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关键词: 专项 预案 事故 应急

第一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2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焦煤公司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焦煤公司铁路线路总长度90余公里,拥有内燃机车DF10DD型2台、DF4DD型1台和DF8B型2台,共计5台机车;K式运碴车辆2辆、重型轨道车1辆、携吊平板车1辆、侧翻车辆3辆;以及相关通信信号、各站调度配套设施等。 1.危险性分析:

1)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较多,人员和机动车辆通行较多, 易发生机车与行人、车辆碰撞事故。

2)铁路站内易发生与行人、车辆碰撞事故。

3)区间线路处于矿区塌陷区范围,易发生车辆脱线和倾覆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加强铁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焦煤公司成立铁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薛志俊 谢述新

副总指挥:王洪海 孙春晓 贾明魁 张永发 杨建增 成 员: 张合乡 芦振方 贾龙旺及其他相关处室负责人 2.2 职责

2.2.1总指挥主要职责

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协调现场救援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实施有效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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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援资源,督促检查专业组的工作。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分析,对应急救援方案进行决策指导。

3)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请求上级或友邻单位予以救援支持。

4)组织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5)督促有关单位不断提高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2.3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故单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部署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指挥部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质的疏散、治安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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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铁路运输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铁路运行安全事故的险情,或其他灾害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2)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上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焦煤公司调度室电话:3512222 3512233 焦煤公司安监局电话:3539130 事故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3.2预警行动

铁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及时到位,采取相应行动。 4 .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二级响应:发生铁路运输事故时,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一级响应:当发生铁路运输重大事故时,应迅速启动焦煤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当事态扩大需启动上一级预案时,应及时请求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支援。 4.2 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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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立即报告焦煤公司的同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成立以总经理(厂长)为指挥长的现场抢险指挥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控制事故扩大,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 2)焦煤公司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通知指挥部成员,并根据事故灾难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预案》启动后,指挥部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建立现场指挥部。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及时组织抢险救援组、专家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处理组等,并向有关人员下达抢险命令。

4)负有抢险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接到命令后,其主要负责人和抢险救援队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迅速开展工作。

5)抢险结束后,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的单位有序撤离现场,逐步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5.应急处置措施

5.1发生胀轨跑道应急处理措施

1)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在枕木头堆碴夯实,阻止轨道变形进一步扩大。

2)用预先淋湿的海绵覆在钢轨上后,再重复进行浇水降温。其降温范围为胀轨跑道跑道区段两端延长各50-70m为起止点,降温时从两端由外向内对两股钢轨同时进行。

3)轨温明显下降后,抓紧时间把鼓出部分拨回原位,及时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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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碴,锁定线路,经检查确认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

4)在涨轨跑道程度较严重、浇水降温不奏效时,应果断采取切割方案,及时将一端左右股钢轨同时切割,将胀轨部分及前后各50米的线路扣件松开,以释放应力,使用拨道机具将胀出的线路拨回原位,整理回填夯实道床,再重新锁定线路,切割另一端钢轨,使轨缝控制在30mm以内,及时上好夹板和急救器,经检查确认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电气化区段、轨道电路区段实施切割方案时应有供电、电务人员到场配合,在胀轨地点前后联接横向导线和纵向导线,确保电气回路畅通。

5)放行第一趟列车限速5km/h,首趟通过后线路无异常变化,第二趟可放行速度为15~25km/h,若上好快速夹具可放行列车速度为45km/h。有条件时应在原位焊复,否则应在轨端钻孔,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拧紧接头螺栓,限速45km/h放行列车,并派人进行24小时检查监控。

5.2 钢轨折断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2)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整修组应将抢修人员合理分工,确定折断钢轨的长度、准备附近的预备钢轨;

3)卸掉折断的钢轨;

4)综合工区确定折断钢轨的长度后对准备更换的钢轨进行锯轨、打眼;如遇轨道电路区段,应有电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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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更换钢轨、紧固扣件;

6)确定线路几何尺寸良好后开通线路,机车恢复正常运行。 5.3 机车车辆脱轨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2)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将抢修人员合理分工;

3)整修组配合起复组对脱轨机车车辆进行复轨,如情况比较严重不能使用复轨器复轨时,应采用大型吊车对脱轨车辆进行复轨工作;

4)复轨后的机车车辆驶出事故现场;

5)整修组组织职工对事故线路进行抢修:更换伤损的钢轨、轨枕及连接零件;

6)对事故线路进行起道、捣固、拨道作业; 7)经回检后确认线路状态良好,开通线路;

8)放行第一趟列车限速5km/h,首趟通过后线路无异常变化,第二趟可放行速度为15~25km/h,线路无异常变化恢复原来速度。 5.4 线路滑坡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2)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整修组应把抢修人员做合理分工,栽设防滑桩、运送土沙袋填筑滑坡地段;

3)用轨道车运送煤矸石到达后,组织抢修人员卸至滑坡地段; 4)整修组对滑坡地段的不良线路进行起道、捣固作业; 5)拨正线路,经工务段回检后确认线路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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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通线路;

7)放行第一趟列车限速5km/h,首趟通过后线路无异常变化,第二趟可放行速度为15~25km/h,线路无异常变化恢复原来速度,并派人进行24小时检查监控。 5.5 线路塌方应急处理方案

1)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2)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指挥抢修人员做出合理分工,整修组负责卸煤矸石、起道、捣固;

3)用轨道车运送煤矸石、石砟到达后,组织抢修人员卸至塌方地段;

4)塌方工区、综合工区对塌方地段的线路进行起道、捣固作业;

5、拨正线路,经回检后确认线路状态良好; 6)开通线路;

7)放行第一趟列车限速10km/h,首趟通过后线路无异常变化,第二趟可放行速度为15/h,以后按施工负责人根据线路情况规定列车行驶速度并对该地段设置限速标志。 5.6 道口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1)道口上发生故障,影响列车运行安全时,应利用一切便利条件,“先设防护,后处理故障”,要及时通知处调度室。

2)发现道口设备不良损坏时,及时向工长汇报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单位整修,检修后,应记录修复日期、时间并签认。

3)道口工、监护员发现列车货物坠落、车辆燃轴、制动梁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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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情况,应立即通知处调度室。

4)遇大风、雨、雾、雪恶劣天气或繁忙道口出现非正常情况时,除要加强了望外,要及时报告工长。遇上述情况时,工长、段长要采取有效措施。

5.7 道口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迅速查明事故现场人员数量、事故发生源点和原因,并提出抢救和控制的具体措施,

2)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若需封锁道口、线路,由应向月山站进行联系。

3)如出现机车车辆脱线和铁路受损状况,起复组和整修组按规定开展救援工作。

4)确认现场救援工作全部结束,由指挥长发布命令,通知处调度室恢复正常行车。

第二篇: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 一次性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

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 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 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通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刘国亮任组长,刘黎明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有关问题。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一) 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负责人刘黎明任组长,及时了解控

现场情况,拉好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组长取得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 救护组

由公司田立山任组长,主要是联系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转移、抢救人员,并参与抢救工作。

三、 处置原则和要求

(1) 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赶赴现场,并核实情况及时上报。

(2)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3) 首先达到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

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扩大及违法分子趁火打劫。

(4) 认真妥善处理事后工作,搞好事故调查。

(5) 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三篇: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

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好范文版权所有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第四篇: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我公司危险品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实施抢救,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

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其以上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第二条 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的经营业户发生的道路交通运输险情 事故,应当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运政部门可以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紧急征用交 通运输设施。交通运输经营业户必须坚持人道主义,并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和征用。

第四条 参与应急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当

事 方有关部门请求给予适当救助补偿。当事方有关部门应视情给予适当救助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予适当救助补偿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应立即分别成立 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组 长:邵洪强副组长:陈慧峰 成员:危货管品管理有关成员

第六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批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视情况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 成立现场施救组、善后处理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各组负责人须为党政领导干部兼任。

第八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九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当事方有关部门未到达现场前由协助 方有关部门负责,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

门负责,上级机关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机关负责,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条肇事呼救。险情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应立即向当事方 有关部门和协助方有关部门紧急呼救,并开展自救。当事方有关部门可向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救助;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大力支持。

第十一条启动预案。当得知发生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当事方 有关部门,协助方有关部门应当自觉的启动实施本预案。

1、贯彻落实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协助小组的决定及交办任务。

2、迅速收集、汇总事故应急处理的统计和动态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3、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各办事机构、同级政府有关办事机构、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联系,必要时派出联络员参加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相关办事机构工作。

4、协调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十二条紧急报告。当事方有关部门、协助方有关部门接报后, 均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紧急报告。紧急报告须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协助小组组长同意批准后向上报给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 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

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 点;事故的类型;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救援处理的措施和进展情况;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五条赶赴现场。险情事故发生在其他行政区域时,协助方有 关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及时向当事方有关部门联系、互通情况。

第十六条当事方有关部门得知发生险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 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当事方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后,协助方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协助处理后期工作事宜。

第十七条现场施救。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本着“救人高于一切” 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和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损失工作。必要时可将伤亡者分送数家医院救治、存放。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品性质及危害程度;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第十八条善后处理。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当从快处理善后事 项。转运有关受害人,必要时应当采取统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做好死伤者家属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保持社会

稳定。应当及时制定事故处理赔付标准和规定,积极做好事故处理赔付工作。

第十九条原因调查。原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取 证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其他目击证人做好登记核定工作。

第二十条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应急处理工 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处理急需,为应急处理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第二十一条运行稳定。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思想 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第

二十二条新闻报道。事故发生后,当事方有关部门、协助方有 关部门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访程序,认真核定新闻报道统稿,客观公正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逐级书面报告应急 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具体 详情。

第二十四条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是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品事故组织实施应 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六条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定 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后,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我公司重大危险品的详细情况,检查各危货运输企业是否编制和准备了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方案模拟,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

第二十七条当事方有关部门在发生事故时,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及 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执行,协助当事方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化学危险品运输事 故应急处理预案,经主要领导签发后实施,并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配送车辆行车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民用爆炸物品配送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事故发生,提高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减少事故所造成损失,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根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保安(集团)雷鸣爆破有限公司石林分公司所属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专职驾驶员、押运员。

(一)凡是本公司民爆部门工作中发生各类危险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等一般及重特大事故。

(二)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人为而过失所造成各类事故,但未达到事故性质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预防和管理机制

(一)本企业爆破物品配送车辆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统一指挥。

(二)组织领导。XX公司现有民爆物品运输专用车12辆、专职驾驶员12名、押运员12名;车载GPS、消防、防静电等安全器材齐全;公司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健全,多年来无事故发生。针对全县民爆使用场点点多面广、交通不便等因素,公司成立民爆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和领导。

1.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其职责为: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理工作。

2.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职责为: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3.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民爆物品运输专职驾驶员、押运员组成。其职责为: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的预防措施。

1.运输前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运输,运输路线、数量、品种不得随意增加和改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联络请示时,押运人员可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改变行车路线。

2.炸药、雷管必须整箱装运。装卸时要严格检查原包装的标志是否清楚、齐全,有无破损等现象。 3.炸药、雷管及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要分车运输。 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运输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对所承担的运输工作负责。

②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具备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公司组织安全教育和相关常识、事故及自救报警方法等业务培训。必须了解和掌握所运货物的性质和施救方法。

③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自己所保管的车辆和装备每天进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列行检查和日常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所悬挂的警示标志醒目,做到随时能接受出车任务。

④进入装卸区域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在场亲自清点所承运货物数量,并保管好有关单据,做好工作日志,确保所承运的货物数量无误和完好。

⑤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超抢会、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⑥驾驶员在运输途中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限速行驶,车内严禁使用火种,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⑦运输途中不准随意停车,更不准在火源、街道、集市、学校、公共场所、住宅区及交叉路口等人员密集区停车。

三、事故报告

爆破物品配送车辆一旦事故发生,事故当事人应迅速保护好现场,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交通、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如当事人在运送爆破物品发生被盗、丢失等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密切合作,如实反映并写出事故经过情况。

四、事故报告程序、时效

(一)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的内容要求,将所发生的危害性物品名称事故初步情况报告公司。

(二)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由公司总经理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情况或初步原因必须1-3小时内陆续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五、爆破物品运输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爆破物品名称、事故性质和车辆牌照、路线及姓名。

(二)事故的损害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四)事故报告当事人或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事故应急救援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必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原则,及时、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理。

七、车辆出险后的应急救援处理

(一)意外失火的应急救援。

行车途中机械或电路故障汽车突然失火,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切断油路和总电源后,立即组织车内人员离开车体,若火苗微弱或随即使用车上配备的灭火器灭火。若火势较大,可一边向110或119报警,迅速通知警方,报告事故地点,危险货物名称、数量等,一边组织随车及车辆附近人员抢卸、转移车上的爆炸物品。若属车辆碰撞起火,车门变形无法打开时,可从挡风玻璃或车窗处脱身,当人身体已经着火时,采取向有水处滚动的姿势,边滚边脱去身上的衣服,注意保护好露在外面的皮肤和头发,不要张嘴深呼吸或高声喊叫,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二)车辆迎面碰撞的应急救援。

当车辆行驶途中刹车失灵或其他原因可能发生的迎面碰撞时,如果撞击的主要方位在临近驾驶员座位或者是可能撞击力度时,驾驶员应迅速躲离方向盘,将两脚抬起,以免受到挤压而受伤;如果撞击的主要方位不在驾驶员一侧时,驾驶员应手臂紧握方向盘,两腿向前踏直,身体后倾,保持平衡,以免在车辆撞击的一瞬间,头撞到挡风玻璃上而受伤。

(三)车辆翻车的应急救援。

当驾驶员感到车辆不可避免地要倾翻时,应紧紧抓住方向盘,两脚勾住踏板,使身体固定,随车体翻转,车内人员应迅速趴倒座椅上,抓住车内的固体物,使身体夹在座椅上,稳住身体,避免身体在车辆倾翻时滚动而受伤。翻车时,不可顺着翻车的方向跳出车外,而应向车辆翻转的反方向跳出,落地时,应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的方向滚动或跑出一段距离,避免遭受二次损伤。此时,如果车辆厢体车门开启,爆破物品跌落在地应迅速报警并和公司联系,要求增援,同时要保护好现场,防止危险品丢失,持警方或救援人员赶到立即清点危险品数量,确认无误后转移到安全地方,如发现危险品缺少应立即展开搜索直到找到为止。

(四)车辆落水的应急救援。

当车翻进河里时,若水较浅,不能淹没全车时,应待车稳定以后,再设法从安全的出处离开车辆。若水较深时,先不要急于打开门或玻璃,同时深吸一口气,及时浮出水面。自救上岸后应迅速报警并和公司联系,要求增援,同时要保护好现场,防止危险品丢失,待警方或救援人员赶到,打捞出车辆后,立即清点爆破物品数量,确认无误后转移到安全地方,如发现缺少应立即展开搜索直到打到为止。

八、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鉴定后,并以书面形式写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及时处理意见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按如下程序调查并追究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根据调查得出的事故原因和事故后果,追究公司二级、一级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一般性事故由公司组织处理。 4.事故性质、等级、责任、经济损失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处罚裁决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事故处理,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时邀请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并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

5.经消防安全部门或公安部门已经查明原因的爆炸物品燃烧、爆炸等事故,应当在出具事故原因鉴定书、认定书等,限责任部门三日内写出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告,并报公司领导,同时归档。

6.如有重大放火、偷盗、故意破坏嫌疑的案件,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公司人员积极配合。

7.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8.查明事故原因后,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整改。

9.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要积极主动,按期整改。如时度迟缓,拖延不改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参照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10.查明事故原因,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原因、后果、责任及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发生事故的态度,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按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处理前公司对处理的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征求处理意见、建议,若有关责任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九、附件

1.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车辆运输资质 2. 危险货物运输专职驾驶员、押运员资质 3. 应急救援人员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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