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

关键词: 细则 领导小组 校园 考核

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精选5篇)

篇1: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

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

一、组织领导(14分)组织机构(5分)

1、由校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组成的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2分)

2、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1分)

3、有完整的会议纪录(1分)。

4、学校安全和综合工作管理材料整理规范(1分)。

创建规划(3分)

1、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2分)

2、每有创建工作总结(1分)

责任落实(6分)

1、学校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2分)

2、创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责任分解表(2分)

3、学校的安全和综治管理人员有考核细则(2分)

二、安全防范体系(48分)安全保卫(19分)

1、电教、实验、财务、档案、配电、食堂、宿舍等重要部位有安全管理制度(3分)

2、设立专门的安保部门,有专(兼)职人员(1分)。

3、按时参加县安全、综治工作例会和培训(2分)

4、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有记录(2分)

5、实行门卫登记制度,有日记录,有自救自护组织机构,人员落实(3分)

6、防盗门窗安装齐全,围墙栅杆高度符合要求(2分)

7、防火设施完好齐全,安放到位,未发生火灾事故(2分)

8、防盗或监控装置使用正常,未发生被盗事故(2分)

9、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社会矛盾调处应急预案或安全手册(2分)

安全教育网络体系(6分)

1、有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协议书(1分)

2、有专职或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法制教育讲座(2分)

3、与联防、共建单位开展的活动、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件件有记录(2分)

4、建立“三结合”教育网络,定期召开网络会议(1分)

安全检查与整改(5分)

1、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安全工作自查,检查有记录(3分)

2、安全隐患有整改措施,有整改记录、上报记录。(2分)

宣传教育(9分)

1、认真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市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等活动(5分)

2、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2分)

学科教育渗透安全、法制教育内容(2分)

信息报告(5分)

1、安全工作“月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未发生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现象(2分)

2、按时上交布置的工作和活动的各类材料(3分)

责任追究制度(4分)

1、建立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有书面资料(2分)

2、对事故负责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有相关追究材料(2分)

三、校园稳定(20分)

1、及时掌握和上报境内外反动势力在学校内的渗透破坏活动情况(1分)

2、未发生师生集体上访事件(1分)

3、校内未发生师生非法集会事件(1分)

4、对校园网建立专人管理制度,定期清理网上有害内容,并做好相关记录(1分)

5、调解、帮教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调解、帮教工作有记录(2分)

6、未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2分)

7、未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或无违规劝退学生,逼学生离校,或随意停学生课现象(3分)

8、没有因教育不当而引起学生离校出走现象,(2分)

9、教职工家庭中无家庭暴力现象(1分)

10、上、放学安排教师值日或护导,校门口未经常发生拥堵状况(2分)

11、接送师生车辆和驾驶员符合行车条件,无违章行为(1分)

12、校园内无网吧、娱乐等经营场所(2分)

1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1分)

四、校园周边环境(18分)

1、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2分)

2、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有记录(1分)

3、积极劝离校门口摊点,举报校门口非法经营场所,环境得到整治(3分)

4、教育学生不进网吧、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有宣传教育材料和检查记录(3分)

5、门面房出租有租赁协议,明确各类安全责任(2分)

6、经营户有证照、合法经营(2分)

7、门面房无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活动。(5分)

五、加减分说明

1、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本受国家、省、市表彰,被命名为各类示范学校的分别加10分、7分、4分。

2、要求成立的各种组织机构、召开的专题会议、开展的安全检查及宣传教育活动、按时上报书面材料、值班表等有关资料得分时按评分标准栏内分值考核得分、减分时不受评分标准栏内的分值限制,以个、次数为准,少一个或次扣1分。

3、学校发生被盗、火灾损失1千元以下的扣3分,2千元至1万元的在2千元基础上,每增加1千元加扣2分,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千元加扣3分。

4、师生中受治安处罚500元以上每人次扣5分。

5、师生中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每人次扣8分,责任在学校的重扣。

篇2: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

1、建立创建平安航道示范点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创建宣传动员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实效化。(2分)

2、安全监管标准详实,安全管理制度实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3分)

3、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安全工作研究科学化,应急管理高效化,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4分)

4、航政管理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符合标准,严格按照省航道局规定巡航,发现碍航隐患及时清除或函告相关单位,及时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案件,不产生新的违章建筑,保障辖区航道安全畅通。应急救援快速高效。(5分)

5、船闸管理安全有序,运行平稳,机电设备精管细养,按规定开放“通闸”,按规定放行危险品运输船舶。优良闸次率、通航保证率达95%以上。(5分)

6、航道工程参建各方各负其职,航道工程安全监管到位,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管理制度齐全,现场监管有力。(5分)

7、航标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外观整洁美观,严格执行省航道局检查周(来源:好范文 http:///)期和标准,及时恢复失常航标,一标一档,“航标管理系统”运行正常,航标正常率达99%以上。(4分)

8、单位内部安全、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明确,实行目标管理,人防、技防、设施防备措施到位,无群访、越级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当地综治办检查合格视为达标)。(4分)

9、车船使用按规定配足机驾人员,定期进行年审,按省航道局规定进行保养和日常维修,设备完好率达85%以上,设备等级修理完成率达100%。(4分)

10、安全管理台帐不少于28类,记录详实、规范,资料上报及时、准确。(4分)

二、安全检查格式化(15分)

1、制订安全检查表,逐类量化细化,逐项检查考核。(5分)

2、针对季节性特点,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针对行业特点,开展专业的安全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消除隐患。(5分)

3、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订防范措网施,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经费,限期整改到位。(5分)

三、安全装备现代化(15分)

1、设置安管部门。(2分)

2、配备专职安管人员,各单位不少于1人。(2分)

3、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现代化装备器材。(2分)

4、重点部位安装摄像监控头,实行远程监控。(2分)

5、重要部门与110联网监控。(2分)

6、船闸安装电视监控。(2分)

7、航标实行遥测遥感系统。(2分)

8,执法车、船推广应用gps监控。(0.5分)

9、日常安全管理领域推行软件辅助管理。(0.5分)

四、安全投入多元化(20分)

1、经费安排中有安全管理专项经费,能满足安全工作需要。(5分)

2、航道工程建设中安全经费投入到位。(2分)

3、车船设备维修经费投入到位。(2分)

4、应急保障经费投入到位。(2分)

5、航标维护经费投入到位。(2分)

6、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到位。(3分)

7、航政管理经费投入到位。(2分)

8、船闸运行经费投入到位。(2分)

五、安全台帐规范化(10分)

1、建立二十八种安全管理台帐(基本情况、组织网络、人员管理、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奖惩、上级来文、单位发文、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经费、安全宣传、安全教育、隐患监控、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值班保卫、规章制度、专题活动、安全信息、报表统计、安全图片、消防器材、救生器材、事故处理、工程监管、其它资料)。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增加,不可减少,资料齐全,记录详实、规范。(6分)

2、专项工程要结合实际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台帐。(2分)

3、要建立安全台帐总目录,每卷要有分目录,年终按档案要求装订归档。及时更新台帐内容。统一使用带有航道标识的标签,用文件橱柜摆放。(2分)

六、安全一票否决制

1、发生同责以上死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一票否决。

2、发生刑事案件,一票否决。

篇3: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估细则

1.标兵村、先进村(100分)

标兵村、先进村考核。每获得1个标兵村得30分,每获得一个先进村得14分。用乡镇获得的标兵村、先进村数乘以标兵村、先进村分值,计算乡镇标兵村、先进村得分。获得标兵村、先进村总数占全乡镇行政村总数的80%以上的,加20分。

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100分)

按照县里年初确定给予补助的5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即围墙、边沟、村内小流域治理、村部、文化活动广场完成总量计分。计分比例分配是:围墙、边沟标准分各为37分,村内小流域治理标准分25分,村部每新建一个加10分。文化活动广场(以新农办认定数为准),一等加10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4分。圍墙、边沟、村内小流域治理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全县完成总数除以村个数,得出平均数,再用其乘以乡镇所属村个数得出乡镇基准数,然后以实际完成数除以基准数乘以标准分得出分数。

计分方法:标兵村、先进村考核和环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考核合计计分,超过200分按200分计算,低于200分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农业产业化工作(60分),由县农业局考核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分)

乡(镇)新增一户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当地农民建立种植基地达1000亩或养殖业年加工能力在300吨以上(牛100头、猪2000头、禽10万只)。

2.培育和发展市级龙头企业(10分)

乡(镇)当年培育和发展一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购进的原料或所销售货物量占本地生产的原料和货物量的70%。

3.一村一品产业(10分)

乡(镇)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总村数的30%,专业村中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达60%以上,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或发展一村一品所利用土地面积达到专业村总面积的70%以上。

4.棚膜经济发展(10分)

完成棚膜经济建设任务达到300亩以上(包括暖棚和冷棚)。

5.培育和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10分)

成立有代表性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并为发展乡镇经济起到引领效应的合作社或协会3个,合作社或协会注册手续完备,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内容和要求实施。

6.打造名牌农产品(10分)

积极打造本乡镇农产品品牌,当年上报和审批一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并达到一定品牌效应的。

三、土地流转工作(40分),由县农经局考核

1.成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上墙,归档),制定本乡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归档)得3分。

2.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有办公场所,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得3分。

3.土地流转有规模(有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手续,有台账,有合同,建立档案)。土地流转面积占全乡镇二轮承包在册面积50%以上得30分。每降10%扣6分。

4.土地流转做到“三无”(无违法、无违规、无纠纷)得2分;“三化”(流转合法化、程序合法化、档案规范化)得2分。

同时, 通化县还根据县直机关单位规模大小,经济实力强弱,协调能力大小,将新农村建设帮扶单位划分三个类别,按直接投入和协调投入分别计算。隔行争取的计划外资金投入按直接投入计算;职能部门在计划外争取的资金属协调投入,按50%折算。投入物质按市场价格统一计算。直接投入用于发展经济、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社会公益事业,视为有效投入。

1.县直单位帮扶工作考核标准

达到标准为满分150分,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折算。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一类单位,工作考核标准有效投入6万元以上,得满分。

二类单位,工作考核标准有效投入4万元以上,得满分。

三类单位,工作考核标准有效投入2万元以上,得满分。

2.部门、企事业单位帮扶工作奖励标准

一类单位,有效投入10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二类单位,有效投入6万元以上,奖励9千元,有效投入10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三类单位,有效投入3万元以上,奖励8千元,有效投入4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上管部门,有效投入5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篇4:平安创建班级考核细则

根据学校“平安学校”创建规划及措施,为了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使我校成为治安良好、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的平安和谐学校,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方面:

1、各班应有创建“平安班级”授课安排及授课教师工作计划,学校根据所上交的计划,分A、B、C三级给分。

A级:态度端正,字迹工整,计划恰当合理,月工作安排具体详尽,有可实施性,加3分。

B级:计划恰当合理,月工作安排具体详尽,加1分。C级:态度不端正,马虎了事,计划不恰当。扣1分。

2、授课教师每学期末应认真写好创建“平安班级”授课总结,并按时上交学校,分A、B、C三级给分。

A级:态度端正,对教学工作认真分析,总结出了成功或失败经验,并能明确以后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对以后工作有一定指导性,加3分。

B级:马虎了事,笼统下结论,对今后工作指导性不强,扣1分。C级:无总结,扣3分。

2、授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学校每月进行检查,分A、B、C三级给分。

A级:备课认真,教学内容切合实际,有教学反思,加3分。B级:备课马虎了事,无教学反思,扣1分。

C级:无备课,扣3分。

二、班级管理方面:

1、做好“平安学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学生知晓率达100%,加2分,否则扣1分。

2、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2分,否则扣1分。

3、严禁学生到“三室一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玩耍,效果明显,加2分,否则扣1分。

4、后进生教育转化扎实有效,有家访记录,座谈记录,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加2分,否则扣1分。

5、关爱“留守儿童”,有“留守儿童成长记录”,加2分,否则扣1分。

6、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效果好,加2分,否则按情节轻重扣1——5分。

7、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效果好,加2分,否则按情节轻重扣1——5分。

8、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效果好,加2分,否则按情节轻重扣1——5分。

9、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效果好,加2分,否则按情节轻重扣1——5分。

10、对学生进行其它安全教育。

A、无打架斗殴事件,加3分,否则扣3分。

B、无可防性刑事案件,无突出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加5分,否则扣5分。

11、积极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班级教室内以及所在公地无脏、乱、差现象,加2分,否则扣1分。

篇5:学生社团评估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社团发展,加强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尽可能客观、全面、系统地反映真实情况。

第三条 在校所有经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均按本细则进行评估考核。第四条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实行考核制。第五条 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实行量化记分,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社团内部建设、活动情况、工作配合度、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基础分为60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社团奖惩依据。

第二章 内部建设

第六条 社团章程及管理制度

(一)有较为完整、系统的社团章程及管理制度,加1-3分;

(二)无社团章程及管理制度,或内容不合理,扣1-3分。第七条 机构设置与革新的合理性

(一)精简合理,分工明确,加1-2分;

(二)工作重复,机构臃肿,扣1-2分;

(三)变动混乱,革新不合理,扣3分。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换届

(一)换届前三天向校社团联合会监理部上报换届申请表,社团联合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派人员列席社团换届大会,以上依据社团实施情况,加1-5分;

(二)自行换届后,告知校社团联合会监理部,补交换届申请表,扣5分。

(三)自行换届后,未主动告知校社团联合会监理部,取消该社团本评优资格。若该社团在上评选中获校十佳社团或优秀社团,同时吊销其荣誉。

(四)换届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加1分。

第九条 社团历史档案

(一)保存合理,加1-2 分;

(二)无或混乱,扣1-2 分。

第十条 定期对社团干部或者部员进行培训,加1-5分。

第十一条 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并举办促进内部交流的活动,加1-5分。

第三章 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 在活动开展前三天上交活动申请表,并且获得批准,加1分/次。第十三条 红五月社团巡礼情况

(一)根据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社团活动方案,加2分/个;

(二)所上报活动方案入选活动月主方案,加3分/个;

(三)社团活动如期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加1-5分/个。第十四条 活动频率

(一)举办面向社员的活动,每学年达到5次以上(含5次),加5分;

(二)成功举办校级活动,每学年达2次以上(含2次),加5分;

(三)两个月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依法取缔。第十五条 活动影响力

(一)活动影响较好,被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报道,分别加5分/次、10分/次、15分/次;

(二)活动在校级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如《江苏师范大学报》、新纪元网、校团委网站等,加3分/次;

(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法取缔。第十六条 新媒体运用

(一)使用2—3种新媒体,并积极关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动态,平均每周有效活动状态更新频率5次以上(含5次),加5分;

(二)使用新媒体,关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动态,平均每周有效活动状态更新频率3次以上(含3次),加3分;

(三)使用新媒体,关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动态,平均每周有效活动状态更新频率1次,加1分。

第十七条 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并将赞助资金全部用于该社团的活动和建设,加1-3分。

第十八条 在回报赞助单位时,若要利用学校有关资源和场所,必须到有关单位进行审批,否则每次扣5分。

第四章 工作配合度 第十九条 审核注册

(一)每学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审注册,加10分;

(二)逾期补办,扣10分;

(三)未交注册材料,予以注销。第二十条 活动积极性

(一)积极参与红五月社团巡礼活动,加3-8分;

(二)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开展调研活动,加3-8分/次;

(三)积极参与由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其它活动,加1-5分/次。第二十一条 会议出勤率

(一)第一负责人到会,加5分/次;

(二)第一负责人委派第二负责人到会,不加分;

(三)第一负责人委派他人(除第二负责人以外)到会,扣分2/次;

(四)无故迟到,扣3分/次;

(五)无故缺席,扣5分/次;

(六)每学年无故缺席3次(含3次以上)或拒不与会,并通报院团委批评。第二十二条 其他社团联合活动,加3分/次。

第二十三条 以书面形式向社团联合会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加3-8分/次。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明确、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加1-3分。第二十五条 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加1分。第二十六条 财务公开情况

(一)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说明经费去向,加1-3分;

(二)经费使用情况不公开或去向不明,扣1-3分。

第二十七条 有会员举报财务管理混乱等违规情况,经查实后,依法取缔。

第六章 奖惩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奖惩设置

(一)奖励设置: 1.校级十佳社团; 2.校级优秀社团; 3.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4.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每学年评估考核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社团。第二十九条 对评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社团予以注销

第三十条 参与评优的社团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评优申报表、《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自评表》、工作报告(附《社活动一览表》)及评优材料(含活动图片),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三十一条 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布,公示后向社团颁发证书。第三十二条 评估考核和奖惩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联合会有义务在评选过程中接受各学生社团和同学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成立不足一年的社团不具备评选资格。

第三十四条 内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做出有损学校声誉行为的社团不具备评选资格。

第三十五条 社团联合会享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江苏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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