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资金(精选五篇)
村级资金 篇1
一、铜川市耀州区“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做法
近年来, 铜川市耀州区全面实施了“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在乡镇成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代理记账、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村设账等原则, 将村级各类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纳入管理范围,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村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确保了村级资金的安全运行,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模式也是将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纳入了预算管理, 并在各乡镇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设立村级资金专户, 将上级用于村级补助的资金和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乡镇财政专户, 实行专户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各乡镇按照村级运转资金规定的用途和范围, 及时予以落实兑现, 确保了村级资金专款专用。
在做好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日常管理的同时, 还高度重视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一是普遍推行村务公开的同时加大了对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推行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 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接受群众监督;强化了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支出票据须经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报账员和村民理财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审核后才能予以报账。并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完善了村级财务年度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 对村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 要求财政、监察、农业部门对村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 堵塞漏洞, 防止出现资金挪用截留等问题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村级支出行为。通过这些措施, 近年来铜川市耀州区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总体上较好, 基本达到了资金拨付到位、制度初步建立、监督管理有效的要求, 逐步缓解了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 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级运转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仍不到位, 存在着重拨付分配、轻监督管理的现象。虽然有相应的制度办法, 但仍不够规范、统一, 随意性开支时有发生。个别乡镇村级年报刊征订费达到4 000多元, 几乎占到村公用经费的20%, 严重挤占了干部工资和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村级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在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 个别乡镇没有按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存在着挤占挪用及变相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税改后乡镇财力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一些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运转仍然比较困难。税改前, 向农民收取的“五统筹”大部分由乡镇支配使用, 税改后, 乡村办学、优抚、计生、民兵训练经费大多数通过部门下达, 没有进入乡镇财力, 有些乡镇资金周转比较困难, 个别乡镇利用农村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房屋维修费、下乡补助款、招待费等。三是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上, 存在降低标准、虚报冒领等问题;四是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仍显偏低。近年来, 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已成为大多数地方村级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 村级运转困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 但由于补助标准仍然偏低, 难以满足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五是相当一部分乡村负债沉重, 债务化解困难, 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乡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和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使用, 致使村级转付资金被抵扣、挪用, 管理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二) 原因分析
造成以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比较乱的原因一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主体认识错位。财政部门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乡镇后, 不少乡镇把分配给村级使用的转付资金仍视作乡镇可支配的财政资金管理。即使财政部门坚持“封闭运行”, 但也难免受到乡镇政府的支配挪用;二是资金的所有者与使用者分离。就一个村而言, 转付资金应分配多少, 已支用多少, 用在哪些项目上, 谁人同意使用的, 年终是结余还是透支等等, 村级一概不知, 更无法安排使用。村干部说:“属于我们的钱, 由乡镇去用, 没有我们一点事, 特别是乡镇用转移支付资金抵扣村级上缴款等, 也不用征得村级同意。”三是在监督管理上还有一些问题。目前乡镇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实行“报账制”, 而在报账的过程中, 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一般只注重支出票据的合法有效性, 至于工资、经费如何支出, 怎么保证村级运转, 支出项目的真实、合理、合规性则无法把关。结果, 村级虚开票据、乱支重支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没有一定的支出比例标准, 因此也难以保证村级干部工资和村级运转的需要。
三、实行“一个标准, 两个比例, 三个监督”的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进一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村级干部工资补助标准的文件精神,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强化对农村税费改革中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管理,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积极开辟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绿色通道”, 通过大量调研, 铜川市耀州区制定出了农村税费改革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新的管理办法提出了“一个标准、两个比例、三个监督”的资金管理办法, 创新了资金管理模式。按照新《办法》规定, 区财政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 (扣除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直接代发的资金外) 其余省市当年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由区财政局按年初预算分月拨付各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村级账户, 由村级安排使用, 由农村财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集中核算、集中报账”。其具体做法是:
(一) 确定省、市当年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 将村按人口数分为规模相对较小、人口少的一类村、二类村, 规模相对较大、人口较多的三类村三大类, 各村每年的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标准采取分年度下达的方式。2008年省市转移支付每个村的平均标准为2.2万元, 区上调整后的分配标准为:一类村1.9万元, 二类村2.2万元, 三类村2.5万元。
(二) 明确补助比例及标准
对省市当年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用途, 耀州区财政局采取按60%人员经费和40%的公用经费两部分安排使用。人员经费专项用于发放村干部报酬, 发放对象为村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 (按农村税费改革有关规定村干部报酬发放范围为3~5人) 。发放标准为:一类村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00元, 其他成员每人每月160元;二类村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40元, 其他成员每人每月180元;三类村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80元, 其他成员每人每月200元 (对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兼职的, 按每人每月在原标准上增加100元发放) 。当年村级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作为村级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由乡镇根据考核情况年终一次发放。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及办公费、报刊征订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交通费等支出。另外, 为了加大村级干部的待遇, 由区财政每年配套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每人每月200元, 专项用于对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考核奖励。具体发放标准由乡镇按半年考核结果确定, 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 规范村干部报酬发放程序
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报酬和考核奖励资金由区农村财务管理局实行工资卡发放。发放程序是, 由区农财局在农村信用联社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办理个人工资卡。每季度乡镇财政所报送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报酬发放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考核奖励工资, 由乡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铜川市耀州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管理实行办法》考核后确定, 并由乡镇财政所每半年向农财局上报考核奖励发放表。区农财局根据报酬发放表和考核奖励发放表将资金直接打入村干部的工资卡, 村干部凭工资卡到信用社领取工资。村支部和村委会其他组成人员报酬、奖金等由各村自行造册发放。另外对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两委会”其它成员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职务中止的, 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向区农财局上报并说明情况, 以便随时核增和核减报酬及考核奖励。
(四) 强化预算约束
年初, 区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 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编入财政年度收支预算草案, 并报经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对当年预算下达后上级追加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仍按60%人员经费和40%的公用经费分配执行, 人员部分用于增加村级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当年村级补助标准由区财政局每年初下达, 村干部报酬标准由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适当调整。
(五) 严格监督措施
村级公路维修资金申请报告 篇2
上埠镇位于萍乡市东南部,距市区30公里,全镇面积76.9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2个管理处,5个居委会,人口3.8万。近年来,我镇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村级公路网络不断完善,共计硬化公路300余公里,修通了镇村、村村、村组之间的公路,到户通公路更是达到75%以上。农村公路的修建使交通运输业得到扩张,也促进我镇电瓷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镇的经济提升提供有力支持。但运输业对农村公路形成一定的破坏,据统计全镇有近20公里的水泥路面急需维修,共需资金30余万元村级公路维修资金申请报告村级公路维修资金申请报告。鉴于镇级财政困难,特请求上级解决农村公路维修资金15万元为感!
妥否,请批示。
XX
村级资金 篇3
一、农村村级资金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村级资金来源渠道相对较多,管理相对较混乱。一是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的资金。如村干部工资;国家转移支付的支农资金(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粮食直补等这部分资金由财政直接一卡式发放给农户,在管理上相对较规范;为了改善村级公共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生活生产条件而投入的资金。比如上级投入的水利资金,修路资金,这部分资金一般通过镇经管站拨付给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过程缺乏跟踪、监管,弱化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自筹资金。主要用于修整村级道路或村级公益事业,由村民自愿出资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一般不在村集体账面反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透明度不高。三是村干部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或者有关部门争取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争取实际就是社会关系和村级经济实力的比拼,造成国家支持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资金旱涝不均,致使村集体经济贫富分化差距拉大,直接影响国家惠农资金效益的发挥。四是驻村企业、对口支援单位捐助的资金,也是村级资金重要来源。这些资金在数额上有大有小,且不稳定,也形成了农村财务管理新的难点和盲点。还有公路、铁路征地补偿款、城市改造补偿款、城市扩展补偿款、集体资产租赁、处置费、集体企业的赢利、土地复垦费、移民搬迁安置费、塌陷区改造补偿款等各种补偿款的管理、使用方面都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二)村级资金管理软化现象比较普遍。一些村干部财经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村级部分资金不及时入账,村账视同家账,公款私存。有的新当选村干部垫资办事,事后筹资补还已成为普遍现象,公私难分,也包括一些媒体上宣传的优秀的村干部。部分村干部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村级财务是村民自治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村账镇(乡)管,完全是政府强制行为,把所有的村级日常经济活动纳入经管站代管,自己村的钱,自己村的账还要由其管,太不方便了。部分村级集体力量扩大,村级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认为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到经管站结账就行了,把镇经管站看成一个单纯的管账单位;有的村干部甚至越过村会计到经管站直接经手办理相关重要经济手续。因此,经管站仅仅是代为记账,管账不管钱,村级资金实际还掌管在村干部手里,镇财政所的“统一村级资金账户”和镇经管站只不过充当“过路财神”而已。一些村集体取得的原始票据不符合会计基础规定,把三条款(便条、借条、领条)等同于发票,发生费用支出时不索要发票,三条款一大把,不能及时换成正式税务发票入账,“页页账”“片片账”、甚至“烟盒账”,“布袋账”还在某些村集体中依旧存在,造成入账时说明不了理由,增加审核难度。特别是三条款抵库、现金坐收坐支的现象较为普遍。还有部分村存在不按规定报账结账、财务不公示等现象。村级财务公示了却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经管干部督促一下就办一下,不督促就拖着不管,或者公示的村务内容含混笼统,村民看不懂。
(三)村镇两级财务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村级会计人员的不稳定性影响了村级财务工作的质量。由于农村三年一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村级财务人员有很大的影响,这在一些经济强村表现十分突出。原来选出来的财务人员对农村财务知识原先不懂,刚熟悉又要换届走人;有的村换届时存在“一朝天子一朝臣”现象,上任就换掉原业务精素质高懂管理的财务人员,启用自己信得过的人担任村会计,使懂账的不管账,管账的不懂账,不利于村级财务人员的稳定与独立。镇(乡)财务人员身份的多重性影响了村账镇管的严肃性。实行村账镇管后,乡镇干部一方面要行使财务管理职能,监督村级的财务收支活动,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另一方面由于担负着乡镇的其它工作任务,离不开村干部的支持和协助,因此抱着必须与村干部搞好关系的目的,例如在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等镇政府安排其它工作上,如果要严格履行财经纪律,坚持原则,难免与少数村干部发生摩擦,导致工作受到阻力,影响任务的完成。所以有的乡镇干部就在管理和履行村级财务政策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把关不严。
村级资金的监管问题一直是农村基层热点、难点、敏感和突出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资金的利用率,必须构建科学有效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村组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最大限度地堵塞村级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二、建立规范有序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
(一)制定和更新相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市(县)级部门应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对《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农村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农村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债务债权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进行重新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统一账户,专户存储。在村级财务管理方面,村干部不论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取的资金,必须通过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支出有据,没有村民理财小组和村长签字的费用单据,不得列支;若是工程项目必须有立项资料,村民大会会议纪录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会议记录、招投标合同、中标人相关信息资料,工程预决算报告单,施工进度表和支出的正式发票方可列支。
2、实行村级财务双管双签。“双管”即村级收入支出实行村账镇代管和村财专管员双重管理监督。将现有镇(乡)经管站与镇(乡)财政所合并成镇财政结算中心,这也是大势所趋,将会计业务能力强,懂会计电算化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工作岗位。设立村镇联络报账窗口,还可以实行预约服务或者上门服务,使村镇之间的账务往来方便、快捷、畅通。镇结算中心要明确记账员,专职会计主管,对所辖的村日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做到一月一结账,一月一报表,一季一公示,做到阳光透明;赋予村财专管员对村级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日常监管的职责,执行对所有村级收入支出的票据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三条”、违纪违规的票据严禁入账,做到没有专管员的签字,记账员拒绝入账。“双签”就是对于如捐资修路、或政府征(占)地、移民资金、村级转移支付等重点资金拨付必须要经过分管的镇领导和财政所长亲自审核把关签字后才能拨付,同是建立重点资金拨付日记,规定村集体与财政所办理村级经济活动手续的人员必须是村财务人员,不能由其它村级干部代办,切实把村级财务管理好。
3、明确票据领用核销规范。明确村级票据管理责任人为村财务人员,其它村级干部不得经手票据管理事项。村集体从外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部门监制章的发票;村集体领用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根据业务量大小实行限额领购,交旧领新,实行税票式管理,加盖镇结算中心专用章,明确无此章的收据,视为白条处理不得入账。
4、制定村级收入入账入库和定期报账结账制度。对村集体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在一周内进财政专户,作为一项铁的纪律执行,否则不与办理拨付支出手续,卡死坐收坐支的门路,同时规定每月的报账结账日期,逾期则追究村财务人员和管村管账干部的责任。
(二)制定村级财务基础处理流程程序。对账册、表格、单证、报表制定详细的流程,根据流程,制作办事程序示意图,把管账干部的电话号码、工作职责范围、村账镇管工作事项程序等全部编制成册或固定专栏形式公布,以提高办事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督制度
村级财务收支决定权在全体村民,只有村民最了解村级经济情况,每个村应该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思想品德高、作风正派和有理财经验能力的村民组成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中产生,其相关的待遇由乡镇财政按比例负担一部分,而且制定《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职责与奖罚办法》,把职责与待遇挂钩,杜绝老好人现象,切实让制度发挥监督作用。加强村账镇管宣传力度。不断加强村账镇管宣传力度,利用一切机会向村干部宣讲村账镇管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纠正某些村干部错误的思想认识。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制度化、常态化。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村级财务稽查审计,对违规违纪的案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性质严重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是笔者多年在县(市)审计部门工作中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点思考,希望能引起乡镇农村资金监管机构人员的重视,也希望能对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级农村财务制度建设有些帮助。
(作者单位:韩城市审计局)
村级资金 篇4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 把搞好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 财政、扶贫等涉农部门及试点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 试点乡镇和试点村也分别成立“互助资金”管理小组, 形成了三级联动的整体效应。
二是准确定位。文山市结合市情, 把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定位为:以贫困村村民为服务对象, 以贫困农民为重点群体, 以扶持村民自我发展为主要方向, 办成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收益的平台。
三是科学选点。在选择试点村上, 坚持以文平线 (文山—平远街) 、文蒙线 (文山—蒙自) 、文河线 (文山—河口) 为重点, 确定了平坝、古木、东山、小街等11个乡镇的14个村作为试点, 重点发展中药材、冬早蔬菜、经济林果、烤烟、甘蔗、辣椒种植、生猪、肉牛养殖等产业。
二、采取措施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先后制定了文山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试点村互助资金管理小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 以及互助资金投放与回收管理办法、资金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 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动态考核运行制, 按照量化考核标准, 对年终量化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村, 视为不合格试点村, 市政府撤回资金另选投向, 确保互助资金作用发挥的实效性。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执行省州发展互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资金由市财政划拨到乡镇, 再由乡镇划拨到指定的农村信用社试点村账户, 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在办理借贷手续上, 借贷农户填写借款申请审批表, 由村管理小组审批, 乡镇分管领导及财政所审核把关, 信用社凭村管理小组的审批单将资金转入农户账户。按照规定, 农户借贷金额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贷款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年利率5%, 期满如需再借, 必须先还款后再按程序申请。各乡镇财政所还建立借款《诚信卡》, 村民办理借款手续时, 在《诚信卡》上注明借款到期时间、本金、利息、借款次数等内容。市扶贫办、财政局则定期不定期到试点乡镇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对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取得成效
2010年末, 文山市14个试点村共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90万元, 参加互助资金的农户1162户, 参互率达到86%, 吸收村民参加互助资金14.27万元, 利息收入的50%计7.82万元转入本金, 全市互助资金总量达到了212.09万元。
一是有效缓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自实施试点以来, 累计向1112户农户发放了贷款, 直接扶持及收益1332户5902人, 贷款累计发放399.75万元, 其中2010年向472户农户放贷、金额176.75万元, 还款率达100%。
二是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获得贷款的农户利用所贷资金发展烤烟种植745亩、蔬菜1269亩、甘蔗180亩、林果408亩, 养猪543头、养牛118头, 人均增收达1600元, 促进了一批贫困户脱贫。
三是激发了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在互助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 文山市始终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借款农户决定资金的投向, 激发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劳动致富的主动性, 增强了自我发展意识。
四是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其经营管理离不开基层组织, 从设立、投放到回收均需村组干部的积极参与, 增强了村干部参与的积极性, 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增强。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文山市的试点情况来看, 互助资金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的宣传还需加强。部分农户对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认识了解不够, 利用互助资金发展经济的信心不足, 有的农户把互助资金当作是扶贫资金。二是互助资金覆盖面小、资金规模小, 难以满足贫困农户脱贫和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单户农户的贷款规模最高仅为5000元, 不能有效满足农户的需求。三是基层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由于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业务性较强, 农户对市场风险的判断基于的是先验经验, 互助金管理人员如何识别和引导农户将资金投向合适的生产方向, 能力需要提高。
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5
委托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执行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资金、账务委托乙方代管,协议如下:
1、乙方对甲方的资金、账务实行双代管后,甲方的核算主体地位、资金的所有
权、使用权、审批权、分配权不变。
2、乙方要按照农村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账簿、独立核算。准确、及时、完整编
制季度财务报表,提供财务公开资料,并与甲方定期核对账务,确保账账、账证、账据、账款、账实相符。
3、甲方的所有收入款项,包括“集体资产发包收入、经营收入、土地补偿收入、救济扶贫款、一事一议筹资、上级部门拨入款、各种代收借贷资金” 等必须及时存入乙方在财政设立的“村级资金专户”后方可使用,不得隐瞒、坐支。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截留、抵扣、挪用。
4、甲方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专用收款收据,并在规定期限内实行票款同行,不
得擅自购买或自制收款凭证。
5、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甲方备用金由乙方确定建议额度范围,各村
民代表会议根据各村实际明确备用金额度,报乙方备案并执行,确保甲方日常运转正常开支。甲方财务开支单据必须按会计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严格财务预算,履行开支审核审批程序。对未履行村务监督、记载不准确、越权审批、超额开支、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6、乙方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甲方财务档案管理,不得毁损遗
失。
7、乙方为甲方提供无偿服务,会计人员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管服务费用。
8、乙方为甲方“双代管”过程中必须的办公用品(如账、册、表、票据等)支
出,由甲方承担。
9、除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政策变动外,委托代理协议内容长期有效,但协议书随
村委换届法人变更时相应调整更新。本协议不允许单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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