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关键词: 斗争 反腐败 总书记 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选6篇)

篇1: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居高声自远,浩荡东风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学习领会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党同志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增强贯彻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篇2: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胡锦涛总书记10日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书记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这一重要论述,再一次表明了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进一步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国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任务异常艰巨,形势十分复杂,尤其是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各方面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铲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工作能否继续扎实推进并取得新的成效,从根本上看,在于能否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我们的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对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论困难有多少,阻力有多大,都一个一个地加以解决。要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让群众不断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优良的党风政风才能凝聚起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要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实践经验表明,人民群众参与越广泛,留给腐败的空间就越小。要把相信和依靠群众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坚持群众工作路线,深入了解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群众的意愿改进工作。要努力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真正让群众拥有评价权,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利用好群众提供的线索,及时开展摸排,及时反馈结果,不断增强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积极传播廉政文化、宣传廉政知识、开展廉政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力量。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当前,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严重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损伤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此,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对于触犯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要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手软,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篇3: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篇4: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关键词】基层央行  反腐倡廉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根据党的十八大的部署,自2013年以来,我党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尤其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做出表率、取得成效。

如何在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中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摆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我们认为必须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决策

在工作决策前后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前提。一是在决策前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紧密结合基层央行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意,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了解他们的所想、所盼、所愿、所愁以及反映最强烈、意见最大的热点、重点问题,据此确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二是在做出决策时要紧紧围绕央行中心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将群众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纳入到决策过程之中,真正找准执行上级决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创造性地谋划工作,形成科学决策;三是在执行决策中要及时听取采纳民意。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做到坚持政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密切关注群众反应,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拓宽监督途径,多方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健全、完善决策,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和工作不细致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二、必须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融入到反腐倡廉教育当中

在反腐倡廉教育当中有效融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的有力手段。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基层央行的特点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和方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首先,要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要引导基层央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融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解决群众困难;其次,要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基层央行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好基层中央银行的职责;第三,要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央行党员领导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凡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转变成自觉行动。

三、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始终

在反腐败工作中贯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根本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反腐败职责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全心全意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落实好群众的利益,坚决制止各种腐败行为,就是做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始终。首先,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督办查办、责任追究,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等方面的问题,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基层央行一些部门和岗位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财务会计、货币发行、国库管理、外汇管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可能产生贪污腐败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对这些重点部门、要害岗位的监督检查,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违规违纪现象要敢于说不;其次,在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中,要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环境,充分发动职工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争取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排除阻力,加大对损害职工利益等发生在职工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狠刹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捍卫民主正义。

四、必须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基础。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直接实践者,肩负着既要保证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服务,又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任何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生的重大责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一是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要针对目前基层央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不敢得罪人、得过且过的思想状况,为民意识不强、为民本领不高、为民作风不实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各项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亲民敬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且“乐于为民服务、敢于为民说话、勇于为民谋利、勤于为民奔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树立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二是要不断充实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针对目前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人员配置不足,人员老化等问题,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持一定的数量,并把那些有一定政治觉悟、敢于主持正义、熟悉业务的年轻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以适应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三是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政治、学政策、学业务活动,从而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领,提升依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培养成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为民服务的“高手”。

参考文献

篇5: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个重大理论和政治问题,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体会、切实贯彻践行。

深刻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思想上牢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党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根本原因是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工作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和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而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风上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工作中。必须下大气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党组织的经常性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应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落实和体现到推动科学发展、解决群众疾苦、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根基上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和各环节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各项工作的指导原则中。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都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经济建设中,自觉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治建设中,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文化建设中,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社会建设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党的建设中,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中。党员干部无论是分析问题、谋划思路,还是部署工作、解决问题,都要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做表率;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充分认识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忠诚于党和服务人民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服务人民的职业操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坚持不懈地用实际行动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

篇6: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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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 2011-01-1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石生龙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其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体现了当今时代发展的要求,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上来。

充分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夺取政权和执政兴国的根本目的。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同时,我们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对于执政党来说,人民群众的选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始终把自己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执好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建设才不会偏离正确方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只有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腐倡廉建设的胜利才有根本保证。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各项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只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腐倡廉建设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

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理念。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核心,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并执好政的关键所在。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核心理念,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畅通诉求渠道以听民意,纠正不正之风以解民忧,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以顺民心,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为了谁”的问题;要做到谋划工作思路问政于民,拓宽工作内容问需于民,改进工作措施问计于民,落实工作任务依靠于民,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依靠谁”的问题。

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价值取向,要求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准则和根本目标,让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就必须始终把人作为反腐倡廉工作最活跃、最重要、最根本的要素,以造福人民作为我们的最高价值追求,通过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尊重人、保护人、解放人与塑造人,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维方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时,要有人的意识、人的观念和人的维度。要坚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案件查处与教育挽救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把严惩腐败分子与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结合起来。

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法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标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不断开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以发展观、政绩观、群众观和法律法规的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强化执政就是服务、领导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践行“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的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作风,以正确理念和优良作风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利益大于天。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高度重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以专项治理为有效形式,集中力量整治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清理,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取信于民。要以监督检查为有效手段,确保中央和广西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突出抓好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广西“十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安农、安康、安心、安保、安教“五安工程”,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要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有效载体,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等各项规定,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以制度建设为治本之策,构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维护群众权益的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领导干部下访”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到党建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农村联系点制度,深入到基层去,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矛盾和问题集中的地方去,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只有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才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抓好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发挥组织功能,着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促进人民群众与党政专门监督机关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真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三是推行信息公开,着力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和市、县党委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及厂务、村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不断改革创新,着力探索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

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案件的工作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把查办案件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切入点,把查处严重侵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手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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