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安全检查内容(共6篇)
篇1:夏季高温安全检查内容
关于开展夏季高温天气专项安全
检查的通知
厂属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迎峰度夏和防洪渡汛各项工作,推进全厂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为实现我厂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厂机组运行中发现的发电机出口电缆温度过高的问题,厂部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一次夏季高温天气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为确保夏季高温天气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现成立专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检查时间为***—***,希望各部门及时组织,以严、细、实的态度对待这次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一、组织措施部分
1.巡回检查是否到位,缺陷是否及时消除。
2.重大操作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位。
3.重要操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是否安排专人协调。
4.每日生产调度会上是否对应对高温天气的措施进行布置、点评。
二、技术措施部分
1.技术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分析及汇报是否及时。
2.对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工况的变化是否及时分析,所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设备缺陷进行登录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是否实现了闭环管理。
3.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是否及时进行了分析,并采取了监控运行的手段和措施。
4.缺陷分析及消除是否及时。
5.各项例行工作是否及时认真的完成。
三、安全措施部分
1.工作中安全监督是否到位。
2.每日工作前是否认真组织“三讲一落实”活动,工作前是否规范开展危险点分析,对工作中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提醒、提示是否到位。
3.预案演练是否按计划认真进行。
4.各项工作中防人身、防火措施是否到位,保人身安全的措施中防人员中暑的措施是否到位。
四、专项检查的重点部位
1.二次接点、电缆接头有无过热。
2.针对已发现的发动机出口电缆过热的缺陷,巡回检查是都到位,测温是否按要求进行,运行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热交换设备(空调、风机、冷却器等)工作是否正常,通风系统各风口风量是否正常。
4.轴承、风机等的电机温度、轴承温度、线棒温度是否正常。
5.机房、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桥架是否定期测温,有无温度较高的部位。
6.电力设备及电缆是否靠近热源,各部位照明设备与临近的电缆之间是否保持有足够的空间或距离。
7.对配电装置应进行一次全面测温及红外成像检查。
8.中控室、保护室、监控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部位的温、湿度是否在允许范围,保护屏、励磁调节器、调速器等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温度是否正常。上述设备及环境温度是否分时段、分工到人认真检查。
9.加强车辆管理,确保高温天气行车安全.五、检查要求
各部门、各班组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重点检查项目结合日常工作及时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安排整改,检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验收。
特此通知。
篇2:夏季高温安全检查内容
各片区、油站:
近来夏季高温炎热,卤制品、熟食、面包、蛋糕、派等食品类商品易变质。请各片区ME对各油站便利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各油站站长、非油品专兼职营业员开展便利店食品安全自查,特别是非油品仓库内存放的食品安全,是否有胀袋、变质、腐败等情况,室温较高时,仓库内空调要及时开启;未安装空调的仓库,卤制品、熟食、面包、蛋糕、派等易变质类食品一律不允许存放在仓库内,必须全部陈列在货架上,此外,请各片区ME统一为各便利店购买塑料篮筐,用于门店陈列卤蛋、鸡爪、火腿肠等小包装散件食品,并与方便面等快速食品关联陈列。
附:食品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保证所有商品质量合格且都在保质期内,无变质、异味、外包装破损渗漏等品质问题。
2、商品陈列及出库时做到“先进先出”。
3、过期、临期及残次品及时退换货。滞销商品应考虑尽早与供应商联系或退、或换。
4、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应远离化学品或汽车用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消毒剂等),成品油及计量器具等。
5、库存商品分类分区摆放到位。定期清扫,保持良好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做好库房防火、防潮、防鼠、防虫害等工作。
6、仓库的散货要装好箱或排列整齐存放,零散可售卖的商品应尽可能摆入店面销售。
非油品业务部
篇3:夏季高温安全检查内容
1 科学修建猪舍
养猪是当地农村的传统产业,农户修造的猪舍都是深坑木圈,全封闭式,每逢夏季高温天气,猪舍内环境温度升高。因此,农村养殖户喂猪修建猪舍也要讲究科学性,做到因时因地因猪制宜,坚固耐久,经济适用,符舍防疫卫生要求,舍内冬暖夏凉,向阳透光,通风良好等,具体做法如下。
1.1 修圈选址
根据农户居住环境条件,圈舍占地情况,选择不同朝向和位置,做到管理、喂猪较方便为宜。
1.2 猪舍建筑形式
改传统的深坑木圈为向阳干平圈,圈外积肥,干湿分离。一是建单坡式猪舍,房顶向一侧倾斜,雨水向一边流;二是建双坡式猪舍,屋顶由两个倾斜面组成,雨水从屋脊向两边流;三是建平顶式猪舍,猪舍顶铺水泥预制板,再用水泥镶缝,或猪舍顶直接打成水泥地板,并在平顶四边砌墙50cm高蓄积雨水。
1.3 猪舍建筑设计
猪舍的建筑设计直接影响猪舍内的温度和采光及通风,主要是猪舍的高度、门窗等。猪舍修矮了不利于散热,窗子做小了采光不够,舍内光线较暗。坡式猪舍脊高不低于3m,檐高不低于2.2m,平顶式猪舍檐高不低于2.6m;窗户一般在猪舍墙上修建,一个窗户宽度为1.2~1.5m,高度为0.7~1m,窗台距地平面的距离为1~1.2m;猪舍门根据猪舍结构而定,一间猪舍单开的门,高度2m左右,宽度80cm为宜,有通道的猪舍,门开在猪舍的两端,门宽度应与通道相等,高度2m左右为宜,舍内隔栏门宽80cm为宜,高度与隔栏高度相等。
1.4 猪舍房顶建设
农户修造的猪舍,房顶一是瓦房顶,二是石棉水泥瓦屋顶,三是水泥预制板(或水泥地板)房顶。瓦房顶和水泥预制板(或水泥地板)房顶造价较高,房顶坚固、耐用。瓦房顶圈通风良好,但冬季保温性能差,夏季难抗热。水泥预制板(或水泥地板)圈房顶冬季保温性能好,夏季隔热性能强,但采光和通风性能较差。石棉水泥瓦屋顶造价低,耐久性差,保温效果较好,但隔热性能差。经过以上三种房顶猪舍性能综合分析,平顶式猪舍只要增加窗户就能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建议农户新修造猪舍,一般选择修造平顶式猪舍要好。
1.5 猪舍内辅助设施建设
1.5.1 地面
猪舍内地面做成水泥清光防滑地平,地平面要有5~6度的坡度,接向排污地点。
1.5.2 排污孔
在每间猪舍地平面的最低处,靠墙角下做一个排污孔,孔的大小和形状以便于排出粪污为宜,排污孔要低于地平面最低处,污物污水可自行流出。
1.5.3 安装自动饮水龙头
每间猪舍都要安装1~2个乳头式自动饮水龙头,安装笼头的位置选在靠近排污点的墙壁上,距离地平面高70cm上下为宜。
1.5.4 料槽
在靠猪舍门(通道)的一边设计料槽,料槽为长方形,槽底做成“U”字形,长度根据圈舍大小而定,宽度为底宽25~30cm,顶宽40~50cm,高度为前壁高15~22cm,后壁高25~30cm。
1.5.5 隔墙(隔栏)
一般用砖砌成,外抹水泥,有的也用木、竹围成隔栏,隔栏高度1~1.2m为宜。
1.6 猪舍外辅助设施建设
一是修建清粪排污沟,单间、单列式猪舍,修在后墙外脚下,双列式猪舍中间为喂料通道,修在两侧墙脚下。二是修建沼气池,农户在圈舍旁修建10~15m3的沼气池即可,要求粪尿经排污沟能直接进入沼气池。三是养殖规模较大的农户,还要修建一个20~30m3的化粪池排污处理,一间10~15m2饲料加工房,加工饲料和调制饲料,一间8m2兽医室进行兽医防疫治疗,一间5m2紫外杀菌室消毒进入猪舍。
2 绿化遮阳
农户在猪舍周围栽植叶茂的树木和种植藤蔓植物,不但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而且在夏天晴热酷暑天气,还可以遮挡太阳光辐射热向舍内传递,调整舍内气温,改善其小气候,不仅如此,还给农户带来一定收入。
2.1 栽植桂花树
桂花树风姿飘逸,碧枝绿叶,一年四季常青,秋季开花,芳香四溢,沁人心脾,飘香怡人,是人们喜欢的桂花树。
2.2 栽植梨树
梨树叶绿色,根系发达,树干高大,开花结果,果实梨是人们喜欢吃的水果,可拿到集市上出售,给农户增加收入。
2.3 种植葡萄、南瓜
葡萄和南瓜都是藤蔓植物,可以在平顶式猪舍上搭建棚架,让藤蔓爬上棚架开花结果,农户不但吃上营养丰富的水果葡萄,还吃上喜欢的南瓜菜吃。
3 农户生产自救
3.1 参加畜牧兽医部门的技术培训
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以村组干部组织农户,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为主的形式,在村寨、农家召开培训会,同时做好技术培训资料发放,让养殖户了解到生猪因受到夏季高温天气酷热的刺激,当猪舍内温度达到30℃以上,舍内闷热拥挤,通风不良时,会引起热应激综合症。还要让养殖户们懂得,在灾情未来时做些什么事情,怎样做,在灾情来临时如何预防,灾情发生时怎样进行治疗。
3.2 确保充足清洁的水源
农户要修一口自家的蓄水池,蓄水池里经常都要装满水,还要长期维护已经安装的水管、水龙头,确保完好无损,保证水管和水笼头里随时都有水。一是保证农户自家的生活用水,二是保证生猪维持正常生理活动的饮水需要量,三是保证圈舍清洁卫生的用水量,四是保证夏季高温天气调节圈舍气温的用水量。
3.3 做好猪舍通风降温
随着夏季的到来,农户要打开猪舍的通风孔、门窗,做到空气对流,遇到高温闷热天气,可用电风扇或安装换气扇等机械以加速空气流通进行散热。
3.4 做好猪舍用水降温
夏季炎热天气,不但要保证平顶式猪舍屋顶蓄积水,还要根据猪舍内温度升高情况,采用凉水喷洒舍内地面或采用凉水冲洗舍内地面,每天采用次数依据舍内温度高低确定,3~5次均可。
3.5 要调整生猪饲养密度
猪舍内温度升高,猪只的饲养密度不能过大,尤其是饲喂75kg以上的成年大猪,要进行调整,每间猪舍饲养的猪只都要保证在每头1.5m2,调整猪只,要在较凉爽的早晨赶运。
3.6 要调整生猪饲料结构
在炎热夏季,要减少日粮中玉米饲料的比例,适当增加豆粕饲料,多喂青绿饲料,有条件的农户还可以饲喂西瓜皮清凉饲料。
3.7 及时治疗生猪中暑
一旦发现生猪中暑,应立即将病猪放置到阴凉通风的地方,首先在猪头部及心区用冷水浇灌冲洗,有条件的农户,可在猪头部及心区采用冰袋冷敷。其次采用静脉放血,用针刺破猪两耳静脉以及尾尖血管,一般放血100~200mL。第三,用冷盐水内服或反复灌肠。第四,运用药物治疗,用30%安乃近注射液10mL肌肉注射解热镇痛;用盐酸氯丙嗪注射液50mg肌肉注射实行降温、镇静;用樟脑磺酸钠注射液4mL肌肉注射维护心肺机能。
篇4:夏季高温警报与食品安全预警齐鸣
那么夏季要防范哪些高危食品呢?
1、散装熟食
据有关科研课题调查研究,上海地区2000~2004年散装熟食安全质量市场抽查平均合格率不到70%。而实际的情况可能比人们想象的还要糟,散装熟食的细菌污染十分严重。每年夏季又是散装熟食销售的高峰季节,天气炎热使许多人远离厨房,图省事而购买熟食,不料却走近了危险,尤其是无证熟食摊,奉劝大家千万别光顾。另外一定要买熟食的话,最好买有品牌有包装有冷柜的熟食产品,尽量不要改刀,因为改刀后的熟食细菌污染几率大大增加,过不了几个小时,熟食的细菌指标已超过卫生标准了,而你可能还感觉不到变质。建议大家宁可麻烦点,买回熟食在食用前自己按卫生要求改刀。另外注意买回熟食尽可能在4小时内吃完,暂时不吃的先放入冰箱保存,食用前能复热的,尽量加热到食物中心温度75℃以上再食用。千万别买凉拌菜之类的熟食,因为这些加热不完全的食品危险很大,极易引起食物中毒。
2、高农残蔬菜
今年我国部分地区虫害严重,春天上海一些地区爆发粉蝶异常活跃的现象,为了控制蔬菜的虫害,尤其夏季病虫害高,菜农加大农药的投放,造成一些生长期短易受虫害的十字花科类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
根据2000~2005年上海地区6~8月份鸡毛菜、甜白菜的农残抽查统计,平均合格率在80%以下,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有机磷农药甲胺磷残留量超标。结合今年的抽查和上海地区病虫害的发生情况等综合分析,2005年夏季鸡毛菜、甜白菜等蔬菜的危害程度达到高危,处理不当易发生农药中毒事件。为加强自我防护,除尽量少吃鸡毛菜、甜白菜等高农残蔬菜外,对一般蔬菜也要有科学加工方法:
在烹调蔬菜前一定要清洗干净,第一步要用流水将蔬菜彻底洗净,第二步是浸泡,浸泡时间最好在15~30分钟。如果浸泡时加入少量食用碱或者果蔬浸洗剂则有利于农残的去除,最后一步是烹调前再用流水清洗干净。
夏季烹调蔬菜可用开水漂烫的方法,先在锅中倒入蔬菜重量2~3倍的水煮沸,然后放入蔬菜漂烫2分钟以上,熟后取出,随后加入调味料和熟油,这种做法既安全又有饭店菜肴风味。
3、无证盒饭、桶饭
历年和今年的社会盒饭抽查安全质量不合格率超过50%,主要原因是微生物指标超过参照标准,特别是无证盒饭易发生细菌污染,而且直接入口食用,人均摄入量较大,易发食源性疾病。无证饮食店的桶饭(菜)也有一定市场,存在问题一是加工不卫生,二是饭菜从烧熟到食用的间隔时间长,十分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危害程度评估达到高危。今年夏天上海已发生几起集体供餐的食物中毒事件,都与加工单位的加工食品安全控制不严有关,因此为了你的健康,务必远离无证盒饭和桶饭。
4、散装豆制品
上海地区豆制品2000~2004年的抽查全年合格率基本在70%以下,特别是每年夏季7~9月份,合格率不到50%,其中主要是散装豆制品的合格率相当低,在30%以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数超标。豆制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都可能导致菌落总数超标,尤其是在6~9月的高温季节,缺乏冷链生产流通的散装产品,很难保证食品安全。今年上海市的标准化菜场正处在启动阶段,而目前市内大部分菜场和农贸市场不具备冷链条件,所以散装豆制品的安全质量无法保证。
由于豆制品在食用时都要经过加热烧煮,因此杀灭了大部分污染的细菌,这也许是较少发生食用熟制后的豆制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但是污染严重的散装豆制品,尤其是非法加工窝点生产的豆制品以及加热不完全的豆制品危害因素不可忽视,因此评估危害程度定为中危。
篇5:夏季高温安全检查内容
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校园安全工作大
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学校:
夏季来临,高温、雷电、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性安全事故频发,给校园安全带来很多的不利因素。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安〔2017〕10号)的要求,结合全系统实际,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做好夏季和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武汉市平安校园常规工作管理手册》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㈠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㈡范围: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检查人员及方式
㈠检查人员:街镇政府分管领导、街镇综治办、安办、安质监执法中队、派出所(治安、消防和交巡)、市场监督管理所(食药监所)和教育总支等部门人员组成。
㈡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
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检查记载表》逐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当场认定,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教育总支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
2.现场督办
一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二是按《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的时限开展回头看,现场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复印件各上报教育局一份)。
3.印发通报
检查结束后,局属单位学校印发2016~2017学年度第四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检查情况通报上报教育局一份)。
四、检查主要内容
㈠安全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出台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或通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指定1名中层以上的干部担任安全工作联络员。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本学年《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分解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情况。
4.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㈡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 1.校舍主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围墙、厕所、车棚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楼梯、走廊、门窗、护栏、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校内的各类悬挂物一定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拆除或进行加固,切实做好防大风、暴雨的准备工作。
4.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加强在建工地管理。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经常对基建工程进行督查,主动联系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工作条件,杜绝疲劳作业;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各类施工机械的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始终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要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坚决做到持证上岗。㈢食品卫生安全
1.《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索证、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2.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3.食堂烟道油垢是否及时清除,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是否定期检查、更换,气体钢瓶是否与明火隔离摆放。
4.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㈣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4.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5.是否制定了消防应急疏散预案。㈤宿舍安全
1.住校生管理是否坚持校领导带班制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定时巡查和值班记录是否齐全。
2.宿舍楼内是否配有外线电话(报警装臵)、不间断电源、应急灯、灭火器等,宿舍楼插座电路是否与照明电路分设,插座电路应定时供电。
3.是否制定学生宿舍专项管理制度,在点名、出入、防窃、用电、作息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管理规定。㈥交通安全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尤其是向学生、家长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落实情况;不准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的落实情况
2.上学、放学时间段学生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3.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4.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天气特点,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限速行驶,严禁超载;特殊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上学和放学时间,保障接送车辆安全运行。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学校领导应果断采取调课等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㈦防溺水安全
1.是否一一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各项要求。
2.校园内的沟塘边有无设臵防溺水警示牌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对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途中经过的河塘路段要书面提请街镇政府设臵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五、工作要求
㈠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局属单位学校要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大检查组织领导。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局属单位学校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校园安全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㈢加强督导,严格问责
区教育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㈣强化值守,落实责任
遇有特殊天气状况,局属单位学校领导要进行带班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篇6:夏季高温是安全事故多发
夏季是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筑牢安全发展根基,现就切实做好全区夏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把忧患放在心中,把责任扛在肩上,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传达到位、任务部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督查,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区政府安办已成立7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组,于6月29日前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导,对重大 隐患整治不力的将进行警示约谈,各单位要坚持自我加压,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履职尽责。
二、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各单位要以开展“全国安全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把事故隐患找到查清并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一是在建筑施工方面。各单位要结合在建项目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从6月初到9月底,在前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基础上,要突出抓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设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着重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汛期防雷电、防风、防坍塌工作。夏季高温期间,要调整作业和休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免疲劳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降温措施,对年龄大、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二是消防安全方面。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突出对民工共棚、电瓶车集中充电点的检查巡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重点行业、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温、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跟踪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事故,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夏季高温是安全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从安全统计资料来看,每年6月至9月是事故的 高峰期。如何在夏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呢?结合生产过程的实际,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重点注意以下几项: 1.用电的安全
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显得尤其重要。
2、防暑降温安全
夏季天气炎热,要加强作业场所内的通风,预防中暑事故。在安排上班时间时,务必确保员工充分休息,并错开极易疲劳的时段,确保员工精神饱满。同时要加强对员工作业时精神状态的检查,发现精神不好或状态不佳的员工时,必须及时制止。同时要积极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休息场所,做好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健康检查。要落实中暑病人的应急救援措施,设立急救室,备好必要的急救药品,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只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才能消除季节性的安全隐患。
3、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高处作业时的安全带等在任何时候都应该穿戴整齐,以防万一。
4、设备与材料安全 对大型设备、机组应进行重点管理和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设备、高塔等按规范要求防雷接地;遇六级以上大风,各施工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注意做好现场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畅通;现场各安全设施要加强检查,做好防护工作,特别是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定时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防不测。
5、消防安全
落实各项防火制度,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同时对易燃易爆品要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6、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督查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人。
7、做好防汛、排水工作
由于夏季雨水大,各在建工地要及时清理排水沟渠,保持畅通,无堵塞,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阻。确保连续下大雨天气情况下,工地内的雨水能及时外排,各装置区无积水。.做好防大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和防护工作,要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大风、暴雨、酷热等恶劣天气的动向,要做好恶劣天气紧急情况下的事故预想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技术练兵,职工熟练掌握停电及其它事故的处理方案,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防 范应急安全工作。
8、加强现场管理
企业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防晒、防高温、防泄漏、防中毒、防坠落等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设备、设施、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及物料管线的检测及维护工作,定期开展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9、广泛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
要丰富员工安全知识,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的教育和培训,针对全体员工进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普及宣传。树立员工“自我安全管理意识”,坚决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针对生产现场危险因素多、危害大的现象,企业必须提高员工穿戴劳保的意识,强制要求所有员工规范穿戴长袖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劳保鞋、防护面罩、呼吸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安全意识教育和对现场员工佩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要求所有人员务必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和不违反劳动纪律。
当然,夏季生产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几项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我们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在工作过程中,只要我们牢记安全这根弦,切实 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5月28日,成都市印发《2018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方案提出:6月16日起,对涉及VOCs排放企业开展督查。凡是督查中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治污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改。6月1日前,引导全市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工地制定错峰施工方案,原则上6月1日至8月31日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作业。6月15日起,由市环保督察办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开展督查,对工地名单内违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除工地名单。
成都市2018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成都“治霾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按照四川省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成都平原及川南城市群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20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2018年空气质量常态化管控的函》(川环发〔2018〕270号)文件精神,强化重点时段(5月至9月)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氮氧化物(简称NOx,下同)污染管控,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当前成都市产业布局、空气质量现状为基础,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群众参与的思路,科学制定VOCs、NOx污染分类整治方案。
(二)主要目标
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持续减轻VOCs、NOx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1.基本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专项整治,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2.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和移动源NOx排放;3.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
1.强化工业源VOCs管控。严格落实VOCs(使用固体粉末或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涂料除外)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加强源头和过程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优化生产工艺、设备;做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含有VOCs的物料应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 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VOCs排放量。(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加强对火力发电、玻璃生产、水泥生产行业和20t/h(或14MW)及以上锅炉NOx排放的监管,实现达标排放;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6月至8月,对水泥生产线实行错峰停窑,错峰停窑时间不少于30天。(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都江堰市政府、彭州市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6月至8月,平板玻璃生产行业需加大喷氧量,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全线在日产量基础上每日减产不低于10%,NOx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350mg/m3以下;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享受绿色调度政策,1#生产线(700吨)、2#生产线(900吨)不执行限产,但NOx排放浓度需分别稳定控制在200mg/m3、150mg/m3以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青白江区政府、双流区政府、金堂县政府)6月15日前,相关市级部门加强指导,各区(市)县对全市石油化工、汽车制造、机械加工装备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涂料、制鞋、印刷包装、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漏补缺,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形成工业源VOCs管控企业台账(见附件1)。(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巩固既有成果。对无合法手续的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并做好“防新增、防反弹”工作,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交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对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产生VOCs的相关生产工艺或装置应按要求设立气体收集系统和高效处理装置,设置规范的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确保VOCs稳定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设置规范测试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的,在6月15日内完成整改;对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格实施相关生产工艺或装置停产整改。整改企业经环保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达到整治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6月16日起,各区(市)县政府对涉及VOCs排放企业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研究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6月16日起,由市环保督察办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对涉及VOCs排放企业开展督查。凡是督查中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治污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改,并纳入信用考核。(牵头单位:市环保督察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二)强化建筑工地VOCs排放管控
2.强化建筑工地管控。加强重点工程涉及VOCs排放工序管控,6月1日前,引导全市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工地(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错峰施工方案,原则上6月1日至8月31日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作业。
需在6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的工地,应于6月1日前报市政府批准,并在每日10:00-18:00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同时使用VOCs含量低的涂料(如水性涂 料等)。(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6月15日起,由市环保督察办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开展督查,对工地名单内违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除工地名单;对未在工地名单内违规施工工地,一律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考核。(牵头部门:市环保督察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三)强化面源污染、无组织排放管控
3.强化汽修行业VOCs排放管控。大力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份涂料,推进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份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实现达标排放。
一、二类汽修企业以及经营范围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钣喷、烘干作业应当在装有废气处理或者收集装置的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顿;经营范围不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严禁开展钣喷、烘干作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汽修企业,实行“两断三清”。6月30日前,各区(市)县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并将整 治情况报市交委。(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7月1日起,由市环保督察办联合市交委开展专项督察。(牵头部门:市环保督察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交委)4.强化露天烧烤管控。坚决取缔“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的露天烧烤,强化监督检查。6月30日前,各区(市)县对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的露天烧烤开展专项整治,将整治情况报市城管委,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7月1日起,由市环保督察办联合市城管委开展专项督查。(牵头部门:市环保督察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委)5.强化秸秆禁烧工作。5月至9月,各区(市)县要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每周上报巡查情况至市农委。市农委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6.强化露天焚烧管控。严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各区(市)县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巡查工作,每周上 报整治情况至市城管委。市城管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四)强化移动源及油品VOCs、NOx排放管控 7.强化柴油货车管控。6月1日起,将柴油货车所属大户企业和柴油货车聚集地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和区域,各区(市)县每周开展2次对柴油货车的路检和场检,做好检查台账,每月定时报送市环保局。对于问题突出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工商局、市口岸物流办)强化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重点加大对柴油货车、营运车等高排放车辆排放检验过程的抽查力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认证(CMA)等相关资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质监局)8.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严格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要求,强化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监督检查。6月1日起,每周开展1次对重点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做好检查台账,每月定时报送市环保局。对于问题突 出企业、工地,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城管委、市建委、市交委、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9.强化车用油品及尿素管控。持续开展车用油品及尿素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行为。6月至9月期间,对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加油站,一律依法查处,并实施停业整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10.9月30日前,各区(市)县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检查,形成检查台账(见附件2),对未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律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完成整改。(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委)11.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提高道路通行率,减少怠速状态下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12.充分发挥我市作为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协调省大气办支持,适时召开协作小组联席会议,加强成都周边城市空气质量管控,采取强化火力发电、玻璃生产、水泥生产行业和20t/h(或14MW)及以上锅炉NOx排放管控、重点企业限产停产错峰生产、联防露天焚烧等措施,实施区域污染协同减排,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共享机制,防止发生跨区域性污染,共同保障2018年夏季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大气办)
三、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13.市大气办负责《成都市2018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各区(市)县要根据《方案》制定任务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职能职责等,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大气办。(牵头单位:市大气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二)督察保障
14.市环保督察办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市级部门组成督察工作组,制定专项督察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对《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相关市级部门及区(市)县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约谈问 责。(牵头单位:市环保督察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有关部门)(三)技术保障
15.市环保和气象部门落实常态化的气象数据交换和会商制度,实现对中心城区和周边空气质量、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测预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16.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5月至9月,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及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17.加快设立成都“大气污染防治院士工作站”、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成都分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实验室成都基地,借助我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型和院士站技术力量,科学预测我市空气质量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大气臭氧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立专项技术支持团队,开展臭氧污染成因跟踪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或强化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8.定期组织各行业VOCs和NOx排放末端治理技术和先进治理理念讨论会,促进同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提升,以先进技术解决企业排污防治难题,正向引导企业有效削减VOCs和NOx排放。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并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和技术研究,开展咨询、评估和技术推广等活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四)宣传保障
19.通过省、市主要媒介、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官方APP等广泛开展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引导公众低碳生活,提倡绿色出行,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组织传统、新兴媒体正向引导公众正确分析环保新闻事件、正确解读天气污染现象,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典型企业;强化宣传引导,曝光一批偷排漏排的违法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倡导公众低碳生活、提倡绿色出行和文明节约消费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五)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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