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通用7篇)
篇1: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
“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工作总结
濮 选
按照市三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走访”活动方案》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突出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教育、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务实求效,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深入教育,提高认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中央、省委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事关我市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二三五”奋斗目标实现,事关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地位。活动通知下发后,市纪委监察局迅速行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着力抓好宣传教育,通过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刊发信息、互联网、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理清了统筹安排、跟踪督导、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的基本工作思路,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持续有效的顺利
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在实践中,既坚持全局部署、整体推进,又注重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业务科室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围绕纪检监察工作所涉及到的社会矛盾化解重点问题,对每一起重大社会矛盾都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的化解攻坚方案,明确包案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具体化解措施和解决时限,明确责任追究方法。采取定期排查与敏感节点、时期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工作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定期排查,重大社会矛盾随时排查。对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督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专项排查。尤其是在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对热点问题进行专门排查。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掌握问题和隐患。
(三)以人为本,优化作风。在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中,市纪委监察局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坚持“三种意识”和“六超精神”、坚持贯彻落实“阳光、真诚、简单、责任、激情”的干部文化,把“心系百姓”真正融入到血液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于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政策允许的从宽处理,群众期待的从快办理,向群众承诺的及时兑现,真正把调处矛盾的过程转化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群众的过程,转化为优化作风、服务发展的过程,转化为理
顺情绪、促进和谐的过程。
(四)建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保证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工作的有效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贾太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纪委监察局“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并认真坚持了学习教育、分析形势、通报情况、总结点评等工作制度,通过强有力的领导,使制约工作开展的瓶颈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必要条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创新思路、优化措施,着力提升工作实效
按照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特点,今年市纪委监察局重点开展了三项专项活动,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氛围、助推濮阳发展。
一是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在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濮阳市纪委监察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年来,三个督导组先后深入到各县区、乡镇、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逐卷查阅证据材料,听取群众对案件调查的反应,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如在督导高新区案件时,发现一案件因两个证据没有取到位,我们及时督促调查组
补齐了证据,给予原支部书记、原会计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原村委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挽回经济损失45258.76元,上访群众对调查处理非常满意,长达两年的上访得到圆满化解。
工作中我们本着把信访稳定贯穿到查办案件工作始终的原则。实施双向承诺责任制。与信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向群众承诺办理期限和办理标准,信访群众承诺在办理期内不非访和越级访。活动开展以来,共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30份,有效控制了越级访的发生。认真做好反馈工作。对实名举报人,案件调查后,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征求举报人的意见,并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产生新的矛盾。对匿名举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让群众评议调查处理情况。报结的51起案件,群众满意率为100%。今年上半年,我市省访量同比下降33%,市访量下降23%。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案件线索229件,交办51 件,报结51件,移交司法机关3人,党政纪处分47人,查处违纪资金2258588.9元。有效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农村涉财问题,及时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隐患,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聚焦效能、助推发展”行动深入开展。为推进“一创双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濮阳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聚焦效能,助推发展”行动,以市委、市政府五项重点工作为督察重点,对各责任单位推动落实
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导督办,以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察,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如针对金堤河二期治理工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阮金泉同志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工程标段施工量需求,抽调18名纪检组长,每天到工程施工点协调督导,加快了工程进展;要求市水利局明确18名科级干部,吃住在工地紧盯死守,督导奋战;要求监理单位派驻36名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夜以继日,倒排工期,加班加点赶超进度;要求每个施工点有一名公安干警负责,确保施工安全。市效能办成立督察组对工程点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实现了该工程的顺利、快速推进。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组织50名优化发展环境监督员,采取召开恳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明察暗访等方式,走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了解企业及重点项目生存与发展环境,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对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排查损害和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和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加大投诉受理力度,严肃查处执行不力、懒政怠政、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名诺暗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行政、以权谋私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10月份以来,效能立案92件,办结39件,正在办理53件。其中,涉及干部作风类问题18件,涉及损害环境类问题9件,涉及民生类问题
40件,其他类问题25件。对影响发展环境、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部门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进行集中交办。如南里商旧车交易市场秩序混乱、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问题,由市效能办直接对市综合执法局和市公安、商务、工商等8个单位集中交办,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综合治理,彻底取缔马路市场。
三是“队伍建设年”活动持续开展。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通过持续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用队伍素质的提高,夯实化解社会矛盾的坚强基础。“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严纪律、作表率”为主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全市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敢打硬仗、善于攻坚的队伍,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活动的开展,较好的解决了本部门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围绕讲政治、讲忠诚,解决政治不坚定、不顾全大局的问题;围绕抓学习、强素质,解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围绕爱岗敬业,解决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的问题;围绕团结共事,解决团队意识差、凝聚力不强的问题;围绕端正作风,解决工作浮漂、纪律松弛的问题;围绕开拓创新,解决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满足现状的问题;围绕清正廉洁、秉公执纪,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
问题;围绕加强班子建设,解决战斗力、凝聚力不强的问题;围绕加强制度建设,解决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着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已经成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为。
三、健全机制、完善提高,着力扩大工作成果
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全面实施阶段已经结束,但这项工作仍要持续开展、不断提升,下一步,市纪委监察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要在客观分析中明确职责。始终保持客观、清醒、全面的认识,是做好工作、优化效果、不断提升的基础。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全面总结、客观分析,既要肯定成绩,又要严查不足。既要认清形势,更要明确职责。面对成绩,冷静对待,及时总结有益的做法和经验,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的借鉴。面对不足,勇于改进,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源头,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对策,力求弥补和改善。总结经验和不足,形成了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可行性调研报告,为维稳工作的巩固提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要在健全制度中完善机制。化解矛盾,重在治本。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性。市纪委监察局立足源头预防,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出台一批结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化解社会矛盾 的方法,探索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实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始终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到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之中,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时刻注意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把各种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起点。结合实际,积极推出有关改善民生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特别是重大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要在结合实际中持续深入。进一步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落实工作要求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优化干部作风紧密结合起来;与大力弘扬“三李精神”、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作好信访工作、查处违纪案件、弘扬新风正气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助推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为“二三五”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篇2: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2011年,为全面贯彻全县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会议精神,落实全县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方案,根据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开展了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全面完成了宣传发动、全面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的规定性动作。局党组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抓得很紧、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一、注重“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体制。局党组十分注重在强化领导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两个关键”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一是认真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信访、综治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两级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布置工作,并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二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信访、综治领导小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把信访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内容,明确任务,严格考评,形成激励机制。
二、坚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管理制度。一是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党组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局党组把每月的10日定为领导接待日,轮流安排局党委成员到信访接待室值班,实行亮名接待、预约接待和公开接待。今年,局领导通过接待日,阅批群众来信3件,接待来访群众5批10人次,使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宏斌阅批群众来信3件,带头参加群众来访接待日活动。通过认真排查,目前全县境内河道土地承包存在以下3个不安定因素:①柴岗乡汲下村村民攀国营承包幸福河河滩地的土地纠纷问题;②大新镇河沿刘村村民刘富生、吕潭乡吉唐庄村村民何金山、宋玉宝承包清水河河滩地的土地纠纷问题;③江村镇常庄村民常四林、东冯村村民王五承包尉扶河河滩地的土地纠纷问题。以上几种情况基本相同,由于1995年国有河道土地使用权划给水利局时边界确定不清,且原来一直被当地群众耕种,2004年税费改革,国家实行两免一补,群众的责任田不缴地税,政府还有补贴,这样以来就造成河道地被当地群众抢占,水利局发包的承包户土地种不成,造成承包户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土地纠纷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局里抽调由纪检组 长栾成太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全力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并及时作出了两个处理意见:①由县水利局积极配合柴岗、大新、吕潭、江村乡镇政府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②对具体河段承包纠纷采取具体措施,分清责任,狠抓落实,配合有关乡镇做好稳控工作;③如若协调不成,走法律途径解决土地纠纷问题,我局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坚持重大信访问题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五个一”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必须有一份调处化解方案,包括调处化解重大信访案件的目的、内容、依据、方法、措施等;有一个工作小组,即抽调人员就某个重大信访案件专门成立调处化解工作小组;有一名领导负责抓好重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有一定处理期限,即根据该重大信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合理限定办结的时间;有一次包干解决要求,即规定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对重大信访案件调处化解工作包干到底,直到结案为止。三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水利局根据建设“平安扶沟”和文明法治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在水利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法律宣传服务大行动”,举行了“两场法制教育上街活动”等,从而营造水利行业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机制。把矛盾纠纷 信息排查工作分为系统排查、单位排查两个层次来进行:局维稳小组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内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信息。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逐一按诱发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经过、预测评估走向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台帐,每月报送一次到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暗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管理,逐一分类甄别、调查核实,依法按政策处理。对化解条件成熟的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解,形成排查化解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局维稳办公室;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从而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实现了小事不出单位、中事不出水利系统、大事不出县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综合协调机制。首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和综治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其次,把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 查督办机制。建立局党委包案,信访和综治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书面、电话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通过督查督办,使全系统做到了“三个前”、“四到位”,即组织建设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化解前、化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督查到位,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下一步打算:为更好地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工作,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篇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 《 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 》 和 《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 》 精神,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增进干群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感情,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及时改进和完善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产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结合工作职责和特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安排。机关干部下访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面上推动与重点推动相结合,解决问题和研究政策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帮助指导与锻炼提高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信访大格局的形成。
二、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 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 》 精神,紧紧围绕当前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组织开展各种可能影响社会和谐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大排查活动,确保排查工作深入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群体、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大矛盾调处化解力度。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不隐瞒、不拖延、不积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
篇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高委„2007‟34号
签发人:申屠裕仁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
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各建制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富阳市作风建设办[200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巩固当前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开展各种信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高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 1 -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本单位以及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把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与基层调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和场所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调处的新机制;要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约访、下访和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制度,使之成为经常性的信访工作制度。在排查调处中,要审慎把握政策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灵活措施,力争在第一时间把信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在调处矛盾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疏通情绪,化解矛盾,达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的目的,努力实现本村、本单位“无重复上访,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的“四无”标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从2007年5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上旬)。
各村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明确主要负责人为信访问题排查调处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确定具体工作联络员,并将上述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镇信访办。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信访问题排查摸底工作。要全面调查了解存在的信访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对去年以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摸,排出一批至今尚未解决的老信访问题与近期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矛盾,并将这些信访问题和信访矛盾落实到责任人,限期解决。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对群众的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大信访问题,要组织力量,层层排摸,摸清实情,不留死角。2007年5月28日前,各村各单位要将排摸出的信访案件(见附件2)报镇信访办。
(三)集中调处阶段(6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村各单位对排摸出的信访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要加大调处力度,限期解决,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在调处中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各单位信访问题排摸和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并将走访相关信访对象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8月下旬)。
各村各单位对本次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找出问题,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对在活动中已调处的信访案件,要开展一次回访,了解处理是否到位,群众是否真正
息访,巩固和扩大调处成果。8月25日前,各村各单位要将信访问题调处结果(见附件3)和排查调处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镇信访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镇开展的“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要求,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周密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好本村、本单位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目标,各负其责。各村各单位要把集中排查调处信访矛盾纠纷活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 “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真正把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把本应由本单位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集体上访、赴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应由本级解决的,限期解决;本
级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由镇信访办实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推诿扯皮、延误时机酿成严重事端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责任。
(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在此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基础上,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各种信访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促进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和规范化。
中共高桥镇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信访排查通知
抄送:市“作风纪律建设年”领导小组、市信访局
篇5: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开展安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工作总结
我校为了确保“双节”及“两会”期间学校大局和谐稳定,期末工作顺利结束,按照柞教体局(2011)5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在调处活动,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1、召开专题教师会,组织学习柞教体局(2011)5号文件,王燕校长传达了县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使全体教师明确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不仅关系到学校和谐稳定,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双节”,和各级“两会”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切实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化解好各种矛盾,保证“两会”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2、召开学生大会,宣传文件精神,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燕。成员:陈绪勇、陈昌水、郭复汉、李超、朱璐、王锡宝、蔡红霞、张龙。并且进行了明确分工,王燕校长全面负责,陈昌水和李超负责教学方面,陈绪勇和张龙负责总务后勤方面,郭复汉负责教师之间,三个年级组长负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做到五包。
三、活动实施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元月9日至11日)安排部署阶段。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实施安案,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2011年元月12日至15日)排查梳理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教师、学生宿舍、食堂、处室、教室集中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和梳理,对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不稳定因素及潜在性问题一一进行排查。
第三阶段:(2011年元月16日至元月18日)矛盾稳控化解阶段。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分别深入教师、学生、宿舍对教师之间因工作问题、师生之间因管理方法不当问题,学生之间因生活争执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勾通,妥善调解。全校内没有大的矛盾纠纷问题,全校师生稳定和谐。
四、存在潜在性问题
篇6: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4号)和《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旌办发[2006]5号)文件要求,决定从1月到6月底,在本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月26日至2月4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2月5日至6月18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京、赴省、去市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级上报(报局执法监察股)。同时,对接待的国土资源信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理答复,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要积极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县局领导汇报,力求从源头上预止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各部门于2006年6月15日之前将国土资源信访信息排查调处表报局执法监察股。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9日至6月24日)。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处理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同时,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问题要限期解决,届时,局执法监察股对各乡镇土管所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分别于2006年3月15日和2006年6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局执法监察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确实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因工作不利,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做好本辖区和本系统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篇7: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的总结
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
我县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专项活动主要任务的要求,扎实有效的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现将我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以来的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 活动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是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长期性的任务。
(一)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文件。
二是各司法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布置好、组织好、实施好专项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1-
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
三是及时动员布置,广泛参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投身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并结合实际,把专项活动纳入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开展的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反馈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利用乡镇(街道)新农村广播室13次、专项活动宣传日9天次、宣传条幅9幅、标语32条,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大力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让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简报、信息,交流反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活动以来共撰写信息、简报11篇(条)。
二、扎实有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一)认真组织县乡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组织各级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
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以来,通过普遍、重点、定期和专项排查工作,2012年3月至5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663件。排查预防纠纷9件。
(二)集中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及造成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化解方案进行化解,3月至5月共化解矛盾纠纷66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10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150人。
一是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的一般矛盾纠纷212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化解。
二是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经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6件。
三是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通过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以及相关部门的各方力量共同化解104件。
四是对排查出接边地区各类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及调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3件。
五是积极开展预防激化、群众性上访和防止民转刑工作,在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全县‚四群‛教育活动,切实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把矛盾调处化解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群众的过程。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加强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每一季度组织村(居)委会到乡镇(街道)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贴近群众,善调能防,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下步工作意见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居)委会对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向更广更深层次拓展;三是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工作交流还需进一步规范;四是基层矛盾纠纷面宽量大,而调解人员的素质和年龄参差不齐,无法全面负担起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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