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施工承包合同(精选9篇)
篇1:路灯安装施工承包合同
路灯安装承包合同范本
小区、公路、学校、公司几乎处处都能看到路灯,路灯一般都会承包给路灯公司来维护,那么与路灯公司签订的合同范本怎么写呢?下面为你介绍: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合同范本 )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无。
供 方
供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需 方
需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篇2:路灯安装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源塘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秀美乡村,经村支两委提议,党员大会事议,组长及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决定,对源塘村道路旁安装路灯,为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进行公开招标,同_______中标。现就该工程承包特订如下事项:
一、所有安装路灯按盏计算,价格为550元/盏(灯杆、灯头、灯泡、路灯基础支架及全套由甲方提供);
二、承包项目为:
1、所荷电线为国标4平方铜芯线;
2、套管为联塑20PVC塑料管;
3、基座挖冻尺寸为0.6米×0.6米×0.6米,凝土为C25(混泥土由甲方提供)安全使用要求;
4、挖电线沟及破除硬化的混凝土达标,包回填好。
三、安装路灯灯杆(由于灯杆超重、超长,由甲方提供吊机)。
四、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生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16年
月
篇3:试论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管理的主体, 合同管理需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规模、工期、合同价款、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对工程全过程实施全面负责, 亦建立总承包驻地机构对工程计量、工程变更、重要工序、特殊工序、成品、半成品及工程验收等进行初审和签认。还需根据工程承包范围对各专业承包人进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控制、协调、监督和服务。对单独招标的材料、设备供应商, 同时还须组织材料、设备随工程进度进场、报验、使用、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所以,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具有管理范围广, 牵涉单位多, 日常事务杂, 履约深度大, 实现目标细的特点。如何有效应对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 是保证工程项目各个环节良好有序运行的关键之一。
2 加强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对策
笔者曾参与某重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 具体负责预结算及合同管理工作, 结合实践总结出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应把握以下几点。
1) 尽量采用示范文本。
为了避免合同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 减少合同争议, 所以, 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各类合同应尽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时, 发生合同纠纷时, 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仲裁、裁判等。笔者所参与的工程项目, 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历时半年, 双方将当时所能考虑到的问题均写入了合同, 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况, 也均在“补充条款”中注明, 不能明示的条款, 也有框架式的约定, 后续施工管理遇到问题, 就有了指导性的方向。
另外,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 合同管理人员最好从工程招投标阶段就参与进来, 工程中标后, 对前期投标报价和后期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 使拟定合同更全面、切实, 具有预见性。
2) 基本条件不具备的分析与应对。
长期跟踪的工程项目, 因施工单位投入了太多的精力, 所以即使业主在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招标, 施工单位一般也不会就此放弃。这就需要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后续管理等阶段制订出完备的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 工程报价的调整因素要充分考虑, 对各种因素都需给出相应“宗旨”, 并写入合同, 这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千变万化”都“不离其宗”。其次, 合同中对施工基本条件的约定, 一定要明示出原则底限, 在正常施工受到这些条件影响时, 可以立即明确责任人, 并要求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对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图纸问题, 必须在接收图纸过程中, 做好图纸收发文签收记录, 对因反复更改、未提前预留预埋、功能应急变化等非正常情况导致的各种返工、维修等, 均做好过程资料并要求当事人签认, 或以报告的形式发文至对方。从总承包单位到各专业承包人, 过程资料一定要详细, 如:接到变更或维修指令时, 原设计图纸情况如何, 原设计图纸功能布局如何, 什么原因导致情况改变, 原设计图纸发放日期、已按原设计图纸施工至什么程度而又修改了设计等等。否则最后结算时, 没有较详细的资料, 审计单位会认为有些情况是施工单位组织安排不合理, 或者施工中漏掉了预埋预留等而产生的, 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结算纠纷, 影响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除了熟悉合同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程序, 还应了解不同专业的施工、材料、设备、劳务等知识, 这样才能规范、细化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 建立和健全可操作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最后, 把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善加利用。
1) 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 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应组织合同交底, 把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出解释和说明, 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2) 责任分解。
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目标, 明确其工作范围、责任和完成时间, 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再将合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整体配合、协调, 共同实施合同。
3) 阶段工作沟通。
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未来一周工作计划、生产及技术协调会事宜应及时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 以便合同管理人员筛选、分析、应对合同履约情况, 做出正确决策。因为预结算人员对现场合同不熟悉, 导致费用索赔项目未能纳入当月付款申请的实例, 建议合同与预结算划归同一部门, 便于及时沟通。
4) 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
同时建立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 除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对相关完成情况把关外, 也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与计划。
5) 辅助管理办法。
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总承包管理办法, 以载明在合同中不便明示的现场安全文明、卫生、临时设施使用、开会制度、竞赛规则以及奖罚细则等等。同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大体系认证, 进一步规范总承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越细, 执行和管理的操作性就越强。
2.3 商定重要事务工作流程并专人负责
针对业主职能安排不实际, 办事效率低的情况, 如在合同中无法提前确定具体流程, 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根据各单位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安排, 在例会、报告会上及时提出具体工作流程, 形成相应纪要或文件, 然后及时发放至各单位, 用具体的工作流程对其形成约束。如果程序复杂实在难以精减, 总承包单位与各专业承包单位就进行人员优化分工, 选出擅长处理各类重要事务的专人负责施工方案审批、现场签证办理、工程款报审与跟踪、索赔等重要事务。采用专人积极主动加“橡皮糖”的工作方式, 既能促进各类事务的办理效率, 又能通过这种主动的方式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产生积极的影响, 有利于建立长效沟通交流, 便于合同目标顺利实现。
2.4 增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
一个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模式, 各参与方的利益关系既有对立, 又有统一。做好总承包模式下的管理必须增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笔者所参与的工程, 工程造价以2005定额为计价依据, 2005定额与以往定额的主要区别是技术措施费的计算必须依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除了要指导施工外, 还需为技术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完备的技术基础资料。2006年施工时, 因为工程部门疏忽, 未及时报送安全防护方案, 造成2006年的安全防护费用结算无据, 出现不必要的结算争议。2007年施工过程中, 因为技术方案简化, 地沟土方在施工方案中没有体现, 最终因为没有书面依据, 只能按定额中规定的放坡与工作面结算地沟土方, 因结算依据与实际有差距而造成了部分费用损失。这样的结果, 工程、技术、合同管理部门均有责任。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龙头, 贯穿项目始终, 只有做好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采购、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及监督, 和谐地进行团队协作, 才能使项目管理机构有机地链接在一起, 保证三大管理目标不会脱节, 从而实现项目管理的最大效益化。
合同管理人员从工程招投标到工程全部结束, 肩负的职责包括:参与市场调查、预测与决策;起草合同文本, 指导和审查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和解除;直接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签约;督促检查合同的履行;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收集合同谈判或履行后的信息反馈, 为下轮参加竞争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总承包管理涉及专业更多, 人际关系处理更繁杂, 各种知识涉及面更广, 所以, 总承包单位选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1) 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基础;
2) 要有市场意识和较高的业务能力;
3) 要掌握较深的法律知识;
4) 要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工作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才能应对合同管理中的各项事务, 及时处理变更、索赔、停工损失等细致繁杂的工作, 在约定的时间内, 按照合法程序, 有理、有据、有节地签认各种经济资料。如:笔者参与的工程中, 橡胶地板供货商在合同签订时, 对其所供的进口商品未考虑汇率对价格的影响, 从而与业主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而2008年, 各种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 其他供货商相继依据合同进行了价格调整, 而橡胶地板供货商在2008年供货数量最大, 但至今追加货款无望。在此案例中, 合同管理人员如果具备一定的金融、关税知识, 这笔损失可以避免。
2.6 项目经理参与合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1) 参与工程变更与索赔。工程项目实践中工程变更比较频繁, 尤其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 而工程变更是导致索赔纠纷的主要因素, 当前建设领域还未完全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 行政手段还占据着一定的市场, 施工过程中的许多正当索赔往往是业主领导说了算, 有些业主领导在不了解详情的情况下看到索赔文件会推诿, 许多正当的索赔就会经历很长时间, 甚至不予解决。所以, 这就要求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 以其行政级别的方便, 与业主单位的领导进行及时沟通。同时, 项目管理层日常工作中, 对业主的要求要做出积极地反应, 以加强双方的诚信与信任。上下通力, 相信许多棘手问题都会容易解决。项目经理是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的第一责任人, 也是施工单位的领头人, 有了项目经理的参与, 项目合同管理就能按照分级管理制度, 层层突破, 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经济效益。
2) 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项目经理还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承包合同管理内容丰富, 认真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以便随时调整各种问题和风险的应对策略, 分析原因, 总结经验和教训, 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3 结语
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 在实践中探索、归纳合同管理技巧, 促使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来规范自己的交易行为, 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摘要:简述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分别从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商定重要事务工作流程并专人负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 并给出了相应对策, 总结了实践中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特别是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技巧, 以达到降低建筑市场风险, 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之目标。
篇4: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研究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管理;对策研究;效果评价
1.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现代建筑对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建筑形式和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化施工也成为现代建筑的要求,面对如此复杂的工作,发包方的一般做法是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将全部工程交给一个总承包商来对建筑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1],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来说,总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均是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或者是经过长期合作的,但是即使这样对分包商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而经过合同确认并进行科学的管理也是必须的[2]。
1.2 研究内容与思路
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很多,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桩基合同、劳务合同、钢结构加工合同、空调大型机电设备采购、委托监理合同、管理公司合同等。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之重,对整个建筑工程合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工程项目合同均处于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体系框架之下,形成了整个工程管理的整体管理体系,离开了总承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将无法继续进行。
1.3 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它是一种古老却极具生命力的科学研究方法,它的精髓在于搜集、鉴别和整理文献,该方法是通过对文献的研究从而得到对事实的科学认识[5]。仅仅通过观察与调查,是无法对现状进行全面的研究的,因而需查阅与现状有关的各种文献,综合分析得出结论。为了更好地选定研究课题,为论文内容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国内外与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期刊、著作及学术论文,并了解了与总承包合同有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概述
2.1 施工总承包合同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工作,而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业务的协议,简称施工合同。
总承包合同管理定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否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本要求。企业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经济往来,因而企业经营得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和动态性的。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管理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的管理:合同的准备阶段管理、合同的签订阶段管理、合同执行阶段管理、合同收尾阶段管理。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执行合同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合同中可以体现如果保证承包方的经济效益,一份效益巨大的合同可以给承包方发展带来契机,而一份效益较小的合同甚至在履行过程中就会困难重重。签订一份对承包方有利的合同需要承包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在对市场信息和工程信息充分了解基础上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才能实现。
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及策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各个阶段管理,由此引起的经济效益将明显变化。只有加强项目内部的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完善建设工程合同阶段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才能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平稳发展。合同管理可以分为按阶段性施工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执行阶段,合同收尾阶段。
4.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效果评价
建筑施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生产活动,具有周期长,资金量大,材料类型多、地质条件和结构类型复杂、社会条件多变等特点,建设活动中包括了业主、政府管理部门、设计、监理等多个单位和部门,涵盖了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合同是中心和重心,合同管理和控制的成败,即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了工程的成败。
4.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分析
4.1.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确立的原则。
在进行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效果评价时,必须首先分析影响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的各个因素,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弄清每一个影响因素与合同管理整体效果之间的关系,根据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 指标要全面,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有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2) 指标要有较好的代表性,指标体系要能有效地反映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
(3) 指标要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量值要便于获取与评价。
(4)指标要有逻辑性,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的层次关系要明确。
4.1.2 合同收尾阶段评价指标。
(1)竣工资料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合同条款中对竣工资料的有关规定,将直接影响到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既是对业主负责,也是施工企业收回保修金,同时维护企业声誉的重要工作。
5.总结
本文在检阅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概念进行了澄清,明确了研究对象,然后结合本人的经验提出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方法,对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可以降低项目合同风险的事项进行了细致说明,期望这些事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成本、安全和工期不出现问题,然后本文将模糊层次分析法用于评价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通过效果评价发现总承包商在业主信息、合同审批、索赔等方面仍需要加以改进。
参考文献: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8-14.
[2]田威.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3-15.
[3]蔡丽虹.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的一些思考[J].现代商业,2008,8:55-56.
[4]张勇志.论工程总承包体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4:79-81.
篇5:路灯安装项目施工工程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浙江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毕节市七星关区
路敦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根据浙江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黔西北产业区A区3号路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七星关区海子街镇蚂蝗村至邵关村。
工程内容:路灯基础、穿线、灯杆、灯具、控制箱、安装调试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灯具、控制箱、线路安装和管井砌砖,也即是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照明施工图底所含的全部工程。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2012年8月 20日
竣工日期:2012年8月 30日
(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影响双方协商顺延)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2、灯、灯杆、电线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工艺按设计标准,进场材料必须按程序报验批后才允许使用,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3、路灯共计68盏,灯杆为10米杆,路灯间距30米,路口为双面设置,其余地段单面设置,特殊地段间距可以作调整。
五、合同价款
单价:2938元/杆
清单附后: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85%,亮灯3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乙方,竣工后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按月息5%计息。
七、本项目保修期限为2年,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b不可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由双方酌情协商处理。
八、乙方在项目实验中,必须做到安全施工,否则,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相应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甲方负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包人或甲方(公章):
承包人或乙方(公章浙江卓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甲方代表:
****年**月**日
篇6:关于路灯安装施工合同样本格式
【篇一】关于路灯安装施工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篇二】关于路灯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接甲方xx省惠水县“同心路、和谐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内容
施工长约3.2KM、乙方承接挖坑、基础笼供应、基础浇注、挖沟、管道敷设、电缆供应、电缆敷设、看守,灯杆、灯具、光源安装及调试、矫正等工作。
2、安装说明
同心路长约1.47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23高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51棵,另一边52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和谐路长约1.78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13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60棵,即两边120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
3、相关施工数量、费用见价格表:
4、安装期限
在甲方基础设施、变压器等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同心路12天内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和谐路6月8日前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但安装期间如遇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协议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合同款的给乙方;路灯安装50%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45%;路灯安装75%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70%;路灯安装完毕、调试亮灯、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7、其他
在路灯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路灯、电缆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员由厂方技术工和农民工组成。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关于路灯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XXX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XXX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XXX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XXX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________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篇7:路灯安装施工承包合同
施 工 合 同
项目编号:大正足JZS2010-36
发包人: 大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承包人: 重庆怡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大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重庆怡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足县北环东路、龙中路路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龙中路
工程内容:大足县北环东路、龙中路140套路灯的安装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电缆线安装、路灯安装等灯饰工程的全部内容(不包括土石方、基座砼浇筑等土建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0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陆拾柒万伍仟叁佰壹拾贰元陆角叁分(人民币)
¥:2675312.63 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大足县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篇8: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分析
1 施工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施工合同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即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施工合同具有的特征:1)施工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其具有固定性、多样性、体积庞大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必然要在施工合同中反映出来。2)施工合同的履行时间较长。3)施工合同的条款多。4)施工合同综合性强。
2 施工合同常见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地讲,就是由于市场需求量、需求偏好及市场竞争格局、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有可能发生不利的变化而使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或企业发展目标达不到预期的水平,对于大多数工程项目,市场风险是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风险。
2)技术风险,指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进步使建设项目目标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在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一般都涉及各种高新技术的应用,由于种种原因,实际的应用效果可能达不到原先预期的水平,从而也就可能使项目的目标无法实现,形成高新技术应用风险。此外,建设项目以外的技术进步会使项目的相对技术水平降低,从而影响了项目的竞争力和经济效果。这就构成了技术进步风险。
3)财产风险,指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企业和个人所拥有,租赁或使用财产,面临可能被破坏、被损毁以及被盗窃的风险。财产风险的来源包括火灾、闪电、洪水、地震、飓风、偷窃、暴乱、冲突等。
4)责任风险,指承担法律责任后对受损一方进行补偿从而使自己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随着法律的建立健全和执法力度的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个人和组织越来越多地通过诉诸法律补偿自己受到的损失。司法裁决可能对受害一方进行经济补偿,同时惩罚与责任有关的个人或组织。即使被告最终免除了责任,辩护一个案子的费用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经济主体必须谨慎识别那些可能对自己造成影响的责任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有关行为主体不能做到重合同、守信用而导致目标损失的可能性。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营运过程中,合同行为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单元具有普遍性和经常性,如工程承发包合同、分包合同等。这些合同规范了诸多合作方的行为,是使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但如果发包人钻合同的空子损害承包人的利益或者单方面无故违反承诺,而毫无疑问,建设项目将受到损失,承包人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这就是信用风险。
3 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3.1 风险的预测、分析、评价
风险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并非不可知,绝大多数可以预测,风险概率在一段时间、一定范围内是稳定的,如工期延误事件、工程设计变更事件,几乎在每一个施工阶段都会发生,就使这些风险事件概率相对稳定存在。风险虽然可以预测,但这种预测不是轻而易举,需要依靠观察掌握有关知识,调查采访,参考有关资料,熟悉法律法规,向有经验的请教,致使准确地对风险做出预测,就可以掌握适当的处理风险的方法。风险预测后,要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分析和评价测定风险量,做出处理风险结果的评审。
3.2 控制风险
主要是在施工合同谈判签订前、合同谈判签订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的风险控制。
1)合同谈判签订前的风险防范。这是施工合同事前要进行的风险防范。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度、经营作风、履行能力和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相应条件。
2)合同谈判及签订阶段如何把握好风险防范。a.要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审核人员,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b.细心复核合同文本,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逐句、逐字(包括文本的标点符号、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尽可能地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以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c.适度掌握谈判策略和技巧。d.掌握和执行好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做好相互制约。否则业主就有可能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这方面承包商应有一套严谨的程序,平时也按规定程序执行。
3.3合同签订后,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履约和管理
1)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履约管理。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加大监督和执行力度,对每一项工作包括质量安全都要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措施有力,手续完备。否则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将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除此之外,承包商在合同管理中还要加强项目成本的分析、调整和核算,以防止或避免经济亏损。
2)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对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总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对分包的工程和其工作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把总分包之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为与分包之间减少纠纷,在签订分包合同时,特别应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法等条款及制约条款写进去,写明确。
3.4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的合理转移和回避
1)推行担保制度和工程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a.推行担保制度,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一种法律保证的做法。我国《担保法》规定有5种担保方法,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b.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工程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也对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
2)推行索赔制度,相互转移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建筑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涉及工程索赔的规定,可作索赔法律依据。搞好索赔的前提是签好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两点:a.尽量为自己一方埋伏下索赔机会;b.尽量使对方忽略履行合同时可能产生的错误。只要在签订合同时能做到这两点,就能为履行合同时提供索赔成功和机会。
4结语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对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总的来讲可规纳为五个方面:即要大家在思想上重视防范风险,在工作中注意防范风险,在履行合同中会预测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解决并善于处理风险,这五方面就是防范风险的基本工作原则。
摘要:对承包商施工合同的作用和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了施工合同常见风险的表现形式,提出了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效解决了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中承包商施工合同的风险。
关键词:合同,风险防范,承包商,索赔
参考文献
[1]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2]刘晓君.建设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篇9:承包商如何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关键词: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是一项技术经济性很强的专业工作,需要承包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才能在当今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上立足,而合同是实施成本、工期、质量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投标时慎重报价
承包工程,是在投标报价竞争中获得项目,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所以为了中标,投标报价不能太高,太高就没有竞争性,会失去中标机会;但为了中标就压低报价也是不明智的。因为太低可能面临经济亏损,如果标价本身是亏损的,再好的实施者也无能为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中,目前广泛使用的是单价合同,单价合同中的单价是盈亏的基础。
1.投标前调查研究
(1)认真调研施工现场。承包商只有做好工程项目的现场调查研究,透彻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工程规模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难题,才能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到这些困难因素。
(2)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由预算人员提供材料询价清单,交由材料部根据图纸要求的品牌、产地及工艺要求等进行市场询价,以确定该工程所需材料的一般市场价,公司可得最低价等数据,报预算员。只有对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掌握可靠的资料,才能报出合理的单价。
(3)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承包商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找出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如漏项、多出项目,或看不明白的项目等,其目的是不漏项、不多报,使作价有基础。
2.适当采用投标技巧
比如,可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把早收款的项目、预计实际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报高,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3.摒弃“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
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有意压低报价,企图“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实践证明,企图以索赔的收入来弥补投标报价时已形成的亏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承包商通过索赔取得的经济补偿是由于完成了合同工程量以外的额外工作,这些索赔款只能弥补额外工作所花费的款额,并不是对投标时形成亏损的补偿。另外,在招标竞争中,并不是报价最低就能中标,报价合理才有望中标。过分地压低报价,使业主发现许多不合理之处,断定在施工中会出现问题,反而会不予授标。所以,承包商有意地投“亏损标”,即报价明显低于工程概预算款额,是不明智的。
二、签约时吃透合同
业主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有机会把风险较多地分配在承包商方面,承包商应利用合同谈判的机会力争减少自己的合同风险,要求业主承担某些方面的义务,从而保证承包商的某些利益。比如,有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没有对拖欠施工进度款做出明确规定,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做补充协议,来规定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必须支付的最迟日期和拖付款的利息,并写明业主违约时承包商有权停工,甚至中止合同。这些规定在以后的施工付款中会有效地维护承包商的权益。为了做到投标报价比较贴近实际,减少报价的风险,必须对以下一些关键性合同条款仔细钻研:
(1)支付条款是否明确,付款是否及时,有无拖延付款时的加付利息。(2)物价上涨时如何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或方法是否合理。(3)是否有工期延长条款,允许工期延长的条件是否考虑周全。(4)有无索赔条款,在发生额外开支时是否允许索赔,索赔的规定是否合理。(5)是否有“不利的自然条件”条款,当遇到天灾或战争时是否允许承包商提出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要求等。
三、施工期管好合同
对承包商而言,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重点是“三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1.进度控制
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首先要抓进度。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使用,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因为工期的延误,会使承包商支付大量拖欠违约罚款。不仅如此,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加快施工速度,赶回延误的时间。于是,承包商为了赶回工期,就要投入大量的设备和人力,导致成本失控;在赶工期间又会出现许多质量问题,可谓“一处被动,处处被动”。因此,实践经验证明,如果从开始施工时就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就会避免因赶工而引起质量和成本失控。
在控制进度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1)按关键线路图进行施工安排,使实际施工速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2)加强施工调度,协调各分项工程间的进度,防止个别部位的严重滞后使整个工程进度受影响。(3)注意物资供应工作,保证施工进度不受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的影响。
2.质量控制
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施工规程进行施工,以满足质量要求。实施阶段要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它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质量规定、标准和要求,它又必须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才能保证优质工程的实现。按照P(Plan)、D(Do)、C(Check)、A(Action)四阶段循環法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做好验收和记录工作。每项具体工作完成以后,都应由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签字记录。这些资料在工程的验收工作和索赔工作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3.成本控制
对承包商而言,成本控制就是要控制投入的施工资源成本,防止实际成本超出投标报价书的合同款额,以免亏损。成本控制必须依赖有效的成本管理才能实现。成本管理即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有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有系统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等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成本管理工作不仅仅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发生费用支出的简单控制工作,而且是一个系统的、科学全面的管理工作。自投标阶段开始到项目尾款结清,成本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寿命周期内。
要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间制定合理有效的成本管理流程及有效的经济奖罚制度,责任到人,做好成本的动态管理和主动管理。
所谓动态管理,就是首先确定各种目标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性地收集完成目标的实际数据,然后将实际数据与计划值比较,若出现较大偏差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目标值的实现。成本动态管理应按照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的程序进行,通常以月为一循环周期。
(1)成本计划。每月下旬讨论确定下月生产计划内容,计算确定各种材料、机械、人工等计划用量,填制成本对比分析表中的成本计划值,即目标值。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从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购置中找出容易被突破的环节作为造价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费用最容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事先分析产生各种偏差的可能性并采取预防措施。
(2)成本控制。承包商应加强自身管理,充分调动各部门进行成本控制的能动性。①技术部门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经济性研究,在保证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力求成本的最小投入。②材料部门按计划和所需时间合理组织各种材料进场,严格按项目规定管理,严防漏洞,杜绝浪费。③生产部门按施工进度计划在各种约束条件下科学组织、严密施工,使各种资源合理调配。④经营部门签订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监督履行;并及时办理各种索赔,增加预算收入。
承包商除了加强自身管理,还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业主要求增加自己的工程款收入。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有三个:工程变更:實施工程变更时,做好施工记录和验收签字工作,这些资料很可能在日后的结算或索赔中起重要作用。价格调整:注意物价上涨给施工成本带来的大量增加,及时地利用物价调整的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施工索赔:见本文四。
(3)成本核算。每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本月施工部位和产值,准确地审查本月各种材料、机械、人工等各项费用预算量,检查主要材料库存量,确定各种费用实际用量,填制成本对比分析表中的预算用量、实际用量栏(成本实际值)。
(4)成本分析。召开月度成本分析会,对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总结分析,找出导致差异出现的因素,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调节和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的、经济的、技术和合同措施),加强下一循环成本控制。
施工单位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应借用网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在成本测算时需要对材料价格、机械租赁价格、项目当地环境的数据进行分析,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各种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项目结束后需要对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汇总、分析等。上述工作中的信息均应依靠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送,才能使各部门随时对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进程进行了解,从而有利于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遭受损失时进行索赔
承包工程的施工索赔,本来是施工期合同管理的一部分。之所以单独作为一个问题来讲,是由于索赔工作是承包商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这是因为,承包商违约,业主可以直接扣减工程款来主动获得补偿;而业主违约,承包商只能以索赔的方式寻求补偿。基于此,承包商应更重视索赔工作。
1.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2.目前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索赔意识淡漠,认为不宜谈索赔,怕索赔影响了同业主的关系,说索赔在中国行不通;(2)缺乏对索赔的科学管理,具体表现在无视索赔事件、错过索赔时效、欠缺索赔证据等,进而失去了索赔机会;(3)有的承包商采取“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的策略,轻易而频繁地提出索赔要求,使合同双方的管理人员陷入索赔争议的泥潭之中。
3.如何做好施工索赔
(1)透彻地研究合同文件,最好把自己可以引以为据的有关索赔条款整理成一个小册子,供合同管理人员随时参阅。一方面可以避免错过索赔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作为申报索赔文件时的合同引证参考。(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合同实行跟踪管理,依靠合同对工程进行反馈,抓住索赔事件。(3)加强对索赔证据的保留和搜集。这就需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记录制度,要求现场工长必须逐日签写,并在必要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这些资料将成为索赔时的有力证据。(4)出现索赔事项时,务必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以内写出索赔报告,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
在索赔过程中应注意:尽量减少索赔的立案数量,应抓大放小。否则,频繁的索赔会引起业主的反感,以致延误了大额索赔项目得到认可;每项索赔要求应有合同依据,不应提出没有根据或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索赔款额应切合实际,并附以各种证据,不应漫天要价,没有根据地提出索赔款额。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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