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600字

关键词: 灰姑娘 故事情节 喜欢 童话

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600字(共16篇)

篇1: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爱读书,尤其是童话,我最喜欢读的一篇童话是《灰姑娘》虽然读了十几遍但还是百看不厌。我常常沉浸在那幸福美妙的故事情节当中,为灰姑娘的幸福而高兴,为灰姑娘的悲伤而痛苦。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看着插图版的《灰姑娘》,心里想:“咦?这么漂亮的姐姐是谁?”当时就被她的美打动了,迷住了,并认识了这个灰姑娘。妈妈告诉我:“这个是灰姑娘,她很善良,长大了你就知道了这个姐姐的故事了。”

到了一年级的时候,我又看了一次插图版的《灰姑娘》,看着灰姑娘美丽、可爱的脸庞,看着她那勤劳的双手,看着她疲惫的身影。狠毒的继母每天折磨她,让她做重活,还忍心不让她外出参加聚会,故意刁难她。但是她对继母以德报怨,以善良的心宽容的对待他们,而且,每天保持乐观的心境。她仍然很勤劳,很善良,很乐观。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的王子发现了她,并爱上了它,从此以后和王子幸福的住在了一起。

五年级的时候,我看着灰姑娘那乐观向上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还领悟出一个道理:只要有一颗勤劳善良的心,乐观向上,就会有美好的明天。

之所以我那么喜欢《灰姑娘》这篇童话,不单单是因为灰姑娘,还因为我也有过灰姑娘变成公主的经历。以前,我总是呆在老家里,仿佛像一株孤零零的小草。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吸引不了全家人的眼球。终于有一天,妈妈注意到我了,把我接到她的身边。当我穿上公主裙,扎上马尾辫后,我变成了一个公主,更重要的是我每次成绩都很好,获得了优秀学生的关荣称号,我那光彩的一面又会放射出一道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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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600字

《叮当的魔法》是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一本鼓励孩子的励志书。它的外壳是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和淡淡的黄绿色,上面或飞着或停着许多蝴蝶,中间有一个特别漂亮显眼的天使精灵,她拿着魔法棒,高高举起,好像在说:“这本书对你很有帮助,快来读一读吧!”

刚把《叮当的魔法》拿到手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原因不单单是它的封面漂亮、吸引人,更重要的是它“肚子”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叮当的魔法》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每个单元的特色。有的是说要努力,才能实现梦想;有的是说不要刻意去模仿别人,要认认真真做好自己;还有的是说时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今天的时间……优美的文字,华丽的触笔,深刻的道理,都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再加上文章中时常出现的美丽的插画,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叮当的魔法》,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要尊敬老师,还要珍惜友谊;我知道了要快乐起来,不要为小事而生气;我知道了不能早恋,现在是主攻学习的年龄;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胆大,不能胆小,要不然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知道了……

这不,前些天投票选大队长,我被选上了。我一开始很不愿意,我怕我主持不好班队会被同学笑话,我怕我紧张得双手发抖被同学喻为“胆小鬼”,我怕同学们点评班队会的时候全是缺点而不是优点。现在,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我的心情变得开朗了,我越是害怕,它越是令我出丑,让我更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权当在和爸爸妈妈聊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豁然开朗起来。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 家庭也离散了, 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他的老父亲。这位年轻人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 一位算命先生叫他过去算命, 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 十分肯定地对他说:“你将来一定会成功, 成为一个优秀的商人!”年轻人喜出望外, 他连忙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 说:“努力吧!孩子, 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抖擞, 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第二天一大早, 年轻人便出去找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十分认真地工作, 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位非常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很为他感到骄傲, 但是老人的身体已经很差, 只能躺在床上了。最后, 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 告诉他:“其实当初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的, 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时才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他抱头痛哭不已, 老人也在这时溘然离世了……这段故事带给我这样的人生感悟:“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 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 在任何时候都要对自己、对生活充满信心。”我知道我的未来也会遇到很多困难, 也会有不如意的时候。但我知道我一定能战胜困难, 因为有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在这本书中,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 但却告诉了我许多人生中美好的、令人感动的东西。这本书的确不能给我带来考卷上分数的提高, 但却可以带给我心灵上的满足。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画家运用光色对比,把主人公生动的展示在读者面前,他采用的是逆光效果,背景一片绿荫中有少量的晨光从空隙中透出,使得环境静谧深邃。地板上的投影和大片的绿荫衬托了白衣少女,形成鲜明的黑白对比效果。尤其是女孩的眼神、手臂和跷起的双脚,形成一个动人的旋律,突出的表现了儿童的形态。这说明画家善于捕捉瞬间的情感与姿态,善于抓住儿童内心世界的表达,在无言中展示了小主人对这本书中的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致爱不释手。

茹可夫在表现儿童题材的绘画上,有他独到之处,他通过人物的细小动作和表情,表达出各种心理状态,他画的《不要动我的小狗》、《客人来了》、《受了委屈》等都是通过人物的举止、表情,如:昂首、跷脚、撅嘴生气或含蓄的微笑,或宁静的沉思等,让人把目光更多地投入人物的内心活动。这幅《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表现之妙正在此处。

茹可夫的作品早在五、六十年代曾在中国大量介绍过,1957年他曾来中国访问,在中国不仅画了许多速写,而且画了许多水彩画,发表于许多报刊上,受到广泛的好评。

篇5: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600字

夏日炎炎。大地就像一个大烤炉,刚从家出发不到两分钟,却早已汗流浃背。快到了,坚持一下。我心里想。于是又跌跌撞撞的前进着。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公园的大树下。

我拉住树的分枝,调皮地左冲右蹿,就到了树顶。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上树简直是小菜一碟。阳光,穿不过那浓密的树叶,自然,也无法光临我的书本。在那树叶的庇荫下,我不必受那酷热拘束,而是神游在那书本中,任由那骄阳发狂。

入秋,那棵大树是公园的一个点缀。淡黄淡黄的,好似要燃烧。秋风萧瑟,无情地穿过一片一片树叶,顿时,一只只淡黄得美丽的蝴蝶漫天飞舞,慢慢,慢慢地飘下来,飘到地上,不在动了。我担心,却只能担心。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几个多风的日日夜夜后后,那棵大树再也没有那茂密的树冠,看起来如此的单调,它只留下了满地的淡黄,满天的叹息。它立在那里,就像一个孤独的老人,如此的疲倦。我失望了。

清晨鸟儿喃喃的不知在唱些什么,我又长大了一岁。二月的阳光总是暖洋洋的。像平常一样抱着书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沐浴阳光,在不经意间看到一株嫩芽儿,嫩嫩的,晶莹剔透的,这棵芽儿透着生命的气息。我顿时想到了什么,就往大树那边跑去,竟惊奇地发现大树旁有那么多的嫩芽,他们生长着,那么的炫目。

落红不时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大树啊!大树,你是我的一本书,一本记录着许多人生哲理的书。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明白了生命的价值。我最心爱的书大树。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平时的阅读中,我经常会读到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因为不了解,所以常常向爸爸请教。于是,爸爸就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让我好好阅读,从中了解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共三册,它按照历史顺序,选取了最有代表性的262个 小故事,从远古时代一直写到鸦片战争前夕,是一本非常适合我们青少年的历史读物。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中国古代一共经历了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这十二个统一的封建王朝,了解了大禹治水、退避三舍、纸上谈兵、黄袍加身等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认识了晋文公、秦始皇、李广、司马迁、岳飞等著名的历史人物,真是大开眼界。

我最喜欢的历史故事是纸上谈兵。故事讲的是战国时代赵国的大将赵括只会死读兵书,不懂得临阵应变,结果被秦军打败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不仅要多读书,还要勇于实践,才能学以致用。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岳飞。岳飞是南宋时期的抗金名将,从小刻苦读书,尤其爱读兵法,他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立下赫赫战功,还写下了流传千古的词作《满江红》。我非常敬佩他这种勤奋好学、精忠报国的优秀品格。

我喜欢《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它不但开阔我的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还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这本书讲得是生活在滇北高原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在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而拒绝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雌豹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的这种陋习,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本想与强壮的雄雪豹花月亮共同养育幼崽,可是丧心病狂的花月亮竟然来暗杀小雪豹,她只好放弃了这桩婚事。又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却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暴雨中,它用瘦削的身体将小雪豹银老二紧紧地护在腹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挺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当银老二失去胆量时,它带领全家与曾经伤害银老二的狼獾战斗,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血豹??

它,就是泥雪滚;它,就是一只衰老而丑陋的雪豹;它就是平凡而瘦弱的雪豹;它,就是那只拥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它,就是那只尽心尽责的雪豹;它就是那只伟大的雪豹,当它历尽艰辛,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时,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又一次的捉弄??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是益友,臧克家说:“读过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心灵的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像在我面前打开一扇扇窗户。”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卖火柴的小女孩》。

看过手中的《安徒生童话》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默默为这个女孩子哭泣,因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至今还感染着我。

我仿佛看见她那脆弱的身躯蜷缩在墙的一角,望着屋子里透出的点点灯光;我又仿佛看见她那干裂的嘴唇微微颤动,她好想能够吃上一顿饱饭。哧!火柴被擦亮了,变成了一个大火炉,她好想暖和自己那微弱的身子,火柴却熄灭了。她擦亮了每一根火柴,都变成她幻想的最美好的东西,她想温暖,她想要食物,她渴望爱与快乐。

终于,她走了,在一个除夕夜,在一个美好的日子里飞走了,她跟着奶奶飞到了没有饥饿和寒冷的地方去了。

我为小女孩悲惨的命运而叹息,我为人们的冷漠而伤心。

我多么希望那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地方是我们这儿呀,也多么希望我们可以把小女孩接到这儿来,可是,这只是个又天真,又纯洁,又浪漫的想法,估计不可能再实现了。

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二实验小学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篇16: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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