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关键词: 原始凭证 票据 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

公司票据管理规范(共8篇)

篇1: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直营工程类或联营工程类,这样便于统计归类。单本票据用完核销时,每本封面必须经出纳确认签字后交财务档案管理会计归档。2.2.4、填写发票收据时,一定要准确完整地填写对方单位名称、摘要,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发票签发用章。2.2.5、对开启的发票应在发票使用登记薄上,按项目逐一登记。特别是对MMC联营项目开启的发票作特别说明,注明开票时是否按合同约定缴纳税费,对已缴纳了税费的开启收据,未缴纳税费的要有书面说明,并取得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2.6、公司收据的启用与发票的启用应该一致,使用也与发票一样。启用和核销时在封面注明公司内部、公司外部及冲账的收据。但在启用核销时到要到公司专人处登记、领用、启用、核销; 2.3、借款单、费用报销审批单、费用支付申请单、出入库单。2.3.1、借款单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按借款单内容填写,经分管总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到出纳处借款。

出纳、会计根据项目登记借款人往来账目,借款人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开具冲还借支收据经总经理签字后冲销借款。2.3.2、费用报销审批单

经办人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认真填写项目名称、报销内容、大小写金额、票据张数(大写),按公司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签字完成后,财务部按财务制度报销。会计要严格按照报销程序详细审查票据金额、票据张数、相关领导审批意见,然后由出纳支付具体款项。对于已支付的报销审批单据出纳要加盖“转账付讫”、现金付讫”或“冲账”印章。3.3、出、入库单

3.3.1、项目部库管员凭材料采购计划联签单据实点收,并开具著名为入库的【专用出入库单】,并有材料员、库管员、项目主管签字才为有效之凭证。

3.3.2、公司机关采购的设备、物资、资料等由行政部填制【公司办公用品申购单】,注明申购使用部门、数量、金额控制等,由公司材料采供部门执行。报销时需提供行政部及使用部门签字的入库单。3.3.3、出、入库单为公司统一印刷的内部票据,按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库管材料在公司档案室领用,领用时要登记项目名称、使用人姓名、领收时间以及出入库单顺序编号。用完将存根联交至公司材料成本会计处统一核销,待核销完毕才能领用新本。

3.3.4、材料入库要由库房保管员根据供货商提供材料明细送货单进行验货,仔细核对材料名称和规格,清点材料数量、规格及损坏情况,如实按项目填写入库单,经材料员、库管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为材料入账凭证,按凭证及时做好材料入库登记台帐。

3.3.5、材料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后出的原则,出库时开具出库单时,时间、项目名称、领用班组、材料品种、数量、规格、经办人等要清楚明确,并及时下账,每月末盘存一次,上报盘点清单给材料会计和公司。

4、票据申购 4.1、需购买票据时,由会计填写票据请购单,并写明票据种类、数量以及何处购买,经分管总和总经理签字后方可购买。

4.2、对于支票支票的购买,需要出纳和会计两人共同前往银行,购后及时登记。

三、票据统计、核销:

3.1、若支票填写错误,将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后,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确认,待支票使用完毕后,一并交会计处理核销。

3.2、若发票填写有误,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对填错的发票收据应在各联加盖“作废”印章后,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待换购时与存根联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核销。

3.3、对于已使用完的发票、支票、收据、借款单存根按公司或项目编号,编制总册号,由会计、出纳、内审、分管总经理会签后,报总经理签字后核销存档。并按票据种类建立登记薄(其中包括已加盖“作废”印章的作废票据)作为统一核销票据。

3.4、对于需要票据存根换购的发票及收据,应另根据登记薄记录编制清单归档。

3.5、已核销票据要按项目和公司其他财务档案编号后由会计书写移交清单移交至公司档案室,移交清单同时存档保管

四、账册管理(含会计账本和会计报表):

4.1、按项目分别各建立一套完整账目,不能所有项目共建一套帐,共用同一账本。财务人员登记账本时应按规定认真、清晰、准确地表述业务内容和金额。

4.2、会计要按规定对已审查合格的原始票据,真实、准确地编制会计并按分类帐、明细账、总账进行登记,在登记时出现错误,必须划双红线并加盖经办人印章进行更正,不得涂改空补。

4.3、会计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进行统一编号后,由会计按以书面形式移交至公司档案室,移交清单同时存档保存。

4.4、采用电子记账时,存储器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薄,应制成两份光盘进行备份,由会计书面移交档案室,移交清单同时存档保存。4.5、现金日记账本、银行存款日记账本以及总账本必须是订本式的,财务人员必须要在账本首页将所要求的内容详尽填写,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各自印章,明细账可以活页式。

4.6、出纳和会计要按不同时间段,分别按公司项目把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的资金使用明细情况表分送至相关部门;

4.7、资金使用情况表:包括项目或公司在核算时间内总收入、总支出及支付的公司行政管理费、税金、劳务费、材料及机械费、运输费的各项金额和累计金额,会计要认真、准确、详细的填写签字后报内审组签字。出纳将经相关领导签字的资金使用情况表按书面移交至公司档案室,移交清单同时存档保存。

4.8、财务报表: 是会计按照会计法及建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公司经营情况的报表,会计应按要求向不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经总经理审签后报送财务报表。会计将财务报表按以书面的形式移交至公司档案室,移交清单同时存档保存; 4.9、所有票据、账本、账册、报表移交档案室后,档案室应安排专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于15年;

五、财务稽核:

5.1、每月月末,内审员、会计会同出纳进行现金库存盘点,做到账款相符,盘点时随财务报表、经内审、会计、出纳分别签字后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分送至相关人员。

5.2、每月月末,内审、会计要会同出纳将所使用票据进行盘点。将已使用的空白的、作废的票据与领用人进行检查核对,盘点表随财务报表经内审、会计、出纳分别签字后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再分送至公司相关人员。

5.3、每月月末,内审要会同出纳对银行存款进行盘点,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核对无误后经内审、会计、出纳分别签字后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分送至相关部门。若月末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应及时通知会计查明原因,会计要按照规定编制银行调节表附于当月的账凭登记中。

5.4、关于财务账本建立的要求:

便于核算和查找,首先要建立账册目录,要求会计和出纳按照每个单位工程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账和出纳帐目,原则上100万以上的工程建一本财务账本,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3-5个项目建立一本账,MMC联营项目可以多个项目建立一本账本;

5.5、出纳应建立现金领用登记簿,领用人须在领款后签字,每月由会计、内审核对会签,报分管总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

六、印章管理:

6.1、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启用印章由会计保管,收讫、付讫、冲账印章由出纳保管

6.2、印章保管和使用人只能对已填写数据的票据上加盖相关印章,不得在空白票据上加盖印章; 6.3、票据与印章必须分人保管

6.4、建立印章交接登记簿,按交接印章时间、事由、印章种类、负责人、代管人、经办人以及备注内容等填写;

七、档案室票据管理:

7.1、公司档案室应设专柜对账务档案进行公司、项目、月份、年份分类管理,按不同的时间存放;

7.2、因财务人员变动,移交会签清单及财务档案移交清单应同时存放置在专用柜中保管

7.3、档案保管人员要按档案要求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的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出;

7.4、公司财务票据(除发票、支票外所有自制票据)由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建立票据领用登记簿;

八、奖励及责罚:

8.1、奖励:如在每月中工作未出现疏漏、失职、失误事项,岗位奖100元/人,对全年遵照此规定执行且未出现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单此项的年终奖1000元/人; 8.2、罚则是按照工作中出现的工作疏漏、失职、失误、错误、犯规、犯法来逐级定性的,根据造成的损失及对公司、项目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判断;

8.3、工作中的疏漏、失职、失误且无主观意识造成的则处罚50元/次,重犯此类事项,则罚款翻倍;

8.4、工作中错误、犯规、犯法由罚款500元起至扣发当月工资,直到追偿经济损失责任和法律责任;

8.5、关于处罚及奖励的评定由公司工作纪律考评委员会议定,如被处罚和奖励人员有异议,可申诉也可上诉至属地法院裁决;

篇2: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根据国家颁发的现行票据法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1.4、费用报销审批单(总经办制定)1.5、费用支付申请单(总经办制定)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票据保管及开具岗位应分开,分别管理,不得由使用人同时保管票据。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财务部副负责人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核定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财务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由财务部负责人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同时还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领用日记账、银行往来日记账。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2.1.5、严禁出具空头支票,或无抬头支票、或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财务部副负责人建立发票登记簿,税务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填写发票开票审批单,先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税务会计才能使用。

2.2.2、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指派相关人员一起办理相关事项

2.2.3、开具发票、收据时,一定要准确完整地填写对方单位名称、摘要,经会计确认无误后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

2.2.4、对开具的发票应在发票使用登记薄上,按票号逐一进行登记。

2.2.5、交付发票给相关申请人员应付发票签收单,发票在送达给对方后应在签收单上签字及盖章,已确保发票对方签收。

2.3、借款单、费用报销审批单、费用支付申请单、出入库单。2.3.1、借款单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按借款单内容填写,经分管副总、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到出纳处借款。

借款必须遵循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进行办理,每年年底必须将个人借款全部清理,待年初时在办理相关手续。2.3.2、费用报销审批单

经办人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认真填写项目名称、报销内容、大小写金额、票据张数(大写),按公司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签字完成后,财务部按财务制度报销。会计要严格按照报销程序详细审查票据金额、票据张数、相关领导审批意见,然后由出纳支付具体款项。对于已支付的报销审批单据出纳要加盖“银行付讫”、“现金付讫”或“冲账”印章。3.3、出、入库单

3.3.1、财务部库管员凭材料采购计划联及到货通知单据实点收,并在对方发货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相应的数量,根据到货通知单及验收订单在系统内生成入库单、并有采购员、库管员、才为有效之凭证。

3.3.2、公司总经办采购的设备、物资、资料等由行政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表】,注明申购使用部门、数量等,在选定的供应商处进行相应的采购。报销时需提供行政部及使用部门签字的入库单。

3.3.5、材料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后出的原则,根据工程部管理员的系统内的领料计划开具出 2 库单时,时间、项目名称、领用班组、材料品种、数量、规格、经办人等要清楚明确,每月末盘存一次,上报盘点清单给财务部副负责人和公司。

4、票据申购

4.1、对于支票的购买,需要出纳和财务负责人两人共同前往银行,购后及时登记。4.2、对于发票的购买,需由税务会计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申请,并及时登记。

三、票据统计、核销:

3.1、若支票填写错误,将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后,经财务部副负责人签字确认,待支票使用完毕后,一并交财务部副负责人处理核销。

3.2、若发票开具有误,对开错的发票收据应在各联加盖“作废”印章后,交财务副负责人到税务机关进行核销。

3.3、每月应根据单月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装订成册,每月根据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装订成册。

四、责罚:

4.1、罚则是按照工作中出现的工作疏漏、失职、失误、错误、犯规、犯法来逐级定性的,根据造成的损失及对公司、项目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判断;

4.2、工作中的疏漏、失职、失误且无主观意识造成的则处罚50元/次,重犯此类事项,则罚款翻倍;

篇3:昆钢控股公司中期票据发行记实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 长期以来, 公司的筹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银行的贷款间接融资方式。近几年, 公司认真贯彻“保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上水平”的经济发展方针, 积极坚持“主业优强、相关多元”的企业发展战略, 为了满足昆钢控股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 防范融资风险, 提高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 2010年3月以来, 昆钢资金结算中心 (昆钢内部银行) 根据控股公司筹融资安排, 牵头开展了控股公司28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筹备, 经过多方论证, 公司此次拟申请待偿还余额不超过28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已有待偿还债券余额为2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本次注册28亿元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后, 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合计为56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净资产142.32亿元的39.35%, 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指引》关于“待偿还中期票据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要求。

二、抓住机遇, 开展发行工作

2010年5月17日, 昆钢控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10) 第15号会议决议:“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的决议并报请国资委批复”。云南省国资委以云国资资运 (2010) 131号《关于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进行了批复, 同时, 以云国资法规 (2010) 151号文修订了新的《控股公司章程》。

经过集团公司资产财务处、工程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及中介机构的共同参与,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数据进行了分析, 并据此出具了《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级, 体现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 违约风险很低;对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 表明中期票据安全性很强,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 信用风险很低。通过审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入会 (2010) 68号文吸收控股公司为协会特别会员, 具备了发行的基本资格。8月份,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受理了昆钢控股公司发行28亿元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并委托人行对我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深入了解, 昆钢结算中心汇同其它部门顺利迎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行调研, 人行通过审查汇报材料, 书面肯定了“昆钢经营情况稳定, 主营业务结构多元化,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本次注册发行28亿元中期票据能有效改善公司的融资结构, 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盈利能力, 对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发行。通过省发改委、云南省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的层层审批, 并出具了《关于昆明钢铁控股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情况的复函》, 《关于昆明钢铁控股公司符合环保要求的复函》, 本次专项法律顾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就中票的发行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并办理有关法律事务。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昆钢报备的大量发行注册资料和财务数据的审查和省内各级部门的审批后, 公司领导多次赴北京专程进行发行沟通, 2010年10月, 昆钢控股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成功, 正式获准发行, 10月9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10月15日在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利率4.77%, 发行期5年。10月18日募集资金全面到位, 及时补充了公司的营运资金,

篇4: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关键词】洗钱风险;票据;防范

2015年末,全国共有财务公司224家,资产总额6.67万亿元,随着财务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票据业务作为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之一,以其方便、快捷、信誉度高等特点,为成员企业提供了一条快速便捷的结算通道,成为资金结算的重要工具。2015年度,财务公司行业共办理电票承兑800亿元,年末票据贴现余额1350亿元,是财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票据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环节和财务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通过票据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财务公司票据管理,防范洗钱犯罪案件发生。

一、洗钱风险存在的动因

1.企业方面

一是企业有票据融资的需求。票据贴现与贷款相比,财务成本较低且审批手续简单,获取资金的等待时间较短。特别就财务公司而言,由于人员结构与商业银行相比更为简单,在成员企业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贴现资金当天或第二天即可到账,且贴现利率在低于人行贷款基准利率25%的基础上,更低于同期市场贴现利率。二是企业集团有利用票据融资的条件。由于大型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较多,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贸易资金往来,为成员企业办理虚假的票据融资提供了条件。

2.财务公司方面

一是财务公司对真实贸易背景的鉴别手段落后,审查流于形式。根据监管部门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在办理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时,必须审查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但财务公司目前对真实贸易背景的鉴别方式,仅为查看交易合同上面的要素记载是否齐全,金额是否合适,增值税发票在相关网站上是否真实存在,但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真实的业务相适配,信贷人员很少进行实地核查,使得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流于表面,使得一些企业通过票据融资成为可能,存在洗钱风险。

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引发操作风险。近几年来,全国发生多起票据案件,均为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利用内控执行不严的漏洞,内外勾结造成的。财务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内控制度建设较为薄弱,执行力度及惩处强度较弱,更容易引发操作风险。

三是财务公司行业洗钱风险意识不够。财务公司行业成立时间较短,成立至今将主要工作重心放在业务发展上,对反洗钱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人员存在惯性思维,认为财务公司属于集团内成员企业,企业之间相互熟知,业务线条清晰明了,不存在洗钱风险。

二、票据中存在的洗钱风险表现

1.利用虚假合同,申请票据承兑

财务公司在办理电子汇票承兑时,考虑到部分成员企业可能存在未取得交易对手发票的情况,故只要求企业提供收付款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洗钱者利用伪造的虚假合同向财务公司申请票据承兑,该票据再经过转让、贴现等一系列过程,最终作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回到洗钱者手中。

2.在发票、汇票上做文章,办理票据贴现

洗钱者通过伪造发票等财务票据证明交易的存在,以隐瞒或掩饰商业运作的犯罪性质,如伪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利用高科技手段克隆假汇票或者变造假汇票,再通过“正常贸易”的方式使不法交易收益进入流通领域,转为合法化。

3.票据贴现资金的不合理流转

洗钱者将贴现人获取的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的转回出票人账户,或者将贴现资金转给与贴现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其他企业,最终实现洗钱资金达到洗钱者手中的目的。

三、票据洗钱风险的防范措施

1.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升员工反洗钱意识

财务公司员工中,除反洗钱专管员、联络员外,大多数员工对洗钱风险、以及自身的反洗钱义务认识程度不够,票据业务洗钱风险的防范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财务公司应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票据业务洗钱风险的培训及宣传,让员工认识到票据业务的洗钱风险表现和防范措施,避免洗钱风险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合规性管理

一是针对财务公司票据业务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财务公司应向商业银行进行学习,重点是如何更真实有效的进行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例如成员企业应在电票承兑后60天内向财务公司补充增值税发票,对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应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对票据贴现资金的流转进行全面监督,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联系,紧密监督资金的流转,在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分析汇报。

二是严格内控制度执行,加大惩处力度。由于财务公司员工95%以上均来自于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奖惩不敏感,奖惩考核流于表面,进而对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程度也受到影响,财务公司应转变意识,一方面是提高反洗钱的考核比重;另一方面是奖惩考核落到实处,考核具体到人到事,让员工真实体会到反洗钱的重要性。

3.以“三个了解”为准绳,做实贸易真实性审查

“三个了解”指出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的具体操作方式,财务公司应从“了解你的客户、了解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3个方面来做实票据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能仅局限于坐在办公室对合同、发票进行肉眼审查,应对客户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流向、往来客户范围、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等进行实地考察,多渠道获取各种信息,确保该贸易是由真实业务引发的。

4.建立延伸性检查机制

应加大对票据业务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要进行大量的延伸检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核实签发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审查贴现资金的最终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做掩护,采用虚拟商品交易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骗取资金;是否存在财务公司与企业相互勾结、违规“包装”票据、套取资金等,从中发现是否有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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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阳城公司公路煤炭票据管理办法

根据晋市煤销公票字《2010》1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票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目前现状,为进一步规范票据、加强站点及驻矿点票据管理,有效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票据管理暂行实施方案:

一、票据的印制和种类

公路出省票据包括:《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统一调运单》(一式六联)、《山西省公路出省焦炭定额附票》(一式七联)由省煤焦调运办公室印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一式三联)由省煤炭厅印制

公路省内票据包括:《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省内用煤统一调运单》(一式五联)、《山西公路煤炭运销省内电厂用煤统一调运单》(一式六联)由集团公司印制

出省煤焦管理站票据包括:《出省口煤焦管理站普通发票(微机票、手工票)》(一式四联),由省国税局印制;《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专用票据现金版》(一式三联)由省财政厅印制

IC卡包括:公路煤炭运销服务卡,是记载公路运煤车辆相关信息的电子票据,由集团公司汛潮科技公司制作,按照公路煤炭运销服务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运煤车辆所携带的统一调运单配套使用;过境煤焦射频卡是记载外省过境煤焦相关信息的电子票据,按照过境煤焦通行证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晋城市阳城公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提货单(微机票、手工票》(一式五联)由公司印制。提货单与出省、省内票据配套使用。

二、票据的管理

各营业站必须设立票据管理组(建立和完善各站票管员、开票员档案并交公司票据部备案),票据管理组要独立设置主要岗位,岗位之间要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并建立完善的票据领、用、存、交、核查、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三专(专人管理、专帐记载、专库〈柜〉保存)、五防(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鼠)”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做到帐票相符,各站可根据本站实际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票据的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票据的规范管理。

三、票据的发放

各类票据采用自上而下的程序按照一定的周转量发放,各票据使用单位必须依据周转量严格使用,并及时回收、核查、上交已使用的票据存根。周转量的确定:依据公司统调部根据各站3天平均发运量、用票单位平均吨支、开票点多少核定本数后,按1.5倍确定周转量。票据的领取采用“交旧领新”的制度。本月领票前必须先将上个月已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清,并及时将未用票据说明原因,经审核后方能办理领票手续。

四、票据的使用

1、新版公路经销票据均为压感无炭复写,只限于营业站或驻矿点开具使用,不准跨地(市)、跨县(区)开具。严禁手工开具各类公路票据。

2、用票单位必须做到不见拉煤车辆不开票,微机开票输入票号后,时间自动生成,其余栏目均按合同内容一键生成,其中数量输入小写后回车自动转换为大写吨数,服务卡自动读取卡内数据,票卡绑定后随车通行。

3、公路煤炭省内票据根据合同区分票据用途,在票皮及票面上加盖方章“系统内上站”“市内工业用煤”“县内工业用煤”,印章必须清晰可辩,颜色为红色,在指定区域内加盖。

4、通过公路拉运煤炭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公路煤炭运销票据服务卡,严格按一车一票一卡使用。营业站对途经拉煤车辆验票读卡放行;出省站验票读卡后回收票据出省联,清空服务卡相关信息后放行。

5、在开具稽查票据及罚没款收据时,必须使用深蓝色圆珠笔、逐项、如实、认真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开票日期及数量一律大写,同时稽查票右上角标注配套罚没款收据票号。开票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准使用钢笔或其它笔填写,更不得二次填写或开具空白票据。

6、整本票据只准在同一个月内开具,不许跨月使用,整本中剩余未开具使用的票据一律作废,并加盖“作废”章。

7、煤炭提货单统一微机开具,各站领取手工提货单备应急使用。

五、票据的回收

1、各票据使用单位要及时将已开具使用的票据存根联收集、整理、核查、造册、打包后,按原发放渠道上交,并按票面反映的实际数量填写统计报表。

2、对因填写原因造成票据作废的,由开票人按编号、联次收集整理、注明原因,同时将各联加盖作废章后,请示值班站长,值班站长根据开票人作废原因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作废。月终填写作废明细表,上交县公司统调部。

3、公司统调部将对各用票单位在保管、发放、使用、回收票据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核查。

4、公路煤炭运销服务卡在车户退换或补办时必须在原发卡单位交易大厅办理;废卡、坏卡填写《IC卡回收情况表》后上交公司统调部。

六、票据的核查

1、要求各营业站、驻矿点必须建立健全基层用票单位票据核查制度。首先开票员要进行自查(票据的完整性、是否按合同开票、票据交接中出现的问题等),针对查出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和本人整改意见报站点票据管理组,各站票管员对各点当班开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由业务站长签字后,附整改意见和核查登记表上报县公司;县公司在上交公路公司已使用票据时要认真填写《票据核查记录表》,同时必须附上各站点自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2、县公司坚持每月定时,不定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站点进行监督核查,审核各类票据在使用中有无存在的问题,台帐的规范登记以及票据存根的回收是否及时等等。对于在核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严格按照分公司票据管理条例,把票据管理做到了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召集专门分析会,分情况随时纠正,把问题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3、不定期将各营业站所使用的票据抽部分票本段号进行核查,把县公司票据存根数与物流信息报表自动生成数以及传递表三表对照,确保存根与传递报表数据的统一性,报表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对于在核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改正的不再进行处罚。对于发现问题不及时改正的以及瞒报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票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针对核查中发现不规范使用票据的各类问题,各营业站点、驻矿点要认真分析其形成原因,责令开票员改正并杜绝同类现象重复发生。在今后的票据核查中,如同一违规现象屡纠屡犯,公司票据部将依据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处罚

(一)发现营业站存在以下行为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经济及行政责任处分,并追缴全部损失:

1、不见车开票,每份罚款1000元;

2、开票单位开具的票据吨位、品种与实拉不符的,按品种的价差补吨后,重开票据,并按每份处罚1000元。

3、发现将票据发到个人或煤矿手中使用的将停止其单位各类票据的发放使用,并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每份处罚1000元。

4、对于未按制度进行“三专”管理的,公司将适量缩短领票周期。

(二)营业站因工作失误造成票据丢失,按每份票据可能造成的损失(吨煤经销价×吨数)对直接责任人全额补交后,每份追加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

(三)发现营业站存在以下行为的,依照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和《稽查处罚实施细则》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1、对于未按规定擅自手工填写写微机票的当事人,按每份1000元进行处罚。

2、开票员带票离站,不在公司规定的开票点开票的处罚每份1000元。

3、不按合同开具导致票据使用混乱的,每份处罚500元。

4、各用票单位月底上交票据时,未按规定整理、上交回收票据、票表不一致的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5、对于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和财政处罚收据未按规定使用的按市公司公路公司〈2010〉14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四)、存在其他违规开票行为,按分公司票据管理细则进行处罚。以上行为发生欺报、瞒报现象被公司核查发现的,加倍处罚。

所有使用票据的用票单位都必须遵照本办法,接受公司和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此前票据管理制度与此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

篇6: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随着商品的供求关系、双方实力变化而不断迁移,这也直接导致了票据贴现利息承担的讨价还价,银行夹杂在双方交易结算博弈中,作为执行者操作双方的利益分割。

〖产品涵义〗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是指卖方企业(收款人)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付款人)交付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并根据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票据贴现利息的一种票据贴现业务。

【点评】

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随着商品的供求关系、双方实力变化而不断迁移,这也直接导致了票据贴现利息承担的讨价还价,银行夹杂在双方交易结算博弈中,作为执行者操作双方的利益分割

〖目标客户〗

买卖双方合作关系比较紧密且融洽的企事业单位客户之间,根据商务结算条件,双方共同承担一部分贴现利息,通常存在于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结算。

〖客户益处〗

满足特定商业结算模式下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灵活方便,买卖双方在票据交易中可自行商定各自所承担的票据贴现利息份额。

〖操作流程〗

① 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提交贴现银行,同时票据当事人提供各自承担利息比例的承诺函。

② 银行审核商业汇票真实性,并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持票人当场背书转让汇票,并办理相关手续。

③ 银行在收到非持票人交付票据利息后,将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包括非持票人承担的贴现利息及持票人应承担的贴现利息)后的余款支付给持票人。

〖业务要点〗

1、银行审查买卖双方资信状况及是否存在真实贸易背景,并对商业汇票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决定能否受理该业务。

2、该业务项下的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办理转贴现和再贴现。

3、其他规定同一般的贴现要求。

〖相关收益〗

1、银行可以获得稳定的贴现利息收入。

2、银行可以获得客户办理贴现后留存的沉淀存款收益。

〖案例〗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是北京特大型钢铁经销商,公司常年从天津新大钢铁厂购进钢材,由于有常年的合作关系,因此双方对彼此都是较为信任。由于钢铁行业的结算特点,在销售旺季一般使用现金,在销售淡季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从降低成本考虑,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一直在说服厂商在销售的淡、旺季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但是关于贴现利息的承担问题一直是双方的矛盾焦点。

二、银行切入点分析

某银行经过分析后认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银行负责期间利息扣划,及出具贴现扣息凭证。经过与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营销,对方非常认可。北京

NIN贸易有限公司在与天津新大钢厂沟通后,双方一致同意采取该银行的协议付息票据办理结算,根据天津新大钢厂的销售贴息政策,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贴现息比例。

三、银企合作情况

2005年6月,天津新大钢厂收到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签发的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在某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贴现,贴现率3.4%。双方约定,各自承担一半的融资利息,34万元。按约定天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划付34万元贴现利息,银行将1932万元余额票款支付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NIN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新大钢厂协议付息票据示意图 【点评】

篇7: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操作实务的探讨

内容提要近年来,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及持续偏紧的货币政策,导致银行信贷规模紧张,企业直接融资越发艰难,整个市场上资本流动性降低,承兑汇票越来越成为中小企业其回款以及付款的主要形式,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经营成本、甚至于与上下游客户的弱势地位,不得不将票据进行贴现,以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较大增加,利润率降低。加之在银行资金较为紧张时票据贴现率持续走高,甚至无法及时地完成票据贴现,导致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本文从开展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的必要性、客户资源、到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以及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健词

银行票据 质押担保 贷款期限 手续

一、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业务开展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及持续偏紧的货币政策,导致银行信贷规模紧张,企业直接融资越发艰难,整个市场上资本流动性降低,企业越来越偏爱于成本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我公司接触了中小企业中,承兑汇票越来越成为中小企业其回款以及付款的主要形式,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经营成本、甚至于与上下游客户的弱势地位,不得不将票据进行贴现,以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较大增加,利润率降低。加之在银行资金较为紧张时票据贴现率持续走高,甚至无法及时地完成票据贴现,导致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业务是适应当前的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的困难以及丰富我担保公司的业务品种的选择。

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业务的开展,对培育客我关系、挖掘潜在客户、促进银保合作、增强服务功能、优化资产结构、分散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起到的积极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普及票据知识,丰富票据市场使其健康的发展上都有其积极地意义和必要性。

二、开展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的客户资源 适用客户:下游客户(买家)相对较为强势,支付商业承兑汇票,而客户上游客户(卖家)同样较为强势,同时对买家付款能力存在疑虑,为了防止出现收款风险,一定要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甚至现款。

目前咸阳地区的企业主要为装备制造业和商贸流通行业,这些行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为大企业做配套或供货,大企业为降低资金成本,为上游企业付款以承兑汇票为主,而这些企业通常无法将这些承兑汇票全部付给其上游公司,往往上游大的企业要求中小企业现款现货的方式,加之市场上票据贴现的成本较高,导致这部分企业承兑汇票积压,企业对于银行票据质押融资有较强的需求,这些都是我们开展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的客户资源。

但是,由于票据质押担保自身存在系统和非系统上的风险,我公司又是初步涉及该业务,实践的经验以及应变风险的能力还很欠缺,建议在选择客户的方面,应选择我公司的对企业整体情况较为熟悉了解的老客户开展该业务,这样能够不仅有利于了解该承兑汇票正式的贸易背景,还有利于风险的预警及处理,保障我公司票据质押担保业务的完善和发展。

三、开展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的产品

(1)产品定义:担保公司为企业从银行进行融资提供担保,企业以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作为反担保,保障企业融资的一种票据业务操作形式。

适用情况:申请人自身实力一般、企业反担保弱

(2)产品定义:担保公司和企业(持票人)以银行为中介,企业以符合银行贴现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给企业,企业到期还款解除质押或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回来的资金作为委托贷款还款资金的一种组合融资方式。

适用情况:贴现利率高、信贷规模紧

四、开展商业银行票据质押担保的有利保障

1、我担保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5亿元,是我司开展票据融资业务的资金保障。

2、票据融资业务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广泛开展,属于银行比较成熟的业务,担保公司随着业务的开展,与在咸各个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我司开展票据融资业务时可以借助银行在票据验证和查询方面的技术实力,是我司开展票据业务的技术保障。

3、我司提供融资服务的客户以及需要我司提供融资服务潜在客户手中持有相当数额的承兑汇票,而这些汇票在银行资金紧缩的背景下无法正常贴现或在贴现时存在较高的贴现率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是我司开展票据业务的市场需求保障。

五、银行票据质押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

1、业务部客户经理根据企业提出的业务申请,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银行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业务申请。该企业与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客户经理依据客户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实时贷款、票据贴现等相关业务的利率向企业做出担保费的报价。具体审批流程参考融资贷款企业担保费收取的申报审批。

3、企业接受担保费的报价后,客户经理正式受理业务,通知企业准备并提交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2)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为最后合法持有人且背书连续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原件;(5)贴现企业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交易合同原件、根据税收制度有关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6)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将企业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交易合同、税票等资料提供给合作银行对接的客户经理,银行将通过实地查询、会计部门通过联行系统查询、传真查询、票据网查询等切实可行的查询方式进行查询银票的真实性。

5、收到银行反馈的查复书无误后,我公司客户经理将企业申请票据质押担保业务的项目上公司的路演会、评审会,通过后即可报送合作银行。

6、合作银行行对企业担保贷款或是委托贷款审批后,客户经理通知企业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背书、督促企业向我公司支付担保费,并将企业提供的资料、银行的查复书、担保费收取审批单以及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等文件移交风控部进行审查,风控部审查通过后,向企业开具票据收执并与之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和办理银行票据质押担保手续。

7、我公司委托合作银行妥善保管质押的票据。

8、客户经理持该业务已经审批完整的审批书向财务部提出银行保证金或是委贷资金划拨申请,财务部对该业务审查无误后,划拨相关资金。

9、银行保证金或是委贷资金划拨到位后,银行实现放款。

10、贴现后期管理。对于质押的票据,在票据质押担保合同到期或是票据到期前1个月向企业发出到期还款通知书,督促企业到期及时还款。如企业未还款或是约定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回来的资金作为委托贷款还款来源的,应在票据到期前5—10天向承兑银行发出委托收款,合作银行代理我公司办理到期票据的托收。对于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在收到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时,应对拒绝付款的事由进行审查。若拒绝理由不成立,应立即与承兑人联系协商解决;若拒绝理由成立,应向前手背书人追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全票据资产。对已贴现的商业汇票不慎灭失,应立即通知承兑银行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挂失止付后3日内,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票据质押价值及银行票据质押担保业务的担保费额的确定 我认为上述票据质押价值和票据质押担保业务的担保费额的确定应取决于票据贴现率的。具体如下:

担保费<票据贴现率

担保费率+(1-质押率)>票据贴现率

(1)担保费率小于票据贴现率保障了企业对于银行票据质押融资的需求,稳定了票据质押担保的客户资源。

(2)担保费率加1-质押率大于票据贴现率,保障了企业通过票据质押融资到期后积极归还贷款,赎回质押票据,加大了企业到期不还贷款的成本。

七、票据质押担保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注意质押票据的限制条件

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就表明了该票据失去了流通性,持票人(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再转让票据的,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票据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 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规定说明,无论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出发,还是考虑质押权实现的可能性,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不能用于质押,否则通过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因此票据质押担保的当事人应注意不能将出票人记载禁止背书转让的票据作为质押担保,否则无法实现质押权。

(二)、应注意票据质押担保的手续

以票据质押担保除对质押的票据的合规、合法,真伪及风险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外,还应严格履行质押手续。

1、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要在质押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以票据设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质权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质押文句的表述,除记载“质押”外,也可记载“为担保”、“为抵押”、“为设质”。没有在票据记载“质押文句的,出质人(背书人)虽向质权人(被背书人)交付了票据,也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质押无效,出质人(背书认)仍应承担票据转让的责任。

3、出质人(背书人)必须在票据上的背书人位置上签章。《票据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本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末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因此,办理票据质押,出质人不仅须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且还要签章,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质押无效。

4、票据质押以票据的交付为生效要件。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六的规定,票据质押的出质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票据交付质权人,质押自票据交付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票据质押必须履行完上述手续后,质押合同才能生效。

(三)、应注意合理确定票据质押的贷款期限

根据《票据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二条和《支付结算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银行汇票 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作出说明后,仍可向出票人请求付款。支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根据上述规定,票据质押贷款期限超过票据的付款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期限的,因票据的付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兑付票据款项后如出质人不愿意用其票款提前清偿贷款,兑付的票款就需向第三人提存,这时质押担保的借款人照样支付贷款利息,使借款成本增加,不利于借款人的利益。如果票据质押贷款期限早于票据的付款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期限,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清偿贷款,票据因不到期不能兑付,质权人(贷款人)容易发生因票据到期兑付的票款,不足清偿逾期的贷款本息,或因其他原因票据不能兑付,形成质押风险。因此,票据质押贷款到期日应限定在票据付款到期日至提示付款的到期日之间为宜,或者将票据质押贷款的到期日限定在票据付款的到期日加合理的资金结算的在途时间为宜。

参考文献

参考书目:

1、辜明安,票据质押基本问题新探[J].社会科学研究2002,(6)

2、廖军、解春,银行票据质押有关法律问题探讨[J].金融法苑

3、招商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2011,(12)

4、招商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2011,(12)

5、黄赤东、梁书文主编,票据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6、姜光军,票据质押研究,2004,(3)

7、论票据质押的设立与效力,中顾法律网

篇8:公司票据管理规范

一、传统票据业务的开展

作为财务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票据贴现业务为财务公司和集团成员单位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经了解, 目前已经开展贴现业务的钢铁业财务公司一般以低于市场利率50BP左右的价格为成员单位贴现, 贴现资产要么持有, 要么匹配相应的负债, 并且尽量做到期限不错配, 以防范流动性风险。在负债端, 主要形式有转贴现和再贴现。

1. 转贴现

根据目前的监管方向, 卖断式转贴现开展得较多, 回购式转贴现 (卖出回购) 已逐渐退出了市场。由于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往往能利用自身的信息渠道、资源和同业市场定价低等优势, 在低于原贴现成本的基础上对票据进行转让, 获取价差利润的同时融入了资金。另外, 人民银行对财务公司一般都约定了信贷额度, 会计期末绝对不能超出, 而成员单位往往对贴现尤其是融资性票据贴现需求旺盛, 信贷额度难以满足业务的需要, 通过票据转贴现, 可以将贴现资产出表, 从而达到不超过人民银行信贷额度的红线要求。

2. 再贴现

再贴现是人民银行资金部门通过买进财务公司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向财务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到期后由财务公司回购。票据要求高、约束条件多以及人民银行额度的限制是再贴现业务开展的障碍, 但其资产收益率高是财务公司做大的源泉和动力。目前, 再贴现业务的介质可以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有些钢铁财务公司再贴现业务中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占比在95%以上。而且, 部分省市已经不仅限于纸质票据的再贴现,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再贴现已经逐步得到了人民银行的认可和接受。

经查阅相关资料, 2014年钢铁行业财务公司平均贴现价格为5.5%, 略低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票据平均到期期限为150天。一般情况下, 财务公司从贴现到再贴现完成以及再贴现回购到票据托收资金回笼, 占用资金共15天左右。测算下来, 再贴现的资产收益率达到了34.75%, 是贴现利率的6倍以上。贴现到再贴现的资产收益率测算模型如下:

M%:财务公司给成员单位的贴现利率

D:是票据贴现日到到期日的时间

T:本项业务资金占用时间

从上述模型可以看出, 如何缩短资金占用时间是提高此项业务资产收益率的关键因子, 可以进行敏感性分析。当然, 在具体操作时, 还需要重点考虑票据的整齐度和回购资金的短期承受能力, 否则将降低资产收益率和影响财务公司的整体流动性。

从集团整体来看, 此项业务的实质是财务公司帮助成员单位从人民银行以2.25%融入的低成本贷款, 对人民银行而言, 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符合国家的货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 今年以来, 人民银行对再贴现要求越来越严, 各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关于完善再贴现管理有效发挥支农支小作用的通知》 (银货政 (2014) 6号) 等文件精神, 制定了更为苛刻的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管理的相关通知。通知从对象、金额、利率和期限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 其中对钢铁业财务公司最为不利的是要求各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每季度末再贴现票据余额的涉农票据占比高于50%, 或者小微企业票据占比高于70%。钢铁业主要成员单位均是重资产企业, 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要求, 更谈不上涉农, 只能从产业链上想办法。

二、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实践

近几年, 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迅猛发展。财务公司可以通过与成员单位合作, 以自身的信用和电子票据系统开具以财务公司为承兑行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期限较纸质票据更长, 可以达到一年。票据开出以后, 成员单位主要用于以下几个途径:

一是对外支付货款, 票据到期后由供应商到银行办理托收, 财务公司负责承兑。或者票据未到期, 供应商到对财务公司有授信的商业银行办理贴现, 占用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的授信。

二是成员单位 (收款方) 直接到商业银行贴现, 上文已经阐述具体操作, 此处不再重复, 这对于银行授信受限的钢铁企业来说, 利用财务公司的同业授信曲线获取了一年期的融资。

三是成员单位到财务公司贴现, 之后由财务公司到有授信的商业银行开展卖断式的转贴现或再贴现, 赚取部分差价, 形式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自开自贴再转贴的业务模式。已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可以接受供应商的贴现, 贴现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通过上述业务操作, 财务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保证金, 同时可获得开票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 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钢铁主业授信不足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央行目前正在考虑将财务公司纳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 这样财务公司电子票据承兑业务将更为方便快捷。

三、票据业务的创新

除了上述已经成熟运作的业务之外, 基于以财务公司为中心的票据业务正创新发展。

1. 以财务公司承兑票据为主体的票据池业务

传统的票据池业务是指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票据池服务协议”, 企业将其合法取得并享有完全票据权利的商业汇票委托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票据信息登记查询、票据代保管、到期委托收款等常规服务的基础上, 企业还可通过票据池向商业银行质押票据, 产生票据池额度, 用于办理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授信业务。对企业而言, 搭建票据池能激活票据时间价值, 减少利息支出, 提高财务收益, 提升管理效益。操作模式是, 成员单位向财务公司申请开票, 财务公司开具以自身为承兑行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成员单位收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 到对财务公司有授信的商业银行办理入池业务, 组建完全或部分由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构成的票据池, 通过传统模式进行质押等手段换取以商业银行为承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流贷或其他信贷产品。这样, 既缓解了钢铁主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也解决了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流通性不足的障碍。而且, 开办此类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的保证金, 转而存入财务公司, 提高资金归集率。

2. 产业链上下游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互认的金融服务模式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 以财务公司为承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逐渐在市场上流通起来。钢铁企业作为资金密集型的代表, 所需周转的资金量巨大, 财务公司可以依托成员单位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 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 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 降低钢铁企业的资金占用。其模式是,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所属财务公司相互授信, 授信品种包括承诺对对方开具的承兑汇票, 或对方持有下游企业所属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进行贴现。这样, 通过产业链的传递, 将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流通起来, 社会资源得以合理配置, 真正达到产融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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