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选8篇)
篇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厅〔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12月7日晚,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私立学校育才中学学生晚自习下课,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因避雨而有较多的学生涌向离学生宿舍较近的一个楼梯,一学生跌倒,引发拥挤踩踏,至目前止,已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另有8人在医院留观。入冬以来,我国已发生数起民办中小学校安全事故。另外,冬季是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交通事故、火灾、滑冰溺水等事故多发期。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安全,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学校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广大民办学校要强化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安全常识的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避免学生在躲避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引发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采取错开人流、错班疏散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坚决避免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仍采用燃煤取暖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取暖设施安全可靠。要根据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冬季燃煤取暖的现状,保持宿舍室内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深夜闭火等措施,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要让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一旦发生中毒时的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三、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冬季交通安全,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运行集体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要注意将此项措施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统一管理,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条件下不可让学生离校。要通知有条件的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安全车辆返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各地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要注意对电线电路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严禁中小学生自行到野外用火、玩火。
五、重视滑冰溺水事故防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要通过手机短信、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学校教师管理时段的安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结冰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
教育部办公厅 2009年12月8日
篇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
冬季将至,雪雾冰冻和低温天气日渐多发,将会给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以下简称为“学校”)安全工作带来很大影响,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为切实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2014年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预警通知,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一岗双责,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神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松劲,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上不减弱,高度负责地抓好冬季各项安全工作。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要组织召开冬季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冬季学校安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新问题,强化安全预警,防范于未然,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要求:各学校于11月15日前交中心校1份冬季安全工作预案)
二、做好全体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针对冬季安全工作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班队会、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针对冬季季节特点,开展包括学生骑车和乘坐接送车安全、校舍安全、应急疏散、交通、防火、煤气中毒、用电、饮食卫生、溜冰溺水、流行病、暴力伤害、冬季体育活动安全、拥挤踩踏、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各校要结合冬季特点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一日一小练,一
四、切实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强化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防范雨雪、冰冻、大雾等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要吸取踩踏事故的教训,在雨雪天气、突然停电、上操集合等情况时,学校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走读生的管理,走读生要凭证进出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切实做好特殊体质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严防因教育管理不当发生校园学生疾病和运动伤害。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要了解掌握与社会闲散少年往来密切学生的动态,发现苗头,及时处臵。要认真排查学生间存在各类矛盾和欺诈勒索等现象,定期进行校园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清查收缴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五、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认真落实冬季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师生宿舍、校内公共聚集场所及校园周边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对学生宿舍电线、消防设施的排查和管理,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点蜡烛现象;要加强教师办公室电热玻板、电脑等电器的用电管理;要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用火、玩火和参与救火。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重点对校内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和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问题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得延误。有锅炉的单位,在使用前一定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监测,不合格的绝对不能投入使用。教育师生要做到“三懂三会”:懂得一般火灾预防措施、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一般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严密监控校舍安全状况,随时掌握校舍安全动态,要对校舍(园舍)、围墙、车棚、工棚、钢结构建筑和校园周边建筑物等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发现危房、危墙、危厕立即维修或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冬季大雪
九、切实做好师生冬季保暖工作,严防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天气转冷,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提示学生穿衣、穿鞋,检查寄宿生的被褥(特别是垫被)。要利用班会课、黑板报、宣传栏等多途径教育途径,提高学生防寒保暖意识。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抗寒能力。要及时修补教室、寝室、食堂等处破损的门窗、玻璃,全力保障冬季保暖工作。
在做好取暖工作的同时,要注意采暖设施的安全监测工作。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内不提倡使用蜂窝煤取暖,如若确需的必须完善通风和排烟管道等安全措施,排烟设施一年一更新,一日一排查(是否有堵塞现象),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锅炉取暖的使用前必须请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锅炉开机使用。锅炉管理人员必须有专业资格证,要持证上岗。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设备。
十、加强管制刀具的排查力度,严禁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结构、周托、午托辅导部,要求门卫及迎送学生值班人员对学生进行入门刀具排查,严禁学生将各种刀具带入校内。学校要不定时对学生宿舍、课桌、、书包、特殊部位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初中学校和有初中学生的周托、午托辅导班,要严加防范,确保学校零事故发生。
水冶镇中心校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研究解决冬季学校安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新问题,强化安全预警,防范于未然,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做好全体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安全工作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班队会、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针对冬季季节特点,开展包括学生骑车和乘坐接送车安全、校舍安全、应急疏散、交通、防火、煤气中毒、用电、饮食卫生、溜冰溺水、流行病、暴力伤害、冬季体育活动安全、拥挤踩踏、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各校要结合冬季特点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一日一小练,一月一大练”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三、做好冬季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吃不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有涨包或破损的食品;不购买或进食无证饮食摊点售卖的食品以及“三无”定型包装食品,做到不到校外就餐及不把校外食品带到学校,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学校食堂在无保鲜设备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隔顿食品;在确认食品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处理后,方可出售。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提供未经加热的食品;制作凉拌生食菜,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各单位每周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包括食堂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采购的相关手续、餐具消毒记录、饭菜留样等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各乡镇中心校每周至少要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及午托的食堂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并做好记录;教体局要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各单位要根据季节变化进行相应的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的宣传
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一般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各单位要严密监控校舍安全状况,随时掌握校舍安全动态,要对校舍(园舍)、围墙、车棚、工棚、钢结构建筑和校园周边建筑物等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发现危房、危墙、危厕立即维修或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冬季大雪过后,要及时清理钢结构建筑上的积雪,防止积雪压塌。要重视对防火、学生接送车、安全演练、宿舍、食品安全、周边环境和日常教育管理等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临近年底,社会治安问题也将趋于高发季节,各单位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危险药品等,加强值班值日值勤,有效监管和使用监控设施,辣椒水、电警棍等物防设施必须专人负责,规范存放。
七、切实保障学校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单位要重视冬季交通安全,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要认真做好预知、预警、预报工作,要利用“校讯通短信平台”、家校联系制度、《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家长,尽量让学生家长接送上下学。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避让危险车辆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搭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上下学。如遇恶劣天气,要教育学生尽量不骑自行车上下学,教会学生掌握避风、避雨、避雪,防雾、防冻、防滑等自救常识。有学生接送车的学校,近期要专门组织接送车驾驶员和车主及学校管理人员开展一次专题教育与培训,重点做好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冬季规范行车要求、严格接送车规范管理等工作,严防超载、超速、带病上路等违法违规行车。要关注学校及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途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尤其是学校校门口交通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教育,严格落实“人车”分离制度,严格执勤护送制度。各单位还要严格教师自驾车的安全管理与教育。
篇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8]75号) ,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5日、6日进行, 为了做好报名考试相关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报名考试相关工作, 选派业务素质高的人员, 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 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考培分离的规定, 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 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 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09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08年版) 》的要求执行。考试大纲具体内容可登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www.chinasafety.gov.cn)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查询。
篇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全力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普职大体相当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各地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等,按照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比例。要逐校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要从严控制、逐步调减计划,使学校保持适度规模。
二、加强统筹管理,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各地要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要继续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从制订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实施录取等方面,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积极稳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和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继续实行月报告制度,7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间,每月上旬,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报告一次招生录取情况。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
三、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和办学质量
各地要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和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作,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在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和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质量整体提升。通过在联合招生、互派教师、共建专业、资源共享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东西、城乡合作办学模式,带动一批西部和农村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满足西部地区和农村学生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要。要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和内高班招生工作。
四、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篇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0-11-08 09:08:18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发明电〔2010〕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多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我省各地、各级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这起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我省冬季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且传统节日集中,人流物流数量大、流动快,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细抓好。要深入把握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规律性,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按照省政
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鲁政办发
[2010]24号)和省政府潍坊会议、烟台会议的总体部署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10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政府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检查整治:一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化工生产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三是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四是经营(生产)、储存、住宿在同一建筑的“三合一”场所及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良、灭火器材不足、违章装饰装修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不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易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三合一”建筑,要限期将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坚决关闭或取缔;对在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或广告牌的,一律予以拆除。对今年以来各地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并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年底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齐抓共管,大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作为社会防控火灾的主要抓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由政府组织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部门(行业)组织召开系统所属单位人员会议,单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专题培训,广泛动员部署,培育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监督指导和达标验收工作,统一工作标准,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行业(系统)要发挥部门监管职能,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行业监督管理和考核内容,推动“四个能力”建设扎实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把“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单位防御火灾的重要手段,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采取切合单位实际的措施,真正提升单位和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水平。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级、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充分借助“119”消防宣传日,开展各种形势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叫响“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口号;要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及节假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居民家庭特别是“孤老户”、“病残户”,对其用火用电用气情况进
行防火教育和安全巡查提示。要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在各大网站和县以上主流媒体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在岗培训、岗前培训的必训内容,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篇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随着季节变换,冬季到来,气温不断下降,风干物燥,地冻路滑,已经进入季节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多发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一定要汲取往年教训、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把学校冬季的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财产及广大师生的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资料,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以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为重点,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开展以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火、防电、防盗、防冻、防烟花爆竹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横穿结冰江河,不私自或结伴到结冰的江、河、水库上玩耍;提示低年级学生要在家长的陪同下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同时,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立即对校舍、校内建筑及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实验化学品储藏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逐一登记造 1 册。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火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重点部位防盗安全、锅炉取暖安全、楼梯护栏、体育设备设施安全及周边秩序等工作进行检查,建立校园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做到学校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及早制定防范措施,逐项落实责任人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冬季天气寒冷,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物卫生监管。食堂物资采购要坚持定点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冷藏时间过长、变质变味食物,要严防伪劣假冒食品进入学校。蔬菜要浸泡清洗干净,不得因天冷而减少食物清洗次数。学校食堂在保证饮食卫生的同时,要为学生提供热的饮食。学校要严把饮食安全关,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师生健康。
四、做好冬季取暖安全工作
近日气温骤降,各学校采暖方式不同,为了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仍使用燃煤取暖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在教室和办公室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进一步完善通风和排烟管道等安全措施,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做到人走火熄,确保万无一失。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热器等高能量的电器设备。同时,要加强用火安全教育,告诫学生不要玩火,注意用火安全,做到安全取暖,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冬季多雨雪天气,路面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一次雨雪天气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雨雪天气防护知识,避免摔伤等事故发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立即开展对接送学生车辆“黑校车”、“黑出租”等进行排查摸底,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六、制定完善冬季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各学校要备足清扫积雪工具和防滑设备设施。下雪后,学校及时组织清扫校内道路积雪,防止师生摔伤。遇有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道路不通,交通困难,学校可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以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七、加强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值班和出入登记工作,严把学校安全第一道关口;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各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按程序报告。严谨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篇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青[2010]42号
【颁布时间】 2010-09-01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速传达至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并结合区域特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一是要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规范配置校园保安,落实保安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相应经费,筑牢学校门口安全保卫第一关。二是要完善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学校和警方共同护导的工作机制,防止不法人员乘人多秩序较乱而作案。三是加强校园技防设施维护工作,确保110紧急报警按钮和视频监控设施有效运行。四是要让早到学校的学生及时进校,并落实好管理力量。
二、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各中小学要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线路、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力争取得有序、快速、平静的疏散效果。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开展应对校车火灾30秒应急疏散演练。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信息管理。对全体师生特别是入学新生和新教师开展安全教育,重点进行行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等教育辅导。各学校必须在9月份建立新入学学生和转学学生的健康信息表,掌握非正常体质学生情况,建立完善学生健康情况档案,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做好情况反馈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必须在9月10日12:00前将贯彻本通知情况书面送至市教委青保处。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0〕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给许多中小学幼儿园造成安全隐患,亟待排查消除;一些地区还在持续发生的强降雨、泥石流,威胁着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必须积极应对;个别地方发生的恶性治安事件表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仍需加强防范;秋季是交通、火灾等事故高发多发期,应当及早预防。新学年开学在即,各地对中小学幼儿园面临的安全形势应有清醒认识,对安全工作必须高度关注。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安全,现就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于开学前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对受洪水、泥石流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进行重点排查。存有高风险的学校要停用,须加固的校舍要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正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或校舍存在重大隐患的中小学幼儿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理转移、对口帮扶、化整为零等有效途径,提供课本文具,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帮助受灾学校异地开学或灾区学生异地就读。各地都要关注天气预报,密切与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灾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消毒,及时通风,注意监测,坚决预防传染病流行,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群发。
二、强化校园保卫,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与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按照《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借鉴、总结和固化相关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因地制宜地加以完善创新,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特别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尽快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保安暂不能及时配备到位的,必须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每一所中小学幼
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三、狠抓细节管理,努力降低秋季事故发生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分析当地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细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交通、溺水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严重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暑假期间实施校舍维修、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确保师生健康。
四、加强教育演练,普遍增强师生避险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春夏秋冬话安全》(秋季篇)等安全教育资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校园伤害作为重点,在开学后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尤其要加强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
各地接本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切实落实,确保师生安全。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9月13日前将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及相关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我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
篇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 加快工业质量品牌建设, 推进《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 现将2016 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导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制造2025》, 加强对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的策划部署, 制定地区、行业的质量品牌的规划 ( 行动计划) , 或在相关规划 ( 行动计划) 中, 把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 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实施质量品牌的规划 ( 行动计划) , 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工作部署。有条件的地区, 要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内部建立质量品牌的协同工作机制, 统筹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工作, 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二、重点工作
( 一) 发挥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
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 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责任, 扩大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 探索建立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跟踪反馈机制。继续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的形式, 明示产品实物质量和达到标准的水平。继续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诚信管理体系。有条件的行业协会, 要开展产品质量分层分级制度以及优质优价机制的探索研究。有条件的地区, 要探索建立以品牌为基础的信用融资机制。加大民爆、农资等重点领域产品的抽检力度, 积极配合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开展监督、监管和查验等工作。
( 二) 完善质量品牌的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建设完善一批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 提升平台专业化服务能力。依托行业协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加快提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质量品牌服务能力, 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基础培训、诊断咨询、管理体系认证、品牌培育、成果推广和标准规范等服务。引导专业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对质量品牌相关数据采集和利用, 开展质量品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 探索建立特色鲜明的质量品牌信息共享平台。
( 三)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
以《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和食品、工业消费品为重点, 支持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标准宣贯。鼓励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 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围绕战略性产业和重点行业, 继续核定一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发挥实验室在支持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方面作用, 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会同有关部门, 加快构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 四)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遴选30 个左右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全国质量标杆, 组织4 期全国性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 引导企业深化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质量标杆服务平台, 探索建立质量标杆企业联盟, 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影响力。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 ( TSQ) 、质量和效益提升模式 ( QPM) 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追求卓越质量大会等全国性质量活动。
( 五) 推进工业品牌培育工作
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 树立一批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组织经验交流活动, 宣传推广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 开展期满示范企业的复核工作。深化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继续遴选确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 核定一批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 宣传推广区域品牌建设的典型经验。支持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区内组织质量升级活动, 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有特色的品牌培育活动, 建立地区性、行业性品牌竞争力评价发布制度。完善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支持专业机构继续组织品牌经理培训, 探索首席品牌官和品牌专员培养的新模式, 加强企业在创意设计、品牌传播、品牌保护、品牌文化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探索建立品牌培育联盟, 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支持相关机构继续开展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品牌领袖峰会、全面品牌管理普及教育等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性品牌培育和品牌评价等工作。
( 六) 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
依托工业强基工程, 发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以《中国制造2025》十大战略性产业为重点, 组织实施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问题攻关项目, 开展质量提升工艺优化行动。继续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兴业活动, 加强实物质量对比、质量技术攻关、团体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继续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诊断活动, 完善质量品牌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加快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 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开展民用飞机、船舶等重点装备质量提升技术研究。
( 七) 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
加快《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2016—2018 年) 》和《工业质量基础能力提升“十三五”规划》的编制, 做好部署落实。配合做好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 准确定位, 积极履职。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工业质量品牌建设与供给侧改革、质量成本新优势等课题研究, 加强质量品牌政策以及评价指标研究。继续开展质量品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推动相关法规和规章立项。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产业链、价值链和品种结构研究, 支持战略性产业相关行业开展产业质量分析、市场需求预测等研究, 为提升地区、产业质量和品牌竞争力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 一) 发挥合力作用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引导企业主动加强质量品牌工作。将质量品牌建设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 强化质量品牌工作合力。
( 二) 加强策划组织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把握“十三五”开局的契机, 一方面加强对质量品牌建设的规划, 为质量品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积极策划部署年度工作, 按照本通知要求,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明确职责, 组织落实。
( 三) 抓好工作宣传
加强与宣传部门合作, 做好对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宣传的总体策划, 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社会影响, 为质量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中国工业品牌之旅”等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会议交流, 以及报刊、电视、网站、移动终端等媒体渠道, 大力宣传自主品牌, 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
四、进度安排
( 一) 启动阶段 ( 3—4 月)
分解2016 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任务, 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部署全年质量品牌工作, 并于3 月1 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司) 。
( 二) 推进阶段 ( 4—10 月)
落实工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各项任务, 6 月底前完成中期情况总结, 并将总结和统计表 ( 见附件) 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司) 。
( 三) 总结阶段 ( 11—12 月)
系统总结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 查找问题, 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并于11 月底前将总结和统计表一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司) 。
附件: (略)
相关文章:
关于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02-21
从小事做起议论文-议论文02-21
清理河道垃圾范文02-21
煤矿安全员优秀员工事迹材料02-21
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策划02-21
冬季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02-21
关于冬季的唯美散文02-21
午休时段安全监管责任书02-21
人教版共圆中国梦02-21
冬季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方案设计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