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劳务承包合同

关键词: 砌体 承包合同 工程 劳务

第一篇:砌体劳务承包合同

砌体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砌体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

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承建的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完成,经协商双方达成条款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范围内±0.000以上全部砌体工程。

2、砖砌体工程:含墙基冲洗、砖墙放线、砌块润湿、切割、砌块砌筑、预留空洞、拉强

筋、转角筋埋设等砖砌体工程所有工序以及过梁砼、腰带砼、压顶砼等所有泥工工序。

3、构造柱浇砼。

4、施工现场一切所需材料的装卸和运输(包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机械配合运输、二

次转运、多次转运)、砂浆搅拌。

5、砌筑脚手架的搭拆,完工后本专业多余材料的转运、楼层清理、垃圾运输等。

6、斗车、广线、线坠、水平尺、灰桶、灰盆、水带、切制打磨机械以及砌体工种所用的

一切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7、甲方提供的材料仅限于:砂子、石子、水泥、干混砂浆、钢筋、各种砌块、相关添加

剂、外加剂等主材,除此以外的所有材料及工具均由乙方自供。

8、甲方提供的大型机具仅限于:塔吊、龙门吊及砂浆搅拌机(小型砂浆搅拌机);塔吊

龙门吊由甲方安排机操人员并承担费用;砂浆搅拌机机操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备并承担费用。

动力电源及水源接通至各大型机具,楼层电源及水源接通至各楼层配电箱(配电盘),除此以

外的机具、工具、零材及终端增强照明用线缆灯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9、乙方配备1个以上专职质检员,跟班作业,配合甲方检查工程质量。

10、上述未明确说及的,按本合同下文提及的相关条款执行;本合同虽未明确说及但在

合同议定过程中已口头约定或按行规应由乙方完成的其它内容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1、承包方式:劳务费承包,具体为: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验收前的成

品保护、包验收、包自用工具及材料的采购与保管

2、承包单价:

本工程包含构造柱砼、过梁砼、腰带砼、压顶砼等浇筑,所有工种工序的工程量结算均按验收合格的砌体体积计算(扣除门窗),单位以立方米(m³)计算,单价为:200.00元/m³(贰佰元每立方米)。

3、原则上本专业本工种现场不允许出现签证点工,若甲方指令或工程需要,或经甲方核定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乙方应在无条件执行的前提下,按普工:80.00元/工日、技工130.00元/工日进行结算

以上单价的定义并不仅限于人工费,其内容包含人工工资、劳务管理费、自备材料费、自备机具损耗及折旧费、风险费、利润等;

因设计变更导致返工重做的按实计价;因施工失误导致的工作量增加不予以计价,造成材料浪费或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乙方在履行合同签署前,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已充分知晓,对场地情况以及各种不可预见情况已充分评估,故合同一经签署,对单价均不作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情况下单价也均不作调整。

三、价款结算及节点支付方式

1、价款的结算:按合同单价和经甲方验收合格现场收方验方的工程量进行价款结算

2、支付方式:按甲乙双方议定的支付节点进行支付,具体为:①地下室砌筑完工时,支付至完成量价款的50%;②建筑第六层砌筑完工时,支付至完成量价款的50%;③砌筑工程基本完工、完成整改并经甲方初验合格时支付至完成合同价款的70%;④甲方抹灰工程全面完工时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95%;⑤剩余5%于甲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内付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以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通过验收。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有工程量不予结算

1、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违者按200元/次处罚,造成材料浪费的按实赔偿。

2、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干砖上墙,砂浆饱满度要达到90%以上,墙面垂直度要小于或等于3MM,平整度要求小于或等于5MM。违者按200元/点处罚。

3、砖砌体应原浆勾缝,掉灰应收拢利用,杜绝浪费现象,违者按200元/次处罚。

五、工期要求

1、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或现场要求的工期按时合格完成,如因工程所需,要求乙方加班作业或连续作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合理调配劳动力,确保工程安全、保质、按期完成,不得以夜间、小雨、节日、农忙、人手不够等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如未按期完成或未执行甲方编制的工期计划时按最低2000元/次进行处罚。

2、乙方应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保证节点工期。

3、若甲方经调查研究确认乙方劳动力和技能不能保证施工进度要求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组织调集突击班组并在甲方指令下达后6小时内到场进行作业,若每次甲方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执行或拖延时间影响工期节点时按最低2000/次处罚。

六、安全文施工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特别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并归档备查。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身份证号码:)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500元处以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如乙方违者按50元/人.次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对施工中使用的自备机具和自备材料,其性能、使用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维护保养方法等应完全知晓。因自备材料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违者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承担因恢复各项设施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对因擅自拆除造成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如施工需要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征得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

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因违规规章或不按甲方要求作业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事故等重大后果的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抢救贵重物资的工作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乙方对人员身份情况或重大变动情况隐匿不报从而导致各种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17、乙方人员上下班途中及离开工地后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9、安全责任的划分和处理方式

①甲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医疗费实名制报销原则,乙方职工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由甲方统一向社保局申报,职工因工受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局报销,报销后的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责任划分协商解决。

②、乙方因工受伤职工因参加其他险种不能在本工地享受报销待遇时,应按已参保的相关险种进行报销,其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责任划分协商解决;乙方因失误或故意隐瞒职工信息导致受伤职工不能享受保险报销待遇时,由乙方负全责。

③乙方使用精神病人、智障人及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人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工程款。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3、甲方提供塔吊、龙门吊及夜间照明设备。

4、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合同签署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罚款从当期节点支付款项中扣除。

5、乙方必须认真阅读图纸,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若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其工料费概由乙方负责,若因此建设单位对甲方罚款,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按约定应自备的材料、工具等,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7、乙方合同签署人必须保证所属工种开始施工时每月至少80%的天数在场且每天不少于4小时,并保证通讯畅通。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乙方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保证所属工种施工时每天在场且保证通讯畅通(特殊情况须向责任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8、为了配合完成甲方编制的节点工期计划,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且应做到有工作面就有工人,满足夜间加班作业或24小时连续分班作业需要。乙方不配合甲方确保安全、质量、进度施工的,每次罚款500元或以上,造成节点工期延误或整体工期延误的罚款2000元以上。

9、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200元/次处罚乙方。

10、现场材料堆码应井然有序;所有材料不得堆放于外架或临边处,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乙方应节约材料,工地上所有材料、机具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若发现有偷盗行为或与外界互相勾结偷盗,按所盗材料的十倍罚款。材料未及时归整,导致现场零乱的或甲方指令下达后2小时以内未行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每次最低罚款200元。

1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送材料需求计划,未按时报送并影响工期进度的,每次最低罚款500元。

1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若存在同一操作人员二次违规的将双倍罚款,依次递增。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拴安全绳,未系安全带、拴安全绳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若存在同一操作人员二次违规的将双倍罚款,依次递增。

14、所有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或以上;不听指挥,野蛮施工的班组或个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或以上。

15、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班组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6、乙方应十分注意与其他班组的协调配合,如因自身工序或工期安排不当而影响其他班组进度时,要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班组纠纷而擅自停工、罢工、拉闸停电时,除追究停工、罢工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按1000-5000元/次进行处罚。

17、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按期进场后,甲方无息退还;如违约不进场,则不予以退还;施工中途如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予以结算工程款,剩余30%作为后续班组的补助;如在施工过程中有未完成的工作经甲通知不予以执行的,则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8、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严禁招用精神患者或智障患者

19、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或以上。

20、工地现场严禁留宿或生火煮饭;施工人员的家属、亲戚、朋友不得带进工地现场暂住、留宿。若乙方职工或家属在工地上住宿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严禁夜间外出闹事等,有事须及时向工地领导反映,对有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事故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乙方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公共纪律,严禁打架斗殴、饮酒闹事。如发生一次,双方罚款200-500元,且承担经济损失,打架、闹事升级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22、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的节点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发放工人工资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而出现工人罢工、闹事、上访时,乙方无条件进行协调并负责出资支付

拖欠的工人工资。如乙方因劳资纠纷引发罢工、闹事、上访等事件,乙方同意按所涉金额的2倍接受处罚,对甲方造成经济支出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23、乙方工人进场施工前,乙方负责人必须统一收齐进场施工工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甲方,凡不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导致不能享受社保局工伤保险报销待遇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凡查实进场施工而未提交身份证的,按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甲方所在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或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竣工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砌体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已依法取得 承建的 项目施工的内部责任承包权,享有对该项目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的权利。

2、甲方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的工作积极性,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组织好工程项目的施工,全面履行项目的合同内容,经与乙方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将该项目墙体砌筑施工劳务用工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

3、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该项目中的具体权利义务,特定立本协议。 第1条 施工项目概况 1.1施工项目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项目内容:各单体建筑所属地下室砖模、各单体建筑的墙体砌筑、二次结构浇筑施工,预制件制作、成品养护以及项目所有涉及与墙体砌筑的相关工作。

1. 4 承包方式:包工(乙方自备搅拌机以下工具)。

1. 5 承包价格:二次结构制作施工、厨厕翻边、内外墙体160元/立方米。上述单价不含税金。 项目零星用工单价约定:小工140元/人/天;大工170元/人/天。

1. 6工程计量依据: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1. 7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设计图施工技术交底文件、验收合格

1. 8工程造价: 以实际完成工程造价为准 。

1. 9 工程工期:乙方墙体砌筑进度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进度总控计划要求,乙方遇不可抗力影响,可以按实报请顺延。 第2条 责任承包方式

2.1 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该项目施工获得的收入及盈利,亦应自行承担该项

- 15.5指导乙方规范施工;

5.6督促乙方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乙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劳动纪律

5.7关心乙方及施工人员生活,督促乙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施工人员劳动待遇。

5.8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材料规范堆放及节约使用,严禁浪费。 5.9乙方进场的使用材料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转租、转让、挪用。 第6条、项目施工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调整工人数量,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如在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6.2若因乙方工人数量或工具的原因造成甲方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该项经济责任。当出现乙方工人数量或工具不足的情况,且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增加时,为保证工程进度,避免相关其他专业劳务窝停工损失,甲方有权调用其他外部专业工人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并视实际情况,甲方有权代本项目其他专业劳务单位向乙方索赔窝停工损失。同理,当出现其他专业劳务单位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窝停工时,乙方有权请甲方代为追诉窝停工损失。

6.3 乙方须保证己方具备合法的劳务承包资格,如因乙方的劳务资格不合法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6.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不许强行施工、野蛮施工。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时,乙方必须在该单项目上暂时停工,待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6.5乙方应注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墙体松动、变形垮塌,以及平整度、垂直度等质量问题,或不按规定做好二次结构造成返工,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对所承包项目负劳务和工程质量方面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法聘用施工人员、组织施工人员全面履行中标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中标方相关义务,对施工人员财物安全负责、从乙方承包内容的角度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负责,对因施工人员引发的劳动争议负责等。

- 3担主要法律责任时,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若相关法律文书裁定或判定由甲方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乙方必须先行支付,若乙方未先行支付而由甲方支付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索。

8.4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按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损失。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洽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采用聚众闹事、堵门、非法上访等非法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

8.5 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第9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文本及效力

13.1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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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砌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河南财专后勤服务用房项目(二期)

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7#宿舍楼

编号

砌体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承包协议

发包方:河南财专后勤服务用房项目(二期)7#宿舍楼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后勤服务用房项目 7#宿舍 楼砌体工程交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河南财专后勤服务项目7#宿舍楼(以下简称本工程) 1.2 工程地点:郑开大道向东K3公里处

1.3 承包范围:砌体及相关分项工程,具备内外墙抹灰装修条件,工程包括:砌砖;现浇砼过梁;砼止水带;构造柱;板带;砼造型内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以及虽未载明,但为本工程正常施工和使用所必须的工作。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严格执行甲方总承包合同工期,具体进度节点必须符合甲方总进度计划,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2.2工期要求:

日至

日竣工(其中1单元

日必须具备主体验收条件)。每延误一天罚款

第三条 质量与验收

3.1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必须达到 合 格 ,同时需满足业主对砌体工程要求。

3.2 施工规程:乙方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国家有关规程、图集、标准和法规要求、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要求以及达到业主、监理、甲方要求。如果施工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规程、图集、标准、法规等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标准施工。乙方工作人员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3 隐蔽工程的检查: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在自检合格的条件下,提前24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经甲方验收认可,或验收不合格又不整改,自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通知暂停施工,或采取必要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每违约一次甲方将给予乙方5000元的处罚,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力。

3.4 质量问题反映: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隐患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甚至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处理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发现一次1000 元的处罚,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利。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4.1承包方式:包干(含零星材料)。

4.2承包价格:暂定价格综合包干单价加气块为 元/m3,素砼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m3,钢筋砼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m3。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

5.1 工程款按进度分阶段付款:每 层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付合格部分工程量的8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付至95%,剩余5%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予以付清(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施工员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保证工程款发至每个施工人员手中)。

5.2工程量计算:按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具实计算。 第六条 机械设备工具管理

6.1 甲方仅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已有的可利用的垂直运输机械、每层的水源主立管和阀门及楼层内的三级配电箱,其他中小型机械、电动工具和施工工具全部由乙方自备(搅拌机、振动棒、斗车、铁锹、拉砖车、靠尺、墨斗、线绳、笤帚及三级配电以下电动工具等)。

6.2 乙方须提供施工中所需各种加工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保证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及政府的有关规定。

6.3 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安全员验收。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负责提供垂直运输工具,乙方必须在甲方协调管理的条件下合理使用。

7.2 负责与业主的一切联系工作:

7.3负责组织对乙方施工的隐蔽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材料消耗、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4本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交纳。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如有违规行为,甲方将予以处罚,并将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5 负责各分项工程的进度控制,协调组织同一现场乙方之间的穿插配合;协助乙方解决施工难题,配合协调好乙方与其他乙方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7.6 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乙方的工程量和工作状态; 7.7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失去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8 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材料消耗、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队伍,由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不能提出任何索赔。

7.9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如由于乙方履约不力时,不能达到业主或甲方要求时,甲方可另行分包该承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或终止本合同,另行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经谈判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发生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赔(包括工期、费用等)。

7.10 根据工程的进展及现场的需要,甲方在本工程的履约过程中,有权将本分包工程招标范围中的任何工作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乙方须承诺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不得为此而向甲方索赔工期方面及经济方面的任何索赔。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8.1 合同一经签定,就已视为乙方己全面接受现场及工程目前的现状,不能以不了解为由提出任何条件。

8.2 乙方负责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8.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8.4 负责所承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5 乙方的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罚款由乙方承担。

8.6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其他损失。

8.7 乙方必须有相当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原因

末支付给甲方,乙方需要筹措资金保证本分包工程的按期施工,不得借故停工,不得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索赔。

8.8 本工程的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除甲方可提供的以外)以及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8.9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8.10为保障各项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乙方应按照甲方进度计划要求提前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工作,并根据甲方各阶段进度计划要求提供足够劳动力,如由于乙方劳动力阶段不足造成工期拖延而必须采取抢工措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1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后勤卫生、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8.12 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于乙方的原因给其它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8.13 乙方应负责施工作业面工完场清工作,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并将施工作业区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现场垃圾堆放点。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若乙方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则甲方有权令其它分包方完成该项目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 乙方须负责自身生活区、办公区及自设仓库的保卫、安全。 8.15如因乙方施工造成钢材、砼、砖、砂等材料浪费及损失,其损失费用按当时价格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自愿接受甲方相关处罚。

8.16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总管及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抄平及放线,负责配合甲方的技术质量等管理工作,乙方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地,无甲方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工地。

第九条 安全文施工及事故处理

9.1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现场内安全文施工的相关工作。

9.2本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了安全系数和施工劳保用具费用,在施

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9.3乙方应负责向施工人员提供个人劳保用具,确保施工安全。 9.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项目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树立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的思想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作为分包方必须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甲方有负责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根据工期配备相应人员数量,如因乙方原因责任造成工期拖延,总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乙方工程款1000元,并执行总承包合同中相关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10.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 进行解决。

10.3如果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所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由乙方负担。

10.4 如果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上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增加人员进场施工,乙方不得阻拦,所有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处罚条款适用乙方。

第十一条

其它事宜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处理。 11.2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1.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四篇:砖砌体劳务合同

甲方: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O二项目部)

乙方:

工程地址:长兴吕山新街

一、 分包范围

1) 都林阳光(一期)1#~12#楼砖砌体工程。(其中包括进场材料烧水,砂浆搅拌,材料运输,墙体砌筑,勾缝,垃圾清理等墙体砌筑的一切工序所产生的费用)注:局部楼号也有甲方人员砌筑除外

2) 甲方提供砂浆搅拌机,垂直运输机械,小推车,其余一切工具由乙方自备。

3) 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图纸指导,由乙方自己弹线。

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砌筑作业再行分包给他人。

二、 合同单价

元 /m³(此单价为整合单价,不分砌体构件大小部位,安实砌工程量计算)不提供宿舍,补贴房租费、水电费元。

三、 工程进度

到七月份底1#~6#楼砖砌体全部完成,乙方必须安排好足够的砌筑人员。

四、 工资支付

每月只付生活费,余款到工地完工后一月内付清。

五、 质量要求

1) 甲方也有人员在现场砌筑,质量不能低于甲方人员砌筑的墙体。

2) 墙体砌筑的平整度、垂直度不得>5mm,灰缝横平竖直,并应符合GB砖砌体质量检测标准,确保主体一次验收合格

3) 杜绝返工现象,如果有乙方过错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

六、 安全、文明

1) 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

2) 施工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完毕应对施工场地及各种材料清理干净并转到指定地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

3) 甲方会加强对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4) 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程量的60%对乙方进行结算

七、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果没有按本合同履行职责义务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辖区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工程主体验合格后,终止本合同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2014 年月日

第五篇:分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样本(砌体工程)

分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劳务承包单位:陕西远鑫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提供分项劳务单位:砌体承包班组(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务

包合同中的责任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分项施工优质高效的完

成,将项目中的砌体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分项项目

工程名称: 揽盛·金广厦1#、2#、3#楼 、裙楼、车库工程地点: 西安市纺渭路北段结构形式: 剪力墙、框架结构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材,根据合同约定计取劳务

三、 提供劳务分项砌体工程内容

1砂浆机安装、砂浆搅拌、运输、窗台压顶安装并交砼、预制过梁制作和安装、施工设备安装拆除、砖块浇水、做到工完场清、现场文明施工(砌体所有工

程按图施工并完成至验收)。

2

3

4

5瓦刀、碘钨灯、电线、安全带等)。

6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直接清退该班组,并不予以结算

四、 工程量计算及人工费承包单价:

1、承包单价:

如质量、进度、安全达不到甲方要求,在原价基础上下调 按每立方190元

2、设计图纸变更以外部分双方协商。完成非承包合同范围内容,不能按方量计

算的工程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零星用工,技工元/天,普工/天,主管工长当天必须办理签证,

项目经理审核

五、 结算及付款方式:

2成工程量的60%;春节期间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春节后砌体施工

至砌体工程全面结束支付工程总额90%;砌体工程待全面粉刷结束验收后三月内工程款全部结清。班组收到结算通知后及时上报工资表项目部对此实行严格发放监督管理。

六、 质量管理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本公司对分项工程质量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杜绝出

现任何质量问题。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费用。具体标准

如下: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A、 整体感官好,中间验收配合好;

B、 砌体垂直度、平整度、门窗洞口尺寸±5㎜,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

均匀,留槎正确、拉结筋按设置数量正确使用。

七、 工程进度:

1. 班组必须按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在保证质量和安全

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分项工程按期完成。

2. 若因班组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拖延,影响其他工种正常施工的,项目部在该阶

结算时,按现场签证结算:①单价下浮10%。②因故赔偿其它工种误工损

失。若在项目部提出的整改时间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项目部有权不予结算

3. 因停水停电等到不可抗拒因素或重大特殊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按实际顺延。

4. 如班组人员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有权派人突击,工资及车费均由

乙方承担。

八、 安全生产及责任

1、安全生产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2、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承包商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积极

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3、班组必须经常性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坚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本班组所涉及的脚手架(板)认真落实检查。严禁破坏施工现场的任何安

设施,若因班组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均由班组自行承担。

5、甲方统一为乙方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代扣保险费为结算人工

费的1.5%作为保险基金。

九、 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目标:省级文明工地。

2、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一律遵守建设单位和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班组

进场人员统一着装、安全帽、出门证。施工期间保持干净整齐,服从管理、

安排。不聚众打架斗殴,争作文明职工。

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要做到清洁整齐。严禁出现脏、乱、差、野现象,施工区

域要工完场清,入场的材料按要求码垛整齐。否则,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十、 现场材料管理:

1、施工区域要有专人清理零散材料,对使用的设施料具全部清理、刷油等,经

施工方验收后归还库房。

2、项目部应对班组及时提供施工料具,班组对在场材料用具应做到合理使用,

控制材料和损耗率。

3、所有辅材按定额限量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加运输费在班组人工费中扣除。

十一、现场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即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教育员工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有

关安全、质量、进度及生产调度会,积极配合公司每月的项目大检查。

2、开工前,班组向项目部提供工人身份证、职工花名册、特殊工种、特殊人员

上岗证、工人技能鉴定等资料。

3、班组必须配备年轻化、高素质、高技能的工人进场施工,班组长亲临现场

挥每天必须坚守现场,严禁脱岗及无故缺席。

4、其它项目部或班组需要班组帮工的,班组要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统一调配。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管理、文明工地要求和违反各

项规章制度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2、甲方有权将乙方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行为的工人驱逐出工地至

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3、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配合等到方面严重出错问题屡教不改不

服从甲方管理,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乙方以前所干工程量的70%及以合同

单价的80%结算

4、任何情况下乙方人员都不能罢工闹事,若乙方罢工、停工,甲方将视情节对

乙方处罚1000-1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乙

方所干工程不予以结算。若乙方擅自离场,甲方将不予以结算乙方的工程量及人

工费。

5、乙方人员进场正式施工后,甲方将对乙方队伍的综合素质施工质量等方面

行为期15天的考察试用,若乙方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

令乙方限期退场,并以乙方前期所干工程量的70%合同单价的80%结算,同时

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本条也

是甲方的义务)。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甲方有权代付乙方所雇用人员的人工工资,

但不超过乙方当月所结劳务费及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

(二)、甲方的义务:

1、解决乙方紧急情况下(如疾病、工伤)的小额(1000元以内)借支。

2、按合同约定按时结算乙方的工程量,并按约定支付乙方的人工费。

3、对班组熟悉施工图纸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做出合理解答,并向班组做好

面交底工作。

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2、乙方有权向甲方建议和提供先进的工艺方法及施工方案。

(二)、乙方的义务:

1、遵照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管理、文明工地等方面的要求和规章制

度进行施工

2、按照甲方及总承包的有关要求,管理和结束本班组人员,不得聚众闹事煽动

是非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到工地或留宿。

3、所雇用的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传染病、先天性心

脏病、癫痫病以及高血压等不能从事建设行业的体力劳动

4、乙方班组人员必须为直属班组,不得再次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十四、承包责任书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公司财务部、项目部执一份,班组一份,项目与班组

相互监督执行

2、本承包责任书未尽事宜,依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予以解决,作为承包责

任书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补充条款:(1)砌体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及安全等缺陷,其返工修补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人员均不得在工地打架、斗殴。若出现,每次罚

款5000元;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责令退场,并以乙方

前期所干工程量50%结算,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事故,医疗费

每次在2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行承担;医疗费每次在2000元以上,甲方给

乙方报销药费50%;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及其他赔偿,均由乙方自行协

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只承担50%,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对自己违章操作及不按公司安全要求施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程全面展开后乙方所配备人员不得少于90人,如因人员不到位影响施工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签订合同时缴纳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一至十层施工结束

后无息退还20000元;在工程施工全面结束后无息退还30000元。如出现乙

方单方面违约,此款不予退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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