真正服务于教育管理,让信息技术成为助推基础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继续提高运维保障能力。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保障电子学籍系统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尽快落实电子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电子学籍系统运行情况。教育部将完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映和解决电子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四是继续争取各方广泛支持。电子学籍系统的建成和应用带来了基础教育管理模式的改革,给群众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但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群众理解系统建立初衷,甚至有负面声音。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籍政策宣传,详细解读核心政策,让家长了解关键业务。学校要做好服务,在政策范围内尽量满足家长需求,帮助家长解决问题。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正在建设呼叫中心,初期在部里设20个坐席,在各省设2个坐席,接受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电话咨询,一起为群众答疑解惑。要加强系统建设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学籍系统的建设历程、发展脉络、应用情况,为电子学籍系统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教育部网站基础教育一司的栏目上已经开辟了“学籍系统建设”专栏,作为宣传学籍系统的长期阵地,介绍学籍管理制度和各地工作情况,推广优秀典型。各地要积极发现基层学籍管理、系统应用的先进做法,及时上报,以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宣传。各地也要结合实际,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做好宣传工作。

篇7: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规划处处长马亮介绍了系统对接工作进展情况,说明了召开此次培训会的目的,并指出要认识系统对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做好系统对接工作的技术力量保障,扎实做好系统对接工作各环节工作。

培训会先后从对接工作方案、对接技术方案进行了培训讲解,重点培训了系统对接工作涉及的制定对接方案、搭建对接环境、数据整理、自建学籍系统改造、自建系统数据补录、首次数据对接、业务双向对接和验收八个环节的工作内容。随后,各省就本省系统对接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了进行了讨论交流。各省会后根据此次培训会讲解内容和本省情况,进一步梳理本省系统对接工作内容,落实好对接各环节的任务,制定和完善系统对接工作方案。

篇8: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填表说明B

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 安装部署和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在跨省转学、招生入学和经费监管等方面已初步取得良好综合效益。为充分发挥全国学籍系统作用,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就做好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籍信息质量。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数据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各省(区、市)完成省内审核工作后,我部将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上传的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并向各省(区、市)反馈问题学籍清单。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我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二、全面应用系统功能。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明确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实名制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准确性。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开发完善特色需求。我部已开放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支持各省(区、市)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满足地方管理需求的特色功能。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尽早发挥效益。自建系统对接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来。我部将对各地特色需求功能开发工作及时跟进,总结肯定探索力度较大、功能成熟完善、应用效果明显省份的经验,并进行全国推广。还将对工作积极、有需求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省份给予技术支持。

四、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国学籍系统是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探索点,各地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工作体制。健全协作机制。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保障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健全考评制度。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网络,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健全培训制度。我部已以面授方式直接培训至地市级;各地要强化培训,实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覆盖,培训结束要通过考核,持证上岗;学籍管理员调整后要及时安排培训。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完善问题协调机制,快速推广成熟经验,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健全奖惩制度,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查处、严肃追究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健全举报、通报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提高全国学籍系统应用管理工作水平。

五、构建运维长效机制。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保障全国学籍系统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尽快落实全国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全国学籍系统运行情况。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完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映和解决全国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确保全国学籍系统运行稳定。

现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略)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略)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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