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精选5篇)
篇1: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同开发管(2012)188 号《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结合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吸取教训,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排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排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五大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大排查
(一)大排查内容
① 本公司的危化品如油漆、氧气、乙炔气,是否独立保管,安全间距是否达标,在领取和使用时操作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
② 机械设备及行车设备重点排查防护罩是否齐全,检修保养是否到位,有无带病运转设备、有无噪声超标设备;
③ 行车的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吊物下不得有人,坚决执行本公司规定的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④ 变压器及电器设备重点排查变压器是否有过热过流现象,车间电器设备有无带病运行现象,接临时线有无审批手续;
⑤ 压力容器设备重点排查设备的压力表和安全阀有无失灵带病运行情况,有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及超压运行状态。阀门是否能正常关闭和开启,有无漏水、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⑥ 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生产劳护用品。
(二)相关要求
1.领导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除公司领导挂帅,各相关科室车间班组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把企业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做好自检,各车间、班组、部门要按照公司安全排查重点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逐级汇报直至隐患整改结束。
3.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排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大培训
(一)培训要求:
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行车操作人员,让行车操作人员了解到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吊索具、辅助设备的安全要求及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减少因起吊不规范而引发的伤亡事故。2.培训焊接工,从而提高焊接工艺的质量,提高焊接拍片的合格率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效果。
(三)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火灾,防盗,触电,机械伤害等)
4.“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5.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培训实施方法:
1.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同时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所需资金。3.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地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
大练兵
(一)大练兵内容
1、以本公司为主体,岗位为依托,广泛开展全员性岗位练兵行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行动,提高职工的岗位安全技能素质,在全厂职工中形成人人学、岗岗练、层层赛的学安全比安全热潮,增强职工队伍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2、坚持以比武促进练兵,以练兵提升技能,深入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今年开展焊接技术、行车吊运技术的练兵和比武。从而将我公司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树立一批技术尖子,带动更多的职工。
(二)大练兵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提高作业人员的按章操作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制定完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篇2: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同开发管(2012)188 号《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结合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吸取教训,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排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排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排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大排查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深入抓好危化品采购、保管、领用的全程安全,以及机械设备,行车设备,变压器及电气设备,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等。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全公司本职安全生产水平。通过排查,全面落实生产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任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大排查内容
① 对危化品要排查采购运输过程中是否有包装物破损,危化品是否丢失;保管环节有无挥发、无法辨认或错领等问题。在领用和使用环节是否“领料单”经过严格审批,在领取和使用时操作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② 机械设备及行车设备重点排查防护罩是否齐全,检修保养是否到位,有无带病运转设备、有无噪声超标设备;
③ 对在行车设备下操作的工人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吊车的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不允许无证人员操作行车设备等;
④ 变压器及电器设备重点排查变压器是否有过热过流现象,运行记录和操作记录是否及时准确认真填写,车间电器设备有无带病运行现象,接临时线有无审批手续;
⑤ 压力容器设备重点排查设备的压力表和安全阀有无失灵带病运行情况,有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及超压运行状态。阀门是否能正常关闭和开启,有无漏水、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⑥ 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生产劳护用品。
五、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要公司领导挂帅,各相关科室车间班组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把企业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做好自检,各车间、班组、部门要按照公司安全排查重点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3、强化隐患治理、各部门要认真负起本部门安全生产排查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排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篇3: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226号)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158号)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
检查督查
通知
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发
石柱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158号)要求,结合石柱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手段,通过安全生产大执法,促进煤矿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三是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县政府已公告关闭的8个煤矿必须全部实施关闭;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面完成今年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行 2 动,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五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开展专项行动,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着力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全面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渝府发„2010‟3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12项基本职责、渝办发„2010‟110号文件提出的5项必查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安全生产每一个系统和环节、每一个机构和岗位、每一项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查重点内容:
1.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各级机构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制度的具体措施。
2.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一查煤矿负责人配置情况,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否配置到位;二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有安全检查、生产调度、“一通三防”、防治水等管理机构,是否配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查生产组织建 3 制落实情况,是否设置有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维修队“五队”,班组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
3.查安全法规和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一查矿井改建、扩建和新建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有效,是否存在非法建设和非法施工行为。二查矿井采掘部署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三查矿井采煤方法是否正规,是否存在树枝状、巷道式、多硐式等非正规采煤方法。四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用了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五查矿井防突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了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综合措施。六查矿井瓦斯抽采是否达标,矿井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指标。七查矿井安全监控是否有效,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调校和维护等,是否按国家安全标准设置和执行。
4.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情况。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二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台账。三查是否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四查是否按规定每月、每季和每年报告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查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5.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一查是否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等。二查是否真正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三查是否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其培训时限、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查对新上岗人员是否进行了强制性安全培训,是否安排了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五查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是否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决定》(石柱府发„2009‟185号)规定的监管职责、石柱府办发[2010]226号文件提出的6项必查内容,认真检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和重庆市煤管局即将印发的重庆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三大行动”深入开展。其重点内容及工作措施:
1.认真进行安全监管责任的“五项自查”。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15号、石柱府发[2010]31号和石柱府办发[2010]44号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或建设行为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情况;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快事故查 5 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查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2.实施煤矿企业安全责任考评制度。县煤管局将按照重庆煤监局和重庆市煤管局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认真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通报。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煤矿,要组成工作帮扶组,开展为期不少于3天的帮扶督导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可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评的等级,作为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的等级。
3.实施煤矿企业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县煤管局将对各考评等级企业实施分级监管,在监管工作密度、监管执法力度、业务指导频度上予以区别对待。对责任考评为一级或二级的煤矿企业,将加强引导和指导,使其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责任考评等级为三级的煤矿企业,将加大监管力度,该停产整治的必须停产整治。县煤管局将对各等级煤矿企业的定期检查,一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二次,二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二次,三级企业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并落实专人督导。
4.实施煤矿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实施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是深化专项行动、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对安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质量标准长期不达标、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在一定范围内公告或通报,并进行惩戒制约,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评优评先、安全保证金等方面制定约束条件。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可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5.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要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要加大停产整治或停产整顿的力度,对违反“十条铁规”(渝煤监办[2010]34号)的,必须坚决执行到位。三是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力度,落实对关闭煤矿和非法采煤窝点的监守措施,一旦发现有非法开采行为,要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三、专项行动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0年5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县煤管局成立张平任组长,向远长、罗腾富、各产煤乡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煤管站各工程师及产煤乡镇安监办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特别要针对我县第二届土家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五一节”、“国庆节”以及16届广州亚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全权负责;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分管专项工作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检查绩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篇4: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镇从11月22起在全街道辖区开展为期50天的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强措施、压事故、保安全生产目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街道2010年12月2日,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上熙来书记和奇帆市长对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纪律和专门的行规,切实加强全民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常识教育,…镇成立以…副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四大行动” 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开展集中大排查专项行动
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打好安全生产强措施压事故保目标攻坚战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力奋战50天,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整改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坚决打好安全生产 “强措施、压事故、保目标”攻坚战。做好有关基层基础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要求企业自查率100%。石耶镇对辖
区市场群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了全面督查。排查企事业单位5家,排查出隐患25条,全部落实了整改。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中共出动检查人次30余次,排查单位2家,共查获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场所4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开展大整治集中专项行动
从12月18日开始,000镇重点对易燃易爆企业、学校、社区医疗单位、养老院,旅馆、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开展了联合执法和督查督办。对辖区的两个水泥厂,进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大整治集中专项行动。
四是集中开展大执法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大执法检查活动,坚持明查与暗查、普查与抽查、单位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从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着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节前大检查为基础,按照实际情况,结合制订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及时协调公安、消防、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对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短期难以整改的,采取严密监控措施,并限期解决;对拒不接受整改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法规予以行政、经济处罚,确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专项行
动以来,检查共16次,其中大检查4次,专项检查3次,安全督查与抽查9次,参加检查218人次,检查企业、(商)市场10家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1处,全部落实整改。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和“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了严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特别针对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落实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推进有序。
篇5: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练兵大推广大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区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发〔2013〕55号)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办〔2013〕3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
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三)开展大执法。9月11日至10月10日,区教委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凡存在疏散通道、出口不足或严重堵塞,不具备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的要求利用暑假这一有利时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凡门窗、设施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凡消防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老旧过期影响正常使用的,必须重新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提高消防防范能力。
(四)开展大督查。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1月1日至11月10日,区教委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级督查要按照“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被督查单位全部填写督查意见并签字存档。对督查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区教委也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单位要继续深入推动“三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已排查出的涉患场所2013年8月底前要全面整治完毕。要认真开展半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单位一并纳入整治范围,组织重点攻坚,着力消除制约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要准确把握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严格各项整治和执法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利用黑板报、板报、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采取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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