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用16篇)
篇1: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就2010年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要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一把手总负责”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各校要把学校安全相关工作,层层分解细化责任目标,与教师和学生乃至家长分别签订安全
责任书以及春季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校舍设施安全责任书等。没有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的学校,本周内必须完成。
2、搞好学校校舍、围墙、厕所、实验室、消防设施、体育设施等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汇报中心校。
3、加强学校“七时段”及常规安全管理。建立学生的上课、晚休点名考勤制度及缺课学生追踪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实行学校大门封闭式管理,落实人员出入登记,杜绝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有计划的开展各种安全集中教育,适时开展学生逃生演练等活动;不定期开展学生中危险物品清查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尤其是消防安全;对学校重点部位、区域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强学校体育活动、课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中小学要继续实行、落实好学生放学路队制度,在事故易发地段安排教师护送督查;搞好校车排查,禁止学生乘坐超员车、病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和非法营运车;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5、切实做好春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春季干燥多风,是火灾、流行性疾病、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学校要针对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学校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有计划的开展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校园、山场、林区;开展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专题教育,加强食堂管理,严防各种春季传染病的传播和食物、植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加强教师(来源:好范文 http:///)安全管理。严禁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的事件发生;禁止工作日饮酒;加强教师交通安全管理,禁止酒后驾车,骑摩托车一定要戴头盔。
请各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真正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实抓细,及时查漏补缺,搞好师生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稳定问题发生。
××中心初中
2010年3月15日
篇2: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最近一个多月来,全国先后发生5起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幼儿的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3日上午,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分别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徐超同志对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现就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徐书记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八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校长或副园长专抓学校安全工作。要落实一名专职安全员,兼安全信息员,专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上传下达。要在学校保安室安装电话,电话要通报所在地的村组干部、社区负责同志、镇区负责同志、公安派出所的负责同志。要建立健全学校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保卫力量,加强技防、设施防建设,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1-
二、严格师生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课堂、班会、团队活动、板报、橱窗、展板、校园网络、家长会等阵地,加大对师生和家长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要制订处置事故工作预案,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应有预案、对有措施。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校园安保工作。全面整顿学校保安队伍,安排有事业心、责任心、年轻力壮的保安从事学校安保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设立警务室,增添技防设施。每所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两名保安,配备警用器械。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由县教育局、公安局统一组织安排、配备,实行责任考核,定期培训、考核、检查。
四、严格校园值勤和巡查。要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值班制度,寄宿制幼儿园、低年级寄宿生必须安排生活教师陪宿。要落实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只要有学生在校,必须保证有一名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校带班,检查保安值班、校园巡查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
五、严格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配合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等场所和违章建筑、流动摊点。近期,各镇、校要对校园内部和学校周边
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学校房屋出租给社会人员开办娱乐经营场所的一律限期收回。今后一律禁止出租校舍搞经营。
六、严格规范学生接送行为。原则上不得集中组织车辆接送,已经集中组织的,应立即整顿,未经审批的一律取缔,严禁使用非法车辆、破损车辆和未经审批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幼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集中组织接送的,需经教育、公安部门批准。要落实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家长接送责任,家长和学校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格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特别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接送学生车辆、陈旧的中小学校舍、围墙、围河、门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校园围墙破损的要及时修葺,校园围河淤塞的要立即疏浚。要积极化解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强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坚决限期整改到位,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实行 “一票否决”。只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必须进行责任追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紧急通知射阳县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5月3日印发
篇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把确保工业发展作为产业政策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时期,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作用, 确保工业平稳较快增长, 调整优化工业结构,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 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忧患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 根据本地实际,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 妥善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要紧紧抓住机遇,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推动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行业分析。
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工业行业发展变化, 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工业发展的影响和趋势, 及时发现工业、通信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策研究, 探索新形势下产业政策发挥作用的特点和规律, 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信息分析和引导服务, 及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 为各级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依据。
三、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深入基层, 深入企业, 第一时间掌握金融危机对本地企业造成的影响, 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等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广泛征求企业对政府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要制定出台有效政策措施, 引导企业坚定信心, 不怕困难, 勇于创新, 加强管理,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增强服务意识, 创造宽松的环境, 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改善经营管理, 协调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困难, 帮助企业早日走出困境, 保护和发展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品牌和重要市场份额。
四、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抓住当前原材料和设备价格下跌的机会, 把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作为促进工业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兼并重组结合起来, 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提高效益, 鼓励企业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充分利用国家技术改造贴息政策, 根据产业政策要求明确支持重点, 加强组织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五、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根据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实际情况, 鼓励和引导企业之间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 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 进行兼并、收购和联合。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领先企业和优势企业兼并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 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 鼓励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推动钢铁、电解铝、汽车、水泥、纺织等行业的兼并重组, 提高行业集中度,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使优势企业在危机中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
坚持“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基本原则, 坚决关闭淘汰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的落后企业、工艺装备和产品。要按照国务院“十一五”淘汰落后目标, 落实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 将淘汰落后任务层层分解、彻底落实到企业。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抓好清洁生产工作, 推动节能减排, 着力解决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产能过剩、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七、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和转移。
篇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大力发展产业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确定的14个优先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以及4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链建设,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发展产业经济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带动产业链中各类配套企业发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岗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15%。
(二)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过园区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各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区的各类企业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三)发挥好投资和重大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
政府部门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重大决策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高校毕业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四)鼓励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
在项目研究期间,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五)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夯实发展基础,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大力引进、发展中小企业。要充分调动各地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的积极性,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1.中小企业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优先考虑给予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定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附加和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維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年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符合《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列明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实际招收人数,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最高单笔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3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5.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6.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
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加强对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单位的编制使用管理,调剂空余编制,主要用于接收符合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开发城乡基层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继续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
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各项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着力落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解决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营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加强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三)公务员招录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倾斜。
从2012年起,在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中,自治区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要重点倾向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中,招录计划总数(人民警察职位除外)要有一定比例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用人单位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应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但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五)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工资政策。
篇5: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县直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现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送生制度,专门安排责任领导和护送教师,安排值勤教师拉警戒带。学校教师上下班时严禁拼车、乘坐超员车辆。
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要进行安全隐患的再排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漏洞进行细致排查和彻底整治,做好排查整治记录。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各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预防教育活动,重点是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尤其要做好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全面教育和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进行检查,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防止学生打架斗殴。
四、健全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出现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情况,无论问题有多大、对学校有多大影响,都必须彻底解决和妥善处理。要全面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活动,重点是防火、防地震疏散演练。学校要与教师、家长等签订好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齐抓共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发现食品、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协调解决。
附:武威市教育局转发《武威市安委办关于天祝县“11〃24”交通事故的通报》的紧急通知
篇6: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县教育局【2013】117号、【2013】1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如确需在外用餐,到“三证”齐全、符合卫生标准的地方用餐。尽量少吃或不吃零食,不要购买过期变质、劣质、三无食品,不在校园周边没有卫生保障的无证摊点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或食物中毒。
二、注意行走交通安全。上下楼梯时,踩稳靠右慢行,不准推挤,右行礼让慢行,不准在楼梯上系鞋带、停留和追打,不准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坐窗台、栏杆、楼梯扶手。按规定时间到校上课,在上学和回家途中走路、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带人,不走机动车道,不在路上嬉戏、打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拒绝乘坐报废车、无证车辆、超载车辆以及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和不合格、不安全的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学会防震避险自救。当地震来临的时候,不要慌乱,要沉着冷静。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千万不要拥挤,不要争先恐后。
四、注意用电安全。要学会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的方法,使用电器、煤电做饭时最好有家长的监护和指导;不要乱动、乱拆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雷雨天气最好关闭电视机和电脑,防止雷电伤害。
五、注意网络安全。要合理利用网络,严禁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上网;严禁进入游戏机室、或营业性舞厅、歌厅,严禁孩子盲目交网友或笔友等不良的交友行为,在家上网要适当控制时间,不要沉迷于游戏,不可浏览和传播反动或有害的信息,不要外出会见网友,以防上当受骗或被侵害。
六、注意外出安全。外出游玩、购物、走亲访友最好有家长的陪伴,确需自己或与同学结伴外出时,家长最好掌握孩子所去的地点和返回时间等,不要在外留宿。
七、注意活动人身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动,不超量,不从事有危险的体育和游戏活动,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疾病不能进行体育活动的要申请、告知老师;尽量少开有安全隐患的玩笑;不攀爬楼梯、阳台、栏杆、围墙等高处,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与同学和睦相处,学会宽容、忍让,有矛盾找老师、家长,不私自解决,尤其不能叫社会闲杂人员参与打架。在操场或走廊集队时,不准高声喧哗,追逐打闹;解散时,要按安排顺序进入教学楼,不准推挤、超越同学,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学生必须按照体育老师安排的锻炼内容进行活动,不得擅自活动和离开运动场地,不得做不安全的活动和危险游戏。离校离家必须经过老师与家长的同意;严禁夜不归宿,擅自离校离家出走,不能跟陌生人外出,要提高警惕,一旦遇到危险时要懂得与坏人斗智斗勇等安全自救的方法。
八、注意劳动安全。严禁学生擦楼房外窗玻璃,做清洁时要小心,防止滑倒跌伤、玻璃划伤、钉子刺伤等,严禁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旋扭开关,严禁在清洁劳动时打闹推撞,搞恶作剧。
九、注意禁带物品。学生不准携带管制刀具、锤剪(包括一切利器)、棍棒、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药品进校,学生不准携带宣传暴力、迷信、色情和邪教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进校,学生不准带手机、MP3、MP4、MP5等影响教学和学习的相关电器、音频设备进校。以上物品一经发现或查出,立即没收,并追究责任。
政教处
篇7: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级部、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开学后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开学前后学校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全市中小学校几项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推行“精准治安”的实施意见》、县教育局《关于深刻吸取“11.29”事故教训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开学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开学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
各处室、各级部、各班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度,构建本部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抓实抓好安全工作。各处室、各级部、各班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开学初期学校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安全重点工作
(一)关于校园环境和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各处室、各级部、各班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食堂卫生和饮用水设施的消毒工作。做好学生宿舍、教室、阅览室、实验室、餐厅等学生聚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工作,落实好春季传染病预防措施;要
解决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行为,防止不良行为的恶化和扩展。
(五)关于校舍安全。严格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对所有校舍(含围墙、大门、车棚等建筑设施),组织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并由责任人签字后存档。
(六)关于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认真组织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家长培训课,开展好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和重特大事故上报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妥善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是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应急预案。根据本学期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对于人员岗位分工有变化或是调整的,要及时对有关岗位职责进行调整、修订、完善,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是切实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工作。要对安保器械、设施、校园监控系统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保器械、设施及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系统能完好有效。
篇8: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 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 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全面落实好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2011年, 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 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确保完成计划任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 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 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 完善体制机制, 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 合理确定租金水平, 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 并持有、经营, 或由政府回购。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 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 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 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 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 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 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 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价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 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 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 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 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 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 (不含土地价款) , 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篇9: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对经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发展和建设一批众创空间,鼓励高校和社会各界建设各类新型众创空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安排。
三、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该项资金从各地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每新吸纳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 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安排。
四、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乡镇机关职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
五、从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教育支出统筹安排。
六、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50元/人·月提高至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 人·月。
七、支持每个设区市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个农民工创业园奖励500万元。
八、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竞赛活动,通过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证方式,选拔10000名初级工、2000名中级工、300名高级工。
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发〔2015〕23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篇10: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切实加强201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食堂(以下统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 1
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类人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形成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制度,学校、幼儿园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或承诺书,签订率要求达到100%。
三、重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学校食堂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四、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
按照《崇左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工作,将量化分级及形象标识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学校食堂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率达80%工作目标的完成。结合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工作,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发挥示范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五、强化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食堂作为监管重点,强化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用水的卫生情况等。引导学校食堂采购使用品质可靠的预包装食用油,督促学校食堂不反复使用煎炸油。将学校食堂列为重点抽验场所,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校长(园长)和食堂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落实整改措施。
六、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对学校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要加锁并定期清洗,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对食品、原料、餐具及厨房、仓库要加锁保管,落实专人看管,一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严防不法分子投毒。
七、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假冒伪劣食品识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八、加强协作促进监管。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纳入年终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内容,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崇左市教育局
篇11: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一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政发〔2005〕66号《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重大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二、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市场、学校、医院、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广播电视、金融、通讯等要害单位的消防安全加强安全监督;对各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保障安全措施得到积极落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对元旦、春节、××年期间举办庆祝活动及群众娱乐活动、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细致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森林、草场等火灾易发区的应急准备工作,消防、林业、农牧等部门要加强森林及草场防火工作的物资及后勤准备工作,加强林区及草场的安全巡逻工作,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严格的排查;认真做好全民消防教育,引导民众对个人家庭易燃物品进行妥善放置,严防电源线路及用电设备的短路起火,提高全民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对道路交通的专项治理
目前正是农民外出购物和朝佛的高峰期,为防止货运机动车违法载客,公安、交通要加强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深入落实《××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强化综合治理措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治安状况良好。要采取一切有(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力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客车超员、客货混装、行车超速、无牌照驾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对液化气、剧毒药剂、易燃易爆溶剂、爆破炸药等重点物品非法运输,从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防范因雨雪天气,冰冻路滑等情况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物品泄漏事故。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在春节、××年来临之前对粮油、食盐、酒类、调料类、肉及肉制品,茶、蔬菜、水果、奶、饮料等食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及变质商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清除无“四证一卡”的禽类及其产品,坚决销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通过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广大农民养成科学卫生的饮食习惯,减少或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我县绝大部分学生均是住校学习,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家长探望制度。寒暑假期间各学校必须教育学生在放假时乘坐驾驶技术过硬,车况好的车辆。学校放假或开学时,学生原则上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预防流行疾病的发生;不能让学生随便上街买零食吃,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师生的用水安全,保证水源质量;加强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防止学生之间及学生与社会人员之间的群体性斗殴事件。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篇12: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现将区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的通知》(武综治办„201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各校结合实际,按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通过校园宣传载体和家校互动方式,积极做好对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综治和平安宣传工作。
武综治办„2012‟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高新区北区综治委,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今天全省综治办主任会议上的最新通知,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等工作,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是省综治和平安建设评先的硬性标准。根据省综治办的最新通知要求,今年测评仍采取电话调查的形式进行,且样本比去年扩大一倍,我区有效电话样本将达150个以上。测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我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绩效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全省前列的目标能否实现。为此,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对照省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相关目标要求,从基层组织机构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公众安全感调查、治安重点地区整治、社会面治安巡防、社会公共场所管理及健全完善制度台帐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
围绕提升公众安全感这一工作目标,下阶段各地各部门要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打击犯罪力度。要结合专项行动,紧盯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各类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响强烈的恶性案件,有效遏制各类可防性案件的高发势头,彻底铲除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毒瘤。
(二)强化治安重点整治。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那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对市级挂牌重点地区——312国道沿线(邹区、牛塘、遥观段)四川黑水籍藏民非法销售管制刀具和大学新村一二三社区及区级挂牌的湖塘乐购超市“三车”偷盗问题,312国道湖塘烈帝段涉娼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抓整改、强管理,强力推进挂牌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对群众反响多、整治难度大的突出问题或重点地区,要实行挂牌督战、联合整治,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三)严密社会治安巡防。各地各级巡防力量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按照“点、线、面结合,区、镇、村联动”原则,组织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范活动。区级巡防大队要在统筹全区巡防工作的同时,立足中心城区,通过车巡、步巡等方式,在主要街头路面开展全天候巡逻,提高治安巡逻密度和强度,提高见警率和安全感。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紧盯辖区交通主干道和治安复杂路段,结合各地治安实际,科学分布巡防力量和时段、地段,依托镇级实时监控设施,认真开展针对性强、互联性高的巡防工作,同时组织村(社区)各类群防群治力量有效开展治安巡防活动,确保辖区治安无死角、防范无漏洞。区综治办、公安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督查,确保全区巡防工作落到实处。
(四)规范小区治安防范。要在确保各类技防、物防设施正常运转的同时,进一步严格各类居民生活小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加强门卫岗亭值班值守,规范物业保安巡防活动。社区民警和社区综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基层基础各项安全防范规定,在岗在位,认真履职,组织发动楼道长、居民组长以及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小区自防工作。
(五)加强单位内部安保。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单位内部人防、技防和物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认真排查整改防范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单位安保人员培训,增强值班值守人员责任心,帮助其明确安保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单位内部防范到位。
(六)完善定点盘查堵控。从现在起,全区各级各类治安卡口、岗亭和堵控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配套奖惩机制,科学调配值班值勤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民警带班值守制,按照相关规定配齐配足装备设施,认真做好防控盘查和接处警工作。区公安局必须从严督查,确保活动规范。
(七)落实行业场所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召集重点场所负责人会议,对治安管控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美容美发、酒吧、电子游戏、录像放映、宾馆饭店等治安重点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八)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四项排查”工作,加强公调、信调等对接工作,全面排摸辖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督查工作,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化解有效;同时做好调解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居民遇到矛盾纠纷及时、合理寻求调解途径。
(九)加强公共安全监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教育、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十)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建立以“人、地、物、情、事、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流动人口管理基础网络。完善社区警务工作网上考核系统,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切实加强对私房出租户和流动人口管理,并从管理中发现案件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积极为侦查破案提供支撑。
三、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组织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平安创建知晓率和公众安全感。
(一)加强舆论宣传。武进电视台、报社、电台、网站等区级新闻媒体要采取定期播发公益性宣传广告和宣传标语(见附件),广泛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新闻宣传活动,全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加强基层宣传。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板报、横幅、停车棚、广告泊位以及居民小区和工地围墙等传统阵地,以内容浅显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为了提升群众对综治办的知晓度,落款请署XX镇(街道)或XX村(社区)综治办;要充分组织发动基层“百、千、万”队伍、群防群治队伍、治安志愿者队伍,通过上门入户,深入开展“平安进小区”、“平安进家庭”、“平安进企业”等活动,把平安建设倡议书、治安防范知识等及时发送到辖区居民手中,实现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全覆盖。
(三)加强条线宣传。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综治宣传工作。各级综治办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各类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区公安局要通过开展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案件回访、意见征求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区教育局要通过发放告学生家长书、征求意见书,进一步拓展沟通渠道,加强安全防范教育,与学生家长形成良性互动,切实扩大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影响;区城管局、卫生局、文广新局要充分利用医院、影剧院、户外宣传栏、公共场所宣传牌和大型LED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开展集中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建设知晓率;区住建局、工商局、妇联等职能部门要依托“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平安市场”、“平安家庭”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类平安创建工作。附件: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主题词:综合治理
安全感建设
通知 报:市综治办、创建办
武进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仅供参考)
1、创新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
2、手牵手创建平安武进
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3、稳定是百姓生活之福
平安是社会发展之基
4、群策群力创建平安武进
同心同德构筑和谐家园
5、个个参与社会管理
人人共享平安成果
6、同唱平安稳定歌
共谱武进和谐曲
7、平安武进家家参与
武进平安人人受益
8、综合治理靠大家
平安建设惠万家
9、爱武进
保平安
和谐生活每一天
10、以稳定彰显武进魅力
以平安构筑发展基石
11、平安武进你我共创
和谐生活人人共享
12、人人参与平安建设
处处彰显和谐生活
13、一举一动心系社会和谐
一心一意创建美好家园
14、武进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平安是我们始终的责任
15、平安武进家家欢乐
和谐社会人人幸福
16、我为平安添光彩
武进因我更精彩
17、安全意识始于心
社会管理践于行
18、同谱平安建设曲
共唱武进和谐歌
19、社会管理大舞台
有您参与更精彩
20、平安建设我和你
幸福生活零距离
21、社会管理关系你我和谐武进惠泽万家
22、平安建设精彩有约
和谐武进魅力无穷
23、你给力我给力
社会管理齐给力
你添彩我添彩平安建设更精彩
24、唱响科学发展主旋律
谱写平安建设新篇章
25、齐心共建武进平安
携手同绘和谐画卷
26、美丽武进是我家
社会管理连万家
27、平安意识你我拥有
和谐武进天长地久
28、平安演绎精彩
社会赢得发展
29、平安建设系千家万户
人人参与保国泰民安 30、争当平安使者
共享平安成果
篇1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简称营改增) 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服务的管理, 确保2016年5月1日如期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 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对营改增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服务提出的工作要求, 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周密组织, 科学安排, 履行好统一组织协调职责, 也要维护纳税人权益, 尊重纳税人的意见, 确保工作积极稳妥, 扎实有序。要督导服务单位认真做好营改增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培训等工作, 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督促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及时处理回应纳税人投诉, 对存在问题的服务单位责令其立即纠正, 并限期整改。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服务单位, 不得以权谋私, 更不能从中牟利, 否则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各服务单位要规范内部管理, 调配资源, 加强力量, 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做到人员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技术支持到位, 全力以赴做好系统操作培训、税控装置及开票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等服务工作。工作中不能出现“抢户”、“漏户”现象, 不得强迫纳税人接受服务。对服务单位采取过激行为,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恶意竞争、服务不到位、违规搭售设备或软件、乱收费的, 国税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对纳税人通过总部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的, 原则上分支机构可依据总部选择的结果确定相关服务单位, 分支机构所在地区服务单位被暂停服务资格的, 可暂由其上一级服务单位提供服务。
四、国税机关与服务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 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 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 难以解决的应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 如发生突发事件, 国税机关采取坚决措施, 迅速处置, 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争取支持, 坚决杜绝群体性负面影响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发生, 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接到此文后第一时间转发至市县国税局及各分局。
篇1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今年7月,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并联合召开了全国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各地咨询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做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负责组建,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要确保明年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建成并开始运营。可以新组建独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也可以依托现有担保机构进行改组。
二、不论采取哪种形式组建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都要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要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独立性,包括法人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考核独立、管理独立,要避免混业经营导致农业担保的边缘化和碎片化。
三、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必须专注农业。要弱化盈利要求,充分体现对农业的政策性支持,起步阶段要慎重对待社会资本进入、要以种养业为主,特别是要突出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
四、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选择的合作银行既要分享利润也要共担风险,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五、强化监督检查。根据财农〔2015〕121号文件精神,财政、农业和融资信贷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具体业务的指导,要强化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日常监督,重点考核担保业务规模、项目个数、为农服务、风险控制等情况。
此外,各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加强配合,抓紧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工作,尽快将应发给农民的补贴兑现到农民手中,并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政策的平稳衔接。
财政部农业司
2015年8月31日
篇15: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2号)和《县安委办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7号)精神,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专项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春季气候特点,组织人员对我局管养道路及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重点部位要强化措施,严密监控。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各单位要突出“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和“四看”(看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看查处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看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落实、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强化安全监管。
养护公司要加强巡查力度,尤其是桥涵结构物、高填路基等重点目标的监测,全面掌握道路运行状况;要充分做好应对恶劣性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确保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各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节后复工前,必须经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能复工。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等制度,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杜绝违章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确保施工和通行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巡查巡视,严格落实消防、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办公楼、道班、配电间、泵房等处的安全监管,防止火灾、盗窃、水、电、气等各类内部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肃纪律,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凡因值班人员不在岗在位而言无重大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或报告时间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16: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事件防范工作的通知
×食安委办〔2011〕12号
各辖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市**公司食堂和**酒店相继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严重影响了老百姓饮食消费安全感。当前正值夏秋季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随着学校普遍开学和中秋、国庆两节来临,集体用餐行为显著增多,食品安全事故逐渐进入高发态势。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及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坚定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能够继续趋好科学判断和信心的同时,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一些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还较脆弱,各项措施未能完全到位,部分区域食品经营秩序混乱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观,这些都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从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突发食品
安全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研究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到周密部署,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辖区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夏秋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本监管环节具体负责,并指导督促辖市、区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食安委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夏秋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配合,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食品各环节无缝衔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力、有效、有序。从已经发生的两起食物中毒事故来看,事故的源头都发生在餐饮环节,随着9月份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学和中秋、国庆两节来临,集体用餐行为显著增多,餐饮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会进一步加大。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努力克服机构改革调整对餐饮环节监管职能行使的有关影响,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快餐配送、宾馆、饭店、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加强对无证照餐饮单位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生产加工和食品贮存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辅料,加强对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保障食品原料进货、储存、加工、烹调、运输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并切实强化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控工作,针对食物中毒事故在特定人群季节性高发的特点,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低,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重点单位,要加大监督频率,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规定实行申报备案和食品小样留样制度,有效防范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和消除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产生的各类隐患
对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成因,及时查找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要结合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和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和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食安委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等相关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对事故多发的领域和环节,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狠抓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不断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挂、销帐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单位、场所或设施,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
并督促落实。要依法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给予严厉惩处,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许可条件,一律不发许可证;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必须立即予以关闭,吊销许可证;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提供餐饮服务的,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严格控制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辖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结合本地食品消费特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食品安全事故易发人群,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把食品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使公众知晓诸如保持清洁、生熟分开、食物充分加热等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常识,并结合季节特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益广告、宣传单、知识读本、农村和社区墙报、版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正确引导消费,积极引导科学安全消费,增强公众的消费信心。
要充分发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我市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知识,国家近年来新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规定和要求等,使企业有关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真正掌握防范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方法,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误食有毒物质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监管不力或者负有责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规发〔201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疏于管理并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集体用餐单位等,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在加强预警警示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研判、早处置,及时应对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加强信息沟通,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做好事故(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续报工作,不得漏报、迟报和隐瞒不报。对因未按规定报告、应急处置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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